国企改制中工会维权职能的强化初探,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职能论文,工会论文,国企改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41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6153(2004)02-0005-02
我国有关职工合法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在逐步完善,这使工会维权有了明确的内容, 也有利于工会维权工作的落实和开展。但应该看到,目前我国关于职工合法权益尤其是 职工集体权益的法律规定侧重于静态的规制,法律条文表现了较强的概括性、抽象性、 笼统性。对过渡时期、动态变革中的职工合法权益的规制出现了漏洞和空白,这使法律 的执行处于一个相对宽松的弹性空间里。事实上,在中国发生的大量的劳动冲突和矛盾 、群体性突发事件,是在国企改制过程中工会维权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工会没有保障好 职工的个人权益的结果。而在国企改制中,“职工合法权益”尤其是职工集体权益,无 论是内涵还是外延都要丰富和宽泛得多。
一、我国国企改制中职工合法权益的重新界定
1、知情权:有关改制改革的规则政策;实施改制的领导班子、工作机构以及实施步骤 、方法、时间等改制机制和程序;有关改制方案的主要内容以及经营情况、财务状况、 资产评估、不良资产核销情况等;尤其是涉及包括职工安置等有关职工切身利益的措施 ,必须以书面形式告之工会及职工。
2、参与权:工会对改制的参与表现为过程参与和决策参与:改制中工会必须全程参与 改制规则、步骤程序及资产评估、职工安置方案的设置;决策参与是指改制方案必须经 过工会审议并通过,否则视为无效。
3、协商谈判权:改制中工会通过温和地协商和谈判的形式与相关各方进行博弈,争取 职工权益的最大化。
4、监督权:工会对改制的监督分为过程监督和结果监督。过程监督是指对企业改制程 序和规则政策的实施情况、企业的资产评估是否严格、产权交易是否规范进行监督。结 果监督是指对改制协议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这些显然不是依靠职工个人就可以单独有效行使的权利,而必须通过工会集体行动才 更有效。在改制中,工会作为职工的集体行动的组织,理应发挥更大的作用,这样才能 更有效地维护职工个人的权益,为改制创造一个更为稳定的社会环境,推动改制、改革 的顺利进行;其更深远的意义还在于这关乎改制后的企业是否能顺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因为改制后国有企业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应是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有 关公司经营和权利配置机制。”[1]
二、国企改制中工会维权职能缺失的严重后果
国企改革是一个长期而艰难的过程。在改革实践中,我们逐渐明确了建立现代企业制 度的国企改革的方向,越来越清楚地意识到国有企业改制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核心内容。 回顾九十年代中期以来以产权制度为核心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国企改制,不可否认, 国企改制取得了显著成效。一大批国有企业通过改制找到了符合自身特点的企业资产组 织形式,转换了机制,增强了活力,提高了市场竞争力,增加了经济效益,为我国国民 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由于大量国企改制牵涉到众多普通职 工的切身利益,相关改革措施却不够配套,规则不够健全,在改制中工会组织作用没有 得到充分发挥,工会维权职能落实不到位,职工权益被大量侵害。
1、国企改制中的腐败
中国的改革是“政府主导型改革”,近十年的国企改制,同样主要是靠政府的行政手 段推进的,以这种方式推行改制措施,确保了我们在短时间内实现改制的意图。实践证 明这种推进方式在我国是必要的。但随着各方面客观情况的变化,这种政府以行政行为 代替经济行为,用“拉郎配”、“包办”为改制设置种种条件限制的方式,直接违背了 市场规律,导致企业经济行为的行政垄断,表现出的政府官员和国企经营者的腐败,首 先值得我们反思和总结。
行政推进式的改制需要政府官员和国企经营者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决策的科学性。改制 中,相配套的法律法规不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不得力,尤其是本应发挥作用的企业内部 监督机制,尤其是工会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缺失,为某些政府官员和国企经营 者贪污腐败创造了可乘之机。
2、国有资产流失严重
国有资产从本质上讲归属全民所有,国企改制的目的是实现改制企业的价值最大化, 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国企改制涉及国有企业几十年的劳动财富积累起来的巨额存 量资产,在改制中应当进行企业资产核查评估,这决不是简单的盘单问题,而是法定的 义务。然而改制中,由于资产评估缺乏制度保障,改制中缺乏监督,难以做到评估的科 学化、规范化;更兼“所有者虚位”和“管理不善”的问题,不评估或低估国有资产价 值的现象依然存在;对于无形资产的价值,更是普遍忽略。
3、损害了社会公平,造成群体性突发事件的上升
国企职工在计划经济时代是国家的领导阶级和企业的主人翁,国企改制在明晰国企产 权、经营权的同时也明晰了职工的劳动者的身份。国企改制成为职工身份地位变化的转 折点,职工不仅承担着由经济地位变化带来的生存压力,还承担着“主人翁”地位丧失 带来的巨大的心理落差和心理失落矛盾,更重要的是他们还要承担不合理的国有企业体 制几十年累积起来的重重矛盾和问题,同时改制中由于交接管理出现空挡和漏洞所带来 的腐败和国有资产的流失,更加重了职工的心理失衡。在他们失去了经济保障的同时, 似乎也失去了心理保障,这与国企改制中工会维权职能的缺失息息相关。在改制中职工 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心理失落和矛盾无法通过正常的渠道表达、梳理时,常常会引 发群体性突发事件。
三、国企改制中工会维权职能的强化
要切实发挥工会组织在国有企业改制工作中的作用,落实工会维权职能,就需要从以 下几点着手:
1、转换政府职能
政府职能的转变,包括政府管理权限、管理方式的转变以及政府能力的转换和提高。 转变政府职能,就是要取消不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政府职能,变政府管理、指挥为引导 、服务,变单纯地行政干预为以法律、经济手段调控,变权力导向型为主为规则导向型 为主,变暗箱运作为透明运作。
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探索,围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这一基本职责,我们已经初步建立了 包括宏观、微观两个层面的整套维权工作机制和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维权工作手段。比如 ,宏观上的劳动关系三方协商制度,微观上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集体合同制度、厂务 公开制度、以工会为主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等。改制工作中政府要积极建立和完善符合 市场经济需要的具有可操作性的企业法律规则体系和企业改制预报机制,职工在国企改 制中的合法权益应由法律明确规定,使得国企改制有章可循。从而起到保护正常经济交 易秩序(特别是企业的现存债务关系)和维护相关人士(特别是非内部人和普通职工)利益 的作用。切实履行好指导、监督、服务职责,及时纠正和制止不合规范做法。要坚决纠 正规定指标、划定范围、集中改制、突击破产、一窝蜂逃避债务的运动式错误做法。任 何规避法律,损害债权人、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都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2、加大源头参与力度
企业工会在改制前期要深入到职工群众中,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依据有关政策制 定出改制预案,最大限度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在制定改制预案的过程中,企业工会 要与其它部门一起对企业资产、债权债务进行详细的清理摸底,对热点难点问题和不安 定因素进行认真梳理,分析原因,依据政策提出解决办法。各级工会要积极参与同级改 制领导小组的工作,确保在参与制定当地改制工作方案时有效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对 不经过职代会讨论通过的改制方案建议当地改制领导小组不予批准。以职代会为依托, 切实维护好工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法律政策,企业改制方案必须经职代会讨 论通过方能实施。要搞好职工代表培训,搞好政策咨询,对职工代表的疑虑依据法律政 策给予解释,必要时及时请示上级工会。同时各级工会要认真做好工会资产的清查登记 工作,企业工会要在上级工会的指导下,将原工会资产登记造册,办理有关手续,防止 改制过程中特别是企业破产中工会资产的流失。只有随着工会维权职能的强化,职工民 主权利的落实,才能从根本上和源头上杜绝产生侵犯职工权益的现象。
3、建立一支高效、精干的工会干部队伍
国企改制涉及到财政、金融、审计、法律等社会经济生活的诸多领域,涉及到企业和 职工方方面面的利益,因而工会在改制工作中,任务繁重而又艰巨,工会只有不断提高 自身素质,才能适应国企改制工作的需要,在国企改制工作中发挥工会应有的作用。建 设一支权责明确、高效精干的工会干部队伍急迫而必要。在国企改制中,工会维权工作 的专业性和技术性突出,传统计划经济时代工会干部形象必须改变。工会还可以通过寻 求社会机构的专家和学者等专业性智力支持来切实有效地维护职工在改制中应得的和合 法的权益。
改制中充分发挥工会作用,强化工会维权职能,切实维护好广大国企职工的合法权益 ,不仅能为改制改革创造稳定有利的社会环境,还关乎改制后企业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 完善。国有企业改制是中国传统工会角色转变的切入点。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和完 善的过程中,与非公有制企业相比,国有企业工会有先天的组织基础和组织优势,所以 在改制中,切实加强工会的维权职能,会为非公有制企业维权职能的强化起到良好的示 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