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对招投标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建筑工程招标工作之所以会出现混乱的局面,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很多建筑施工单位没有给工程招标工作以足够的重视。在招标的过程中他们只是一味地降低标价以取得工程的承包权,却忽视了工程的成本没有按照竞标的规定流程来走,这样势必会造成工程质量的下降。关于工程竞标机制我国都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是很多建筑企业对相关规定根本就不了解,缺乏对法律法规的重视程度,也没有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竞标活动。
1.2工程招投标的不正当竞争
陪标与串标现象主要表现在工程招标前,有些投标人已经联系相关单位获得中标资格,或者招标人将中标资格给某个投标人,这种内定的行为使招投标沦为一种形式,其他的投标人成为中标者的陪衬。陪标与串标现象的另一个表现是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一致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或者在投标项目中轮流以低价或高价中标。陪标与串标现象极大地损害了招投标制度,以暗箱操作的方式损害了其它投标人的利益,损害了招投标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2013年,浙江省玉环县一处不起眼的公园门面房出租招标,背后竟牵出28起、涉案金额10.86亿元的串标、围标连环案。2014年,中国建筑一局安徽分公司原副总经理违法陪标案开庭审理,中建一局安徽分公司原副总经理姜某某串通其他几家投标单位人员多次陪标,从中收取好处费高达220万元。
1.3工程招投标的监管力度不够
很多建筑企业对于工程招标工作没有予以足够的重视,而且这项工作操作繁琐所以急需设立有关的监督部门。而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相关的监督部门却没有真正的把这项工作落实到位,首先是因为上级领导重视程度不够导致了监督人员工作不上心,不负责任的现象。其次是因为工程招投标工作任务本身就比较繁琐,工作量需要足够的细心和耐心。现在很多施工企业为了节省时间将招投标程序统一进行处理,这样虽然提高了招标的工作效率,但是工作质量却难以得到保障。
1.4招投标程序不规范
在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国家对于招标中的工作人员专业水平作出了具体的规定,但是由于目前我国招标的水平还不够高,所以相关的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也是参差不齐,有关招标工作人员的素质与水准亟待提高。否则工作人员的个人水平同样会影响到招标工作的质量。
2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2.1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
国家相关部门始终非常重视建设市场的立法工作,但由于建设市场的高速发展,新形势和新问题也不断摆在我们面前,还需要相关部门与时俱进,不断优化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更加有针对性地制定对策,强化资格预审及评标等关键环节的规定,尽最大可能降低人为因素,创造良好的建设市场环境。
2.2市场主体之间存在不平等
当前处于买方市场的建设市场大环境,造成了业主与承包方市场地位的不平等,承包方要想获得项目,不得不采取一些不正当竞争手段,破坏了公平竞争准则。
2.3招投标工作监管措施落实不到位
招投标监管工作理念不够先进,没有全过程、全方位监督的意识,新手段、新技术的使用不够灵活,监督队伍力量不足。职能部门之间存在职责和权限不清的问题,影响了工作效率。
2.4招投标有形市场建设落后
招投标有形市场的建设水平不高,不能够提供高质量的信息服务、场所服务等基本功能,没能充分发挥招投标市场在招投标工作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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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改进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对策措施
3.1要加强对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的重视
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部门需要对招投标的各个环节进行重视,在有效的管理下,才能与整个社会的工程项目建设相适应。如果出现了不合理的现象,还要进行合理的规划和调整,要因地制宜,将实事求是作为整个工程建设的重点,改变思想,对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足够的重视,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要进行紧急的备案,在出现问题的时候就可以及时的解决。在工程项目招投标的过程中,还要重视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合理,最大程度的降低工程建设的成本,杜绝以权谋私现象的出现,让招投标的整个环节都是公平合理的。在工程的质量上也要严格的把关,避免后期的工程施工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对工程的后续使用有着十分不利的影响。一定要重视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保证招投标的每一个环节都是科学合理的,这样才能保证建筑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3.2完善有形市场
促进有形建筑市场的形成,首先是要实现交易中心与行政机构职能的明确划分,对建筑市场的主要职责进行明确规定。不断加大力度促进市场交易的规范化建设,所有建筑项目一律引入到有形建筑市场的交易活动中。通过这一措施来保证建筑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杜绝任何腐败行为的发生,构建一个公平竞争的交易平台,打破地域和行业保护的束缚,防止串标、陪标问题的恶化,实现建筑市场竞争的公平化、公正化、公开化。
3.3合理确定评标标准与方法
评标是招投标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其评审是否全面、公正、客观不仅是影响招标人招标工作成功与否的关键,更是确保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的重要前提。因此,针对招投标过程中的评标工作,除了需挑选具有评标资质的评标人,还需制定科学合理的评标标准与方法。在国家七部委所推出《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中便为投标的评标工作提供了部分评标方法,如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等各种评标方式。其中,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适用于招标人对技术或性能方面无特殊要求的项目,而综合评估法则基本适用于各种工程项目,该方法是以量化的方式评估各项因素的得分,最后按总分来确定中标候选人,是一种非常科学的评标方法。
3.4优化评标过程
该项工作的主要操作者是评标人,如果这些评标人缺乏相应的招投标知识,或者专业知识水平不高,必然会对评标的最终结果的合理性与科学性产生负面影响。所以,提高评标人、监管者的综合素质及专业能力是很有必要的。要采取客观、科学的招标评标措施,改变传统的以规范条例为依据的预算定额评标手段,重点实施实物工程量清单招标和无标底招标有标底评标措施。要不断推进评标人评标公示制、评标人轮换制的科学化与规范化,对他们做好考核审查工作,对整个评标过程实行动态监管。对业主参评单位所占份额和评委中业主所占份额较多等问题要给予高度重视,确定整个活动中招标评标措施的合理性、科学性与公正性,防止腐败行为的出现。
3.5积极推广电子招投标
电子招投标是以网络技术为基础,把传统招标、投标、评标、合同等业务过程全部实现数字化、网络化、高度集成化的新型招投标方式,同时具备数据库管理、信息查询分析等功能。积极推广电子招投标能够提高招投标工作透明度,节约资源和交易成本,避免暗箱操作、串通投标、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问题。
总之,面对我国经济市场中关于招投标的这些问题,我们必须在与之相关的行业与机构加强相关的管理与责任处理。除去市场管理中不合理的相关规定与健全相关法规,同时还要对现有的市场机制及时的进行革新,积极解决出现的问题,提高我国在这方面的工程质量。
参考文献:
[1]李正勇.X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与监管对策研究[D].西南交通大学,2013.
[2]尹放.政府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D].山东大学,2013.
[3]李运东.我国现阶段建设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D].西南交通大学,2012.
论文作者:陈冰冰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6年第3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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