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差异性界定研究——基于产业内贸易理论框架内的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差异性论文,框架内论文,业内论文,理论论文,贸易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06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80X(2013)01-0038-13
一、问题提出
贸易结构调整的内容之一是调整产品结构,而产品结构则与产品差异性有较大的关联。产业内贸易理论认为由于追求差异性消费的消费者偏好和基于差异性生产的规模经济、不完全竞争等因素的存在,因而促成了全球产业内贸易的快速发展。可以看到各国产业内贸易的产品都存在着“差异”这一特征,并可以证明产品差异性是产业内贸易的前提。Balassa,B.曾指出“Linder(1961)和 Dreze(1960)是第一个强调国际贸易中产品差异重要性的人。在克鲁格曼(1979,1980),Lancaster(1980)和Helpman(1981)等人的理论模型中,产品差异被视作产业内专门化的前提条件。事实上,除了季节性和边境贸易,产业内贸易通常被认为不会在标准化的商品中发生”(Balassa,B.,1986)。
格鲁贝尔和劳埃德在其1975年出版的《产业内贸易》一书中,把同品种的但在功能性能上表现为异质的产品定义为差异化产品(本多光雄,1999)。我国学者强永昌认为产品差别化特征的加强,不仅使同类产品在各自的定位市场取得相对竞争优势和市场垄断地位,也使产品在国际间的双向流动成为可能,从而使当代世界贸易由传统的禀赋优势贸易扩大到技术优势贸易,即产业间贸易延伸到产业内贸易(强永昌,2002)。
但是众多研究对于产品差异性的界定并没有形成共识,且界定方法也都是以定性研究居多。 Hufbauer(1971)假设,每种商品内产品标准化程度与价格的离差(Dispersion of Prices)之间存在相反关系(Inverse Relationship),把“出口单位价值变化系数”作为测量产品差异的方法。Dixlt and Stiglitz(1977)关注的是产品的共同效用函数,采用的是二级效用函数的方法加以界定,认为某一产品组具有共同的效用函数,而各个变体产品(Variants Product)则又有各自的二级效用函数。
Lancaster(1980)、Helpman(1981)、Falver(1981),以及Dixit and Grossman(1982)等学者基本上在同时期都提出了产品连续排列模型,以生产函数或效用函数相互距离的远近确定水平差异(同质产品)与垂直差异(异质产品)的区别,但他们在决定商品排序因素上存有异同。Lancaster的排序是按消费者偏好顺序进行的排序。Helpman在Lancaster模型的基础上将“品质”作为排序的因素,他将“品质”定义为消费者喜好程度,且喜好程度随收入所得变化而变化。Helpman此后将这种现象称之为“理想品种倾向”(Ideal Variety Approach)。Helpman与Lancaster的不同之处在于假定条件不同。 Lancaster认为消费者有不同的偏好,而Helpman则认为消费者偏好是相同的,但由于受到收入所得制约,所以选择会有所不同。
此外,还有根据投入要素密集度进行界定的观点,即根据投入要素或原料的相似度界定产品的差异性(Finger,1975;Dixit,Grossman,1982)。Falver认为产品差异性应该根据相同技术密度来界定,其理由是“产品是由特定资本设备和技术生产的,技术是决定现实世界中贸易流量的最为重要的因素”。在同一个商品集合中,即使使用了劳动和该产业特有的资本,也会因不同的生产函数出现不同的产品,即资本集约度的高低和产品质量的高低会出现异质产品,因此,他的产品连续排列是由生产函数决定的(Falver,1981)。在Dixit and Grossman的模型中,由于引入了中间产品的概念,他们认为中间产品与最终消费品的附加值不同,因而形成了同类产品中的差异。
我们认为以上有关产业内贸易产品差异性特征的界定都有其合理性,但也存在着以下几方面的缺陷:一是缺乏严谨的统计意义上的分类标准。产品差异性指的是同类产品之间的差异,因此其前提必须是“产品属同类(组)”,但较多的研究往往不是根据标准产业分类代码的统计定义,而只是根据十分宽泛的名词性概念,或是根据个人的见解或者研究需要来界定产品的类别,有显笼统、粗略甚至随意;二是只关注了产品某一方面特征因素,而忽视了其他因素,即或是只关注了生产投入要素的差异(如Finger,1975;Dixit,Grossman,1982),或是只关注了消费使用替代的差异(如 Lancaster,1980;Helpman,1981)。尽管格鲁贝尔、劳埃德等研究者也注意到某些产品同时具有生产和消费的差异性,但从他们的多篇论文中可以观察到他们的实证研究基本上还是停留在消费替代差异单一方面;三是对于同质性或替代性、水平差异或垂直差异的认识,存在着定性分类模糊,且无法进行实证定量上即数量关系上的界定和划分;四是受原因三的制约,由此不能对国(厂商)与国(厂商)的同类产品做出差异程度的量化判断;五是划分存在着属种关系、交叉关系、同一关系等概念并列不当的逻辑错误,最为典型的是将差异化产品并列分为水平差异、垂直差异和技术差异三种类型。
为此,本文提出产品等差异曲线理论假设,试图同时从生产与消费视角进行产品差异性的确定,以克服上述界定方法的不足。
二、产业内贸易产品等差异曲线理论的提出
1.产业内贸易产品等差异曲线理论前提
我们认为产品差异性体现的是在同行业企业生产中,一种“我有,你没有;你有,我没有”产品细微分工的理念,体现的是在某一变体差异产品专业化生产中的特有优势,表现为或是资本、技术、劳动力、原料材质等方面的优势,或是能满足消费者偏好、售后服务等需求的优势。对于这种变体差异产品的产业竞争优势,迈克尔·波特认为“是国内各关键要素彼此长时间强化而衍生出来的。在此过程中,各要素之间的因果关系逐渐模糊,如果一定要用图形表示,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也许可以用箭头表现,但在现实中,它们之间很少只是单项关系”。
基于波特的思想,我们认为现实中产品差异性的形成同样也是如此,即“各要素之间的因果关系逐渐模糊”,“它们之间很少只是单项关系”,而是由多要素共同存在且同时决定的。因此,在确定产品差异性时,不能仅仅考虑贸易额或贸易产品价格单一因素。从经验常理得知,无论是中间产品还是最终产品,无论是消费品还是资本品,产品之间的差异性研究是可以根据最传统最基本的方法,将复杂纷繁的众多要因归结为生产要素投入与消费效用替代两个方面。
我们认为产品差异性的确定,首先,是在同一个标准产业分类体系框架内、同一产品代码下同组产品与同组产品之间的差异,且统计分类划分越细,差异性越小;其次,同类产品差异性的形成来自于生产投入与效用替代双方因素的不同,是不同因素共同存在且同时决定的,因此,因素之间不是“或(or)”的关系,而是“和(and)”的关系;再次,产品之间的差异可以是一个定量的概念,而不只是一个定性的甚至是模糊的概念,即产品差异性反映的是变体产品之间的离差程度,可以根据相应的替代变量进行比较后得出,由此得到的表示相对差异的数值,即为产品的差异性;最后,产品差异性在产业内贸易和分工的过程中可以根据生产投入同质性和消费效用替代性变量的不同组合,分为不同类型。我们的研究将基于上述前提展开。
在本文中,我们将引入等差异曲线(Indifference Curves)概念,对产品差异性(Difference)的确定及意义进行探讨。
2.产业内贸易产品等差异曲线理论模型
由于我们认为产品差异性是通过变体产品之间比较、由生产投入同质性与消费效用替代性共同决定的,因此,在本文中,规定生产投入为体现厂商生产活动的内部规模经济以及资本、技术、材质、劳动、土地、信息、管理等专业型要素,即迈克尔·波特“钻石体系”的生产要素,并将变体产品间生产要素投入的相似关系称之为同质性(Homogeneity),用H表示,同时规定HE∈[0,1],H值越大,变体产品之间的要素投入相似程度越大,即同质性越强。
规定消费效用为能够体现消费者需求的产品性能、外观、品牌、售后服务以及消费习惯习俗等要素,变体产品间消费效用的等值关系称之为替代性(Alternative),用A表示,并且规定A∈[0,1],A值越大,变体产品之间的消费效用等值程度越大,即替代性越强。
数值取自公式(3)得到的值。图1为H和A均为0.1至1.0升序排列的数值,可以看到随着H和A的数值减小,差异性D的高度也随之增高,显示了同质性H、替代性 A与差异性D成反比的关系。其次,我们把根据差异性D定义式得到的欧氏空间直角坐标图影射至平面图上,就可以描绘出产业内贸易产品等差异曲线。即在H×A平面图上,将纵轴和横轴分别取图1的单位向量和,即同质性H值和替代性A值,同时取显示高度的为差异性D,差异性D随着 H和A的减小而增大,由此得到表示产品差异程度的差异曲面。由于曲面由无数条曲线构成,如果将此曲面投射到H×A平面上,就可得到表示产业内贸易产品差异性D的等差异曲线。
图1 同质性H与替代性A组合决定的差异性D
产品等差异曲线的特征是一条递减,凸向原点,斜率始终为负值的曲线;同一个平面图上可以有无数条等差异曲线,每条曲线表示一个差异性D,并且距离原点越远,同质性H和替代性A的数值分别也就越大,因此,差异性D的数值也就越小;在同一平面图上,任意两条等差异曲线互不相交,否则两条等差异曲线的交点将对应两个不同的差异程度。等差异曲线凸向原点是由差异性边际替代率递减所决定的。差异性边际替代率是产品在保持差异性D不变时,同质性H和替代性A两种要素,减少一种要素投入比率与增加另一种要素投入比率的比率。
产品等差异曲线图(图2)中的,产品具有较高的同质性和较高的替代性,H和A都接近1。从同质性、替代性与差异性成反比关系可以得知,产品的差异程度较小,因此可称之为“产业内同工序产品的价值链水平型分工与贸易”①。此类产品可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可以归属于标准型产品的产业内贸易,即由“布兰达(1981、1983)、克鲁格曼(1983)、讷文(1984)等人发展的古诺型寡头垄断竞争模型”(克鲁格曼,2001;克鲁格曼,奥伯斯法尔德,2002)。其特征是在开放经济条件下,各国国内的垄断企业与外国企业进行有差别化的竞争,采取分割不同市场的行动,如钢材、水泥、螺栓螺帽等金属标准件以及标准化的轮胎、电缆电线、电子元器件等产品(中间产品)的生产。第二类是可以归属于消费偏好型产品的产业内贸易,即由Lancaster等人提出的新侯泰宁模式中的差异化产品。Lancaster认为这类差异化产品的效用函数是非对称的混合,每一消费者都有一个“理想的产品”(Ideal Product),他们最希望从消费中获取自己认为最适宜的具有某一特征的产品。我们可列举如豪华汽车的宝马新款6系、保时捷911系列和宾利雅致系列的不同(最终产品),液晶显示器的TFT方式与DSTN方式的不同(中间产品)。以上这两类水平型产品在投入的生产要素性质上、在功能使用替代上其相似程度极高,因此我们可称为同质可替代产品。
图2 产业内贸易产品等差异曲线
图2中的和处在同一条无差别曲线上,都可归属为差异化产品,或称为专门化产品,但两者的差异性有区别。区别之处在于,具有较高的同质性和较低的替代性,可称为同质非替代产品; 具有较低的同质性和较高的替代性,可称为异质可替代产品。
产品具有较高的同质性H和较低的替代性A。这里存在着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产业内异工序产品的贸易,即一工序产品与另一工序产品在统计分类上属同一产业,它们投入的生产要素相同,但在使用功能上却是不同的,如制作芯片时,对晶圆的涂膜、蚀刻、针测、切割和封装,又如齿轮、曲轴(中间产品)与发动机(最终产品),这些半成品或成品都是同质非替代产品,它们之间的贸易可以称为“产业内异工序产品的产业链垂直型分工与贸易”。另一种情况是产业内同工序产品相互间的贸易,如牛革的名牌皮包和牛革的普通皮包、高级轿车和普通轿车、6英寸和18英寸的单晶硅圆片,这些产品投入生产要素相似度较高,但可替代程度较低,同样也属于同质非替代产品,属“产业内同工序产品的价值链垂直型分工与贸易”。这种情况可以认为与新张伯伦模式的假设前提相一致,克鲁格曼等人提出的新张伯伦模式假定效用函数是对称的混合,每一代表性消费者都倾向于在预算制约的前提下消费大量的变体产品,且所有的需求弹性相等。
具有较低的同质性和较高的替代性,如木制的椅子与铁制的椅子(最终产品)、真空管显示器与液晶显示器(中间产品)、棉纤维与聚酯纤维(中间产品),都可称为异质可替代产品,属“产业内同工序产品的价值链垂直型分工与贸易”,即Greenaway、强永昌等学者的“技术差异”。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和都是差异化产品,但它们的差异主要是由单方面原因而形成的,即或是厂商投入要素的不同,或是消费者偏好及预算制约的不同,此类产品在产业内贸易中占据了较大的份额。我们在前文曾介绍了西方学者提出的不同界定标准,之所以会出现这种不同,究其原因,他们的观察对象主要就是集中在或某一产品方面。
具有较低的同质性和较低的替代性,H和A都接近原点O。这同样由于是与差异性D成反比关系,因而产品差异程度较大。也存在着两种情况:一是异工序产品的贸易,属“产业内异工序产品的产业链水平型分工与贸易”。二是同工序产品相互间的贸易,属“产业内同工序产品的产业链水平型分工与贸易”。前者如电视显像管与集成电路,后者如布鞋与皮鞋、橡胶鞋,两者都可称为异质非替代产品。对于的界定,可能会有不认可的观点,但从产业统计分类的角度观察,即使H和 A均为O,也应纳入产业内贸易范畴。
产品在生产要素投入、功能使用替代方面都有着极大的不同,但从产业统计分类划分上都归属于同类产品。如显像管与集成电路的产业分类代码,在《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2002 HS/Rev.3》中均为[85](电机,电器设备机器零件),在《国际贸易标准分类 SITC/Rev.3》中均属[776](热离子管、冷阴极管),在中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02》中均为[405](电子器件制造),在《国际标准产业分类 ISIC/Rev.3》中均属[3210](电子管和真空管及其他电子元件的制造)。同样,布鞋与皮鞋、橡胶鞋在HS分类体系中均为[64](鞋靴,护腿和类似品及其零件),在SITC分类体系中均为[851](鞋履),这是目前大多数学者公认的也是最常用的度量产业内贸易指数时采用的GL(Grubel and Lloyd)统计口径。但是,如果再进一步用更细分类进行计量,则以上列举的产品又被分别归属为不同的产业中,就会出现如利普西(1976)、Finger(1975)、雷蒙特(1983)等人认为的产业内贸易只不过是一种“统计现象”(本多光雄,1999;强永昌,2002)。
根据等差异曲线的特性,我们可以得知,在同一条曲线上的P点(产品)有着不同的替代性与同质性点对(A,H)组合,但产品差异性D相同。从图2中可以看出,为使总体差异程度不变,增大替代性必须同时降低同质性,反之,降低替代性必须同时增大同质性。
由于在每条曲线上,点P存在着同质性H与替代性A的不同组合,且各条曲线差异性D也互不相同,因此,在图中的任何曲线的点P上,都存在着产业内贸易的可能。
上述特征类别分析经归纳整理得到表1。
由等差异曲线图可以得知产品差异性主要是由生产投入和效用替代两方面因素决定的,且具有距原点越近,差异程度D越大的特性。由此,我们可以推测,产业内贸易指数IIT与同质性H、替代性A为负相关,与产品差异性为正相关关系。
在封闭经济条件下,尽管一国之内的要素禀赋相同,但也会因为市场的不完全竞争,使得各个厂商的生产规模、投入要素不尽相同,针对的目标客户群体有所不同,从而厂商在同类产品(或是中间产品,或是最终产品)中都会选择有差异性的产品进行专业化生产,以满足使用者(政府、企业、居民)在不同预算条件约束下的不同需求。与此相应,使用者也都有不同的消费习惯和使用要求,都有支出预算约束,对于同类产品也必然需要多样化的可供选择物,所以,我们认为这是产品差异化产生的根本原因。企业基于专业化分工、规模经济等优势而制造的同类产品,其差异性D正如图2显示的那样,从逐步凸现。
在开放经济条件下,一个国家在出口某一产业产品的同时,又相应地进口同一产业的产品,这说明该国具有生产、出口这类产品的能力,但同时也说明了该国不具备也不可能完全具备生产所有同类变体产品的能力,说明了即使是同类产品,也会因投入要素的不同和使用替代的不同而由此形成本国产品与外国产品的差异。为了满足消费者更多的理想选择,满足消费者在预算制约下尽可能多的消费,因此需要进口具有差异性的同类产品。如果本国生产能力足够大,但本国消费有限,则会出现贸易出超,出现产业间贸易,反之,本国生产能力极其低下,而本国又有这种消费需求,则会出现贸易入超,同样也会出现产业间贸易。因此,产业内贸易的出现只能证明这是在生产与消费、出口与进口都得到较好平衡的前提下,贸易双方对于差异性产品的需求。
三、产业内贸易产品差异性度量及其与IIT相关性检验
1.变量的选取与推论
为了确认差异化产品等差异曲线理论的合理性,观察以上推论能否正确反映产业经济现实,有必要对产品差异性D进行度量,并在此基础上判定分析与产业内贸易指数IIT的相关关系。为此,我们将使用中国和日本两国产业以及贸易相关数据进行实证检验②。
在以往众多的研究中,差异化替代变量往往仅选用本国单方的数据或是贸易产品条目数等作为替代变量,而我们认为确定进出口贸易产品差异的方法主要是比较,且只有通过对相关变量的相似性比较才有可能发现差异,因此,差异表示的是同类(组)事物或物品经过比较得到的在某种属性上的差距或差异。
差异可以分为绝对差异和相对差异两种情况,两者的区别在于比对参照物的不同,前者是将事先给定的标准作为参照物,而后者则是一事物与另一事物的两者比较。显然,如果是分析同一国的产品,则应该将该国国内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产品作比较,求得的是两企业同类(组)产品之间的相对差异;如果是分析国际贸易产品,应该将贸易国之间的产品做比较,求得的是两国同类(组)产品之间的相对差异。
根据等差异曲线模型度量贸易产品差异性时,我们设定比较的前提条件为:①是本国与外国产品的比较;②是生产投入与消费效用两方面因素同时的比较;③是同一统计口径的比较;④是无量纲的比较,即不是总量指标的比较,而是相对指标的比较;⑤是相似程度的比较,即不是孰优孰劣的比较,而是相似系数的比较。所以,等差异曲线模型也可称作是2国2产品2要因(2×2×2)差异性分析模型。
选用中国与日本数据是因为,中日两国是互为重要的贸易伙伴,多年来双边贸易总量持续增长,产业内贸易发展比其他国家之间更为快速;中日两国工业化进程不同,比较优势以及生产技术能力不同,这将有利于我们的模型检验;基于我们现有的研究成果以及数据的可获得性。
由于本文认为产业内贸易产品差异性是由生产投入与消费效用共同决定的,且又是在不同国家的产品之间通过比较获得的,这就要求变量指标的选取不仅要能够体现理论的思想性,而且要具有实证的可比性,应采用既能体现两国生产和需求特征,又具有无量纲特性的指标进行比较。基于以上考虑,我们决定使用中国和日本的相关数据。选取产品差异性D的生产要素变量为:中日两国制造业企业R&D经费内部支出占产品销售收入比重的相似系数;消费要素变量为:中日两国贸易产品单位平均价格的相似系数。相似系数是一个相对数,它表示两个比较对象之间的相似程度,常用来度量变量之间的相似性,尤其适用于货币计量单位(币制)不同国家之间价值指标的国际比较(在我们使用的数据中,涉及到人民币、日元、美元三个币种)。以下为变量指标选取的推论:
推论一:生产投入要素是决定产品差异化的一个重要方面,可以由资本、劳动力、技术以及原材料等多项指标反映,在可供选取替代变量之中,相比之下,我们认为企业的科技投入与销售收入比重的指标更能凸现产品的差异,更能反映两国企业综合竞争力、技术进步在产出中的作用大小。国内外众多研究已经证明一个企业拥有的自主创新能力和领先技术是产品在国际竞争中拥有比较优势的决定性因素,单位科技开发经费内部支出存量增加导致企业产品销售收入增加幅度明显高于因固定资产净值增加导致的产品销售收入的增加幅度(彭建平,张建华,2008)。使用科技投入与市场销售比重的相似系数可以观察到两国由生产属性因素形成的产品差距,因此,进行两国企业科技水平相似程度的比较更有意义。
推论二:消费要素是决定产品差异化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可以由质量、价格、功能、款式、品牌、广告及售后服务等多项指标反映,在可供选取替代变量之中,我们认为表示进出口产品价格相似性的指标更能凸现产品的差异。因为,产品的质量、功能、款式、品牌、广告及售后服务等消费属性方面的优劣、多寡、高低程度,通常都可以在产品价格上得到体现。在现实经济中,我们可以看到重视消费者需求已成为厂商提高产品附加价值的一个重要手段,因此,比较两国商品平均价格的相似程度能较好地体现产品替代性。
2.度量模型和数据处理方法
由于我们是通过对本国产品与外国产品的相似性比较,以求得产品差异性D,因此,首先将度量公式(1)和公式(2)分别改写为:
式中上标有“*”记号的为外国数据。其次,根据(3)式和(4)式、(5)式,设中日产业内贸易产品差异性D度量公式如下:
其中:
中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02)和日本标准产业分类(2002)都是在联合国统计司的《产品总分类CPC》、《国际标准产业分类ISIC Rev.3》基础上重新修订的,中日行(产)业分类在大类(2位代码)上基本一致,所以我们直接使用了两国统计年鉴数据。
设替代性为j产业的中国对日本出口产品单位平均价格(Quantity Price)③与中国从日本进口产品单位平均价格的相似系数,表示两国产品在同一类(组)中消费效用的相似程度,取值范围为0≤A≤1。替代性A越接近1,表示两国产品可使用替代的程度越大,即差异性越小;A越接近零,表示两国产品差异越大,越不可替代。
世界贸易统计通常采用出口以FOB(离岸价)、进口以CIF(到岸价)记录,为了修正FOB与CIF价格之间存在的运费、保险等费用的偏离,我们利用石戸光等日本学者计算出的各国与日本进出口商品贸易单价平均偏离系数1.1235,对出口价格进行了修正,以求得接近进口价格。
由于各国统计的贸易数据不尽相同,为保证统计口径的一致性,本文采用了联合国统计司发布的中国对日本贸易的统计数据。
同时,为了求得公式中数据的可比性,我们必须将SITC 5位代码表示的贸易额转换为GB大类表示的数值。式中,S表示《国际贸易标准分类SITC Rev.3,SITC》,G表示《中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SITC分类与GB分类的代码对应转换是根据作者编制的《产业分类体系对应转换表》,定义A为分类条目的集合,并称为分类A,定义X为另一分类体系下的分类条目的集合,并称之为分类X。定义映射f ∶A→X,f称为从分类A到分类X的对应规则。f为满射,即对任意x∈X,存在α∈A,满足f(α)=x。对应规则f将集合A中的元素映到集合X中的元素,从而实现A分类体系与X分类体系的代码对应。这样,我们利用分类对应转换的复合影射规则,完成了将SITC 5位代码至GB大类代码的转换。
此外,关于2007年中日产业内贸易指数HT的度量,本文采用了格鲁贝尔和劳埃德的计算方法,但将中日进出口贸易数据(SITC 5位代码,实有数据为出口2533条纪录,进口2574条纪录,)进行了统计体系的数据转换,转换为GB大类表示。转换规则及其公式中字母含义与上述方法相同。设HT度量公式如下:
3.数据及检验结果
对模型的检验,根据目的不同可以有理论检验、统计准则检验和计量经济学准则检验等,其中,理论检验即经济意义检验就是依据经济理论来判断估计参数的正负号是否合理、大小是否适当。我们的目的只是在于检验产品等差异曲线模型的合理性,检验产品同质性H、替代性A以及差异性D与产业内贸易指数IIT的相关关系。更主要的是我们认识到产品差异性只是发生产业内贸易的前提条件,是影响产业内贸易的因素之一,而不是唯一因素,更不是主要因素,尤其是在加工贸易大量存在的中国,跨国企业内贸易在进出口统计上就往往表现为产业内贸易,而这种贸易并不是基于产品差异性发生的,而是基于中国的低成本劳动力才显得十分活跃。显然,如果仅仅以产品差异性作为解释变量在理论上则缺乏合理性,在回归检验上也不可能得到较好的直线拟合优度。比较而言,如果作相关分析,虽然不能判断因果关系,但由于两个变量是对等关系,由此也就可以得到由相关系数表示的变量之间的相关程度。为了验证上述观点,我们运用Excel数据分析工具,对中日贸易产品数据分别进行相关分析和回归分析。
根据度量公式(3)、(4)、(5)、(6)求得中日产业内贸易产品同质性H、替代性A、差异性D和产业内贸易指数IIT,计算结果见表2。
令产业内贸易指数IIT为因变量集合,同质性H、替代性A,差异性D分别为自变量集合,经相关性检验,得到IIT与H、与A、与D的相关系数为(-0.094894)、(-0.3038047)和(0.3117715)。
回归检验设公式为:
从相关性检验结果得知,产业内贸易指数HT与差异性D为正相关,与同质性H、替代性A为负相关,表明符合产品等差异曲线理论假设。指数IIT与同质性H相关程度较小,与替代性A、与差异性D相关程度较大,表明主要由产品消费效用体现出的差异性对产业内贸易影响较大。回归结果显示模型1和模型2的拟合值都较小,说明在y的总变量中,由模型解释的部分占的比重较小,而未被模型作出解释的部分较大,表明回归方程的可解释程度较低。由此,也证明了我们上述“产品差异性只是发生产业内贸易的前提条件,是影响产业内贸易的因素之一,而不是唯一因素”的观点。
根据差异性D定义式作图可以直观地观察经济变量之间的相关关系以及所处位置。以下是根据同质性、替代性相似系数,描出点对(H,A)图像如下。
图3中,中日生产投入同质性最相近的(H≥0.5)依次是黑色金属、金属制品和专用设备产品,最相远(H≤0.2)的是仪表、医药、服装、纺织和塑料产品,相似系数大小表明了中日两国产品在科技研发占销售收入方面的差异程度。中日消费效用替代性最相近的(A≥0.7)依次是有色金属、纺织、造纸、橡胶和黑色金属产品,最相远的(A≤0.2)是电器、仪表、通用设备、通信设备、石油加工、化学、专用设备等产品,表明了中日两国产品在使用消费方面可替代的差异程度。
图3 2007年中日贸易产品等差异曲线
图4中,从同质性H与替代性A共同决定的中日产品差异性D可以看到,差异性最大的依次是电器、仪表、通信、医药、石油和化学产品,差异性最小的产品是黑色金属、造纸、有色金属。从与此相对应的中日产业内贸易指数IIT可以看到,产业内贸易程度较高的为电器、仪表、通信、通用设备、塑料和金属制品。
其中,尤为值得关注的是产品差异性最大的电器、仪表、通信、医药、化学五类产品进出口贸易总值达885.01亿美元,占贸易总额比重为47.19%。差异性程度和产业内贸易程度均较高的电器、仪表、通信三类产品进出口贸易总值达662.16亿美元,占贸易总额比重为35.3%(2007年)。
图4 中日产业内贸易产品差异性D与指数IIT关系对数图
注:大三角表示产业内贸易指数大于等于0.35。
四、小结
通过以上实证检验和作图分析,可以证明本文提出的产业内贸易产品等差异曲线模型(2国2产品2要因(2×2×2)差异性分析模型)是能够较好地完成产品差异性D的界定。根据模型计算结果,绘制的散点图能够正确反映生产投入同质性H、消费效用替代性A与产品差异性D的关系,是符合实际状况的。同质性H对与产业内贸易指数IIT的影响较小,替代性A、差异性D对与产业内贸易指数IIT的影响较大。
促进产业内贸易发展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不只是由产品差异性决定的,但通过我们以上的论证,至少可以证明产品差异性越大,越有利于产业内贸易的发展。认识到这点,将有助于我们厘清调整产业结构、调整贸易产品结构的思路,有助于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有助于减少与贸易伙伴国的贸易摩擦。
在现代国际贸易中,出现更多的是呢绒与呢绒、葡萄酒与葡萄酒交换的模式,即相同或相似产品出口与进口同时进行的产业内贸易。世界银行《2009年世界发展报告》指出产业内贸易是国际贸易中增长最快的部分,当今全球一半以上的贸易属于产业内贸易。据作者统计,中国对外贸易已有2800条记录为进出口共有记录,几乎覆盖了国际贸易标准分类(SITC/Rev.3)最细分类(共3121条)商品代码的全部。然而,在一国生产及消费函数给定的前提下,大量输入(输出)同类商品,自然会挤占一部分本国(外国)市场份额,这就使得产业内的竞争会比产业间的竞争更激烈,更具有同业竞争性,因而也更能激发厂商的材料创新、技术创新、工艺创新以及由此带来的产品创新,成为创新的动力源泉。
研究产品差异性界定方法目的在于准确判断和把握我国对外贸易产品与国外产品的差异程度,准确地判断和把握我国对外贸易产品的结构及其可能的发展趋向,为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产品结构提供必要的科学依据。尽管本文只检验了中日贸易产品的差异性,但也清晰地揭示了中国重点行业和产品与日本的差异主要体现在生产投入、科学技术方面。在我国传统比较优势逐渐削弱之际,更要求我们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在产品技术上换代升级,在产业链上向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领域延伸,改造提升现有企业,以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开发出具有差异性的新产品,提高中国制造业的国际竞争力。
注释:
①作者认为,价值链主要是体现产品产出的附加值的不同,如产品有差异但附加值相同或相近,则为价值链水平型分工贸易;如产品有差异并且附加值也有较大差异,则为价值链垂直型分工贸易。产业链主要是体现加工工序的不同,可分为产业链水平型分工贸易和产业链垂直型分工贸易。价值链与产业链二者应予以区别。
②为了保证中日两国数据的可比性,以及基于数据的可获得性,本文采用了2007年数据。
③联合国统计司公布的《国际贸易标准分类》5位代码进出口商品贸易数据中,有两种计量单位,分别是“Net Weight(kg)”和“Trade Quantity”,本文使用的是按“Trade Quantity”计算的单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