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模式的统一_文学论文

解释模式的统一_文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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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I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0246(2015)06-0137-14

       各位先生:

       第五封回信读过,大家对“前见”和“立场”的定义及区别问题提出了许多有见解的建议,对丰富和修正强制阐释的表述具有很重要的意义。在我看来,这一对概念,应该是阐释学中的重要概念,不能回避。但在传统的阐释学理论中,前见是被认可的,立场则很少提及。特别是像朱立元先生指出的那样,因为立场这个词的特殊意义,如果用作阐释学的基本概念,可能会引起诸多歧义,因此,还是要进一步讨论和研究。但是,因为这个概念本身内涵丰富,不是一下就能研究清楚的。那就先放下,找机会展开更广泛的讨论。今天,我们回到强制阐释论文本,解析另一个重要问题:文学阐释的前置模式。我认为,前置模式包含了一个更广阔的文学原点问题,即对文本和文学的阐释,有没有一个或几个基本模式存在,试图建立一个包打天下的基本模式是不是可能。强制阐释的一个基本追求和方法就是统一模式的构建和应用。这个问题也是与前置立场紧密联系的,以前置立场强制阐释文本,其主要方式之一,就是前置模式。前置模式是实现前置立场的主要方法。因此,有必要专门讨论一下。

       什么是前置模式?我曾概括为:“批评者用预先选取的确定模板和式样框定文本,作出符合目的的批评。”②更确切地表达,模式是一种固化的技术方式,以确定的规则和操作方法,直接用于文本阐释,作出与模式创造者企图一致的结论。最突出的如格雷马斯的矩阵、普洛普民间故事的31个功能、斯特劳斯的神话要素图阵,等等。模式不同于立场,立场是思想和理论的确定选择,而模式是表达和实现立场的具体方法。从形而上的意义上说,立场高于模式。模式和立场可以是一致的,也可以是分离的,甚至相悖。模式和方法有相似的一面,都是认识和解决问题的办法,但在哲学意义上,方法高于模式,方法重于规律,是灵活而可变的,模式更重于技术,常为机械的固定的形态,更近于工学上的“模型”。理论可以降解为方法,但不应再低为模式。女权主义作为一种理论,可以视为方法,如果作为模式,还需要总结概括为具体的技术,能够大范围地应用于具体的文本阐释。说明这一点,对认识西方文论中的许多特殊现象具有很重要的意义。举例说,结构主义可以作为一种立场,表述为“关于世界的一种思维方式”,用这种方式认识世界,它坚持的是“事物的真正本质不在于事物本身,而在于我们在各种事物之间的构造,然后又在它们之间感觉还能坚持那种关系”,③这已经是对世界的一般看法,已类似于世界是物质的概括。小一点立场或者说理论目的,比如寻求批评的恒定模式,企图用相对稳定的模式来把握文学,以实现对文学的普遍性和一般性操控。在这个立场支配下,各种各样的具体模式应运而生,通过这些具体模式来实现基本立场。比如,法国批评家克劳德·勃瑞蒙同俄国的普洛普一样,其立场都是结构主义的,在前者看来,普洛普以结构思维研究童话,其立场是正确的,但模式并不完美,于是,他另外提出一种“三合一体”的结构假设,即任何小说都可以被概括描述成一种原子系列三阶段纵横交错的“三合一体”模式。④这可以非常典型地说明立场与模式的不同,模式如何为立场服务。立场与模式完全相反也是经常见到的现象。尤其是20世纪以来的一些流派和学说,自己创造的模式相悖于自己的立场,自相矛盾而难自圆其说,就是在一些堪称大师的著作里也是可以看到的。米勒就是一例。从解构主义的立场说,米勒不承认有一种系统完整的批评方法,可以为一般的文学批评提供具有普遍意义的指导。长期以来,他的著作都是立足于文本解读,以深入解读见长。但是,令我们困惑的是,他的解读和阐释,其目的却是要找到一个系统的、具有规律性意义的普遍方法。他撰写名著《小说与重复》,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要“设计一整套方法,有效地观察文学语言的奇妙之处,并力图加以阐释说明”⑤。

       他对“重复”理论的意义估价和期望是很高的,相信“重复”这个范畴具有普遍意义,他号称:“任何一部小说都是重复现象的复合组织,都是重复中的重复,或者是与其他重复形式形成链形联系的重复的复合组织。”⑥他认定“对作为例证的小说的解读方式,对分析同一作家的其他小说,或是同一时期其他作家的其他小说,甚至是不同时代、不同国家的众多的作家”,“重复”一定是不断出现的技巧和方法,可以做规律性的概括和总结。他设问:“我的解读能成为样板吗?”⑦让人们明白无误地感受他的雄心和自信。可以肯定地讲,在骨子里,米勒认定在文学创作和文学批评中,是有一般规律存在的,核心是要我们去发现。文学理论和批评的任务就是找到和揭示这些规律。作为一位从新批评传统蜕变而来的解构主义大家,他的文本解读实践、他的理论追求和某种程度上的成功,已经证明了这一点。“重复”的理论创造就是范例、样板。问题应该是很尖锐了。解构主义直接反对的就是“本质主义”,或称“逻各斯中心主义”。瓦解这个主义是解构主义的根本出发点。米勒自己就说:“阐释预设所用的‘逻各斯中心主义’应该彻底摒除。”⑧主张“文学的特征和他的奇妙之处在于,每部作品所具有的震撼读者心灵的魅力(只要他对此有着心理上的准备),这些都意味着文学能连续不断地打破批评家套在它头上的种种程式和理论”⑨。但是,就是这位米勒,一心要建立一个以重复论为核心的批评体系,并用这个方法去阐释一切小说文本,这个取向彻底偏离了解构主义无中心、无意义的根本立场,当然也是理论批评方法上的“逻各斯中心主义”。他难道不担心“文学能连续不断地打破批评家套在它头上的种种程式和理论”,从而也打破他所谓“重复”的模式?尽管他期望自己的“重复”模式能够成为“样板”。在我看来,米勒的实践很好地说明了立场与模式的区别,立场与模式的相悖,给前置模式的定位以最好的佐证。前置模式作为主观预设的一个独立过程,其性质和作用必须定义和考察清楚。同时,在阐释学的意义上,它也应该有概念独立的必要。

       我认为,西方文论的科学主义转向,一个很深刻的理论动因就是,要像精准的自然科学那样,找到一个或有限几个一般的普适模式用作阐释文学和文本的基本方法,用这个方法可以阐释天下一切文本,甚至包括可以视作文本的实践活动。毫无疑问,这肯定要被批作“本质主义”,或者说是“决定论”的追求。人类对自然现象的认识是需要确定性方法的。牛顿给出的力学公式既适用于树上落下的苹果,也适用于围绕恒星运转的行星。没有牛顿力学,经典物理学将不复存在。把握全部物质运动的基本规律,用一整套精准而有效的公式去证明它,是人类认识世界的基本方式。就认识的目的和方法说,这是值得一切学科借鉴的。1980年代,詹姆逊在北京大学讲学,用矩阵方法分析《聊斋》中的《鸲鹆》,得出一个政治性的结论,这个例子影响很大。国内出版的多种教材都有引用。对此,我是持怀疑态度的。我坚定地认为,用一种或几种僵死的模式,来阐释甚至是规范文学是不可能的。特别是精确的数学物理方法,用于文学和文本的阐释,一定会沦为机械死板的套用和毫无趣味的枯索。文学是人的主观创造,不是现象的客观描写。创造者在文本进行中,瞬间的冲动和怀想将改变文本中各项要素的命运。而这个命运,大的方向说确有历史的必然性在作用,但更多、更核心的是要素个体的偶然性表达。文本的艺术形式也是难以确定的。创造的因素、模仿的因素、非理性的因素都会以不同的方式发生作用。预测是不可能的。不要说阐释者,就是作者本人都难以规定文本的结果,包括文本诸要素,比如某人物的最后结果。文本的创造不可重复。如果可以重复,就无所谓创造,文学就失去生命。这当然决定了文学阐释的命运。没有重复的写作,有没有可能找到重复的阐释方法?显然很难。前置模式,本质上是固定模式,是在阐释前就固定下来,可以对所有文本重复使用的模式。这种固定模式能够对所有文本,甚至对历史留存的文本做全方位的阐释,实在令人怀疑。各位解构主义大师反复告诉我们,打破固定模式,消解一切规范和约束,是解构主义的坚定目标。但是,这绝非由解构主义肇始。远的不说,19世纪的雨果就曾振臂疾呼:“我们要粉碎各种理论、诗学和体系。我们要剥下粉饰艺术的门面的旧石膏。什么规则,什么典范,都是不存在的。”⑩克罗齐对文学史采取排斥的态度,不认为通过文学史的研究能够找到文学发展的连续性,找到规律、典范。他认为“文学史的存在,仅仅是因为学人和学者的需要博古通今”而已,“人人都可以随心所欲,梳理一番”。(11)然而,一百多年以后,各种各样的主义,包括解构主义,却打着自己的旗号,努力地创造固定模式,并将这些模式前置,用以阐释文本。女权主义用女权模式解构历史,重写符合女权立场的文学;弗洛伊德用俄狄浦斯情结涂改天下文本,制造精神分析的巨大惯性;原型批评用春夏秋冬的轮转规范历史进程,一统从古至今的文学形态。如此等等,各种主义、各种“潜在”模式充分表明了所谓打碎规则、离经叛道的虚伪。“只要你告诉我你的理论是什么,我便可以提前告诉你关于任何文学作品你会说些什么,尤其是那些你还没读过的作品”(12),真是一语中的。一种文学理论转换成相应的操作模式,把这个模式放置于阐释之前,活生生的文学和文本,被疯狂挤压为同一的产品,作家的想象力和创造力被扭曲为阐释者的抽象意志,如此理论哪里还有理论的本来意义?

       有一个问题我一直疑惑不解。如果说寻找理论的普适模式是以往理论——从远古时期就已开始——的共同冲动,而至当代,特别是解构主义或后现代主义的兴起,要冲破以至打碎模式束缚的浪潮汹涌,但是,无论怎样挣扎却很难摆脱。对一些人而言,任其理论上如何坚定,但结果还是难逃宿命,走上了模式之路。刚才说到雨果的生猛,要打碎一切规范和体系,而实则是想建立浪漫主义的规范和体系,且余响至今。解构主义的生猛远胜于浪漫主义,罗兰·巴尔特清算自己的愚蠢:妄图从一粒蚕豆里见出一个国家,在单一的结构里见出全世界的作品,“从每个故事里抽出它的模型,然后从这些模型里得出一个宏大的叙事结构”(13)。然而,他不是也在制造解构的体系以至思维方式,由此打造自己更宏大的体系和模式吗?这话用来批评米勒似乎一语中的,米勒不就是从每个故事里抽出它的模型,并得出一个叫做“重复”的宏大叙事结构吗?特别是在具体的文本阐释过程中,在实践自己的规范和方法的时候,那更是破绽百出,时时落入制造规范、践行规范、企图用规范统领天下的窠臼,立场与模式呈现了尖锐冲突,这难道是偶然的吗?我们是不是可以讨论,探索和寻求文学生成和演变一般规律的合理性和可能性?能不能创造一种模式,这种模式是普适的,是对任何一种理论和任何一个文本的阐释都将有效,这样的企图是否正当,是否能够实现?这要回到本质主义的问题了。在今天的文论界,本质主义不仅早已过时,甚至有些臭不可闻了。从柏拉图开始的对事物的本质追索似乎已被20世纪的前卫思潮打得粉碎。然而,我坚定地认为,对本质主义的完全否定,其结论做的还是太早。我从来都赞成,对人类理性的意义要认真评估,对必然与偶然、现象与本质、连续与断裂、决定论与非决定论的认识,也要依据现代科学和社会文化的发展而不断调整。但是,理性的根本作用是无法否定的。没有理性的进步,人类没有今天。对事物的本质认识,对现象背后底蕴的探究,对事物发展的未来预测,是一切理性行为的根本指向。曾经风起云涌的非理性思潮和学说,本身就是理性的张扬。没有理性,非理性如何被发现和表达?西方哲学和文艺理论的各种主义,反理性、反传统,自有它们的道理,但如果说某种什么具体的理论能够彻底反掉理论本身的存在和发展,反掉理论的必要与合理,似乎没有出路。国内学界介绍和推崇德里达的解构理论是上风上水,而德里达的没落,众多理论家对他的批评却难见张扬,这本身就是不完全的,就是一种误导。回到关于前置模式的讨论上来,对生动活泼、变幻无穷的文学实践而言,固化的模式无法承担阐释的责任。但是,据此否定对文学规律的一般性认识,否定对文本的确当性阐释,是非理性的。重要的是,要找到它们之间的限界,合理的本质性认识与僵化的本质主义,具有实践意义的规律总结与主观臆造的生硬模式,其区别和调整,正是当代文艺理论应该开拓的方向。不知各位先生赞同否?

       春天已到,万物复兴。我相信,各位先生努力一生的当代文论也会和春天一道生气勃勃。

       注释:

       ①关于强制阐释论的前五组文章依次发表于《文艺研究》2015年第1期、《探索与争鸣》2015年第1期、《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2期、《学术研究》2015年第4期、《学术月刊》2015年第5期。

       ②张江:《强制阐释论》,《文学评论》2014年第6期。

       ③霍克斯:《结构主义和符号学》,瞿铁鹏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第8页。

       ④朱立元:《当代西方文艺理论》,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232页。

       ⑤J.希利斯·米勒:《小说与重复》,王宏图译,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23页。

       ⑥J.希利斯·米勒:《小说与重复》,王宏图译,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3页。

       ⑦J.希利斯·米勒:《小说与重复》,王宏图译,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5页。

       ⑧J.希利斯·米勒:《传统与差异》,转引自朱立元:《当代西方文艺理论》,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318页。

       ⑨J.希利斯·米勒:《小说与重复》,王宏图译,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5页。

       ⑩雨果:《雨果论文学》,柳鸣九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0年,第58-59页。

       (11)韦勒克:《近代文学批评史》第8卷,杨自伍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9年,第339页。

       (12)Frank Lentricchia,"Last Will and Testament of an Ex-Literary Critic," in Alexander Star ed.,Quick Studies:The Best of Lingua Franca,New York:Farrar,Strans and Giroux,2002,p.31.

       (13)Roland Barthers:S/Z,translated by Richard Miller,New York:Hill and Wang,1974,p.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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