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购买力的变化看土改运动后农民生活水平的提升,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购买力论文,生活水平论文,农民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05X(2015)04-0033-11 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土地改革运动,使多数农民获得了巨大经济利益,改善了农民日常生活。土地改革后一年够吃,二年添置用具,三年有富裕①,无疑是农民生活发展的基本趋向。农民物质生活水平的提升,集中体现在农村购买力的增强上,故土改后农民生活水平的状况,可以从分析农村购买力的变化上得到集中体现。1952年9月,政务院副秘书长廖鲁言指出:“三年来的实践证明,土地改革大大地促进了整个农业生产的迅速恢复与发展,保证了全国人民粮食的需要量,增产了工业原料作物。农民的购买力也迅速提高了,1951年全国人民的购买力较之1950年即增加25%左右;从几种日用必需品的销售量看:纱布1951年较之1950年增加10%,纸烟增加14%,火柴增加20%,糖增加44%,煤油增加47%,茶叶增加70%。这可看出广大农民群众在土地改革后购买力增长的趋势。”② 廖鲁言对土改后农民购买力所作估计的基本数据,或许不够精细,但他所作的“土改后农民的购买力迅速提高”的判断,则是不容否认的事实。这一客观事实,不仅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土改后农业生产力的恢复及农业生产提高的状况,而且集中体现了土改后广大农民生活水平提高的趋势。本文依据大量档案资料及各地调查材料,通过分析土改后农村购买力的增强状况,揭示土改运动后农民物质生活提升的客观趋势。 一、土改后农村购买力增加的趋势 由于农业生产恢复和发展所导致的对生产资料需求的增加,土改后农民购买力得到了快速提高。农民购买力的增加,最先体现在最早进行土改运动的东北和华北老区。由于土改后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东北农民对生产资料的需求迅速增加。1950年初,哈尔滨市农村服务社帮助农村合作社购买新式和旧式农具的金额,以东北流通券记就达到了12.8亿元。辽东省③东丰县城区铁木业生意兴隆,其生产的铁制农具供不应求。全城私营铁匠炉13户,主要生产农具、马掌,1949年冬交易额平均每天比1948年冬季增加了一倍;木匠铺亦由22家增至28家,其中尤以15家制造大车者生意最好④。与对生产资料的需求同步,东北农民对生活资料的要求也增多了。1948年时,农民只要有白土布和食盐就行,而1950年他们已经不满足于折合8.5斤粮食为一匹的白布,而要求10.5斤一匹的细布和花布。据哈尔滨农村调查组的报告,1949年冬,松江省⑤阿城县蜚克图区和尚志县元宝村的农民,有60%穿上了新棉衣。蜚克图区新民村吉兴屯贫农李文举家6口人中,只有两个人穿半旧棉袄;中农南海云家6口人则全部穿上了新衣服⑥。 黑龙江省克山县的调查也显示:该县两年来农民购买力的提高是直线上升的,这可以代表北满土地改革后农村经济发展的一般趋势。克山县民主村商品粮及购买力的调查显示,从1949年秋后到1950年5月,该村已卖出余粮213吨,已购买16亿元(东北币,下同)的生活用品和生产资料⑦。另据新华社报道,克山县民主村1948年每户的平均购买力为361万元,1949年为490万元,1950年为949万多元,较前年增加了163%。农民富裕后,购买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比重也发生了变化。1948年,该村购买生产资料的费用占总支出的11.8%,1950年增加到23%。据克山县统计预测,1950年冬,农民将增购马5000匹,大车1770辆,麻袋11万条,其他农具也将大幅增多。这样大规模地添置马匹、大车和农具,说明翻身后的农民积极进行着扩大再生产。在生活资料方面,布匹、棉花、皮袄、皮帽、线、酒、煤油、豆油、食盐、袜子等11种物资,占该县农民生活总支出的86%⑧。 东北农民购买力的显著提高,除了由于工业品价格比农业品价格相对降低之外,主要是由于土地改革后农业增产、农民经济收入普遍上升所致。农民在土地改革后,经过两三年的生产运动,生活水平大都有所上升。据统计,松江省农户上升者占60—70%,吉林省占65%左右,黑龙江省上升比较显著者竟达到54%。辽东省新区土地改革后,经过一年的生产运动,亦已有33.5%的农民生活上升了。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商品的粮食就日益增多起来。据吉林省榆树县三合屯的统计,全年人均收入粮食3石(1石500斤)多,5口之家,除了人吃、喂马、缴公粮之外,可有一半粮食出卖或交换生活与生产资料。副业产品也随之增多,副业收入一般可占农业收入的15—20%⑨。黑龙江克山县农民在出卖的农副产品中,粮食占92.4%,其次为猪和鸡蛋⑩。 1952年秋,辽西省(11)政府计划委员会组织的农村购买力调查组对义县谈家沟村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显示,1952年全村农民购买力总值为68651.2万元,其中用于购买生产资料者有24420万元(12)。其购买生产资料的品种、钱数及其百分比,参见表1。 从表1可以看出两个明显的现象:一是农民对于化学肥料和农药逐渐重视了;二是农民对于饲料、特别是豆饼的要求很迫切。农民对于饲料、特别是豆饼和糠供不应求的状况,表示很不满意。调查组对该村农民在1953年用于购买生产资料作了预计,预计购买生产资料方面的支出将达30630万元。其购买生产资料的品种、钱数及百分比,如表2所示。 另据国家工商部门1952年统计,全国广大农民购买力日益迅速增长。以老解放区的华北为例:1952年上半年华北各地共举行小型物资交流会1200多次,成交总值约1万亿元以上。全区共销出肥料7.8亿斤,相当于1951年全年供应数的142%;新式步犁约3万部,相当于1951年全年供应数的164%;水车9296架,相当于1951年全年供应数的128%。在生活资料方面,1952年上半年全区销出百货、布匹等主要的日用工业品都超过1951年同期50%以上;山西省上半年的百货推销额比1951年同期增加了2倍(13)。这种情况表明:1952年华北区农民的购买力已经大大超过了以前。 在土改完成后的华东、中南、西北等新区,由于农业生产的丰收,农业产品增加,农民购买力也随之增加。陕西省长安县高低堡子村在土地改革后仅仅经过一年的时间,农民购买力就比解放前增加了5倍(14)。这种情况,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农民经济生活水平在土改运动后迅速上升的总体趋势。据湖南省委农村工作部1953年底对4个典型乡180个典型户的调查,1953年共售出工业原料品33368斤,较1952年增加52.36%;出售农产品175337斤,较1952年增加53.84%;出售副产品及土特产品收入为93325800元,较1952年增加8.06%。农民出售的东西:第一为稻谷,占农民出售物资货币收入的36.51%;第二为猪,占32.41%;第三为席草,占13.44%;第四为棉花,占7.75%;第五为茶油,占1.67%;第六为杂粮,占1.58%。共计占农民售出物资货币收入的93.36%。这些情况说明,农民的收入主要是稻谷、生猪、棉花等项大宗农副产品。 根据湖南4个典型乡的调查,1953年农民人均购买力为296750元,较1952年提高9.2%。根据4个乡180个典型户中1953年购入的必需品调查,其购买具体情况为:购入工业品金额为53895210元,较1952年度减少了2.06%,占农民全部购买力的18.74%;购入手工业产品金额为64727650元,较1952年度增加17.20%,占农民全部购买力22.54%;购入农业产品金额为103217290元,较1952年度增加18.07%,占农民全部购买力的35.95%。由此说明在农民经济生活中,手工业在当时还起着很大的作用(15)。 中共中央西北局政策研究室1952年的一份关于土改后农村情况的报告也显示,随着土改后农民收入的增加,农民生活日渐改善。据陕西临潼县雨金区八乡典型户调查,1951年农民用于购买生产资料的开支,雇农较解放前增加了294%,贫农增加518%,中农也增加212%。粮食的消费,雇农较解放前增加15.5%,即由每人平均吃1.58石增加到1.834石;贫农增加12.2%,即每人平均吃1.55石增加到1.74石;中农增加了9.66%,即每人平均吃2.07石增加2.27石。特别是细粮的消费量增加了。其他生活资料(如油、盐、肉、文化、医药等)的消费也显著提高。雇农较解放前增加107%,即由每人平均开支79154元,增加为164100元;贫农增加89.2%,即由每人平均开支50451元,增加为95478元;中农增加51.63%,即由每人平均开支105681元,增加为159192元。修建房屋的现象在农村也普遍起来,咸阳县太石乡、岐山县周原八乡、长安县郭庄七乡,在土地改革后共新修房屋325间,没有房子住的农民已成为农村中的个别户(16)。 另据浙江省1951年对农民购买力典型调查估计,浙江省农民由于1950年丰收,每人平均购买力(食粮、土产、特产、副业等总收入,减去吃粮、种子、饲料等消费及农业税)较1949年增加60%。浙江省农民1950年的土特产收入占农民总收入的18.34%,副业收入占8.34%(17)。随着农业产量的提高,浙江农村购买力进一步提高,据各种材料推算:1952年的农村购买力,比土地改革前一般提高约75%。特别是肥料、农具、油盐、布匹等,销路更好。如新登县松溪镇,各种物品的销售量比1951年增加了43%(18)。 另据中共福建省委1953年初的一份调查报告统计,随着农业生产量的不断增加,农村购买力已显著提高。根据8个专区国营贸易系统的统计:农村总购买力1951年为30980亿元(旧币),每一农业人口平均为273000元;1952为37265亿元,较1950年提高20.25%,每一农业人口平均为326000元,较1951年提高了19.7%;市场出现了新的繁荣气象,全省8个专区棉布销售的数量1951年较1950年增加63%,食盐销售数量1951年比1950年增加了300%(19)。这些统计数字表明,随着农业生产量的不断增加,福建土改后农村购买力已显著提高。 1952年7月,湖北省孝感县鲁王乡、栗树乡对土改后农民购买力的调查表明,土改后农民购买肥料能力迅速提高,甚至到了供应多少就买多少的地步。大部分贫雇农都分到一二百斤豆饼的土改果实,但市场销售量仍比往年增加。鲁王乡、栗树乡附近的三议埠镇豆饼日销量,往年种麦季比插秧季少,1951年比插秧季还多30150担,接近1936年至1937年水平。根据调查,这些增大的购买力主要来自贫雇农。中农施肥量是维持原有状态,和解放前一样,每斗田上二三十斤豆饼(富裕中农一向较多);富农生产消极,购买肥料减少,解放前每斗田上40至50斤,现在不到20斤。贫农在解放前一般买不起肥料,主要靠自己积肥、拾粪,有的挑担野草上街换担灰回来当肥料,部分贫农向地主借点豆饼,每斗田上个六七十斤,有的向地主借高利贷买肥(到秋时加六还,如还不起又加六计算)。土地改革后,贫雇农生产积极性很高,想尽一切办法买肥,有的还能买二三百斤(20),大大增加了对土地的肥料投入。 农民生产恢复和发展后,出售的粮食日渐增多。粮食丰收直接导致农民手中资金的增多,从而引发农民购买力的急剧上升。以湖南为例,农民1952年早稻比1951年增产2成,中稻也将增产1成至1.5成。粮食丰收后,农民开始大量购买肥料、良种及农具等农业生产资料,并相应增加工业品的购买力。据1952年统计,湖南总的购买力较解放前增加了243.5%,比1951年增加约65%以上。双峰县涧溪乡第六村,1952年9—12月全村购买力比1951年同期增加68.4%。其中仅锄头、粑头、犁头、犁4类农具就比1951年同期增加67%(21)。 据上海市郊工委1952年对土地改革后农民购买力的调查,由于农村生产的迅速恢复和发展,农民购买力也随之显著提高:市郊10个区合作社1950年10月至12月的营业额与1951年同期的营业额比较,增加了将近3倍,花布一项则增加了6倍之多。土改前,合作社社员只有5万人,到1951年底则发展到115774人。据31个典型地区的调查,农民在1951年的生产收入,较战前增加了116%强。在农民购买力逐步提高的情况下,市镇工商业也有了显著的发展。郊区17个镇,在土地改革后的9个月中,就新开了314片商店。原有商店也积极装修门面,扩大营业。据1951年末在新泾区北新泾镇的重点调查:震泰新棉布店营业额增加了83.7%,太昌顺南北货号增加了86.4%,海林文具店增加了262%,同泰祥油店增加了300%(22)。从上海市诸翟乡土改前后农民平均购买主要物品的比较中,也可以对农民购买力状况有比较具体的认识(详见表3)。 总之,从全国各地大量调查统计数据来看,农村购买力得到快速提升,是土改运动后的基本发展趋向。 二、生产资料购买力的提升情况 农村购买力,大致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是生产资料的购买,是为了增加土地投入而进行的扩大再生产;二是生活资料的购买,是为了提高其生活水平而进行的生活资料消费。从当时大量调查材料看,翻身农民购买力的提高,首先体现在对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上。 苏南区的大量农村经济状况调查报告,均对农民购买力的提升情况作了具体而详细的显示。据苏南区农委1951年对6县12个典型村经济收入及购买力情况调查,“由于生产力的提高,12个村总收入亦有增加,农业副业收入1950年为5935850斤(折合稻子,以下同),1951年为7033940斤(本年因土改关系由外村调进耕地200亩),总收入比1950年增加18.5%,除掉人吃、种子及公粮负担,单农产量出售1950年为1220181斤,每人平均215斤,1951年为1340346斤,每人平均241斤,每人平均比1950年增加12%。”(23)因为农民有多余的粮食出卖,所以购买力也就提高。参见表4所示。 根据表4可以看出,12个村的购买总值1951年比1950年增加19%左右,每人平均购买力1951年比1950年增加20%左右。 在调查的其中3个村庄中,1950年共买米84835斤,1951年共买米53677斤,比1950年减少31158斤,折稻44500斤。另外孙王村购买皮棉一项,1950年比1949年减少249斤,折稻4481斤,这样就影响了这12个村总的购买力,因此这还不能说明当时农村的实际购买力情况。如果把这3个村扣除不算在内,其余9个村的调查统计所呈现出来的方才是实际购买力。这9个村1950年与1951年购买力比较情况,如表5所示(24)。 表5对苏南区9个村的统计,是符合农民当时购买力购买总值的。1951年比1950年增加38.29%,1951年每人平均购买力为298斤,比1950年增加39.9%,并且是根据农村中购买主要的生产、生活资料统计的,所以1951年每人的平均购买力尚不止298斤。这些情况,大体反映出土改后农村购买力增长的趋势。 如果对该地农民购买力再作深入分析的话,便会看出三个基本特点:第一,9个村的购买能力有高低差别,而其差别与农业丰歉有直接联系。如孙家圩1951年人均购买力515斤;王家村因受旱荒,经济尚未恢复,人均购买力仅107斤;其他7个村,人均购买力在300斤左右。第二,按各阶层来说,雇贫农的购买力增加最高。根据富饶、龙潭、孙家圩3个村的统计,雇农购买力比上年增加140%,贫农增加62%,中农增加64.5%,富农增加17.8%,地主购买力降低50%,其他阶层降低2%,总的购买力提高46.7%。第三,在购买生产资料方面,农民已能普遍地添置农具,其中以添置小农具更为显著,有部分农民添置大农具及耕牛。具体情况参见表6所示。 另据1951年对镇江4个典型村调查,“土改后农民的购买力是提高了,表现得较为显著的是生产资料中的农具一项”,详见表7。 从表7可知,土改后农民所必需的小农具一般增加到一倍以上,但由于各地生产方法不同,所需农具亦不一,除锄、镰为其共同需要,而且数量较多外,不同的是丘陵地区的丁庄和王家需要锹多,圩乡的一新和孙王村,则要铁耙多,耕畜和大农具如船、水车、犁耙、斛桶等购买量还在少数;丘陵地区土地贫瘠,豆饼需要量较多,圩田地区土壤肥沃,搞湖草等比较容易,习惯上多用菜饼,大多自榨,购买豆饼者则属少数。 翻身农民经济地位的上升,还表现在购买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对比的变化上。据湖南省委农村工作部的上述调查资料显示,1952年农民全部购买力中,生产资料占20.26%,生活资料占78.06%。这种情况说明,刚刚翻身的农民积极要求改善其生活条件。但值得注意的是,农民在改善生活的同时,也相应地扩大了农业生产投资,如以1952年指数为100,则1953年生产资料为113,生活资料为109。农民购入的生产资料,第一为肥料,占全部生产投资的30.43%;第二为家畜,占28.84%;第三为农具,占12.88%;第四为耕牛,占7.68%。农民购入的生活资料,第一为稻谷,占全部生活资料的24.75%;第二为食油,占10.97%;第三为肉类,占9.61%;第四为洋布,占9.44%;第五为食盐,占7.03%;第六为土布,占5.49%;第七为灯油,占3.09%;第八为家具,占2.05%(25)。经过1953年的农业丰收,这种情况又有了新变化,农民所购入生产与生活资料又有明显增加。 三、生活资料购买力的增加情况 如果说土改后农民生产资料购买力的提升反映了农民投资土地的生产积极性高涨的情况的话,那么土改后农民对生活资料购买力的增加,则反映了农民在生产恢复后对美好生活的渴望。 1952年秋,辽西省政府计划委员会组织的农村购买力调查组对义县谈家沟村所进行的调查结果显示,农民购买力体现在生活资料方面的情况是:按该村的粮食生产量和消费量对比,除食用外还有剩余。但1952年在夏锄时还发生了粮荒,原因是有余粮的农户怕“露富”,不愿意出卖或出借。农民对粮食的调剂和供应问题极为关心。全村农民1952年购买和1953年计划购买的布匹品种和钱数,如表8所示。 从表8中可以看出,翻身农民对于布匹的要求是:数量多,质量好,美观。他们对白细布、有色布和花布的需要量大大增加了。这里需要特别提到的是,妇女们过去多是穿青布、白布,现在多喜欢穿靠色布、蓝色布和花布。她们普遍反映合作社的靠色布发灰,不鲜艳,没有素花的斜纹布,花布的样子也不多,只有大花的,没有小花的。她们在合作社买不到自己所喜欢的布,就到义县县城去买,在义县县城买不到就请人到锦州去买。 翻身农民对于日用百货的需求量,也是不断增加的。1952年全村购买的针织袜子有1113双;购买的胶鞋(包括球鞋)有344双。合作社的百货品种虽由69种增至141种,但还远远满足不了翻身农民的要求,特别是满足不了农村妇女提升生活水平的要求。如妇女们喜欢穿的白胶鞋和球鞋,在合作社很难买到合脚的。她们抱怨说,合作社是只给男人服务的,不大照顾妇女们的需要(26)。 新区土改后农村生活资料购买力的提升,可以从苏南的许多调查材料中得到验证,参见表9、表10所示。 从表9、表10两个生活资料指数表中可知,土改后农民对生活资料的需要是提高了。其提高的具体比率分别为:布增加34.67%,食油增加18.07%,火油增加4.83%,盐增加1.24%,糖增加19.09%,肥皂增加4.15%,火柴增加2.21%。大米的购买量在12个村总的说来减少了3.62%,但棉区的2个村因扩大植棉,植稻面积相对减少,需米数量反而增加了。 另据1951年苏南区对镇江4个典型村调查,农村购买生活资料的情况,参见表12。 从表12可知,翻身农民对生活资料的需要提高了。但从提高的比率看,生活资料的需求较生产资料为低,一般在20—30%之间,即以增加比率最高的糖来比,也仅增加61%,而生产资料的需要则增加了1倍以上。 由于土改运动以后农民分得了土地,以往靠出卖劳动来购入必要数量的米以维持生活者,现在则因在自己土地上耕种,产出了足够食用的粮食,故粮食购买数量较1950年为低。比较贫困的丁庄村因植稻面积较少,旱地较多,大部种植其他杂粮,以往多以杂粮野菜充饥,1951年生活较1950年好转,特别是小麦价格的提高,在六七月间以麦易米者增多,需要食米数量较上年增加15%。皮棉购买量减少的原因,是高淳两个村均有纺土纱、织土布的副业,1950年需购较多数量的棉花以供纺织之用,1951年政府限制土布业的盲目发展,原棉由花纱公司统一供应,有了一定的限制,故其购买数量减少(27)。 另据苏南18个县的典型调查,1951年每个农民全年购买力比1950年增加30%。据江阴县典型调查,1952年农民购买力又较1951年增加20.9%。从合作社豆饼的供应量来看,1951年的供应量为1950年的3倍;1952年供应量又为1951年的2倍。各地工商业户逐月均有增加,以手工业户为最显著;1951年12月份统计较同年1月份统计,工业户增加2.4%,手工业户增加20.9%,商业户增加10.9%。1951年苏南主要工业生产总值比1950年增加43.6%,同期国营贸易营业额增加了148%,本年上半年国营贸易营业额又比1950年同期增加65%,其中糖的销售量增加1倍,棉布销售量增加320%(28)。 苏南区18个典型村1950年和1951年购买力的比较情况,详见表13所示。 从表13可以看出,两年购买力总数的比较,1951年比1950年增加30.66%,生活资料增加了23.82%,而生产资料增加了45.76%。其次可以看出,1951年农民购买力的生产资料,第一是豆饼,第二是农具,第三是耕畜。购买的生活资料:第一是布皮,第二是日用品,第三是油盐。 1952年农民的购买力较1951年又有增加。据江阴县典型调查,1951年农民每人平均购买力是48万元,1952年是58万元,增加20%强。又据松江县亭林镇共和村、金家村和中新村的调查,1952年农民购买力要比1951年增加15—20%。就拿农民嵇鸿宽1户来看:1948年的购买力是132万元,1950年是297万元,1951年是407万元,1952年是520万元。金家村、中新村两个村计算:1952年农民约有40%的钱用来购买农具和肥料。对于生活日用品、工业品也有了多种多样的要求,农民需要花色袜子、手帕、钢笔、绒线,个别的还需要购买化妆品(29)。 据国家统计局调查显示,土改前后农民平均每人货币收入及平均每人购买力均发生了较大变化。其具体情况,参见表14所示。 农民购买力的提高,刺激着城市工商业的发展。有人指出:“即以纱布而言,广大的贫雇农,每一人要做一条裤子,就需要一个很大的数量。”(31)据苏南区调查统计,农业生产恢复及农民购买力增加后,各地工商业户也随之逐月增加,其中以手工业户发展为最显著。如1951年全苏南有机器工业2742户,手工业32669户,商业8334户,至1951年底,机器工业户增加2.37%,手工业户增加21.9%,商业户增加10.9%。截至1952年4月份为止,机器工业户增加3.39%,手工业户增加24.7%,商业户增加13.27%(32)。以推销土特产为中心作为城乡纽带的供销合作社,也有了猛烈的发展。据统计,1952年全区有基层社243个,社员246214人,至1951年底,基层社发展为539个,社员530020人。1952年6月份统计,基层社为594个,社员2375474人(33)。这些合作社的发展,对促进城乡贸易和工业化起了积极作用,“城乡物资交流,日趋活跃,这些都证明了土地改革为国家工业化开辟道路,已经不是理想而是现实了。”(34) 正因如此,苏南区委在总结土改的伟大意义时指出:“摆脱了封建土地制度的农民,在短短的2年内,已经用辛勤劳动开始创造出自己的富裕生活,已经开始对城市供应着多量的粮食、工业原料和要求多量的工业品,使停滞的农村经济顿形活跃,并加速了城乡物资的交流,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了道路。”(35) 总之,土改后农民的购买力迅速提高是不容否认的事实。它不仅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土改后农业生产力的恢复及农业生产提高的状况,而且集中体现了土改后广大农民生活水平提高的趋势。土改运动后农民生活水平的提升,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是生产资料的购买,是为了增加土地投入;二是生活资料的购买,是为了提高其生活水平。如果说土改后农民生产资料购买力的增加反映了农民投资土地的生产积极性高涨的情况的话,那么土改后农民对生活资料购买力的增加,则反映了农民在生产恢复后对美好生活的渴望。农民购买力的提高,刺激了城市工商业的发展,加速了城乡物资交流,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了道路。 ①张玺:《土地改革后河南农村的若干情况》,《1949-1952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农村经济体制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第418页。 ②廖鲁言:《三年来土地改革运动的伟大胜利》,《人民日报》1952年9月28日,第2版。 ③辽东省,旧省名,1954年撤销建制,所辖地区划归辽宁省。 ④⑥新华社:《土地改革后农业生产恢复发展,东北农民购买力提高,给城市工商业提示了广阔发展远景》,《人民日报》1950年5月22日,第1版。 ⑤松江省,旧省名,1954年撤销建制,所辖地区并入黑龙江省。 ⑦田流:《土改三年后的北满农村》,《人民日报》1950年7月18日,第2版。 ⑧新华社:《黑龙江省克山县土改后,农民购买力直线上升,国营商业应加强收购农副业产品》,《人民日报》1950年9月4日,第2版。 ⑨新华社:《土地改革后农业生产恢复发展,东北农民购买力提高,给城市工商业提示了广阔发展远景》,《人民日报》1950年5月22日,第1版。 ⑩新华社:《黑龙江省克山县土改后,农民购买力直线上升,国营商业应加强收购农副业产品》,《人民日报》1950年9月4日,第2版。 (11)辽西省,旧省名,1954年撤销建制,所辖地区分别归辽宁、吉林两省。 (12)赵岐明、徐瑛华:《辽西省义县谈家沟村农民购买力调查》,《人民日报》1952年12月3日,第2版。 (13)(14)新华社:《全国农民购买力迅速增涨,各地市场日益繁荣出现淡季不淡的新气象》,《人民日报》1952年9月5日,第1版。 (15)《湖南省四个乡农村经济调查报告》,中共湖南省委农村工作部:《本部关于蹇家渡、云泉、横岳、檀树坪四乡农村经济调查综合材料》,湖南省档案馆藏:146—1—27卷。 (16)中共中央西北局政策研究室:《三年来的西北土地改革运动》,《1949-1952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农村经济体制卷》,第420—421页。 (17)本报讯:《浙江调查农民购买力》,《人民日报》1951年2月24日,第2版。 (18)吴植椽:《全省土地改革运动的伟大胜利》,《1949-1952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农业卷》,第988页。 (19)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土地改革基本总结》,《1949-1952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农村经济体制卷》,第421—422页。 (20)朱虹:《湖北省孝感县鲁王乡、栗树乡土地改革后农民购买力调查》,《1949-1952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农村经济体制卷》,第617页。 (21)新华社湖南分社:《湖南省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供应问题》,《1949-1952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农村经济体制卷》,第417—418页。 (22)《中共上海市郊工作委员会关于上海市郊土地改革的总结》,《档案与史学》2000年第4期。 (23)(24)中共苏南区委员会农村工作委员会:《本委调查组关于十二个典型村土改后农村经济变化情况调查材料》,江苏省档案馆藏:3006—永久—148卷。 (25)《湖南省四个乡农村经济调查报告》,中共湖南省委农村工作部:《本部关于蹇家渡、云泉、横岳、檀树坪四乡农村经济调查综合材料》,湖南省档案馆藏:146—1—27卷。 (26)赵岐明、徐瑛华:《辽西省义县谈家沟村农民购买力调查》,《人民日报》1952年12月3日,第2版。 (27)中共苏南区委员会农村工作委员会:《镇江专区句容县、高淳县四个典型村的调查情况报告》,江苏省档案馆藏:3006—长期—330卷。 (28)中共苏南区委员会:《苏南土地改革工作的总结》,江苏省档案馆藏:3006—永久—158—1卷。 (29)(32)(33)(35)苏南区土地改革委员会:《苏南土地改革的伟大成就》,《苏南土地改革文献》,第758—759、759、759、759页,江苏省档案馆藏:C8.1—44卷。 (30)此处的单位“元”,为新币,1元相当于1955年3月1日以前的旧币1万元。 (31)资耀华:《土地改革与民族工商业的发展》,《人民日报》1951年6月11日,第3版。 (34)中共苏南区委员会:《苏南土地改革工作的总结》,江苏省档案馆藏:3006—永久—158—1卷。从购买力变化看土地改革后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_农民论文
从购买力变化看土地改革后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_农民论文
下载Doc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