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_党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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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重要任务。最近,中央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我们要深入贯彻《意见》精神,扎扎实实抓好落实,切实推动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迈上新台阶。

加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是夯实党的执政基础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

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非公企业从无到有、蓬勃发展,已成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力量。据国家工商部门统计,我国非公企业已达900多万家,占全国企业总数的70%,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60%。2011年,全国500强企业中,有非公企业184家。非公企业还提供了我国约65%的发明专利、60%的出口贸易,成为我国自主创新和参与国际竞争的生力军。

非公企业的快速发展对加强党的领导和建设提出了崭新课题。目前全国80%以上的城镇就业岗位、90%以上的新增就业岗位在非公企业,非公企业职工在我国工人阶级队伍中已占多数。新社会阶层人士大量分布在非公企业,近年来到非公企业从业的大学毕业生等高知识群体越来越多。在非公经济领域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的任务日益重要而紧迫。全国非公企业中党组织和党员已达到相当规模,2010年底共有党员350多万名、党组织近30万个,还有大量尚未接转组织关系、亮明身份的流动党员,加强非公企业党组织建设日益成为巩固和发展党的组织基础的重要任务。

非公企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突出问题。比如,有些企业受利益驱动,违规经营、制假售假、偷税漏税、污染环境;有些企业忽视劳动安全保护和职工人文关怀,侵犯职工合法权益,导致劳资关系紧张,甚至酿成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国际金融危机以来国际国内经济环境发生深刻复杂变化,受其影响一些企业特别是外向型企业生产经营困难。解决非公企业发展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企业党组织具有独特的优势和作用。党建强的企业,发展得也好。加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凝聚企业各方力量,引导和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是新形势下党建工作的重要任务。

党中央高度重视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建设,是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提高党的社会影响力的需要,也是保护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广大职工合法权益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总书记还要求,凡是具备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都要抓紧建立党的组织,同时努力探索党组织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按照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部署,近年来各地各部门各行业以学习实践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为动力,一手抓组建、一手抓作用发挥,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到2010年底,符合组建条件的非公企业99.6%建立了党组织,规模以上非公企业96%建立了党组织。全国涌现出一大批党建强、发展强、社会形象好的非公企业先进典型。但从总体上看,非公企业党的建设仍是党建工作的薄弱环节,与非公企业快速发展的形势不相适应,存在不少亟待探索和解决的问题。突出表现在,党组织覆盖面不广,党员数量少,党建工作力量薄弱,相当一部分非公企业党组织不能有效发挥作用,在职工群众中的凝聚力影响力不够强。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深刻认识加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要战略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大力加强和改进非公企业党的建设。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和改进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章规定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要求,进一步扩大组织覆盖、壮大党员队伍,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建立健全非公企业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大经费投入和阵地建设力度,广泛开展“双强六好”党组织创建活动,积极探索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政治引领作用的有效途径与方法,促进非公企业健康发展,使非公企业党组织真正成为党在企业中的坚强战斗堡垒。

加大非公企业党组织组建力度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

加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首要任务是扩大党组织覆盖面。没有党员,就无法建立党的组织;没有党的组织,党的工作就没有经常性依托。根据党内统计,目前全国建有党组织的非公企业只占非公企业总数的21.2%,尤其是规模以下企业只占15.1%;81.3%的企业没有党员或仅有个别党员。这是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开展难的重要原因。我们要以创先争优为动力,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切实加大非公企业党组织组建力度,努力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在非公企业全覆盖。

第一,发展壮大党员队伍。要针对非公企业党员数量少的实际,加大在生产一线职工、专业技术骨干和经营管理人员中发展党员的力度,重视在农民工中发展党员,努力实现职工50人以上的企业都有党员。要按照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的要求,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严把入口关,注重发展创先争优中涌现出的优秀职工特别是先进模范人物入党。要注意培养发展符合条件的出资人入党。要创新流动党员管理服务,探索“一方隶属、多重管理”模式,方便他们转接组织关系,引导和督促他们主动亮明身份,参加党的活动。要有组织地向非公企业推荐、输送党员职工,为组建党组织创造条件。

第二,创新党组织设置方式。非公企业面广量大、类型多样、企业变化快、人员流动快,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设置党组织。凡是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条件成熟的企业,一般都应单独建立党组织。对大量不具备单独组建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要发挥区域性、行业性党组织的作用,依托开发区(园区)、商务楼宇、乡镇(街道)、村(社区)和行业协会等建立党组织。要积极探索利用网络条件组建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的有效方式,扩大党的影响力。各地各行业要把提高非公企业党组织组建率、扩大覆盖面,作为基层组织建设年的一项重点任务,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提出可行目标和计划。要加强对新建党组织的跟踪指导服务,巩固组建成果。

第三,坚持党群共建。党群共建是开展党的工作、扩大党的影响力的有效方式。对尚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非公企业,要依托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积极做好联系职工群众、推优入党等工作,推动企业建立党组织。非公企业的党组织要加强对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领导,以党组织建设带动群众组织建设。

明确非公企业党组织功能定位充分发挥党组织在职工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对企业发展的政治引领作用

非公企业党组织的功能定位,直接关系党组织在企业的地位,关系党组织在企业发挥什么作用、能否有效发挥作用。中办印发的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意见》明确指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是党在企业中的战斗堡垒,在企业职工群众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在企业发展中发挥政治引领作用。这是根据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领导核心的执政地位,总结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实践经验得出的重要论断,凝聚了党内外包括非公经济代表人士的广泛共识。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深刻理解、正确把握非公企业党组织的功能定位,指导企业党组织从实际出发,认真履行《意见》明确的职责。重点把握好四个方面。

第一,紧紧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开展党的活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企业贯彻落实。生产经营是企业的中心任务,企业党组织如果不是围绕企业发展开展工作,就很难在企业中有地位、有作为,既无法取得出资人的理解和支持,也难以受到职工群众的欢迎。非公企业党组织要以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为目标,把党的活动与生产经营管理有机融合,实现同频共振、互促共进。要积极宣传、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信经营、规范管理,自觉履行社会责任。要主动关心、认真研究关系企业科学发展、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帮助支持出资人和经营者把企业做强做大做优。要建立党组织与企业管理层双向互动联系工作机制,及时沟通协商有关情况,定期恳谈重要事项,探索党组织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和重要决策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第二,切实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增强党组织对职工群众的凝聚力向心力。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是我们党的一贯方针和政治优势。非公企业党组织只有为职工群众说话、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才能把职工群众紧密团结在党组织周围。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是目前非公企业发展中的一个突出问题。非公企业党组织要把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尤其是职工生产安全保护作为义不容辞的职责,领导工会等群众组织积极反映群众诉求,依法依规为职工群众争取合法权益和应得利益,真正成为职工群众的主心骨。要积极协调各方利益关系,及时化解劳资纠纷,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和社会稳定。要加强和改进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注重对职工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真正成为广大职工群众的贴心人。

第三,组织带领党员和职工群众创先争优,彰显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性。创先争优是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企业健康发展的动力机制。我国非公企业虽然发展迅猛,但总体仍处于产业链低端,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较弱。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迫切需要提高非公企业的产业层次、技术创新和经营管理水平。要在非公企业广泛开展“双强六好”创建活动,促进企业党组织履职尽责创先进,广大党员立足岗位争优秀。企业党组织要围绕企业发展目标开展创先争优,通过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承诺践诺评诺”等载体,激发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要坚持党群共建创先争优,带领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组织动员职工群众开展劳动竞赛、技能比武、技术创新,帮助企业强筋壮骨、克服困难,增强市场竞争力。要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解决党员思想工作生活难题,增强党员的归属感和荣誉感。每个非公企业党组织至少要建立一项务实管用的创先争优制度,使创先争优常态化、长效化。

第四,引领建设先进企业文化,培育积极向上的企业精神。先进的企业文化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现在我国许多非公企业特别是出资人缺的不是物质财富,而是精神追求。企业文化建设滞后,是制约非公企业健康发展的瓶颈之一。非公企业党组织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把党建工作与企业文化建设互通共融,引领企业建设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先进文化。要教育引导党员、职工和企业出资人,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信念,夯实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要积极开展企业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丰富职工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要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促进诚信经营,抵制造假欺诈、见利忘义、损人利己等歪风邪气。要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带动学习型企业建设,提高职工群众综合素质,增强企业创新能力。

选优配强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培养壮大党建工作骨干力量

加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关键是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现在各地都有一批优秀的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但从总体上看,还存在“打工书记”多、“新手书记”多、“流动书记”多等突出问题。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相对稳定、充满活力的非公企业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既是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当务之急,也是长远大计。

第一,坚持标准、拓宽渠道,选优配强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意见》明确提出,要按照守信念、讲奉献、重品行,懂经营、会管理、善协调,热爱党务工作和熟悉群众工作的标准,选优配强非公企业尤其是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按照这一标准,拓宽选人视野,创新选人方式,努力做到好中选优、优中选强。企业内部有合适人选的,要通过公开推荐、民主选举方式产生,注重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骨干党员中择优选配党组织书记;企业内部没有合适人选的,可从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协商委派,或从大学生村官、复转军人中推荐人选。可打破地域、身份、职业等限制,探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组织书记人选,鼓励机关优秀年轻党员干部到非公企业挂职从事党建工作,培养符合条件的工会主席担任党组织书记。企业规模大、党员数量多的企业,主要出资人担任党组织书记的,应配备专职副书记。

第二,加强教育培训,提高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的能力素质。非公企业党建有不同于其他领域基层党建的新特点,党组织书记新手多,参训机会少,接受培训的愿望强烈。各地各部门要把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培训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市级以上党组织要抓好示范培训,县级党组织要抓好普遍轮训和任职培训,每名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要有针对性地设计培训内容,重点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党务知识、群众工作方法的培训,加强市场经济知识、生产经营和企业管理本领的培训。要注意总结运用非公企业党建的成功经验,进行典型示范、实地观摩、案例教学,使培训务实管用。

第三,强化保障与激励,调动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目前,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管理不够规范、待遇保障较差,直接影响队伍活力和稳定。各地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完善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健全目标管理、报告工作、述职评议、考核评价等制度,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要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党组织书记待遇保障制度,鼓励企业把党组织书记纳入管理人员序列。有条件的地方,上级党组织可给予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适当的工作津贴。要注重政治激励,积极推荐优秀党组织书记作为“两代表一委员”人选。党组织书记因坚持原则遭受不公正对待时,上级党组织要为他们说话,保护他们的积极性。

第四,注重抓好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建设。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是各地在非公企业党建实践中创造的好经验。目前全国有40多万名党建工作指导员活跃在非公企业党建第一线,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要认真总结经验、完善措施,实行“一人一企”、“一人多企”的办法,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到没有党员的企业开展党的工作,帮助有党员的企业尽快建立党组织,指导新建党组织建章立制、开展活动。要建立非公企业党务工作人才库,鼓励机关在职干部、“退二线”的党员干部、复转军人和其他热心党群工作的同志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员。

完善非公企业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党建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非公企业党建具有很强的开创性、探索性,既要运用传统领域党建工作经验,又要针对新的特点进行创新。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领导,纳入本地区党的建设总体工作布局。要坚持书记抓、抓书记,把抓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实效,作为市、县委书记专项述职和领导班子考核评价的内容。县及县以上地方党委每年讨论党建工作时,要把非公企业党建作为内容之一。要建立健全非公企业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认真履行牵头抓总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纪检机关和统战、工商、财政、商务、工商联等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各类开发区中的非公企业党组织由开发区党(工)委统一管理;专业性、行业性较强的企业,可依托相关管理部门或行业协会建立党组织归口管理:大量分散的小型微型企业要发挥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的作用,实行区域化、网格化管理。对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党组织,在不改变党组织隶属关系的情况下,可由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或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机构直接联系、重点指导。对一些社会影响大、党员数量多的大型企业党组织,也可改变隶属关系,由县及县以上党组织进行直接管理。要加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分类指导,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要加大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经费投入和阵地建设力度,着力解决非公企业党组织开展活动缺经费、少场所等困难。建立党费拨返制度,党员交纳的党费可全额返还企业党组织。有条件的地方,可对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要探索采取企业赞助、党员自愿捐助等方式,多渠道解决经费问题。要按照“六有”标准(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推进非公企业党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倡导国有企事业单位、机关和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与非公企业党组织活动场所共用、资源设施共享。在非公企业比较集中的地方,要统一规划建设区域性、开放性、综合性的党群活动服务中心,为党员提供活动场所,为党组织搭建服务群众的平台。

在非公企业开展党建工作,出资人理解支持非常重要。组织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把出资人作为重要工作对象,抓好对出资人的教育引导工作。对党员出资人,要教育引导他们遵守党规党纪、执行党的决议,自觉履行党员义务,努力成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骨干。对非党员出资人,要教育引导他们坚定在党的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把企业发展与国家发展、民族振兴结合起来,做到致富不忘国家、致富不忘社会、致富不忘党和人民,真正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要注意听取出资人对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调动他们支持企业党建工作的积极性。对出资人的评先选优、政治安排,党委统战、组织部门应事先征求企业党组织、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机构和地方工会组织的意见。

做好新形势下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意义重大而深远。我们要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改革创新、务求实效,努力开创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本文是李源潮同志2012年3月21日在全国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略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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