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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K26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583-0214(2016)08-0076-09 1928年6月,京津易帜①,政府鼎革,以蒋介石和阎锡山为核心的中央与地方关系,成为20世纪20年代末期影响中国政治走向的关键。关于1928年至1931年蒋阎关系的研究,多受回忆材料的影响,偏重于政治权力的争夺,较少关注财政领域制度性变动的重要影响②。本文尝试以财政与军政的互动关系为视角,还原当时复杂的政治场景,在既有研究的基础上,对蒋阎关系重新梳理与解读。 裁兵额以利财政,统财政以促裁兵,这是国民政府甫入建设时期,尤为看重的两件大事③。财政部申令,无论是中央各部,还是地方各军,乃至于下辖各省,均应受财政部的支配和监督④。在1928年6月召开的全国经济会议上,时任财政部长的宋子文指出,统一财政是裁兵的关键,“惟欲求经济问题之解决,在于财务行政之统一,及全国预算之实行。而统一财政实行预算,尤与裁兵关系密切;是名为裁兵等于缘木求鱼,无裨事实”⑤。在紧接着召开的全国财政会议上,宋子文再次强调“建设首重财政,财政宜统一”⑥。两次会议均将裁兵问题列为会议的主要议题,国民政府的政策指向可见一斑。 裁汰军队,既被视为纾解国民政府财政窘状的良药,亦被看作便利民众生活的妙方。有人为当局算过一笔账,“统计全国每年国家收入照从前旧预算为五万万元,今以田赋牙税契税当税等项划归地方实仅四万万元,加以新办各税也只共四万五千万元,即使全供军费也相差甚巨,况收入预算虽定此数,恐尚未能如数收足,内外债除未整理各款从缓筹还外,额定支出已需一万五千万元,仅剩三万万元,欲以之支办如此巨额军费,无论民力上财政上均属绝对不可能之事,自非重新划定军事,大加裁汰,实无以苏民生之极困而杜未来之隐患”⑦。无论是从政府“建设”的需要,还是社会民众的舆论期许,财政统一与裁汰军队,都具有无可置疑的正当性。蒋介石领导的国民政府,以此为目标,逐步削夺各地方实力派领袖财权和军权,这一动向在阎锡山实际控制的华北地区逐渐明朗化。 作为财政统一的必要步骤,宋子文于1928年6月间派人在北平设立办事处,负责收回平津等地的税收机关。阎锡山方面同样看重华北税收,当时直接负责收编直鲁联军的傅作义报告,“惟收编十余万敌人,无给养可虞”,“天津附近愿归我者多,但须给养有办法。税收机关不易久旷以减收入”⑧。中央与阎锡山方面均有意控制税收机关,关系转而紧张。6月29日派驻北平财政办事处的负责人陈家栋,报告傅作义不配合工作,“傅作义来电,接收机关不便交替,惟盼日给十万元,即不干预友情,谅邀钧察”⑨。办事人员通过私人途径获悉,原因在于“晋军给养虽有着,惟晋省曾垫用八百万元,尚未补苴”⑩。 随后,阎锡山在7月16日发给蒋介石的电报中谈到: “约计平津税收可集巨款,并可加发债券,非但足供卫戍兵饷已也。此后军政、财政既经中央统一,而所需饷糈即不能不望中央之指拨。二、山西自连年作战以来,地方抵借各款已达二千八百余万之巨,每月尚亏二百数十万元,实已筋疲力尽。自顾犹且不遑,无法再行接济平津之饷。三、饷项不敷,火食业已配给津贴,若再积欠,生活无法维持,此不能不声明者也。务恳钧座核定兵额兵饷,指定确实专款,按月拨发,俾资维持平津治安。”(11) 阎锡山希冀以权换利,蒋介石亦稍示退让,双方达成一致:由财政部北平办事处定期向平津卫戍司令部拨款,并从长芦盐税中拨出协款三十万(12)。同时,蒋介石还将河北的部分国税和长芦区税,暂时划拨给阎氏,“在五次会议各军军费未经决定之前,所有本部之下河北国税收入,除长芦正税有外债关系及各征收经费应由国税内坐之外,所有一切收入,一律解交贵总司令部由各方支配,如各款不足应付,准由长芦区税项下暂时借拨”(13)。作为交换,阎锡山方面必须交还国税机关。双方各有退让,蒋介石不但作出拨给卫戍经费的许诺,而且把河北地区的部分国税和长芦盐税拨给阎锡山。而阎锡山则在形式上,交出了在河北省以及平津两市征收国税的权力(14)。 习于坐地征税的地方实力派,对于税权上交,仰承中央的新模式,不无抵触。财政部指出,为协商河北国税收入支配事宜,已设驻平办事处办理,军事长官本应与办事处接洽,而不能直接命令征收机关,如此“方符财统一之义”,但阎锡山部仍有军事长官直接命令收税(15),视财政部命令如无物。更有甚者,以武力威胁中央办事处。宋子文的特派员陈家栋报告,各项军饷,本由办事处解交经理部转发。但由于饷银不足,各军竟绕过经理部,直接向办事处催索,“势乃汹涌”,使陈家栋行动失去自由(16)。宋子文不肯妥协,下令军饷仍按照原定规章,由经理处转发,办事处不必出面,“如有军人越轨索要,当一律严拒,勿稍瞻顾”(17)。 但军饷短缺问题,仍未解决。阎锡山财政渐趋竭蹶,这在其发给宋子文的电报中显现无遗: 惟原案指拨卫戍经费,现在渐有动摇,芦盐附加产销等捐,拨付卫戍经费一节,河北人民以为卫戍经费应由国税项下支付,此项附捐系地方收入,因而由河北省政府议决,作为该省教育、建设、省行基金之用,另行设局征收。弟到平后,始通知该省政府,卫戍区域内既有河北二十七县,卫戍经费亦应由河北分担,此项附捐即作为该省分担卫戍经费之款,由总部派员帮同运使征收,河北不另设局,藉资挽回。查平津国税所收本来无多,卫戍经费全赖借拨芦盐正税,为日来以盐款抵借之事,已有数起,卫戍经费,大惑困难,务请饬令新运使维持原案,卫戍经费未拨足以前,不得另有抵借,以资信守。(18) 出于稳定北方政局的考虑,蒋介石尊重了阎锡山“维持原案”的要求(19)。财政问题,至此暂告一段落。但中央统一财政的政策,实已威胁到了地方实力派财税的独立性。双方通过权益交换缓解由此产生的矛盾。 1928年6月15日,蒋介石宣布“军政”阶段结束,下一步着手开始“训政”,其中重要举措即是邀请各集团军总司令来南京,参加编遣筹备会议和国民党二届五中全会。阎锡山借故拖延,迟迟未肯进京。以往对阎锡山不肯入京原因的研究,多将视角集中在蒋、阎、冯、李等人的政治斗争上,分析阎锡山如何利用蒋、冯的矛盾自抬身价(20)。这种分析有其合理性,但还应从利益诉求的角度,考察其实际行动。 1928年8月,阎锡山与蒋介石就平津政局,达成三点共识:“(一)减少前方不能统一指挥之军队。并确定统一指挥办法。(二)结束收编队伍,妥适安置,以安其心。(三)整理平津财政,以裕饷糈。”(21)双方观点看似一致,实则各有侧重,利益不一。 国民政府方面,力图将强力人物聚集中央,使实力派首脑脱离军队。更重要的在于,“盖中央既能充实,外人对于全国不一致之怀疑,自然消释也”,便于向列强借款(22)。蒋介石以内政部长之职相招(23),阎锡山则虚与委蛇,以“此间军政诸待擎画”,推行内政尚非其时为借口,拒绝赴任,而派赵丕廉或赵戴文代任(24)。原因有二:一则,他察觉二届五中全会已有破裂之象,意在观望;二则,他的心思全在地盘和军队,无心进京(25)。10月6日,蒋介石再次催促阎确定来京日期,阎锡山表示自己正在“裁编平津编余各军”,但刻下“财政困难、饥寒交迫”,无暇进京(26),向蒋施压。10月16日,阎锡山虽还在向中央抱怨,“惟平津一带卫戍及收编各军,或筹饷尚无着落,或编遣尤未完竣,均非亲自规划妥适,不能成行”,但同时暗示此事已有转机,因为蒋介石派使来平协商(27)。最终双方达成妥协,阎允诺将于12月入京。 1929年1月召开的编遣会议上,财政问题是各方争夺的焦点。蒋介石态度明确,财政统一的地位优先于编遣,“先行财政统一,而饷项由中央照数发给;编遣且在其次”(28)。各地方实力派,则谋求更多编遣经费,以供养军队。阎锡山获得经理处一职,不仅仅是因为中央对其理财能力的信任,他本人的意愿也起了很大作用。阎锡山对于经理处主任调配编遣费用的职权,极为看重。会议虽然通过了一系列关于裁兵编遣的文件,但是各地方实力派与中央政府的矛盾,未得解决,反而日益激烈。 编遣会议之后,蒋桂、蒋冯战争相继爆发,阎锡山的态度至关重要。蒋介石亟需阎锡山的支持,据其日记记载,处置桂系时,多借重阎锡山的意见(29)。在处理冯玉祥部善后事宜时,蒋更授阎以全权,“以西北事责成阎锡山办理,对冯之和战一任阎主之”(30)。因而,在1929年的上半年,蒋介石不但未能进一步施行财政统一,反而以各种名义临时拨款,维系了二人的政治合作关系。 1929年8月1日召开的编遣实施会议,标志着陆军编遣真正进入了实施阶段。此时中央积欠阎锡山所在第三编遣区金额已相当巨大,其中主要款项可分为以下四类。 (一)北伐军费。阎锡山参与北伐,花费近三千万元,其中大部分从山西银行借贷(31)。虽然这些军费由平津卫戍经费,河北、山西、察绥各省共同承担,但是“两年以来各省财政困难”,“各财政厅往往以财政支绌,不能按数按期筹拨”(32)。自从他控制了四省两市之后,便不断催促蒋介石清偿此笔军费。1928年7月,阎锡山在交接国税机关的时候便指出,“山西自连年作战以来,地方抵借各款已达二千八百余万之巨”(33),望蒋拨款解决,但蒋并未答应。同年11月26日,阎锡山方面曾打算“由河东、晋北盐款烟酒印花及卷烟特税作抵偿还”(34),亦未能成行。 (二)动员经费。蒋冯战争中,阎锡山进行军事动员,欠下一百七十余万元。阎锡山对此倍感焦急,因动员费均系拖欠各商号,为维持信誉和维持商情计,“势难久延”(35)。加之,“现在编遣在即,此款碍难再延”(36)。因此两次催促部下交涉(37),同时也向宋子文施压,要求尽快结清(38)。 (三)军队欠饷。阎认为“所有此次欠饷均应发清,因本军前此既未发放伙食,则欠饷是不能不予清算。我前拟将晋冀察绥所欠者由晋冀察绥分别筹补,中央所欠者请中央补发,今则可谓中央及四省均无办法,但因编遣在即,关发欠饷,又系刻不容缓,此事颇觉为难”(39)。经过调查,他决定“查此次本军应裁三分之二,按一集团办法,被裁者先补发欠饷”,将遣散士兵的欠饷先行清偿,编留的士兵再作打算(40)。 (四)积欠卫戍经费。阎锡山提出借编遣之机,由财政部门分四个月偿还(41)。 阎锡山认为在编遣正式实施之前,中央应当将这四笔款项交给第三编遣区,为第三编遣区提供财政保障。他提到,冯玉祥方面表示,编遣不难,“惟所虑者均在粮饷艰穷,接济无着”,看似言人之忧,实则言己之忧。阎只能对蒋抱以期待,“我意只要中央对财政上有彻底办法,当无他虞”(42)。然而此时蒋介石亦自顾不暇,难施援手,“见部下之要兵要钱者,应付为难,避之不见又不得,愧寒惊恐,如临大敌”(43)。 1928年11月公布的《划分国家收入地方收入标准案》,是财政统一的又一重要举措。其中对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划分,作了如下规定.:国家收入为盐税、海关税及内地税、常关税、卷烟税、厘金及一切类似厘金等15项税种;地方收入为田赋、契税、牙税等12项,并规定如国税与地税重复,则以国税为重(44)。财政新税制施行以后,仅1930年7月至12月,国库就从烟酒税项下进账125万元,印花税项下进账300万元。在战争期间卷烟税每月270万元,平时则达到400万元。(45) 这次国税和地税的划分,一方面使地税有了稳定的来源,支持地方政府的财政。但另一方面,地税规范化举措的渐次实施,威胁到了阎锡山等地方实力派的重要收入来源——厘金及类似税项。而这些税项,在较长时间内保证了阎锡山方面的收支平衡。当时报纸报道,煤油特税、卷烟吸户税、芋酒牌照捐、印花税、警捐等,使北平生活苦不堪言(46),从侧面反映出阎锡山征收捐税、厘金,获利颇丰。从1931年的财政数据中,也可发现,山西每年地方收入共计2200万元,但国民政府裁去厘金600万元,相当于损失全年收入的27%(47)。 尽管中央许以特税补充,但阎锡山仍感觉缓不济急,损失平绥路煤气油附捐等税项收入之后,财政方面愈发力不从心。“近来财政统收办法一一实行,而三集团军费不能统支,以致每月亏空增加甚多,尚无填补办法。而动员费及积欠卫戍经费需用至急,无法挪垫,迭经电催财部,始则推诿迟缓,继则久未见覆。主席前允分四个月还清,现八月已终,财部仍未汇拨。”(48)他认为问题的关键在于,中央能“统收”,不能“统支”。 1929年8月15日,国民政府决定,发放编遣库券7000万元,用于裁兵和支付欠饷。(49)阎锡山意在用编遣库券清欠积款,作为实施编遣的先决条件。他让亲信代问蒋“可否将余款指拨三集团方面之欠饷等费”,如中央能在编遣期内,将卫戍欠款及动员费用拨清,定可实行编遣(50)。 蒋介石并未答应,只让财政部拨发200万裁兵公债(51)。对此冯玉祥曾有过一针见血的评论,“此次又发七千万,都是以全国税收作抵,专用作贿赂他人军队之用”(52)。蒋介石对于编遣公债的使用早有安排,不容他人置喙。而财政上的分配,更是以政治为依归,被目为非革命者的阎锡山,自然无权讨得财政上的支持。 阎锡山无奈,“只好先行领下,派妥人迅速送回,以便抵借”,但仍坚持让中央按约定在四个月内将欠款还清(53)。然而,编遣仅进行月余,阎锡山便发现财政部并不打算按期还本付息,债券乏人认购,前景堪忧。阎担心公债价格会因此“大受影响”,加之“银行屡请退抵并于将来周转大感困难”,财政状况已近“竭蹶”(54)。而宋子文方面则表示,“毋庸付息,并将前项息票悉数截下注销,送交本部”,但阎锡山仍坚持“此时若不付息,似有失信银行之嫌,为维持信用计,维持公债价格计,似应将此项利息照付”(55)。最终宋子文同意先由阎锡山代为付息,再由中央另行筹款归还(56),裁兵公债的价格暂得以保全。 落实编遣政策,困难重重。下级官兵频频闹饷,让阎锡山头疼不已(57),更令阎锡山难堪的是,中央只发遣散费,不发欠饷,“而此数迄今亦未拨到”(58)。阎锡山已向官兵承诺清理欠饷,中央决定只会威胁其个人威信。阎锡山于1929年9月22日以第三编遣区办事处的名义连发两电,内容颇堪玩味。首先,电文强调中央规定“所有欠饷一概不发”,暗示官兵拿不到欠饷,咎在中央。接着阎表示如此办理“未免对士兵不起”,所以决定“将所有欠饷一律发清,另发一个月恩饷,以示体恤”(59)。这是阎锡山第一次在编遣问题上,与蒋介石公开唱起了反调,刻意拉大自身与中央的距离。 而此时阎锡山的财政危机,又有加剧之势。1929年10月13日阎锡山电告赵戴文“近日晋钞异常跌落,金融大起恐慌,皆因北伐战事延长,负债三千余万,加以到平后,又因军饷不济,复亏累一千二百余万所致,已陷于不易维持之状”(60)。阎锡山决定逼蒋就范,称“财部第二期应拨还之卫戍欠款,需用至急”,部队“能否遣散”,全在于欠饷能否发清,“断此事关系至为重大”(61)。 阎锡山态度转强的另一原因,是地方反蒋势力的再度活跃。1929年9月,张发奎率先发难,起兵反蒋。阎锡山的态度再度受到重视。10月14日,蒋介石派方本仁携带现银200万元,编遣库券500万元作为临时军费,谋求阎锡山的支持(62)。宋子文在蒋的授意下(63),一改以往对阎的抗拒态度,积极提供财政支持:“现值吾兄出师讨逆,军费需款所有河北陕西等省承募编遣库券募得之款,即就近随时拨交我兄,充讨逆军费,既可随时应用,又免辗转筹汇。”(64) 阎锡山从库券抵借之款中,先行垫付8、9、10这三个月的欠饷,以解燃眉之急,而并非用作军事动员,支援中央(65)。接着,阎借口讨伐反蒋势力,暂停编遣,转而扩军(66)。在讨伐张发奎和冯玉祥部队问题上,阎锡山的观望拖延和讨价还价,引起了蒋的不满:“百川至今犹徊支吾,惟利是图,而不知党国为何物,惜哉!”(67)蒋阎之间貌合神离的合作关系,随时都有破裂的危险。 1929年下半年,阎锡山已再无力平衡财政收支。以山西为例,山西财政厅长1929年的报告显示,山西每月收入不及120万元,支出则须160万元,而参照1928年每月收入134万元,支出152万元的数据,1929年收支不相抵的情况愈发明显(68)。财政厅为支付军费,将中央拨发的军需公债这家抵押,“东挪西凑”,但到1929年下半年,已罗掘俱穷,“库空如洗”,收入状况每况愈下,每月亏损应在70万元左右(69)。 而此时推行库券认购的工作进展,却十分缓慢。阎一再强调“此次以库券整理欠饷,本属不得已之办法”,要求各地“万勿再行延误”。(70)但地方“商务病滞,富户他徙”,地方上商民也持观望心态。1929年11月14日天津编遣库券劝募委员会提议,将“此项库券抵款委托天津二五库券基金保管委员会,兼办此项编遣库券还本付息保管事宜”,维持库券信用(71)。阎锡山大喜过望,表示赞同(72)。但宋子文却并不同意,“以国家发行之库券而将基金单独划出一部分,不敷措置”,此事只好作罢(73)。 而此时恰逢冯玉祥的军队二次反蒋,蒋介石极力拉拢阎锡山,望阎能负责善后。他陆续派何应钦、方本仁等人与阎商谈(74)。1929年11月5日,阎蒋双方商谈结束不久,阎宣誓就任中华民国陆海空军副总司令。次日,阎锡山方面传出消息,将发行北伐公债2500万元,并且“中央已批准”(75)。因此推断商谈的结果,应是蒋介石支持发行北伐公债,以换取阎锡山支持中央的表态。 阎锡山致力于落实北伐公债的发行,劝说南京立法院尽快通过此案。他指出此项公债发行目的有二:第一,以卖得现金作纸币兑现准备;第二,收回纸币,以期纸币额数减少,恢复十足通行(76)。同时,他在给部下樊象离的电报中,也指明了此次整理公债的原因及意义:“山西省银行资本金极充实,营业亦甚发达,纸币向系十足兑现。自北伐军兴,先令该行增加纸币近三千万元,乃停止兑现”,此次整理公债实际上是为了恢复信用,“如将增发之纸币以公债收回,该行即可立时恢复原状,照旧兑现”(77)。 在蒋介石的授意下,立法院通过了公债条例(78)。然而蒋氏并非出于情愿。1930年1月8日,蒋介石与宋子文商议大局与财政,内容包含晋省公债、西北军安置等问题。蒋喟叹:“不知政治之滋味者,以余为高人一等,实则受人支配处处受辱,旁人孰知余心也。”(79)意指阎锡山以西北政局相要挟。至2月间,阎锡山反蒋局势渐趋明朗之时,报载“中委多人,将于三全会时,联名提案,请撤消山西金融公债”,理由为“该债系阎锡山在郑州时要挟政府,以晋全省国税为担保,无形割据中央税收,其用意在一方面破坏财政系统,一方面欲籍以为谋叛之资”(80),亦可证实公债是政治妥协的产物。 公债问题落实之后,阎锡山从郑州赶回太原,召开会议,督促晋钞兑现(81)。而此前,晋钞已大幅跌落(82),所辖地区也陷于金融恐慌(83),“大小银号,相率倒闭”(84)。因而,阎希望晋钞尽早兑现。阎起初将兑现时间定在24日(85),后改为25日开始兑现(86)。晋钞信用“向极昭著”,但实际上负责发行晋钞的山西省银行并无准备金,又因战争而停止货币兑现(87)。军兴以来,阎锡山超发货币以维军需,至1929年晋钞已发行1300万元,较去年多发400万元(88)。因此阎锡山需要利用编遣库券,维持收支平衡,稳定晋钞信用。至1929年年底,市面恐慌已经十分严重,“汇水陡增,物价飞涨,商民顿受影响,隐隐间直成为晋省目前唯一之重要问题。阎氏对之,中为关心”(89)。不仅如此,在平津冀察一带,晋军也在大力推广晋钞(90),因此晋钞的信用跌落,不仅威胁到山西本省的金融安全,也使阎锡山新势力范围市面不稳。 阎锡山左支右绌,仍无法偿还北伐时期的巨额欠款,而金融动荡加重了阎锡山的政治危机。阎锡山将此问题归罪于蒋介石,认为蒋介石是故意利用经济手段打击异己。据阎锡山的亲信周玳回忆,有一天阎锡山怒气冲冲地把桌子一拍说:“我很后悔北伐时垫此巨款,这件事咱们做错了。现在蒋要用经济手段把咱们困死。咱们没有错,他不敢用兵来打咱们,只有在经济上来困死咱们。”周玳认为,阎是最注重在经济上打算盘的人,财政困难,正是他后来反蒋的重要因素。从这时起,阎就拿定了打倒蒋介石的主意。1930年1月间,阎锡山曾召集几个主要将领开会,先把蒋介石想用经济手段扼杀晋军的情况叙述了一番,“蒋介石实在逼得我们无路可走”,加之各方面均有此意,所以阎锡山同意倒蒋(91)。 还有一点材料可以佐证,阎锡山倒蒋与财政危机相关。何成浚曾找到周玳,希望不要发生战事。周玳根据阎的意思回答他说:“只要平津卫戍部队欠饷发清,并且以后按月发放,以及山西省发行公债这些问题解决了,我可保证不会发生战事;不然,就很难保了。”而后,阎锡山也以同样条件答复何成浚。蒋给阎打电报,对公债和欠饷虚与委蛇。阎阅后生气地说道:“蒋介石毫无一点诚意。”(92)阎方开出的两项条件,暗示战争尚有回旋余地。但蒋介石并未满足阎的需要,双方都无妥协诚意,终至兵戎相见。 从财政和兵政的角度研究蒋阎关系,是认识北伐胜利后至中原大战前蒋阎关系的重要视域。有财斯有兵,有兵斯有财,以兵谋财,以财养兵,军事财政的独立自主,是军阀政治的通行规则。而国民政府的财税统一与兵权收束政策,符合现代国家政权建设的一般规律,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却恰好与军阀规则针锋相对。因此,蒋阎矛盾,虽有政治斗争的因素,却不止于此。二者的矛盾背后蕴藏着中央与地方、统一与独立之间两相颉颃的内在张力。这种内在张力是蒋阎关系破裂的根本症结,也反映出现代国家中央政权建设的固有矛盾。 蒋介石与阎锡山在财政与兵政等诸多层面,既斗争又合作的关系,在较长的一段时间里,保证了政治局面的稳定。围绕裁汰军队、稳定政局、讨伐地方实力派等问题,蒋介石谋求与阎锡山的合作,暂时放缓收缴财政,并主动满足其经费需求。而阎锡山则利用裁汰军队及地方实力派反抗中央的时机,谋求经费支持和政治保证。但内在矛盾限制了双方协调的意愿和能力。以阎锡山言之,既然不能敛财以养兵,只能纵兵以敛财。阎锡山倒蒋,亦可视作地方实力派维护军政自主的激烈表现形式。标签:阎锡山论文; 中国近代史论文; 卫戍部队论文; 财政制度论文; 蒋介石论文; 历史论文; 宋子文论文; 清朝历史论文; 辛亥革命论文; 世界大战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