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投标的主体是投标人,投标人是指响应投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人。所谓响应投标,是指获得招标信息或受到投标邀请书后购买招标文件,接受资格审查,编制投标文件(标书)等按招标人要求所进行的活动。投标之前需要做很多准备工作,调查、预算、审核等,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价格。
关键词:工程造价;投标;策略
1 工程造价投标计价方法
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和投标报价由成本、利润和税金构成。其编制可以采用工料单价法和综合单价法两种计价方法。
1.1工料单价法
工料单价法,采用的分部分项工程量的单价为直接费单价。
直接费以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及其相应价格确定。
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间接费、利润、税金按照有关规定另行计算。
(1)按现行定额的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及其预算价格确定直接费、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间接费、利润(酬金)、税金等,即按现行定额费用标准计算。
(2)按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基础定额确定直接成本中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再按市场价格计算直接费,然后按市场行情计算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间接费、利润、税金。
1.2综合单价法
即分部分项工程量的单价为全费用单价,他综合了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税金等的一切费用。工程量乘以综合单价就直接得到分部分项工程的造价费用,再将各个分部分项工程的造价费用加以汇总就直接得到整个工程的总建造费用,即工程标底价格。
(1)参照现行预算定额(或基础定额)对应子目所约定的工作内容、计算规则进行报价。
(2)按招标文件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以及按技术规范规定的每一分部分项工程所包括的工作内容进行报价。
(3)由投标者依据招标图纸、技术规范,按其计价习惯,自主报价,即工程量的计算方法、投标价的确定均由投标者根据自身情况决定。
一般情况下,综合单价法比工料单价法能更好地控制工程价格,使工程价格接近市场行情,有利于竞争,同时也有利于降低建设工程投资。
2 工程造价招标投标价格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定价程序是由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投标人进行报价竞争,中标人中标后与招标人通过谈判签订合同,以合同价格为建设工程价格的定价方式,
2.1标底价格
标底价格是招标人对拟招标工程事先确定的预期价格,而非交易价格。招标人以此作为衡量投标人的投标价格的一个尺度,也是招标人控制投资的一种手段。
标底主要有两个作用:
一是招标人发包工程的期望值,即招标人对建设工程价格的期望值;
二是评定标价的参考值,设有标底的招标工程,在评标时应当参考标底。
标底价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又规定:“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应当保密,并在评标时作为参考。”
2.2投标报价
含义:
投标人为了得到工程施工承包的资格,按照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的要求进行估价,然后根据投标策略确定投标价格,以争取中标并通过工程实施取得经济效益。
投标报价是卖方的要价,如果中标,这个价格就是合同谈判和签订合同确定工程价格的基础。
如果没有标底,投标报价时要研究招标文件中评标时如何使用标底:
一是以靠近标底者得分最高,则报价就无需追求最低标价;
二是标底价只作为招标人的期望,但仍要求低价中标,这时,投标人就要努力采取措施,使标价最具竞争力(最低价),又能使报价不低于成本,即能获得理想的利润。
“既能中标,又能获利”是投标报价的原则,
注意:
(1)编制投标报价的依据应是企业定额,该定额由企业自己编制,是自身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的体现。
(2)报价时还要以询价的办法了解价格信息。
(3)认真研究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以满足《招标投标法》中“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种综合评价标准”或“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规定。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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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的依据一是招标文件,二是标底(如果没有标底时)。
中标人的投标应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一是“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二是“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低于成本的除外”。
3 工程造价投标报价的计算
3.1投标报价含义:
是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种因素和要求,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水平和能力、各种环境条件等,对承建投标工程所需的成本、拟获利润、相应的风险费用等进行计算后提出的报价。
3.2投标报价计算的原则
(1)以招标文件中的规定作为计算的基础
(2)以施工方案、技术措施等作为计算的条件
(3)以企业定额作为计算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消耗量的基本依据
(4)以市场价格信息和行情资料,编制基价
(5)方法要科学严谨,简明适用
3.3投标报价工作的主要内容
(1)复核或计算工程量
(2)确定单价,计算合价
(3)确定分包工程费
(4)确定利润
(5)确定风险费
(6)确定投标价格
4 工程造价投标策略
4.1基本策略
1)风险策略:在投标中明知工程难度大、风险大且在技术、设备、资金上都有未解决的问题,基于市场竞争激烈,投标人急于打入市场;或工程利润丰厚;或为了开拓新技术领域而决定参加投标;这种投标策略是投标后,如果风险不发生、问题解决的好,即意味着投标人的投标成功;如果风险发生、问题解决不好,则意味着投标人要承担极大的风险损失。
2)保险策略:对可以预见的情况从技术、设备、资金等重大问题上都有了解决的对策之后再投标,这种投标策略通常是企业经济实力较弱、经不起失误的打击,往往采用保险策略。这是工程承包市场上都愿意采用的投标策略。
3)盈利策略:即在投标中以获取较大的利润为投标目标的策略。通常在建筑市场任务多,投标单位对该项目拥有技术上的决定优势、工期短、竞争对手少;或投标人意向明确;或投标企业任务饱满,利润丰厚,才考虑让企业在超负荷运转时的情况下采用。
4)保本策略:适用于企业工程任务不饱满、无后续工程;或建筑市场供不应求;投标人为了维持当前状况,不去追求高额利润,以不产生亏损为目标时采用的投标策略。
4.2附加策略
1)优化设计策略:发现并修改原有设计图设计中存在的不合理情况或采用新技术优化设计方案。如果这种设计能大幅降低工程造价(或缩短工期)且设计方案可靠,则这种设计方案一经采纳,投标人即可获得中标资格。
2)缩短工期策略:通过先进的施工方案、施工方法、科学的施工组织或优化设计来缩短合同工期,当投标工期是关键工期时,则业主在评标过程中会将缩短工期后所带来的预期受益加以考虑,此时对投标人获取中标资格是有利的。
3)附加优惠策略:在业主资金较紧张或者材料供应有一定困难情形下,附带地向业主提出相应的优惠条件来取得中标资格的一种策略。
4)低价索赔策略:即在发现招标文件中存在许多漏洞甚至许多错误或业主不能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开工后必然违约的情形下有意将价格报低,先争取中标,中标后通过索赔来挽回低报价的损失。
5 结语
招投标的目的是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竟争,择优选择项目的建设地点、工程勘察与设计单位、设备制造与安装单位、工程施工、装饰装修、材料供应、工程监理和工程总承包等单位,以确保工程质量、缩短建设工期、节约建设资金、提高投资效益。所以,我们在拟定投标方案的时候,一定要从这个目的出发,才能保证投标方案的可行性。而且,还要结合自身情况,在比较竞争对手的基础上,树立起自己的特色优势,才能最后保证投标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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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衡春红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29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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