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继承,还是来自环境?——对我国信任体系缺失的再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缺失论文,体系论文,环境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现代经济学的共识之一就是市场本质上是交易行为的“契约联结体”。市场中交易契约的基本形态可分为三类:古典式契约、新古典式契约与关系型契约,而其相对应的也分别为市场治理、第三方治理与双边治理机制,不同的治理方式内含着不同的交易成本,交易成本的差异实质上深刻影响了社会分工程度、范围与专业化组织的经济绩效。现代市场经济中主要起作用的是“新古典式”和“关系型”契约形态,因此第三方治理与双边治理机制就成为现代市场经济活动的核心治理机制。然而,这两种治理机制运行的社会制度基础以及所产生的实施成本与交易费用在不同社会条件下有显著差异。关系型治理所依靠的是自我实施机制(self-enforce),而第三方治理机制必须有第三方正式裁决、监管惩罚机构的存在,因此,一个有效率的市场行为中必然是具有自我实施力量关系型契约普遍存在与第三方监督惩罚机制有效“威胁”的内在协调和共存。从本质来看,关系型双边治理机制和第三方治理机制所建构的基础都是信任,即交易行为主体间普遍信任的存在以及对第三方监督与惩罚机构公平性信任的存在。信任对现代市场绩效及相关经济活动的效率有着重大作用。反观我国国内,众多的经济现象都指明:社会信任体系的缺失严重影响和干扰了我国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因此,普遍信任体系及相匹配的社会征信制度的建构就成为极为紧迫的社会现实需求。然而,从现有国内外研究文献来看,从经济学角度对信任的产生形成演进机制关注较少,而且还存在不同认识。这种认识上的冲突一方面不能从理论上解决对信任来源的理性认识,另一方面也会干扰我们对市场经济运作机制本质的认识,进而干扰现阶段我们对制度建构与实现路径的选择方向。因此,本文的立意就在于对信任的产生形成机制进行梳理与剖析,以理清对其内在成因与内在机理的正确认识,以期对我国社会信任体系的制度建构提供基于中国实践的独特经验视角。
一、信任的作用与功能
齐美尔指出:“信任是社会中最重要的综合力量之一”。他认为,正是因为信任的普遍存在,交易行为者之间“起伏不定”的内部生活现实地采取了固定的,牢靠的关系方式,并进一步指出,现代经济生活更大程度上建立在对他人诚信的基础上,即经济生活的复杂性意味着更普遍的信任存在;[1] (p178-179)罗特指出:“信任是个人对另一个人的言辞、承诺及可信性的普遍可靠性信念”;赖兹曼提出:“信任是个体特有的对他人的诚意、善意及可信性的普遍可靠性信念”;萨贝尔指明:信任是交易双方对于彼此都不会利用对方易受攻击性弱点时的相互信心。由此可看出,建立在人际交往间的信任存在首先表现为其对交易行为的影响,没有最基础的私人信任的存在,市场机制是无源之水;[2] (p63-65)阿罗(K.Arrow,1974)提出一个重要思想,“信任是经济交换的有效润滑剂”。其进一步指出,世界上许多国家的经济落后可以通过缺少相互信任来作为主要解释因素;[3] (p24-35)赫希更是明确指出,信任是经济交易行为中必需的公共产品;[4] (p78-79)科尔曼则认为,信任是致力于在风险中追求最大利益的有目的行为,信任是社会资本的另一种形式,能减少第三方治理机制中的监督与惩罚成本;[5] (p306-310)卢曼对信任的解释具有重要意义,其指出,信任是简化复杂性交易的最有效的关键工具之一。[6] (p12-15)由上述对信任评析来看,我们可得出结论:信任是降低经济系统中交易行为风险必要的“简化装置”,信任对于解决由信息不对称所引起的机会主义而产生的内生交易费用的降低具有决定作用。换而言之,越是复杂高级的经济交易行为越是需要内生的私人信任与公共信任的普遍协同存在,或者说是人格化信任与非人格化信任的普遍协调存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现代经济中金融市场和股份公司制的出现正是信任由个人信任向关系信任、组织信任、最后形成制度信任进化的必然结果和内在要求。
二、信任产生与形成的路径
信任对现代经济的重要作用已被经济学界普遍认识。但是,对信任行为的产生形成机制在经济学界还存在争论,主要是“继承假说”(inherit hypothesis)与“环境假说”(environment hypothesis)之争。
1.继承假说。该假说认为信任产生的逻辑起点是经验信任的形成。经验信任是在一定社会历史约束条件下由路径依赖的固化作用所形成的规范信任。规范信任来源于特定群体中的共同规范,这种共同规范多以默示规则形式存在。与规范信任相联系的特定群体可以是某个民族、某个家族、某个宗教团体或者是某种特定中间社会组织。特定规范信任以这些特定组织中封闭的社会关系网络为载体,进行代际传递,并形成一种可继承的模式路径。继承假说理论的核心在于信任来自于某种特定经验所形成的共同默示规范,这种共同默示规范慢慢演化成该群体的共同文化与道德偏好,成为一种具有正式约束力的非正式规范信任,并随着现代市场机制的发展,其有可能形成与正式制度具有“内在一致性”的制度信任。普特南通过对意大利南北部政府绩效、企业效率与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化入手来进行实证研究发现:这种差异化最关键因素在于意大利南部与北部地区中信任水平(社会资本)的差异。而且这种信任水平的差异可追溯到长期历史传统中所形成的社会关系网络的差异。北意大利历史上的城邦制激励了“水平型社会关系网络”(horizontal networks of association)的形成。各独立的城邦国家间需要进行贸易,而这种没有第三方治理机制的双边贸易只有依靠双方间的平等信任,由此形成信任传统的基因遗传深刻影响了现代北意大利的各项经济活动绩效;南意大利历史上是独裁国家,垂直控制型的统治结构摧毁了中间社会组织的存在,形成了不利于信任产生的“垂直型社会关系结构”。这种信任缺失所形成的路径依赖也深深影响了现代南意大利的社会结构与经济组织绩效。[7] (p43-48)福山研究显示,在传统低信任度的社会中,信任只能局限于家庭或特定关系地域之中,因此多以家庭作坊式或家族企业为主体;在传统高信任水平的社会结构中,非人格信任与中间组织信任发达,因此社会中大规模现代公司制企业为主要形态。暗含的意思是,由文化传统所决定的信任在全社会的展开水平决定了该社会的经济组织绩效。[8] (p11-65)津加莱斯等通过对信任(社会资本)在不同国家间差异对金融市场结构与效率的影响研究后发现,不同文化、宗教背景下的信任水平不同,其金融市场的发展水平与效率也不同,二者显著相关。并且推断出信任具有“一种遗传成分”(an inherited component)。[9] (p526-556)
2.环境假说。信任的产生可能与文化传统相关,但更为重要的是,信任可能是人在不同环境中理性选择的结果。囚徒困境模型这个具有普遍意义范例的重要性在于其揭示了在一个信息不对称的环境中交易行为双方必然会选择不合作的无效率纳什均衡解。造成这种局面的关键因素在于双方缺乏信任,如果囚徒困境中的双方都信任对方不会供出自己,那么纳什均衡解必定是双方都达到效用最大化的结局。由无名氏定理可知,如果囚徒困境中双方的博弈可以无限次进行,那么双方最终可以达到最优解。这就给我们提供了一条思路,多次的重复博弈有可能促进博弈双方相互信任及合作的形成,从而使双方都走出困境。然而,现实生活中不存在无限次的博弈活动,这给囚徒困境的解决及信任与合作的形成造成挑战。克莱普斯引入了不完全信息的KMRW声誉模型,从而使信任与合作行为能够在有限次博弈中产生。这里,揭示了一个重要原理:如果人们有追求长期预期合作利益的动机存在,并且在一定封闭结构内声誉机制与集体惩罚机制能有效自我实施,只要有足够的重复博弈行为,就会内生出博弈双方的信任与合作。
交易行为中信任不能有效建立的主因在于信息不对称所造成的交易行为者风险规避策略,特别是在一次性博弈的“匿名制”分散市场交易行为中。但是市场机制的进化能力会自我内生出中间组织与替代机制来解决由于信息的不可完美性所造成的信任缺失问题。①关系网络型交易。市场交易中会形成一个个特定的中间团体组织,这些以社会关系网络机制所嵌入的中间型团体具有内在的封闭性,从而缓解了交易行为中信息不完美的硬伤,以有限封闭组织中的声誉机制和集体惩罚机制来约束一次性或有限次博弈中的机会主义行为形成关系型信任;②组织型交易。市场机制发展一定程度后,交易行为主体由匿名原子式的个体转化为以企业组织为主体的组织型交易。这种转换不仅是市场机制的一次跨越,更是信任形成的一次进化。个人间的人际信任在市场重复博弈交易行为中由于不存在长期“质押物”,因而不具有稳定性。当企业组织成为市场中交易行为主体后,由于企业是多种产权专用性资产的契约联结体,具有显性财产边界,因此企业组织在市场交易中具有价值上的“质押权”。这种沉淀的质押成本有效限制了交易行为中机会主义行为,使得在企业为交易主要载体的经济活动中,信任与合作成为市场交易活动中市场机制力量体现的常态。最后需要指出的是,个人信任随着市场机制的形成完善及市场交易效率的提高,逐渐演变为关系信任、组织信任,最后演化为制度信任。环境假说的核心是认为信任是由于重复博弈的必然结果,市场机制是有利于重复博弈的内在机制,因此,有利于市场机制形成与发挥的社会中组织型信任和制度型信任得以自我内生。张维迎,柯荣住利用中国地区数据进行实证研究发现,信任与市场交易效率与发达程度有着强相关性,而与地域间文化差异无相关性。其选择交通设施、人口密度、城市化水平及市场化指数等Ⅳ变量来作为解释变量,发现市场化程度越高越有利于市场交易行为发生的地域,信任程度也越高,其在结论中指出:中国跨省调查数据支持了经济学理论中关于重复博弈导致信任的基本假说,为信任产生的环境假说提供了有利证据。[10] (p59-70)
三、信任产生的进化博弈观点及解释
由上述分析可知,信任产生与形成路径的“二分法”观点在经济学界各有市场。下面,就以艾克斯罗德的进化博弈模型与克莱普斯的KMRW声誉模型来重新梳理和审视信任的产生与形成机制。
艾克斯罗德(1984)利用多种代表不同策略的程序进行计算机模拟合作博弈过程。在“总是背叛”、“背叛合作交替”、“完全善良”、“总是善良”、“一报还一报”诸多进行博弈的策略中,只要给予足够的重复博弈次数,最后总以“一报还一报”策略胜出。“一报还一报”策略的含义在于每一交易对局中,己方总先采取信任合作策略,如对方采取信任合作策略,下局己方继续采取信任合作策略;如对方采取背叛策略,下局己方也采取背叛策略。艾克斯罗德的进化合作博弈模型的现实意义就在于其揭示了只要在存在足够的重复博弈次数约束条件下,交易双方会产生足够的理性认识到采取合作策略是对双方最优的均衡解,因此彼此信任是必然的理性选择。[11] (p7-67)由此从理论层面上可证实,信任可能是存在重复交易经济系统中内生的必然结果。克莱普斯的KMRW声誉模型也得出类似的结论。在他的KMRW声誉博弈模型中,采取针锋相对策略(tit-for-tat)与触发(trigger)策略的博弈方也是胜者。Tit-for-tat策略指交易者在首次行动中采取合作策略,以后各阶段严格模仿对手上一阶段的策略;而trigger策略指交易这一直首先采取合作策略,一旦对方出现不合作行为,其以后都采取不合作行为策略。[12] (p245-252)从该模型的博弈结果中也可见,如果交易双方在多次重复交易中意识到对方的行动理念,在声誉机制与集体惩罚机制的作用力下,都采取合作信任对方也是最优选择。由此我们可见,从理论层面上来看,信任的产生与形成未必是外在约束条件下的外在力量的作用结果,而可能是在存在重复博弈条件下市场机制内在的必然结果。
中国社科院课题组① 于2004年对排名在前50位的民营企业进行调查研究,发现70%以上的民营企业认为社会的信任与信用度良好;笔者最近对江苏扬州与泰州地区电气行业与不锈钢产品制造业中的中小民营企业进行电话调查与实地走访②,惊奇地发现,60%以上的企业主认为社会信任与信用问题较好。这与许多人的直觉和社会印象相反。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的假货、假文凭、商业欺诈行为的泛滥还记忆犹新,一个直接原因就是信任与信用体系的缺位。为什么十几年后,随着市场机制的逐步建立,企业间信任水平有如此改观?对之解释是:改革初期市场机制处在萌芽期,市场效率的低下和市场交易范围的分割的直接结果是限制了交易行为的重复博弈机制,进而信任处于低水平;随着市场机制的确立与完善,市场交易效率的提高与范围的扩大(既表现在交通、通讯等硬件设施上,也表现在法制环境软设施上的改进)激励了交易行为的重复博弈,进而内生出信任水平的提高,从而验证了“环境假说”的合理性。按照“继承假说”,信任是由文化和道德伦理历史观所内在决定的,而文化与道德观所表现出的内在路径依赖固化作用表明其变迁的长期性与滞后性,因而不会在短期内促使嵌入在文化内涵中的信任水平有所提高,因此信任产生的文化继承与文化决定论在这个角度是站不住脚的。但是,诸多证据又显示:信任水平与文化道德观有着某种千丝万缕的联系,那么又何以解释信任与文化之间的关系?我们对此的认识是:文化与信任水平都是市场机制发展中的内生结果,信任与文化价值观具有内在的匹配性,市场机制变迁中重复博弈机制的程度、范围与作用力既会引起信任水平相应的变化,同时又会引起文化与价值观滞后的变化发生,虽然这种过程在现实生活中显得较为缓慢。
四、总结与政策含义
信任对经济绩效的影响在许多方面已得到证实,特别对市场经济活动的主要载体企业组织的规模与效率、产业结构升级、产业选择等具有深刻影响。但是,中国的市场经济体制正处在建构之中,浅层次上来看,信任水平似乎表现为乡土文化与市场经济契约文化的断层而导致的冲突,深层次上来看,其原因是交往与社会参与的缺乏及市场交易的不发达,限制了市场重复博弈机制的有效进化功能。市场经济机制所容纳的重复博弈机制是信任产生的关键因素,文化与价值观偏好与信任一样都是市场机制发育的结果。从现实来看,市场机制缺位或不完善的社会表现出低信任度的社会文化或有限的关系型信任与地域型信任的社会文化;市场机制完善的社会则表现为高信任度的社会文化,或者说是制度型信任所内涵的社会文化。特别重要的是,在由社会关系网络机制所嵌入的非正式制度相对有效的社会向依法治契约机制所嵌入的市场经济内涵的正式制度转型过程中,信任得以提高的最优路径是市场机制的全面有效运行。同时,“原住”的文化与价值偏好(表现为非正式制度)也会相应滞后的进行调整,在此过程中,信任水平的变化应该是文化变迁的一个有效测量指标。
因此,社会信任(社会资本)水平提高的制度路径应集中于有利于市场交易行为重复博弈的措施方面。第一,稳定的产权制度。产权制度的基本功能是提供一个追求长期利益的稳定预期和重复博弈的规则。正如孟德斯鸠所言“财产权是道德之神”,或者如孟子所言“无恒产者无恒心”,稳定的产权预期对市场交易行为中重复博弈机制的激励作用是无法替代的。第二,有效的信息社会传递系统和便捷的交易、交通设施以及发达的社会中介组织能够为市场交易行为中的重复博弈机制的展开提供有利的渠道。第三,开放的竞争政策与有效的法制环境有利于市场交易行为中重复博弈机制范围的扩大,从而有利于制度型信任的建立。更为重要的一点是,政府(包含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作为市场交易博弈机制的制定者,同时又是参与者,在全社会信任网络体系中处于中心与基础地位。如果政府行为既作为利益集团又作为公共利益的功能存在内在冲突,会使得政府行为所蕴涵的制度信任受到挑战。更为严重的是,如果政府行为实质上造成了对市场重复交易博弈运行机制的损坏,使得制度信任中“可信承诺”与“可信威胁”信号显示与信号甄别分离机制不能自我执行,则市场重复博弈交易机制不能内生出全社会信任体系。这就是杨小凯、钱颖一等学者一再强调政府行为必须以实施“宪政”为其根本目标的深层原因。
注释:
①中国社科院民营经济研究中心刘迎秋教授主持的《2004中国民营企业竞争力50强分析报告》中“关于如何评价所在地内企业间的信任信用关系”的调查结果为:47家有效样本中,23家企业主认为企业所在的社会信任与信用环境比较好,16家认为非常好,8家认为一般,没有企业选择“比较差”“非常差”。
②笔者于2004年7月与9月间对位于江苏兴化戴南镇(全国最大的不锈钢产品专业生产区)生产不锈钢制品的中小民营企业与扬州江都砖桥生产高压电力设备的中小民营企业进行电话采访与实地走访,总计调查32家企业,其中21家企业经营者认为:当前社会信任信誉形势较好,来往企业绝大多数讲信誉,讲信用,并且认为全社会信任与信用问题近年来有较大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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