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与“国家”的整合--论中国现代文学“自由”话语的理论建构_自由主义论文

“个体”与“国家”的整合--论中国现代文学“自由”话语的理论建构_自由主义论文

“个人”与“国家”的整合——论中国现代文学“自由”话语的理论建构,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现代文学论文,中国论文,话语论文,理论论文,自由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I206.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8-0460(2004)06-0099-07

在中国现代思想文化中,“自由”是一个“关键词”。作为一种话语方式和思想体系 ,它深刻地影响了中国现代文学,从而形成中国现代文学的“自由”主题。“自由”是 一个外来词,近代之初输入中国,但在输入的过程中由于受中国传统文化和现实语境的 影响而发生变异,“自由”中国化。“自由”输入的过程和在汉语中演变与衍生的过程 ,也就是中国“自由”话语的建构的过程。本文主要通过考察五四新文学理论家关于“ 个人”与“国家”关系的观念对中国现代自由话语的理论建构展开论述,并对中国现代 “自由”话语形成的深层原因进行分析。

“自由”是一个西方话语,在欧洲具有非常复杂的历史,因而其概念在内涵上也非常 丰富而复杂。19世纪之前的欧美,“自由”主要是指个人的自由,在古典自由主义那里 ,“自由”就是“个人自由”、“公民自由”。“自由”本质上起源于个人对国家和社 会的反抗,起源于个人从社会和国家那里争取权力和利益,自由从根本上是反抗国家和 社会对个人在物质上的束缚和奴役、在精神上的钳制和限制,所以,“个人”构成了自 由主义的基础,也构成了自由的核心内容,至今这一核心仍然没有根本性的改变。20世 纪“自由”在内涵上无论怎样变化,都没有超出个人与社会、与国家之间的关系这一范 围。在中国现代自由话语建构的过程中,个人主义思想的输入及衍变具有关键性。中国 现代个人主义本质上属于“自由”的范畴,因此,考察个人主义话语的特点及其形成过 程,对于认识中国现代“自由”概念的涵义是非常重要的。中国现代“自由”话语正是 在对西方“个人”话语进行新的解释和限定,主要是引入“国家”的维度的过程中建构 起来的。

五四时代被称为个性解放的时代,五四新文学被称为“人的文学”。“个性解放”和 “人的文学”的真正意义在于:五四时期,个人被置于中心地位、首要地位,人的个性 以及相应的权利等问题成了社会的中心问题,成了文学的中心问题。中国古代、近代也 重视人,但出发点和归结点都是国家和民族,只有在不损害国家和民族的利益时,个人 才得到尊重,而五四则改变了这样一种个人与国家的从属关系。五四时期虽然仍然强调 国家民族的终极性,但并不把人完全从属于国家和民族,“人”本身在五四新文化和新 文学运动中具有根本性。周作人引马庆川的话说:“人类或社会本来是个人的总体,抽 去了个人便空洞无物。……个人外的社会和社会外的个人都是不可想象的东西。”[1]( P25)在周作人看来,个人是社会或人类的本源,人类或社会从根本上可以归结为个人, 所以他说的个人主义从根本上是“一种个人主义的人间本位主义”。[2](P11)“中国所 缺少的,是彻底的个人主义”[3](P46),因此他主张提倡个人主义。所谓“彻底的个人 主义”即“人间本位主义”的个人主义,也即强调个人优先于群体的个人主义。这种个 人主义不同于群体优先于个人的近代个人主义。正是在这种不同的意义上,周作人的个 人主义属于中国现代的“自由”话语。

“人的文学”和“国民文学”就是在新的个人主义的理论基础上提出来的。这里,“ 人”和“国民”具有同义性,在内涵上已经与中国传统的“人”和近代梁启超等人所说 的“国民”有了很大的不同。“人的文学”即“国民文学”,从根本上也是个人主义和 自由主义的文学。所以周作人说:“提倡国民文学同时必须提倡个人主义。”[4](P111 )“我想现在讲文艺,第一重要的是‘个人的解放’,其余的主义可以随便;人家分类 的说来,可以说这是个人主义的文艺。”[5](P65)周作人强调“人的文学”就是个人主 义的文学。他承认文学具有人类性,但这是建立在“人类是由个人组成的”这一前提基 础之上的,“人类”在周作人这里实际上被个人化。他反对把文学纳入国家、种族和家 庭的范畴,反对把文学当作实现国家、种族和家庭目的的工具,因为如果是这样,个人 主义在文学中就会受到伤害从而泯灭。在周作人那里,个人主义文学本质上是把个人从 国家、种族和家庭中解放出来,而不是纳入其中。当然,周作人的个人主义、自由主义 在五四时期比较特殊,他自己称之为“彻底的个人主义”,实际上是极端个人主义。

在中国现代思想史和文学史上,大多数人对国家、种族和家庭的态度都与周作人有所 不同,但强调人的个性与解放,强调个人主义的人间本位主义,却可以说是五四新文化 运动和新文学运动的基本理念。李大钊认为,人的解放从根本上是精神解放:“我以为 一切解放的基础,都在精神解放。”[6](P173)“我们应该承认爱人的运动比爱国的运 动更重要。”[7](P13-14)“所谓纲常、所谓名教、所谓道德、所谓礼义”,“哪一样 不是牺牲被治者的个性以事治者”。“孔子所谓修身,不是使人完成他的个性,乃是使 人牺牲他的个性。”[8](P141)李大钊关于“人”及其“个性”的观点既是在历史的层 面上而言,但同时也具有理论性。一方面,李大钊提倡个人主义具有强烈的批判中国封 建纲常名教的意味,他清楚地看到了中国封建伦理道德束缚人的个性的本质。在个人的 属于国家、家庭的前提下,在人的个性遭到压抑的前提下,“修身”不仅不能解放个人 ,反而会使个性受到更大的压抑。在封建伦理中,“修身”就是按照纲常名教泯灭自己 的个性,它不过是维护封建伦理道德的代名词。但另一方面,李大钊对个人主义的提倡 也是在理论上而言的,他认为爱人比爱国更重要,认为“宪法者为国民之自由而设,非 为皇帝、圣人之权威而设也;为生人之幸福而设,非为偶像之位置而设也”[9](P232) ,这和近代的个人主义具有实质性的区别,显示了李大钊对于“人”的新的理解。

在建构中国现代个人主义和自由话语的过程中,鲁迅是一个举足轻重的人物。在《文 化偏至论》中他认识到:“欧美之强,莫不以是炫天下者,则根底在人。……是故将生 存两间,角逐列国是务,其首在立人,人立而后凡事举;若其道术,乃必尊个性而张精 神。”[10](P56-57)在鲁迅看来,西方的物质繁荣其实只是其社会的表象,而其深层的 根基则在人,在于人的素质。中国要走向富强,其根本途径就在于提高国民素质,即“ 立人”,而“立人”的重要方面是尊重人的个性和独立精神,所以,“国人之自觉至, 个性张,沙聚之邦,由是转为人国。人国既建,乃始雄厉无前,屹然独见于天下,便何 况有于肤浅凡庸之事物哉。”[10](P56)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个人主义思想又 具有中国近代个人主义思想的痕迹和残留,即强调个人的工具性或者说国家的终极性。

但对于个人的内涵,鲁迅的观点明显有别于近代:“个人一语,入中国未三四年,号 称识时之士,多引以为大诟,苟被其谥,与民贼同。意者未遑深知明察,而迷误为害人 利己之义也欤?夷考其实,至不然矣。”[10](P50)又说:“盖谓凡一个人,其思想行为 ,必以己为中枢,亦以己为终极:即立我性为绝对之自由者也。”[10](P51)这里,鲁 迅把中国古代的个人概念与西方现代的个人概念进行了区分,中国古代的个人概念在意 义上与自私自利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表现为害人利己,而西方19世纪的个人则是“入于 自识,趣于我执,刚愎主己,于庸俗无所顾忌”[10](P51),即独立、自由、个性、知 识和理性,从而从根本上表现出人的主体精神与创造精神。

五四时期,鲁迅的个人主义思想则更趋于现代化。“中国人向来有点自大。——只可 惜没有‘个人的自大’,都是‘合群的爱国的自大’。”“多有这‘个人的自大’的国 民,真是多福气!多幸运!”,[11](P311)“多有这‘合群的爱国的自大’的国民,真是 可哀,真是不幸!”[11](P312)鲁迅认为中国社会的根本在于个人,个人的素质提高了 ,群体就自然强大了。强调个人以及具体的个性、独立、自由、尊严等是鲁迅思想的核 心部分。在这一意义上,鲁迅的个人主义具有较多西方个人主义的色彩。

但是,强调自由的个人性以及自由对于群体、国家的对立和反对,即坚持西方原本意 义上的自由主义精神和价值观,这只是中国现代自由主义的一方面。另一方面,中国现 代自由主义又把个人主义相反的内涵即国家主义、民族主义等包容进来,并在独立、自 主、自由的意义上把二者整合起来。也就是说,中国现代自由主义同时也重视群体,重 视国家和民族的独立与自由,并把它纳入自由主义的范畴。如李大钊在上述多处强调个 人自由以及自由主义的个人优先性原则。他还清楚地看到了个人主义与群体主义之间的 矛盾:“极端主张发展个性权能者,尽量要求自由,减少社会及于个人的限制;极端主 张扩张社会权能者,极力重视秩序,限制个人在社会中的自由。‘个人主义’(

Individualism)可以代表前说;‘社会主义’(Socialism)可以代表后说。”但是,另 一方面,他又试图对二者进行整合:“个人与社会,不是不能相容的二个事实,是同一 事实的两方面;不是事实的本身相反,是为人所观察的方面不同。一云社会,即指由个 人集成的群合;一云个人,即指在群合中的分子。离于个人,无所谓社会;离于社会, 亦无所谓个人。故个人与社会并不冲突,而个人主义与社会主义亦决非矛盾。”[12](P 62)“我们所要求的自由,是秩序中的自由,我们所顾全的秩序,是自由间的秩序。只 有从秩序中得来的是自由,只有在自由中建设的是秩序。个人与社会、自由与秩序,原 是不可分的东西。”[12](P63)在李大钊看来,个人与社会具有矛盾的一面,但也有相 谐和的一面,而相谐和不是在利益的层面上,而是在权利与责任的关系的层面上,而后 者则是西方自由主义在19世纪之后所一直强调的。所以,李大钊的观点实际上反映了中 国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从中国具体语境出发对西方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的某些反思。

在中国现代自由主义思想史上,胡适是一个具有代表性的人物,他的自由主义思想比 较典型地体现了中国现代自由主义思想的特征,对中国现代自由主义文学影响深远。胡 适对西方个人主义有着非常深刻的理解和体会,所以他对西方个人主义的认识应该说是 比较原本的。胡适对个人主义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且大力提倡和宣传个人主义。他推 崇易卜生对个人的肯定,认为:“社会最大的罪恶莫过于摧折个人的个性,不使他自由 发展。”[13](P486)与周作人不同的是,胡适对易卜生的戏剧进行了个人与社会关系的 解读:“易卜生的戏剧中,有一条极显而易见的学说,是说社会与个人互相损害;社会 最爱专制,往往用强力摧折个人的个性,压制个人自由独立的精神;等到个人的个性都 消灭了,等到自由独立的精神都完了,社会自身也就没有生气了,也不会进步了。”[1 3](P481)他认为:“真实的为我,便是最为有益的为人。”[14](P511)和陈独秀、李大 钊、鲁迅等大多数五四知识分子一样,胡适也非常重视个人的社会终极性,也就是说, 理论上他认同发展个人的最终目标仍然是发展社会这一观点,他说:“把自己铸造成器 ,方才可以希望有益于社会。”“欧洲有了十八九世纪的个人主义,造出了无数爱自由 过于面包,爱真理过于生命的特立独行之士,方才有今日的文明世界。”[14](P511)“ 争你们个人的自由,便是为国家争自由!争你们自己的人格,便是为国家争人格!自由平 等的国家不是一群奴隶才建造得起来的。”[14](P511-512)五四新文化运动的本质就是 “文化救国论”,而文化的深层基础是人,所以“为个人”也就是“为国家”。

与中国近代的个人主义不同,胡适提倡个人主义的终极目标虽然仍然是国家和社会, 但在胡适的个人主义理论中,个人和社会的关系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在中国近代个人 主义理论中,个人从根本上从属于社会、服从于民族国家,而胡适则“极力抬高个人的 重要”。[14](P513)在他的个人主义理论中,个人对于社会和民族国家具有根本性,国 家和社会从根本上是由个人组成的,个人构成了国家和社会的深层的基础。所以,个人 与国家和社会具有一体性。“没有那无量数的个人,便没有历史,但是没有历史,那无 量数的个人也决不是那个样子的个人。……个人造成社会,社会造成个人;社会的生活 全靠个人分工合作的生活,但个人的生活,无论如何不同,都脱离不了社会的影响。” [15](P528)这就比从前的简单地把个人看作是社会的所属物的观点要深刻,也比西方的 认为社会的本质是为个人服务的观点要辩证。

和鲁迅一样,胡适也把个人主义与中国古代的自私观念作了区分。在胡适的概念中, 自私是贬意,而个人主义则是褒义。胡适援引了杜威关于“真”“假”个人主义的区分 :“假的个人主义”即“为我主义”,其特点是“自私自利;只顾自己的利益,不管群 众的利益。”“为我主义”是中国古代的个人主义。而五四时期胡适等人所提倡的个人 主义则强调个人的独立自主,是“真个人主义”。“真个人主义”有两大特点:“一是 独立思想:不肯把别人的耳朵当耳朵,不肯把别人的眼睛当眼睛,不肯把别人的脑力当 自己的脑力;二是个人对于自己思想信仰的结果要负完全责任,不怕权威,不怕监禁杀 身,只认得真理,不认得个人的利害。”[16](P564)个人主义除了个性和权利以外,重 要的特点就是独立性、理性和自由决策。《终身大事》最后有一句台词:“这是孩儿的 终身大事。孩儿应该自己决断。”[17](P634)在这种意义上,胡适的个人主义从根本上 属于自由主义。

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由于文化传统以及现实政治语境的制约,胡适的个人主义与 西方的个人主义又有很大的差异。胡适坚持了个人主义的自由主义性,同时也承认社会 对个人种种限制的合理性。他提出“健全的个人主义”,即一方面承认个人有不受他人 和社会干涉的权利,个人有自由选择的权利,另一方面,个人又要对他自己的选择负责 ,对他行为和言论的后果负责,即对自己负责和对他人负责。“发展个人的个性,须要 有两个条件。第一,须使个人有自由意志。第二,须使个人担干系,负责任。”[13](P 487)他既承认“小我”即自我,也承认“大我”即“社会的我”,并且认为二者的关系 是:“我这个现在的‘小我’对于那永远不朽的‘大我’的无穷过去,须负重大的责任 ;对于那永远不朽的‘大我’的无穷未来,也须负重大的责任。”[15](P532)

胡适的个人主义思想与西方原本个人主义思想之间的差异与其说是“误解”,还不如 说是西方个人主义话语在汉语语境以及特殊的时代环境中发生了变异。西方个人主义思 想通过翻译的途径引入时必然会发生某种歧变,因而会出现差异。而更重要的是中国自 晚清以来,“救亡”一直是中国政治文化的一个基本主题,这也深深地影响了一切西方 思想形态包括个人主义在中国的具体运用。五四时期,中国思想文化最显著的特点是对 中国传统社会制度以及思想文化的批判,西方个人主义作为这种批判的锐利而有效的工 具相对得到张扬,因而也比较原本。因此,五四时期的中国自由主义更多地是在个人的 层面上展开的。但随着这种个人解放时代的淡化以及民族矛盾的突出、革命思潮的高涨 ,个人主义的自由主义很快地便被纳入了国家民族自由主义的范畴,个人主义便被深深 地打上了革命的烙印。个人的自由与权利很快便让位于国家民族的独立与自由。

五四时期的郭沫若具有强烈的个人主义色彩,虽然他那时的“自由”与“解放”具有 更多民族解放和国家新生的意味,但强调个人层面上的自由与解放也是非常明显的。他 的“大我”实际上是把民族国家和个人二者合二为一。革命时代郭沫若的态度便发生了 大的转变,完全否认个人及个性。“我从前是尊重个性,景仰自由的人,但在最近一两 年间与水平线下的悲惨社会略有所接触,觉得在大多数人完全不自主地失掉了自由,失 掉了个性的时代,有少数的人来主张个性,主张自由,未免出于僭妄。”郭沫若实际区 分了两种个性和自由,即“个人个性”与“大众个性”,“个人自由”与“大众自由” ,“大众个性”和“大众自由”同样是自由的范畴,同样应该尊重,并应该优先尊重。 “要发展个性,大家得同样地发展个性,要享受自由,大家应得同样地享受自由。”“ 但在大众未得发展个性,未得享受自由时,少数先觉者倒应该牺牲自己的个性,牺牲自 己的自由以为大众人请命,以争回大众人的个性与自由。”[18](P146)“我们要求从经 济的压迫之下解放,我们要求人类的生存权,我们要求分配的均等,所以我们对于个人 主义的自由主义要根本铲除。”[19](P43)把社会与个人完全对立起来,并且强调个人 绝对地服从集体,郭沫若的观点在中国现代个人主义话语中是非常有代表性的。

“个人”与“国家”始终是中国现代“自由”话语的核心范畴,不同的价值取向使自 由主义呈现出不同的形态。胡适是“个人救国论”,郭沫若是从救国的角度否定个人主 义和自由主义,在他那里,革命作为集体行为与个性和不受限制与束缚的自由是不相容 的;胡适则是从救国的角度肯定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并在自由的意义上把个人和国家 二者整合起来。这在中国现代个人主义话语中同样也是非常有代表性的。

孟德斯鸠说:“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20](P154)自由并不是不 受限制,自由从一开始就不是随心所欲。因此,作为自由主义的个人主义其实同时包含 了个人的权力和责任两个方面的内容,也就是说,个人主义并不只有个人性,同时也具 有社会性。个人与社会之间并不绝对地相互排斥,把个人利益看成是与集体利益完全相 对抗的观点是狭隘和片面的。“个人作为整体的一部分,他的自我完成无疑会促进社团 的发展,而一个好的社团也肯定会有利于每个个人的自我完成。”[21](P233)“一个真 正的个人主义者,虽然反对以集体的名义要求个人作无谓的牺牲,但绝不是唯我主义者 ,他关心如何协调这两方面的关系。”[21](P234)但另一方面,自由的限制与责任并不 导致在逻辑上对自由本身的否定,个人权利和国家、集体利益之间存在着冲突同样不导 致在逻辑上对个人本身的否定。事实上,中国现代自由主义一直在调节这二者的关系, 并在调节中形成了中国现代自由主义的鲜明特色。

五四时所引入的西方个人主义主要是一种功利个人主义,其特点是强调个人的权利特 别是自由的权利,强调社会的最终价值只能通过个人的幸福和个性的自由发展来实现。 功利个人主义有它的缺陷和弊端,中国现代个人主义就是在对西方功利个人主义批判和 改造的过程中形成的。个人与国家或社会在权利上的冲突和精神上的矛盾,这是回避不 了的。对于中国近现代来说,这种冲突和矛盾尤其敏感。

一半是出于认识上的偏差所造成的误解,一半是环境、文化、翻译、语言使然,西方 个人主义在五四时的中国,在介绍和引进以及应用的过程中呈现出异常复杂的情况。一 方面,它具有西方性,但另一方面它又中国化,二者奇妙地纠合在一起从而构成了中国 现代性的重要内容,也构成了中国现代性的重要品质。事实上,中国现代自由主义话语 体系就是中国人从自己的文化和立场出发对西方个人主义、自由主义的批判、反思以及 改造、借鉴、挪用过程中形成的,它具有中西合璧性。中国现代自由主义是中国现代人 对西方自由主义的反思、修正、补充,具有鲁迅所说的“拿来主义”的特征。在这一意 义上,中国现代自由主义不仅具有中国性,同时在中国性的意义上具有超越性。

现实的政治和文化传统,这是影响中国现代个人主义思想的两大原因,这可以说是比 较公认的,也是过去讲得比较多的理由。笔者认同这一看法。

但要深入追问的是,现实政治和文化传统是通过什么方式影响个人主义思想的。我认 为,思想的影响从根本上是通过话语的方式实现的,正是话语的变异导致了思想的变异 。而话语的变异主要表现为语境的变化、文化知识结构的变化,从而导致术语、概念、 范畴在意义上的相应变化。“个人主义在中国的兴起,缺乏西方初期在经济上要求财产 权和自由竞争等适应资本主义私有制发展的思想意识。”[22](P16)我们可以从环境的 角度来进行言说,但也可以从语言的角度进行言说。中国个人主义环境的缺乏其实可以 从根本上看作是西方语境的缺乏。个人主义本身是一个复杂的体系,同时,个人主义话 语又与其他话语体系一起构成更大范围的话语体系,各种话语之间相互区别但更相互联 系,从而在更高层次上构成语言系统。整个语言系统和相关的话语体系就是语境。个人 主义背后深藏着西方文化的思想基础。对于西方个人主义来说,民主、自由、平等、博 爱等作为话语体系构成了个人主义的语境,它深刻地制约着个人主义的内涵及其对现实 生活的影响方式。个人主义输入中国之后,失去了原有的语境,其意义要受中国特定的 语境以及相应的中国文化思想的影响从而发生变异。

中国现代的个人主义实际上反映了我们对西方个人主义的一种选择,一种按照我们自 己的理解和想象的选择。中国现代个人主义在输入西方个人主义思想时,不仅在总体上 表现出选择的偏向性和理解性,而且对于具体的人也表现出不同的取向。就自由主义和 个人主义而言,周作人的个人主义受英国功利自由主义和柏利的自由主义思想影响比较 大,表现为个人至上的特点。胡适的个人主义深受杜威思想的影响,因而表现出实用主 义的特点。林语堂、陈寅恪的个人主义思想受白璧德思想的影响比较大,兼融中国传统 从而具有保守性。鲁迅的个人主义思想深受尼采的影响,强调个人意志,因而具有浪漫 主义的特点。

但同时我们也看到,不论是胡适、林语堂、陈寅恪,还是周作人、鲁迅,他们的个人 主义思想都深深地受到中国传统话语和现实语境的限制,因而具有中国性和时代性。个 人主义在脱离西方的文化背景和历史背景之后,则从主要是历史的形态走向了理论的形 态,个人主义起源于反抗社会压抑这一历史背景被抽去,剩下的主要是纯粹的理论,中 国现代个人主义实际上主要是从现实的和理论的个人与社会的二元关系来思考和提倡个 人主义的。所以,强调个人与社会之间的相互依存的一面,并从理论的层面和现实的层 面两个方面来整合二者之间的关系,把个人主义话语整体性地纳入国家民族话语体系之 中,把个人主义话语看作是国家民族话语的一种延伸,这构成了中国现代个人主义话语 的最大特点。正是在这一点上,中国现代“自由”话语表现出自己的独特性。

综上所述,中国现代“自由”思想渊源于对西方“自由”话语的输入,但由于文化传 统、知识结构、现实语境、时代要求以及翻译等诸多原因,西方的“自由”话语在输入 的过程中其意义发生了衍变,最初的“自由”主要是个人自由,后来则衍生出民族国家 自由的涵义,并且在现实与逻辑的层面上二者具有统一性,从而形成既不同于中国近代 “自由”又不同于西方“自由”的中国现代“自由”话语。中国现代自由话语深刻地影 响了中国现代文学的自由主题,中国现代文学的自由主题始终在这两个层面上复杂地展 开。

收稿日期:2004-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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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与“国家”的整合--论中国现代文学“自由”话语的理论建构_自由主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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