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共关系史研究综述_第一次国共合作论文

近年来国共关系史研究综述_第一次国共合作论文

近年来国共两党关系史研究综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史研究论文,关系论文,国共两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国共两党关系史是中国现代史中的一门独立学科。它虽形成时间不长,却已成为史学界关注的热点课题之一。近年来随着研究领域不断拓宽深入,提出了许多新观点、新见解。本文拟就近期一些研究重点问题略作综述。

1 关于国共两党关系的历史特点及规律问题

1.1 国共关系的历史特点

有些论者提出应概括为以下几点:⑴国共两党反映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社会的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既互相对立又互相联系的关系。⑵两党关系基本形态演变的反复性。要使国共两党关系沿着最佳状态发展,关键是要摆正民族利益和阶级利益的关系。⑶两党关系主要内容的延续性。国共两党所掌握的两支军队,两个政权的合作与对峙,是两党关系的主要内容。⑷两党关系具体形式的多样性和不平衡性,这是由国共两党基本状况及其发展上的不平衡性造成的。⑸国共两党关系的发展、演变同当时的国际关系的发展、演变有密切联系。⑹国共关系演变的内在决定因素是两党政治路线的正确与错误。〔1〕

1.2 国共关系发展的规律

绝大多数学者都认为国共关系的发展是有其内在规律的。他们分别认为:合久必分,分久必合是国共关系的规律;〔2〕合作、分裂、 再合作、再分裂,再次酝酿合作是国共关系的规律。〔3〕

有的论者认为将“合久必分,分久必合”视为国共关系发展的内在规律,在理论上,实践上都是讲不通的。由于近代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及这些矛盾在各个时期发展的不平衡性,造成了中国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的阶级利益的平行性和阶级利益的对立性。当两者阶级利益平行时,具有“合”的可能性;两者的阶级利益完全相反时,易于甚至必然导致分裂。故国共两党关系的“合”、“分”只是矛盾运动的外在表现形式,而非规律本身。〔4〕

有的论者认为“合作、分裂、再合作、再分裂,再次酝酿合作”只是国共关系规律的表象,而非实质,它反映国共关系的规律,而不是规律本身。其实质是决定这些表象的原因。他们认为中国社会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主次地位的变化决定国共关系的发展变化是国共关系的规律。民族矛盾突出时,合作,阶级矛盾上升时,分裂。而且合作中有一定程度的分裂;分裂中有局部合作。〔5〕

有的论者认为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的变化决定国共两党矛盾性质的变化。国共矛盾处于非对抗性阶段,两党就有合作的可能,处于对抗性阶段,就必然会导致分裂。国共矛盾经历了非对抗性——对抗性——非对抗性的转变,两党关系也经历了合作——分裂——合作的过程。 〔6〕

有的论者认为国共两党关系是一种动态、复杂的历史过程。在这一历史过程中,国共两党关系基本呈现两种存在形态:分离状态,联合状态。这两种状态在一定条件下的相互转化即构成国共两党关系的基本规律。这种分合转化不是简单地历史循环,而是螺旋上升式曲折前行;这一规律是由中国具体国情决定,被两党根本利益驱动,受国际因素影响;其实质是中国资产阶级与中国无产阶级关系的规律问题,是中国革命统一战线的规律问题。〔7〕

2 关于第一次国共合作的一些问题

2.1 中共二大前国共两党的关系问题,基本上有三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中共二大前,国共两党基本上是对立和排斥的,与中共一大决议精神是一致的。两党之间虽有某些接触,但不是合作关系。〔8〕

第二种观点认为,中共二大前国共的两党已开始了局部合作和酝酿全面合作。其根据:一是中共一大决议中关于“反对同任何政党建立关系”的条文,在中共二大前并没有成为全党行动的指针,因而也没有成为历史事实。二是事实上国共两党已有了局部合作关系,并酝酿全面合作。这首先从国共两党彼此的态度上看,双方均无对立的和排斥之意,而且在陈炯明公开叛变孙中山之前,在广东地区,国共两党合作关系一直是密切的。其次,中共二大前,国共两党在几个重要活动中都是紧密配合,互相合作的,特别是在香港海员大罢工中互相配合,保证了罢工的胜利。再次,共产国际对国民党的指导思想是联合的。并于中共一大后,派马林、达林先后来中国,来往于国共两党领导人之间,酝酿两党的全面合作。论者也认为在两党局部合作过程中,是有联合也有斗争的,但是,这期间同以后的一些时期不一样,两党的联合是主导方面,斗争处于次要方面。〔9〕

第三种观点,既不同意国共两党一开始就互相对立,互相排斥;也不同意国共两党一开始就自觉地进行局部合作或全面合作。认为中共二大前,在两党合作问题上,中国共产党有一个认识和实践的转变过程,经历了一个从接触、共事到同国民党建立合作关系的转变过程。即从中共一大到1922年4月末广州会议前的一段时间里, 中共并没有执行一大决议中关于不同其它党派建立任何关系的决议;对国民党虽然在认识上有片面性,但不是对立和排斥的,而是在旧有关系的基础上,在实践上保持了某些接触、共事和不自觉的合作关系。广州会议后到中共二大前,中国共产党统一了对国民党及国共合作的认识,从一般地接触、共事到自觉地建立国共合作关系的转变,而且对双方的合作表现了积极的态度。〔10〕

2.2 对“党内合作”形式的评说,基本上有四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党内合作”形式的合作过程中,工作过粗,留下不小的稳患,直接影响国共关系的健康发展,并最后成为国共合作破裂的原因之一。〔11〕

第二种意见认为,党内合作形式是第一次国共合作的唯一选择,它不仅有利于国民党,也有利于共产党。国民党右派集团叛变革命,直接导致了第一次国共合作的破裂与国民革命的失败,这与采取“党内合作”形式无关。〔12〕

第三种意见认为,“党内合作”形式很难说是一种最好的形式。因为,“党内合作”形式并非共产国际始定的政策,而由马林提出,后经共产国际同意的。正因为它和共产国际始定的“民主联合战线”不同,所以中共中央是免强接受的。这种形式的合作,事实上是中共为了迎合孙中山,实现国共合作以发动国民革命所作出的让步,而且党内合作的形式势必影响中共独立政策的执行,限制中共领导作用的发挥。因此过分地美化这种形式是不必要的。同时,论者又认为“党内合作”形式又是当时国共合作的唯一可行的方式,过分地指责这种方式也是不必要的。〔13〕

第四种意见认为,党内合作形式,有其积极的一面,不可抹煞,但同时又有许多消极作用,不可忽视,而且这些消极作用或多或少直接间接地影响国共关系的破裂。所以,对这种形式评价不宜过高。〔14〕

2.3 第一次国共合作彻底破裂的时间问题

史学界多将1927年“7·15”分共会议作为彻底破裂的标志。 〔15〕

现在有的学者认为,第一次国共合作实际彻底破裂的时间应当定为1927年年底。论者认为第一次国共合作的彻底破裂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这个过程是由国共双方依据各自的政策和策略所采取的每一重大步骤来决定的。汪精卫叛变后,共产党对国民党的政策是逐步变化的。大体经过了四个阶段:中共党员退出国民政府而不退出国民党,也不抛弃与国民党合作的政策;8月份改用“国民党左派运动”的形式, 开展对国民党反革命派的军事斗争和政治斗争;9月份提出放弃国民党旗帜, 建立苏维埃的口号;11月、12月先后宣布共产党员绝对退出国民党,并宣布国民党为公敌。从政策上看,9 月提出放弃国民党旗帜就可视之为国共合作的彻底破裂。但因种种原因,上述政策直到年底才得以在全国范围内贯彻执行,所以,第一次国共合作实际彻底破裂的时间应在年底。〔16〕

2.4 第一次国共合作破裂的原因问题

第一种意见认为,破裂原因有三:第一,“党内合作”形式的国共合作,直接影响国共关系的健康发展,是国共合作破裂的原因之一;第二,是国民党右派反共分裂活动发展的逻辑结果;第三,孙中山在国民党右派的进攻面前表现软弱。〔17〕

第二种意见认为,破裂的原因有五:第一,从中国民主革命发展的客观规律看,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革命领导权的转换过程中必然产生矛盾和斗争。第一次国共合作进行的大革命正是这种权力转换的重要时期,农民及土地问题分歧是国共角色地位转换的关键一环,而国共角色地位的转换,必然采取国共两党的矛盾和斗争,以至最终走向合作的破裂。这是第一次国共合作破裂的深层原因。第二,国共合作必然破裂的根本原因在于国共合作的共同纲领上,虽有基本一致的一面,又存在根本的差异,从而产生矛盾和斗争乃至合作关系的破裂。第三,第一次国共合作先天不足,从一开始就潜伏着必将破裂的危机。第四“党内合作”形式内在地决定了第一次国共合作的短暂性和破裂的必然性。第五,蒋介石、汪精卫之流的个人政治立场转向必然导致国共合作的破裂。 〔18〕

3 关于第二次国共合作的一些问题

3.1 第二次国共合作有无统一组织形式和共同纲领的问题

不少学者都认为,第二次国共合作是党外合作,是一种无统一组织形式,无共同纲领,遇事商量的合作形式,并以此作为第二次国共合作的一个重要特点。〔19〕

近年来,在这个问题上出现了一些新观点:

有的学者认为,第二次国共合作没有统一组织形式是不符合历史实际的。因为事实上是有统一组织形式。这个统一组织形式就是国民党政府及其军事委员会。根据是:⑴1937年7月15日, 中共中央在《为公布国共合作宣言》中郑重地向全国宣布:“取消现在的苏维埃政府,实行民权政治,以期全国政权之统一。取消红军名义及番号,改编为国民革命军,受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之统辖。”⑵毛泽东在六届三中全会所作“论新阶段”的报告中,也说:“全国任何地方政府……应集中于中央政府之下……依照中央法令而推行民主制,全国必须统一于中央”。⑶中国共产党强调在统一战线中,要根据情况实行先奏后斩,先斩后奏……等策略。这里的“奏”说明了在组织形式上存在的隶属关系,否则就不存在“奏”的问题了。以上都是不可否认的事实,是当时的历史条件所决定的,是中国共产党为了全国团结抗日大局的需要,同意和拥护的。〔20〕

有些学者认为,第二次国共合作没有共同纲领是不符合历史实际的。抗战爆发后,中共首先提出了《抗日救国十大纲领》,并多次与国民党协商,希望国民党能够发布以孙中山三民主义为原则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共同纲领。数月后,国民党制定了《抗日建国纲领》。将两个纲领对比,发现其中共同点和相近似的地方很多,这说明,客观上由于国难当头,两党面临的形势和亡国的危机是一样的。主观上两党都承认三民主义的指导作用,并以此为合作的政治基础。从而看出,国民党《抗日建国纲领》的制订,不仅是国民党进步的表现,也反映了中共在抗战初期的政治主张对国民党所产生的积极影响。同时,也是中共多次努力促成的结果。所以,共产党人赞成、拥护、宣传这个纲领的基本内容。从这个意义上讲,《抗日建国纲领》在某种程度上可视为国共两党再次合作的共同纲领。〔21〕

3.2 国共两党的对立斗争何以没有导致抗日阵营的分裂, 国共合作何以维持八年之久的问题

传统的看法强调是由于中国共产党及人民群众的斗争,特别是共产党的正确斗争策略,使国共合作及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得以坚持到底的。台湾史学界较普遍的看法是强调蒋介石政府从各个方面为抗战作了准备及其忍辱负重,以屈求伸的结果。〔22〕

近年来,在这个问题上,出现了新观点:有的学者认为两个政见不一的政党,走到一起,为了一个统一的目标而战斗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两党都愿高举一面爱国主义思想旗帜。第二次国共合作的目标是直接打击民族敌人——日本帝国主义,拯救民族危亡,爱国主义作为两党合作的思想基础则更加明显。正是由于爱国主义思想作为基础,使两党在考虑合作,维护合作上都作出不同程度的努力,并使之维系达八年之久。〔23〕

有的学者认为,国共两党同感民族危机深重,都以民族利益为重,相互妥协、让步,是实现第二次国共合作的必要条件,而在合作过程中互助互让则是维护长期合作所必需的。特别是中共在整个抗日战争中始终坚持两党合作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方针,制定了正确的策略,并在实际行动中做出让步,从而使国共两党得以长期合作,直至抗日战争的胜利。这个历史作用是不可低估的。〔24〕

有的学者认为,道理就在于中华民族这时是在两个矛盾中运动行进的。民族矛盾与国内阶级矛盾并立。中国受到日本全面武装进攻的外部条件一天不改变,国内阶级矛盾就一天要受到那个条件制约不会改变。在国共双方矛盾斗争中,中共很注意“有理、有利、有节”,“节”就是不要让抗日战争这个全局遭到破坏。蒋介石主观上是抗日、反共并重,甚至反共重于抗日,但在实际行动中却不能按照抗日、反共两个第一去行事,他实行的还是抗日第一,反共第二,消极抗日也是抗日。民族矛盾第一,阶级矛盾第二,这是社会历史形成的客观法则。国共斗争没有导致抗日分裂,是因为他们都受这个规则的制约。他们作为爱国心的炎黄子孙,共同遵守了这个原则。〔25〕

4 展望第三次国共合作的有关问题

4.1 和平统一祖国和第三次国共合作的必然性和可能性

这个问题论者分析得较多,他们认为它的必然性是:⑴民族振兴,国家必须统一,尤其在新的国际形势下,机遇与挑战并存,中华民族团结如一,才能增强中国的综合国力,跻身于世界民族之林;⑵符合两岸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心愿,民心不可违,民力不可拒。⑶两岸经济互补共同繁荣的需要。⑷从台湾的政治形势的变化及处境上看,以变图存才有出路。它的可能性是:⑴国共两党有共同的基础,即两党都承认“中国只有一个”,都反对“台独”,都承认中国必须统一。⑵中国共产党对台采取了正确的方针、政策和措施,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⑶台湾当局制定了缓和政策,向着和平统一的归宿靠近。⑷海峡两岸人民的交往扩大,积极推进统一进程。⑸国际条件较为有利。〔26〕

4.2 第三次国共合作是和平统一祖国的关键

有的论者认为,祖国统一,振兴中华是国共两党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国共第三次合作是祖国统一的关键。因为从其实际地位和实际作用来看,自20世纪20年代以后,国共两党始终是决定国家和民族命运的主要政治因素。历史上两次合作利国利民利己,两次分裂则给国家和民族带来不利和灾难。当今,他们分别是两岸地区的执政党,其决策对整个社会具有约束力。两党再度合作,才有能力解决祖国的统一。〔27〕

4.3 祖国统一和第三次国共合作的障碍

论者认为,障碍主要来自台湾当局的大陆政策,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⑴在政策上仍视中共为“具有敌意的政治实体”,采取“不接触,不谈判,不妥协”的所谓“三不”的顽固立场,并企图“和平转变大陆”。⑵在两岸交往上,坚持“单向、间接、民间、渐进”的方针,并试图迫使中共接受他们实施“一国两府”和“一个国家两个对等政治实体”的政治要求。⑶在两岸统一目标的原则上,要求中共放弃“四项基本原则”,企图用三民主义统一中国。〔28〕

4.4 “一国两制”是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最佳方案

“一国两制”问题是当今研究的热点,许多同志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探讨,现仅就其作为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最佳方案来归纳。“一国两制”是中国共产党实现和平统一的战略决策。它是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由邓小平同志首倡,并在宪法中予以明确规定的。这个科学构想不仅在理论上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而且在实践上提出了建立新的国共关系的最佳方式。因为:第一,这个构想,既坚持了“一个中国”的根本原则,又实事求是地考虑到台湾的历史和现状。它只要求双方互相承认既成事实,不要求改变任何现状,易为台湾当局和人民接受,第二,它兼顾大陆和台湾同胞的意愿和利益。特别照顾台湾的根本利益。按“一国两制”统一后,台湾作为一个特别行政区,有高度的自治权和相对的独立权,现行的社会、经济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这样,一是消除台湾同胞的顾虑,易为台湾当局和人民接受;二是不致引起台湾社会大震动,利于台湾社会的安定;三是有利于台湾经济的稳定发展,统一后,两岸经济互补,更有利于共同繁荣,四是有利于台湾人民恢复民族尊严。特别是统一后,一个完全统一的中国,必将提高在国际上的地位。第三,它有助于大大减少祖国统一的阻力。这个方案不仅赢得国际舆论的支持,而且不会使在台投资、经商的国家、地区、个人的经济利益受到影响,因而消除或减少了祖国统一的阻力。〔29〕

台湾当局提出“一国两府”方案,即一个国家,两个对等政府。这个方案虽然承认一个中国,但两岸政府对等,均为独立的“政治实体”,回避了主权统一这个国际公认的准则,背离了统一的目标,“一个中国”也就名存实亡了。

4.5 “两党对等谈判”是实现第三次国共合作的现实途径

有的论者认为,国共两党当前争论的焦点是统一的途径问题。中共的原则是以国共两党为主体对等谈判,而国民党提出要进行政府间对等谈判。“两党对等谈判的特点是:坚持一个中国,和平统一是谈判的政治基础;实现“一国两制”是谈判的根本目标;平等的地位,灵活的形式是谈判的基本特点。“两党对等谈判”较之“两府对等谈判”更具有现实性。首先,可以保证谈判顺利开始。因为两党间谈判可以避开中央与地方,大党与小党使台湾当局感到为难的问题,而“两府谈判”则台湾实为地方政权,根本无法与中央政府对等谈判;其次,可以尽快解决实际问题,因两党分别是执政党,可以直接接触统一的实质性问题;再次,可以不排除其它党派、团体或各界人士参与统一问题的协商或决策。〔30〕

注释:

〔1 〕田志勤:《对国共两党关系几个问题的探讨》(《国共关系与两岸关系研究》湖北人民出版社,94.版)、苗建寅、 王晓荣:《第六届海峡两岸关系和国共关系史暨第二届中国国民党史学术研讨会综述》(《陕西师大学报》95年第1期)

〔2〕萧德才、 陈国芳:《全国首次国共两党关系学术讨论会综述》(《社会信息》,1988.2)

〔3〕阎树恒《关于国共两党关系“合作——分裂——合作”问题的思考》《国共两党关系历史与现状研究》,东北师大出版社92版《全国第四届国共关系史研讨会文集》。

〔4〕相运霞、 黄德等《关于国共合作与分裂内在规律的辩证思考》(同上)

〔5〕陈彦生、史红《关于国共关系发展规律的辩析》(同上)

〔6〕贺伯清、 罗平汉《对国共合作历史规律的几点思考》(同上)

〔7〕李洪崖《国共两党关系规律探析》(《国共关系与两岸关系研究》)。

〔8 〕肖甡《国共合作关系始于何时》(《中共党史研究》1990年4期)

〔9 〕唐德良《论中共二大前的国共关系》(《中共党史研究》1989年6期)

〔10〕郭瑞清《浅谈国共两党的最初关系》《牡丹江师范学院学报》1991年1期。

〔11〕〔17〕郭圣福《第一次国共合作破裂原因新探》(《国共两党关系问题》武汉出版社1988年版。)

〔12〕曾宪林:《略论第一次国共合作实现中的几个问题》(《国共关系与两岸关系研究》)

〔13〕杨振亚《评第一次国共合作的形式——“党内合作”》(《国共关系与两岸关系研究》)。

〔14〕季云飞《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史研究中若干问题再思考》(《南京政治学院学报》1990年6期)

〔15〕扬振亚《关于国共关系史分期议略》(《国共两党关系问题》)。

〔16〕彭捷《首次国共合作彻底破裂时间初探》(同上)

〔18〕琚忠友《第一次国共合作最终破裂的必然性》(《河南党史研究》1991年2期)。

〔19〕谢本书《国共两党关系发展规律初探》(《国共两党关系问题》)

〔20〕葛仁钧《论抗战时期国共关系中的几个问题》(《辽宁大学学报》1988年6期)。

〔21〕唐培吉、张劲《第二次国共合作共同纲领试论》(《民国档案》1992年4期)。

〔22〕薛钰:《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与第二次国共合作研究述评》(《史学月利》1995年4期)。

〔23〕郭言德:《国共两党合作规律的主要内容析论》(《国共两党关系问题》)。

〔24〕肖学信:《互相让步是第二次国共合作的必要条件》(《厦门大学学报》1993年4期)。

〔25〕刘士年:《抗日战争与中华民族的统一》(《抗日战争研究》1992年2期)。

〔26〕〔27〕周兴棵:《实现祖国和平统一与第三次国共合作》(《国共两党关系与现状研究》东北师大出版社,92版)。

〔28〕王晶:《试论第三次合作的障碍》(同上)。

〔29〕葛仁钧:《论邓小平与新时期的国共关系》(《国共关系与两岸关系研究》《试论实行“一国两制”和平统一祖国的必然性》)孙世勋:《国共两党关系问题》梁全、梁平:《“一国两制”与第三次国共合作》(同上)。

〔30〕杨树祯《新形势下国共两党对等谈判的特点及意义》(《国共两党关系历史与现状研究》)。

标签:;  ;  ;  ;  ;  ;  ;  ;  

近年来国共关系史研究综述_第一次国共合作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