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性超越——对邓小平社会主义本质论的思维逻辑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历史性论文,逻辑论文,本质论文,思维论文,邓小平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从马克思到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在不同的时代条件下经历了从具体到抽象、从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的跃升。这种跃升,构成了马克思主义本质认识不断发展和深化的历史过程。邓小平的社会主义本质论是从马克思当初关于社会主义的科学预测和思想原则出发,在对社会主义的时代实践进行深入思考和科学认识后得出的必然结论。它是对马克思科学社会主义思想的继承和发展。
一、实践是邓小平社会主义本质论产生的主要源泉
马克思的唯物史观和经济学理论为创立科学社会主义奠定了强固的基础。马克思运用的唯物史观研究了人类社会的历史,特别是着重解剖了当时的资本主义社会及其经济状况,从而作出了对未来社会的科学预测和社会本质的认识,在此基础上产生和确立了他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尽管它还带有高度抽象的特征。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抽象具有下述规定和特征:(1)它是通过批判旧世界来发现新世界, 是“从已知的历史事实和发展过程中得出的确切的结论”(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6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400页。), 如果脱离这些事实和过程,就没有任何理论价值和实际价值。(2 )它是“以生产力的巨大增长和高度发展为前提的”(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 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39页。)。是紧接在资本主义社会后的新社会,生产资料公有制、社会化大生产及劳动产品按劳分配是它的特征。这是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马克思对社会主义本质认识所能达到的最高水平。显然,马克思的社会主义构想只是描绘了社会主义的大致模样,而对具体的细节却始终涉笔不多。这样,马克思就为后人探索社会主义埋下了实践的“伏笔”。
然而,正是由于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抽象性和实践性,其作为一种体系本身必然是一种开放的体系,是活的行动指南,而决不是僵死的教条和一成不变的学说。在社会主义由书本中的抽象理论变为现实制度之后,社会主义运动中产生了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争论以及由此而产生的不同结果(例如50年代的苏南之争,60年代的中苏论战,毛泽东晚年对社会主义的错误认识及邓小平对社会主义道路的成功探索等)。究其原因,本质的一条就是是否把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同本国的具体社会主义实践相结合。
在中国,邓小平社会主义本质的确立来源于中国的具体实践,也是邓小平继承和发展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基本精神,在总结社会主义实践的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进行长期思考和探索的结晶。关于当代中国的实践,邓小平认为主要有两个方面内容,“一是拨乱反正,二是全面改革。”(注:《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141页。 )邓小平认为改革也是一场革命。他一方面通过拨乱反正坚持和恢复社会主义的科学实践。另一方面通过改革开放得出了当前最主要的实践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双重结论。从这一双重结论思考、探索和经验总结出发,邓小平视察南方时,提出了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科学论断,解决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一大难题。
二,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邓小平社会主义本质论的精髓
生产力问题是马克思主义最为关注的基本问题之一。对此,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曾作过大量论述。马克思、恩格斯强调,“物质生产的发展”是“整个社会生活以及整个现实历史的基础。”(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621页。)如前所述, 他们认为,未来的社会主义社会应是以生产力的巨大增长和高度发展为前提的,列宁也明确指出,“只有社会关系归结于生产关系,把生产关系归结于生产力的高度,才能有可靠的根据把社会形态的发展看作自然历史过程。”(注:《列宁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第8页。)难能可贵的是,列宁把马克思主义关于生产力的基本观点创造性地运用于生产力相对落后的国家建立社会主义社会的实践,并特别强调了“无产阶级取得国家政权以后,它的最主要最根本的利益就是增加产品数量,大大提高社会生产力”(注:《列宁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第586页。);指出“劳动生产率,归根到底是保护新社会制度胜利的最要的东西”(注:《列宁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第16 页。)。他还明确指出,“生产力的发展”是社会进步的最高标准(注:《列宁全集》第13卷,人民出版社,第223页。), 是“整个社会发展的主要标准”(注:《列宁全集》第32卷,人民出版社,第224页。)。
但是,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的这些正确论断并没引起后来社会主义国家的领导人及理论家的足够重视。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忽略生产力的发展是一个主要教训。曾经出现过两次大规模的对所谓“唯生产力论”的批判。第一次发生在本世纪二、三十年代,主要是在斯大林领导下进行的;第二次发生在本世纪六、七十年代,即我国“文革”中进行的。两次大批判都违反了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极大地损害了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程。
社会主义社会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改革正是为了进一步解放仍然受到束缚的生产力,促进生产力的迅速发展。只有承认生产力是根本标准,承认生产力的决定作用,才能正确处理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保证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变革能够真正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状况和要求。邓小平历来十分注意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问题。粉碎“四人帮”以后,邓小平更是紧紧抓住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这个中心环节。随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实践的不断深入,邓小平进一步明确地把生产力问题与社会主义的本质联系起来。他说:“什么叫社会主义,什么叫马克思主义?我们过去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不是完全清醒的。(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16页。)”“从一九五八年到一九七八年这二十年的经验告诉我们: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不发展生产力,不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不能说是符合社会主义要求的。”(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72页。)“社会主义原则,第一是发展生产”(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73页。)这一方面的观点,是邓小平在生产问题上的新创见。而邓小平之所以强调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同时也是以这方面的观点为依据的。
三,商品经济是邓小平社会主义本质论的重要特征
马克思恩格斯通过对资本主义的总体分析,预测了共产主义社会形态的发展及其特征。他们认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将有计划进行,不存在商品生产、货币和市场。恩格斯指出: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按照统一的总计划协调地安排自己生产力的那种社会,”(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335页。)以有计划地自觉组织代替资本主义生产的无政府状态。马克思、恩格斯还认为,“一是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商品生产就将被消除”(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41页。)生产者并不交换自己的产品;耗费在产品生产上的劳动,在这里也不表现为这些产品的价值”(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 年版,第10页。)。后来的社会主义实践证明,上述预测有不切实际的因素。
列宁在苏维埃政权建立初期,注意在国民经济中利用商品货币关系。但是,后来由于国家被迫进入“战时共产主义”时期,在经济生活中实质上取消了商品货币关系,实行有计划、有组织的产品直接分配,余粮收集制,工人消费品配给制等。在新经济政策时期,苏维埃俄国又恢复了商品货币关系,但对社会主义制度下商品经济的命运问题,列宁并没有改变马克思、恩格斯的论断。因为当时还没有这方面的实践经验要求改变原有的理论观点。30年代,苏联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否定商品货币关系的观点又开始流行起来。这种观点虽在1934年召开的联共(布)十七大上受到批评,但当时在理论上并没有解决社会主义制度下商品经济存在的客观依据问题。1952年,斯大林在《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一书中,根据苏联建设社会主义的实践经验,第一次明确肯定了社会主义社会仍然存在着保存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的客观必然性,指出两种社会主义公有制形式的并存是社会主义社会中商品生产存在的根本原因。但是,斯大林的认识仍有很大局限性。他承认个人消费品是商品,而不承认生产资料是商品;主张利用价值规律,但又否认价值规律对社会主义生产的调节作用。在很长时期内,许多社会主义国家都受到这种理论的影响。
我国在建国初期,比较注重发展商品经济,并卓有成效地把商品货币关系作为利用、限制和改造资本主义经济的工具。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后,在对待商品经济问题上,长期没能突破把计划经济同商品经济对立起来的传统观念,严重影响了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
邓小平根据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当代世界经济发展特点,在社会主义思想史上第一次打破对计划经济的迷信,打破对市场经济的禁忌,肯定社会主义可以利用市场经济这种手段,肯定社会主义社会应当把资本主义制度下积累起来的有利于社会大生产、有利于社会经济发展的一切市场经济的经验,引用过来为社会主义服务。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邓小平多次谈到这个问题,早在1979年11月,他就作出“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的论断。1985年10月,他又明确指出:“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结合起来,就更能解放生产力,促进经济发展。”(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48—149页。)“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 ”(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73页。)都是方法,因此只要对发展生产力有好处,就可以利用。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中国社会仍然广泛存在着商品和货币关系,应大力发展市场经济。
四,共同富裕是邓小平社会主义本质论的崇高目标
和马克思主义的根本主题相一致,邓小平社会主义本质的最终体现就是“实现共同富裕”。邓小平毕生追求的是祖国的强盛和人民的富裕。就是为了这一崇高社会目标的实现,他才不计个人荣辱得失,敢于冲破种种禁区,最终给社会主义本质以科学的定位。邓小平围绕共同富裕的一系列论述,是对共产主义学说的继承和发展。他说:“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10页。)又说,“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种东西。”(注:《邓小平文选》第3 卷,第373 页。)可见,在邓小平的思维中,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目的。除非不讲社会主义,讲社会主义就要讲共同富裕。否则,社会主义将是一个没有目的、没有特点、没有原则甚至没有优越性的抽象概念。
关于共同富裕的更深逻辑层次的思维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具体道路问题。邓小平论述的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无不进一步显示了社会主义特征。邓小平的构想是:首先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要想实现共同富裕这个目的,发展生产力是必不可少的前提、手段和条件。因为我们不是为发展生产力而发展生产力,而是在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不断改善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其次坚持公有制为主体。把公有制与共同富裕并列和相连,是由于只要我们经济中公有制占主体地位,就可以避免两极分化。因为只有公有制才能够消灭剥削,才能够更好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才能够避免贫富悬殊,实现共同富裕。需要说明的是在现阶段,为了发展生产力,应当允许多种经济成份并存。但是,非公有制经济只是有益的补充,不能代替公有制的主体地位。
由此可见,从马克思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特征的描述到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新论断,既是一个从抽象到具体的理论及实践过程,又是一个思维离开出发点又回到出发点的辩证否定过程。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在100多年时间经过几代马克思主义者的探索研究, 终于在邓小平的实践总结中得到了科学的结论,完成了社会主义本质认识逻辑从抽象到具体的发展,完成了一次历史性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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