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述评及完善建议_政治协商论文

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述评及完善建议_政治协商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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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61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562(2012)04-0005-09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与其法制化、常规化的实现形式——政治协商制度,在中国政治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建国伊始就成为理论研究的热点,从反右开始一直到“文化大革命”,这种研究有所减少,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研究重新得到恢复,21世纪初以来,随着中国社会现代化从初期到中期的转变,需要调动更多的政治与社会力量参与到现代化建设中来,这一研究越来越热。这里我们将从党和国家的指示与规定、国家的立项支持、研究机构与队伍、研究人才培养、研究内容和主要观点、研究方法和视角、研究成果、简要评述与政策建议等八个方面,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研究进行一个历史与现实的全方位的初步回顾与审视,在简要评述的基础上提出改进研究的十点建议,为有关部门和领导以及研究人员提供决策和研究参考。这对于深化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理论研究,对于推进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实践发展,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一、党和国家的指示与规定

从建国至今,在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的亲切关怀下,党政部门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进行了全面的规范。

1、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指示与阐述。在建国之初的过渡时期中,政治协商会议代行人大的职权,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处于初建时期,国家和社会的各项制度处于探索时期。这一时期党和国家的领导人对民主党派的地位与作用、中国政党制度建立、政协地位与功能的未来走向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思考与研究。1950年4月,在第一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毛泽东指出:“从长远和整体看,必须要民主党派。”[1]毛泽东在“七大”政治报告中提出由中共和各民主、进步的政党共同组织联合政府,建立新型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政治制度。周恩来指出要正确对待民主人士和民主党派,承认他们的历史功绩,进一步发挥他们在新中国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并对处理统一战线内部的关系,政协的组成、章程等问题做了说明,指出共产党与民主党派要“长期合作,共同建设新中国。”[2]1951年4月29日李维汉秘书长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国秘书长会议上指出:“政府机关内部统一战线工作的目的是在共同纲领基础之上,团结全体工作人员,力求进步,不断地提高政府的工作水平和效率。”[3]这一时期,党和国家的领导人开始考虑把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合作上升到国家基本政治制度的层次上来。为多党合作的政党制度以及政治协商的性质、地位与功能奠定了基调。

改革开放之后,在新的历史时期,党和国家领导人对多党合作与政协制度的地位、方针、作用与优势等方面做出了更加深入、科学与系统的研究和表述。邓小平指出:“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这是我国具体历史条件和现实条件决定的”[4]。我们党“同各民主党派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这是一项长期不变的方针”。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实行多党合作,“是我国政治制度中的一个特点和优点。”[5]“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就国家的大政方针等进行民主协商,各民主党派从不同的角度看问题、出主意,这样,反映的问题更多,处理问题会更全面,对下决心会更有利,制定的方针政策会比较恰当,即使发生了问题也比较容易纠正。”[6]

江泽民指出:“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的根本保证,是我国多党合作成功进行的首要政治前提。统一战线工作是全党的工作,人民政协事业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是一项关系国家和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的战略任务。各级党委必须充分认识做好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意义,继续加强对人民政协工作的领导,支持人民政协履行职能。”[7]

胡锦涛指出:“人民政协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承和发扬人民政协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继续扎实有效地履行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切实发挥好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重要作用,为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作出新的贡献。”[8]

2、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1949年制定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1954年12月,全国政协二届一次会议制定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1978年、1982年、1994年、2000年和2004年根据社会环境转变的需要对章程进行了数次修改;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报告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八字方针发展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十六宇方针;1989年,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1993年,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根据中共中央的提议,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载入《宪法》,明确为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1995年,政协第八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1997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通知》;2003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政协办公厅关于办理政协提案的意见》;2005年,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党和国家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范了多党合作与政协的性质、地位、职能及其实现形式与途径,为多党合作与政协工作的制度化与规范化奠定了基础与保障。建国以来,政协全国委员会办公厅、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整理汇编了大量多党合作与政协的文献资料,如《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至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文件》等等。

二、国家的立项支持

建国以来,党和国家通过批准各级各类项目大力支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协制度的研究,为研究提供了大量的财力、物力支持。据不完全统计从1993年至2010年,每年国家社科基金立项中都有一到两项是关于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问题研究的项目,总计15项左右。如,《当代中国政党政治研究》(施雪华,1996),《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生态分析》(王邦佐,1998),《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政治学分析》(袁峰,2009)等。这些项目分布于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各个类别,都受到相对较有力的资金支持。据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的统计,历年来有关“多党合作”、“政治协商”的各级各类课题达40多项,如,《进一步完善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高等学校校内青年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吴洪宝,1999),《政治协商制度研究》(企事业单位委托研究项目,复旦大学刘建军教授,2000),《政党制度比较研究》(省市自治区社科研究项目,复旦大学浦兴祖教授,2002),国内数所高校与科研院所共同承担的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多党合作与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建设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周淑真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院长李景治教授等作为首席专家,2006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研究》(教育部社科司专项任务项目,北京师范大学施雪华教授,2009年)等。历年来,从国家到地方的各类各级项目中,课题指南几乎均将多党合作与政协制度作为主要研究问题,大量相关课题得以立项。各级地方和高校校级项目中也有大量有关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的研究项目得以批准。

三、研究机构与队伍

从研究的历史过程中不难看出,研究队伍逐渐朝向专业化与多元化发展。出现了越来越多的以政治学为核心,以历史学、中共党史学、科学社会主义、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法学等多学科为辅助的专业化、科学化的研究机构和队伍,这些研究机构和队伍主要集中于党政机关、社科院以及各高校中。

1、党政机关。中共中央统战部研究室是最主要的有关统一战线、多党合作与政协研究的党政机关,不仅整理汇编了大量统一战线与多党合作的历史文献资料,编撰了统战教育、学习和工作手册,而且进行了比较具有学理性的研究工作。资料汇编方面如《历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概况和文献》(档案出版社,1988)等;学习和工作手册如《统一战线工作手册》(南京大学出版社,1986)等;学理性的研究如《邓小平论统一战线》(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团结出版社,1990)等。中央组织部党建研究所、中央对外联络部研究室、中央党史办、中央文献研究室、政协全国委员会办公厅、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也是党政机关中主要从事多党合作与政协研究的主要部门,他们的主要工作是编撰出版了大量有关多党合作与政协研究的文献资料。如《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至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文件》(人民出版社,1951-2010),《把握人民的意愿:政协全国委员会提案及复文选2003-2008年卷》(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编,新世界出版社,2003-2008),《人民政协重要文献选编》(上中下)(政协全国委员会办公厅,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中国文史出版社,2009)等。中央社会主义学院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具有统一战线性质的政治学院,是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合党校,是开展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部门,也自然成为多党合作与政协研究的重要基地。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的袁廷华教授发表了《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理论体系研究概述及思考》(《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0/04),《论政治协商的政治功能、民主价值及完善途径》(《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6/05)等多篇多党合作与政协制度的文章。此外,中央编译局政党研究中心、北京市政协研究室等中央和地方党政政策研究系统也是多党合作与政协制度研究的重要力量。

2、社科院及社会团体。中国社会科学院及省市地方社科院也成为多党合作与政协制度研究重要机构,涌现了大批多党合作与政协研究的专家学者,组建了强有力的研究队伍,进行了卓有成效的研究,形成了大量优秀的研究成果。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所陈红太认为,政协是民意“组织化表达”的重要渠道。[9]

很多社会团体也成为统一战线、多党合作与政协研究的重要力量。这些团体属于挂靠于政府部门的民间团体,集合了社会各界多党合作与政协制度研究的专家学者。如,全国性的学术团体有:中国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会,是研究和宣传统一战线理论的全国性学术团体,接受中共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成立于1985年。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是在政协全国委员会领导下,从事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和宣传的全国性学术团体,成立于2006年。地方性的学术团体有:各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的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会、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如,上海市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会,是中共上海市委统战部领导下的群众性学术团体,是中国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会和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的团体会员,主要从事统一战线方面的研究工作。该团体有1200余名会员、48个理论研究小组及团体会员单位。会员主要由各级统战部门、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大专院校、党校中有一定理论水平的同志组成。编著出版了《统一战线基本问题与疑难问题研究》(华文出版社,2002年)等著作,积极组织各种学术研讨活动,近年来还组织了“中国社团发展趋势与统一战线”、“我国多党合作制度化规范化研究”等14项重点调研课题。

3、高校系统。高校是多党合作与政协制度理论研究最为重要的基地。高校各相关学科专家云集,能够对多党合作与政协制度进行深入、系统的理论研究,形成了大量极具理论意义、学术价值与应用价值的成果。

北京师范大学在张静如老先生的带领下,20世纪80年代中期就在全国首批招收中共党史专业的博士生,建立了党史党建研究所,至今在中共党史和党的建设研究领域处于全国前列。张先生曾任全国中共党史学会副会长、北京中共党史学会会长、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研究”项目首席专家,发表学术论文300多篇,出版了《中国共产党思想史》、《中国共产党通史》等40余部专著和教材。施雪华教授早在90年代初就在香港和台湾出版个人专著《政党政治》(1993年,1994年)。2009年9月北京师范大学政党研究中心成立,施雪华教授为中心主任,汇集校内各个专业的20多位专家,致力于中国政党制度与比较政党制度研究。施雪华教授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社科司专项、十五规划国家级重点教材等多项有关比较政党制度、中国政党制度的研究,发表论文250多篇,其中政党、政党制度和政党政治论文数十篇。

北京大学的萧超然老先生早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就开始系统研究中国政党制度及政协制度,其研究成果(萧超然,晓韦:《当代中国政党制度论纲》,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0年)为国内外专家学者所赞许。北京大学政党研究中心于2003年11月3日成立,中心挂靠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主任为金安平教授,校内外20余名专家学者为中心的兼职或特聘研究员。数次主办中国政党论坛、中国政党制度研讨会等学术会议,出版学术著作多部。

由中国人民大学的周淑真教授负责的中国人民大学当代中国政党研究中心2003年成立,多年来从事中国政党研究、中外政党制度研究等,主要承担有:中央统战部“政党制度研究”;教育部“祖国统一中的政党和政党制度研究”等多项科研项目,出版《政党与政党制度比较研究》(人民出版社,2001年)等多部著作,共发表论文近百篇,其中有关政党和政党制度的论文数十篇,举办政党制度学术会议多次,大力推动了中国政党制度与政协制度的研究。

另外,高校中成立的专门的政党研究机构的还有:山东大学政党研究所、中央社会主义学院中国政党制度研究中心等。山东大学政党研究所成立于2003年4月,所长王韶兴教授,现有研究人员25人,其中教授12人,2006年被列为山东省政党理论研究基地。该研究所重点研究政党理论和比较政党政治。中央社会主义学院中国政党制度研究中心成立于2003年7月,中心主任为袁廷华,现有研究人员21人,其中有甄小英、郑宪、李金河等教授。该中心重点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和比较政党制度。

在高校系统中除上面提到的学者外,还涌现了一大批当代中国政党制度与政协研究的专家学者,他们对当代中国政党制度与政协制度进行了极富学理性的研究。如,中国人民大学李景治教授的《世界政党的发展和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建设》(《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4/01)、《经济发展、社会变迁与中国特色政党制度建设》(《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4/02);中央社会主义学院袁廷华教授的《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理论体系研究概述及思考》(《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0/04)、《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当代理论价值》(《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09/05);外交学院余科杰教授的《当代中国政党制度形成史考略》(《当代世界社会主义问题》2009/01)、《试论我国民主党派的政党属性》(《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04/04);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杨爱珍教授的《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多党合作制度的创新与发展》(《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8/04)、《民主党派政党文化建设的路径选择》(《新视野》2009/02)等。

四、研究人才培养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协制度研究人才的培养主要由各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中共党史、科学社会主义、历史学等专业承担。建国以后1952年学科调整,由于左倾思想,政治学等专业被取消,改革开放以后才得以恢复,并得到较大规模的发展。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政治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单位有18个,硕士点有50个左右。2006年1月26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公布的第十批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名单中,有73个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和21个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单位。除此以外,2006年1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22次会议批准224个单位新增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所属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

这些高校与科研院所的相关专业先后招收本科、硕士、博士各层次人才,培养了大批科研人才。2008-2010年北京大学共招收政治学理论、中外政治制度、科学社会主义、中共党史专业硕士生280多名,博士生100多名。在2011年上述专业的硕士生、博士生招生中,北京师范大学招收硕士生60多名,十多名博士;武汉大学招收硕士200多名,博士50多名;复旦大学招收硕士40多名,博士30多名;中国人民大学招收硕士生170多名,博士生90多名。

这些专业的硕士生、博士生积极进行学习和科学研究活动,在相关领域中做出了很好的成绩。据中国知网优秀硕士、博士学位论文库统计,截至2011年5月30日,学科专业为政治学、科学社会主义、中共党史、马克思主义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数量分别为565、352、256、1176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数量分别为2227、1361、1574、16417篇,其中有关当代中国政党制度、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优秀硕士、博士论文共计300多篇。

五、研究内容和主要观点

近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协制度研究在理论研究上取得了较大的成就,主要集中于多党合作与政协的性质、地位、职能、形式与途径、改革与完善等方面。

1、科学认识多党合作与政协的性质。梳理与总结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这一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特点与优势,正确认识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组织的性质及多党合作主要实现形式的地位,科学地指出多党合作与政协兼具政治民主与社会民主双重性质。[10]李瑞环同志也科学地指出:“政协说官亦官、说民亦民、非官非民、亦官亦民。”[11]这是进一步研究多党合作与政协职能的基础。

2、系统研究多党合作与政协的功能。系统地阐述了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内容与形式。[12]也有学者认为,政协具有协商、参政、议政、监督、咨询与参谋等政治功能。但是在不同历史时期,这些功能的侧重点应该是有所不同的。为了更好地适应21世纪中国社会现代化发展的新需要,为了建设民主、高效的现代中国政权体系,政协的准立法性、准行政性、准司法性的某些政治民主功能应该弱化,政协的议政协商、民主监督和咨询参谋等社会民主功能应进一步强化。政协功能的微调是遵循政协的双重民主性质并更好地开发政协的民主价值的正确选择。[13]

3、深入研究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的实现形式与途径。指出除政协作为多党合作常规化、法制化的实现形式之外,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拓展了包括座谈会、谈心会等多种实现形式和途径。有学者对政协工作形式进行了归纳:“全体政协委员协商会议及其具体工作途径、政协常委委员协商会议及其具体工作途径、主席会议及其具体工作途径、专门委员会会议及其具体工作途径、有关人士协商座谈会及其具体工作途径、建议案及其具体工作途径、委员视察及其具体工作途径、委员提案及其具体工作途径、专题调查研究及其具体工作途径、其他形式及其具体工作途径。”[14]

4、全面分析多党合作与政协的作用。尤其在经验研究方面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以事实进一步说明多党合作与政协制度的优势与不足,尤其是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一位政协委员的足迹》一书记录了一位政协委员从1988年到2002年期间在政协工作中的真实经历,真实而详细地记录了他所参加的政协会议、各项提案的提出与审议以及参政议政效果的每一个细节,甚至将心理活动都描述地惟妙惟肖,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他对政协结构与运作、功能与作用的思考。[15]

5、系统研究多党合作与政协制度的发展史。以史为鉴,推动多党合作与政协制度的进一步改革与发展,《中国多党合作历史的八个里程碑》不仅记录了中国的多党合作制度从萌生至今经历的八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发展过程,而且对每一个发展阶段进行了背景与意义的深入理论分析。[16]还有《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史稿》(杨淑娟,1992),《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关系史》(马维政等,1995)等。

6、深化研究多党合作与政协制度的改革。提出要根据多党合作与政协性质及实际中真实存在的问题对其功能进行调整,并扩展其功能实现渠道。萧超然指出当代中国政党制度的发展途径包括:“第一,以体制创新为重点,积极发展政治层面的合作与协商;第二,提高体制张力,积极发展地方层次的合作与协商;第三,加强具体制度建设,提高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制度化水平;第四,倡导宽松、和谐的政治文化,完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社会氛围。”针对每一条作者都提出了详细的发展策略。[17]

六、研究方法和视角

在长期研究中,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协制度的研究逐渐呈现多学科理论与方法交叉研究的特色。以政治学、法学、行政管理学、中共党史、马克思主义理论、历史学等多学科知识为基础深化多党合作与政协制度的研究。不仅仅停留在对关于多党合作与政协制度法律规范和制度文本的简单复述,而是以多学科理论知识为指导,对多党合作与政协制度进行深入的系统研究。有学者指出:“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组成、职能及履行职能的方式,使得政协可以更广泛地吸纳公民的政治参与,形成和增进全社会最广泛的公共利益,在客观上成为建设中国特色的公共治理的重要制度安排。”[18]运用治理理论对政协进行了富有创新性的研究。概而言之,近年来多党合作与政协制度研究的方法主要包括规范研究方法、经验研究方法、实证研究方法、历史研究方法及比较研究方法等。

1、规范与经验研究方法。这是我国多党合作与政协制度研究最普遍的方法。建国之初,有学者指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在中国革命中所发挥的作用,并从社会主义革命的需要、当时社会阶级状况、民族资产阶级的作用三个方面阐述了统一战线在社会主义革命阶段的主要作用,指出人民政协是统一战线最主要的实现形式,指出政协的构成及作用。[19]1976年以后,多党合作与政协制度恢复、重建与发展,多党合作与政协制度的研究也得到恢复与发展。一些党政机关的研究单位和高校中开始有人恢复研究多党合作与政协制度。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被写入党章与宪法之中,以法律法规形式对多党合作与政协的性质、地位、职能及实现形式与途径加以规范。据此,这些研究体现在对多党合作与政协制度性质与地位的界定,对其组成、结构、功能及功能实现形式与途径的梳理与介绍,并针对多党合作与政协在实践中的问题,初步提出了一定的改革与发展策略。这些研究多是以规范研究或经验研究为主要研究方法。

2、实证研究方法。在多党合作与政协制度研究中逐渐引入多学科研究方法,其中最具有意义的是将实证研究方法引入多党合作与政协制度研究之中。力图在多党合作与政协制度的研究中不仅停留于静态的、规范的、文本与经验研究,而且逐渐进行动态研究与实证研究,反映多党合作与政协实际运作的过程与效果。许多作品[20]呼唤着多党合作与政协研究从文本指向现实,从传统的静态研究走向动态的政治过程研究。实证研究开创了多党合作与政协研究的新局面,以假释为前提,用调研的实证数据有力地证明了多党合作与政协制度的优势、功能、实现途径及问题等等方面。然而,目前多党合作与政协制度研究仍多呈现静态的结构—功能分析,根据多党合作与政协的性质和特点,对其功能、行为以及在国家政治生活中作用的动态、深入研究尚显不足。传统研究更多的集中于对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进行定性研究,对多党合作与政协功能与作用、问题与改革的论证十分抽象,未来需要逐渐由定性研究走向定量研究,用数据、事实说明政协的作用、问题,进而指出改革方略。已有的定量研究多是对代表构成比例、提案数量等简单的数据统计,如有统计数据指出:“从1990年至2006年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及委托有关部门召开的协商会、座谈会、情况通报会达230多次,其中中共中央总书记主持召开74次”[21],然而缺乏进一步的深入分析。

3、历史研究方法。中国多党合作的政党制度与政协制度长期存在的原因既有历史传统,又有现实需求。对多党合作与政协制度形成与发展的历史过程及其背景进行深入的研究,能够充分认识多党合作与政协制度的重要历史作用,深刻认识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不仅在革命战争时期发挥了重要作用,在社会主义国家建设过程中,也依然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从而重视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研究。通过历史研究也能够充分认识使多党合作与政协制度充分发挥其功能的条件,从而在实践中,根据现实情况改革完善多党合作与政协制度,从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多个角度为多党合作与政协制度功能的良性发挥创造条件。

4、比较研究方法。通过将多党合作与政协制度与国外的政党制度和议会制度,与民国时期的政党制度与政治制度进行共时性与历史性的比较,可以发现多党合作与政协制度的优势与尚可改进之处,从而推动多党合作与政协制度的良性发展。如,有学者从比较的角度深入研究多党合作与政协制度,从而形成了深入而具有创新性的理论成果。首先对西方国家与发展中国家政党体制进行组织结构、功能、文化、运行规则、执政能力建设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比较研究,进而对当代中国政党制度展开深入的研究。

七、研究成果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研究以建国前理论与实践为基础,在建国之后得到极大的发展,以当代中国政治变迁的历史阶段为背景,围绕党和国家关于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的方针、政策这一主线,有关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研究形成了大量的理论成果。

1、资料的整理与汇编。这一研究工作始于建国之初,一直是多党合作与政协研究的重要领域,也是进一步研究的基础。如《人民政协文献》(国立湖南大学,1949);《中国人民政协会议全国委员会会刊》第一期(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秘书处,1951);《政协会刊》(1957),《政协共同纲领参考资料》(1962);《政协会议文献选编》;《中国人民政协史》(何定华,1989);《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至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文件》(人民出版社,1951-2010);《视角:2006-2008年政协信息选》(李远璋,浙江人民出版社,2009)等。

2、工作与教育材料。有关方面编印了大量统一战线、多党合作与人民政协的工作与教育材料,如《人民政协工作手册》、《人民政协工作学习文选》等,这也是政协研究的主要成果与进一步研究的基础。

3、历史研究成果。从80年代开始,中央统战部和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各学术研究单位和各民主党派编辑出版了一批关于统一战线和民主党派问题的文献和历史资料。如马恩列斯、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董必武、邓小平论统一战线;系统研究统一战线发展史的著作:《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史稿》(姜华宣,1989),《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史》(王邦佐,1991)等;各民主党派发展的历史,众多有关统一战线、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回忆录;系统研究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关系及多党合作发展史的著作:《中国现代多党合作简史》(李世平,1989),《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史稿》(杨淑娟,1992),《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关系史》(马维政等,1995)等。这些文献较全面地介绍了统一战线、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发展的全过程,为理论研究提供了重要依据。

4、基本原理研究成果。《马克思主义统战学说概论》(阎志民,1990)等系统地研究了统一战线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郑建邦,1991),《中国政治发展与多党合作制度》(萧超然,1991)、《政党政治》(施雪华,1993,1994)、《政党与政党制度比较研究》(周淑真,2001)等著作对世界和中国的政党、政党制度、政党政治的历史与现实、理论与实践、问题与改革进行了全方位的研究,对中国政党制度的特点、优势,政协的地位、职能及其实现进行了系统或部分的研究,进而论证了“人民政协提供了新的民主形式。”政协理论研究主要集中于政协的性质、政协与党委、人大、政府的关系、政协的组织、政协职能、政协制度理论、政协委员理论、政协工作形式与程序等方面。《当代中国政党制度论纲》(萧超然、晓韦,2000),《周恩来与人民政协》(马永顺,2004),《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思想史》(顾行超,2005)对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理论、历史与思想进行了更加系统和详细的研究。

5、学科交叉研究成果。在国家建设与社会发展的宏观背景下,利用多学科知识,从多角度更加深入地研究多党合作与政协制度的地位与功能。从人民民主、法治国家、公民社会等角度深入研究了政协在中国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建设的主要作用。有学者从协商民主的角度对政协进行研究。[22]王邦佐教授认为:政协体现的是一种中国形态协商性民主,协商民主的价值理念作为新中国政治制度设计的基本原则,体现在整个政治体系中。[23]“中国共产党在马克思主义的统一战线理论基础上确立了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统一战线、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之间的辩证统一,构成了中国的政治协商的政治生活。”[24]

6、制度改革与完善研究成果。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的内在要求,是适合中国国情的中国特色的民主形式,具有重要的民主价值。要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就必须从加强和改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加强民主党派的自身建设,加强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双方的政治权利和政治义务平衡的意识和行为,提高多党合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程序化水平,保持和巩固和谐的党际关系,创新中国特色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民主的新形式、新方法和新措施等六个方面更加全面、深入地开发它所蕴含的民主价值。这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25]为充分发掘多党合作与政协制度的绩效,解决实践中多党合作与政协运作的问题,多党合作与政协制度改革研究成为一时段的主要研究课题。有学者指出要深入理解多党合作与政协的性质与优势,进一步挖掘多党合作的内在价值,才能推进多党合作与政协制度的改革与完善。[26]其中,政协的准立法性、准行政性、准司法性的某些政治民主功能应该弱化,政协的议政协商、民主监督和咨询参谋等社会民主功能应进一步强化。[27]

八、简要评述与改进建议

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研究虽然取得了上述重要而丰硕的成果,然而,与目前国内外形势进一步强化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工作的要求相比,依然存在一定的距离和不足,需要进一步强化如下十个方面的工作,以改进这一制度:

1、需要加强基础理论研究。材料汇编、工作教育材料与历史研究在目前出版的关于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研究的作品中仍占大多数,关于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协系统的理论研究有待进一步深入,特别需要从政治学理论中找到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的理论依据与知识基础,从政党、政党制度与政党政治等视角去研究和分析,才能有理论深度,这有利于深化对此项制度的规律性认识。

2、需要推进动态研究和定量分析。目前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协制度研究多呈现静态的结构—功能分析,根据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协的性质和特点,对其功能、行为以及在国家政治生活中作用的动态、深入研究尚显不足。传统研究更多集中于对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进行定性研究,对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协功能与作用、问题与改革的论证十分抽象,未来需要逐渐由定性研究走向定量研究,用数据、事实说明政协的作用、问题,进而指出改革方略。但是已有的定量研究多是对代表构成比例、提案数量等简单的数据统计,有待更进一步的理论提升。

3、需要加强微观研究和可操作性研究。在继续进行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协的职能调整、体制改革等宏观研究的同时,要加强关于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协职能实现形式、途径及其操作性方法与技术的微观性研究。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协的理念与其实现形式、方法与技术是紧密相关的。

4、需要强化多学科研究与合作。一方面,继续坚持中共党史和科学社会主义等理论与方法,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将政治学、法学、行政管理学、心理学、教育学、哲学、伦理学、经济学、统计学、数学等学科的理论与方法应用到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协制度的研究中来,从而带来新的理论、新的方法、新的视角、新的观点。

5、需要加速研究成果向实践运用的转化。随着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推进,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协研究,尤其是关于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的功能、作用及改革研究成为当前研究的热点。然而,研究成果虽然丰富,但研究成果运用到实践中,理论转化为行为,学者的学术观点转化为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的制度安排和实践举措却相对迟缓。在以理论研究推进实践改革的环节上依然存在极大的努力与开拓空间。这方面需要党和政府与高校等研究机构一起搭建相关的信息和研究平台。

6、需要党政机关和研究机构联合搭建信息和研究平台。目前,党和政府内设的研究机构主要精力在具体的政策和制度设计,而高校和社科院主要侧重基础理论和比较研究上,双方在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协研究上还存在研究机构分割、研究力量分散、研究交流不够等缺点,亟待党和政府与高校等研究机构一起搭建联动的信息和研究平台,从而实现两者的有机结合。显然,从研究职能、研究资料、研究力量、研究时间等方面来看,把两者有机结合的综合性研究机构放在有研究基础的高校比放在党政机关更有优势。建议在有关高校建立几所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联合组建的“中国政党制度研究院”(如,北京大学中国政党制度研究院、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党制度研究院、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政党制度研究院、山东大学中国政党制度研究院、中央社会主义学院中国政党制度研究院等)和“中国政党制度研究信息资料中心”,并定期召开双方联合举办的“中国政党制度研究高层论坛”(含国内和国际两种形式的高层论坛),作为党和政府与高校等研究机构一起搭建的中国政党制度研究的高端信息、研究和交流平台。

7、需要建立一支专业的跨学科综合性研究队伍和专业研究学会。要以专业化与多学科相结合,以政治学、国际关系、中共党史党建、历史学等专业为主体,积极推动法学、公共管理学、心理学、教育学、哲学、伦理学、经济学、统计学、数学等学科参与,党政机关和研究机构共同构建一支强大的跨学科科研队伍,一起研究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同时,需要将这一支强大的科研队伍作性别、年龄、地域、研究方向、研究成果等方面的合理配置,以使这支队伍有强大的科研分工与合作能力,可以承担大课题、大项目、创新性研究。为了有效地团结这支队伍并开展有效的合作研究,有必要成立由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牵头,由官员和学者共同组建的“中国政党制度研究会”。目前已有的“中国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会”在研究范围和研究视角上太窄了一点,因为,中国政党制度不仅仅是为了统战这个目的。

8、需要加强研究和发展规划及其政策指导。目前,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研究主要依据一些领导人的讲话、指示和中央与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文件与规定来进行,这个不够,需要对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过去、现在和未来的研究作中长期(10-20年)和近期(1-5年)的研究规划,同时,对实践中的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未来发展也需要作一发展规划的研究,供党和国家制定有关发展规划时参考。与此同时,党和国家有关部门应对发展规划研究作出政策指导,以使发展规划研究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发展。

9、需要加强研究经费的投入。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虽然,各种一般性社科研究基金和“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专项基金已经在资助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研究,但总体上讲,这方面的研究财力的调动和研究经费的投入还是很不足的,远远适应不了研究工作的经费需要。党和国家有关部门(含地方有关部门)应该每年有固定和临时应急的经费投入研究并逐步提高经费的总额,从而,确保此项研究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

10、需要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政党与政党制度的实践和研究西方国家比发展中国家要早,发展中国家中有的国家比我们中国早,所以,科学、认真地了解、总结国际上别的国家和地区,乃至国际组织中政党和政党制度及其实际运作的规律、经验和教训,开展与各国、各地区、各国际组织中的各种类型的政党、政党与政党制度研究机构、研究人员进行全方位的交流与合作,对于坚持和完善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十分有必要的,毕竟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从中也可以看出我们国家政党制度的独特优势和我们应当进一步改革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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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述评及完善建议_政治协商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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