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海光的逻辑观_殷海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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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海光是中国现代逻辑学家、哲学家,是著名哲学家、逻辑学家金岳霖的学生。他在台湾和香港地区大力宣传、普及逻辑知识,对现代逻辑在中国的传播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在中国逻辑界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探讨其逻辑观,把握其逻辑思想,对于我们进一步研究和发展逻辑科学,加快逻辑教学和研究现代化的步伐具有重要的借鉴作用。

揭示逻辑学家的逻辑观,至为关键的就是要弄清逻辑学家如何回答“逻辑是什么”这一带根本性的逻辑哲学问题,以及对逻辑的任务、方法和功用等问题的看法。

一、逻辑是什么

逻辑究竟是什么?这一问题包括四个方面:1.逻辑的对象是什么?2.逻辑和非逻辑的划界标准是什么?逻辑学内部根据什么标准来分类?3.逻辑是一元的、多元的还是工具主义的?4.逻辑与数学、哲学、心理学、语言学等相关学科的关系如何?[1]

殷海光为回答“逻辑是什么”,首先明确了“逻辑不是什么”。他在1936年出版的译著《逻辑基本》(Champman著)“译者引语”中指出:逻辑不是研究思想的学问;逻辑不是试验的学问;逻辑不是研究科学方法的学问;逻辑不是研究语言文字的用法的学问;逻辑不是辩论术;逻辑不是推理(殷海光所说的“推理”,其含义不是现代逻辑普遍意义下的用法)的学问。[2](P99-106)随后,殷海光揭示了逻辑的主要特征:1.抽离性。所谓抽离性就是不具有什么特殊性质或具有实津的一种性质。2.普遍性。因为是抽离的,所以不受某个具体的物项所限制,所以是普遍的。3.简化性。因为是抽离的、普遍的,一个型定方式可以适用于一切具有相同型式的实际论式,所以自然地也就是简化的。4.不变性。因为是抽离的、普遍的、简化的,所以逻辑形式的有效性不随实际现象之变而变。实际现象之变与逻辑上的变动完全是两回事。逻辑上的变动仅仅是形式的变动。5.规定性。逻辑里虽然有可作推理之根据的种种型构,但是它却没有叫我们应该怎样推理。逻辑是一种规定的科学。在整个演绎系统里,先将种种基本概念规定妥当,然后再据之进行推演。如,逻辑规定,逻辑里的种种演绎,都是依像这样的种种规定而行之。[2](P108-112)通过考察逻辑不是什么和对逻辑特征的揭示,殷海光认为只有型构才含有上述几种特征。因此,他认为,“逻辑是型构的科学”。[2](P113)殷海光较为合理地描述了逻辑的特征。但他的逻辑定义也存在着缺陷,其中“型构”究竟指什么,未给予明确的说明。该定义不能令人满意。从其上下文来看,殷海光的“型构”大概指推理的形式结构。但该定义未将其凸显出来。多年以后,殷海光在《逻辑究竟是什么》(1973年)一书中开宗明义地指出:“逻辑是有效的推论之科学”[2](P18),进一步明确了逻辑的研究对象及定义。需要指出,殷海光一再强调“推论”与“推理”的区别,但他对“推理”一词的理解与现代逻辑意义下的用法不同。现代逻辑中的推理,即殷海光所指的推论,指纯形式的推演。也就是说,殷海光所揭示的逻辑的研究对象实为现代逻辑意义下的推理,仅是在用词上不同而已。

在逻辑史上,人们对逻辑一词所给出的定义几乎接近100个。[3]但在如此众多的定义中所包含的关于逻辑的研究对象的看法大致可分为三类:思维(自弗雷格[G.Frege]以降,不再提思维,而是改称推理,或推理形式的有效性);语言;客观世界。第一种看法长期以来一直居于强势地位,代表了世界主流逻辑学的观点。可见,殷海光在该问题上的见解与世界主流逻辑学的看法相符。

在同一研究对象下不同论者会构造出各种各样的系统,这些系统是否都是逻辑系统?对该问题的讨论引出了逻辑与非逻辑的划界标准问题。逻辑的划界标准也是多种多样的,如“与经典逻辑相类似”、“研究题材中的中立性”、“形式系统的完全性或判定性”等等,不同的标准将导致不同的判定结果。如高阶谓词逻辑,若用“形式系统的完全性”这一标准去衡定的话,就不是逻辑,因为高阶谓词逻辑系统是不完全的。因此,探讨逻辑的划界问题对于逻辑观的把握有重要的意义。

殷海光曾论及“什么是逻辑”与“什么不是逻辑”的问题,但他并未给出其间的具体标准。可以说,殷海光对划界问题未作出过明确回答。但在他的有关著述里却隐含着对该问题的内在认识。他肯定经典二值逻辑的正确性,同时也承认经典逻辑的扩展(不触动经典逻辑的基本公理和规则,但增添新的算子以及相应的公理规则)而得到的逻辑系统,如模态逻辑,以及某些与经典逻辑的词汇集相同,但有不同公理和规则的变异系统,如多值逻辑系统的合理性。[4](P867-868)由此可知,在殷海光的“骨子里”暗含着“与经典逻辑相类似”这样的划界标准。

逻辑的划界问题总是与逻辑的分类问题联系在一起的。不同的论者给出了许多不同的分类。在殷海光的著述里也包含着不同的分类,但分类的标准是什么?却语焉不详。他使用过传统逻辑(亚里士多德逻辑)、数理逻辑(符号逻辑)这样的术语,显然是以历史、方法和内容作为标准而得到的结论。殷海光认为二者不是两种不同的逻辑,而是同一逻辑在历史发展中不同的阶段。他指出,这样的分类只有在表示同一逻辑在历史发展中的不同阶段或表示内容之精粗广狭不同时才有意义。[2](P5)鲍亨斯基(J.M.Mochenski)在《当代思维方法》(1964年)一书中将逻辑分为1.形式逻辑、2.方法论、3.逻辑哲学的思想与之接近。[5]殷海光有接近于从方法和使用原始词项的角度进行分类的思想,即把逻辑分为经典逻辑和非经典逻辑。[4](P867-868)他反对鲍亨斯基那样的分类。他指出:“……关于逻辑的哲学是一种哲学,逻辑还是逻辑,二者不可混为一谈。因此我们不能以为关于逻辑的哲学就是讲逻辑。”[2](P7)从现代哲学的发展看,殷海光的这一观点是正确的。因为逻辑哲学是研究逻辑的性质和逻辑的哲学问题的学问,是现代哲学的一个重要分支,而不是逻辑。

众所周知,逻辑学的发展自莱布尼兹(G.W.Leibniz)到弗雷格,经罗素(B.Russell)、怀特海(A.N.Whitehead)的努力,至哥德尔(K.Godel)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经典逻辑系统。但是,由于数学基础研究的促动和对经典逻辑的哲学批判,一些非经典逻辑,如模态逻辑、直觉主义逻辑、多值逻辑等相继被建立起来。现代逻辑系统的这种复杂性,使得人们不得不考虑是否应在这些复杂多样的系统中作出选择和取舍。于是,由此导向一个哲学问题:正确的逻辑系统是否只有一个,抑或存在多个正确的逻辑系统?对该问题的回答,逻辑学家中间形成了三种立场:一元论的、多元论的和工具主义的。一元论者认为,在多种不同的逻辑中间仅有一正确的逻辑,即经典逻辑及其扩充,其他逻辑则与之构成竞争关系。其标准在于系统内的有效性观念与系统外的有效性观念之接近与符合。多元论则主张正确的逻辑系统不只一个,而是多个,不同系统之间竞争是表面的,内在则是相容的。工具主义者认为,逻辑是人们进行推理的工具,对逻辑的选择主要考虑其是否实用、方便。温和工具主义者还考虑逻辑系统正确与否的问题,而极端的工具主义者则认为谈论逻辑的正确性问题毫无意义。[6]极端的工具主义者的这种逻辑观有很大的随意性,不足为取。基于上述认识,我们来考察殷海光对“逻辑是一是多”的看法。

在殷海光论证逻辑的相对性的一段文字里突现了他的多元论立场。他认为:“亚里士多德逻辑自古代经历中世纪以至于近代,独占逻辑领域。斯多葛(Stoic Logic)湮没无闻。这种情况,造成学院圈子里许多人一种印象,以为正统逻辑只此一家。到了20世纪,许多不同构作的逻辑出世。我们知道,逻辑不限于类的逻辑或外范逻辑(extensional logic)。我们还可以构作内涵逻辑(intensional logic)、模态逻辑(modal logic)、多价值逻辑(many-valued logic)等等。……既然有或可能有多种逻辑存在,可见逻辑是相对性的。”[4](P867-868)殷海光在此明确指出有或可能有多种逻辑存在,无疑这是多元论者的观点。

从现代逻辑的发展来看,多元论较之一元论更为合理。非标准逻辑的出现已经表明,形式系统的构造并非是唯一的。形式化是某种抽象,而在抽象时,何者对形式论证是不重要的或无关的,对此,不同论者可以有不同的见解。这样,可以有不同的抽象结果,因而可以有不同的形式化纲领以及不同的逻辑系统。对于非形式论证而言,不存在唯一正确的、最好的形式表述。就是说,可以存在同样正确的、不同的逻辑系统。再则我们知道,逻辑真理和任何真理一样,它既是绝对的又是相对的,每一种行之有效的逻辑(无论是经典的,还是非经典的)都有其特定的使用范围,是某一范围的真理。我们任何时候都无法穷尽逻辑真理,人们对于它们的认识和把握总带有相对的性质,因而逻辑本身不是一成不变不可修改的,作为其表述的逻辑系统当然也可以是多样性的。[7]

考察逻辑学家如何看待逻辑学与其他相邻学科如数学、哲学、心理学、语言学等的关系,对于揭示其逻辑观亦很有必要。殷海光在其论著里涉及到这方面的讨论,肯定了逻辑与这些学科间的联系,并提出于它们之间的区别。限于篇幅,本文对该问题不再展开来谈。

二、逻辑的任务、方法、功用

逻辑的根本任务就是把有效推理形式与非有效推理形式区别开采。殷海光肯定了这一观点。他指出:“逻辑的目的只在研究种种型构。例如,逻辑告诉我们以及,那么便涵蕴着是等于。逻辑的正当任务便是将像这样的种种型构陈示出来。这也就是说,逻辑的任务在乎造出像这样的种种型构。”[2](P106)可见,殷海光对逻辑的任务的理解是准确的。

殷海光力主符号逻辑,在其心目中符号逻辑是“西洋文明中最厉害的东西”。[8]由于殷海光推崇符号逻辑,因而在逻辑研究的方法上,他主张用形式化的手段。他认为,“现代的逻辑系统无一不是明显的型式语言(formal language)系统。这种语言底清晰与精确程度较之自然语言判若云泥。[2](P152)他通过批评传统逻辑的不足,大力提倡“正格意义”上的现代逻辑。

逻辑是一种抽象的、只有纯格架的科学。其用何在?殷海光认为要回答这一问题,首先得弄清所谓“用”指什么。如果“用”指“实际的用处”或“直接的用处”,那么逻辑无用。逻辑的“用”指什么呢?殷海光指出,一切科学虽然不止于语言,但却离不开语言。语言有语法,语法问题弄清楚了,科学问题就解决了一面。判定普遍的语法结构,及其推论程序,是逻辑的任务。哲学也离不开语言,如有超语言的“哲学”,至少不能叫做“学”。紧贴着哲学语言而供给哲学以解析技术,也是逻辑的任务。真的哲学因此建立了,科学因此进步了。如此看来,在殷海光那里,逻辑自身虽无实际效用,但它能使别的东西发生实际的用处。这一观点无疑是正确的。

必须指出,虽然殷海光认为逻辑可为哲学提供解析技术,但他并不承认逻辑是哲学的重要建构手段。他说:“逻辑与哲学没有建构的相倚关系。”[2](P8)这与乃师金岳霖的看法不同。金特别强调逻辑对于哲学的建构作用。他说:“逻辑一旦被相信,就是哲学中最强有力的工具之一”[9](P279),“哲学家受到批评往往不是因为他们的思想,而是因为他们发展这些思想的方式,许多哲学体系都是由于触到逻辑这块礁石而毁灭的。”[9](P241)金岳霖认为逻辑不仅是哲学分析的工具,而且是哲学建构的手段。金岳霖正是运用逻辑工具撰成了独具特色的形上学、认识论专著:《论道》(1941年)和《知识论》(1948年竣稿,1983年出版),分别系统、深入地阐述了有关形上学和认识论的问题,融会中西哲学,建构了自己独特的哲学体系,为中国传统哲学的现代化树立了一个全新的范式,把中国的近现代哲学推向一个新的高度,使中国的哲学研究在国际哲学界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赢得了一定的地位。从金岳霖运用逻辑技术建构哲学体系的成功实践来看,殷海光认为逻辑与哲学没有建构的相倚关系的观点值得商榷。

此外,对于逻辑之用,殷海光赞同弗琦(Fitch)教授的观点,认为逻辑这一工具足以帮助人们推论种种关系以及一切种类的性质。符号逻辑已经应用到生物学、神经生理学、工程、心理学和哲学。将来有一天符号逻辑学家能够像物理学家研究“没有颜色的”物理学观点一样,清楚而有效地思考社会、道德和美学概念。然而,逻辑的功用尚未被人们所认识。殷海光说:“符号逻辑中的推论方式是人类积长期努力而得到的运算方式。这种方式,虽非完全够用的方式,但为比较可靠的方式。如果我们舍此方式而不顾,思想如天马行空,如杨花乱舞,固可得诗情画意,但思想的效准又在何处安顿呢?”[2](P34-35)他进而正确地指出,人们不能全靠符号逻辑之助来思想,但必须先将思维运算规范于逻辑运算之中,然后再谈其他。

上述考察,所揭示的殷海光的逻辑观,所凸显的他对逻辑的理解和把握,决定了殷海光引进和推广逻辑知识,研究和发展逻辑理论的深度、广度,以及由此而产生的重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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