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终身学习评价体系的澳大利亚资格框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澳大利亚论文,评价体系论文,框架论文,资格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510.6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667(2009)03-0030-05
建立针对个人学习成果的综合评价体系,是构建终身学习社会的必然要求。目前,英国、爱尔兰、新西兰、南非、西班牙等几个国家都已经建立了完整的国家资格框架,而德国、希腊、捷克、卢森堡等国家正着手开发统一的国家资格框架(与此同时,欧洲资格框架也在构建之中),建立国家资格框架似成世界各国教育发展的一大潮流。这一潮流有一个共同的背景,那就是在知识经济初现端倪的情况下,终身学习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建立国家资格框架,其目的正是通过实施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互通的机制,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及培训机构之间的沟通和衔接,同时通过促进对各类学习结果的认定,开辟多样化、灵活性的学习机会和途径,最终建立终身学习体系。
澳大利亚自1995年就在全国正式启动了“澳大利亚资格框架”(Australian Qualifications Framework,AQF)。这一框架是澳大利亚将学校部门(实际上只指高中)、职业教育与培训部门(包括技术与继续学院和私立机构)和高等教育部门(主要是大学)的资格统一标准化,它涵盖了澳大利亚所有义务后教育和培训颁发的资格证书,为所有义务后教育和培训的资格提供了一个全国统一的、连贯的框架。经过十几年的发展,这一框架已经日臻完善,并受到了国际上的广泛关注。
我国学界也在密切关注澳大利亚资格框架的新发展,并对于这一框架有很高的评价。①但总体上我国较为关注这一框架的职业资格侧面,特别关注它对职业教育与培训的影响,这无疑是非常重要的。而从终身学习的角度看,这一框架实则将学校教育和职业教育与培训联系了起来,将组织性学习与个人学习联系了起来,从而成为一种更为全面的学习成果评价体系。
一、终身学习需求的增长与澳大利亚资格框架的建立
在全球化的大背景下,澳大利亚从1985年开始逐步加大了本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融合,越来越多的外国资金通过旅游业、服务业流入澳大利亚,对澳大利亚的产业发展和就业状况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尤其是引起了产业结构和劳动力市场的持久变化。农业、矿业、制造业持续衰退或停滞,其从业人口大量减少;而旅游业、医药行业、金融业等获得发展,其从业人口则快速增长。在这种产业大调整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严重的失业问题。在整个20世纪90年代,澳大利亚失业率一直居高不下,1991年~1993年失业率达到10%,以后几年稍微回落,但也持续在8%左右,尤其是在年青人中失业率更高,1999年,年青人失业率大约是全国平均失业水平的两倍。[1]持久的青年失业和地区性失业是困扰澳大利亚政府的一大难题,资格证书的改革被看做是建立一个更高效的劳动力市场的调节器。
20世纪80~90年代的经济社会变化也刺激了人们对终身学习的更大需求。在学校教育需求方面,完全中等教育需求不断增长,20世纪90年代,澳大利亚接受完全中等教育的人口占同龄人口的比例达到历史最高水平(全国大约77%),这为青少年继续接受正规高等教育奠定了基础,也增加了他们从事继续教育的可能性。在高等教育需求方面,20世纪80年代,19岁以下的大学生数量增长了54%,而在1990年到2000年这10年中大龄学生数量也飞速增长,在1990年~1997年20~24岁年龄组增长了51%,25~29岁年龄组增长了50%,30岁以上的大龄学生增长了44%。在职业教育与培训需求方面,1991年~2000年职业教育与培训部门的青少年的数量增长了50%,40岁以上的学生的数量增长了3倍,[2]这说明终身学习越来越被澳大利亚人接受。
产业结构的变化和终身教育需求的增长,对原有的澳大利亚资格体系提出了新的要求,它要求澳大利亚的正规教育机构颁发的各种资格能够互相衔接,也要求非正规和非正式学习的成果能够得到认定,并需要这些资格或认定能够通行全国。
但长期以来,不仅澳大利亚职业教育与基础教育、高等教育的资格证书之间缺乏有效的衔接,而且不同的教育部门内部的资格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在高中教育证书方面,高中课程的设置过于重视传统科目,忽视了一些技能性科目,不利于学生今后选择职业学习;而在高等教育证书方面,高等教育对于职业教育与培训机构的证书不认可,通过普通高中以外的其他途径获得接受大学教育的机会受到极大限制;在职业教育与培训的证书方面,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前,澳大利亚的职业教育与培训由每个州或地区根据自己行业和产业的需要进行管理,各州和地区都有自己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证书在全国缺乏普遍通用性,无法用统一的标准判断证书持有者的能力水平。
在这种情况下,澳大利亚开始考虑对原有的资格体系进行调整,以适应社会经济的新变化。20世纪90年代初期,“教育、就业、培训和青年事务部长委员会”(Ministerial Council on Education,Employment,Training and Youth Affairs,MCEETYA)下属的一个工作团队开展了建立国家资格框架的工作,该工作团队致力于把职业教育和培训的认可工作与跨部门的工作有机联系起来。起初,该工作主要进行了职业教育与培训部门的改革,扩大了职业教育与培训与高等教育、学校教育及各行业之间的联系,同时也确立了部门内部之间合作的基础。1992年,“澳大利亚国家培训局”(Australian National Training Authority,ANTA)②,引进了新的水平资格证书——一级证书和二级证书,从而促进了全国跨部门资格框架的建立和发展,推动了澳大利亚资格框架的建立。1995年,澳大利亚资格框架正式建立,并在随后的5年内分阶段开始推广实施,2000年已经在全国得到全面实施。该框架把学校、职业教育与培训部门、高等教育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整合到一个标准和名称都一致的统一的综合性的体系中。
二、联结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的澳大利亚资格框架
澳大利亚资格框架包含15种资格证书(参见下表),这15种资格证书根据认证(Accreditation)机构的不同在横向上分为3类,即学校资格证书、职业教育与培训资格证书和高等教育资格证书;在纵向上,则又分成11个层级,即Ⅰ级证书、Ⅱ级证书、Ⅲ级证书、Ⅳ级证书、文凭、高级文凭或副学士学位、研究生或职业研究生证书、研究生文凭或职业研究生文凭、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在职业教育与培训的三级和四级证书的层级还有高中教育证书)。
学校资格证书指高中教育证书,是由每个州或地区的法定委员会(Statutory Boards)颁发的。获得该资格证书需要达到的标准包含知识、技能等方面,这些知识和能力可以通过学习学术性的科目、职业性的科目或是经过社区教育、职业培训而获得。一般情况下,学生进入这级证书的学习需要达到10年级的水平,但并不是对成人学员的一个硬性要求,因为在大多数的州和地区这些成人学员可以先通过“先前学习认定”(后文对此将加以说明)获得学习资格。要获得高中教育资格证书,可以在完成10年级的学业以后,在高中进行2年的全日制学习;也可以参加高中或者技术与职业学院(Technical and Further Education colleges,TAFE)开设的包含国家培训包中能力单元的课程;还可以在获得相当于10年级的“先前学习认定”的学分后,加上以后公认的学习科目课程。获得高中教育证书以后可以接受大学教育,或接受职业教育与培训,或者是直接参加工作。
职业教育与培训部门的资格证书从低到高包括Ⅰ~Ⅳ级证书、文凭、高级文凭、职业研究生证书和职业研究生文凭,它们是由各注册培训组织(Registered Training Organizations,RTOs)负责认证的。在职业教育与培训部门,如果学员达到了“培训包”(Training Packages)③或国家认可的课程所要求的能力,就会被授予相应的资格证书。职业教育与培训部门除了颁发上述提到的资格证书外,还颁发“部分培训证明”(Statement of Attainment),部分培训证明表明学员并没有完全完成国家资格框架中某一层次所规定的学习要求,而只是完成了整个学习需求中的部分学习,通过以后进一步学习可以获取某一资格。它可以鉴别一个人已经完成的学科或获得的能力单元,人们可以运用它来找工作,也可以为进一步学习深造提供学分。
高等教育部门的资格证书主要有文凭、副学士学位与高级文凭、学士学位、研究生证书、研究生文凭、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在高等教育部门,课程体系的目标与学术要求通常是由具有自我认证权的大学等高等教育机构设立的,但高等教育机构在设立课程目标与学术要求时,要考虑到同等评审的要求、相关专业机构和雇主团体的要求,因此有的机构建立课程咨询委员会,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包括该高等教育机构的人员、雇主、社区代表和其他机构的学术人员。一些没有自我认证权的机构,在开设课程时必须经过政府认证部门的审批,经过审批程序,这类课程才能与具有自我认证权的机构的相应要求和标准在同一层次上进行比较。
需要指出的是,一种部门往往可以认证不同的资格,如高中可以认证高中教育证书,也可通过提供职业教育与培训课程颁发Ⅰ~Ⅳ级证书;高等教育部门如果经过注册培训组织批准,也可以颁发Ⅰ~Ⅳ级证书。但高等教育部门颁发职业教育与培训资格证书时,必须遵守“澳大利亚质量培训框架2007”规定的标准。而同一种资格也可以由不同的部分认证,如文凭和高级文凭可以由职业教育与培训部门颁发,也可以由高等教育部门颁发;而一些高等教育的资格证书,比如副学士学位、学士学位,也可以由经过批准的职业教育和培训机构颁发。
由此可见,澳大利亚资格框架将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衔接了起来。
三、评价个人学习成果的“先前学习认定”
澳大利亚资格框架中的15种资格由于得到了整合而有了制度性的联系。但是,一个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是,大量的非正规和非正式学习的成果如何通过认定而与上述资格框架相联系?为此,澳大利亚资格框架中有一种评价程序——“先前学习认定”(Recognition of prior learning,RPL)。“先前学习认定”是“通过对个人以前经非正式教育和培训获得的、但未认定的知识和技能进行评估,以确定个人已经达到的某种学习结果的程度”,[4]以获得澳大利亚资格框架中的某种资格证书或资格证书的一部分。“先前学习认定”对个人在任何时间、任何地方获得的(包括在国外获得的)知识、技能等进行认证,这些知识、技能等主要包括以前的学习(比如学校或学院中的课程、工作中的训练项目等)、工作经验(包括有薪水和无薪水的工作)、生活经验,人们获得“先前学习认定”的关键是已经具备的知识和技能等达到自己申请的资格的标准。在澳大利亚资格框架下,每所颁发资格证书的机构都有实施RPL的责任,授予AQF资格证书的机构都制定了关于RPL的政策和程序。每个人都可以向有关机构申请对自己以前的非正式学习予以认可,这些非正规学习与一个特定的科目、单元、课程或资格的知识结果或能力结果相关。
澳大利亚有多种多样的机构提供RPL评估,主要包括提供职业教育培训与评估的注册培训组织、仅提供评估服务的注册培训组织、专门研究先前学习认定的私人代理机构、综合性大学和其他高等教育机构、职业团体、协会或政府评估机构、私人培训提供者和评估中心、提供特定社区服务项目的国家或国际组织等。
评价人员主要采用4种方法评价“先前学习认定”的申请者:一是与申请人初次会面。评估人员和申请者讨论通过RPL所必需的单元、模块、科目或这些中的组成部分。这种预备安排的优点在于申请者可以得到关于他们能否成功的通过RPL获得想要的学分、符合评估要求的证据的类型,减少申请程序的复杂性,并且减少评估人员和申请者的时间的浪费。二是挑战性测验。在高等教育部门,这样的测试包括与申请者在正规课堂和正规面试中的相同的测试。测验的优点在于评估人员将更容易地做出判断,该判断建立在由这些测试提供的目标结果的基础上。三是观察申请者在工作场所的表现。评估人员参观工作场所并观察申请者完成任务的情况,这些任务包含了达到他们所要求的学分的能力单元。这种评估证据的收集过程最为直接和真实。四是“个人文件夹”。“个人文件夹”是由申请者个人收集的证明其已有工作能力的证据,主要包括代表性的论文、杂志、文件;知识、技术或能力的证词(证词的提供者通常是与申请者一块工作的人,如主管、管理者、同事、下属等);其它清单(如工作证据、观察者评论等);产品作品——提供申请者生产的产品或提供服务的能力的证据,等等。
“先前学习认定”的费用有两个基本的国家原则:一是实施RPL的机构与学生所在的行业、企业或职业领域合作,以达到规模效应;二是学生需要支付的费用不高于学生参加正规学校教育获得该资格的费用。总体上,RPL的费用一部分由相关的州政府资助,另一部分或者是由机构全部担负,或者是机构让申请者缴付额外费用的一部分,自己担负一部分。
“先前学习认定”使所有社会成员都有获得资格证书和进入正规教育和培训体系学习的机会,并且使人们能够更容易在各个教育与培训部门之间、教育与培训部门与劳动力市场之间流动,因此成为实现终身教育——鼓励个人参与各种学习,包括正规学习和非正规学习——的一个重要途径。
综上所述,澳大利亚资格框架不仅是正规学历资格框架,也是职业资格框架,而且是一种综合性框架,是终身学习的评价体系。它努力消除教育与培训部门之间的障碍,使各种层次不同类型不同的教育与培训相互沟通、补充和交叉,改变了过去这些机构各自颁发资格证书的状况,为各教育系统之间的资格确认、学分转换、不同院校及课程的衔接以及学生在不同教育系统之间的转学或继续深造提供了保障,是澳大利亚终身教育与灵活的教育体系实施的体现。
当然,澳大利亚资格框架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先前学习认定”实际上存在着很多现实的局限,它不可能对所有的学习进行认定,另外其程序比较复杂还不够规范、标准,成本也比较高,对提供者和申请者都是一个较大的负担,等等,这些都有待于进一步的改善。但无论如何,澳大利亚资格框架作为一种终身学习评价体系向前迈出了一大步,它对未来终身学习社会的构建具有重要意义。
注释:
①例如:刘育锋.分析澳大利亚框架,改革我国职业教育证书体系[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2,(22):53-54;黎娜.英国、澳大利亚职业资格考证实践及其对我国的启示[D].华东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5;马立红.澳大利亚职业资格框架新发展[J].世界教育信息,2008,(8):44-48;芮小兰.澳大利亚职业资格框架(AQF)对我国的启示[J].中等职业教育,2008,(8):46-49,45。
②该部门在2005年7月被撤销,其职责将转移到“教育、科学和培训部”(Department of Education,Science and Training,DEST)。
③“培训包”是由澳大利亚相关行业制定并且得到国家认可的一整套培训计划,它把行业需求与职业教育培训目标结合起来,也就是将能力标准与资格证书直接联系起来,规定学生达到能力标准的最低考核要求。如果某行业还没有制定本行业的“培训包”,课程则以现有的国家认可行业能力标准为依据,即国家认可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