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创新障碍的制度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技术创新论文,障碍论文,制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N0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2129-(2002)01-0037-05
技术创新是科学技术实现其生产力属性的一个主要途径,是科学技术的新思想、新方法、新成果融入到生产中去的过程。我国历来十分重视科学技术对经济的推动作用,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论断也早已深入人心。但科学技术在我国经济增长中所起的作用仍然十分有限,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于对科学技术进入经济的途径和技术创新的机制缺乏深入的认识。
一、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
虽然科学和技术时常被相提并论为“科学技术”,但科学与技术分属两个不同范畴,科学是对自然界及人类自身的认识过程及其结果;技术特别是生产技术则属于制度的范畴,主要表现为能给企业或社会提高生产率或降低生产成本的手段、方法和技能。科学研究是知识创新的过程,技术成果的应用是技术创新的过程。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在创新的人员、组织形式、评价标准、激励机制和管理方式上都有很大的差异。目前各国都在竭力推动科技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一个完善的科技和经济体制,要能够鼓励知识创新、促使知识创新的成果顺利地经过技术创新、形成产品创新并最终形成市场竞争中的优势。
知识创新与技术创新的差异是多方面的。在研究目标上,科学是为了探索未知,寻找合理的解释性理论,揭开自然界和人类自身的未解之谜;而技术则是为了实现生产工艺或产品的功能、结构等在商业上的成功。在研究方式上,科学研究主要集中在大学或科学院系统的自主研究,在对科学研究的资助中,资助方对研究的过程和结论基本没有直接的限制和规定;而技术开发有明确的实现目标,有严格的成本和预算的约束。在评价机制上,对科学研究成果的评价是由科学共同体内部作出的,对科学理论的评价,没有外在的、绝对客观的标准。解释性、完备性、简单性以及与观测事实的一致性是主要的判断标准,同行评议是主要的评价方式;而技术的评价则简单和客观得多,市场的成功与否几乎成为唯一的标准。在激励机制上,科学领域中盛行的是马太效应式的反向积累,越是声望卓著的科学家,越有可能得到新的奖励和资助,奖励主要是针对科学家个人而非针对某个理论;而技术领域中的激励机制主要是针对某种具体的技术成就而非针对个人,激励的标准也简单得多,市场成功是外界的、客观的标准。在管理方式上,科学管理大都采用科学共同体自我管理的方式,科学管理的目标是使自主的科学研究和思想创造最大化;而技术创新管理则是要使得实现既定技术目标过程中的成本或效率的最优化,技术创新的管理更适宜采用组织化和制度化的管理方式。
科学知识从理论到生产要经过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两个具有很大差异的阶段,科学理论研究在取得成果后不会自动地转变为现实的生产力要素。英国在科学理论研究中具有很好的传统,获得诺贝尔自然科学奖的人数也很多,说明其在知识创新系统的组织中卓有成效,但英国企业在技术上并没有走在世界的前列。很多科研成就在英国完成,而技术创新及产业化却是在其他国家实现的。日本的情况与英国恰好相反。日本在科学理论上鲜有卓越的建树,几位获诺贝尔奖的科学家大都在国外完成其主要研究工作,知识创新系统存在较多的问题。但日本的技术创新系统卓有成效,能将其他国家形成的先进技术或技术思想很快地产业化,使得日本制造业的技术水平在较短的时间内达到世界一流水平。
科学技术确实是通过融入生产力的三要素促进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但这只是问题的表象,而未能触及科学技术从理论到生产的实际过程、以及这个过程中各阶段的不同特点和规律。在建国后很长一段时间,对科技与经济的关系,只认识到问题的表象,而未触及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的特点和规律,深入探索如何建立和完善科学技术创新体系,对将经济增长建立在科技进步的基础上具有重要意义。
二、我国科技体制的演变及问题症结
我国对科学技术与经济的关系的认识基于生产力三要素理论,科学技术成果以新思想、新方法、新材料的形式融入劳动者、劳动对象和劳动工具之中;科学技术经历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开发研究三个阶段,到达生产,从而促进生产力的提高;既然专业化可以提高物质生产的效率,那么也可以采用专业化的方法来提高科学研究和技术应用的效率。基于这样的认识,1949年以后、我国模仿前苏联模式建立起集中计划的科技体制,科学院进行基础研究,部委的研究机构进行应用和开发研究,各级学校负责培养人才。科研的专业化体制形成以后,科研与生产脱节、科研成果不能转化为生产力的问题也随之出现了。
“科技成果”这个概念是在计划型科技体制下形成的。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生产经营相分割的情况下,为了衡量科学研究活动的效率和对科研机构的管理,就必须在科技体制内部找到某种绩效衡量的方法和指标。科研课题和科技成果就是为此目的而产生的,它们尽管具有实际应用的可能性,但并不面向实际的生产应用问题,科研与生产在行政管理上是分割的、并且都隶属于行政管理机关。[1][P110-112]
“科技成果”在科研机构和科技人员的绩效评估中起作重要的作用。科研机构的级别、经费、评优和科技人员的晋级、职称、住房、工资、津贴等问题无一不与科技成果相关联。由于科技成果承载了太多的科学研究以外的职能,使得在评定科技成果中,个人和团体的经济利益、人情和其他因素的考虑往往超过科技本身的考虑。从科技成果鉴定的实际过程来看,理论上应当由政府科技主管部门主持对科技成果的认定,往往蜕变成“四自”鉴定(自行出资、自行组织、自行聘请鉴定专家、自行拟定鉴定结论)。因此,科技成果能否在生产中实际发挥作用,并不是评价科技成果的唯一标准,有时甚至不是主要的标准。既然科技成果本身就不是从生产的角度对科技成果的评价,那么科技成果不能在生产中得到实际应用就不奇怪了。一方面科技成果大量涌现,其中很多(60%~70%)都声称达到国际或国内的先进水平;另一方面,大量科技成果不能得到实际应用。我国目前全部科技成果中能够得到应用的约15%,产生实际效果的约5%,而能产生明显经济效益的约1%;同时我国的工农业生产中大量的技术问题亟待解决[2][P345-346]。这种状况与理论上设想的以科技促进生产力发展的目标明显相悖。
集中型计划管理的科技体制建成后不久,就出现科技与经济脱节、科技成果不能转化为生产力的问题。不同的历史时期,随着对科技与经济的关系的认识的变化,解决这个问题的方式也有所不同。五六十年代,当时认为造成科技与经济脱节的根本原因在于:旧社会培养的科技人员在阶级出身、思想感情和生活方式上脱离了工农业生产第一线的实际需要;闭门造车、关门科研,使得科技成果不能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解决科研与生产脱节的方法就是通过科技人员到生产第一线参加劳动进行思想改造。这种方法自然不能解决问题。后来,新中国自己培养的工农出身的科技人员成长起来了,但科技与经济脱节的问题仍未得到解决。又开始在教育中找原因,认为高等教育脱离了工农业生产的实际,使得培养出的科技人员不能体会工农业生产第一线的需要,七二一工人大学第一系列教育和科技体制的调整也有填平科技与经济之间差距的目的。但这些方法不仅没有造就科技与经济之间协调发展的局面,反而使我国的教育和科技体制遭到极大的破坏。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开始从管理方法上考虑科技与经济的关系问题。当时所面临的最主要问题是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使科研机构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科技体制改革的主要措施是改革科研拨款制度,将科研机构分成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三种类型。不同类型的机构采用不同的拨款方式:国家主要负责从事基础研究的科研机构,开发性研究机构应该到市场中去寻找生存的空间。将原来按人平均分配的科研事业费改为按课题分配的科研经费,以期打破大锅饭,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3][P136]
经过这次改革以后,科技人员的积极性被大大的调动起来了,科技与经济之间的结合程度也大为提高,科技进步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但累积的不能得到实际应用的科技成果越来越多,而工农业生产部门低下的技术水平、重复建设和拚资源拚消耗的生产方式越来越难以维持可持续的发展。从1985年开始的科技体制改革实际上是将科技与经济的脱节问题看作为一个管理方法和管理体制问题。改革科研拨款制度和方法就是为此而设计的方案。但是十几年来的科技体制改革在科技与经济脱节的问题上并未取得根本性的突破。[1][P110-112]人们开始从科技与经济体制的更深层探讨科技向经济过渡的关系问题,即技术创新问题。
以下分别从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两个方面分析造成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的制度原因。
三、我国知识创新体系的缺陷
知识创新的目标是加快新思想、新观点、新理论的涌现,科学研究的精髓是科学共同体的规范和自律。科学理论的评价、激励都是基于科学共同体的共识基础上的。如果科学以外的政治、经济或其他因素过多地渗进科学共同体,甚至起主导作用的话,就会导致科学研究的失范和知识创新体系的障碍。近年来学术研究的不规范现象,如抄袭、拼凑、造假现象等学术腐败行为越来越成为国内学术界关注的焦点[4][P3-P4]。反映我国的知识创新体系出现了严重问题,根本原因就在于科学共同体的自治和共识受到科学以外的因素的侵削而不复存在,科学共同体被权力和金钱所左右。科学共同体评价科学理论和激励知识创新的依据是其科学性和独创性,学术造假者可能受到的最严厉的惩罚是被科学共同体遗弃。科学共同体独立性的丧失使得无法对科学研究和知识创新成果的科学性和独创性进行评价,也无法对学术界的违规行为进行有效的惩戒。这是只能用一些外界的、与研究成果的科学性无关的标准对科研成果作出评价,如鉴定的级别和结论、论文或专著的数量、篇幅和出版单位的级别等等。造价者肆无忌惮,既不用担心受到惩罚,又可以利用科学的名义获取私利,学术腐败就不能不愈演愈烈了。根治学术腐败、建立高效的知识创新体系的关键是建立起精神和经济独立的科学共同体,只有科学共同体才能对科学研究的成果作出科学的评价,才能对知识创新予以有效的激励。
日本人的团队精神对于实现具有明确目标的技术创新有很大的优势,但强烈的团队精神压抑个人意见的自由表达,使得科学共同体对新思想的出现反而有压抑作用,这是日本知识创新系统的缺陷之一。相比之下,英国倡导个人自由的文化传统更有利于新思想和新理论的产生,代议民主制的文化传统对科学共同体的影响,使得科学共同体能对不同的评价意见进行有效整合,对知识创新的成果作出合理的评价[5][P222]。我国的知识创新体系存在的问题就在于科学共同体的独立性受到行政、经济等因素的左右,科学共同体在整合形成科学界的合意上遇到严重的障碍,不能对科学理论和知识创新的成果作出恰当的评价,激励机制也因而失效。目前科学领域中有些激励机制实际上并未起到激励产生新理论、新思想的作用,而是鼓励产生了大量低水平重复甚至拼凑而成的所谓成果。
四、我国技术创新体系的分析
在从科研到生产的过程中,技术创新是技术思想、技术方法等逐步从实验室到产业化、专业化和市场化的过程。从形式上可以划分为实验室阶段、中试以及产业化的几个阶段。科研与生产相脱节主要表现为大量的科研成果滞留在实验室阶段和中试阶段,很难推进到产业化和市场阶段。我国的技术创新体系在制度上存在很多问题。在计划经济时期,大部分科研机构都游离于生产企业之外,被认为是造成科研与生产脱节的重要原因。在科技体制改革过程中,前期主要是在行政机关的推动下,加强科研与生产之间的联系,通过建立科研与生产双方组成的中试或产业化联合体,试图推动科研成果顺利地通过中试实现产业化。但在这种组织中,主要的推动力来自行政部门,科研与生产双方的责权利很难统一,运行效率低下,很难取得良好的效果。九十年代以后,借鉴国外的技术创新系统的经验,逐步将技术创新的主体从科研机构转移到企业。国务院机构改革和企业集团化改造以后,一批原部委机关改制为企业集团,其所属的科研机构从体制上成为企业的一部分,从管理体制上将科研与生产组合在一起。但是,这样的改革并未使科研与生产相脱节的问题得到迅速彻底的解决。在原体制下的科研与生产的脱节主要表现为行政管理问题,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之后,则演变成为企业的经营管理和运营环境问题,这也使得科研与生产相脱节的问题简单化了。
从近现代工业技术革命的历史看,一个国家或企业要实现技术进步,必须同时具备动力和能力两个要素。由于科技进步的能力可以通过自行科研,也可以通过市场化的方式来实现,所以在技术创新中更为重要的是企业追求技术进步的动力。垄断行为会使企业失去追求技术进步的动力,为一般国家的竞争法规所禁止。我国目前实现技术创新的物质要素大都存在于企业内部,技术创新的主要障碍表现为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不完善以及企业运行环境的缺陷。企业追求技术创新的动力不足。我国企业的竞争环境远未实现真正的优胜劣汰,一般大型的企业或企业集团没有生存的危机感,即使面临经营危机,求助于政府和税收、价格、融资等优惠政策,也比求助于技术进步来的便捷、确实和成本低廉。大中型企业如此,中小企业也是如此,许多乡镇企业是依靠低廉的劳动力、高消耗和污染环境为代价发展起来的,在竞争环境不规范的市场上通过不正当竞争如鱼得水。
企业和企业家并不是天生就对科学进步和技术创新有崇高的使命感,而是竞争环境迫使其不得不作如此选择。在企业家看来,技术创新与管理体制的创新、企业文化等等因素一样,只是获取利润的手段之一,都能给企业带来赢利并无价值上的高低之分。因此,企业之间公平的竞争环境是促使企业追求技术创新的必要条件。只有通过完善竞争环境,杜绝不正当竞争,才能迫使企业通过合理合法的科技进步去获取利润。我国目前各类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远未实现,企业通过市场准入、税收、融资、行政管理、用工制度等方面的不公平竞争获取利益的机会很多。相比之下,通过技术创新获取收益,既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而成本又远远高于其他的竞争手段。我国企业在技术创新上较多地采用引进生产线或生产设备迅速形成生产能力,而对技术引进后的消化和吸收并不积极,从而造成重复引进和依赖式的追随引进,不能形成独立自主的技术体系。
造成企业技术创新动力不足的另一个原因是产权制度不合理,对管理人员的治理环境不完善。企业治理结构的不完善,企业管理人员的利益与企业业绩之间的关系不明确,对技术创新决策缺乏刺激。管理人员从企业经营改善中取得的收益有限;因企业经营不善受到的损失也有限。有时经营越差的企业反而越有可能受到政府优惠政策的惠顾,这使得我国的企业普遍缺乏技术进步的动力。技术创新的风险性、收益的长期性和不确定性要求企业管理者对技术创新决策有一定的风险承担能力,管理者的长期利益应与技术创新的长期利益相关联。我国的企业管理体制中,对技术创新决策的风险缺乏合理的承担机制,使得管理人员对技术创新决策采取回避和集体化,以避免个人承担决策的风险。除非有充分的技术可行性或集体决策,很难对技术创新做出重要决策。我国目前对管理人员的约束都是在企业管理制度或经济层面上的,缺乏社会化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使得管理人员的决策趋向于短期化。技术创新决策的收益往往要经过很长时间才能体现出来,所以企业内部的制度约束和经济约束都很难起作用,只有社会化的激励和约束才能在长期发挥作用。管理者拥有本企业的长期股票期权是将经营者和企业的长期利益结合起来的一个重要方法,但我国目前的企业制度和股票市场的短期化和过渡投机,使得这个方法不具有可行性。这也说明,我国企业的技术创新动力不足问题的主要原因不在企业内部而主要在于企业的运营环境中。科技与经济脱节是社会与经济体制问题,而不单纯是企业管理问题。
尽管从管理体制上,很多科研机构已经被纳入企业或企业集团,但我国很多改制而来的企业集团的行政色彩仍较浓,仍负担着一定的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职能,并未实现完全的角色转换,在人员使用和资金使用上,不可能像真正的企业一样以赢利为目标,加之前述的企业对技术创新缺乏动力,所以导致其只能沿用原来的管理方法管理科研机构。一方面企业对技术创新并不存在实际的需求,一方面又在其管理的科研机构中创造出一批批的科研成果,造成科研成果的泡沫和虚假繁荣。
五、完善我国的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体系
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是科学技术转变为生产力的两个阶段。我国在知识创新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科学共同体的独立性被行政、经济等因素侵削,难以客观、科学地评价理论的科学性与独创性,不能对科学研究形成有效的激励。技术创新的主要问题则是:虽然企业在形式上已经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但由于企业经营环境和治理结构的不完善,使得企业缺乏追求技术进步的动力,并逐渐丧失技术进步的能力。
建立良好的知识创新体系,必须要加快形成自立和唯科学的科学共同体。为此,除了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增加科研机构的自主权和对市场经济环境的适应能力以外;更主要的是要加快科技与教育体制改革。目前我国绝大部分从事知识创新研究的科研人员,离开了国有的科研机构和高校很难有立足之地。在这种情况下,科学共同体中的成员很难超越现实的物质利益,从纯粹科学的角度评判自己或他人的研究成果。减少行政权力对科研的过多的控制和干预;增加多元的科研和教育机构;建立起合理的人才流动机制和社会保障体制,使得人们不必为了生计而违心地放弃科学的评价标准。
另一方面要建立起更有效的对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的社会化管理评价指标体系,弱化科技成果评价中的非科研功能,将与科研本身没有多少关联的评价指标与科研成果的评价脱钩,使科研人员在评价科研成果时免受非科学因素的干扰,更集中关注于科研成果的科学价值。
十几年来的经济改革已经证明,简单的扩大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和管理体制的变革,并不能使技术进步成为企业追求的主要目标。建立完善的技术创新体系,首先要创造各企业之间平等的竞争环境,规范市场秩序、杜绝企业通过不正当竞争获取经济利益的途径,使企业只有通过不断的技术进步才能获得生存和发展。其次,要完善对管理人员和科技人员的社会评价机制。我国目前在很大程度上是以单一的、短期的经济指标来衡量技术创新;缺乏全面动态而即时的社会评价系统。完善我国的技术创新体系,要加快形成与多元化的经济利益主体相适应的多元化的社会评价主体,并使各个不同主体的意见能够得到及时的表达和有效的整合。建立完善的国家创新体系必须从治理企业运营的社会环境着手,建立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使企业经营者真正关注企业的技术创新和长远发展。脱离了这个环境,单纯强调增加科研投入、加强中试和产业化的组织和协调都只能是治标之策。
总之,无论知识创新还是技术创新体制的完善和发展度有赖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减少行政机构对科研和企业的直接控制,鼓励多种经济成分的科研和经济的发展,并形成及时有效的、全方位的技术创新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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