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优势与国际服务贸易动因:一个区分不同贸易模式的新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贸易论文,动因论文,比较优势论文,模式论文,国际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7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041(2008)09-0080-08
一、问题的提出
凡宁(Richard D.Vine)在卡卡巴德(Mario A.Kakabadse)的《国际服务贸易:90年代自由化展望》①一书的序言中如此说道:服务业是如此分散、难以界定和少量出口(甚至被认为是不可贸易品),以至于长期游离于国际经济活动的认真研究与分析之外。这说明,国际服务贸易的基本理论尤其是解释其内在动因的理论是没有被重视过的。大家知道,古典经济理论对于服务生产是不屑一顾的,新古典经济理论的研究对象虽然已不排斥服务,而且不区分货物产品与服务产品了,但它实际上是把服务看成非贸易品,它的厂商理论和消费者理论是在一个封闭经济状态中不区分货物产品和服务产品的生产与交换的。而在开放经济理论中,传统的国际贸易理论是建立在所谓可贸易的货物商品的国与国之间流通的基础上的。所以,服务在经济开放中的跨国交易,即国际服务贸易的理论还是空缺的。然而,国际服务贸易蓬勃发展的经济实践已不允许这种理论空缺。两个选项在国际服务贸易的理论认识中被提了出来:一是惯性地或延伸地使用现有比较成本理论(和国际直接投资理论)来解释国际服务贸易动因;二是根据正在深入研究的服务经济理论,针对服务产品的特征探寻国际服务贸易的动因。如果说传统国际贸易理论(和国际直接投资理论)是否适用于解释国际服务贸易动因是一个已比较热门且还争论未休的话题的话,那么,本文的贡献是做一个前人还未做过的研究,即区分不同的服务贸易模式来讨论国际服务贸易的动因。因为不同模式的国际服务贸易可能有不同的动因。
如果说国际货物贸易只有一种模式,即不管是什么部门的货物商品,输往境内(境外)销售即为进(出)口即国际贸易的话,那么国际服务贸易却有四种模式。《服务贸易总协定》归纳了这四种形式的国际服务贸易模式,即跨境交付(cross-border supply)、境外消费(consumption abroad)、商业存在(commercial presence)和自然人流动(presence of natural persons)。在讨论与研究国际服务贸易动因时,不能笼统地不区分国际服务贸易的具体模式来判定比较成本理论(和国际直接投资理论)对国际服务贸易的适用性。所以,本文将按上述四种模式的重要性、典型性与贸易量情况来分析跨境交付、境外消费和商业存在三种国际服务贸易模式的动因(忽略不计自然人流动模式的贸易动因)。
二、比较成本理论和服务的跨境交付、境外消费
由于国际收支统计(BOP)口径内的跨境交付与境外消费是典型的或狭义的服务贸易,笔者将它们放在比较成本理论下讨论这一贸易理论的适用性问题,而将商业存在这一对外直接投资的服务贸易模式放在对外直接投资理论中去讨论。
由于没有专门研究国际服务贸易动因的理论,传统的比较成本理论和要素禀赋理论被一些国际经济学家惯性地直接用来解释国际服务贸易动因。大卫·李嘉图(David Ricardo)著名的比较成本说其要旨是:对于两种商品,即使一国并不拥有任何绝对优势,只要在贸易前两国之间的价格比例有所不同,两国都会有一种比较优势,都可以通过贸易获得比较利益。这就是说,当两国的比较成本存在差异,两国将各自专业化地生产所占比较优势的产品,通过自由贸易相互交换各自的所需产品,均可获得贸易利益与收入最大化。李嘉图的理论创立一百年之后,瑞典经济学家厄里·赫克歇尔(Eli Hecksher)与伯蒂尔·俄林(Bertil Ohlin)提出要素禀赋论(H-O理论)。其核心思想在于用各国生产要素丰裕程度的差异从而要素价格差异,再进而是产品价格差异,来解释比较优势的形成和国际贸易的原因,是对古典贸易理论的补充与发展。基本观点是:一国出口的商品是那些需要密集地使用该国相对丰裕和便宜要素的商品,而进口的商品是那些需要密集地使用该国相对稀缺和昂贵要素的商品。这表明贸易的比较优势源于生产要素的丰裕程度从而价格差异。因此,两个理论都属于比较成本理论的范畴。
关于比较成本理论是否适用于服务贸易,在适用论者中,有的认为,传统的贸易理论不仅适用于国际货物贸易,也适用于国际服务贸易;有的认为,作为一个简单思想,比较优势理论是普遍有效的;还有的认为,尽管服务与商品有着显著差别,但比较优势的强有力的逻辑超越了这些差别;也有一些国际经济学家将传统比较优势理论与要素禀赋理论加以延伸,用相应的逻辑和概念来阐述国际服务贸易,以图实现货物贸易理论与服务贸易理论的对接,最终还是在传统国际贸易理论的框架中肯定它对国际服务贸易动因解释的适用性。主张适用论的代表人物是美国著名的国际经济学家库伯。而反适用论的代表人物是美国经济学家菲科特克蒂。反适用论的基本观点是,比较成本理论不适用于说明国际服务贸易的动因,因为同货物相比,服务产品有着使传统贸易理论不足以解释它的国际间交换的特征。当然这些特征构成服务的所谓“非贸易品”的性质,其中最重要的是服务产品的不可运输性。直到已进入了21世纪的今天,国际经济学界并没有就国际服务贸易动因形成像当初比较成本理论和要素禀赋理论那样的共识。
在讨论比较成本理论能否解释国际服务贸易动因前,应该明确“动因”在这里的含义。国际贸易理论所指贸易“动因”不是贸易方为什么要贸易,因为参加国际贸易非常明确的是为增加厂商或消费者福利。所以贸易“动因”指的是为什么能贸易。在所有经典贸易理论那里,它尤指出口国为什么能够出口,即为什么能有市场。
比较成本理论是有许多合理的为阐述简便化而建立的假定条件,但它也有若干在适用性上具有实质意义的前提条件。这里我们只需要指出,它以生产两种(n种)同样商品(至少是可替代商品)的两国(n国)之间具有不同比价为前提,又以生产要素在国与国之间不能流动为前提,由此,按比较成本理论一旦确立了国际分工,那么国际贸易包括:一是各国生产要素禀赋差异从而价格差异的结果,是比较价格优势使出口国能够出口;二是部门间的贸易,即具有价格比较优势的商品与不具有价格比较优势的商品之间的贸易。按比较成本说和要素禀赋说原理,越具有价格差,则贸易机会越大。非常清楚的是,比较成本理论讨论的出口国的优势,就是比较价格优势。按照比较成本理论,价格差是贸易动因。
那么,国际价格差能否成为跨境交付与境外消费的动因呢?
跨境交付是典型的服务出口,但跨境交付的服务产品并非典型的服务产品,它的历史要比典型的服务产品短得多。因为它需要现代通信和电子手段的支持。这种服务产品(比如银行的异地结算、远程教学等)的非典型性是因为它是被分离的服务或长距离服务,即服务被运输了,并通过运输而交付。这就是说,这种服务贸易模式是不需要服务供给者和服务需求者“面对面”交易的。正因为服务被“运输”,供需双方才可以不直接接触而完成交易。服务产品的所谓“非贸易品”特征在跨境交付模式中并不存在,所以,跨境交付的国际服务贸易只要是部门间的,没有理由说明其动因与作为可贸易品的货物国际贸易是不一致的。可以认为,比较成本理论对国际货物贸易与跨境交付的服务贸易动因的解释力是一致的。之所以国际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适用于同样的动因理论,是因为服务的被“运输”。据此,那些具有光盘、文件和其他物质载体的,而产品核心内容是服务的服务产品的国际贸易,包括正在蓬勃发展的大量离岸服务外包,也都作为跨境的服务贸易而适用货物贸易理论。
境外消费对服务的供给国是典型的服务出口,而境外消费的服务产品同时是典型的服务产品,即服务不能被运输,服务的消费者必须移动,服务的供给者与消费者必须直接接触才能完成交易。我们现在讨论比较成本理论能否解释境外服务消费的动因,就是要回答价格差是否足以吸引一国消费者跨境购买他国低价的同类服务,也就是价格差是否是消费者的境外消费动机。服务的“非贸易品”性质即非运输性问题必须在这里讨论。我们知道,货物贸易是货物通过运输跨境移动,而这个移动是单程的,即便如此,运输费用仍然是贸易的重要限制因素,国际贸易理论认为运输费用是贸易的天然屏障。一个足够高的运输费用可使优势价格国停止出口,即运输费用超过商品价格差,则贸易停止。而境外消费的服务是不能被运输的,要完成境外消费模式的交易,不是服务被运输,而是消费者本身被运输。而且消费者的运输成本与货物贸易中的货物运输成本有明显的两个差别:一是消费者必须双程来回跨境移动,而货物运输是单程的;二是消费者是在较舒适和宽敞的环境和条件中被运输,而货物是挤在集装箱或被密实打包运输的。服务境外消费的运输成本要比货物国际贸易的运输成本昂贵得多。即使我们撇开了人员跨境流动在政府管制和其他方面的种种困难,除了在两国边境或近距离的邻国之间,难以想象两国间的服务有如此大的价格差,以至于一国消费者可以在舒适宽敞的条件下双程跨境以图他国服务的便宜,更难想象,价格差可以作为主要动因来解释跨境服务消费。可见,服务的境外消费应该有不同于比较优势的动因理论。一国吸引外国消费者入境消费服务,主要不是靠服务便宜。在发达国家,更存在一种特殊现象,即由于制造业的劳动生产率高,从而劳动报酬高引致了劳动生产率增长滞后的服务产品的价格高,所以我们不能想象发展中国家的居民居然可以到发达国家去消费低价的同质服务,显然,中国学生到美国留学绝不是因为美国的学费便宜,中国居民到欧洲旅游也绝非是那里的旅游资源便宜。发展中国家的服务价格相对发达国家普遍较低,我们也没看见发达国家居民普遍地到发展中国家消费它们的理发等等低价服务。而发达国家之间也好,发展中国家之间也好,并无什么价格差,更无在同类国家中有境外低价服务可消费。但是,境外消费服务,无论在两类国家之间,还是两类国家各自之间,都是越来越普遍的事实,它们一定有动因,但一定不是价格差。
服务境外消费的动因是什么呢?是产品差异。服务消费者是为了购买与本国差异的服务产品而发生境外消费的。在最大的跨境消费服务部门即国际旅游服务上,产品差异动因是非常显著的。美国人到中国参观兵马俑和中国人游览科罗拉多大峡谷,没有一丝一毫的价格差动因,全是为了获取不可替代的消费效用。在跨境教育服务消费上,无论是各国留学生到中国学习汉文化,还是各国留学生到美国学习先进科学知识,产品差异而非价格差异才是跨境消费的动因。继比较优势理论成功解释部门间货物贸易后,在20世纪60年代后异军突起的成功解释部门内货物贸易的产业内贸易(Intra-industry Trade)理论可以近似地解释跨境服务消费。这里之所以用“近似”两字,是因为从供给者行为而言,产业内贸易理论只能近似地解释跨境服务消费。产业内贸易理论是只针对货物部门内贸易现象作动因解释的,而货物出口是“卖出去”,因而是“主动”的。国与国之间的产业内生产分工是供给者为实现和扩大规模经济而刻意寻找差异产品来生产并主动销往国外的。但境外消费的服务生产国出口服务是“引进来”,因而是被动的。很难想象,一个国家的服务生产企业不是为了满足本国消费者偏好去生产服务,而是刻意寻找生产差异于他国的服务产品被动等待外国消费者上门。对于制造业,差异产品生产的另一面就是规模经济目标,而对于跨境消费的服务业生产者,寻找生产差异产品从而追求规模经济目标很难成为他们的生产动因。但产业内贸易理论对消费者动因而言是完全能解释跨境消费服务的,消费者动因主要是产品差异。
三、传统对外直接投资理论与服务的“商业存在”
作为国际服务贸易的一种模式的服务业的“商业存在”,是服务业的对外直接投资(FDI)。讨论传统经济理论对服务业“商业存在”这种国际服务贸易模式的动因的适用性问题,就是讨论已有FDI理论对服务业FDI动因的适用性问题。至今最重要、最著名不过的FDI理论是英国经济学家邓宁(J.Dunning)的国际生产折衷理论和美国经济学家弗农(R.Vernon)的产品生命周期理论。
(一)国际生产折衷理论与服务业“商业存在”
邓宁的折衷理论集了所有权优势理论、内部化优势理论和区位优势理论的大成。这三个理论都重要到曾被单独用来解释FDI动因。我们来看它们分别对服务业FDI的适用性问题。
1.所有权优势理论与服务业“商业存在”。所有权优势理论的创始人美国学者海默(S.H.Hymer)1960年在其博士学位论文《国内企业的国际经营:对外直接投资的研究》中,区分直接投资与间接投资的性质,指出直接投资的性质在于控制国外的经营活动,并分析美国首次提出垄断优势的理论观点。②海默的观点后经其导师金德尔伯格以及约翰逊等学者的补充,发展成为对外直接投资最早、最具影响力的理论。垄断优势理论代表人物的基本观点如下:(1)对不完全市场的假定。海默认为,必须放弃对传统国际资本移动理论中关于完全竞争的假设,应从不完全竞争进行研究。所谓不完全竞争,这里指由于规模经济、技术垄断、商标、产品差别以及政府课税、关税等限制性措施引起的偏离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寡占是不完全竞争的主要形式。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是市场不完全的产物。(2)市场不完全使企业拥有和保持垄断优势,垄断优势则使企业具备对外直接投资的能力。金德尔伯格(Charles P.Kindleberger)在1969年指出,只有当美国企业获得高于当地企业的利润时,直接投资才有可能发生。当地企业虽然具有熟悉本国消费者偏好、信息灵通等优势,美国企业要承担远距离经营的额外成本优势和面临更多的不确定风险,但由于市场不完全而使美国企业拥有和保持一定的垄断优势,这种垄断优势所带来的收益超过因跨国经营而额外增加的成本和风险,并取得超过当地企业的利润。③(3)跨国公司垄断优势的形式。金德尔伯格列举了跨国公司拥有的各种垄断优势:一是来自产品市场不完全的优势,如产品差别、商标、特殊的市场技能或价格联盟等;二是来自生产要素市场不完全的优势,如受专利制度保护的技术诀窍、资金获取的便利、特殊的管理技能等;三是企业拥有的内外部规模经济。企业之所以选择直接投资来利用其垄断优势,一是为了绕过东道国关税壁垒,维持和扩大市场;二是为了技术资产的全部收益。
20世纪60-70年代,西方学者在海默和金德尔伯格的理论上,进一步发展了垄断优势理论。约翰逊(H.G.Johnson)指出,知识的转移是直接投资过程的关键,对知识资产如技术、诀窍、管理与组织技能、销售技能等无形资产的占有是跨国公司垄断优势的来源,即企业垄断优势来自对知识资产的控制。因此,企业在国外的子公司可以获得高于当地企业的竞争优势。④
凯夫斯(R.E.Caves)认为,跨国公司能利用其技术优势使产品发生差别化,既包括质量、包装及外形等实物形态的差异,也包括商标、品牌等消费者心理感受的差异。跨国公司拥有使产品差别化的能力与技术,产品的差别化使跨国公司保持产品市场的不完全竞争和其垄断优势。⑤
以海默为代表的所有权优势理论总的认为,跨国公司所拥有的垄断优势是其FDI的有利条件,也是FDI理论的出发点。应该说,海默的上述理论是相对最能在以后同时适用于服务业FDI的。
2.内部化优势理论与服务业“商业存在”。以巴克利、卡森(P.Buckley & M.Casson,1976)和亨纳特(J.Hennart,1988)⑥等为代表提出的内部化优势理论认为,跨国公司进行FDI不一定需要拥有独特的垄断优势,而只要创造出比外部市场更有效的行政结构或内部市场,从而解决由于市场不完全带来的不能保证内部供求安全问题。这种理论认为,跨国公司是内部化一些中间产品的国际市场组织。是否内部化某些行为的决定因素是交易成本。若通过“内部化”获得中间产品比从国际市场上直接购买这些产品更有利,就选择FDI。内部化的经济效益来自于以下方面:创造内部远期市场、避免讨价还价、消除不确定性、减少政府干预的影响等。中间产品不只是原料、半成品等有形产品,更为重要的是专利、专有技术、商标、管理技术和市场信息等无形的知识产品。由于中间产品本身的属性与特征,加之市场不完全,企业对中间产品的交易需要付出高昂的成本,甚至无法逾越交易的障碍,因此,企业为了保持对中间产品的垄断优势,不得不以内部交易机制取代外部交易市场,将知识产品的配置与使用置于统一的所有权控制之下,并在对外直接投资中加以利用,从而降低交易成本,使企业的无形资产投资获得充分的利润回报。内部化理论的一个重要前提是产业特定因素,即这一产业的生产活动中存在着纵向多阶段生产的特点,由于有中间产品存于其间,为克服市场不完全的缺陷,产生了内部化的要求,而内部化超越国界,则产生了跨国公司。如果说所有权优势理论认为因为企业有独特优势,所以要在外建厂生产产品,而且这个产品可以是最终产品的话,那么按照内部化理论则可以主要地认为,因为本国产品生产的中间产品通过市场供应不经济或不安全,所以要跨国生产中间产品,而这个产品主要是配套于本国生产的。内部化优势理论至少是不能较一般地解释最终产品的跨国生产的。对于最终产品的跨国生产,用内部化来说明跨国公司,还不如用跨国公司来说明内部化。我们来看服务产品,第一,由于其不可运输性,跨国生产的服务一般不可能内部化地跨国服务于母国生产,除了可跨境交付的服务。第二,服务生产是离不开直接消费的生产,并不具有像制造业那样的多阶段生产的特点。可见,内部化理论对于服务业FDI动因的适用是有条件的,特别是对于作为最终产品的服务业FDI的动因是缺乏解释力的。
3.区位优势理论与服务业“商业存在”。邓宁(1977)⑦提出了折衷理论。他认为,光有企业优势和内部化优势两个变量是不足以解释FDI的,必须纳入区位优势的分析思路。区位优势是东道国所有,不是投资国所有的。区位优势理论认为,决定是否对一国直接投资的区位选择标准不外乎以下五种:一是市场因素(比如市场规模、市场增长、确保或扩大市场份额、与消费者保持密切联系、打破现有市场划分等);二是出口障碍因素(包括关税、配额及法规等产品进入障碍等);三是成本因素(比如劳动力成本低廉、运输成本低廉、通讯成本低廉、接近原料来源及原料成本低廉以及基础实施成本低廉等);四是投资环境因素(比如政治稳定性、所有权限制、外汇和汇率制度以及汇率稳定性,还有税收制度等等);五是其他因素。可以认为,后两个因素对于服务业与物质产品生产部门是没有多少差别的,而对于前三个因素,应该来分析它们对于服务业的FDI和对制造业的FDI的影响有什么不同,从而分析理论对于“商业存在”服务贸易的适用性问题。
就市场因素而言,东道国对制造业的FDI而言可以仅仅是生产基地,而不一定是销售市场或主要销售市场,而服务产品的非运输性决定了它的FDI是以东道国作为市场的。投资国企业是为建立或扩大东道国市场而FDI的。
就出口障碍因素说,制造业可以因出口障碍而取FDI,无出口障碍而取直接出口,这就是两种模式对于制造业的替代性。但对于服务业而言,吸引国外消费者过境来消费总是相对被动的,更为主动的“出口”是商业存在模式,即FDI。
就成本因素看,对于制造业而言,由于东道国生产成本及其他成本比投资国低廉,所以,跨国公司要在东道国FDI。制造业的投资国在哪国投资,决定于东道国的区位优势,其中最重要的经济优势就是成本优势。成本因素是FDI成因的区位优势理论主要强调的优势。美国不会在比它的人工和原料成本都贵的日本开设服装厂,就是此理。而服务业FDI的直接目标就是东道国市场。它只能在东道国生产,在东道国销售。美国希望在世界各地建立服务企业,包括在价格比它还高的日本建立服务企业。就服务业的FDI说,不存在衡量同样的服务在东道国与投资国的价格比较问题,因为即使投资国的服务便宜,东道国的消费者也不会无购买;相反,就服务业的FDI说,存在的是衡量FDI企业同样的服务的价格是否比东道国企业的便宜。这是成本因素对服务业FDI和制造业FDI作用的明显区别。与此相联系的是,对于制造业,由于FDI企业的产品可以被返销或他销,所以,在东道国的生产成本只要低于投资国本土或第三国市场即可,并不一定非要比东道国当地企业的成本还要低。但对于服务业,除了跨境交付的服务产品,FDI企业的服务产品不可能被返销和他销,如果产品是相同的,就会产生一个与东道国当地产品的价格比较问题。经过了要素向东道国移动从而发生了位移成本的投资国,在东道国提供服务而要普遍具备价格优势,它的难度是可想而知的。
总结最全面解释FDI的折衷理论可以发现,尽管它每天在被称道与引用,但一经推敲便可发现,其实它还是只基本适用于制造业。至少在对于服务业FDI动因的解释上,两者是有区别的。邓宁(1989)⑧在提出折衷理论的十二年后对他的理论在服务业FDI的适用性上作过补充。邓宁以国际生产折衷理论为基础,结合服务不同于有形商品的特点,具体分析服务业跨国公司的所有权优势、内部化优势与区位优势力。第一,在所有权优势理论方面,邓宁补充指出了质量、范围经济、规模经济、技术与信息、牌誉以及创新等企业优势对服务业FDI的影响。根据服务的特点,邓宁认为,决定其所有权优势的影响因素在某些方面不同于制造业企业。他将服务跨国公司的主体分为两个,其一是制造业跨国公司投资于服务业,其二是纯粹提供服务产品的跨国公司。第一类服务业跨国公司的所有权优势主要来源于与母公司(制造业公司)之间的协同效应。例如,跨国石油公司经营轮船运输业,轮船运输企业的竞争优势主要是由于跨国石油企业的全球业务网络带来的。对于纯粹提供服务产品的跨国公司而言,公司的竞争优势取决于其他因素,包括该公司确保其产品质量的能力、范围经济、规模经济与专业化程度、以技术表现的无形资产、学习和处理信息的能力以及获得投入或进入市场的有利机会等。邓宁强调服务质量对于服务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性,他认为,由于服务的性质决定服务质量难以控制,对服务就无法再强调成本优势。第二,在内部化优势方面,邓宁认为,与服务业跨国公司特别相关的优势包括:减少寻找买主及其与之谈判的成本;保证服务产品的质量;保护服务企业的无形资产等。服务的特性决定其在消费过程中买主的不确定性,服务跨国企业通过内部市场的交易,在一定程度上可避免或减少买主不确定性带来的成本。服务质量难以控制,就更需要为服务建立严格、直接的质量标准。通过内部化控制质量标准比外部市场交易更为有效,当内部市场跨越国界时,就成为服务跨国投资。建立国外商业存在的另一个优势是,可加强对无形资产例如商标与版权的保护。信息密集型服务行业,只有企业内部才能够得到更好地保护和利用。第三,在区位优势方面,邓宁认为,与制造业FDI相比,运输成本不是影响服务企业选择出口还是国外生产的一个重要因素,而接近消费者、使服务适应当地的风俗习惯和需要,则是影响服务业跨国公司选址的主要因素。市场的大小与特点以及实际工资水平也会对企业服务的选址有很大影响。影响服务业跨国公司区位选择的因素还应该包括东道国集聚经济因素,东道国政府的激励、控制和管制措施等。不能否认,邓宁的补充是有改进意义的,但折衷理论对于服务业FDI的适用性还是不够突出的。
(二)产品生命周期理论与服务业的“商业存在”
弗农(1966)⑨的产品生命周期理论的要旨是,产品的不同生命阶段所需要密集投入的要素是不同的。在产品生命周期中,最初的密集要素是创新技术和研发能力,之后是资本密集,最后是劳动密集。因此,决定了生产的不同阶段成本和区位的选择。到产品结束了创新垄断阶段直至成熟阶段后,出口产品的边际生产成本加上运输成本甚至加上进口国关税,逐渐接近并超过进口国市场的预期成本,成本竞争开始了,因此,创新国的生产者需要FDI了。而到了产品进入标准化后,创新企业的垄断优势尽除,生产和装配逐渐转移到劳动力要素丰裕的发展中国家,创新国成为这种产品的进口国。生命周期理论能否说明服务业的FDI呢?不能说服务产品就绝对没有生命周期,据此,弗农后来针对服务业的FDI指出过,知识的转移可以代替物品转移,那么制造业的跨国公司理论就可以应用于对服务业跨国公司的解释。弗农的产品生命周期理论要适用于服务业的FDI是有障碍的。可以从两方面来分析,从供给方面看,毕竟大多数服务始终是劳动密集性的,没有制造业产品在生命周期中从技术到资本再到劳动力的密集要素相继轮换的明显过程;从需求方面看,制造业的生产中心在不同生命阶段替换并不影响产品在全球市场的销售,而不可运输的服务随所谓生命阶段的不同期变换生产中心,如何使服务被面对面地消费?岂不是在要求各国需求者跨境消费?很明显,动态的成本谷地可以是制造业轮换的世界生产中心,不能是服务的世界生产中心。服务是要在遍地被消费的,服务生产也只能是遍地的。
究竟如何来认识服务业“商业存在”的动因呢?“走出去”即“商业存在”模式中的生产者动因与“引进来”即“境外消费”模式中的生产者动因是不完全相同的。因为“走出去”是“主动”的出口。服务业“商业存在”即FDI动因问题,不仅要回答“为何要”对外直接投资,更重要的是要回答“为何能”在东道国占有市场并获利。
作为本文理论分析的特色,笔者认为,为了更恰当地说明服务业FDI的动因,有必要进一步区分生产者服务即中间服务与消费者服务即最终服务两类,在生产者服务中再区分为:为母国制造业跨国公司服务与为东道国其他制造业公司服务两种。(见图1)
图1 服务业对外直接投资的不同情况划分
划分情况一与情况二是为了说明内部化理论对服务业FDI的作用。如果内部化理论可以说明制造业企业为了确保中间产品供给安全化与合理化而FDI的话,那么服务企业的FDI可以确保本国甚至本公司的在外制造公司对服务中间需求的安全化与合理化。尤其是发达国家在发展中国家投资的制造业企业,由于东道国技术与人力资本密集的高端服务的短缺,对母国跨国公司提供中间服务的需求更大。中国自20世纪80年代起的服务业外资进入的实践也证明这一点。这就是说,情况一可以用内部化理论说明。从跨国公司发展史看,服务业确实一般是跟随在制造业之后推行其跨国活动的。20世纪70年代之前,制造业跨国投资主要以成本差即利用东道国的资源和廉价劳动力为动因,同时引致了为制造业服务的一系列服务需求。早期的服务业FDI并不主要由服务业跨国公司进行,相当数量的制造业跨国公司在东道国建立附属性服务企业,其目的是为了降低成本和实现服务内部化以及产业垂直一体化。如石油公司自己经营油船队和加油站;计算机企业自己经营数据处理和软件开发;有的制造业跨国公司则把自己的研究、开发、工程、营销、咨询等服务部门扩展成为面向国外、自主经营的盈利单位。在美国,大约有一半在国外的服务企业是由其制造业公司拥有的。20世纪80年代之后,服务业不再单纯尾随制造业之后走向海外,情况一已不是主流,内部化理论也就不能主要地用来说明服务业的“商业存在”。但占当代国际服务贸易大部的生产者服务还是依赖于服务主动靠近被服务的生产者客体。为获取更多的服务消费者,“商业存在”总是最有效的模式。理论上需要解释情况二的动因。
对于情况二,所有权垄断优势理论能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为什么跨国公司能在东道国占有市场,尤其是对于生产者服务。但更能说明情况二尤其是消费者服务的,应该是跨国公司寻找生产的差异产品以获取规模经济效应。我们完全可以援引货物贸易中完全不同于比较优势理论的产业内贸易理论来说明其动因。产生于20世纪60年代的产业内贸易理论,排除了完全竞争与规模报酬不变的假定条件,排除了要素禀赋差从而价格差的动因,用不完全竞争理论分析差异产品生产中的规模经济对贸易的影响,证明了产品的差异性和追求差异产品分工生产的规模经济效应是产业内贸易的供给动因。我们来看一下它对服务业FDI的适用性问题。
服务生产是否存在规模经济,对这个问题是有认识分歧的。原因是服务企业在外建立子公司并不能使原先投资中的物质性固定成本得以更好分摊。由琼斯(R.Jones)等人提出的服务链理论试图说明服务业的规模经济问题。服务链理论说明了跨国工业企业在国外购买服务以使区段分散化生产得以进行从而降低生产成本。但它解释的主要是为什么要在外购买服务(为工业生产的规模经济),而不是为什么能在外投资服务。服务的规模经济可以从品牌效应的市场扩散,边际成本为零的技术、信息以及管理经验在更大范围的重复运用,融资条件随规模的改善,讨价还价能力的提高等方面获得。还有,服务业有明显的“先入者优势”,一旦发生对应市场的进入,资本的利用效率会有与制造业同样的规模经济。
如果说工业制成品的差异性是普遍存在的,一个厂牌或商标就足以构成产品的差异性,至少是水平差异性,那么对于服务,由于其生产的个性化和无法标准化,差异性本来就是服务产品比制造业产品更为明显的特征。差异性分为水平差异与垂直差异,它们分别对应了发达国家对发达国家以及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服务业FDI的产品竞争特点。
从发达国家对同类国家的服务业FDI看,由于有着同样的生产率与同样的要素禀赋,根本不存在服务的价格差,跨国服务投资之所以能够占有市场,对应于既定的需求方面的偏好多样性,成功供给的原因完全可以用关于商品的产业内贸易的新张伯伦垄断竞争模式来说明,即差异性地生产变体服务,而这种变体差异是水平差异。由于没有比较成本优势,就必须有标新立异优势。在市场细分条件下,产品变体差异优势使跨国公司产品取得与当地企业和其他跨国公司不同的独特地位,而变体生产优势就来自于上文所说的海默的寡头垄断的企业优势。发达国家的大服务企业都如此做的话,形成了发达国家之间水平差异的交叉投资。
从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服务业FDI看,一则由于与高生产率的制造业同存于一个经济中,通过部门间要素报酬均等化的市场机制作用,发达国家的服务业有着较高的相对价格⑩,二则众多文献表明(如Summers,1985)(11),服务在两类国家间并无多大的劳动生产率差别。发展中国家的服务价格普遍比发达国家低。可以这样说,一个与高生产率的制造业同存于一个经济中的服务业,由于有着与高生产率的制造业相对应的高相对价格,与一个没有高生产率的制造业与之相伴在同一经济中的服务业相比,是没有比较价格优势的。(12)诚然,发达国家服务业经常有较高的品质,但其不菲的价格决定的“性价比”仍不能在发展中国家市场有较大成本优势。发达国家服务跨国公司不能靠与东道国企业拼成本取胜,就唯有靠提供差异产品立足,而这种差异以垂直差异为主。可以指望发达国家跨国服务企业采取“人无我有、人有我精”的产品战略,以优质产品进入发展中国家的高端服务市场,而不能想象它们会觊觎技术门槛低、行业竞争混乱、品质无保障的低端市场以价格竞争去取胜。统计证明,发达国家以两类高端产品进入发展中国家服务市场,一是传统的劳动密集性的消费服务中品质特别优秀的产品,另一则是为更具现代意义的技术和人力资本密集的生产者服务。从部门角度上看,投资领域往往与当地市场叠加,但从产品品质上细分,是补充当地市场的优质短缺的。这是典型的垂直性差异的部门内贸易。
当前国际服务贸易的主要内容是发达国家间的水平服务贸易,根据对经济合作发展组织(OECD)成员国作的回归分析发现,没有证据表明比较优势决定着它们之间的服务贸易。
理论研究和实践状况告诉我们,产业内贸易理论的关于产品差异和规模经济的理论内核可以大部说明服务业的FDI。产业内贸易理论在解释制造业产业内贸易与服务业FDI时只不过存在如下差异:由于前者是商品流动,所以规模经济可以在一集中的生产点获得,差异产品也在出口国完成生产,而后者是要素流动,所以规模经济在分散的生产点上获得,差异产品也生产于境外各子公司。
注释:
①Mario A.Kakabadse,International Trade in Services:Prospects of Liberalization in 1990s,New York:Groom Itelm,1987.
②Hymer,S.(1976) International Operation of National Firms:A Study of Direct Foreign Investment,MIT Press.
③Kindleberger,C.P.(1969) American Business Abroad,Yale University Press.
④逄增辉:《国际直接投资理论的发展与演变》,载《经济评论》,2004(1).
⑤Caves,R.E.(1971)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The Industrial Economics of Foreign Investment",Economics 38.
⑥P.J.Buckley,M.O.Casson,The Future of the Multinational Enterprise,New York,Holmes and Melers,1976.J.Hennart,"A Transaction Cost Theory of Equity Joint Ventures",Strategic Management Journal,1988,July-August.
⑦J.Dunning,Trade,Location o f Economic Activity and the MNE:A Search for an Eclectic Aprroch,in B.Ohlin (ed.),The International Allocation of Economic Activity,Proceeding of a Nobel Symposium Held at Stockholm,London,Macmillan,1977.
⑧J.Dunning,Transnational Corporations and the Growth of Services:Some Conceptual and the Theoretical Issues.New York:United Nations,c.1989.
⑨R.Vernon,"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and International Trade in the Product Cycle",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1966,Vol.30,May.
⑩(12)李慧中:《为什么发达国家服务价格高于发展中国家?》,载《国际经济评论》,2002(5-6).
(11)R.Summers,Services in the International Economy,In Robert P.Inmann,Managing the Services Economy:Prospects and Problem,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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