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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前,在深圳中国第一家城市商业银行(下称城商行)成立。10年后,我国的城市商业银行,面临四大国有银行的垄断及股份制银行的堵截,加上自身业务经营受到地域限制,并严格实行政府控股,公司治理结构严重滞后,一直在夹缝中谋生。
前不久,中国银监会的一纸公告让绝大多数的城商行雪上加霜。银监会要求在2007年之前,国内大部分城商行的资本充足率要达到8%,否则将要面临退市的危机。就像一个只认识26个字母的孩子一夜之间要让她读懂英文版的《圣经》一样,孩子急哭了,城商行无语了。《中国经济周刊》了解到,到目前为止,全国113家城商行的总体资本充足率仅为1.36%,令人不安的是不良贷款率却升到了11.7%。
如何才能解决这一难题?城商行的出路又在何方?
硬伤“拖累”城商行
中国银监会副主席唐双宁近日表示,对于经营管理不佳,风险状况得不到有效改善的城商行,银监会在加强监管力度的同时,要限制其规模扩张,避免风险的进一步积累;对于高风险的城市商业银行,银监会将会同有关地方政府,督促其加大清收不良资产的力度,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按照监管要求进行必要的重组改造。“对于实在难以救助的高风险银行,要做好市场退出的准备。”唐双宁说。
自1995年第一家城市商业银行成立至今,城市商业银行已经历了10年的发展历程,而城市商业银行起步之初的发展战略,现在回想起来很是耐人寻味—保支付、防挤兑、稳过渡。目前,这一战略已经迅速转变为“规范管理、稳健经营、加快发展”。然而,城商行的底子毕竟太薄了。大发展的动力又更多的来自于加入WTO等外部环境的驱动,因此,当城商行吹响总攻号角时,还牢牢被三条绳索捆着:资本严重不足、单一城市制、巨额不良资产。作为有经营风险的特殊金融企业,具备一定的抗风险能力是商业银行正常开业和顺利运转的前提。而国际上衡量一家商业银行抗风险能力的主要指标就是资本充足率。因此,出于防范风险的考虑,各国金融监管当局均要求,本国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必须达到巴塞尔委员会规定的8%的最低标准。否则,将对其经营活动进行限制。
据悉,到目前为止,全国113家城商行的总体资本充足率仅为1.36%,尚未达到8%的最低标准。而根据银监会颁布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的新规定,城商行的资本充足率将下降2~3个百分点,即下降至4%左右的水平。
“这还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北京大学经管学院金融学副教授刘晋铎告诉《中国经济周刊》,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城商行补充资本金的渠道不外乎留存盈利和增资扩股。目前,尽管银监会已经允许并支持商业银行通过上市和发行次级债券来补充资本金,但在诸多条件的约束下,上市和发行次级债券对于城市商业银行来讲尚不太现实,至少对大多数城市商业银行来说是这样的。
自城商行成立之初,其经营活动就被限制在所在城市。当然,从当时的经济金融环境和防范风险的角度考虑,单一城市制的经营模式是必要的。在成立城商行之前,大多数中心城市都拥有数十家城市信用社,而其中大多数都经营不善,面临不良资产严重、管理混乱、风险失控等问题,处于破产边缘。可以说,城商行是在一个烂摊子的基础上建成的,其成立初期的任务在于防范和化解风险,而非规模和地域扩张。
“但是近几年来,单一城市制经营模式的负面效应日益显现,并成为城商行进一步发展的障碍。”刘晋铎认为。
另外,城商行的资产质量状况也呈现出严重的两极分化的特征。以2004的数据进行分析,最大两家城商行的资产占比为25%,平均不良贷款率仅为5.6%;60家经营状况基本正常的银行资产占比为75%,平均不良贷款率为6.7%;而17家高风险类银行资产占比为11%,平均不良贷款率为43.9%。可见,仍有相当一部分城商行的资产质量极度恶化,处于破产边缘。
利益之争
如果说“硬伤”导致了城商行系统的“造血”不通畅,那么在城商行利益格局中,与地方政府的利益之争则让它们感到了些许的无奈。因为,地方政府一直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城商行的改革必然涉及到地方政府的利益重新调整。
“城商行的发展离不开地方政府的支持,地方政府一般也是当地城商行的最大股东,许多地方城商行的董事长和总经理都来自政府部门,城商行的贷款决策也都与地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一直关注城商行变革的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学者许灵告诉《中国经济周刊》,从地方政府来说,能保留一家属于自己的银行是极为重要的事情,因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在当地的机构没法控制,而为了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甚至是支持地方政府的政绩工程,又确实需要一家城市商业银行为地方服务。
但城商行的改革对地方政府的既得利益形成了挑战。《中国经济周刊》获悉,日前,河南某市商业银行引入战略投资者正陷入僵局之中。这个商业银行为了达到资本充足率的标准,地方政府没有财力进行新的投入,需要引入新的战略投资者。当地几家著名的企业有意入股该银行,但是,地方政府不愿意放弃对该银行的控股权,双方在这个问题上已经争执了相当长的时间,至今没有结果。
“在战略投资者看来,自己拿出的是真金白银,地方政府不能再继续干涉银行的经营,因为过去该行的许多不良贷款都与地方政府的干涉有密切关系。”许灵认为。
据了解,新的战略投资者想把城商行打造成为真正的商业银行,改善银行的治理结构,淡化行政色彩,但这样的方案一直没有结果。而地方政府的想法是,既引进战略投资者带来资金,又继续保持政府对银行的控制。看来,城商行的改革刚刚破题,地方政府和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利益调整,还需要时间来磨合。
改革改什么
现在如果按照按部就班的模式改革,指望在2006年一年的时间里,就想一下子改变城市商业银行的悲惨命运是绝对不可能的,因此必须要采取超常规的经营运作和改革发展。那么改革究竟是改什么?是改规模、改数据、改行长、改工资、改不良资产率?还是改人心、改思想观念、改机制?
在不久前召开的全国城市商业银行工作会议暨城市商业银行发展论坛第六次会议上,银监会副主席唐双宁强调,城市商业银行由于先天不足,目前公司治理、经营管理与资本实力总体来看仍然普遍薄弱,但作为一个整体,城市商业银行已经走过了危机四伏的困难时期, 今后将在监管机构和地方政府的支持下,在深化改革中实现进一步的科学发展。
据了解,城商行的改革出发点是加强业务合作,创建统一品牌,使其在与国有商业银行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竞争中用“一个声音”说话。而时下频频被提及的方案为:重组、联合抑或跨区经营。
许灵认为,所谓的“一个声音”就是统一内控制度建设、统一科技电子化建设、统一业务标准、统一业务凭证、统一信息披露,这样做有利于改善社会信誉度不高的劣势,也有利于行与行之间相互代理,共同拓展业务空间,如解决汇路不通的问题,还可以开展原来因为势单力薄无法承担的业务,如:共同贷款、联合承兑等批发业务。
另外,“横向并购,组建集团”是在城商行改革方案中较有代表性和实践性的思路。以资金为龙头成立“松散型”城商行企业集团。这种城商行联合应该资源共享,资金结算合作,通过资源上的共享和业务上合作将全系统经营活动的分力整合为合力,从而有效地降低经营成本,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不久前,银监会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一篇题为《加强监管,促进城市商业银行的改革与发展》的报告,报告提出:在满足各项监管要求并按照《股份制商业银行风险评级体系(暂行)》达到股份制商业银行中等以上水平的城市商业银行,银监会将会逐步允许其跨区域经营。
业内权威人士分析,城商行的合并重组很可能是其今后上市筹资的前奏。而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中心的调查研究结果表明,外资银行更加关注的是中国的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发展,认为将来在中国本土竞争的压力主要来自这些银行。其中就包含了各地的城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