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社会科学院:“自助”和“婚姻”_成人教育论文

地方社会科学院:“自助”和“婚姻”_成人教育论文

地方社科院所:“自救”与“联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院所论文,地方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无论是从人员编制还是国家投资规模来说,我国的各级地方社科院所都是一个不可忽视的方面。姑不论省以下地方社科院所,仅就省(市、自治区)一级的社科院而言,若每院在编人员平均以200人、 每年国家拨款以300万元计(包括工资、福利、住房等), 全部在编人员就已近6,000人,每年投资约9,000万元。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发展中的国家来说,这个数字并不算小,特别是与我国农村中小学教育的现状作一比较的话,感觉更是如此。

然而,这么大的一支队伍、这样的一笔投资,对于我国的经济与社会发展所起的作用似乎并不理想。近年来,尽管国家大量投入,各地方社科院所还是陷入了危机:一方面,他们的工作乃至存在,都很难取得社会的理解,大多数人(包括许多党政领导干部)不知道它们到底有什么用;另一方面,他们的工作也常常得不到学术界的肯定,因为和高校文科院系、中国社科院以及其它一些专业研究机构的研究成果相比,大多数地方社科院所仍然存在着明显的差距,而且随国家“二一一”工程的实施,这种差距似乎只会越来越大。此外,大多数地方社科院所科研人员的收入与当地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收入相比也偏低,更是大大影响了他们的工作士气。

定位不明

地方社科院所之所以陷于这种困境,首先是因为其定位不明。

除个别省(市)外,我国的地方社科院所,前身大多是原省(市、自治区)委宣传部或省(市、自治区)委党校下属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所(室),“文革”中被解散或归并,到80年代初重新恢复,尔后又升格、扩大为地方社科院所。在过去,各地哲学社科所(市)的任务都很明确,即为地方党委宣传教育部门作助手、当参谋,但是到改所(室)为院(所)后,定位反而不清楚了。它们不再满足于过去哲学社科所(室)的角色,而地方党委、政府也另外建立了自己的参谋、咨询机构(如经济中心、体改所等),各地党校也大大扩充、增设了各种文科教研机构并日益正规化,所以实际上也都毋须借重地方社科院所。地方社科院所尽力效仿中国社科院,但是由于各方面的条件,这种效仿并不很成功。由于科研队伍、科研条件、学术环境等方面的差异,就整体而言,地方社科院所研究的学术水准确实很难与中国社科院同日而语。

例如,华东某省社科院,虽地处人文名邦,但直到今日,连一个硕士点也未申请到(更不用说博士点了)。既不是地方党政领导机关的参谋咨询部门,又不是高水平的专门科研部门,也不是高级社科人才的教育培养部门,地方社科院所到底是什么?谁也说不清。

这种定位不明,不仅使得各地党政领导机构无法对地方社科院所加以重视,而且使得地方社科院所自己也无法把握努力方向。

基础薄弱

地方社科院所陷于困境的第二个主要原因,是其本身基础的薄弱。由于自身基础薄弱,即使将其任务明确定位上述的三种功能之一(参谋、科研或教学),他们恐怕也难以胜任。

众所周知,80年代初各地恢复并升格社科院所的举措,并未经过周密论证就仓促上马,以至造成其“先天不足”。以某省社科院为例,“文革”前是省委宣传部下属的哲学社科所,“文革”中变为省委党校的一个教研室,“文革”结束后恢复并升格,到了今日,该院人员已增加十来倍,达到一百数十人之众,而且“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文、史、哲、经、法、社会学乃至“世界经济”等研究所都建立了(尽管实际上有些研究所,人员不过三、五位而已)。该院的科研人员,基本由以下几部分人组成:首先是原党校的教员,其次是“文革”结束后恢复社科所时招收的一批复转军人(经党校培训)和从社会上招考的一批人员(以中学教员为主);到80年代中期以后,又陆续进了一些本科生和硕士生。当然,在各类人员中,均不乏优秀人才,但是就其整体而言,与该院所在地主要大学的文科相比,科研人员素质当然有明显差距,因此该地主要大学文科有关科系先后设立了诸多硕士、博士点,但该院却连一个硕士点也未能批下。至于研究条件,当然就更难与大学相比了。

例如,在该院的图书馆里,甚至连许多文科基本图书都无法备齐,遑论其他。在这种情况下,该院科研人员要做出高水平的研究,难度自然比大学中的同行要大得多。这使得该院研究水平的提高更加困难。

由于定位不明,加上自身基础薄弱,地方社科院所陷入困境,是不可避免的。那么,应当如何摆脱这种困境呢?

“生产自救”

许多地方社科院所已做了不少尝试,例如出租场地和办公室、兴办各种经济实体、单独或与当地大学合作办各种收费培训班等。许多科研人员更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从“在职下海”(明下海、暗下海或半明半暗下海)到去有关部门兼职、承揽科研项目、代课等等,不一而足。

但是,这些办法有的虽可收一时之效,但难以持久;有的风险较大,难保必赚不赔;有的则名不正言不顺,颇招物议。更主要的是,这些办法都与地方社科院所科研人员的本职工作关系不大,或者完全无关。如果大多数科研人员都去从事这些工作以“生产自救”,那么国家花那么多钱兴办地方社科院所还有什么意义呢?但是如果保持现状,那么地方社科院所自身的素质将继续恶化。特别是这种“人人为自己,上帝为大家”、“能人下海去赚钱,专心治学将挨饿”放任自流,将使得那些不愿旁鹜、埋头做研究的科研人员处于最不利的地位,从而吓走那些愿意献身学术的年轻科研人员,扼杀地方社科院所未来发展的一线希望。因此,目前这些办法,应当说都只是治标之法,而非治本之举。治本之举,应当是建立一种制度化的脱贫机制,让每个科研人员都能将其专业与收入合理地结合起来,不用改行,也能保证温饱小康。

那么,在目前的情况下,有没有这么一种可能呢?

“联姻”战略

首先要对地方社科院所作新的、明确的定位,我们才能够讨论这种可能。这个新的定位就是:除了少数实力强大、科研成果斐然的地方社科院(如上海社科院等)继续走专业研究的道路外,其他大多数地方社科院所则应转向,走与成人教育“联姻”的道路,各地可将本地社科院所纳入成人教育机构,使之成为成人教育的核心师资力量。

我们知道,随着一个国家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成人教育将变得越来越重要。成人教育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人文—社会科学所占的比重特别大,主要科目为文、史、哲、经、法、社会学、民族、宗教、教育等学科,实际上也就是地方社科院所的基本学科。近年来,国家为了发展成人教育,投入巨资,兴办了电大、函大等机构,并举办了自学成材考试。这些机构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是也存在若干问题。其中最重要的,是自身师资力量不足,特别是缺乏能够进行专题研究的教师,从而使得师资水平提不高,影响教学效果。为了克服这一缺点,往往只好求助于各地高校,聘请高校教师兼职。但是成人教育与高等教育在各个方面都有自己的特点,长期、全面的借重高校师资,势必淡化成人教育的特色,使得成人教育“高校化”。同时,每年在高校聘请的兼职教师都是“临时工”,而教师队伍不稳定,也不利于成人教育的效果。此外,每年外聘兼职教师,也要相当大的一笔费用。所以,国家兴办的成人教育,显然成就很大,但是可改进之处仍不少,或者说,可挖潜力仍然很大。鉴于以上情况,把地方社科院所与成人教育机构两者结合起来,将是一个解决上述问题的最合理办法。

首先,地方社科院所虽然科研基础相对薄弱,但是仍然有一定实力。过去因种种内外原因,得不到充分发挥,造成巨大浪费。若是用于成人教育,使得大家都有事可做,将调动数千人的积极性。由于成人教育的对象比较复杂,用高校教学的方法往往收效不佳。地方社科院所科研人员一般来自各行各业,社会经验比“从校门到校门”的高校教师要丰富得多,让他们来教同样也有丰富社会经验的成人,效果自然比高校教师要好。而且,由于地方社科院所科研人员原有的研究工作大多具有地方性,所以他们可以结合自己的研究成果进行教学,从而满足那些具有较多实践经验和较高思考能力的学员的要求。同时,“教学相长”,地方社科院所的科研人员从事成人教育,也可以通过教学促进自己的研究,因为社会科学研究本来就是应当面向社会实践、面向人民大众的。这样,不要国家多增加一分钱的投资,国家成人教育就可以得到一支庞大的合适的师资队伍,岂非一大好事?

其次,从资源使用角度来看,目前成人教育机构与地方社科院所的发展,都受到国家财力不足的制约。而它们彼此之间风马牛不相及,却又进一步加剧了有限的资源在使用方面的不合理性。例如,大多数省社科院以及省电大、函大由于过去家底薄,没有多少图书积累。每年的购书费用,一般只有一、二十万元甚至更少。在图书价格飞涨的今日,这点钱本来已经少得可怜,但是这些机构的图书馆还不得不将大部分钱用来购置大体相同的通用图书,所余用于购置研究所需的专业书籍的费用,更是微乎其微。有限的一点购书经费,运用又不十分合理,从而造成很大的浪费。如果几家合而为一,仅从图书购置方面来看,就将造成很可观的规模效益,从而大大提高图书的专业化程度,从而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在后勤、服务等方面的“资源共享”,也将起到同样的效应。

再次,从增加科研人员收入方面来说,从事成人教育也是一种稳定、制度化因而合理合法的增收之途。过去电大、函大聘请兼职教师的费用,可以转为自己的专职教师的课时费,使得那些“老实巴交”、没有“门道”到外面“捞钱”的科研人员获得正当的收入,从而保障他们的生活。这样,不要国家多花一分钱,却改善了一大批科研人员的生活,应当说是为知识分子办了一件实事。如果不愁衣食,图书馆有书可读,平时教书又能接触许多社会实际,那么地方社科院所的科研水平又何愁得不到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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