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流通存在的客观基础,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客观论文,基础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流通的含义辨析
对流通的客观基础的理解,是与对流通含义的理解联系在一起的。流通是指什么?概括我国经济理论界多年来对流通问题的研究,对于流通概念的认识大致有三种看法:第一种看法认为,所谓流通,也就是商品流通,或者说是以货币为媒介的商品交换,无数次的商品交换构成了流通过程。流通是商品经济所特有的范畴。〔1〕这种看法实际上已经表明流通的客观基础是商品经济。流通是商品经济的一个特定范畴。商品经济消失了,流通也就不复存在。所以流通与商品流通是同一概念。第二种看法认为,流通的存在并不仅仅与商品经济相关联,而是与社会分工和社会化大生产联系在一起的。商品流通只是流通的一种特殊形式,流通的特殊形式背后还存在着流通一般,即流通是社会再生产当中的一个经济过程,它与生产过程是相对立或相并立的两个过程。整个社会再生产分成两个阶段,一个是生产阶段,一个是流通阶段,两个阶段加在一起,就是整个社会的再生产运动,也就是通常说的,社会再生产是生产过程与流通过程的统一。至于这种流通的基础,则不一定是商品经济,而是植根于社会化大生产和社会分工的性质中的。〔2〕第三种看法则认为,流通是指资金的流通。因为马克思在《资本论》里讲过的流通过程,就是资本的循环和周转。社会主义条件下叫做资金运动,它是既包括流通过程,也包括生产过程在内的大的流通。〔3〕
为了区别上述含义,在通常的提法中,往往把第一种含义的流通称为狭义的流通,把第三种含义的流通称为广义的流通。至于第二种含义的流通,由于相对于广义的流通来说,范围也相应狭小,为了讨论的方便,这里也将其归入狭义的流通之中。至于近来有人对广义和狭义的流通所作的新的解释,如认为狭义的流通是指商品流通,广义的流通则包括商品流通、劳务流通、货币流通、信息流通等,实际上是上述第三种观点的具体化,并不是独树一帜的第四种观点。
实际上,在对流通的不同定义中,我们已经可以依稀地看出某种定义对流通客观基础认识的轮廓。如第一和第三两种看法,尽管他们在认识流通范围上,或者说对流通的界定上有差异,但从实际内容看,它们都是以商品经济为基础的。第一种含义在它的表述中就清楚了,第三种含义虽然要稍微分析一下,然而,无论是资本主义的资本流通和社会主义的资金流通,很难设想是可以脱离商品经济这个基础的。这样,广义的流通要建立在商品经济基础上的结论也就出来了。比较值得讨论的倒是第二种观点。从这种观点的本身表述中,是很难看出它对流通客观基础的认定的。人们既可以认为它是商品经济,也可以认为不是商品经济,而是在于社会化大生产中的社会分工的性质。从这种情况来看,第二种流通含义所代表的观点应该是我们研究流通客观基础的视野中重点注意的对象。
至于多年来关于流通狭义和广义的争论,在流通客观基础问题的讨论中,倒不是一个困难。确实,马克思在其著作中是从双重意义上使用流通一词的,而且这二种意义的使用又是联系在一起的。这种概念上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双重使用,是服从其著作的研究对象和目的的。我们现在研究社会主义流通问题,主要是探讨作为与生产过程相区别的流通过程的性质、特点、机制和规律性,虽然在必要的范围内也会涉及到生产过程,但研究的重点不能不主要放在流通过程。这是其一。我们在这里又是具体探讨流通的客观基础问题,而广义的流通概念已经明确了它的客观基础,把它舍去,并不会太大地妨碍我们对这个问题的讨论。这是其二。因为这二点,我们就可以把广义的流通暂时地放在一边,而在狭义的范围内考察流通,也就是马克思称之为“真正的流通”的含义,揭示或明确它的客观基础。
就狭义的范围来说,上述第一和第二种流通含义的表述,各有其理论依据,都在不同的层次和角度上反映了流通的特定内容,其基本点是正确的。问题在于,我们应在什么样的基础上使用这一经济范畴。这里,我们可以重温一下马克思的流通理论。
马克思在分析流通与交换的关系时曾概括地指出:“流通本身只是交换的一定要素,或者也是从总体上看的交换”。〔4〕这句话是理解马克思流通概念的重要关键。前半句话,马克思正确区分了交换与流通的区别,认为流通并不完全等同于交换,而只是交换的部分内容,或是他所称的“一定要素”。把马克思关于交换与流通的关系一系列论述加以概括,我们可以把流通在交换体系发展过程中所处的位置图示如下:
图1 流通在交换体系中的位置
因此,流通是特指商品流通,即以货币为媒介的商品交换,它本身又包括有简单商品流通和发达商品流通两种形式。
至于“从总体上看的交换”这后半句话,它是指流通是一个过程,是一个包含多次商品交换行为的运动过程。因为在以货币为媒介的交换中,产品从生产者手中转到消费者手中,与直接的物物交换一次完成不同,往往需要经过多次的交换行为。这样,媒介生产和消费的交换就成为包含多次交换行为的一个过程,形成了一个“流”。这就是商品流通过程。因此,马克思所说的“从总体上看的交换”,并不是指流通涵盖了交换的全部内容,而是指流通与交换具有不同的运动特点,流通是包含了多次交换行为的整体运动过程。
还应该看到,商品流通与其它交换形式在物质产品交换内容相同的基础上,还存在交换机制上的重大区别。这个区别主要体现在,商品流通过程由于同时伴随着货币流通而出现流通过程特定的“网状结构”和商品所有权的转移与等价交换的实现这二个方面。商品流通过程中的“网状结构”可以图示如下:
图2 商品流通中的网状结构
这种“网状结构”的出现,是商品流通的独特现象和重要标志。其它交换形式由于没有伴随货币流通,因而并不存在这种结构。至于商品所有权的转移和等价交换的实现这方面的内容,也只有在商品经济范围内才有真正实质性的意义。
因此,马克思在对流通的一系列论述中不但明确了流通的含义,而且还揭示了流通存在的客观基础是商品经济,规定了要在商品经济——这个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必经阶段的基础上来使用流通的概念。
当然,随着几百年来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流通的经济内容也有了新的扩充,如在商品流通、货币流通的基础上还出现劳务流通、信息流通等。为了进一步反映现代市场经济中流通的经济内容,在流通基本定义的基础上还有必要引入商流和物流这一概念。
在现代流通经济学中,商流是指商品通过买卖交易流动而发生的价值形态的变化和所有权的转移及其派生的一系列组织行为过程;物流则是指商品流通过程中,商品实体在空间上的位置移动和一定时间内的储存及其派生的商品加工、包装、保管等活动过程。商流的必要性在于由于商品所有者不同所引起的生产和消费的分离;物流的必要性则在于生产与消费由于空间和时间差异所引起的分离。按照这一对概念来归纳上述流通的基本内容,则流通的物质产品交换即使用价值的新陈代谢过程属于物流。因为,物质交换或使用价值的新陈代谢的总过程具体就表现为物质产品实体的流通。流通中伴随着物流的商品所有权的不断转移以及这种交换得以进行的主要机制——等价交换形式,由于属于商品经济所特有的内容,可以纳入商流。至于以货币为媒介所形成的流通网状结构,由于它的形成条件主要在于货币成为交换的媒介,而货币又属于商品交换的范畴,货币与商品交换,也是表现一种商品所有权的转移过程,所以也可以归入商流之中。这样,流通的基本内容就包括物流和商流这二个方面。在现实的流通过程中,这二个方面是互相联系、互相制约的。商流是物流运动的前提,物流是商流实现的保证。它们紧密联系在一起,共同构成了现代市场经济中流通特定的基本经济内容。
综合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流通的客观基础是商品经济。而这个客观基础又从根本上规定了流通的含义:流通即商品流通,在现代市场经济中,流通是包含商流和物流二方面内容的、商品从生产领域到消费领域的运动过程。
二、孙冶方流通理论的创新与局限
马克思关于流通的论述运用到社会主义社会,结合社会主义几十年的实践来研究社会主义流通问题,社会主义流通是商品流通这个命题的成立应该是毫无疑问的。然而,如同历史的发展是在曲折中前进一样,社会主义流通理论也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发展道路,在长达几十年的时间里,众多学者为社会主义流通理论的发展进行了艰苦的探索,作出了许多贡献。其中最值得一提的,是我国著名经济学家孙冶方先生的社会主义流通理论。
孙冶方社会主义流通理论的最大贡献之处,就在于他在特殊的历史条件下,用其独特的方法,提出了社会主义经济中存在流通过程的观点,指出了研究社会主义流通过程的重要性,批判了在传统政治经济学中盛行的“无流通论”,从而为社会主义流通理论的发展起了披荆斩棘的开拓作用。然而就他理论的整体来说,我认为,他的流通理论存在的最主要局限之处,在于他用“必须把流通与商品脱钩,离开商品找寻交换和流通的必要性”〔5〕的方法来肯定和论证社会主义流通存在的客观必然性,也就是说,离开商品经济这个流通赖以存在的客观基础来论述社会主义流通,从而在许多方面不能适应今天社会主义经济实践发展的需要。
综观孙冶方社会主义流通理论,所谓“流通一般”概念是它全部体系的逻辑起点。什么是“流通一般”?孙冶方认为,它与生产一般一样,是一个抽象。它的具体表述是这样的:“有社会分工,就会有交换;有社会化大生产,就会有流通过程,这是流通一般”。〔6〕这个流通一般的概念,实际上认为流通的客观基础是社会化大生产。对于这段话,我认为是值得进一步商讨的。
孙冶方同志认为,社会分工同企业内部的分工有重大差别:“一个独立核算企业内部的技术分工,是通过不同劳动者相互交换活劳动而共同完成同一产品,他们之间的联系或协作并不需要通过生产品的交换来实现。社会分工发生在各个独立核算企业之间,它们之间的联系或协作是通过生产品的交换实现的,而所谓流通也就是从总体上看的交换。随着生产的发展,社会分工越来越细,企业间通过产品交换进行协作也就愈频繁、愈密切。”〔7〕
正是基于以上的分析,孙冶方同志提出了重要的论断:“流通是社会产品从生产领域进入消费(包括生产消费和个人生活消费)领域所经过的全部过程。由不断进行着的亿万次交换所构成的流通,是社会化大生产的一个客观经济过程。有社会分工,就会有交换;有社会化大生产,就会有流通过程。这是流通一般。”
我们看到,孙冶方在论证流通一般的过程中,使用了“社会分工→交换→流通”这样一个序列。在这一序列的前半部分,孙冶方同志论据主要是:社会分工同企业内的技术分工有重大差别。在这序列的后半部分的论据是,流通就是从总体上看的交换,既然前半部分的结果证明了交换存在的永恒性,那么,通过这一转折,流通作为一个永恒的概念(即相当于“流通一般”)的存在,也就不言而喻了。
从上述序列的前一部分的根据来看,社会分工的存在决定了交换的存在。活劳动交换与产品交换是不同的。这一点是正确的,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此作了许多论述,我们在(图1)中也有明确的表示。
问题主要在后半部分。孙冶方同志认为,有产品交换存在就有流通存在。按他的意思,实际上是要把我们在(图1)中表示的流通位置向前扩展,使流通直接等同于劳动产品交换。
如果按照孙冶方的流通定义,流通的基本经济内容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呢?
首先,就流通与交换的关系看,流通仍从属于交换,但范围已经大大扩大,不仅包括了商品交换中的直接的物物交换,还包括了与商品交换相对立的产品交换,从而与劳动(活动)交换相并列,使流通与交换的区别仅仅在于前者没有包括活劳动交换。
其次,这种流通的质的规定性发生了变化。依照我们前面讲过的流通的基本内容来看,在这种流通中,第一,使用价值的新陈代谢依然存在,生产者还是可以交换到同他生产消费和生活消费相适应的使用价值;第二,这种流通既然包括了产品交换这一内容,突破了商品交换的框架,那么,就可以出现不以货币为媒介物的交换,自然也不会出现和形成各种商品交换形式及其相互交错的“锁链”——流通的网状结构;第三,这种流通既然是一个永恒的而不是历史的概念,那么所谓的商品等价交换和所有权的转移也就不存在。由于价值是商品经济的范畴,到了商品经济消失的时候,价值也就不再存在。社会劳动的分配也就不再通过价值这种形式曲折、迂回的计算,而是直接用劳动时间计量,在这种情况下的交换,也就不再包含价值的等价补偿和所有权的转移这一在商品经济条件下交换的特定内容。总之,按照孙冶方的流通概念,流通的经济内容中只剩下物流的内容,商流的内容已不复存在了。显然,这是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流通的论述不相吻合。这种流通已并不是马克思所论述的那种原来意义上的“真正的流通”。
当然,作为一个理论体系,孙冶方是在他的“产品价值论”的基础上建立他的流通理论的。为此,他提出了产品二重性的概念。他认为,由生产产品的劳动二重性所决定,产品不仅具有使用价值,也具有价值。而这种价值就是恩格斯所说的“费用与效用的关系”。这种价值关系是任何社会化大生产基于经济核算的需要而都须存在的。既然产品有二重性,那么产品交换所引起的流通过程,也就并不仅仅是产品使用价值的新陈代谢这一个内容,而且还包括了产品价值的补偿,即等价交换的内容。“只要社会化大生产在持续进行,那么流通过程中亿万次交换活动的这两个实质性的经济内容就会客观存在。”〔8〕
撇开他的产品价值的观点是否成立不论(这一点在我国经济学界尚有争议),〔9〕我认为, 既然他这里所说的等价交换即价值补偿的实质内容与通常所说的商品经济下的等价交换的内容是大相径庭的,那么,他的流通理论中所说的流通的二个实质性内容,也并不等同于经典作家所论述的流通的基本经济内容。或者说,是表面上或形式上相同,而实质上不相同。这里最主要的差异在于:商品流通的一些根本特征,如商品的交换价值、以货币为媒介物所造成的流通网状结构、由商品交换的多次进行而构成的流通过程、商品所有权转移等一系列内容,在他的流通概念中都不再存在了。存在这个也不奇怪,因为他的流通理论是以产品经济为基础的(具体表现为从产品的二重性出发,而不是从商品的二重性出发)。在这个基础上构造的理论体系,自然也就不再或不再主要包括商品流通的内容。
实际上,流通是从属于商品经济的范畴,流通一般也只能从这个意义上使用,从而在商品流通一般的基础上区分简单商品流通、发达商品流通以及资本主义商品流通、社会主义商品流通等特殊。而作为与社会生产一般相对应的社会再生产环节之一,是交换一般,从中再区分产品交换与商品交换等特殊。交换一般才是永恒的概念,而流通则是交换中的一种特殊形式,它是与商品经济共存亡的。
指出孙冶方流通概念中的内容与经典作家论述的流通内容不相符合,倒不是问题的主要方面。因为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的本质就是要创造和发展。我们完全可以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前进,建立和创造新的流通理论,用以指导社会主义的实践。问题主要在于,撇开了商品经济谈流通,容易抹杀流通本身所包含的丰富经济内容,使人们的注意力集中到所谓“产品流通”上面,放松或者忽略对社会主义商品流通本身的特点、性质、运行机制和规律体系等的探讨。这样,既不能真正地从根子上破除“无流通论”,也不能较完善地形成对社会主义经济实践起指导作用的流通理论。这就与孙冶方提出这一理论的初衷不相符了。所以,孙冶方流通理论在展现他的一些具有较高水平的理论成果和整个体系的同时,还带有某些局限性。这个局限性,与其说是表现在他的某些观点还有不周全之处,毋宁说是表现在他的与商品经济脱钩来研究流通的方法论。
三、关键在于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认识
从社会主义的实践和经济理论发展的历史来看,社会主义流通理论要取得突破性的进展,关键在于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正确认识。
首先,如果肯定了社会主义存在商品经济,那么,我们对社会主义流通存在的客观必然性的分析,就完全不必象孙冶方那样另辟蹊径,而只要从生产商品的劳动二重性出发论证就行了。社会主义既然是商品经济,那么作为这种经济的交换,也就是商品交换,这种交换的总体,也就构成了流通。这种流通带有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特征,又包含着流通的一般经济内容。即使在全民所有制企业之间生产资料交换的性质这个在过去被认为比较疑难的问题上,我们也不必绕开商品经济另找出路。只要我们真正说清楚了生产资料具有商品的属性,全民所有制企业在商品经济中还是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那么,生产资料的流通也是商品流通,全民所有制企业之间也存在流通的结论也就自然成立了。
其次,从破除“自然经济”的“无流通论”来说,众所周知,与自然经济相对立的正是商品经济,破除“无流通论”的有力武器,不是别的,而是商品经济和商品流通。“自然经济论”、“无市场论”、“无流通论”之所以能够长期存在,究其原因,并不是因为把流通归结为商品流通,而是因为在理论上否认或忽视社会主义的商品经济性质。“人们之所以否认社会主义经济中存在流通过程,这是否认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合乎逻辑的结论。可以说,人们对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承认到什么程度,就是对社会主义经济中的流通过程承认到什么程度。比如,当人们只承认消费资料是商品的时候,自然也只承认社会主义经济中只存在消费资料的流通过程。当人们认为,生产资料不是商品,不作为商品进行交换,而是用调拨、配给的办法来代替交换的时候,人们也不谈生产资料的流通。同样,当人们认为,商品交换只存在于不同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经济之间,在全民所有制内部不存在商品交换的时候,也就认为这里不存在流通过程”。〔10〕所以,消除自然经济观的唯一途径是树立商品经济观,只要阐明了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仍然存在着商品经济的客观基础,发展商品经济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不可逾越的阶段,那么必须大力发展社会主义的商品交换和商品流通也顺理成章,不讲自明了。那种认为社会主义经济中不存在流通过程的“无流通论”也就不攻自破了。
由此我们联想到社会主义流通理论的发展过程。从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与市场流通理论发展的历史来看,我们会发现一个很有意义的现象。这就是,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的命运决定了社会主义市场流通理论的命运。两者是“患难兄弟”,同命运、共患难,须臾不可分离。例如,当人们在理论上否认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存在的时候,即形成社会主义“无市场论”“无流通论”,就会在实践中导致把全国看成一个大工厂,用实物调拨来取代商品交换和商品流通。同样,当人们通过实践的经验教训,从理论上认识到社会主义时期还必须保留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发挥市场流通的作用,以利用其对社会主义的积极作用的时候,就会在流通理论上强调用商品交换的原则来处理工业与农业的关系,处理全民所有制与其它所有制之间的关系,注意研究社会主义商品流通的规律性和特点。同时,当人们在理论上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认识还留有“尾巴”,把市场当作与社会主义不相容的异己物来利用,只是承认城乡之间和不同所有制之间存在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而否认在全民所有制内部存在商品关系,而仅仅在于保留商品的“外壳”的时候,就会在流通理论中,长期不承认生产资料是商品,而只讲分配调拨。可把这种理论概括为“半流通论”。总的向承认社会主义是商品经济、社会主义流通是商品流通的方向进展,但又几经曲折、步履维艰。这就是我国在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几十年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情况的概括。同样,如果人们在商品经济的认识上更进一步,认识到“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可逾越的阶段,是实现我国经济现代化的必要条件”,〔11〕就必须合乎逻辑地承认社会主义流通是商品流通,就必须发展社会主义市场,重视和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就必须承认企业作为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的地位,扩大它的自主权,就必须对以用集中指令性计划控制社会生产和交换,排斥商品生产和交换为特征的社会主义传统计划经济体制进行改革。
这种商品经济理论与市场流通理论发展史上同命运的现象,一方面说明了流通即商品流通,它本身就是商品经济的内容,我们不能脱离商品经济来孤立地讲流通,否则,就会迷途;另一方面也说明了社会主义流通理论的进展,有赖于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的进展。只有真正地肯定了商品经济在社会主义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全面揭示了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基本特征、运行机制和规律体系,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社会主义流通的理论进展才能真正达到新的高度。总之,商品经济是社会主义流通存在的根本,社会主义流通理论研究首先要抓住这个“根本”。
具有重大意义的党的十四大和十四届三中全会,把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提到发挥市场机制基础性作用的市场经济的高度来认识,明确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是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个理论上的重大突破,为社会主义流通理论的发展开拓了广阔的天地。如果说,过去由于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这道“闸门”未开,孙冶方先生不得不设法另辟道路来研究社会主义流通理论的话,那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一重大的理论建树,就启动和敞开了过去紧闭或时闭时开的“闸门”,对社会主义流通问题的研究,完全可以破门而入,深入到市场内部来探讨社会主义流通的运行机制、特点和规律性。假如孙冶方先生活在现在,肯定也会回到商品经济的基础上来发展他的流通理论的。近三年来的流通理论研究,也正是朝这个方向发展的。实际上,社会主义经济过程中有无流通的问题,随着对社会主义经济是商品经济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观点的确立和日益深入的认识,已经澄清和解决了。这也就进一步告诉我们,社会主义流通的客观经济基础是商品经济,正如我们在实践上不可能脱离商品经济来发展社会主义流通一样,在理论上也不可能脱离商品经济这个基础来研究和构筑社会主义流通理论。
注释:
〔1〕参见许涤新主编:《政治经济学辞典》上册, 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96页。
〔2〕参见孙冶方:《流通概论》,载《孙冶方社会主义流通理论》,中国展望出版社1984年版,第84页。
〔3〕参见王绍飞:《从〈资本论〉第二卷的内容看流通过程的研究对象》,载《社会主义流通理论探索》,中国展望出版社1985年版,第205页。
〔4〕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第208页。
〔5〕〔7〕〔8〕孙冶方:《社会主义经济中的若干理论问题(续集·增订本)》,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186、182、187页。
〔6〕孙冶方:《流通概论》,《财贸经济》1981年第1期。
〔9〕例如徐雪寒、昌天启认为:“费用与效用的关系, 在社会主义存在利益矛盾的情况下,必然表现为交换价值。”刘诗白认为:“应该说,按照马克思的论述,劳动生产物之所以称之为产品而不是称之为商品,在于它只是一个使用价值,而没有价值,即只是有一重性。而产品交换的区别于商品流通,也在于这只是使用价值的换手,而不包含价值形式的变化”。参见《社会主义流通理论探索》一书,第132、136页。
〔10〕董辅礽:《孙冶方社会主义流通理论的意义》,载《财贸经济》1984年第4期。
〔11〕《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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