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早期跨越与重工业优先发展的战略选择_重工业论文

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早期跨越与重工业优先发展的战略选择_重工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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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的最高理想是实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因此,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还要继续进行社会主义革命,是必然的,肯定的,也是从来没有隐讳过的。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夕和建立之初,中国共产党的主要领导人也多次表示,在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之后,不可能马上进行社会主义革命,而要先经过新民主主义的过渡阶段,这个过渡阶段是“一个相当长的时期”[1],“也许全国胜利后还要十五年”[2],“少则十年、多则十五年”[2](p.209)。可是,建国后刚过3年,毛泽东就提出从现在起就要用10年到15年时间,基本上完成到社会主义的过渡,而且,从正式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到完成“三大改造”,实际只用了3年时间。究竟出现了什么新的情况,会使中国共产党的决策发生如此大的变化呢?

对于这个问题,学术界曾经有过很长时间的讨论,也有过各种各样的分析。有的认为,这是由于建国后资本家的“五毒”行为激化了工人阶级同资产阶级的矛盾,使新民主主义经济中两条道路的斗争被突出;有的认为,这是由于西方帝国主义采取敌视新中国的政策,迫使中国共产党决定按照苏联模式进行建设;有的认为,这是由于建国初期经济恢复取得了超出预期的成绩,国营工商业的比重超过了私营工商业,使新中国具备了提前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客观条件。这些观点无疑都是合乎实际的,都有一定道理。但笔者认为,仅仅这些分析,还不足以说明这个变化的根本原因。

究竟是什么原因从根本上促使中国共产党作出了向社会主义提前过渡的决定的呢?笔者在2002年写的《中国工业化与中国共产党》[3]一文中曾提出,这首先是因为要适应优先发展重工业的需要。本文循着这一思路,再把中国共产党决策层考虑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时间与选择中国工业化发展的战略这两个问题联系起来,进行一些具体考察,以便对提前过渡的原因作进一步的分析。

人们只要稍微留心就会发现,中国共产党的决策者们凡是在论述中国革命的发展战略时,总是与论述中国经济尤其是工业经济的发展状况联系在一起的。例如,毛泽东在1940年的《新民主主义论》中,讲到中国革命必须两步走,第一步先建立新民主主义共和国,并不禁止“不能操纵国民生计”的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时指出:“这是因为中国经济还十分落后的缘故。”[4]他在1945年中共七大的报告中,讲到如果没有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合作社经济的发展,要建立社会主义社会只是空想时指出:“在新民主主义的政治条件获得之后,中国人民及其政府必须采取切实的步骤,在若干年内逐步地建立重工业和轻工业,使中国由农业国变为工业国。”[5]在七大结论中,讲到中国要提倡新民主主义的资本主义时指出:因为这种资本主义“在中国及欧洲、南美的一些农业国家中还有用”。[6]在1948年9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当刘少奇和毛泽东讲“过早地采取社会主义政策是要不得的”,“到底何时开始全线进攻?也许全国胜利后还要十五年”时,也是首先分析了当时的工业状况,分别指出:“工业生产是在全国胜利后,顶多占国民经济的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二十”;“连资本主义工业在内,整个近代机器工业的生产量顶多占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二十”。[2](pp.7、1)在1949年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讲得更清楚。他说:中国的工业和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大约是现代性的工业占10%左右,农业和手工业占90%左右,这“是在中国革命的时期内和在革命胜利以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一切问题的基本出发点”。“由于中国经济现在还处在落后状态,在革命胜利以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还需要尽可能地利用城乡私人资本主义的积极性,以利于国民经济的向前发展。”[1](pp.1430、1431)刘少奇在1949年6月写的一份党内报告提纲中也说:“只有在经过长期积累资金、建设国家工业的过程之后,在各方面有了准备之后,才能向城市资产阶级举行第一个社会主义的进攻,把私人大企业及一部分中等企业收归国家经营。”[3](p.148)

上述情况说明,中国共产党决策层之所以决定在革命胜利后实行一段新民主主义政策,然后再向社会主义过渡,主要原因是考虑中国当时的经济尤其是现代工业太落后,因此需要利用私人资本主义发展工业,等到工业有了一个较大的发展之后,再来消灭资本主义,实行社会主义。当时,他们虽然没有具体地设想将来采取什么样的工业化战略,也没有明确地把上述考虑概括为中国工业化的发展道路,但实际上已经向世人勾勒出了这条道路的轮廓。

那时,在中国共产党人面前摆着三条工业化的道路:一条是欧、美等老牌资本主义国家的道路,先通过对内剥夺农民、对外掠夺殖民地半殖民地,然后投资轻工业,待进一步积累资金后,再来发展重工业;另一条是德、日等后起资本主义国家的道路,用国家的力量,对外加紧进行争夺殖民地、半殖民地的战争,对内加大税收,较快积累充足资金,用以优先发展重工业;再一条是社会主义苏联的道路,通过国内已有一定基础的工业,加上国家的统一计划,对内实行高积累、高投入,以保证优先发展重工业。这三条路,对于中国来说,前两条不可能走也不应当走;后一条在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前后考虑建立联合政府和1947年以后考虑建立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时,都不具备走的条件。因此,笔者认为,当中国共产党的决策者们反复表示,在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要利用私人资本主义发展工业,等到中国由农业国变为工业国后再进行社会主义革命时,实际上是在说,中国打算走第四条道路,也就是新民主主义的道路来实现工业化,即通过没收官僚资本和自力更生,巩固和壮大国有工业基础和技术力量,在国有经济的主导下,重点发展私人资本主义工业(其中主要是轻工业),以此积累资金,扩充装备和技术队伍,然后着重发展重工业。

诚然,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定的《共同纲领》在第四章“经济政策”的第35条“关于工业”中,也曾说过“应以有计划有步骤地恢复和发展重工业为重点”[7]。但笔者认为,这并不等于当时已经把优先发展重工业当成了中国工业化建设的方针。因为,第一,正如毛泽东所言,“《共同纲领》只说现阶段的任务”[8],而当时“现阶段的任务”主要是恢复经济。因此,这里所说的以“恢复和发展重工业为重点”,只是就恢复工业而言的,并非指国家工业化建设的方针。第二,建国之初刘少奇在谈到中国工业化道路问题时,不仅重申要发展一段新民主主义经济,而且逐步明晰了先着重发展农业和轻工业、等积累到足够资金后再重点发展重工业的思路。例如,他在1950年的一份手稿中写道:中国工业化的过程,大体要循着这样的道路前进:首先,恢复经济,使不能独立生产的工厂尽可能独立地生产;其次,要以主要力量发展农业和轻工业,同时建立必要的国防工业;再其次,以更大的力量建立重工业基础,并发展重工业;最后,以重工业为基础,大大发展轻工业和使农业生产机械化。他解释:“只有农业的发展,才能供给工业以足够的原料和粮食,并为工业的发展扩大市场。只有轻工业的发展,才能供给农民需要的大量工业品,交换农民生产的原料和粮食,并积累继续发展工业的资金。”“使中国工业化,是需要巨大的资金的,而没有资金,没有数百亿银元的资金投资于工业,特别是重工业,那就不要想加快我们的工业化”。[2](pp.173、174)1951年5月,他又在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的报告中指出:首先要恢复和发展农业,其次是发展工业,“重工业和轻工业,开始还是要搞一些轻工业。因为轻工业可以赚钱,也容易办些,又不用很多的资本”。“轻工业发展了再来大量地进行重工业建设。”他还说,经过10年经济建设计划,新中国的面貌就要改变,“到那时我们的国家才可以考虑到社会主义去的问题”。[2](pp.181~182)两个月后,他对马列学院的第一班学员发表了著名的《春耦斋讲话》,在讲到经济建设的步骤时,还是讲首先要恢复农业和一切可能恢复的工业,其次要发展农业和轻工业以及必要的可能的重工业,然后发展重工业,最后依靠重工业进一步发展农业和轻工业。与此同时,他指出:“十年建设加三年准备是十三年。到那时看情形怎样,或再搞个五年计划,进入社会主义。采取社会主义步骤,少则十年、多则十几年,二十年恐怕不要。”[2](p.209)

从刘少奇的上述讲话中不难看出,中国共产党决策层当时仍然是考虑用新民主主义的办法,先着重发展轻工业,再着重发展重工业,并没有一个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工业化方针,因此也不打算很快采取社会主义的步骤。虽然他在讲话中一再声明,这只是“个人意见”,“不是定见”,讲出来供大家“研究”、“批评”、“补充”,但他的这些意见与党中央关于革命胜利后“需要广泛地发展资本主义”[6](p.322)的方针是完全一致的。虽然至今未见到其他中央领导人在建国后有过同样的论述,但毛泽东在1950年6月全国政协一届二次会议的讲话中,仍然强调实行私营工业国有化和农业社会化“还在很远的将来”[9],也应当被看作是对先着重发展轻工业思路的一种认可。尽管1950年和1951年中国共产党决策层在要不要提高农村互助合作组织、要不要推广土地入股的农业生产合作社等问题上,发生过争论,但那还只涉及农业的半社会主义化问题,并没有超出《共同纲领》所规定的新民主主义经济政策的范围。而且,自1951年7月《春耦斋讲话》后,也未见刘少奇再就先着重发展轻工业和巩固新民主主义秩序问题发表过意见。因此,很难说1951年之前,中国共产党决策层在工业化发展道路和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问题上有过什么原则分歧。

但是,到了1951年年底,情况变了。

早在1951年2月,中共中央根据国民经济开始好转和抗美援朝战局趋于稳定的形势,以及毛泽东关于“三年准备,十年计划经济建设”的思想,决定从1953年起实施第一个五年计划,并指定周恩来、陈云、薄一波、李富春等负责领导“一五”计划的编制。“一五”计划究竟以什么为指导思想,或者说从哪里入手,什么是重点?对这个问题,编制者们一开始是有过不同意见的。薄一波在《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一书中说过:“把一个经济落后的农业大国逐步建设成为工业国,从何起步?这是编制计划之初就苦苦思索的一个问题。有关部门的同志也曾引经据典地进行过探讨,把苏联同资本主义国家发展工业化的道路作过比较,提出过不同的设想。经过对政治、经济、国际环境诸多方面利弊得失的反复权衡和深入讨论之后,大家认为必须从发展原材料、能源、机械制造等重工业入手。”[10]他讲的这个过程说明,中国共产党决策层在制定“一五”计划时,对于前一时期先着重发展轻工业再着重发展重工业的考虑,确实进行了重新思考,提出了新的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战略构想。

从现有的材料看,第一次透露“一五”计划的重点是重工业和国防工业的,是中共中央于1951年12月1日做出的《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在这个决定中,毛泽东加了一段话,指出:“从一九五三年起,我们就要进入大规模经济建设了,准备以二十年时间完成中国的工业化。完成工业化当然不只是重工业和国防工业,一切必要的轻工业都应建设起来。为了完成国家工业化,必须发展农业,并逐步完成农业社会化。但是首先重要并能带动轻工业和农业向前发展的是建设重工业和国防工业。”[9](p.207)这段话表明,当时中国共产党决策层已经倾向于把优先发展重工业当成为国家工业化的战略,并为此提出了农业社会化的任务。

紧接着,在1952年5月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中财委)召开的全国财经会议上,李富春作关于“一五”计划指导思想与分行业计划的报告,明确说:“经济建设的重点放在重工业,尤其是钢铁、燃料动力、机械军工、有色金属和化学工业等基础工业上,为我国工业化打下基础;农业、轻工业和交通等事业应当围绕重工业这个中心来发展。”[11]会后,中财委会同有关部门做了两件事,一是对“一五”计划的轮廓草案作进一步修改,二是准备请苏联支援“一五”计划中重工业基建项目的有关材料。7月1日,陈云将“一五”计划草案报送毛泽东,并附信说:草案要点是今后5年办些什么新的工厂,以便在七八月间向苏联提出需供设备的清单。随即,中央书记处于7月12日、14日、17日连续召开三次会议。[12]目前虽然还没有关于这几次会议内容的材料,但可以判断,正是在这些会上,中国共产党的决策者们认真研究了中国工业化建设的方针问题,最终敲定以建设重工业基础为五年计划的中心环节;同时,决定由周恩来、陈云、李富春等组成中国政府代表团前往苏联,就“一五”计划中需要苏联援助的141个工业项目问题进行商谈。因为,此后不久,中财委颁发的《关于编制五年计划轮廓的方针》以及《中国经济状况和五年建设的任务及附表》中就已写明,五年建设的基本任务是为国家工业化打下基础,建设方针是工业建设以重工业为主、轻工业为辅;而周恩来一行也于8月15日启程赴苏。

对于这次访问,中苏双方都十分重视。中国政府代表团除周恩来为首席代表,陈云、李富春、张闻天、粟裕等为代表外,还有一大批由各方面高级干部担任的顾问和随员。苏联方面负责与中方商谈的代表团,也是由莫洛托夫、布尔加宁、米高扬、维辛斯基、库米金等当时最高级别的领导人组成的。中国代表团17日抵达莫斯科,20日便与斯大林进行了三个小时谈话。斯大林明确表示,愿意在工业资源勘察、设计、工业设备、技术资料及派人来苏留学和实习等方面援助中国的五年计划。[13]在看过中方提供的《三年来中国主要情况及今后五年建设方针报告提纲》、《中国经济状况和五年建设的任务及附表》等文件后,斯大林于9月3日与中国政府代表团进行了第二次会谈。从披露的材料中看,斯大林的答复有三个要点:一是中国三年经济恢复工作给了他们很好的印象,但五年计划规定工业总产值年递增20%是勉强的,应降为15%或14%,以便留有后备力量;二是计划中不应把民用工业和军事工业分开,而应放在一起计算,以便掌握全盘情况和进行调度;三是再次表示对“一五”计划所需的设备、贷款、专家一定给予援助,但具体给什么不给什么,还需要经过工作人员用两个月时间加以计算后才能说。[14]斯大林的这个态度,表明中国以重工业为重点的“一五”计划得到了苏联方面予以援助的明确保证。于是,中方决定周恩来、陈云、粟裕等先行回国,留下李富春和代表团其他成员继续就具体问题进行洽谈。

周恩来、陈云、粟裕等是在9月22日离开莫斯科的。行前,周恩来在机场发表谈话,宣布中国政府代表团此行业已圆满地完成了有关两国重要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的商谈。他们于24日抵达北京,当晚便出席了由毛泽东召集的中共中央书记处会议,汇报同苏联商谈的情况。据薄一波回忆,那次会议主要讨论的是“一五”计划的方针任务,毛泽东第一次提出:“我们现在就要开始用十年到十五年的时间基本上完成到社会主义的过渡,而不是十年或者以后才开始过渡”。这个话给了他极深的印象,中央其他领导同志对此都没有提出异议。[10](pp.213~214)最近出版的《毛泽东传》进一步印证了薄一波的回忆,书中说:“根据现存的文献记载,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最早提出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问题,是在1952年9月24日中共中央书记处会议上。”书中还说:“这是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毛泽东这个讲话表明,他关于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的步骤、方法,同原来的设想,发生了变化。”[15]

为什么在讨论“一五”计划方针的会上,而且是在听取周恩来汇报访苏情况之后,毛泽东会提出要提前向社会主义过渡这个问题呢?这难道是偶然的巧合吗?绝对不是。笔者认为,这一事实恰恰反映了选择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战略、苏联答应对“一五”计划建设进行援助、决定向社会主义提前过渡,这三件事情之间存在内在联系。

关于优先发展重工业需要在经济中加大社会主义比重、巩固国营经济领导的意见,早在1952年7月中财委提交的“一五”计划轮廓草案中就已经提出来了。草案在明确五年计划的基本任务是为国家工业化打基础的同时指出,要“保证我国经济向社会主义前进”。[11](p.422)同年8月中财委为赴苏商谈援助而制定的《中国经济状况和五年建设的任务》,在讲到“五年建设的中心环节是重工业”时,也指出我们要“扩大人民经济中的社会主义经济比重,保证长期建设在计划经济轨道上前进,进一步巩固国营经济的领导”。[16]这说明,扩大和加强社会主义成分在经济中的比重,是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内在要求;也说明毛泽东在1952年9月24日提出现在就向社会主义过渡,并非纯粹的个人主张,更非突发奇想,而是他对党内决策层较长时间酝酿的集中与概括。正因为如此,当他讲出这个意见时,其他中央领导同志才会“没有异议”。

另外,苏联在中国还没有一个向社会主义过渡时间表的情况下,答应对中国的工业化建设进行全面援助,显然是对中国共产党人充分信任的一种表示。因此,从中国方面来说,也需要在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时间问题上给苏联共产党一个明确的说法。1952年10月,毛泽东在提出现在就向社会主义过渡的设想后,紧接着派刘少奇利用赴苏参加苏共十九大的机会,就中国用15年时间逐步实现工业国有化和农业集体化的具体步骤,写信征求斯大林的意见。这固然有请教的意思,但也可以看成是对苏联答应援助中国优先发展重工业而做出的必要回应。果然,斯大林看过信后,对中国党的设想作了肯定的评价。[15](pp.244、255)正是在得到斯大林的这个答复后,毛泽东对于向社会主义提前过渡的设想逐渐在党内扩大了吹风范围,并最终在1953年6月15日的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把它作为过渡时期总路线提了出来。8月,这个总路线被载入党内文件下发;9月,又通过政协全国委员会庆祝建国四周年口号的形式正式对外公布。

以上说明,中国共产党之所以做出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战略抉择,主观上是为了加快中国工业化的发展速度,客观上的一个关键因素是从苏联方面得到了援助中国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承诺。而决定提前向社会主义过渡,一方面是为了适应优先发展重工业的需要,另一方面则是为了回应苏联对中国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援助。如果没有苏联的实际援助,中国不可能选择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工业化发展战略,也就不可能决定向社会主义提前过渡,而只能按照既定方针,继续走新民主主义工业化的道路。

今天回头看这段历史,无论你赞成还是不赞成把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时间提前,都不能不承认,这个决定是出于抓住当时国内国际有利时机的考虑,力图通过优先发展重工业把中国的社会生产力迅速搞上去。

优先发展重工业需要有大量的资金投入,而在当时,中国的工业基础比苏联实施第一个五年计划时要薄弱得多。因此,中国要优先发展重工业,更需要在经济体制上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以便把有限的资金和其他各种资源集中用于重工业建设;更需要轻工业企业降低成本,以便提高效率,多缴利税;更需要农业较大幅度地增加产量,以便向国家更多地提供商品粮和可供出口换汇的农副产品。但那时,轻工业主要集中在私营企业,其中大部分虽然已经纳入了加工、订货、统购、包销以及公私合营等国家资本主义的轨道,但生产资料仍然属于资本家个人;利润虽然已经采取了“四马分肥”的办法,但仍然有20%落入资本家个人的腰包。这显然与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是不相容的。另外,广大个体农民经过土改,生产积极性虽然有了极大提高,但由于生产力低下,缺少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因此产量难以有大幅度增长。这些都与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战略不相适应。怎样才能改变这种状况呢?根据当时人们的认识水平和客观条件,只能是提早把私营企业改造成国营企业,基本实现国有化;尽快把多数农民组织到农业生产合作社里,基本实现集体化。而这样做,显然超出了新民主主义的经济范畴,是向社会主义的过渡了。

优先发展重工业除了需要有大量的资金投入,还需要有对工业资源的勘察、对工业设备的设计和制造、对工业技术的了解和掌握等能力。这些,旧中国都没有给新生的人民政权留下,只能通过苏联的援助予以解决。而苏联的援助不是个别项目的援助,而是涉及经济、科技、教育等多领域全方位的援助。因此,要使援助顺利进行,双方在经济制度,乃至工作方法、工作程序上就需要有所衔接,用今天的话说,叫做“接轨”。比如,苏联的企业都是国营的,因此,在中苏贸易中,中方自然只能由国营商业企业经营,而不准私商经营。[17]再比如,苏联实行的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何时交货,何时进行设备安装,何时试运行,都要按照计划来做。如果中方没有计划,或者执行计划不严格,合作就会很困难。这一因素,也在客观上促进了中国经济制度向社会主义的过渡。

对于为什么优先发展重工业就要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问题,毛泽东在关于过渡时期总路线中的工业化和三大改造是“一体两翼”的比喻中已经作了回答,在1953年12月由中宣部起草并由毛泽东本人审阅修改的关于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宣传提纲中则回答得更为详细。对于农业改造的必要性,提纲说:“我国的粮食产量一九五二年比一九四九年虽已增加百分之四十五,但按全国人口平均,每人每年只有五百多市斤的粮食,而同年(疑为“期”,原误——编者)苏联平均每人每年却有一千三百多市斤。小农经济对天灾无力抵抗;目前我国每年仍然有二千万到四千万的农民受到轻重不同的自然灾害。……许多地区农村中一般还有百分之十左右的缺粮户需要帮助。这种建立在劳动农民的生产资料私有制上面的小农经济,限制着农业生产力的发展,不能满足人民和工业化事业对粮食和原料作物日益增长的需要,它的小商品生产的分散性和国家有计划的经济建设不相适应,因而这种小农经济和社会主义工业化事业之间的矛盾,已随着工业化的进展而日益显露出来。”[18]

对于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必要性,提纲说:“这是因为资本主义所有制和社会主义所有制之间的矛盾,资本主义所有制和资本主义的生产社会性之间的矛盾,资本主义生产的无政府状态和国家有计划的经济建设之间的矛盾,资本主义企业内的工人和资本家之间的矛盾,都是不可克服的。由于上述的矛盾,这些企业的设备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低,成本高,资金很多浪费,扩大再生产的能力很小或甚至没有,因而影响到工业产品在市场上供不应求,影响到国家计划受到破坏。如果不改变这种情况,这个广大部分的社会生产力就不可能获得充分的合理的发展以适应国计民生的需要,我国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就不能全部实现。”[18](pp.723~724)

当年的这份提纲说明,尽管那时人们对于什么是社会主义和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认识水平,与今天相比存在很大差距,但是,向社会主义提前过渡的根本出发点,在于使国内生产关系和经济体制尽快适应优先发展重工业战略的需要,以抓住朝鲜战局缓和和苏联答应援助中国“一五”计划建设的有利时机,加快工业化建设速度,则是十分明确的。这份提纲中还说道:“资本主义国家从发展轻工业开始,一般是花了五十年到一百年的时间才能实现工业化,而苏联采用了社会主义工业化的方针,从重工业建设开始,在十多年中(从一九二一年开始到一九三二年第一个五年计划完成)就实现了国家的工业化。苏联过去所走的道路正是我们今天要学习的榜样。苏联因为采取了社会主义工业化的方针,从建立重工业开始,所以在一九四一年到一九四五年的卫国战争中,能够击败德日法西斯主义的侵略,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苏联因为建立了重工业,就有了机器制造工业,有了汽车、飞机、拖拉机等工业,就有了现代国防工业,就能使交通运输业、轻工业获得不断的有力的发展,就能使农业获得各种新式机器和化学肥料,迅速地实现农业的集体化。我国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正是依据苏联的经验从建立重工业开始。”[18](pp.706~707)这段话一方面表明,中国共产党当年把工业化分为资本主义的和社会主义的,在认识上存在着简单化和片面性的问题;但另一方面也表明,中国共产党当年之所以要提前向社会主义过渡,的的确确是想学习苏联的办法优先发展重工业,再通过优先发展重工业尽快实现工业化。

如果说选择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战略是中国共产党决定向社会主义提前过渡的根本原因的话,那么,也正是这一选择从根本上导致了这一过渡的提前完成。

毛泽东最早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时,把基本完成工业化和“三大改造”的时间确定为10年到15年或者更多一些时间。以后,1953年9月,他在全国政协常委会第49次扩大会上又说,“整个过渡时期不是三年五年,而是几个五年计划的时间”。[15](p.264)同年底,他在审阅修改中宣部的学习宣传提纲时,又把过渡时间改为“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15](p.266)。不难看出,毛泽东之所以作这些改动,目的在于尽可能把时间打得宽裕一些,做到留有余地。但由于缺乏经验,当时对什么叫基本完成国家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以及需要多少时间,很大程度上参考的都是苏联的标准。

那时,苏联对工业化的标准规定的是工业产值占工农业总产值的70%以上。从1926年开始工业化建设算起,它达到这一标准用了8年。对完成社会主义改造的标准,当时它规定的是资本主义在国民经济各部门中被完全消灭。从1924年开始社会主义改造算起,它做到这一点用了13年。中国参考苏联经验,也为自己制定了一个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的标准,即数量上工业产值占工农业总产值的60%左右;质量上要有独立的工业体系和农业相应的协调发展。[19]如果按照这个标准的数量要求,1957年,中国工业产值占工农业总产值的比重上升为56.7%,已经十分接近了;如果按照这个标准的质量要求,“一五”计划末,中国也已为建立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奠定了初步基础。但是,由于这个标准并不科学,中国后来并没有采用,而且今天仍然表示,要争取在2020年基本实现工业化。然而,中国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却是实实在在的,从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算起,只用了3年时间,即使加上国民经济恢复时期,也不到7年。这不仅大大快于总路线规定的时间,也快于苏联完成社会主义改造的时间。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结果呢?从主观上看,主要是缺乏经验和急躁情绪起了作用;从客观上看,根本原因仍然在于优先发展重工业所造成的形势压力。

先说资本主义工商业。前面讲到,国家为保证大规模工业化建设选择了计划经济体制。这种体制需要由国家统一调配资金、物资、科技力量,势必与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制发生矛盾。尤其是在“一五”计划实施后,大规模工业化建设引发城市商品粮、食用油和轻纺工业的原料——棉花等农产品供应的紧张,迫使国家实行了对粮、棉、油的计划收购和计划销售(即统购统销);同时,对于一些重要的工业原料,如钢材、生铁、煤炭、木材等也开始实行计划供应。这样一来,私营商业,主要是批发商,就没有了货源;私营工业,主要是轻纺企业,获取原材料就发生了困难。于是,公私合营步伐的加快,就成了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趋势。

另外,当时没有合营的私人企业大多是中小型企业,设备技术都很落后,国家分配任务给它,它无法承担;硬要塞给它,做出的东西也不合乎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只对较大的私营企业进行个别合营,就会使中、小企业更加困难;要解决中、小企业的困难,就必须打破企业的私人所有制,以便在行业内部进行改组,该并的并,该淘汰的淘汰,用今天的话说,就是实行企业的优化组合。于是,全行业公私合营应运而生,而这进一步加快了公私合营的速度。1955年,陈云在中央关于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问题的会议上说:实行全行业的公私合营,“并不是哪个人空想出来的,是经济发展的结果。现在既然按整个行业来安排生产、实行改组,那末,整个行业的公私合营也就是不可避免的。如果不实行全行业的合营,就无法安排生产,也无法进行改组。”[20]

还有一个情况,就是在对不法资本家进行“五反”斗争后,许多私营工厂落入了“工人不服管,职员不敢管,资本家消极,代理人原有的纷纷辞职甚至逃走,继起无人,开支日增,浪费严重,生产潜力难以发挥”的窘境。[21]这种情况也促使工人强烈要求尽快合营,以改善待遇;资本家希望尽快合营,以摆脱困境。

再说农业。中国是农业国,有过灿烂的农业文明,但长期以来农作物单位面积产量并不高。建国时,全国平均,粮食亩产只有137斤,北方许多地方还不到100斤;棉花亩产也不过30斤。因此,当“一五”计划实施后,农业的落后局面与工业化建设飞速发展的要求之间,矛盾越来越尖锐。正是这一矛盾,促使中国共产党的决策层急于推行农业的合作化。因为,从当时的实际情况和人们的认识水平看,在有可能较大幅度增加农业产量的三种办法中,即大规模开荒、兴修水利和合作化,最可行、见效最快的是合作化。陈云曾算过一笔账,如果用开荒的办法,增产800亿斤~1000亿斤要开垦5亿亩土地,需要拖拉机25万台、石油1000万吨。但“二五”计划时,才能生产10万台拖拉机,而且也没有那么多石油(1952年生产44万吨,1957年生产146万吨)。要是在新疆开荒,还要新建4000公里铁路;水利费每亩按100元算,约需500亿元。而“一五”计划用于基建的投资只有427亿元,显然不现实。如果用修水利的办法,把淮河以北的水都蓄起来,倒是可以灌溉2亿亩,增产200亿斤(每亩增加100斤),但没有10年时间不行。而搞合作化,根据经验,平均提高产量15%~30%,按30%算,就有1000亿斤。以后又核定增产10%~20%,按20%算,也有六七百亿斤。所以,当时人们认为这个办法最实际,那几年的粮食产量也证明了这一点。全国刚解放时,粮食产量是2200亿斤,到1952年上升到3000亿斤,然后逐年增加,1957年接近4000亿斤,5年里增产近1000亿斤,平均每年增产近200亿斤。当然,后来事实说明,这种增长速度在很大程度上带有生产恢复性质,不能因此得出结论,似乎集体化程度越高,越有利于农业生产力提高。

在推行农业合作化过程中,出现过把主张谨慎稳妥的意见当成政治问题,批所谓“小脚女人”、右倾保守思想的情况。有人据此认为,加快合作化的目的是急于向社会主义过渡,是从“不断革命”的思想出发的。恩格斯曾经说过:一切社会变迁和政治变革的终极原因,“不应当到有关时代的哲学中去寻找,而应当到有关时代的经济中去寻找”。[22]只要深入分析一下就不难发现,这种政治“上纲”的根子其实并不在于政治和思想本身,而在于通过合作化促进农业增产,从而适应优先发展重工业对农业日益增加的需求。这一点从毛泽东批评不同意见的一些报告、文章中,也可以得到印证。例如,他在《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中就指出:“我国的商品粮食和工业原料的生产水平,现在是很低的,而国家对于这些物资的需要却是一年一年地增大,这是一个尖锐的矛盾。如果我们不能在大约三个五年计划的时期内基本上解决农业合作化的问题,即农业由使用畜力农具的小规模的经营跃进到使用机器的大规模的经营,……我们就不能解决年年增长的商品粮食和工业原料的需要同现时主要农作物一般产量很低之间的矛盾,我们的社会主义工业化事业就会遇到绝大的困难,我们就不可能完成社会主义工业化。”他还指出:“为了完成国家工业化和农业技术改造所需要的大量资金,其中有一个相当大的部分是要从农业方面积累起来的。这除了直接的农业税以外,就是发展为农民所需要的大量生活资料的轻工业的生产,拿这些东西去同农民的商品粮食和轻工业原料相交换,既满足了农民和国家两方面的物资需要,又为国家积累了资金。而轻工业的大规模的发展不但需要重工业的发展,也需要农业的发展。因为大规模的轻工业的发展,不是在小农经济的基础上所能实现的,它有待于大规模的农业,而在我国就是社会主义的合作化的农业。因为只有这种农业,才能够使农民有比较现在不知大到多少倍的购买力。”[9](p.78)

今天,人们对于社会主义改造过快出现的弊病以及如何做才会避免这些弊病,有了更加清醒的认识。但无论怎样,人们都否认不了这样一个基本事实,那就是当年在贯彻过渡时期总路线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之所以提前完成,根本原因是为了适应由于实行优先发展重工业战略而给农业和轻工业造成的巨大压力。

既然决定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提前过渡以及这一过渡的提前完成,根本原因都在于中国共产党所做出的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战略抉择,那么,评价向社会主义提前过渡的历史功过,就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优先发展重工业战略的评价。改革开放后,特别是在上世纪90年代,学术界中曾出现过一种议论,认为这一战略是落后国家的“赶超战略”,它扭曲了这些国家的产业结构,代价高昂,绩效低下,因此是错误的。的确,这一战略具有“赶超”先进工业国的性质,实施这一战略的国家也确实在不同时期不同程度上影响了产业结构的合理性。但是,历史唯物主义告诉我们,讨论任何历史问题,首先必须把它放到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所谓重工业的发展“优先”还是“不优先”,是从国家建设投资的重点讲的。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中国要进行工业化建设,如果没有先进工业国的帮助,当然不可能优先发展重工业,只有等资金积累到足够多时,再向重工业倾斜。但是,当先进工业国,具体说就是苏联,表示愿意帮助中国优先发展重工业时,中国为什么不应该、不可以抓住这个机遇,加快发展自己呢?当初苏联答应帮助中国,只是同意提供技术、设备、专家和一部分低息贷款,而设备是要付钱的,贷款也并不多,只占“一五”计划工业基本建设投资的3%多一点。因此,优先发展重工业,资金缺乏是一个严重问题,势必造成国内各种经济关系、利益关系的紧张。但是,不这样做,难道有更好的办法吗?

对于优先发展重工业战略的局限性以及在实施这一战略时出现的一些片面性,中国共产党当时的决策者们也曾有所察觉,而且比较早地试图纠正过。比如,毛泽东在1956年《论十大关系》的讲话,就提出要接受苏联和一些东欧国家片面注重重工业、忽视农业和轻工业的教训,在重工业为主的前提下,加大对农业、轻工业的投资;在1957年《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又提出工业和农业同时并举的方针;在1959年提出要按照农、轻、重的次序来安排国民经济的思想,并指出:“这样提还是优先发展生产资料,并不违反马克思主义。”[23]遗憾的是,尽管有了这样一些正确认识,但由于种种原因,在实际工作中并未能很好贯彻,相反一再要求加快工业建设速度,以至一度造成农、轻、重等国民经济重大比例关系的严重失调。可是,我们更应当看到,如果不是当年优先发展重工业,中国是不可能那么快地建立起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的。如果没有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作为基础,今天也是不可能出现如此神奇的经济成就的。另外,还应当看到,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战略虽然早已不再提了,但是,今天重工业在工业中、工业在三次产业中的投资比重和发展速度,不仍然处于领先地位吗?后人对前人的不足与失误,无疑应当批评,但这种批评必须是客观的公正的,有一说一,有二说二,而不应当脱离当时特定的历史条件,更不应当以偏概全。

对于优先发展重工业要付出的代价,中国共产党的老一代领导人从一开始也是十分清楚的。例如,周恩来早在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就讲过:“重工业需要的资金比较多,建设时间比较长,赢利比较慢,产品大部分不能直接供给人民的消费,因此在国家集中力量发展重工业的期间,虽然轻工业和农业也将有相应的发展,人民还是不能不暂时忍受生活上的某些困难和不便。但是我们究竟是忍受某些暂时的困难和不便,换取长远的繁荣幸福好呢,还是贪图眼前的小利,结果永远不能摆脱落后和贫困好呢?我们相信,大家一定会认为第一个主意好,第二个主意不好。”[24]当人们今天享受当年全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节衣缩食、艰苦奋斗换取的繁荣和幸福时,面对老一代革命家的宽广胸怀,评价优先发展重工业战略的优劣得失,难道不应当更客观、更公正一些吗?历史是不允许假设的,但我们仍然不妨假设一下,如果当年不是优先发展重工业,而是像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之前和建国之初所设想的那样,先用十几年或者更长一些的时间,慢慢发展轻工业,等到资金积累到一定程度时再着重发展重工业,那会是一种什么结果呢?可以肯定,那时的人绝不会吃那么多苦,受那么多累;但同样可以肯定的是,今天的发展也绝不会建立在这么坚实的工业基础之上,国家的国防力量和人民生活也绝不会像现在这样强大和富裕。

优先发展重工业作为一个历史问题,在前苏联也存在着评价上的分歧。上世纪80年代后期,在“新思维”的诱发下,前苏联史学界曾掀起过一场重评苏联历史的运动,其中对于斯大林时期的工业化建设,多数人认为由于人为强调重工业发展速度,迫使农业、轻工业发展付出代价,阻碍了社会现代化进程。但是,经过苏联解体后的实践检验,今天俄罗斯史学界的多数人和代表政府的主流观点都发生了变化。经俄罗斯教育部审定、由阿·舍斯塔科夫等人编著的2002年版历史教科书《20世纪祖国史》上说:上世纪“30年代,国家面临新的战争威胁。……要取得战争胜利必须有强大的工业,这对国家是生与死的问题”。而苏联没有殖民地,没有外资,工业落后……又不可能走传统的从轻工业开始较为缓慢的工业化道路。所以实行“集中的计划管理、缩小市场的作用”,对农业“超经济强制”获取资金,使人民“勒紧裤腰带”,等等,都是“迫不得已”的。该书还认为:“农业集体化是保证加速实现工业化最重要的条件。”[25]

中共中央于1981年做出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对于1952年提出的过渡时期总路线,对于“一化三改”的工作,都有过结论性的评价。对于过渡时期总路线,《决议》指出:它“反映了历史的必然性”。历史证明,它“是完全正确的”。对于国家工业化和“一五”计划,《决议》指出:“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是国家独立和富强的当然要求和必要条件。”“一五”计划建设“取得了重大成就。一批为国家工业化所必需而过去又非常薄弱的基础工业建立了起来。从1953年到1956年,全国工业总产值平均每年递增19.6%,农业总产值平均每年递增4.8%。经济发展比较快,经济效果比较好,重要经济部门之间的比例比较协调。市场繁荣,物价稳定。人民生活显著改善”。对于“三大改造”,《决议》指出:“在过渡时期中,我们党创造性地开辟了一条适合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改造的道路。”“在改造过程中,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和合作经济表现了明显的优越性。”《决议》同时指出:“这项工作中也有缺点和偏差。在1955年夏季以后,农业合作化以及对手工业和个体商业的改造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形式也过于简单划一,以致在长期间遗留了一些问题。1956年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对于一部分原工商业者的使用和处理也不很适当。但整个说来,在一个几亿人口的大国中比较顺利地实现了如此复杂、困难和深刻的社会变革,促进了工农业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这的确是伟大的历史性胜利。”[26]《决议》制定到今天已过去了20多年,20多年来国内国外的实践,从正反两个方面都证明,《决议》的上述评价是完全正确的,是站得住脚的,是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制定这个《决议》的中国共产党,不愧是一个能够运用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对待历史问题的伟大的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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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早期跨越与重工业优先发展的战略选择_重工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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