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坚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国新办就《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论文

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坚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
——国新办就《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

文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土地是农民最大的财富,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坚持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并保持承包关系稳定不变,为解决吃饭问题奠定了制度基础,也为保持农村长期稳定奠定了制度基础。近期,中央授权新华社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下称《意见》),为了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情况,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11月28日举行新闻发布会,请中央农办主任、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农业农村部党组成员兼中农办秘书局局长吴宏耀解读《意见》,并回答记者提问。

本探索可以充实校企合作的形式和内涵,在经验上结合学生在上述过程中的心理、情绪、接受能力等实际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为开展更深层次的校企合作提供一定的依据,为实现学校、企业、学生三方共赢提供一定的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

记者: 请韩部长先介绍一下《意见》的有关情况。

韩长赋: 土地关系是农村最基本的生产关系,以土地制度为核心的基本经营制度是党在农村的政策基石。《意见》明确了巩固和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基本方向,明确了保持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的基本原则,是一个关于农村土地政策的重大宣示,是一个既管当前又管长远,可以说是“一不动百不摇”的重要制度设计,意义重大、影响深远。长期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充分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既有利于增强农民发展生产的信心,给他们吃下“定心丸”,又有利于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还有利于保障农村的长治久安。

大家都知道,我国改革开放是从农村起步的,农村改革是从土地承包开始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深化农村改革,主线仍然是处理好农民与土地的关系。四十多年来,我们有两次重大的土地制度创新,第一次是从改革开放之初就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际上是土地集体所有权和家庭承包经营权“两权分离”;第二次是党的十八大之后,实行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置”。这两次创新始终都是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和家庭承包经营,是一脉相承、与时俱进、长期稳定的。进入新时代,党中央提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是对党的农村土地政策的继承和发展。

这次中央发布的《意见》明确了长久不变的政策内涵,归纳起来就是“两不变、一稳定”,即保持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的基本制度长久不变,确保农民集体有效行使土地所有权、集体成员平等享有土地承包权;保持农户依法承包集体土地的基本权利长久不变,家庭经营在农业生产经营中居于基础性地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集体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剥夺和非法限制;保持农户承包地稳定,农民家庭是土地承包经营的法定主体,发包方及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不得违法调整其承包地。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应坚持延包原则,不得将承包地打乱重分,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继续保持稳定。十九大提出,第二轮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这次《意见》又进一步做了明确。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从第一轮承包开始保持稳定长达七十五年,这是实行“长久不变”的重大举措,也是具体体现。

式中m—凝汽器设计循环水量。研究[12]表明300MW机组循环水温度每降低1℃,机组热效率提高0.23%。

下一步,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中央《意见》要求,坚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稳定基本经营制度、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做好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和新一轮延包工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制度保障。

聚焦环境描写 在教学这一部分时,薛老师先让学生找出文章中明显的两处环境,再通过朗读、替换等方法让学生感知环境描写绝不是可有可无的。“公路”、“餐馆”的环境描写的教学,学生明白了环境描写是为了衬托人物的心境、处境,薛老师趁热打铁,引导学以致用,当堂练习写作——通过想象“里屋”的环境,续写文章的结尾。

记者: 二轮承包马上到期,广大农民都很关心延包问题,请问如何组织实施才能确保“长久不变”的政策落地?

韩长赋: 二轮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这一重大政策宣示以后,各方面都非常关注,尤其是农民朋友更加关心。大家都知道,我们是在农村普遍进行承包,现在有15亿多亩的农村承包地,涉及近两亿农户,所以土地如何延包事关他们的切身利益。这里有一组数据,二轮承包是从1993年开始,到1999年基本完成了。如果按照承包期三十年计算,到2023年,二轮承包就开始大批到期,就要开始延包。延包的高峰期集中在2026-2028年。实际上,今年、明年这两年,已经有少部分村开始做这个工作,因为中国的情况各地方并不完全相同,所以每个地方的承包起始时间不是完全一样、整齐划一的。

在具体工作实践中,莱西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正确地处理好支持人大代表依法监督与保护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关系。一方面明确人大代表旁听法院案件的审理,是对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一种法律监督;对旁听案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局限在庭审的程序是否合法、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是否得到了保障、审判人员驾驭庭审的能力、庭审活动是否规范有序、审判的结果是否存在违法或者不当等,不对实体问题的裁量发表意见,不干扰法官做出具体的处理意见。另一方面,坚持集体行使职权的原则,组织人大代表集体旁听法院庭审,统一汇总意见和建议,集中反馈,避免人大代表个人利用身份的特殊性影响法官判案。

无地少地农户怎么办?如何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呢?各地也在研究和探索。一方面,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通过集体预留的机动地,二轮承包的时候允许集体有条件可以留不超过5%的机动地;还有新开垦的耕地、原承包户依法自愿交回的耕地,以及承包农户消亡后集体依法收回的耕地,通过这些耕地来解决。另一方面,可以帮助无地少地的农民通过流转土地经营权来耕种土地,也可以流转其他进城务工农民的土地。此外,因为人多地少是我们的基本国情,所以还要从地外做文章,帮助无地少地的农户提高就业技能、提高就业服务、广辟就业门路。我们一方面鼓励农民工外出进城打工,另一方面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当中,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搞“五个振兴”,其中一个就是乡村产业振兴,发展乡村产业,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农产品加工、农村电商等,包括乡村旅游,扩大农民就业和增收的门路。当然,可能还有确实生活无着、有实际困难的,可以通过提供基本社会保障来解决。

(2)2017年,铁路总公司发布了最新的施工图审核考核办法,对咨询单位的工作质量提出了新的要求,承担施工图审核工作的咨询单位,内部管理需要进行适应性改善。

韩长赋: 开展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党中央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开展这项工作的初衷,就是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给农民吃“定心丸”,同时把土地承包的情况进一步搞清楚。这项工作在2014年以前就开始试点,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和中央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试点,从2014年开始全面推开。到2018年底,这项确权工作已经基本完成,目前发证率超过94%。

韩长赋: 随着城镇化的加快推进,大量农民进城,全国现在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大约是2.88亿,其中举家进城务工经商的有3000多万户。进城农户的承包地怎么处置,既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农村社会稳定。我们在土地问题上要有足够的历史耐心,不要急于收回农民的承包地,要尊重农民的意愿和维护农民权益,把选择权交给农民,由农民选择,而不是代替农民选择。

韩长赋: 二轮承包以来,因为承包农户家庭人口变动等原因,一些承包农户之间占有的耕地不均,这也是必然、客观的情况,毕竟生老病死是客观现象。有一些农户少地甚至无地,有的是二轮承包时举家进城打工了,也有的主动提出放弃参加第二轮承包,这种情况也有。保障他们的土地承包权益,也是落实长久不变政策需要解决的问题。通过各地进行的初步调查和统计,大体上这部分农户占总农户的0.94%,不到1%。《意见》对此作出明确规定,第二轮承包到期后,应坚持延包原则,不得将承包地打乱重分,现有承包地在二轮承包期期满以后由农户继续承包;有自然灾害损毁等特殊情形时,可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按照法定程序可以在个别农户间做适当调整,但是要依法依规、从严掌握。

记者: 11月20日,央视综合频道的《焦点访谈》栏目报道了贵州省修文县在没有和当地农民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强行推平了农民的土地,请问怎么看待这件事情?

吴宏耀: 最近《焦点访谈》对贵州省修文县强行推平农民土地一事进行了报道,农业农村部对此高度重视,立刻发函要求当地农业农村部门进行核查,并且已经派出调研组赴贵州开展现场调查。我们将根据调查的情况,及时督促地方进行整改,并切实维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依法处理相关责任人。

采用SPSS 19.0软件对数据进行分析处理,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n,%)表示,采用χ2检验,以P<0.05表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通过确权登记,全国累计精准测量了11亿个地块,清理了2亿多农户的档案资料,摸清了家底,解决了长期以来农村土地四至不清、面积不准、权属不明等问题。在确权登记基础上进行颁证,“确实权、颁铁证”,把改革开放以来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也包括承包的地块,进一步搞明白、搞清楚,而且确权登记是好几次公开,要在村里公开,同时政府主管部门要登记、录入。这项工作各方反映成效是显著的,强化了对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农民拿到了证书,对自己的承包地就放心、就踏实,就可以放心地流转自己的土地经营权,也可以开展土地经营权的抵押和担保。

记者: 《意见》提到要落实好长久不变就要做好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的工作。据了解,中央从2014年提出要用五年时间基本完成这项工作,请问这项工作目前进展如何?这次发的证到时候还有效吗?

记者: 这些年来很多农民进城落户,请问这些进城农民的承包地应该如何处置?

土地承包法,包括这次发布的《意见》都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所以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应该是农民自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能强迫农民流转,也不能阻碍农民的流转。2014年,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强调,严禁通过定任务、下指标或将流转面积、流转比例纳入政绩考核等方式推动土地流转,再次强调要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地的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担保的权利,要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地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流转权,以及承包土地的经营权的抵押和担保的权利,要不断赋予其更加完善的权能。所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央要求,依法保护农民土地的流转权益,确保现有的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也确保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能够因时因地有序地推进。

这项工作实际上为将要开展的第二轮到期后的新一轮延包打下了扎实基础。所以这次中央《意见》明确要求,在延包工作中要以这一次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为基础。证书颁发以后,到下一轮承包还有没有效?我可以明确回答,是有效的。《意见》讲得已经很清楚,已颁发的土地承包权利证书,在新的承包期继续有效,且不变不换。有一个技术上的问题,证书记载的承包期限,到延包时再做统一变更。

记者: 二轮承包以来,由于人口的增减和自然灾害等一系列原因,一些农户存在无地或者少地的状况,而《意见》强调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这些无地或少地的农户权益该如何保障?

当然,如何组织实施还有很多问题需要探索,从目前来讲,主要是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把证书发到农民手中,做到应发尽发,要把现在农户的承包地进一步确定下来。二是健全配套法律政策。按照新修订的《农村土地承包法》,抓紧修改完善《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相关配套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三是开展延包试点,摸索经验,指导基层探索延包的具体办法。关于延包,在大面积操作实行之前,中央以及有关部门还会出台指导意见。

这次出台的《意见》明确提出,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对进城落户的农民,一方面可以引导他们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下,将承包地转让或者退还集体,前提是自愿有偿。另一方面,也可以保留承包权、流转经营权或者通过代耕托管等方式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对长期弃耕抛荒承包地的,《意见》也有明确的政策,发包方可以依法采取措施予以纠正,不能长期撂荒。

之所以做这样的规定,主要是考虑要保持承包关系的稳定。农业家庭经营关键是有稳定预期,农民有了长期稳定的自主经营的土地,才能有稳定的经营预期和长远的经营打算,才能放心地在土地上谋发展、增加投入、改善生产条件,提高土地的质量。如果承包地不断调来调去,一个农户今年种这块地,明年种那块地,就难以爱惜土地、养护土地,甚至可能出现掠夺性的利用土地,这样农业就难以持续稳定发展。在承包期内是这样,承包到期后延包的时候也是一样的道理,主要是从保护农户的承包权益和保障农业可持续发展这两个角度考虑的。

承包到期后如何延包?党中央的政策是一贯的。这次《意见》明确规定:一是坚持延包原则,不得将承包地打乱重分,要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继续保持稳定,原来包哪个地,还是哪个地。二是延包的起点以各地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开始计算,承包期还是三十年。

摘取我院确诊的98例IPF(特发性肺间质纤维化)病患资料,其中排除身体残缺、精神障碍及依从性差的病患,纳入神志清晰、签署同意书的病患。研究组年龄48~76岁,平均(61.35±5.33)岁,病程1~5年、平均(3.25±1.10)年,女24例、男29例;对照组年龄49~78岁、平均(62.41±5.06)岁,病程1~5年,平均(3.36±1.24)年,女21例、男24例;两组年龄、病程、性别等基线资料比对无明显差异(P>0.05)。

记者: 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土地经营权流转期限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的剩余期限。目前二轮承包即将到期,是否会影响新型经营主体流转土地的积极性?

以降低茶园小贯小绿叶蝉虫口基数为目的。一是加强茶园管理,及时清除杂草,及时分批勤采,可随采摘的嫩芽叶带走大量的卵及低龄若虫[2];二是12月下旬用石硫合剂晶体150~200倍液封园,可有效降低虫口基数。

吴宏耀: 新修订的土地承包法规定,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的剩余期限。但刚才韩长赋部长也说了,到2023年要进入二轮承包到期,高峰是在2026-2028年,这就意味着,从现在流转土地到土地二轮承包到期,可能不到十年时间。有些新型经营主体流转土地以后要长期投资农业,所以他们会有一些担心,到期以后怎么办?《意见》规定,这次二轮土地承包到期以后要延包,强调稳定现有的土地承包关系,让绝大多数农户原有的承包地继续保持稳定。这一方面给承包户一颗“定心丸”,同时给土地的受让方,也就是新型经营主体也吃下了“定心丸”,到期以后农户可以延包,经营主体可以再签续订合同,可以延期流转土地。

新修订的土地承包法也给出了一些方案。法律规定,经承包方同意,受让方可以依法投资改良土壤,建设农业生产辅助设施、配套设施,并按照合同约定对投资部分获得合理补偿。按照法律规定,投资主体对农业的长期投资,可按照合同约定获得合理补偿。所以,在尊重农民意愿并进行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新型经营主体在流转土地时可以通过合同约定等方式协商确定二轮到期后继续经营的具体条款。

记者: 请问韩部长,刚刚您说“三权分置”是一项重大制度创新,有利于促进土地流转,而这次《意见》强调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两者之间是否有矛盾呢?

韩长赋: 我首先明确地说,这两件事并不矛盾。2016年中央印发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在农村实行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和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置”。这个制度安排,有两点特别重要:第一,它是家庭承包制基础上的完善和发展,在两权分离基础上,把承包经营权当中的经营权分置出来,可以流转,实行“三权分置”。第二,这个制度安排顺应了许多农民进城打工以后,既想保留承包权,但又不想或者是不方便经营土地,就想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愿望。同时,也满足了一些种田能手、种粮大户,以及一些新型经营主体,包括家庭农场想多种地的需求。

到2018年底,全国有5.39亿亩耕地在不同主体间进行流转,流转方式有多种,时间有长短。所以“三权分置”的制度安排,实际上是顺应了城市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的需要,因为农业现代化要使用机械,也需要适度规模经营,土地经营权就需要流转起来,而土地经营权本身也是生产要素,应该更有效地配置。

当然,流转不流转土地,是承包农户自己的意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能强迫承包农户流转或者不流转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期限不能超过第二轮承包剩余期限,土地流转了,还必须搞农业,不能从事非农建设,这都是法律规定的。在坚持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的基础上,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动起来,激发了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活力,这实际上也是对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完善。

这次发布的《意见》,强调了“两不变,一稳定”,既可以进一步稳定农户承包权,使农民放心地流转土地,也能让新型经营主体有稳定的预期,能够放心地加大农业投入,发展现代农业。因此,两件事并不矛盾,二者的关系可以简单地表述为:稳定是为了更好地放活,放活是为了长久的稳定。只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了,才能确保“三权分置”得以确立,并且稳步实施。如果承包权变来变去,经营权就没有了基础。只有实行“三权分置”,放活土地经营权,承包关系才能保持长久稳定,这样农户的承包权才能更好地实现,土地才能够得到充分有效地利用。

由表6可见,Co基体对Cu、As的结果影响不明显。但随着Co基体浓度的升高,Fe、Ni、Cd、Zn、Mn、Ca、Mg、Na、Si、S的测定结果逐渐降低,其中Ni、Cd、Zn、S的测定结果随Co基体浓度升高而降低的趋势尤为明显。这说明Co基体对不同待测元素的影响存在差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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