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天鹏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山东省潍坊市 261000
摘要:当前经济建设发展较快,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受到越来越多人的关注,国家提出“安全发展”的理念,把加强公共安全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作为国家的重点安全工作。近年来,建筑安全事故经常发生,建筑行业被列入高危行业之一,为了响应国家政策,也为了坚守安全生产的工作原则—治理隐患、防范事故、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明确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需要全社会作出努力,齐抓共管,这才能创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管理格局。
关键词:建设工程;监理施工;安全生产
项目监理的主要工作就是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要求,明确工程建设,使相关的工作人员能够更好的履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保证监理细节的正常实施,把安全生产监理的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和针对各种问题的解决措施归入到监理规范中。
1 建筑工程现场监理的作用
建筑施工工程质量安全作为直接影响人民生活水平,社会繁荣稳定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同样也关系到施工企业,建筑设施使用企业等的经济社会效益另外的工程质量的高低同样是体现一个国家国防科技水平、综合国力水平的重要体现。目前我国国家经济处于软着陆时期,产业结构不断的转型升级,传统的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系统己经不再适应新时期新产业形态的要求,函需改革更新,也正因为此,需要有效切实的施行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在一般的传统项目建设过程当中,只有借助业主城建监理三方单位的参与,才能够有效的使监理制度得到有效施行,也就是说,只有把承包商、委托方、监理方三者有机的联系在一起,才能有效的把控建筑项目质量关口,有效地控制一个建筑工程项目的进度、质量与总投资情况。另一方面,通过这种有机结合的监理手段,也能够是一个建筑施工项目各方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与检查,从而促进行业规范化专业化发展,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范标准施工建设。
2 案例简述
某县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承包了该县某镇的建筑面积2538m2,五层框架结构的公共租赁住房工程,在楼梯间屋面施工时,其模板支撑系统仅凭工人经验搭设,既没有编制专项方案,搭设完成后也没有进行验收,致使楼梯间屋面混凝土浇筑时发生坍塌事故。事后,事故调查组根据调查情况,编制了事故结案调查报告,并对各单位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其中涉及监理单位的部分如下:(1)法人代表陈某,对项目监理部的管理不力,对总监履职不到位问题失察,派注的旁站监理员无监理资质,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八条“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建议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并建议对该监理公司按企业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已对该企业作出了“责令停业整顿60日”的行政处理。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蔡某,履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职责不到位,对危险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没有提出编制审查要求,没有监督对模板支撑系统的验收,对施工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没有下达仪停工令,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涉嫌违反了《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建议由市住建部门依法进行处理;同时涉嫌触犯《刑法》第134条规定的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其已作出了“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1年”的行政处理。
3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开展策略
3.1 合理运用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方法
在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开展上,应该合理的综合运用巡视检查、审核、通知、报告、会议记录等方法开展安全监理工作。审查审核主要是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文件资料等进行审核;巡视检查则主要是由安全监理通过日常巡检以及可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分部分项工程、关键施工过程进行巡视检查与旁站监理,确保严格按照安全规范作业;工作联系单和监理通知,主要是对施工单位中存在的一些安全管理问题或者是安全事故隐患等,指令施工单位及时的进行整改;工程暂停令,对于现场存在着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或者是重大险情时,指令项目建设施工单位局部或者是全面停工;监理会议,则是组织施工单位定期汇报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以及安全管理方面的情况,并对现场施工作业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共同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3.2 加强施工工程的控制
施工过程中要时刻注意安全的问题,监理人员要对施工的工程进行检查和巡视,如果发现施工单位出现严重违反工程建设的安全标准,要及时进行反应,做到及时排除安全事故的隐患,并且对施工单位加以整改。监理部要对安全进行每月或每周的检查。在进度方面,监理要督促施工单位一定要严格按照进度计划进行施工,不要出现“赶工”现象,一旦出现就有可能造成安全事故,这样会给安全控制造成很大的困难。要总结分析施工的进度、质量、投资、安全情况,要确保四个方面的协调统一。施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主题,是工程的实施者,虽然被监理,但更大程度是合作者之一。监理要控制人、机、料、法、环各个方面,也要和施工单位做好沟通,在技术方法和目标统一,可以很大程度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当发现安全隐患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要求暂停施工并报告建设单位,对拒不整改及不停止施工的及时报告给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如果能做到这几点,并有相关的文字、影响等资料证明,则监理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且不应受到任何经济、行政、刑事的惩罚以及道义上的谴责,如果这几点做不到,监理构成失职、渎职,甚至犯罪。
参考文献:
[1] 李海峰. 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 中国房地产业,2015,30(9):78.
[2] 汪亚楠. 建设工程监理过程中监理妥全管理责任探讨[J]. 建设监理,2015,(12):65-66+76.
[3] 赵志鹏. 当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对策[D]. 苏州:苏州大学,2012.
论文作者:王平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6年2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6/12/6
标签:施工单位论文; 事故论文; 工作论文; 安全生产论文; 发生论文; 安全事故论文; 建筑论文; 《基层建设》2016年23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