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自由化的经济效应及其对中国加入WTO的启示_贸易自由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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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即将加入WTO,这意味着我国将走向完全贸易自由化。入世后贸易自由化能带来哪些收益和成本?其最终的经济效应如何?本文将先在一般理论的层面上对一国贸易自由化的成本和收益进行分析,然后应用这些原理就中国入世后的各项收益和成本以及最终的经济效应进行探讨。

一、自由贸易的收益

一个国家得自贸易自由化中的贸易收益,可体现为直接利益和间接利益两方面。直接利益是直接来自于国际贸易交换的利益,它是指由于贸易自由化而带来的一国总产量的增加或总生产成本的减少;进一步地说,是指同自给自足相比,由于贸易自由化而增加的社会效用和福利水平,这种效用和福利水平的增加在贸易交换时即可表现出来。这又包括三个部分,直接贸易利益的第一方面是来自按比较优势进行分工和贸易的利益,由于实行贸易自由化,本国和外国可以按照比较优势进行分工和贸易,各国都专门生产自己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因而这必然会提高各种产品的生产率,在生产资源总量一定和资源利用率不变的条件下也就必然会增加贸易国的总产量,而各国用自己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交换自己具有比较劣势的产品时,其所花费成本将肯定比自己生产时的成本低,其结果当然是各国总产量的增加和单位生产成本的减少。当然,贸易各国由此而获得贸易利益的大小还同贸易条件和其所能发生的贸易量有关。(注:[英]马歇尔:《货币、信用和商业》,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附录6。)

直接贸易利益的第二方面是,通过贸易自由化,一个国家可以获得本国由于资源或技术限制而无法生产的产品,从而可以提高国内福利水平。这可以用图1来分析:图1中S[,n]表示A商品国内的供给曲线,D[,h]是国内的需求曲线,S[,f]是A商品的国际供给曲线。显然,无国际贸易时该商品在国内既无生产也无消费,消费者剩余为0,当开展国际贸易时,均衡点为E点,此时的国内消费是Q[,E],消费者剩余增加为AP[,E]E。当然,这种贸易利益的获得是以本国能出口其他产品为先决条件的。

图1 直接贸易利益

来自贸易自由化的直接贸易利益的第三个方面是所谓的“剩余的出路”。如果一个国家在贸易自由化以前现有资源(包括人力资源)未得到充分利用,生产能力存在着闲置时(表现为国内市场有限、产品不能完全售出),实行贸易自由化就可以通过贸易出口,为这些未被充分利用的资源和剩余生产能力寻找出路,并通过贸易换回国内所需要的产品。从而提高国内的效用和福利水平。这可借用图2说明:

图2 剩余的出口(注:本图摘自谭崇台:《发展经济学》,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427页。)

图2中曲线代表该国的生产可能性曲线。直线CB表示贸易条件。在未发生贸易前,生产点为A点,此时,国内消费OM[,1]的Y产品和OX[,1]的X产品,A点位于生产可能性曲线之下表示资源未得到充分利用。发生贸易后,在既定的贸易条件下,国内生产点将是B点,同时按贸易条件以X[,1]X[,2]的X产品换取M[,1]M[,2]的Y产品,使得国内的消费水平较贸易前提高,因而国家福利水平提高。(注:关于贸易为贸易国提供剩余的出路的观点,最早是斯密关于贸易利益的主要原因(见[英]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上卷),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61页),不过穆勒在其书中对斯密的这一观点进行了批评(见[英]约翰·穆勒:《政治经济学原理(下卷)》,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第121页),当代缅甸经济学家明特有对这一理论进行了重新表示,并进行了详细论证(参阅谭崇台:《发展经济学》,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395页和第426~428页)。)

除了以上所讲的直接利益外,贸易自由化还会给贸易各国带来各种间接利益,这种间接利益主要表现在一个国家长期的发展上,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间接利益对一国经济的发展比直接利益要重要得多,正如穆勒所说它“应该看作是更高一级的利益”。(注:[英]约翰·穆勒:《政治经济学原理(下卷)》,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第122页。)来自对外贸易的间接利益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第一种间接利益存在于自由贸易引入的竞争因素。贸易自由化意味着本国国内的企业被纳入同国外企业的直接或间接的竞争关系之中(从这种意义上说它是一种反垄断政策),一方面,出口品必须同进口国的企业的商品进行竞争,另一方面,国内企业的产品又必须面临着进口商品的竞争,这就要求国内的一切企业,为了能在市场中生存下去,必须不断地提高技术水平,降低成本,改善产品的质量和价格。这一切无疑将有助于国民最终福利的提高,当然,引入的竞争一定要是国内企业所能承受的,否则也可能会适得其反。(2)第二种间接利益源自贸易自由化扩大市场的作用:斯密曾指出,分工能提高生产力,且分工的程度取决于市场的大小。国与国之间开展自由贸易,各国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都可以超越本国市场而在更大的市场范围内进行生产,采取更广泛的分工,从而提高生产力,降低成本。通过实行贸易自由化,本国就可以利用这种国际分工的优势来提高本国的福利水平。(3)第三种间接利益是,如果国内没有同进口商品竞争的产品,通过贸易自由化进口该商品就具有开拓国内市场的作用,从而产生一种“示范效应”,刺激国内新的消费和生产。(注:可参见[英]约翰·穆勒:《政治经济学原理(下卷)》,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第123页。)(4)有关国际贸易所带来的第四种间接利益是由贸易自由化所带来的新技术和资本产生的启蒙问题:同发达国家进行经济的接触,是克服缺乏技术知识、特殊技能和精神力量的捷径,它能对落后国家的发展产生巨大的刺激作用。对于落后国家而言,知识的缺乏是同其它任何因素相比都更为重要的阻碍其发展的因素,知识的输入,不仅对于经济发展本身是必要的,而且对于整个社会的发展、政治和文化的进步也是不可缺少的。落后国家同发达国家进行贸易,通过商品的交易和人员的往来,能够节省自己积累这种知识所需要的时间和资源,并能改进和有选择地借用发达国家的技术和知识。

二、国际贸易的成本

经济学的基本原理表明:世上没有免费午餐,任何事情都是有成本的。对一国而言,贸易自由化的成本就是:当一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处于自给自足时所拥有的,但由于自由贸易而损失的一切机会和利益,这种成本是一种机会成本。概括地说,从一国开始从事自由贸易时起,其所必须负担的成本主要有以下几种:

(1)调整成本。任何国家从封闭状态转变为完全对外开发,都要求国内的生产结构和资源配置状况发生转变,以适应开放条件下的资源配置条件,这种生产和资源的再配置过程,特别是存量资本的转移和人力资本的转变过程,并不是无成本地顺利进行的。当一国开始实行贸易自由化时,其处于比较劣势的产业部门的物质资本和劳动力必须向其比较优势的产业部门转移,资产的专用性使得前者的存量资产(如机器设备等)价值大大贬值,劳动力的转移也使得劳动者原有的技能和经验不再具有可用性,必须重新“学习”和培训,这一切都使得原来配置在比较劣势部门的资源在一段相当长的时间内处于“失业”状态,“失业”的时间越长,社会福利损失就越大,国家实行贸易自由化的调整成本也就越大。

(2)资源配置效应。如以上所说,古典和新古典贸易理论都是在持续充分就业的假设前提下进行分析的,而凯恩斯的《通论》告诉我们,非自愿失业总是存在的。一旦放弃充分就业的假设,而承认可能存在着闲置资源时,在贸易自由化条件下,对贸易逆差国来说就会有另一种形式的成本。凯恩斯理论认为,在总供给不变的情况下,一国的总产出由有效需求决定,即Y=C+I+G+(X-M),其中,Y表示总产出,I表示消费,G表示政府支出,X表示出口,M表示进口,因此,如果一国处于贸易逆差时,其有效需求将变小,从而会导致更多的闲置资源和失业。而且,据认为,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因自由贸易而导致的“资源闲置、浪费和失业增多是普遍现象”(注:谭崇台:《发展经济学》,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398页。),因而自由贸易中这种损失是极重要的和普遍的。

(3)收入分配效应:贸易自由化的成本还包括它可能带来的收入分配上的问题。国际贸易理论证明,实行贸易自由化之后,相对于从前而言,被固定用于本国进口产业部门的要素的价格会下降,被固定用于本国出口产业部门的要素的价格会上升,同时,出口产品的价格会上升,进口部门的价格会下降,流动要素——劳动力的报酬如果以出口产品计算将下降,以进口产品计算将会上升;(注:[英]彼特·B·凯恩:《国际经济学》,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86年版。)从消费者来看,自由贸易将会增加进口商品购买者的实际收入,减少出口商品购买者的实际收入。而一般劳动者和中低收入阶层的收入中主要以必需品为主,如果一国出口的是主要生活必需品,进口的是高档品的话,则自由贸易将会使该国的中低收入阶层的实际收入减少,使高收入阶层的实际收入增加,因而收入分配会更加不平等。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上述情况无疑是存在的,因此,自由贸易的收入分配的不平等效应将是显而易见。

(4)动态比较劣势效应和贸易条件恶化效应。对于实行贸易自由化的国家而言,其最大的成本就是自由贸易不利于其动态比较优势的发挥,这是一切幼稚产业保护论的核心内容,也是贸易保护主义主张贸易保护的最主要的原因之一。具体地说,在贸易自由化条件下,各国将都按照比较优势进行分工,生产各自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而一国的幼稚产业往往是该国不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因而在自由贸易下必然无法发展,但是从动态角度来看,幼稚产业的发展却可能对该国是有利的,也就是说发展幼稚产业可能是动态最优的,因此幼稚产业发展机会的丧失就成了贸易自由化的一种动态机会成本。对发展中国家而言,贸易自由化还存在着另一种动态不利影响——贸易条件恶化倾向:根据普雷维什—辛格命题,在贸易自由化条件下,由于发达国家主要生产高附加值、高技术水平的产品,发展中国家出口初级产品,这两种产品的技术进步和需求的特点使得发展中国家贸易条件具有恶化的倾向,这被认为是国际间两极分化的主要原因。(注:关于普雷维什—辛格命题的具体内容,请参阅谭崇台:《发展经济学》,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404~417页;王如忠:《贫困化增长——贸易条件变动中的疑问》,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和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6~7页;或J·C·帕尔玛:《普雷维什,劳尔》,《帕尔格雷夫大词典》(第二卷)词条,经济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999~1001页。)

(5)异化效应。就如分工对个人具有异化作用一样,贸易自由化对其参加国也具有一种异化效应。当代世界各国经济周期的同步性和经济与金融危机的一致性的加强,以及单个政府经济调节的无力性,就是这种异化作用最明显的表现。由于国际分工和自由贸易的发展,各国之间的依赖性会变得越来越强,一个国家受其它国家的影响也越来越严重,其独立性越来越小,这表现在:一方面,其它国家所发生的经济和社会波动会迅速传递到本国;另一方面,本国调节经济的政策会由于国际贸易的相互作用,其有效性也变得越来越小。现在,每个国家调节经济的能力随着自由贸易的深入而日益减弱,在世界经济面前,单个国家对经济波动和危机已显得无能为力了,就如个人在社会面前一样。而且,这种异化效应对各国的大小并不相同,它同国家的经济实力成反比,国家的经济实力越小,其异化作用就越强。

三、关于中国入世的启示

由以上分析我们知道,实行贸易自由化对一国的影响是多方面的,考察贸易自由化所带来的收益和成本也应从多角度来考虑。在我们分析中国加入WTO后的经济效应时,一般都认为它是“双刃剑”,既有机遇,也有挑战,而其带来收益是长期的总体上的,而其压力或成本则是短期的具体的。(注:赵伟:《加入WTO对中国总体经济的影响》,《浙江社会科学》2000年第1期。)但笔者认为并不全然如此,入世对中国的“双刃剑”性质的影响这是肯定,但其所带来的成本和收益方面却未必如此,它不仅取决于当前国内外的经济状态,还取决于贸易自由化过程的发展状况,即它的经济效应不仅是一种静态的效应,更重要的是一种在动态中不断展现的效应。在入世前后的各个时期内,如果国家的各项举措和政策适当,我们自身的转变适应能力强,经济同国外经济接轨迅速,则入世的负面影响可能是短暂的,长期内是受益;否则,入世的消极影响很可能就是长期的,而入世的真正后果极有可能会与我们的初衷相反。具体来说,根据以上分析,我国加入WTO后的收益和成本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在收益方面,首先,中国加入WTO之后,能获得一种来自比较优势分工和贸易的利益,届时由于我们已享有在国际市场上的平等竞争原则,我们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如纺织品、服装和轻工消费品等,将在国际市场上占有更大的空间,同时消费者也将能以享受更加廉价的我们具有劣势的商品,如电子产品,通讯服务,以及一些高档消费品等。这些都是入世后人们能直接观察到的利益。不过入世的最大利益并不在此,它更重要地体现在入世对我们社会生活各方面的全方位影响,首先,入世推动了改革的进程,它使得改革的风险分散化,改革的动力全民化。加入WTO后,各部门各地区要考虑的就不再是要不要改革的问题,而是改革如何进行,怎样改才能更好适应国际竞争的问题,这就必将使我们的改革内在化为全民的动力。(注:赵伟:《加入WTO对中国总体经济的影响》,《浙江社会科学》2000年第1期。)其次,加入WTO将会增强我们企业的竞争力,这是国际竞争下的必然结果。入世后我国任何行业的垄断力量都不可能存在,每个企业面临的将不仅是国内各企业间的竞争,还面临着来自全球范围内所有企业的竞争,届时任何寄予政府保护的希望将都不再可能。要想在激烈竞争的市场环境中生存下去,企业唯一的途径就是加强其自身的经营和管理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水平,增强企业的竞争力,以高质和低价取胜。第三,加入WTO将有助于我国科技的进步,这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我国加入WTO实行完全贸易自由化之后,将更有利于国外先进技术的引进和利用,这或者是通过外商的直接投资设厂过程中的技术引进,或者是通过设备进口而带来的技术引进;另一方面,入世后由于外部竞争压力的增加,必将促使企业不断改进技术,降低成本,而入世后同国外制度的接轨以及知识产权制度的完善,也增强了企业科技创新的内在动力,在这两者的作用下,企业不断增强的自主创新能力必然加快我国科技进步的步伐。最后,加入WTO还有助于增加我们对世界的了解,能让我们以一种更加开放的眼光来全面地认识世界,同时也让世界更清楚地了解我们,从而促进我们同世界各国的社会经济文化交往,而这一切都有助于加快我国民主化进程和促进社会的全面进步。

从成本方面来看,加入WTO对我国的负面影响也是巨大的。第一种重要的负面影响,是入世后为适应贸易自由化而发生的产业和经济结构的调整过程及其对社会所产生的巨大冲击,亦即以上所讲的调整成本。加入WTO后,为适应基于比较成本优势而发生的国际分工,各种资源必须要从我们的比较劣势产业部门转向我们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部门,然而,这并不是一个瞬间就能完成的转换过程,它是一种通过市场竞争力量优胜劣汰的结果,竞争就必然有失败,失败就会带来损失。转换过程中的损失主要是由于存量资本的转换和失业人员的调整,即这些存在于竞争中失败的企业和部门的资源如何重新被经济系统所利用,比如我们的汽车、电讯等产业都是不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部门,而这些部门现在又都有着众多的就业人口和存量资产,入世后如果这些部门都成了市场的淘汰者,则这些部门的人员和资产的再利用将消耗较大成本。不难想象,加入WTO后,在经济产业的调整过程中,肯定存在着大量资源在一定时间的失业和闲置的,这种失业和闲置不断本身是一种浪费,同时它会对社会的安全和稳定产生巨大的冲击,可以说入世的调整成本是同这种调整过程的时间成正比的,调整的时间越长,入世的代价就越大。加入WTO的另一种高昂成本是动态利益的可能丧失。显然,在完全贸易自由化条件下,比较劣势产业是完全无发展余地的,这也就决定了幼稚产业在一国调整的命运。众所周知,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很多像汽车、电子等关键性的产业同国外相比都处于幼稚阶段,而这些产业的发展从长远来看明显是对国民经济发展有益的,入世后的贸易自由化却使它们会完全丧失发展的机会,因此入世将是不利于动态利益的。如何防止这种动态利益的丧失,将是入世必须考虑的一个问题。加入WTO的第三种成本是入世后的收入分配效应。由第三部分分析可知,加入WTO后,首先,对于以土地为生的农民来说,由于农业的比较劣势,其收入将肯定会下降,这使得本来在我国收入分配中处于不利地位的农民将更加不利,使得农民和其他阶层的收入分配的差距进一步加大;其次,就劳动力要素和人力资本要素收入而言,由于入世后对人力资源需求的扩大,人力资本要素的报酬相对于普通劳动力将肯定是上升的;另外,如果不考虑失业效应,由于贸易自由化的价格效应,入世后他们中的高收入者的实际收入将会上升,而低收入者实际收入将会下降,这又会扩大劳动力要素和人力资本要素的收入差距;最后,就资本和劳动的收入分配来看,根据国际贸易一般原理,似乎加入WTO有利于劳动力要素收入分配,但这是在充分就业前提下的结论,资本报酬和劳动力报酬的比率还取决于劳动力的就业程度,对于资本缺乏的我国而言,只有在劳动力充分就业的情况下此结论才成立,而劳动力的就业程度取决于我们国内企业的国际竞争能力,就此而言,入世对收入分配的影响是未定的。但从这里分析已可得,入世将肯定会扩大收入分配差距,加剧贫富差距。最后,加入WTO还会影响我国对经济的自主调节能力,它不仅会使我国现在所使用的一些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调节完全无用武之地,而且对于西方国家用于调节市场经济的一般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也将会因此而部分失效,因此,从总体上讲,在入世后完全自由贸易的条件下,经济发展趋势将在某种程度上独立于政府政策,其独立的程度取决于国家经济实力的强弱和各项制度的完善程度。

总之,我国加入WTO之后实行贸易自由化的过程中,各种贸易成本和利益都是存在的,其最终经济效应的结果如何将取决于我们入世前的准备阶段、入世后未完全贸易自由化的过渡时期以及完全贸易自由化之后我们政府的各项举措和政策。如何最大程度地利用贸易自由化所能带来的各种直接和间接利益,并避免或减少自由化所可能产生的各种成本,是下一阶段工作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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