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苏共的意识形态合法性_政治论文

论苏共的意识形态合法性_政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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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誉为意大利政治科学之父的著名政治社会学家加塔诺·莫斯卡(1858—1941)在其1896年出版的《政治科学原理》(中、英文译本名为《统治阶级》)一书中指出:“统治阶级不是仅仅通过已经拥有权力这一事实来使其权力正当化,而是试图为之寻找一个道德与法律基础,把它表现为人们通常认可和接受的原则与信仰的逻辑的和必然的结果。”[1]其实,莫斯卡在这里所说的“统治阶级的道德基础”——他一贯称之为“政治模式”——就是意识形态。正是意识形态维护了统治阶级的地位,它使被统治阶级感到现实的政治统治不是来自纯粹的物质力量,而是有着道德上的根据的,进而为政治权力提供持久的、终极性的来源。换言之,一种政治统治之所以受到人们的普遍认同,不仅仅是由于人们出于对暴力和强制的恐惧,更重要的还在于国家具有被指认为“正义”的道德信念体系,即意识形态。意识形态在为政治统治提供合法性证明的同时,它还减少了制度安排的交易成本。著名政治学家罗伯特·达尔指出,意识形态能够赋予政治权力以合法性,并把政治权力转换为政治权威,而这种政治权威不仅比赤裸裸的暴力和强制来得可靠和持久,而且还能使统治阶级用最少的政治资源进行统治。他说:“与用强制手段相比,用权威手段进行统治要经济得多。”[2]因此,我们说,任何一种类型的政权都离不开意识形态及其所提供的合法性的支持,都需要发挥意识形态的合法化职能,这就是:国家通过运用思想和文化手段塑造与影响民众的价值观念,从而使他们认可现存的政治和社会秩序,并自愿地服从国家的控制和管理。

对于苏共而言,它同样需要意识形态合法性的支持。这个意识形态,就是共产主义意识形态。值得指出的是,苏共执政合法性的获得和维持对意识形态的依赖程度,相对于其他社会政治制度下的政权而言显得更为强烈。苏联时期著名的持不同政见者若列斯·麦德维杰夫就明确指出:苏联简直就是意识形态在实行着统治,布尔什维克建立的政权,“不是建筑在宗教、经济或君主制度的基础上,而是建筑在社会主义的政治思想原则上”[3]。因此,要研究苏共的执政理念、执政模式、执政能力以及苏共的败亡等重大问题,无论如何都绕不开共产主义意识形态及其所带来的合法性这一关键要素。也因此,本文将对苏共意识形态合法性的相关问题作一阐述。

一、共产主义意识形态缘何成为苏共执政的合法性基础

法国政治社会学家莫里斯·迪韦尔热在谈到苏共所推动的非常规的社会演进时,把它概括为这样一个公式:I→P→E→C(其中I代表意识形态,P代表政治机构,E代表生产技术,C代表由E产生的社会分层化)[4]。这一公式明确表明,苏共不是基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所设想的条件下进行革命的,而是打着共产主义意识形态的旗帜夺取政权的。这样,随后建立起来的新政权自然也就要继续借助于共产主义意识形态,并成为指导政权的建构和运作,模塑人们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的国家意识形态。

可以说,共产主义意识形态在苏共一开始执政时就发挥了重要的合法化功能,并成为其执政初期重要的合法性基础。然而,尽管共产主义意识形态是一种科学的世界观,但它也并不因此就自动为当时的俄国广大民众所接受。它要真正为人们所认同和接受,成为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工具,自然还需要一定的条件。我们认为,在当时的俄国,共产主义意识形态之所以能够为人们所接受,主要有如下两方面的依据:一是俄国在十月革命前是一个经济文化十分落后的国家。被马克思称为严肃的观察家、公正的评论家和杰出的艺术家的恩·弗列罗夫斯基,在他于1869年出版的《俄国工人阶级状况》一书中,对西伯利亚的城市以极其凝重的笔调描述道:“鄂毕河上的苏尔古特与纳雷姆,这些城市可以与俄罗斯的贫困的乡村相比较。两、三个商人和商业经纪人,几个官方人员,一个牧师和几家住户——这就是在那里能够看到超出贫困限度的一切。沿着伊尔库茨克大道遇到所有可怜的城市,其中最宏伟的建筑物就是监狱。”[5]俄国经济文化的落后和民众生存状况的恶化,自然也就使得民众以极其朴素的情感在自觉与不自觉之间,认同和接受那描绘了一幅强调实质性平等的美丽图画的共产主义意识形态。这种情况可以说是,共产主义意识形态为苏共执政提供了“来日合法性(forward legitimacy)”[6]。二是沙皇专制统治。在沙皇专制统治下,广大民众处于受压迫、受奴役的地位。李普塞特曾经指出:“一个人的经验和稳定感越少,他越可能支持简单化的政治观点,越不可能理解与自己意见不同的人,越不可能支持宽容的基本原则,越可能感到难以领会或容忍政治变革的渐进主义思想。”[7]由此出发,我们自然就可以十分容易理解下面的情况:十月革命前的俄国,经济上的落后,使得民众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政治上的专制,则使得民众无法接近政治机构,这两者交互作用,成为民众缺乏宽容和妥协意识,易于接受带有激进色彩的、追求实质性平等的、表达终极价值与关怀的、能够迅速地对社会问题提出答案的思想观念的基础性原因,[8]而作为苏共指导思想的共产主义意识形态则恰好提供了这样的价值,它也因此而易于为广大民众所认同和接受。

二、苏共意识形态合法性的作用及其限度

由于共产主义意识形态为苏共执政提供了合法性依据,并成为其执政初期重要的合法性基础,因此,苏共领导人为了维护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政权,莫不致力于意识形态建设。因为仅仅具备了上述的两个客观条件还不够,共产主义意识形态要真正内化为人们的思想准则和行动指南,还需要教化和“灌输”。这项教化和灌输工作的作用,正如毛泽东所说的那样:“社会意识形态是理论上再造出现实社会。”[9]

在意识形态建设方面所作的努力,列宁可谓是一个“集大成者”,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他提出的“文化革命”思想。在列宁看来,文化革命是社会主义革命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无产阶级革命创造了提高人民群众文化水平的一切条件,即“工农政权和苏维埃制度”成为“文化革命”的必要前提。[10]列宁十分重视开展“文化革命”的历史意义,就是在他最后所写的《日记摘录》、《宁肯少些,但要好些》等论文中,仍然没有忘记语重心长地告诫党内同志:要在苏联全力展开文化革命,加强社会主义建设和国家文化发展的联系。[11]列宁为“文化革命”提出了“两个划时代的任务”:第一个是改造国家机关,第二个是“在农民中进行文化工作”。[12]列宁认为,“只要实现了这个文化革命,我们的国家就能成为完全社会主义的国家了。”[13]事实上,列宁所强调的“文化革命”,究其实质,就是要创造出“社会主义新文化”,培养出拥护社会主义新文化的、具有共产主义道德的“新苏维埃公民”。[14]因此,列宁在他的一些著作中明确反对国民教育中的“无党性”和“不问政治”的倾向。他在1918年8月召开的全俄教育工作第一次代表大会上就指出:“我们说,我们的学校事业同样是为推翻资产阶级而斗争。我们公开声明,学校可以脱离生活,可以脱离政治,这是撒谎骗人。”[15]在列宁的指导下,1919年召开的党的八大所通过的党纲中也指出:“在国民教育方面,俄国共产党给自己提出的任务是:把1917年十月革命时开始的事业进行到底,把学校由资产阶级的阶级统治工具变为完全消灭社会阶级划分的工具,进行社会的共产主义改造的工具。”这就是说,学校应当成为向劳动人民传播共产主义原则和无产阶级思想影响的工具,“以便培养能够最终建成共产主义的一代”。[16]尽管建设社会主义新文化的任务,“由于社会、经济秩序的坍塌以及受到外国支持的内部势力对新政权的抵制而变得极其困难”[17],但是,在一定程度上说,还是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格·阿·阿尔巴托夫在谈到共产主义意识形态的社会动员能力时就指出,共产主义意识形态的的确确产生了强大的社会动员力量,它激发着民众“要为美好理想的‘每一寸土地’而战斗”[18]的热情。

在列宁之后,其他苏共领导人基本上沿用了列宁时期的做法,并致力于意识形态建设。例如,在斯大林时期的1946—1948年期间,苏共中央通过了一系列决议,确定了“新的历史条件下思想工作的任务”,就是“必须加强反对资产阶级思想的斗争,反对文学、艺术脱离人民性原则和社会主义现实主义原则的斗争”,以培养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苏维埃人”。[19]在勃列日涅夫时期,苏共二十五大确定了思想工作方面的任务:结合各类劳动者的特点保证使思想政治教育、劳动教育和道德教育紧密地统一起来。在1977年12月22日通过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普通学校学生的教育和劳动前的培训》的决定,也强调必须“努力做到使在学校获得的知识,成为青年的马克思列宁主义世界观、苏维埃爱国主义和无产阶级国际主义的牢固基础。坚定不移地使成长中一代人习惯于共产主义道德的原则和规范。”[20]但不论他们的具体做法有什么不同,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通过意识形态建设,从理论上论证社会主义相对于资本主义的优越性,向民众描绘共产主义的美好理想,使得包括无产阶级先进分子在内的全体人民群众都能够接受和掌握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普遍地树立共产主义道德和拥护共产主义信仰,进而达到让民众接受现实的政治秩序的目的,从而为苏共执政提供合法性依据。

然而,我们应当看到的是,对于任何一个政权而言,虽然它都离不开意识形态合法性的支撑,但是意识形态所能提供的合法性支撑是有其限度的。共产主义意识形态为苏共执政提供的合法性支撑也不例外。那么,就共产主义意识形态合法性的限度而言,主要表现为:

一是时间的限度。我们可以看到,在苏共执政初期,共产主义意识形态是主要的合法性资源,人们相信意识形态描绘的美丽的社会发展远景,也相信意识形态作出的种种承诺,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新的社会政治问题,意识形态难以随着这些变化而发生相应的改变,其解释力自然也就随之下降。解释力的下降必然导致它所提供的合法性出现“贬值”。由此也就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苏共要保持意识形态的解释力,必须建构一个灵活的具有工具理性色彩的意识形态。但后来的实践证明,苏共并没有能够做到这一点。一个重要的事实是,苏共的意识形态存在着十分严重的教条化的现象。

二是统治绩效的限度。起初,共产主义意识形态之所以能够激发起人们的热情和憧憬,也就在于它所提供的“来日合法性”。但是,这种热情和憧憬的保持最终还是要靠统治绩效来加以维持和巩固的。一旦过去所许下的种种诺言不能兑现,这种热情和憧憬就会下降,甚至会走向反面——热情变为冷漠,憧憬变为憎恶。因为“共产主义意识形态是一种基于实质性合理性的诉求,它天然要求政绩的支撑”[21]。因此,在统治绩效平平、诺言不能兑现的情况下,意识形态也就难以继续发挥合法性作用了。由此也就提出了第二个问题:苏共在执政过程中,不能仅限于高喊空洞的口号,还要让民众得到真正的实惠,享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体验到社会主义优越性。但苏共在这方面做得同样不能够让广大民众满意。我们可以看到,一提到苏联人民群众的生活状况,马上映入眼帘的就是商品短缺、住房紧张、到处排长队等现象。尽管苏联有了导弹、卫星等可以和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相媲美的高精尖的技术产品,尽管它也取得了总体上的经济增长,但是却没有带来充足的面包、黄油等,因为正如赫鲁晓夫所说的那样,大炮和导弹毕竟是不能用来煮汤喝的。[22]这时,苏共所秉承的意识形态及其所描绘的“美好明天”之蓝图,在人民群众心目中就大大贬值了,人民群众对苏共的认同、对社会主义的认同也就随之降低了。

三、苏共意识形态合法性存在的问题

“历史地看,相同的意识形态可能在某一时期是革命者的指南,在另一段时期则成为统治集团强加的正统观念。”[23]这就是说,一种意识形态在革命时期是革命的理论,而在革命者取得政权之后,它便是减少其他制度安排的服务费用的最重要的一种制度安排。通过意识形态的教化,使人们相信意识形态所提供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包括各种许诺和理想目标),自然可以起到维护基本经济秩序和基本政治秩序的作用。一个明显的事实是,共产主义意识形态为苏共夺取政权提供了合法性支持,那么,在苏共取得政权之后,共产主义意识形态便必然成为一种正统的理论并加以制度化。然而,由于苏联的社会现实和意识形态所规定的理想目标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距,这种差距对于苏共政权的合法性来说是一个历史难题。这个历史难题导致了苏共意识形态合法性的刚性(注:参见[美]罗伯特·A·达尔《现代政治分析》,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80页。)特征。我们认为,这是苏共意识形态合法性存在的主要问题。

苏共的意识形态之所以具有刚性特征,一方面是由于苏共政权产生时对意识形态的依赖。既然苏共政权的产生缘于意识形态,那么,其执政的合法性不可避免地要继续借助于意识形态的合法化功能,否则苏共政权就很难获得人们的认同,也难以得到巩固和持久。如果苏共在取得政权之后,放弃共产主义意识形态,而改信其他的意识形态,那么,这种前后不一的改弦更张,就很容易在民众中间产生对苏共的不信任情绪,进而影响到苏共执政的合法性。另一方面是由于苏联的社会现实和意识形态所规定的理想目标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距。很显然,苏联的社会现实是不能证明意识形态所提出的理想目标的,更不能立即兑现在夺取政权时所许下的种种诺言,因此,在没有先进的物质文明的情况下,苏共也就只拥有意识形态这一先进的理论武器之一端,剩下的只有理论上的先进性,苏共也只有借助于它来证明自己执政的合法性了。正是由于苏共政权对意识形态的强烈依赖,不仅使得意识形态和苏共政权联系在了一起,也就是说,意识形态和苏共政权将处于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境况之中;还使得意识形态成为一种“刚性”的制度安排,这就是说,苏共政权必须坚持意识形态的规定性,并要时时处处为纯洁意识形态而战。惟有如此,苏联政权才能获取合法性的支持。这种刚性的意识形态没有为灵活性的变通留下任何余地和空间。

可以看到,这种刚性的意识形态,具有一套明确的特殊化的政治指向,不易随着环境的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因而显得僵硬和教条化。因为在刚性的意识形态作用下,苏联政权不得不首先为了满足理论的需要而裁剪现实。同时,刚性的意识形态具有凌驾于一切之上的特殊地位,它不只存在于严格意义上的政治领域,而是伸张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对每种政治和社会情况都具有一套不具妥协意向的预设的解释和行动规则。这样,苏联政府机构的设置、政策的制定与执行以及对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的判断等方面必然带上了意识形态的印记。人们的每一个行动都要从马克思列宁主义那里寻找理论依据,政府每一项政策的出台都要和意识形态相吻合(至少是听起来符合意识形态,是在为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服务),而至于政策是否切合实际和有效则退居到了次要地位。

例如,共产主义意识形态下的社会主义社会被认为是没有剥削和压迫的社会,那么,根据这一要求,地主、富农就没有了生存空间。这样,斯大林时期对地主、富农实行的强行迁移政策,也就有了合理的解释和支持。人们经常认为斯大林于1929年底宣布废止新经济政策、推行农业集体化,是无视苏联现实的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草率行为,实际上在这背后意识形态的作用是不可低估的。斯大林这样做的目的,就在于从身份上消灭农民,从而达到和意识形态概念上的社会主义社会的一致。沃尔科戈诺夫曾评论道:斯大林“总是根据现成的公式、教条、固定的概念来做事情”[34]。在赫鲁晓夫和勃列日涅夫时期,也都曾发生过不顾生产关系的实际状况,而强制改变生产关系以使其和理想中的目标取得表面的概念上的一致的情况。在苏联诸多领导人中间,他们虽然在建设社会主义过程中有不同的“调子”——例如,赫鲁晓夫在苏共22大上提出了“在二十年内(到1980年)基本上建成共产主义社会”的战略任务,勃列日涅夫在庆祝十月革命50周年大会上宣布“苏联已经建成了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但是有一个共同点就是:他们的千变万化仍然是围绕教条的意识形态打转,都犯了超越发展阶段、急于过渡的错误。而之所以会犯这样的错误,说到底,就是受意识形态刚性的制约。

再例如,共产主义意识形态下的社会是一个高度同质的社会,苏联官方也就因此特别强调“社会的同一性”,进而排斥了社会的多样性,排斥了社会主义社会矛盾存在的可能性。这样,否认和压制社会矛盾的现象在苏联可谓是屡见不鲜,即使是苏共所承认的其社会中存在的矛盾,也被看作是国内外阶级敌人的破坏和颠覆活动,从而又使得苏联社会内部的许多矛盾都带上了阶级斗争的性质,使得正当的个人利益、群体利益和民族利益得不到表达和维护。[25]

发挥意识形态的教化功能,对于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种制度而言,都是节约制度运行成本、维护制度稳定有序的有效方式。因此,孟德斯鸠说:“启迪人民不是无关紧要的事。”[26]然而,在苏联,意识形态在发挥教化功能的同时,却不恰当地变成了对思想的控制,变成了对民众思想“一体化”的“执著”追求,以至于出现了和“工业的国有化”并驾齐驱的“思想的国有化”的奇特现象。从现实的逻辑发展进程来看,意识形态的教条化之后就是意识形态的神圣化和政府的每一项政策、每一个行为都是免于批评的。萨拜因曾指出:“掌了权的列宁主义是既不欢迎批评,又不鼓励在其自身结构中找出‘矛盾’的”,在苏共领导人看来,“只有一种形式逻辑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27]言外之意就是只有苏共的意识形态及其政策是唯一正确的。用意识形态裁断一切和思考一切,成为苏联政治生活中的“常态”。对于意识形态,人们不能去想,也不能去问,只能无条件地遵守和赋予忠诚——于是,几乎所有的苏联人都变成了如泰戈尔所说的那样的“会动的木偶”[28]。而任何不同的声音,甚至是善意的批评,都视为是异端邪说和对社会主义的不忠,并对之大加讨伐,施以思想的、物质的种种限制,甚至从肉体上予以消灭。韦伯夫妇在《苏维埃共产主义》一书中即对俄国企业里出现的上述情况进行了报道,他们指出:“在工作进行时,任何公开地表示怀疑,或者甚至担心这个计划会不会成功,就是不忠而且甚至是变节的行为”。(注:参见阿·阿夫托尔哈诺夫《勃列日涅夫的力量和弱点》,新华出版社,1981年,112页。)而当所表示的怀疑和担心涉及的不是个别企业的成功而是整个社会的计划时,那么这种行为就会当作阴谋破坏来看待,并会以种种手段加以禁止。来自苏共党内的托洛茨基对斯大林实行的雅各宾式的统治的批评更是意味深长:“工人在党内已被窒息。党员群众一片寒噤。恐怖统治当道,强迫的沉默;表决则要求百分之百赞成,并且要求放弃一切批评;依照上面的命令而思考是义务”。[29]英国历史学家霍布斯鲍姆也曾发表评论说,苏共保持着对口径一致的“单一文化”(monolithic)的偏爱,但“这种制度又迫切需要知识分子”来装点门面,“只要他们乖乖听话,不公开表示异议,体制便赐予他们丰富的特权与优惠。”[30]法国著名作家纪德甚至发出了这样的感慨:“为要获得幸福,那么随声附和吧!”[31]

意识形态刚性的存在,在客观上必然造成两个严重的政治后果:一是苏维埃民主的悖论。美国密执安大学政治哲学教授卡尔·科恩曾谈到民主的十个心理条件,其中有两个条件是“持批判态度”和“愿意妥协”。关于批判态度,他解释说:民主国家“理想的情况是社会成员与选出的官员之间存在着互相信任与互相忠诚的关系。但成功的民主却要求公民在信任之中掺和一些批判精神,即对当局存在一定程度的不信任”。关于妥协,他指出:“民主国家的公民须乐于以妥协办法解决他们的分歧。民主的所有条件之中,这是最重要的,因为没有妥协就没有民主”。[32]但是,我们可以看到,在苏联体制下,一方面在宣扬苏维埃民主是世界上最高形态的民主——列宁在《十月革命四周年》一文中就明确指出:“苏维埃制度是供工人和农民享受的最高限度的民主制”[33],它比资产阶级民主制要民主千百倍;另一方面却又在压制不同的意见,或从根本上否认不同意见的存在,拒绝与不同意见的妥协——比亚勒即指出,苏联体制中“各部门的象征信条,都是肯定要受到政治界的管理和控制的,而反对这种合法的象征信条交流的要求,是得不到承认的”[34]。这在实质上是有违民主的真谛的,最终也使得苏维埃民主陷入了悖论之中:“它起初把理性推到至高无上的地位,却以毁灭理性而告终”[35],二是意识形态的僵化和失去自我创新、与时俱进的动力。曾任《真理报》主编的阿法纳西耶夫在他的回忆录中说,为勃列日涅夫起草文件,并不需要有什么“新思想”,更不要说有什么“独到的思想”。只要你善于把那些早已陈旧、无人感兴趣的思想换上新的形式,找到新的表达方式,应当说就已经体现出了十分卓越的“创造性”了。“我们就这样一天一天地、一周一周地、一月一月地写作、炮制、发展马克思列宁主义。”既然需要的是现成的教条,那么,任何思考和创新也就是多余的了。在此,拉斯基的批评当然是正确的。他说:“俄国的意识形态可能以无情的、甚至野蛮地漠视生命、自由和法律的态度打碎过去的枷锁。重要的不仅是过去的枷锁被打碎了”,而且人们还被从一种束缚引向另一种新的束缚。[36]而意识形态的僵化,并在其刚性的作用下,使得苏联的社会结构和人们的思维方式变成单维的,同时也必然形成“社会主义是完美无缺的”和“共产主义意识形态乃真理之终结”的观念[37]。这样,在苏联形成了一种安于现状、不思进取、自我封闭的社会精神氛围,失去了对自己所进行的社会主义实践中的政治、经济等各个方面改革的内部动力,更缺乏向世界上包括资本主义在内的先进文化学习的理性的、开放的态度。意识形态的教条化和对思想的控制反过来又强化了意识形态的刚性。

四、简短的结论

总之,苏共政权缘起于意识形态的合法性,在其执政过程中又必须借助于这种合法性。这种情形使得意识形态具有了刚性特征,而刚性的意识形态所提供的合法性支持将是脆弱的。一旦出现些许的风吹草动——社会、政治的发展超出了意识形态的解释范围,或者社会的封闭性被打破,就会出现意识形态的合法性危机,甚至对苏共造成致命的打击。所以,当戈尔巴乔夫在他改革后期忽视了意识形态刚性的作用,而宣布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宣布指导思想多元化和放弃马克思主义这一指导思想的时候,已经注定了苏联这个和共产主义意识形态“串联”在一起的政权走向败亡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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