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ey-Vroman根本差异假设之反证论文

Bley-Vroman根本差异假设之反证

汪冬瑾 重庆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

摘要: 根本差异假设主张普遍语法在二语习得中不再起作用。本文通过驳斥Bley-Vroman 在根本差异假设中用于否定普遍语法作用的标准,从而证明二语习得所生成的中介语仍然受普遍语法控制。

关键词: 根本差异假设;普遍语法;二语习得

一、引言

针对外语学习的逻辑问题,Bley-Vroman提出了著名的根本差异假设,即控制儿童习得母语的内在机制——普遍语法(UG)对成人的二语习得不再起作用。笔者认为根本差异假设完全否定普遍语法在二语习得过程中的作用,这是站不住脚的。本文试图驳斥根本差异假设的基本理论,证明普遍语法在成人的二语习得过程中也起着作用,进而说明成人二语习得所依赖的两个因素:母语知识和普遍语法。

二、根本差异假设的理论背景

(一)普遍语法

不论儿童出生和成长在何地,他们均能在不太长的时间内成功地习得当地的语言,并且他们最终所获得的语言知识远远超出他们在习得过程中所接触到的语言材料[1]。儿童可以获得的语言材料和他们最终的语言能力之间存在着鸿沟,而Chomsky 在这条鸿沟中架起了桥梁,这就是普遍语法知识。人们广泛地认为儿童习得母语依赖于普遍语法这一内在机制。然而,普遍语法在二语习得中还起作用吗?大量观察显示,母语习得与二语习得存在很多重大的差异。是什么造成了母语习得与二语习得之间的重大差异呢?人们开始讨论普遍语法是否仍然控制二语习得的过程,而争论的焦点就集中在“可及性”这个问题上----是完全可及、部分可及还是不可及的[2]

(二)根本差异假设与部分可及(或不可及)说

针对母语习得与二语习得的诸多差异,Bley-Vroman 认为解决二语习得逻辑问题的方法不同于母语习得,并提出母语与二语习得是两个根本不同的程序;控制母语习得的普遍语法在二语习得过程中不可及。该假设的理论基础就是完全迁移/部份(或不)可及说(Full Transfer/Partial or No Access)。该学说假定成人二语习得的过程不受普遍语法的控制,或者说它只是通过母语语法间接地受普遍语法控制。笔者认为,这一观点从根本上是不正确的,普遍语法对二语学习者仍然可及。

Kahneman和Tversky改变了传统理论评估总效应的做法,转而衡量一个前景的总价值V,该价值主要是通过价值函数υ(·)和决策权重函数π(·)的结合来决定的。[14]价值函数反映了结果的主观价值,决策权重函数表示与该结果概率P相对应的决策权重,它和客观概率P有着本质的区别,它反映了P对整个前景值的影响力,“是决策者根据事件结果出现的概率(p)做出的某种主观判断”[15]。这意味着决策者在进行风险决策时,至少会受到两个方面的影响:一是决策者对结果主观价值感受的影响;二是决策者对结果出现的主观概率判定的影响。

三、判断普遍语法可及性的标准:合理与否

在9 种根本差异中,Bley-Vroman 认为,缺乏成功是二语习得中最显著的特点[1]。孩子为什么能获得普遍成功而成人不行呢?就这一问题,Bley-Vroman 的理由是:普遍语法在二语习得中不起作用。Bley-Vroman 似乎采用“习得的最终效果是否相同”的标准来评估普遍语法的作用。该标准是:在语言习得过程中,只有当二语习得的最终效果与母语习得相同时,我们才能认为普遍语法能控制二语习得;否则,我们认为在二语习得中,普遍语法不可及。

笔者认为以该标准来否认普遍语法在二语习得中的作用是不令人信服的。那么,是什么导致儿童母语习得与成人二语习得最终效果的不同呢?这一问题涉及诸多因素,下文将集中讨论三个主要因素。

我们认为,导致母语习得(普遍成功)与二语习得(普遍失败)最终效果差异的最显著的因素就是母语知识。二语学习者不可能获得像母语那样的语言能力,是因为母语语法可能影响二语习得者去注意二语语法中的相关特征,而不是因为普遍语法的不可及性。也就是说,母语习得与二语习得之所以不同与他们起始状态不同有关,而在普遍语法的可及性这点上两者却是相同的。

(一)起始状态不同

听吴小哥讲述时,我也动了情。正如三十年前的古家庄是吴小哥的精神寄托,自从被市民后,我便时常想起那些变成住宅区商业区的庄稼地,我很想跟吴小哥说说我的鱼塘,也是长着芦苇,塘边种了果树和杨树,也有一群鸡找虫吃。我还想对吴小哥说,我那个鱼塘边还有间小屋,像个小别墅。夏天可以躺在吊床上凉快,泡一壶“大把抓”,听听收音机里马连良的《失控斩》,真是神仙般的日子。

而二语习得受普遍语法和普遍语法内化的母语语法的共同控制,同时获得目标语言输入的刺激:

母语习得的起始状态是普遍语法;而二语习得的起始状态是已经内化的某一特定语言的语法。这就使得母语习得与二语习得的过程有所不同了。

母语习得受普遍语法的控制,同时获得母语输入的刺激:

从旅游收入来看,大部分水库工程没有旅游收入。义乌市岩口水库的主要功能是灌溉,兼顾防洪和发电,但该水库的旅游收入所占比例却高达76.14%,长兴县泗安水库以防洪为主,兼顾灌溉,其旅游收入所占比例也达到12.50%。

(2)因为所以OB′=2y.所以OC=x+2y.由OC∥AB,得△B′MC∽△EMA.进而设B′M=kx,则EM=ky.所以EB=EB′=k(x+y).进而AB=y+k(x+y).结合OC=AB,得x+2y=y+k(x+y).所以k=1.从而EM=AE.进而∠5=∠6.因为∠1=∠2,所以∠1=∠6,所以DE∥CA.

(二)习得的环境不同

总的来讲,母语习得和二语习得的环境是不同的,这将会自然地影响到母语习得和二语习得的最终效果。孩子获得的语言输入是基本的语言信息或正面证据,也就是语篇中的话语;而二语学习者必不可少地要接触反证,以避免或改正二语语法中可能出现的错误。因此,我们说,母语习得是处在一个自然的环境中,而二语习得是很难获得这样的自然环境。因此,二语习得者很难获得母语习得者那样的语言能力。

(三)情感因素的影响

孩子语言发展的普遍成功似乎不受个性、社会化、动机、态度等因素的影响[1]。而这些因素似乎对成人二语习得有着重大的影响。举例来说,二语习得者学习背后的动机、他们对于二语学习本身的态度将会影响他们二语学习的速度和精通程度。个性也能影响二语习得,它对于二语习得可能有促进或阻碍的作用。这些情感因素会影响二语习得,使二语习得比母语习得更加的复杂和困难,最终导致母语习得和二语习得的不同效果。

四、结束语

本文驳斥了根本差异假设,认为母语习得与二语习得之间的差异,尤其是最终习得效果的差异不能证明普遍语法不再对二语习得起作用。二语习得所生成的中介语仍然受普遍语法控制,而且部份地是由于受普遍语法和母语语法共同影响的二语输入的结果。同时,还有一些因素,如习得的环境、情感因素等等造成了母语习得与二语习得的最终效果不同。

参考文献:

[1]武和平.二语习得中“逻辑问题”的逻辑与普遍语法可及性假说[J].外语学刊,2004(3):96-101.

[2]戴曼纯.普遍语法可及性三假说[J].外语教学与研究,1998(1):35-41.

作者简介: 汪冬瑾(1977-),女,语言学硕士学位,重庆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大学英语教学及语言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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