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现代实践哲学的理性途径_哲学论文

进入现代实践哲学的理性途径_哲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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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几年所写的一些文章中,我试图表明,虽然哲学的现实存在形态千差万别,难于穷尽,但就其最基本的思维方式或思维范式而言,却只有有限的三种。哲学思维范式的有限性取决于作为哲学思维之前提的理性形态的有限性。哲学思维范式的区别则根源于不同范式对于理性之根据、根源预设的不同。关于理性之根源有三种可能的回答:(一)源于世界自身,是所谓的世界理性、宇宙理性、上帝理性等等客观理性;(二)源于主体、自我、自我意识等等主观理性;(三)源于作为主客体之未分化或自我与世界未分化的人类存在或人类世界本身的人类理性、社会理性、交往理性。这就决定了理性的三种形态,并由之而构成了三种基本的哲学思维范式,即本体论或实体性思维范式,认识论或主体性思维范式,人类活动论或人类学思维范式,思想从直接性意识开始。本体论思维范式作为一种非反思的直接性思维范式,因而便是第一种可能的哲学思维范式。主体性意识是对直接性意识的意识,故认识论或主体性思维范式作为一种意识到了思维作用的思维范式,是第二种可能的思维范式。对于前两种思维范式抽象性的克服,便来到了第三种可能的思维范式,即人类学思维范式。因此,从实体性范式到主体性范式再到人类学范式,具有一种逻辑上的必然性。

在这种思维范式的分类中,马克思哲学被理解为一种人类学范式的哲学,属于这种思维范式的哲学家还有海德格尔、维特根斯坦、杜威、哈贝马斯等人。这种理解能够从哲学思维范式的高度上说明马克思哲学的现代意义,将其与近代以来的主体性哲学区分开来。但是,这一思维范式的分类方式主要是依据西方哲学的历史发展而做出的,未能考虑到中国的哲学历史经验,亦不能很好地说明希腊人对于理论与实践关系的思考。按照这种分类方式对于人类学思维范式的规定,亚里士多德的实践哲学无疑已属于人类学思维范式,中国传统哲学更在整体上是一种人类思维范式的哲学。显然,这种情况是与上述从本体论到认识论再到人类学思维范式的逻辑顺序相矛盾的。因此,我们必须重新考虑哲学思维的类型问题。

从本体论到认识论再到人类学的划分方式是依据理性之根源的类型而做出的。但从前述人类学思维范式所强调的视人类生活实践为第一性的立场上,也可能建立另一种哲学思维类型的划分方式。我们曾指出,人类学范式认为,理性根源于人类生活,或者说,理性乃生活形式的构成部分,因而此种理性必是一种社会理性、交往理性。理性之普遍性并不在于其越于人类生活,而在于这种生活形式的普遍性。人类学思维范式的一个基本方法论原则,就是把理论问题还原于实践,还原于人类生活本身,从人类生活本身引伸出那些抽象的理论问题,从而说明之。具体地说,就是把意识与物、主体与客体的对立视为人类生活本身或此在之生存的一种派生状态。人或此在在其生存或生活中对其生存或生活就有一种领会,这种领会比之以主客体对立为前提的认识更为原始,更为基本。显然,从人类学思维范式所立足的哲学立场上看问题,实践或人类生活本身与理论活动之间的关系便有着一种基础性或前提性意义。如果我们把如何看待这一关系视为任何哲学思维据以出发的前提的话,那么,处理这一关系的方式就决定了一种哲学思维的进路或理路。既然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关系只有两种可能的排列方式,那么,我们由此便可能分辨出两种对立的最为基本的哲学观念或哲学理路来:一种可称之为实践哲学理路,另一种则为理论哲学理路。一种哲学理路,如果认为理论思维为生活实践的一个构成部分,理论思维并不能从根本上超出生活,并不能在生活之外找到立足点,认为理论理性从属于实践理性,它就是实践哲学的理路;一种哲学理路,如果认为理论理性可以超越于生活,在生活之外找到自己的阿基米德点,认为理论理性高于实践理性,它就是理论哲学的理路。而在每一种哲学理路之中,又可以区分出两种不同的哲学范式来。这样,先前分类方式中的实体性哲学范式与主体性哲学范式,由于都认为理论理性能够超越于生活,并视理论理性高于实践理性,便都属于理论哲学的理路,只是一者为古代理论哲学,一者为现代理论哲学。与之同理,实践哲学理路也可区分为古代实践哲学和现代实践哲学两种范式。于是,原先分类方式中的人类学思维范式在这里成了现代实践哲学。显然,这种分类方式能够更好地说明中国哲学传统与西方传统的显著不同,以及西方现代哲学与古代、近代哲学的差别。

照此分类方式去观察人类的哲学活动,从整体上看,中国传统哲学的主导理路显然是实践哲学,理论哲学虽在古代出现过某种萌芽,但终究未能彰显。而西方哲学的主导理路则是理论哲学,无论是古代的实体性哲学还是近代以来的主体性哲学,都属于理论哲学之理路;实践哲学在亚里士多德那里虽然有过重大发展,但终归未成主流。但西方哲学发展至现时代,却又出现了一种转向实践哲学理路的倾向。而这一倾向,若追溯其源头,则非马克思莫属。换言之,若要问在这一分类框架中,马克思哲学的位置在什么地方,则笔者对此问题的回答是,马克思哲学属于实践哲学的理路,或者说,马克思是西方现代实践哲学的奠基者。既然西方哲学的主流传统是理论哲学,而这一传统在近代主体性哲学之中已达到其逻辑完成,即便是胡塞尔的先验现象学哲学也未能突破其局限,那么,被视为突破了旧哲学之藩篱的马克思哲学便只能属于实践哲学的理路。

说马克思哲学是一种现代实践哲学,最直接的证据自然便是马克思本人的有关言说。其中最为著名的便是《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的第十一条。在这一条中,马克思将自己在这一提纲中所发展的全新的哲学思想总结为:“哲学家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所谓“改变世界”,当然并不是如流俗所理解的那样,只要“干”、“做”,不要理论,而是要改变对于理论与实践关系的理解,改变对于世界的静观态度,不再把理论视为灵魂出窍式地在世界之外的沉思默想,而是视为关联于生活实践并构成生活一部分的理论实践。马克思在许多场合谈到过的哲学的终结或对于哲学的否定,亦当视为对于传统理论哲学的否定。他们谈到哲学的终结时固然并未确指理论哲学,但鉴于西方理论哲学的主流地位,他们所要否定的哲学便只能是属于理论哲学理路的那类哲学,而非实践哲学。这可以从他们的相关论述中清楚地见到。早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马克思就批评德国哲学家“没有想到现存的哲学本身就属于这个世界,而且是这个世界的补充,虽然只是观念的补充”。而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他们则进一步批评这些哲学家们“没有一个想到要提出关于德国哲学和德国现实之间的联系问题,关于他们所做的批判和他们自身的物质环境之间的联系问题”。因此,他们认为,“对现实的描述会使独立的哲学失去生存环境”,但取而代之的将是一种作为“从对人类历史发展的观察中抽象出来的最一般的结果的综合”的东西,且“这些抽象本身离开了现实的历史就没有任何价值”。显然,这种不能离开现实历史而又是一种最一般的结果的东西,不可能是别的东西,而只能是一种实践哲学。

当然,简单地引证几段话语并不能说明多少问题,更重要的是,基于一种什么样的哲学理路,马克思的哲学纲领才能得到最好的解释。我们知道,理论与实践的关系在德国古典哲学中有着极为重要的地位。自从康德把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分割为现象界和本体界,这一关系问题就一直是从康德到黑格尔的德国哲学的中心问题。但由于这些哲学体系据以建立的理性或自我意识是一种绝对独立自存的抽象之物,因而,这类解决就从未能获得成功。马克思对旧哲学的批判恰恰就是从这一问题开始的。稍加留意就会发现,贯穿整个《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的中心问题即是理论与实践的关系问题。对于费尔巴哈以及一切旧唯物主义批评的中心之点,亦是批评他们没有看到实践对于理论的奠基作用。事实上,在马克思看来,旧唯物主义其实并未脱出旧形而上学亦即理论哲学之理路,仍“把理论的活动看作是真正人的活动”,可称得上是一种“思辨唯物主义”。因而,这种唯物主义的最大问题便是:“认为人是环境和教育的产物,因而认为改变了的人是另一种环境和教育的产物,——这种学说忘记了:环境正是由人来改变的,而受教育者本人一定是受教育的。因此,这种学说必然会把社会分成两部分,其中一部分高出于社会之上(例如在罗伯特·欧文那里就是如此)。”这就是说,“在理论家们这样看待他们的任务时,其特点是没有意识到,他们在如何理解他们自己与如何理解那些作为他们研究对象的人们之间做出了严格的区分。他们用自己的理论去解释那些人的活动经验,将其理解为完全受环境和教育决定的产物。他们那生物学的和社会的继承物,独立于和优先于他们自己的理性的意志,造就了他们只能是这种承继的产物。与之相对照的是,这里的理论家们却把他们自己看作理性的代理人,他们有能力、有志于在自然世界和社会世界中体现自己的抱负。他们以一种决定论的眼光去看待别人,而以理性意志原则来看待自己。”(参见《国外社会科学》1995年第6期)那么,如何解决这一难题呢?马克思指出, “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这句话对每个研究马克思哲学的人来说,是耳熟能详了,但它的含意并不简单,可以说其中包含着理解马克思哲学变革的最为关键的秘密,那就是马克思正是以此来解决上述决定论与理性意志论的二律背反的。但如何理解这种解决呢?如果仍然认为理论理性具有独立性,理论活动可以独立于生活实践,那么,上述二律背反就丝毫未得到解决。而只有当我们把理论理性看作从属于实践理性,把理论活动看作是生活实践的一个构成部分之时,上述二律背反方能够得到解决。但当我们这样看待理论与实践的关系的时候,就已经站在一种实践哲学的立场之上了。

马克思哲学属于实践哲学传统,或者说马克思哲学是一种现代实践哲学这一论断,还可以从后来的马克思主义者由于对这一哲学的误解而导向悖谬的事实中得到印证。在马克思之后,支配对其哲学解释的主要有两种趋向:一种是始于普列汉诺夫而最后定格于斯大林的机械决定论的解释,另一种则是始于卢卡奇而后在西方马克思主义运动中得到发展的理性意志论的解释。前一种解释显然是一种实体性哲学的解释,而后一种解释则无疑是一种主体性哲学的解释。前一种解释强调了历史过程的客观必然性,后一种解释则突出了历史主体的能动作用。但无论是哪一种解释,都有无法克服的矛盾。正如麦金太尔所指出那样,在后来争辩中的每一方都有对于对手错误的绝好诊断:一派很清楚,如果人是环境和教育的产物,那么,经由这类革命力量而超越环境与教育的局限,就是不可理喻的了。另一派也同样清楚地看到,如果革命的力量就是卢卡奇在《历史与阶级意识》中所认为的那样,那么,社会历史进程的客观性就相当不清楚了。(参见《国外社会科学》,1995年第6 期)很清楚,导致两派解释陷入困境,重新回到马克思早已在《提纲》中严肃质疑过的决定论与理性意志论的二律背反的根本原因,正是由于二者都背离了马克思实践哲学的理路,又回到了理论哲学的传统之中。所不同者,只是一者走得更远一些,回到了古代的实体性哲学传统,一者则在反对对立的实体性哲学的斗争中回到了近代的主体性哲学传统。

从上述哲学立场来反观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发展,不难看出,在八十年代之前基本上是一种斯大林式的实体性哲学的解释体系,而在八十年代以来,则逐步趋向一种卢卡奇式的主体性哲学的解释体系。毫无疑问,从实体性哲学进到主体性哲学,是一种巨大的学术进步和思维范式的转换,同时亦是向更新的阶段发展必由之路。但是,同样毫无疑问的是,无论是实体性哲学解释还是主体性哲学解释,都是属于理论哲学的理路,而马克思哲学则属于实践哲学的理路。而且,马克思所奠基的现代实践哲学,正是在近代主体性的理论哲学理路陷入不可克服的困境的情况下,作为对其问题的一种全新的解决方式而发展起来的。因此,在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已由实体性哲学解释进到主体性哲学解释,且在主体性哲学解释范围内徘徊不前的情况下,一个必然的结论就是,如果我们要推进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发展,便必须由主体性的理论哲学理路进而转变到原本的马克思哲学理路——实践哲学理路。事实上,自1990年代初以来生活世界话语在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中的频繁出现,表明人们已在探寻着走出主体性哲学的进路。

从理论哲学理路转变为实践哲学理路,最为根本的转变便是对于理论与实践关系设定的根本性反转。由此完全反转不可避免地带来一系列根本性的观念上的变化,并带来一系列需要在这一理路中解决的问题。转向实践哲学的理路,首先带来的是对理论理性完全自主性的否定。在理论哲学理路中,理论理性的自主性是一个根本性的设定。但若否定了理论理性的完全自主性,如何才能避免走向相对主义就成了一个不能回避的问题。理论与实践关系的完全反转,还使得理论的体系性亦成了问题。理论哲学设定了理论理性的完全自主性和优先性,也就设定了一个绝对确定的阿基米德点,因而就能够据此出发而构建起一个首尾一贯的理论体系来。这样一个理论体系必然被设定为自足的和自我封闭的。但是,在否定了理论理性的完全自主性之后,也就随之失去了一个由之可以构建一个自足的和自我封闭的理论体系的绝对确定的阿基米德点,从而使得理论成为开放的。但这开放是向生活实践的开放,是以生活实践为基础或“先验条件”,因而这就产生了理论体系性的合理程度问题。理论不能没有任何体系性,无体系即不成理论,亦失去了理论的意义。但在实践哲学的设定中,传统理论哲学意义上的体系性已不可能,因而就有一个重新理解理论的体系性的问题。如果我们不愿意使哲学变成一种罗蒂所说的类似于文学批评的东西,那就必须为体系性确定一个合理的限度和一个合理的依据。

转向实践哲学的理路,对于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来说,还有一个特别的问题,那就是这一转变涉及到其与中国传统哲学的关系问题。前面曾说过,传统中国哲学的主导理路是实践哲学,那么,这是否意味着向实践哲学理路的转变就是回归传统中国哲学呢?正确解答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必须不把一种哲学理路看作一成不变、铁板一块的东西。正像在理论哲学理路中有实体性哲学和主体性哲学两种大不相同的范式一样,在实践哲学理路中也存在着古代实践哲学与现代实践哲学两种相当不同的范式。对应于理论哲学关于思维“看”的隐喻,或许可以说实践哲学关于思维的隐喻是一种“言说”的隐喻。要“言说”,就得有“听”有“说”。古代实践哲学可以说是一种基于“听”的哲学范式,而现代实践哲学则可以说是一种基于“对话”的哲学范式。“听”是听他人之言,这他人可以是“天道”、“上帝”,亦可以是“圣人”、“先知”;而“对话”,则必定是平等自由的普通个人之间的交互“听”、“说”。显而易见,这两种实践哲学范式必定是大不相同的。因此,对于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来说,传统中国哲学中并不存在现成的实践哲学可以“回归”,而是必须在回归马克思实践哲学的基础上,通过“对话”来发展。这对话首先是与生活实践的对话,但同时也是与西方现代实践哲学和传统中国哲学的对话。传统中国哲学虽然属于古代实践哲学范式而不同于现代实践哲学,但同为实践哲学理路,必定有其相通之处。因而就能够通过对话转化成现代实践哲学的积极内容。这种对话的发展,一方面可能导向作为一种西方哲学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深度中国化,另方面,亦可能导向传统中国哲学转变为一种现代哲学。哲学是人们为自己建立的精神家园,而非一种工具性的东西,这一家园对于居住者来说是否亲切,自是十分重要的。因而,在发展现代实践哲学当中,从国人所感到熟悉亲切的传统哲学中汲取营养,便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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