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马克思主义“生产力价值论”_劳动价值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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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01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735(2003)03-0014-07

恩格斯1844年发表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不仅是马克思和他学术及革命情谊的 开端,而且是马克思主义价值理论的“始发港”。在当时就被马克思摘录过的这篇论文 明确提出:“价值是生产费用对效用的关系”,“价值首先是用来解决是否应该生产, 即效用是否能抵偿生产费用的问题”(这里所讲“生产费用”实际指“劳动花费”—— 作者注)。由此,它一方面批评效用价值论一元论陷入纯主观化,另一方面也批评劳动 价值论一元论离开竞争讲价值,是“抽象价值”,并认为两者的缺陷都是硬要把生产 费用和效用这两个因素绝对分开,是片面的,应以市场竞争为轴将两者加以综合[1](P5 76—625)。3年后,马克思在《哲学的贫困》中进一步提出,在理想社会里,“花费在 某种物品生产上的时间将由这种物品的社会效用大小来确定”[2](P105)。这句话标示 着马克思在价值理论上的成熟。15年后,对价值理论研究已相当透彻的马克思,在那篇 著名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不仅首次科学地表述了唯物史观原理,而且紧接 着又再次肯定了恩格斯的“天才《大纲》”。在他那里,唯物史观与价值理论是一体化 的。24年后,马克思又一次说恩格斯的《大纲》“十分正确”。显然,在马克思的思路 中,这是由于恩格斯的《大纲》表述的价值理论与唯物史观相吻合,包括它通由突出使 用价值即效用而突出了生产力的决定性。这一点,在《资本论》中,是通过把社会使用 价值(即宏观效用)与劳动生产力关系认定为正比关系而加以表现的。马克思甚至还明确 说过:生产力“只涉及使用价值”,使用价值应当成为“经济形式本身的决定因素”。

但问题在于,百余年来,无论是在前苏联和中国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及研究工作主流 中,或者是在国外有关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述评中,劳动价值论仍被认为是马恩价 值理论的唯一承担者。在当前的中国,即使中央多次提出应当结合新的实际,创新劳动 价值论,上述情况迄今仍无根本改观。在这个问题上,马克思恩格斯百年被错评,论敌 百年据此狂攻,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学和政治经济学至今难产,怎能不令人扼腕!

依我看,误解曲解的产生及其如此固化,是一系列政治的、文献的和学术的原因综合 作用的结果。本文给自己提出的任务,仅限于沿着马克思恩格斯明言的“从抽象上升到 具体”的方法径向,重读他们在《资本论》和其它代表作中表述的价值理论要点,力求 恢复其本相。

一、《资本论》价值理论是沿着“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程序展开的

《资本论》最早的草稿曾专节论述“政治经济学的方法”[3](P37)。对这一论述,《 资本论》定稿各部分均有明确呼应,系《资本论》“三卷结构”形成的方法论依据,也 可以被看成马克思对自己价值理论内部结构和展述程序的明确交代。

按照这一揭示,马克思政治经济学展述自己理论体系的方法,不是拘守“从个别到一 般”,而是采用相反的取向即“从抽象上升到具体”。在这里,马克思首先把研究方法 和表述方法清楚地区分了开来。“在第一条道路上,完整的表象蒸发为抽象的规定;在 第二条道路上,抽象的规定在思维行程中导致具体的再现”,后者“只是思维用来掌握 具体并把它当作一个精神上的具体再现出来的方式”;在这种方式中,“具体之所以具

体,因为它是许多规定的综合,因而是多样性的统一。因此,它在思维中表现为综合的 过程,表现为结果,而不是表现为起点,虽然它是实际的起点,因而也是直观和表象的 起点”。[3](P46)

在《资本论》写作过程中,谋篇布局变化不管有多大,“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程序 却始终是贯穿于其中的方法论原则。《资本论》“三卷结构”,实际上便大体是照此程 序铺开的。对这种划分体现“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程序,《资本论》第三卷开头便有明 确交代:

在第一卷中,我们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本身作为直接生产过程考察时呈现的各 种现象,而撇开了这个过程以外的各种情况引起的一些次要影响。但是,这个直接的生 产过程并没有结束资本的生活过程。在现实世界里,它还要由流通过程来补充,而流通 过程则是第二卷研究的对象。在第二卷中,特别是在把流通过程作为社会再生产过程的 媒介来考察的第三篇指出:资本主义生产过程,就整体来看,是生产过程和流通过程的 统一。至于这个第三卷的内容,它不是对于这个统一的一般的考察。相反地,这一卷要 揭示和说明资本运动过程作为整体考察时所产生的各种具体形式。[4](P29)

这一段关于三卷结构按“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程序展开的自白,对于我们理解《资 本论》价值理论本相,十分重要。从中,人们可以悟出:

第一,第一卷中的劳动价值论,并不是《资本论》价值理论的全貌,而只是它展开表 述的一个抽象出发点。因为,它撇开了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亦即剩余价值生产过程以外的 各种情况,包括撇开了对社会再生产及其中社会使用价值重要性的思考,因而未上升到 对“具体”的综合把握。

第二,既然“在现实世界里”,生产过程“还要由流通过程来补充”,那么显然,第 二卷对这种生产与流通的综合,是价值理论向“具体”上升的一大步。

第三,既然第三卷是在第一二卷前提下揭示资本运动的“各种具体形式”,那么,第 三卷显然是“从抽象上升到具体”中的最终“具体”;其中的价值理论,作为抽象的劳 动价值论向“具体”的最终升华,显然是《资本论》价值理论的重心所在。本文后面将 说明,它就是宏观“效用/劳动价值论”。

二、《资本论》价值理论从抽象劳动价值论向“具体”上升的总模式:使劳动价值论 与生产力决定性原理相结合

的确,《资本论》开头就提出了劳动价值论,但如前所述,它一提出劳动价值论,便 马上把它与生产力概念沟通。在第2节,它更指明了它在唯物史观中的准确位置,一方 面说明了“劳动作为使用价值的创造者,作为有用劳动,是不以一切社会形式为转移的 人类生存条件,是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即人类生活得以实现的永恒的自然必然性” [5](P56),同时又指出:“生产力当然始终是有用的具体的劳动生产力,它事实上只决 定有目的的生产活动在一定时间内的效率。因此,有用劳动成为较富或较贫的产品源泉 与有用劳动的生产力的提高或降低成正比”[5](P59),这种生产力反比于生产商品的劳 动时间[5](P53-54)。仔细的阅读告诉我们,马克思在这一思路上关于生产力正比于使 用价值量而反比于相应劳动时间量的反复论述,散见于《资本论》的所有手稿、通信和 正文之中,可以举出成批的例证。由此可以认为,《资本论》在提出劳动价值论的同时 ,马上就使它与唯物史观的生产力决定性原理相结合,并从价值理论角度给出了一个关 于生产力的新界说:

这个公式标示着《资本论》的价值理论从抽象向具体上升的总思路。这至少是因为, 其中的劳动价值论是以象生产力及正比于它的使用价值为前提的,它只是关于生产关系 的分析;而在现实生活中,生产力的决定性是无处不在的,这就从根本上显现出了劳动 价值论的抽象性和非现实性。要使它回归现实,上升为“具体”,从唯物史观原理看, 就只能使它与生产力决定性原理相结合,此外别无它途可通。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使 劳动价值论受制于生产力决定性原理,或者说,使它受制于社会使用价值(或社会效用) 重要性,乃是《资本论》价值理论从抽象上升为具体的总模式。仔细审读可以发现,从 第一卷到第三卷,每次上升,均以劳动价值论与某种社会效用价值论的结合为皈依。事 实上,即使《资本论》第一卷,也是沿着这一总模式开始向“具体”上升的。例如,第 四篇第十章在剖析相对剩余价值时便指出:此前研究绝对剩余价值时,“我们曾假定生 产方式是既定的,而现在,对于由必要劳动变成剩余劳动而生产剩余价值来说,资本只 是占有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或者说现存形态的劳动过程,并且只延长它的持续时间,就绝 对不够了”,这里必须“通过提高劳动生产力来降低劳动力的价值”,从而研究者必须 注目于生产力的提升,而“相对剩余价值与劳动生产力成正比”。这种分析显然是超越 了劳动价值论的,它加入了生产力变化,可以被看成从抽象劳动价值论向“具体”上升 中对前者的一个突破。看来,无论如何应当承认:《资本论》价值理论向“具体”的每 一步靠拢,都是对抽象劳动价值论的一次突破。对此,马克思已为我们作出了表率。

时至今日,国内相关的讨论在“劳动价值论一元论”的沉重理论氛围中,人们对于马 克思上述从价值理论界说的生产力公式和它所包含的价值理论具体化总模式,一直未能 展开充分研讨和思考,生产力决定性原理始终是我国价值理论研究主流中的根本盲点, 这是令人十分遗憾的。在我看来,即使对这一公式和总模式的初步思考和扫描,其结论 也足堪在当代中国论界震聋发聩。

其一,既然在唯物史观中,生产力是决定因素,那么,马克思主义的价值理论也就应 当是以生产力为决定因素的理论;既然在唯物史观价值理论公式中,生产力正比于使用 价值量,使用价值量优化配置是生产力发展的标示,是生产关系的决定者,那么,马克 思主义价值理论就应当把使用价值视作价值中的决定因素,即把价值如实地看成使用价 值与交换价值的统一体且以前者为最终决定因素,绝对不能再象“劳动价值论一元论” 那样,把生产关系说成唯一决定因素,把作为生产力标示者的使用价值完全排除于“价 值决定”之外。

其二,按照前述马克思生产力公式,当使用价值量已定时,生产力与劳动价值量成反 比——这其实是从另一侧面对“劳动价值论一元论”理论实质的一种喻示:它只在等量 劳动交换的圈圈内打转,不顾使用价值优化配置及其量的提升,是自外于效率标准的, 只适用于马克思生活的资本主义社会。在当代中国,无视资源配置优化而坚持它的理论 实质,是无意中给阶级斗争为纲提供最深层的价值理论根据。

当然,当年的历史把号召工人阶级展开阶级斗争的任务赋予了马克思,《资本论》从 劳动价值论推出剩余价值理论,给工人的阶级斗争提供理论武器,功莫大焉。更何况, 当年的资本主义社会本来就以其基本矛盾阻碍生产力发展,因而劳动价值论把生产力和 社会财富看作不变量,也是合理抽象。问题在于,即使当年应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马克思 ,在申说劳动价值论时,也并未在理论上把话说绝:一方面,按照劳动价值论的思路, 他们指出“劳动保存的已有价值量就完全取决于劳动自身的持续时间”,但这却以“劳 动生产率已定”,即“劳动在一定时间内所能提供的使用价值量已定”作为既定前提, 可知,马克思当时已经明确把劳动价值论限定在假设生产力不变的资本主义社会范围内 ;另一方面,他们正是在这一抽象理论的范围内一步一步前推,形成了剩余价值理论, 并把后者也视作一种抽象理论模型,认定它向“具体”的上升还须以加入对使用价值性 的考察作为必要条件(见后述)。“劳动价值论一元论”把这种抽象理论推向极端并把它 绝对化,无视当代中国在科技革命和改革开放条件下生产力飞跃的事实,无视资源配置 优化问题,至今只在生产关系及其革命的范围内思考和讲述价值理论,用马克思对待 资本主义的思路对待当代中国现实,试问,这实质上不是“阶级斗争为纲”,又是什么 呢?

其三,对比恩格斯《大纲》价值定义,以及《资本论》上述生产力公式,可以十分明 显地看出:马克思主义的价值理论果然是“生产力价值论”,因为其中“生产力(率)” 和“价值”同义(只不过侧重点不同而已。目前,我国学术界一般视前者为社会哲学范 畴,后者为经济学范畴。其实僵守如此论域划分也无必要,应沟通才对)。由此也可推 知,在价值理论中落实生产力(率)标准,首先是在理论上展开衡量效用和劳动花费的工 作,包括注目社会效用决定性,批判借鉴西方经济学对效用研究的已有成果,而不是僵 守“劳动价值论一元论”。

三、《资本论》价值理论向“具体”上升的一大步:使劳动价值论与再生产理论融合

《资本论》第二卷以资本流通为研究对象。其中,第一篇和第二篇仍然以单个资本流 通作为前提,对“社会资本”或“总资本”的综合性剖析是在第三篇中完成的。可以说 ,第二卷对第一卷的超越,对资本生产过程和资本流通过程合为再生产过程的考察,主 要体现在第三篇中。《资本论》价值理论向“具体”上升的一大步,主要表现在第三篇 的再生产理论中。

(一)《资本论》第二卷的“社会总产品价值”概念

第三篇一开头就明确点出:分析总资本再生产过程与此前分析单个资本生产及流通过 程,具有不同性质,应使用不同方法。此后,在第二十章《简单再生产》中,马克思又 在第一节和第八节两次集中地论述了这一观点,再一次阐明了第一卷劳动价值论的局限 以及它在本卷向“具体”上升的思路。这三部分表述的思路及其推论可以被归纳为:

第一,当第一卷从劳动价值论推出剩余价值理论时,亦即“当我们从单个资本的角度 来考察资本的价值生产和产品价值时,商品产品的实物形式,对于分析是完全无关的” [6](P437),当时,“资本在流通领域所经历的形式变换和物质变换被假定为前提,而 没有进一步加以论述”[6](P482)。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单个资本产品“可以有任何一 种实物形式。唯一的条件是,这个产品必须实际具有”一种使用价值,使它有资格在商 品世界成为可以流通的一环。“它是否作为使用价值再进入生产过程,这是一件毫无关 系的偶然的事情”[6](P482)。问题是,在分析作为生产和流通过程统一体的再生产时 ,我们已经不能再满足于“这种抽象劳动价值论了”[6](P436)。这首先是因为,再生 产过程一方面是价值增殖过程,同时也是使用价值生产和消费过程。在这里,从生产资 料运动角度看,既然“生产要素是物质的东西,那它们就同用来和它们交换并由它们来 补偿的单个成品一样,是社会资本的组成部分”;另一方面,从消费资料运动角度看, “工人用工资和资本家用剩余价值所消费的那部分社会商品产品的运动,不仅是总产品 运动的一个不可缺少的环节,而且同单个资本的运动交织在一起”,因此,“再生产过 程必须从总产品的各个组成部分的价值补偿和物质补偿的观点来加以考察”[6](P436) ,不能再象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理论分析那样,只注重于交换价值补偿。十分显然, 价值理论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总模式,在这里又一次得到体现。

第二,为了适应对“价值补偿和实物补偿”两者分别考察的需要,其中包括,为了揭 示资本主义再生产中价值补偿和实物补偿之间的对立及其形成的经济危机,第三篇明确 提出了一个新的概念,即作为“表现出总资本执行职能的结果”的“社会总产品价值” [6](P437),以区别于第一卷“抽象劳动价值”概念。请注意:《资本论》在这里借助 于这一新概念及其展开,明确地把社会总产品的分析沿着交换价值和使用价值两条互缠 的线条展开,它已经预示着第三卷价值规律二重化表述的孕育。对此,马克思解释说, 在关于单个资本的考察中,生产过程“在任何场合,都表现为一个单个资本的过程。说 到资本的再生产,我们只要假定,代表资本价值的那部分商品产品,会在流通领域内找 到机会再转化为它的生产要素”,“同样我们只要假定,工人和资本家会在市场上找到 用工资和剩余价值购买的商品。但是,当我们考察社会总资本及其产品价值时,这种仅 仅从形式上来说明的方法,就不够用了。产品价值的一部分再转化为资本,另一部分进 入资本家阶级和工人阶级的个人消费,这在表现出总资本执行职能的产品价值本身内形 成了一个运动。这个运动不仅是价值补偿,而且是物质补偿”[6](P437—438),因而对 它的考察,必须综合考察价值补偿和物质补偿两方面[6](P436)。鉴于这里已明确地把 总产品的实物形态及其补偿作为使用价值运动来界说[6](P436),因此,上述说明意味 着,作为对劳动价值论局限性的克服,作为现实的社会生活中“价值”的载体,“社会 总产品价值”乃是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综合;对它的考察,应突破劳动价值论完全舍 弃效用价值的局限,必须注目于使用价值或效用分析。在我看来,这是《资本论》价值 理论极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无疑已经构成对劳动价值论的突破。因而,把劳动价值 论视为《资本论》价值理论的唯一承担者,至少是对《资本论》第二卷“社会总产品价 值”理论的无视,何足为据!更何况,第三篇对社会再生产问题的分析,实际上侧重于 对社会总产品使用价值运动及其市场实现问题的考察。这不难理解,在社会再生产理论 中,使用价值生产增加及其配置优化,本来应是人们思考价值理论的侧重点。

“社会总产品价值”概念,实际上也可被看成对《资本论》第一卷开头关于商品价值 系其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统一体[6](P58)概念的一大回应。如果说,第一卷对单个商品 使用价值方面和交换价值方面加以抽象分割并只注目于后者,那么,在第二卷中,抽象 劳动价值论向“具体”的上升,就只能在宏观的层面上表现出对交换价值和使用价值的 综合并以后者为轴。面对此况,以《资本论》名义传播的“劳动价值论一元论”,确实 无地自容。

(二)再生产理论使交换价值分析和使用价值分析兼容的启示

作为对“社会总产品价值”概念的一种展示,第二卷第三篇的再生产理论在解决其核 心问题即市场实现问题时,无论是对简单再生产,或者是对扩大再生产,均提出了它们 实现的平衡公式。仔细读其原文,人们可以发现,对于这些平衡公式,马克思自己时而 从交换价值角度加以解释,时而又从使用价值角度加以阐明。这中间的价值理论涵义至 今令人深思。实际上,在这种思路中,“价值”已经是由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彼此作用 而形成的一种综合。尽管严格地说,《资本论》这一部分表述中逻辑漏洞不少,但是, 马克思毕竟在这里从宏观层面突现了使用价值优化配置(即所谓“按比例”)的重要性, 包括提出了任何扩大再生产均须以一定形式的剩余劳动提供的使用价值积累作为必要条 件的理论和公式,且在事实上也开拓出了后来获诺贝尔奖的两项成果:俄裔美籍学者列 昂节夫投入一产出分析方法,前苏联学者康托罗维奇的宏观资源配置优化理论,至今功 不可没。在一定的意义上可以说,再生产理论是对宏观层面的资源配置优化理论的崭新 开拓,它完全可以与西方经济学微观层面的资源配置优化理论(即以微观效用价值论为 起点的理论)相媲美。

四、《资本论》价值理论从“抽象”向“具体”上升的终点:对价值规律的二重化表 述

第三卷是《资本论》价值理论上升为“具体”的理论终点。这里应当有代表《资本论 》价值理论最高成果的见解,包括对价值规律的全面完整表述。事实正是如此。

和第二卷把劳动价值论视作一种抽象理论一样,第三卷也是这样回溯劳动价值论的: “当我们只是说到单个商品时,我们可以假定,存在着对这种特定商品的需要而用不着

进一步考察这个有待满足的需要的量”,“但是,只要一方面有了整个生产部门的产品 ,另一方面又有了社会需要,这个量就是一个重要的因素了。因此,现在有必要考察一 下这个社会需要的规模”,而考察这种“社会需要”便是考察商品的使用价值[4](P206 )。可以悟出,这里的表述,和第二卷相似,又有新意。此无它,盖因劳动价值论每次 向“具体”的上升,在总体思路上,都不能不是回归前述的上升总模式,从而也都不能 不是把劳动价值论与对使用价值决定性的考察相结合。如果说,作为价值理论向具体上 升的终点,第三卷与第二卷有所区别,那么,可以说,这种区别就集中地表现在:第三 卷已经不再是把劳动价值论与某种具体的使用价值优化配置理论相结合,而是吸取种种 结合的成果,对价值规律本身加以完整全面地二重化(效用,劳动)表述,使它成为与唯 物史观相谐调的体系。

我们看到,对价值规律的这种全面完整的表述,主要是在论述地租理论的第六篇导论 中实施的。我注意到,在未定手稿性质相当突出的第三卷中,关于地租理论的这一篇是 写得完整得多的一篇,作为其精粹的导论显然是经马克思修订并置于篇首的成熟篇章[4 ](P4—10)。体现着它确是马克思创意的结晶品,并非心血来潮时的即兴片断,故应受 到高度重视。此外,我还注意到,马克思之所以在第六篇实施这一表述,也与这一表述 更多地呼应着第二卷再生产理论关于社会总产品两大部类划分,以及扩大再生产必须以 某种使用价值积累成的生产力为前提的理论,因为第三卷这一部分的撰写是与第二卷的 撰写交叉进行的[7](P386—394),而第二卷再生产理论已经提出了“社会总产品价值” 概念,交叉写作的第三卷地租理论导论使之实际上上升为对价值规律的二重化(效用, 劳动)表述,是顺理成章的事情。[4](P715—717)

仔细揣摸体味导论中的有名但已引发诸多争端的论述,毫无疑问,人们会对价值规律 有新的体察和新的理论把握。其中包括:

第一,既然“事实上价值规律所影响的不是个别商品和物品”,而是“社会生产领域 的总产品”,那么,按照第二卷关于“社会总产品价值”的规定,在这里,价值规律的 内容实际上就不仅限于对交换价值的涵盖,而且还必须包括对使用价值决定性的涵盖。

因此可以说,价值规律的完整内容,应包括在社会规模上概括商品使用价值和交换价 值运行及其彼此作用的轨迹;它是一个关于商品经济社会再生产的规律。传统马克思主 义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根据《资本论》第一卷开头,认定它只是一个关于生产关系的规律 ,与生产力变化及正比于它的使用价值无重要关系,显然片面,武断,曲解非其本意。

第二,既然只有社会分工按比例进行,商品的交换价值才能实现,这就意味着只有使 用价值实现了,交换价值才能实现,否则后者就难于实现。那么,由此可以把使用价值 及其实现看成价值规律的首要内容或基础。

事实上《资本论》也正是沿此思考的。它在上引论述中明确地说:“社会规模的使用 价值,对于社会总劳动时间分别用在各个特殊生产领域的份额来说,是有决定意义的。 但这不过是早已经在单个商品上表现出来的同一规律”。这句话,在马克思主义价值理 论中的地位万分重要,任何时候都不可忽视或淡化。实际上,它对使用价值决定性的说 明是斩钉截铁的,毫不含糊,值得我们再三再四体味。马克思还说:“只有当全部产品 是按必要的比例进行生产时,它们才能卖出去。社会劳动时间可分别用在各个特殊生产 领域的份额的这个数量界限,不过是整个价值规律进一步发展的表现”。这些论定,不 管马克思后面又作何限定,有何“但书”,实际上已经突出地说明了使用价值的社会优 化配置才是社会生产的决定因素,从而也是价值规律中的决定性因素。它呼应着第一卷 从价值理论角度对劳动生产力界定的公式,使唯物史观原理在价值理论中基本落实。

第三,《资本论》第三卷所说“必要劳动时间在这里包含着另一种意义”,显然指在 新表述的价值规律中,劳动时间不仅是交换价值的量化指标,同时也是使用价值的量化 指标。尽管这一说明在理论上和逻辑上缺漏确实不小(包括它实际混淆了两者,并为计 划经济模式提供了理论前提),但未可全盘肯定。[8](P171)它突出使用价值实现作为价 值规律标尺之一的意义,使第一卷表述的价值规律被赋予了崭新的含义,使价值决定实 际上二重化,这是值得重视的。

第四,按照《资本论》的这种表述,价值规律的适用领域本来只是宏观的“社会总产 品”,而第一卷表述的“价值规律”却只限于单个商品和单个资本,舍弃了对社会规模 的使用价值的考察,因而只能是一个抽象的、片面的价值理论形态。显然,劳动价值论 不是《资本论》价值理论的全相。它向“具体”上升的理论终点,便是第三卷关于价值 规律只适用于宏观总产品,因而社会使用价值运行具有决定性的揭示。要说明《资本论 》价值理论的全相,就应当说明抽象劳动价值论向效用/劳动价值论的上升。任何“抽 刀断水”,均非其全貌。

其实,对于劳动价值论的这种抽象性质,以及对价值规律的全面完整表述,不仅马克 思本人有上述明确显示,而且,整理第三卷的恩格斯更是不遗余力地加以阐释以解误。 例如,他在对第三卷写的《增补》中,便提到施米特对劳动价值论的不正确态度。一方 面,他指出施氏把劳动价值论完全形式逻辑化是不妥的,因为,全面把握《资本论》价 值理论所涉及的,“不仅是纯粹的逻辑过程,而且是历史过程和对这个过程加以说明的 思想反映,是对这个过程的内部联系的逻辑研究”。显然,恩格斯在这里强调历史的辩 证发展以及它反映为“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辩证逻辑,这种辩证逻辑是绝对化的形式 主义所不可理解的,后者应把自己提升为辩证逻辑才可对话;另一方面,他在写给施氏 的信中,又明确地说:作为抽象价值理论,《资本论》第一卷的劳动价值论“并不无条 件地直接就是现实”,在现实中,它所起的作用“和其它规律同时起的作用相互交错在 一起”,因而它必须被“突破”。

可以说,恩格斯在这里是指《资本论》宏观的价值规律已经是对微观劳动价值论的“ 突破”,不能用形式逻辑误读《资本论》价值理论从“抽象”上升为“具体”。

第五,明乎于这一切,我们才能读懂恩格斯在《反杜林论》等论述中关于价值概念和 价值规律的似乎与《资本论》第一卷不同的种种表述。

其一,《反杜林论》的论述最引人注目。

恩格斯在那里的原话是:在理想社会的经济计划中,“各种消费品的效用(它们被相互 衡量并和制造它们所必需的劳动量相比较)最后决定这一计划”;“在决定生产问题时 ”,“对效用和劳动花费的衡量,正是政治经济学的价值概念在共产主义社会中所能余 留的全部东西,这一点我在1844年已经谈过了。但是,可以看到,这一见解的科学论证 ,只是由于马克思的《资本论》才成为可能”[9](P305)。须知,《反杜林论》的作者 也是马克思[10](P326)。其中的这一段话,不仅重申本文开头所述1844年恩格斯《大纲 》的价值界定,而且,还把《资本论》说成对这一界定的“科学论证”,这的确很耐人 寻味,促人深省:当代中国主流论者误读《资本论》者确实不少。

从《资本论》第三卷关于社会规模的使用价值或社会效用具有决定性,以及商品交换 价值的市场实现须服从这种决定性的论述来看,恩格斯对《资本论》价值理论的这一概 括,是准确的。事实上,第三卷另一处同样是如此说明问题的:一般剩余劳动“必须始 终存在”,而在理想社会中,“这种剩余劳动能够同一般物质劳动所占用的时间的较显 著的缩短结合在一起”,因而,“在一定的剩余劳动时间内,究竟能生产多少使用价值 ,取决于劳动生产率”,人们届时“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的 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变换”。仔细思索可知,《资本论》第三卷对使用价 值及其决定性的这一界说,也正好是对第一卷那个劳动生产力(率)公式的复申或变形。 在这里,一切取决于对使用价值和劳动花费(“消耗最小的力量”)的衡量,也就是说, 一切取决于劳动生产率(力)。

仔细比较,恩格斯所说“对效用和劳动花费的衡量”,事实上也就是《资本论》第一 三两卷从价值理论角度界定的劳动生产力公式,两者均指向生产力标准。因此,马恩的 价值理论,只能是“生产力价值论”。离开生产力标准谈论它,把它限定为关于生产关 系的理论,是悖逆于唯物史观和马克思恩格斯本意的。

很长一段时间来,中国有关论者对《反杜林论》关于“价值”的界说或避而不谈,或 者把它同《大纲》一起说成一种理论失误,或者把它嵌入“劳动价值论一元论”的框架 ,都很不应该的。它的理论实质,是在马克思主义价值理论研究中排除生产力标准,应 予以坚决反对。

其二,恩格斯为《资本论》第三卷写的《增补》中有一段长期被人忽略的话,也值得 今日价值理论研究者高度重视。

在那里,恩格斯转述了桑巴特对价值理论的理解,并明确表示对它“不能说不正确” 。对前者,恩格斯转述说:“在马克思那里,价值概念按其物质规定性来说,不外是劳 动的社会生产力是经济存在的基础这样一个事实的经济表现”;“商品价值是最终支配 着一切经济过程的劳动生产力借以发挥决定性作用的一种特有的历史形式”[4](P1011 —1012)。恩格斯明确肯定这种见解,正好说明:马克思的“价值”概念也有其“物质 规定性”的方面,它与生产力决定性原理密不可分;商品价值的决定性因素是劳动生产 力,其生产关系方面只是这种决定性展开的历史形式,等等。试问,这不是在价值理论 中把生产力视作决定性方面,又是什么呢?

作为本文煞尾,我想简评一下由庞巴维克开始的关于《资本论》一三两卷“矛盾”的 论战。这一论战至今在中国仍有余火。发难者囿于形式逻辑,因一三两卷在价值理论表 述上彼此矛盾,便一概否定马克思主义价值理论;捍卫者也囿于形式逻辑,说一三两卷 并无矛盾,坚持“劳动价值论一元论”。在我看,这是政治倾向对立的形式主义者之间 的论争,双方在学术上均误读了《资本论》价值理论及其辩证法,熄火可矣。从形式逻 辑看,如前所述,一三两卷的价值理论明明不同,甚至彼此矛盾,何可掩之?社会规模 上的价值规律明明已经突破单个商品前提下的劳动价值论,怎可再用马克思主义名义僵 守“劳动价值论一元论”?从辩证逻辑看,一三两卷的上述矛盾正是“从抽象上升到具 体”的必然结果,在这里起作用的是历史辩证法,怎可用形式逻辑判之,甚至对《资本 论》价值理论一概否之?《资本论》对社会效用重要性及其决定性的论述,也是对庞巴 维克等批评者所持微观效用价值论的一种呼应,一概否定庞氏及其后学,岂不也否定了 《资本论》么?

收稿日期:2002-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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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马克思主义“生产力价值论”_劳动价值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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