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象”新论与“周易”原“象经”问题_易经论文

“一象”新论与“周易”原“象经”问题_易经论文

“易象”新说——兼论《周易》原有《象经》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周易论文,新说论文,兼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2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3882(2012)01-0043-07

“易象”是中国古代易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易象主要是通过对天、地、人、物等形状的摹拟,象征自然变化与人事休咎,从而推求和印证某一现象与结论。自《春秋左传》将“易象”作为书名与《春秋》、《周易》等经典并提后,引起了历代许多易学研究者的种种猜测,或谓古《易》称“象”,或以《归藏》、《连山》当之,或以为《象传》的省称。但是到目前为止,“易象”究系何书?学术界亦仁智互见,仍无共识。笔者认为:“易象”是《周易》的早期名称,它的基本内容与今本《周易》相似。《易象》与今本《象传》(大象)尚无直接联系,《象传》之外,尚有《象经》。《象经》今已不传,但它所取卦象的资料,仍见于今本《说卦传》、《春秋》、《国语》及流传至今的所谓“逸象”之中。本文拟就这些问题发表一点管见,以就教于专家学者。

一、“易象”是《周易》的早期名称

“易象”之名,首见于《春秋左传》昭公二年:“二年春,晋侯使韩宣子(韩起)来聘,且告为政而来见,礼也。观书于大史氏,见《易象》与《鲁春秋》,曰‘周礼尽在鲁矣。吾乃今知周公之德,与周公所以王矣。’公享之,季武子赋《绵》之卒章。韩子赋《角弓》。”按照晋代杜预的解释,《春秋左传》所云“易象”,就是今本《象传》上下两篇的概称:“易象,上下经之象辞。《鲁春秋》,史记之策。《春秋》尊周公之典以序事,故曰‘周礼尽在鲁矣’。”按照杜预的解释,所谓的“易象”,应该是解释今本《周易》的《象传》(大象与小象)。然而杜预在肯定了“易象”即今本《象传》之后,又接着说:“《易象》、《春秋》,文王、周公之制,当此时,儒道废,诸国多阙,唯鲁备,故宣子适鲁而说之。”按照古代“六经”的早期排列次第的常例,《易》与《春秋》总是列于“六经”的末后两位。如《庄子·天运》:“孔子谓老聃曰:‘丘治《诗》、《书》、《礼》、《乐》、《易》、《春秋》。’”《礼记·经解》引孔子之言为“《诗》、《书》、《乐》、《易》、《礼》、《春秋》”,司马迁《史记·滑稽列传》引孔子之言为“《礼》、《乐》、《书》、《诗》、《易》、《春秋》”。据此,《易象》似乎又特指《春秋》一类的儒家典籍,当与《象传》分为两书。自杜预后,对《易象》定性的代表性意见,则是唐代孔颖达提出的《易象》演德说。他说:“太史氏之官职掌书籍,必有藏书之处,若今之秘阁也。观书于太史氏者,氏犹家也。就其所司之处,观其书也。见《易象》,《易象》鲁无增改,故不言《鲁易象》。其《春秋》用周公之法,书鲁国之事,故言《鲁春秋》也。鲁国宝文王之书、遵周公之典,故云‘周礼尽在鲁矣’。文王、周公能制此典,因见此书而追叹周德,吾乃于今日始知周公之德,以周公制《春秋》之法故也。与周之所以得王天下之由,由文王有圣德能作《易象》故也。”①孔颖达除了确认《易象》系当时唯一未经人们改编而最具原始面貌的《周易》通行本外,同时还提供了文王之所以演易,实际上是为了“演德”的信息。孔颖达对《易象》的定性,显然是对杜预说的引申,基本上没有新意,后来的易学研究者都认同这一说法。考诸《春秋左传》,凡述占卜之事,往往直称《周易》或《易》而罕言《易象》者。现兹将《左传》相关材料简录如下:

(1)庄公二十二年:“周史有以《周易》见陈侯者。”

(2)宣公六年:“其在《周易》《丰》之《离》”。

(3)宣公十二年:“《周易》有之,在《师》与《临》。”

(4)襄公九年:“是于《周易》曰:《随》,元亨利贞无咎。”

(5)襄公二十八年:“《周易》有之,在《复》之《颐》。”

(6)昭公元年:“在《周易》,女惑男,风落山谓之《蛊》。”

(7)昭公五年:“庄叔以《周易》筮之,遇《明夷》之《谦》。”

(8)昭公七年:“孔成子以《周易》筮之,曰:元尚享卫国,主其社稷。”

(9)昭公二十九年:“《周易》有之,在《乾》之《姤》曰:潜龙不用。”

(10)昭公三十二年:“在《易》卦,雷乘《乾》曰《大壮》,天下之道也。”

(11)哀公九年:“阳虎以《周易》筮之,遇《泰》之《需》。”

上述十一例说明,如果《易象》就是今本《周易》,按照《左传》书写惯例,似不太可能是二名混用。对此,南宋学者叶适曾提出怀疑。他说:“韩宣子所观《易象》、《鲁春秋》,今亦不能灼知其旨安在。盖若止是《易象》及策书大事,则非韩起仓卒所能究其义;若并见讲解凡例,则其说不传,杜预遂谓即周之旧典礼经,何可悬断!故余以为略用旧说传之新义,非其实也。”②叶适因《易象》、《鲁春秋》已无法考究,由此推断杜预所言缺乏事实依据,但他也未能进一步说明《易象》究竟是什么书。李学勤先生认为:“《周易》经文当时为列国所俱有,韩起没有必要到鲁太史处观览,也不会为之赞叹。”③这是有历史根据的。因为从《春秋》、《国语》的记载来看,当时人们以《周易》占筮论事,史不绝书,可见人们对《周易》是非常熟悉的。如果鲁太史出示给韩宣子的《易象》只是人们早已习以为常的《周易》,韩氏何以感叹?但是这种由书籍名称的差异所作出的判断不是唯一的解释,其根本原因还是深受《周易》之“周”为代名说的影响。如孔颖达就说:“文王作《易》之时,正在羑里,周德未兴,犹是殷世也,故题‘周’别于殷。以此文王所演,故谓之《周易》,其犹《周书》、《周礼》题‘周’以别余代,故《易纬》云:‘因代以题周。’是也。”④姜广辉先生对此曾提出新说,认为当时有二种不同内涵的《周易》流行,一为秘府之《周易》,一为方术之《周易》。秘府之《周易》为文王、周公所作,方术之《周易》与文王、周公无涉。韩宣子聘鲁所见《易象》,当由文王创制、周公完成的今本《周易》。并引苏蒿坪《周易通义附录》说“《易象》属周,故号《周易》,宣子以周公与周并言,原非专美周公也。”⑤姜先生的这一解释,其意义在于区别了当时有两种不同文本的《易》著,这对进一步探求《易象》性质提供了可以继续讨论的基础。

众所周知,以“象”为书名,这是中国古代名书的惯例。如《尚书·尧典》“历象日月星辰”,《尚书·舜典》“象以典刑”,《尚书·益稷》“予欲观古人之象”等,前两者分别指历书和刑书,后者即专指《周易》。清人惠栋说:“象者,五帝时书名也。《尧典》‘历象日月星辰’,此历书也。象以典刑,《皋陶谟》曰:‘方施象刑惟明。’此刑书也。‘予欲观古人之象’,此《易》书也。《易》曰:‘在天成象,法象莫大乎天地。’圣人因天,故治天下之书皆名象。《周礼》六官称‘六象悬于象魏’,故《春秋传》‘命藏《象魏》,曰:‘旧章不可忘也。’韩宣子聘鲁见《易象》,犹沿五帝之名,则象为书名无疑。”并进一步说:“八卦者,由纳甲而生,故《系辞》曰:‘在天成象,易者象也;象也者,象也。’古只名象。《皋陶谟》曰:‘观古人之象’是也。至周,始有三易之名,犹《春秋传》曰:‘见易象。’则象之名犹未亡也。”⑥)又云:“古谓易为象,故曰易象。左氏称易象,犹不失古意。”⑦汪中《左氏春秋释疑》云:“古者《诗》、《书》、《礼》、《乐》,大司乐掌之;《易象》、《春秋》,大史掌之。”⑧由此可见,所谓“易象”,仅是当时《周易》的另一种称谓而已,它并不神秘。

二、“易象”不是今本《象传》

既然《易象》就是春秋时期流行于齐鲁地区的《周易》文本之一种,那么它与今本《象传》(大象)之间是否有着必然的联系呢?

前文已说过,杜预曾认为《易象》是指今本《周易》上下经的象辞,亦即今本《象传》(大象与小象)。根据现代学者的研究,《大象》与《小象》是两个不同的系统,并非作于一人一时,是后人陆续将两者缀合在一起的。晋太康二年(281)得汲冢本《周易》,杜预等人皆谓与《周易》上下经同,而其中尚无《象传》。1973年长沙马王堆帛书《周易》现世,仍无《象传》。但是司马迁在《史记·孔子世家》中明言“孔子晚年而喜《易》,序《彖》、《系》、《象》、《说卦》、《文言》”,此《象》即谓今本《象传》。唐代孔颖达于贞观十六年(公元624)编撰成《周易正义》,首列《八论》,其第六论“夫子十翼”说:“其《彖》、《象》等十翼之辞以为孔子所作,先儒更无异论。但数十翼亦有多家。既文王《易经》本分为上下二篇,则区域各别,《彖》、《象》释卦亦当随经而分。故一家数十翼云:上《彖》一、下《彖》二、上《象》三、下《象》四、上《系》五、下《系》六、《文言》七、《说卦》八、《序卦》九、《杂卦》十。郑学之徒并同此说,故今亦依之。”所谓“依之”,也就是说虽然有所怀疑,但是在没有掌握确凿证据的前提下,只能按照前人所说作为根据。宋人吴仁杰《古周易》说:“今《易》指孔子象辞为《大象》,而以释爻辞之文为《小象》者。案《易》固有大小之象焉。《大象》指八卦八物之象,所谓八卦以象告,立象以尽意。如乾为天,震为雷之类。《说卦》帝出乎震至成言乎艮。《小象》指六十四卦八物相配之象,所谓象其物宜,是故谓之象。八卦成列,象在其中。如雷在天上大壮之类。孔子所著《象传》是已。”⑨

高亨先生对此曾作过考证,认为韩宣子所见之《易象》,决非《象传》。理由是韩氏所见之《易象》乃维护周礼之书,否则韩宣子就不会发“周礼尽在鲁矣”的感叹;而且《十翼》之《象传》无“周礼”字样,又兼有儒法两家思想,鲁昭公二年,孔子年仅12岁,此时儒法两家尚未形成,不可能出现反映儒法思想的《象传》。⑩高先生指出《易象》决非《象传》,并认为《易象》是维护周礼之书的意见是正确的;但是他指出其不可能出现反映儒法思想似可商榷。首先,高先生既承认“《易象》乃维护周礼之书”,这就等于承认《易象》是儒家的作品,因为代表儒家思想的正是渊源于周代的礼乐文化。其次,孔子年幼,不等于儒家思想的萌发就不能早于孔子。自孔子作《易传》以来,一般都认同它是阐发《周易》思想的,而《周易》是被理解为圣人用于“演德”的,由于《象传》(大象)虽然是讲卦象,但同时也讲卦德,又因孔颖达明言“由文王有圣德能作《易象》故也”,而《易象》之名又冠以“象”字,因此很容易使人与《象传》发生联想,认为《易象》就是今本《大象》。如饶宗颐先生根据《大象》以“德”释卦的特征指出:“《易象》的作者,在解释各卦时屡屡以‘德’为言,如《坤》象云:‘厚德载物。’《蒙》象云:‘以果行育德。’《小畜》象云:‘以懿文德。’《否》象云:‘以俭德避难。’《豫》象云:‘以作乐崇德。’《蛊》象云:‘以振民育德。’《大畜》象云:‘以多识前言往行,以畜其德。’《坎》象云:‘以常德行习教事。’《晋》象云:‘以自昭明德。’《蹇》象云:‘以反身修德。’《夬》象云:‘以施禄及下,居德则忌。’《升》象云:‘以顺德积小以高大。’《渐》象云:‘以居贤德善俗。’《节》象云:‘以制度数议德行。”’至于其他十卦如《乾》象云:“君子以自强不息。”《屯》象云:“君子以经纶。”《讼》象云:“君子以作事谋始。”《师》象云:“君子以容民畜众。”等等,虽然没有直接提到“德”字,但也无疑在教导“君子”应具备某种德行(11)。与饶先生这一观点近似的还有廖名春先生的说法。如他认为《易象》与《大象传》有着渊源关系。理由有二:一是名称一致。司马迁称孔子晚而喜《易》,序彖系象说卦文言。此象亦可称为《易象》,它与《左传》所载之《易象》名同,绝非偶然。二是内容有关。所谓“周公之德”、“周公所以王”,就是敬德保民、谨慎戒惧的思想,认为“天命靡常”、“治民祗惧”、“不敢荒宇”、“无以水监,当于民监”,这从《尚书》中的《酒诰》、《无逸》、《召诰》等篇中可以看得清楚。这些思想在《大象传》中盈篇累牍,如“君子以反身修德”、“君子以恐惧修省”、“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君子以慎言语,节饮食”等等。因此考定《大象传》源于鲁太史所藏之《易象》。(12)这种以《大象》“演德”特征混同于《易象》的涵意,显然是受到孔颖达《正义》的影响。如果《周易》确系文王“演德”,那么《大象》讲卦德自然与之相符合,但一定认为《大象》就是《易象》,则尚可再作讨论。细观韩宣子观书于太史氏,上自《易象》,下至《鲁春秋》,并着意周礼,并由此引发了他对“周公之德”与“周之所以王”的感叹。换言之,《易象》本身并没有提供“周公之德”与“周之所以王”的直接资料,而是通过《易象》所保存的周代一套完整的典章制度才使他有所领悟,否则又何以理解他接着又赋《角弓》一诗,喻义韩、鲁两国宜如兄弟之亲,此正与上文所言“且告为政而来见,礼也”(修好同盟)的意向是一致的。论者往往忽略韩宣子所说的“周礼尽在鲁矣”一语,遂以《易象》卦爻辞均由周公所作,以与“周公之德”相吻合。诚如惠栋所言“读者不考周礼一语,遂谓易象爻辞乃周公所以作,以实周公之德一语,失之远矣”。(13)清人姜炳璋《读左补义》说:“太卜掌《三易》,此周礼也。鲁占《周易》,或用爻辞,或推演卦意,其用二易者,亦释经《周易》之文无不合者,故韩宣子以《三易》独备于鲁。若列国用《周易》兼用杂占,如《蛊》之雄狐,《复》之飞矢,与《周易》迥异,盖别有一种占书,非复周官之旧也”(14)此话既可印证姜先生对当时确有两种不同性质《周易》同时流行的判断不误,同时也可证明韩宣子所见《易象》确与周礼有关。汉代郑玄注《易》,即以古代礼乐制度比拟经义。如他以婚礼注《泰》、《咸》、《大过》,又以宾礼注《观》,以刑法之礼注《鼎》等等。清人张惠言说:“《易》家言礼者,惟郑氏,惜残缺不尽存,虞氏于礼已略,然揆诸郑氏,原流本末,盖有同焉。”(15)皮锡瑞说“郑学最精者三礼,其注《易》亦据礼以证,易义广大,无所不包。据礼证《易》,以视阴阳术数,实远胜之。”(16)这说明在汉代仍保存有以古礼诠释《周易》的传统,而据礼证《易》,应是《易》学之正途。今观今本《周易》卦爻辞也恰恰具备吉、凶、军、宾、嘉五礼的内涵,现例举如下:

1、郊祀之礼。《益》六二:“王用亨于帝,吉。”据《月令·孟春令》曰:“择日祈谷于上帝。”张惠言订为南郊祭感生帝之礼。

2、封禅之礼。《随》上六:“王用亨于西山。”《升》六四:“王用亨于岐山。”西山,即岐山。亨,《经典释文》引陆绩:“亨,祭也。”谓君王主祭山川上帝。

3、宗庙之礼。《观》云:“盥而不荐,有孚顒若。”虞翻以祭释之,《释文》:“顒,进爵灌地以降神也。”《尔雅·释诂》:“荐,进也。”此谓荐牲,古祭礼先灌后荐。

4、时祭之礼。《萃》六二:“孚乃利用禴。”《升》九二:“孚乃利用禴。”《既济》九五:“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禴祭,实受其福。”《说文》:“禴,夏祭也。”虞翻云:“禴,夏祭也。”

5、“馈食之礼。《损》:“二簋可用享”。又云:“祀事遄往。”九二、九四咸言“利用祭祀”。郑玄注《损》卦曰:“言以簋进黍稷于神也。”

6、田狩之礼。《屯》六三:“即鹿无虞,惟入于林中”。《师》六五:“田有禽”。《比》九五:“王用三驱,失前禽。”《大畜》九二:“日闲舆卫。”《解》九二:“田获三狐。”《巽》六四:“田获三品。”虞即虞人,掌禽兽者。田即田猎。郑玄以驱禽为搜狩习兵之典,张惠言以闲卫亦指田猎。

7、婚礼。《泰》六五:“帝乙归妹。”《归妹》九四:“归妹愆期,迟归有时。”《归妹》属九月卦,周代定春季、夏季为初行婚礼,故以九月为愆。

8、宾王之礼。《观》六四:“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虞翻引《诗》“来亨来王”,即《周礼》以宾礼亲邦国。

9、时会之礼。《萃》云:“王假有庙,利见大人,亨,利贞。用大牲吉。”虞翻以为孝享之事,郑玄以为嘉会之事,《周礼》所谓“时会以发四方之禁”。

10、酬庸之礼。《大有》九三:“公用亨于天子。”“亨”一作“享”。张惠言以“公”为“上公”,《周礼》:“上公有功德,加命为之伯。”《诗·彤弓》:“钟鼓既设,一朝飨之。享之者,盖锡命也。”

11、朝觐之礼。《丰》初九:“遇其配主,虽旬无咎,往有尚。”郑玄注云:“初修礼上朝,四四以匹敌,恩厚待之,虽留十日不为咎。”张惠言云:“王者受命,诸侯修礼来朝者,恩厚待之。”

12、丧礼。《大过》,《系辞》谓“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树,丧期无数,后世圣人易之以棺椁,盖取诸《大过》”。《益》六三:“益之用凶事无咎,有孚,中行告公用圭。”《周礼·大宗伯》:“以凶礼哀邦国之忧。”《说文》:“圭,瑞玉也。”古代国有凶事,即持圭告诸它邦。《萃》上六:“赍咨涕洟。”《周易集解》引虞翻曰:“自目称涕,自鼻称洟。”此为吊他人之丧之象。

从上举十二例二十一卦的古礼分类中,我们可以看到《周易》确实保留了较多的周礼内容,诚如《礼记·表记》所云:“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周人尊礼尚施,事鬼敬神而远之。”如果我们综合现存郑玄、虞翻以礼注《易》的各类例证,那么韩宣子观《易象》而感叹“周礼尽在鲁矣”是符合当时实际情况的。后因《大象》的作者“屡屡以德为言”,以迎合文王、周公作《易象》“演德”的传说,从而《易象》的尊礼意义反而不彰,所以便有叶适“略用旧说传之新义,非其实也”的批评。

三、《周易》原有《象经》

在上述的分析中,可知韩宣子所见的《易象》是“尊礼”而非“演德”,而《象传》(大象)是讲卦德的,所以《易象》与《象传》没有直接联系。然而《大象》既称之为“传”,显然是对“经”而言,但这“经”显然也不是指《易象》。对此,刘师培曾提出一个值得重视的意见。他说:“《周易》本有《象经》,今《象传》存而《象经》亡,故《易》有佚象。凡见于《说卦传》及《国语》、《左传》诸书者,皆《象经》之佚义也。见于《说卦传》者,如‘帝出乎震’一节是也。见于《左传》者,如‘坤,土也;巽,风也;离为牛’之类是也。见于《国语》者,如‘坤,母也震,长也;坎,众也;车,震也’之类是也。汉儒说经,多引《易象》佚文,盖亦古经义仅存者也。后儒不知象之有经,或以卦画为象,或以爻辞为象,均失之矣。《易》以设卦与设象并言,则卦非象。又言爻象动乎内,则象非爻。”(17)按照刘师培的见解,《周易》的卦爻与象是各自独立的,在《象传》之外,尚有一种专论卦象而称之为《象经》的书,虽然世无传本,但是仍保留在今本《说卦传》、《左传》、《国语》中,汉代学者都藉此诠释经典,而《象经》才是最为原始的取象资料。恕我寡闻,这是一个至今未见有人提出的观点,我颇同意刘氏此说。春秋时,对《周易》的解释并不限于我们今天所说的《易传》十篇,而是有不同的解《易》传本流行。同样,随着筮占活动的频繁,原有八卦之象所包含的信息量已不能适应和满足日趋众多事物占问的需求,因此在基本卦象的基础上又引申出同类事物的诸多卦象,即由八卦单纯的抽象意义符号转化为代表具体事物的卦象。如坤卦本象土,土生养万物,母养子女,故母为坤象。土又兼有安静、温柔等特征,所以安、静、温、柔等均可属坤象。《周礼·春官·太卜》说:“掌三兆之法,一曰玉兆,二曰瓦兆,三曰原兆。其经兆之体,皆百有二;其颂皆千有二百。”所谓“经兆之体”之“体”,即指兆象;“颂”指“繇”,可见今本《说卦传》所保存的八卦卦象及引伸诸象,便是对春秋时期零散的易象加以概括和补充使之理论化、系统化的结果。也正因此,今本《说卦传》中所取之象,虽然有见于今本《周易》卦爻辞中,但是多数已不再为卦爻辞所取之象。现摘要如下:

乾为圜、为大赤、为老马、为瘠马、为驳马、为木果。

坤为布、为釜、为吝啬、为均、为子母牛、为大舆、为柄;其于地也,为黑。

震为旉、为大涂、为苍茛竹、为萑苇;其于马也,为善鸣、为馵足、为作足、为的颡;其于稼也,为反生,其究为健、为蕃鲜。

巽为不果、为臭;其于人也,为寡发、为广颡、为多白眼、为近利市三倍、其究为躁卦。

坎为骄輮,其于人也,为加忧、为心病、为耳痛、为血卦;其于马也,为美脊、为亟心、为下首、为薄蹄;其于舆也,为多眚;其于木也,为坚多心。

离为甲胄,为戈兵;其于人也,为大腹、为鳖、为蟹、为赢、为蚌;其于木也,为科上槁。

艮为径路、为门阙、为果蓏、为阍寺、为黔喙之属,其于木也,为坚多节。

兑为巫、为毁折、为附决,其于地也;为刚卤。

朱熹曾于《说卦传》最后一章说:“此章广八卦之象,其间多不可晓者,求之于经,亦不尽合也。”(18)朱氏此说,诚有见地。因为上述所举八卦引申诸象也正是《说卦传》的最后一章,而且多数已不为今本卦爻所取用,这是否意味着《说卦传》仍留有《易象》的痕迹,《易象》即为经后人改定的《说卦传》的祖本?刘大钧先生曾认为《说卦传》的整理成篇早于《彖传》和《大象》,这一观察可谓切中肯綮。(19)其实,早在晋人从魏襄王墓发现的几十种古文献中,就有一篇《卦下易经》,类似《说卦传》。《晋书·束晰传》载:“太康三年,汲郡人不准发盗魏襄王墓,或言安僖王冢,得竹书数十。……其《易经》二篇,与《周易》上下经同。《卦下易经》一篇,似与《说卦》而异。”这就证明在春秋战国时期,不仅已有《说卦》,而且还出现类似《说卦》那种专论卦象的其它易学著作传世。所谓“似《说卦》而异”,即指《卦下易经》与《说卦》性质虽然相同,但是在具体卦象论上则存有较明显的差异。依今人习惯,该书既称《卦下易经》,似应还有《卦上易经》,二者互相补充才是一篇完整的别本“说卦”。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当时该书已被尊称为“经”,从这一意义上说,刘师培推测“《周易》本有《象经》”也是有历史理由的。由于《卦下易经》今已不传,《象经》之名则迄今未见诸古代文献,两者是否为一书?所论卦象是否一致?现已无法作出明断,还有待于新材料的发现。不过,我们从清代学者以朴学方法整理出由汉代遗存下来的大量“逸象”便可见一斑。如毛奇龄所引逸象二十七种,惠栋在《易汉学》中列虞翻逸象三百二十七种,张惠言著《周易虞氏义》共得逸象四百五十六种,方申著《周易卦象集证》、《虞氏易象汇编》、《诸家易象别录》计逸象一千四百七十一种之多。当然,在这些数以千计的逸象中,虽然有相当一部分纯属牵强附会,但是大致为我们提供了古代《象经》的概貌。

综上所述,可以得出如下结论:一,韩宣子所见《易象》,即与今本《周易》相似,书同名异。二,《易象》与今本《象传》(大象)尚无渊源,《象传》“演德”,《易象》“尊礼尚施”。三,《周易》原有《象经》,或以《卦下易经》当之,惜已不传;但在清人的《易》著中,至今仍可见其传承的轨迹。二百年前,清代著名易学家焦循就说过:“学《易》者必先知伏羲未作八卦之前是何世界?伏羲作八卦重为六十四何以能治天下?神农、尧、舜、文王、周公、孔子何奉此卦画为万古修己治人之道?”(20)我们今天重新审视《易象》以及早期易學的形成与嬗变仍可如此观。

注释:

①[唐]孔颖达《春秋左传正义》卷42,《十三经注疏》,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2029页。

②叶适《习学记言序目》卷11,《左传》,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第154页。

③李学勤《周易经传溯源》,长春:长春出版社,1992年,第46页。

④[唐]孔颖达《周易正义·卷首》,《十三经注疏》,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9页。

⑤姜广辉《文王演〈周易〉新说》,《哲学研究》1997年第3期。

⑥[清]惠栋《易例·象五帝时书名》,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⑦[清]惠栋《春秋左传补注》卷4,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⑧汪中《述学·内篇二》,清刻本。

⑨吴仁杰《古周易》上经,《乾传》第一,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⑩高亨《周易大传今注》卷首,《周易大传通说》注8,济南:齐鲁书社,1983年,第11页。

(11)饶宗颐《天神观与道德思想》,台北: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49本第1分,1978年。

(12)廖名春《周易经传与易学史新论》,济南:齐鲁书社,2001年,第105页。

(13)[清]惠栋《春秋左传补注》卷4,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14)姜炳璋《左传补义》卷34,清刻本。

(15)[清]张惠言《虞氏易礼》“自序”,《续修四库全书本》,第26册。

(16)[清]皮锡瑞《经学通论·易经》“论郑据礼以证易”条,北京:中华书局,1957年,第21页。

(17)刘师培《论易象》,《经学教科书》第2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180页。

(18)[宋]朱熹《周易本义》卷4,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19)刘大钧《周易概论》,济南:齐鲁书社,1983年,第24页。

(20)[清]焦循《易话》卷上,《焦氏丛书》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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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象”新论与“周易”原“象经”问题_易经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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