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大众传媒的伦理维度_大众传媒论文

当代中国大众传媒的伦理维度_大众传媒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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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B82-0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1539(2011)01-0038-05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与此相关,中国的大众传媒业也发生了巨变。一方面,当代中国的传媒业发展得异常迅猛,报纸杂志百花齐放,广播电视从“旧时王谢堂前燕”到“飞入寻常百姓家”,互联网络从无到有,这一切都在深深影响并改变着人们的生活;另一方面,传媒业的体制改革也不断深化,从“事业化管理、企业化经营”到新一轮的完全企业化改制,都表征着体制的变革。体制的变革不仅昭示着传媒业生存方式的变化,而且也深深影响着传媒业从业人员的价值观念。在上述两种因素的作用下,当代中国大众传播活动中的伦理问题也日益凸显。如何处理这些问题,已成为影响中国传媒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当代中国大众传播中到底存在着何种伦理问题呢?传媒界又该如何正确处理这些问题呢?

一、大众传媒:当代社会的“第四极权力”

大体说来,传播学者公认的最重要的传播形式有自身传播、人际传播、组织传播和大众传播四种。而在现代社会中,大众传播对人类生活的影响最为深远。

所谓大众传播是指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将信息传播给分散的公众的一种传播活动。它发生在工业革命以后,首先是印刷技术的发展使报纸杂志大规模地生产成为可能,随后是电子技术的发展导致了广播、电视以及现代的互联网络等大众媒介的产生,使信息传递的即时性和空间的延展性大大提高,从而使得人类的传播活动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水平。大众传播活动从它诞生的那天起,就以其信息的传递速度和规模深刻地影响着人类生活,而随着社会的发展,这种影响作用还在不断扩大和深化。具体来说,在当代社会中,大众传播对社会生活的作用或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大众传播发挥着监测人类生存环境的作用。人类生存环境包括不同的领域和层次,诸如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在社会环境中又包括经济环境、政治环境、文化环境等,而在这些不同的领域当中又可以划分出不同的环境层次。大众传媒可以通过自己的信息传播活动,及时把有关人类自身生存环境的信息传递给社会公众,从而激发社会公众优化自身生存环境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并把这种自觉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转化为优化生存环境的实际行为,因此而对社会生活不同领域和不同层次的管理者产生强大的舆论压力。我们通常说的大众传播的舆论监督功能正是其监测人类生存环境作用的具体表现。在当今社会,大众传播以其信息传播速度快、传播范围广、传播规模大等优势,把环境的监测功能发挥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使那些不利于人类健康生存和发展的思想观念和行为受到强大社会舆论的制约。

其次,大众传播发挥着引导社会公众获取知识、认识世界的功能。在当今社会,人们获取知识、认识世界主要是通过大众传媒所提供的巨大流量的信息来实现的。正因为如此,大众传播是个人社会化的必要途径,它对于社会成员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有着巨大的影响力。

最后,大众传媒还是社会成员积极参与社会生活、自由表达个人意愿的重要渠道。现代社会是民主社会,人们对社会生活的参与感、知情欲大大提高,同时,自由表达自己意愿的愿望也比以往任何时候更加强烈。大众传播媒介为实现人们的参与权、知情权和自由表达权提供了保证。特别是在网络空间中,人们更是把行使各项权利的实践发挥到了极致。社会公众对社会生活各领域、各层次的广泛参与,对社会的管理层形成了强大压力。

正因为大众传媒以及由大众传媒主导的大众传播活动在当代有着上述独特而又巨大的功能,所以有传播学者认为,大众传媒已成为当代社会中与立法、司法和行政相并行的“第四极权力”。

当然,人类的传播活动是从人的社会本性中直接引申出来的生命活动形式,是人的生命存在的现实表征,因此,传播活动本身也受着人类生活道德观念和道德行为规范的制约,传播什么、怎样传播、信息接受者如何对待传播内容以及采取怎样的行为方式去处理与传播者的关系,都是受社会伦理道德制约的。这一点对于大众传播也不例外。因此,大众传播对个人和社会发展所起的作用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与特定时期传播活动主体的价值选择密切相连。而传播主体的价值选择,又会受到特定时期经济、政治和文化状况的深刻影响。

基于以上分析,要确立当代中国大众传媒及其传播活动的伦理向度,首先就必须考察当代中国大众传媒的生存境况以及这种生存境况有可能给大众传媒带来何种伦理道德上的消极影响,在此基础上再确立当代中国大众传媒合理的伦理向度。

二、当代中国大众传媒的生存环境及其伦理问题

考察一下当代中国大众传媒的生存环境,可以发现如下显著特点。

第一,经济市场化。市场经济是主导当代世界经济发展的经济体制,市场经济的发展使社会进一步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转换。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利润原则和商品的交换法则使得人的经济利益问题被凸显出来。文化在经济利益驱动下也转向市场,转向商品,转向交换。就大众传媒来说,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使其从公益性社会组织转化为经济性市场实体,媒体组织必然要面向市场求生存,求发展,以大发行量、高收视率、收听率和高点击率为基础的广告收入,成为媒体最主要的经济来源。如何扩大发行量,提高收视率、收听率和点击率,成为很多媒体关心的问题。

第二,政治民主化。民主化是当代世界政治生活中占主导地位的运作模式。政治民主化与经济市场化是相伴而生的。这是因为市场经济是以商品生产和交换为核心的经济形式,这种交换以主体间的平等地位为前提,以自由进入或退出市场进行现实的交换活动为基本运行方式,以利润最大化作为根本目的和评价市场行为的标准。因而市场经济的发展必然促进人的个体意识、平等意识、主体意识、自由意识的觉醒,为政治民主化提供精神支撑;另一方面,市场经济的发展带来的巨额社会财富,则为政治民主化提供了物质基础。民主政治的发展,赋予人们三项最基本的权利,即参与权、知情权和自由表达权。大众传媒是人们积极参与社会生活、获取真实信息和自由表达意愿的重要渠道。传媒从业人员作为公民同样有上述不可剥夺的基本权利,而且同其他社会公众相比,具有更加优越的条件。

第三,价值多元化。价值多元化是20世纪以来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一道文化风景。之所以出现这种状况,首先是由现实生活中价值主体的多元性决定的。价值最核心的特征是它的主体性,因而现实生活中主体存在的多元化决定了价值多元化的客观必然性。在当代中国,经济市场化和政治民主化更是进一步推动了主体存在的多元化,从而使得价值多元化更趋明显。其次,价值多元化的存在也与经济全球化所带来的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以及不同文化之间日益频繁的交往密切相连。

当代中国主体存在的多元化主要体现在如下两个方面:1.生存意识由注重整体转换到强调个体,而个体意识的差异性和丰富性则必然导致主体由单一的需要层次向丰富的需要层次转化;2.生存方式由盲目被动转换到自觉主动。随着生活资料的丰富、生活空间的拓展和闲暇时间的增加,人们生存的自由度大大增强,主体选择的自觉性也普遍提高,个性化,丰富多样的生存方式得到越来越充分的体现。多元价值观念存在的状况,对大众传媒业以及大众传播活动都带来了重大影响。

第四,文化世俗化。近代以来,文化的世俗化是一种总体趋势。从世界历史的发展来看,文化的世俗化进程是与商品经济的发展以及由此而来的人的个体意识、平等意识的觉醒紧密相关的。今天,以物质生活富裕化、经济市场化、政治民主化为浪潮的现代化运动席卷全球,再加上大众传媒的兴起和普及,文化的世俗化正在世界范围内蓬勃发展,构成一道壮观的文化景观,中国文化的世俗化过程也是依托于这一文化大背景而产生的。

当代中国文化的世俗化倾向,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世俗功利追求以及对生命之感性层面的肯认和张扬。文学艺术、哲学、伦理道德等文化的形态,从过去的耻言利、耻言物质生活享受和人的感官愉悦,转化为不讳言利、不讳言物质生活享受以及人的感官愉悦,甚至将利作为伦理道德的基础。文化艺术的内容、表现形式乃至包装,都体现出某种商业化色彩。至于文化作品中对人的感官需要及其活动的表现,更是为不少作者所津津乐道。二是对神圣性的嘲弄与解构。当代中国文化有一道独特的风景,就是否定崇高、嘲弄理想、摒弃尊严,提倡价值相对主义和多元化。以往人们曾经崇奉的普遍价值、理想以及行为规范等都受到质疑。

当代中国文化世俗化过程的上述特点,不可避免地对大众传媒产生深刻的影响。经济市场化、政治民主化、价值多元化和文化世俗化,构成了当代中国大众传媒的生存环境,这既给传媒带来了活力,同时也使传媒面临着前所未有的道德选择上的难题,能否直面并积极主动地、合理地解决这些难题,已成为大众传媒能否健康发展的关键。

从上述大众传媒的生存环境出发,结合当代中国大众传播的现实状况,可以看到,在当今中国的大众传播活动中,主要存在着这样一些伦理问题。

其一,道义与功利的冲突。一方面,市场经济的发展凸显了人们对物质性功利的追求,这对大众传播界及其从业人员来说也不例外,传媒体制的改革又使媒体界必须面向市场求生存,求发展,这必然使传媒及其从业人员要考虑其传播活动的经济效益,这是自然的,也是合理的,否则不论是传播组织还是传媒从业人员都将无法生存和发展。另一方面,大众传播又承担着引导舆论、监测环境、满足公众知情权、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职责。这同样是必然的。传媒组织和个人的这种角色身份,极容易导致功利和道义的冲突。当传媒组织和个人忽视自己的社会责任时,就会陷入纯粹利益追求的泥潭而导致败德行为的大量发生。大众传播活动中经常且大量发生的新闻炒作、虚假广告、有偿新闻等现象,都证明了这一点。

其二,自由与责任的冲突。市场经济促进了人们的参与意识、平等意识、自由意识的发展,政治民主化则为满足人们平等地参与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活动以及自由表达自己的意愿提供了制度保障,而传播技术尤其是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则为人们上述要求的满足提供了技术支持。自由范围的扩大和自由程度的提高,都有可能使人对自由的真义发生曲解,导致过分张扬自由权利而忽略这种权利的边界,甚至有可能进一步演变为不负责任的放纵和肆无忌惮。

其三,世俗价值与超越性价值的冲突。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极大地解放了人们的物质欲望,使得人们对感性欲望的满足越来越重视,以追求感官满足为重要特点的“快餐现象”愈来愈普遍。在这种背景下,大众传媒为了追求高发行率、高收视率、高收听率和高点击率而传播大量的迎合大众感官需求的内容成为媒体的一道风景,窥探他人隐私、传播名人绯闻以及其他一些娱乐类型的节目无不充斥着感性化、感官化的内容。这些内容的大量传播淡化了人们对神圣性、超越性价值的追求,使社会生活呈现出表面化、平面化、平庸化的特征,在一定程度上涣散了人们积极奋发向上的意识,对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产生了极大的消极影响。

其四,价值导向一元与价值取向多元的冲突。在当代中国,由于价值主体存在的多元性以及文化交流的扩大、互联网的无边界性,使得价值多元化取向成为一个不容置疑的事实,但是对一个社会来说,尽管可以允许社会成员在价值取向上呈现多元化的格局,但在价值导向上必须坚持一元化的要求。然而,我们也可以看到,当代中国有些大众传播媒介在价值取向多元化和价值导向一元化的伦理境遇中不能较好地处理两者之间的关系,他们忽略了传媒引领社会主流价值观的职责,对一些明显违背主流价值观的思想和行为作不恰当的宣传,这说明当代中国有些大众传播媒介在处理价值取向多元与价值导向一元的关系方面,与传媒本身的职责尚有一定的差距。

综上所述,当代中国大众传媒在特定生存背景下,还存在着不少伦理道德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如不能正确解决,势必影响传媒业的健康发展。那么,如何解决上述问题呢?

三、当代中国大众传媒应有的伦理向度

解决当代中国大众传媒存在的伦理问题,需要坚持以下几个方面的伦理向度。

(一)道义与功利相统一

大众媒介具有双重属性,它既从属于上层建筑范畴,又属于信息(娱乐)产业[1]。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下,媒体先是实行“事业性质,企业管理”模式,新一轮改制把媒体完全变为具有经济性质的市场实体,但这种改制没有也不可能改变其上层建筑的特点。大众传媒的这种双重身份,决定了其作为经济单位追求经济利益的合理性,同时也决定了其在政治上作为党和人民的“喉舌”即党的宣传工具,必须严格恪守党性原则的合理性。更为重要的是,作为一种社会公器,肩负着伸张正义、表达民众声音、抨击社会不良现象的道义职责。

应该指出,大众传媒对功利的追求与对道义的追求两者之间并不必然是冲突的。我们知道,市场经济是以商品交换为基础的经济形式,市场经济的这一特点决定了许多原来认为不能成为商品的东西,现在都有了成为商品的必然趋势。传媒从业人员的劳动产品,也有了成为商品的必然。但是,我们认为,它又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即它不能像其他商品那样通过在市场上直接交换来实现自己的价值,而是以间接的方式来实现自身的价值,即传媒从业人员以社会公众普遍认可的劳动产品树立自己良好的公众形象,从而实现高收视率、高收听率、高点击率和高发行量的目的。收视率、收听率、点击率的提高和发行量的扩大,意味着媒体可以吸引较多的广告客户,并最终提高自己的经济效益。非常明显,传媒的公众形象与其能否积极主动地承担社会的道义责任紧密相连。

正确处理道义与功利的关系,实现道义与功利的统一,首先要求传媒从业人员正确认识媒体的双重身份,正确理解市场经济条件下道义与功利的关系;其次,在经济利益与社会道义发生冲突时,传媒应该坚持社会道义先行的原则,职业道德高于经济利益;再次,我们应该加强新闻从业人员自身的道德修养,养成良好的职业素质和新闻职业道德素质;最后,要加强公众的媒体素养,也就是受众要懂得分辨善恶、美丑,批判性地接收媒体信息。只有这样才能实现道义与功利的统一,创造绿色的传播环境,实现大众传播的良性发展。

(二)自由与责任相统一

众所周知,传媒有承担义务的责任,那么传媒应该对谁承担责任呢?借鉴克利福德·G·克里斯蒂安等人的观点,笔者认为传媒首先应该对社会负责。传播者在进行传播活动时,必须把自己的社会责任和义务放在首位。这是集体主义道德原则在传播领域的具体要求[2]。其次,是对客户负责,这是诚信原则与互惠互利原则的要求。再次,是对自己的组织或公司负责,对专业同行负责,这是职业伦理的要求。传播活动不能有损组织或公司的形象,不能损坏行业声誉。最后,是对自己负责,做一个正直的负责任的传播者,保持自身道德人格的同一性。

同样,传媒自由也并非“纯粹”的自由,“自由”本身的“限制性”便蕴含着媒介对社会的责任,二者不是对峙、抗衡的关系,而是相互统一、相伴而生的关系。

在网络媒介大行其道的时代,传者与受者的不确定性要求我们更加重视媒介自由的限度,自觉承担起媒介应该承担的义务。要知道媒介承担社会责任是媒介自由的基础。新闻自由委员会就明确指出:“公众的表达自由这一精神权利并非是无条件的,既然权利的要求出自于某人对公众福祉以及对他的思想的义务,那么当这一种义务受到忽视或者遭到拒斥时,权利的基础也就不复存在了。没有公认的道德义务就没有精神权利。”[3]

(三)价值取向多元化与价值导向一元化相统一

在一元的价值导向和多元的价值取向之间必须寻求一个平衡点。一般地说,这个平衡点表现为:肯定价值导向的一元性,但允许人们以合乎自身生活特点的方式去实现社会普遍的价值要求,即价值目标上的一元化和价值实现方式上的多元化相统一。社会主义的价值导向是一个以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价值目标为内容,同时又体现为不同方面、不同层次的价值要求的系统,如物质生活的共同富裕、道德生活领域的集体主义、政治生活的民主集中制等。它们是社会主义事业的总的价值要求在不同生活领域的具体表现。对于这些价值要求,应允许人们实现方式的多样性和实现程度的多层次性,也就是要从现实生活的具体情况出发去实现这些要求,从而既使普遍性的东西获得具体化的实践形式,又使世俗性具体性的东西接受普遍性的制约和点化。

(四)世俗性与超越性相统一

文化的世俗性可理解为文化的如下品格特征,即肯定现世生活,力求从现世生活本身寻求其合理性与合法性依据,而文化的超越性则意味着一种文化不是简单地迎合现世生活,而是与现世生活保持一种自觉的疏离。它关注生命的永恒存在和终极意义,力求提供一种供人栖息的终极的安身立命之所。在这里,“终极”、“永恒”等,无疑是一些具有绝对意义从而表现出某种神圣性的字眼。文化的这种超越性,既使它与现世生活相疏离,同时又往往使现世的生活世界从这种超越性中去获得其合理与否的证明。正因为如此,文化的超越性最鲜明地体现在其对现世生活的批判性上。

对于大众传媒来说,以世俗性的传播内容反映并满足社会大众的生活,这一立足于现世生活来阐释生命存在意义的立场,是以回避对生命之终极归宿的思考为前提的。虽然它不直面生命的另一面——死亡,从而将个体生命的悲剧意识淡化,但是,只要人一面对自己的终极之路——死亡,那么,生存的意义立刻将被质疑。如果说,个体的生存没有超个体的意义之源,那么,生存本身就是没有意义的,因为人的最终结局是“无”。为了摆脱人生的这种虚无的结局,必须有一个超越个体的存在来赋予个体当下的生命活动以意义。这种超越个体的存在可以是一种普遍价值、一种终极理想、一个终极目的,等等。这样,当个体生命皈依于这种超个体的存在时,它才可能彻底消除这种虚无感、幻灭感,才会认识到当下的生命活动是有价值、有意义的。正因为如此,文化的世俗性要以文化的超越性为补充。离开了这种超越性,人可能在对世俗性的高扬中变得肆无忌惮,或者基于生命的虚无而游戏人生。理解了这一点,我们就可以肯定地认为,在大众传播中,过分地、单纯地突出世俗化的内容而无视生命对超越的、神圣的、理想性的对象的追求,是非常片面的,是不利于人的健康和全面发展的。

在当代中国的大众传播活动中,把世俗性与超越性结合起来,要求媒体既要注意大众的日常生活,又要引导大众树立崇高的理想;既要关注大众的感性需求,又要引导大众关注生命的空灵境界。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促进社会与个人的和谐发展。

总之,在这样一个大众媒体迅速发展的时期,我们同时面对机遇与挑战。正因为大众媒体的影响正在渗透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所以才不得不更加重视媒介的各种表现,及时地反思媒介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只有把握好大众媒体的伦理向度,坚持四个统一的结合,大众媒体才能健康快速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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