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直接投资的出口贸易效应分析_投资结构论文

外商直接投资的出口贸易效应分析_投资结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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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出口、促进贸易增长,是我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FDI )的主要政策目标之一。充分发挥FDI的出口贸易效应, 对我国经济发展有着重要意义。本文在揭示贸易与投资内在联系的基础上,阐述FDI 出口贸易效应的渠道,就外资对中国的出口影响进行实证分析,进而提出若干政策建议。

一、FDI与贸易的联系

从理论上阐明FDI与贸易的内在联系, 是分析其贸易效应的基本前提。总结90年代以来的相关研究,笔者认为,从FDI 角度可将二者的联系概括为如下四个方面:其一是贸易替代效应,即从静态角度,一种商品可以通过贸易或投资方式进入一国市场,选择了投资,便会替代贸易,尤其是在两国生产函数相同或类似的情况下(Mundell,1957)。 联合国《1996年世界投资报告》指出,对于制造业的特定产品来说,作为公司国际化渐进过程(即从贸易到FDI)的结果,FDI与贸易的确存在着相互替代的线性联系。很多制造业跨国公司的国际化,均表现为从出口、许可贸易或其他合同安排,到在国外建立贸易公司,最终以FDI 建立国际生产和经营体系的过程,因而后继的投资必然对先前的贸易具有替代效应。其二是贸易创造效应,即FDI 可以在母国和东道国之间创造新贸易机会,使贸易在更大的规模上进行。FDI会直接导致资本货物、 中间投入物和技术与服务的出口,从而会促进母国的贸易;特别是, FDI作为先进生产函数的转移,会带来成本的降低、效率的提高和信息的跨国流动,因而从整体和长远上看,FDI会创造新的贸易需求, 推动东道国向母国的出口贸易(小岛清,1987)。 其三是贸易补充效应, FDI 往往要带来维修等后续的支持性活动的发展,从而会促进和增加贸易机会。其四是市场扩张效应,FDI实现的生产扩大, 既会加深对东道国的市场渗透,也会进一步拓展新的第三国市场,从而使贸易导向的生产带来总贸易量的净增。总而言之,上述四重贸易效应的结果应该是贸易规模的净增。

FDI贸易效应会受到投资动因、 行业与产品特性以及东道国政策的影响,不同行业在不同国家的投资项目,会产生不同的贸易效应。而且,对于多数制造业项目来说,其对贸易的影响都是综合性的,既会有贸易替代,也会产生贸易创造、贸易补充和市场扩张效果,人们很难找到一个能够准确辨别和计量何种效应为大的一般理论模型。然而,可以肯定的是,在特定FDI项目的不同阶段, 四种贸易效应会是继发或交替出现的,在项目初期,因机器设备等资本货物和中间投入物的需要,会明显产生利于母国出口的贸易创造效应;随着生产的正常进行,在利于东道国的贸易替代效应逐渐显现的同时,通过产品返销,会不断扩大东道国制成品的出口;而后的成功经营不仅会扩大外商在当地的市场份额,而且会增加对其它国家的出口;最后,海外基地或国际生产网络的形成,会带动以维修和支持性服务为基本内容的新贸易增长。从这个意义上说,要考察FDI的贸易效应,在方法和内容上必须是综合的, 在考察周期上则应当是长期的。

联合国专家在总结了以往相关实证研究成果后认为,虽然对特定产品来说,在一定时期内,FDI可能会替代贸易, 但在部门和国家层次上,二者显然上是互补的,即贸易创造效应要大于贸易替代效应。由于一体化的国际生产体系的日益完善,贸易与投资的区位决策因素日趋雷同,因而在FDI与贸易关系上,重要的可能不是谁替代谁或谁创造谁, 关键在于二者是否具有互补性。 这一观点起码从侧面提醒我们, 在分析FDI贸易影响的时候,不应将贸易替代与贸易创造、 贸易补充和市场扩张效应对立起来,同时也要尽量避免陷入四重效应到底何者为大等这些僵化、死板的分析泥潭中。其实,关注“互补性”的观点,本身就是一种可以综合考虑FDI的四重贸易效应的分析方法,只要在全面分析、 综合比较的基础上,阐明FDI贸易影响的实际内容和影响程度,诸如FDI与贸易的关联性、影响贸易的具体渠道、对贸易增长的贡献、对贸易平衡的影响等,我们就可以得出一种较为客观的综合贸易效应的评价结果。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FDI与贸易的联系将更加紧密。 如果说国际水平分工深化、产业内贸易和公司贸易的迅速增长是当代国际贸易发展的主要特征的话,那么作为其基本决定因素的FDI 就变得极端重要了, 可以断言, 未来各国的贸易增长将在越来越大的程度上依赖于FDI的增长,对于东道国和母国都是如此。经济越开放,贸易越重要, 保证吸引更多的FDI就越成为必需。

二、FDI对东道国出口贸易的直接与间接影响

东道国要从FDI产生的贸易净增中分享更多的利益, 关键是要充分利用四重贸易效应,有效把握FDI的贸易影响渠道,扩大出口、 优化结构、提高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一般说来,FDI 主要是从如下直接和间接的渠道影响东道国的贸易绩效:

就直接影响而言,主要包括四个方面:首先,大量利用当地原材料和零部件加工制造产品的外资项目,即使它们存在替代原料进口的情况,也会明显增加东道国工业品的出口。原因很简单,外商有现在的海外销售渠道和纯熟的营销技巧,有较先进的技术、工艺和较高的效率,因而能够使这种出口导向的外资产生更多的出口效应。第二,FDI 的进入可加速东道国某些进口替代产业向出口产业的转换。实证研究表明,在东道国政策调整中,跨国公司扮演了自由化重要支持者的角色,而在母国它们同样是自由贸易的主要推动力量(Helleiner,1977; Bhagwati,1988;Duning,1993),显然贸易环境越自由,越利于东道国的出口。第三,FDI利于提高东道国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出口质量, 创造此类产品的新的出口机会。对于诸多轻工产品来说,通过外资企业的分销渠道进入国际市场,同进口批发商、大型连锁店或最终用户建立稳固的关系是十分必要的。特别是,外资企业一般都具备迅速适应消费者口味变化、把握产业技术规范和安全标准、迅速树立新的产品形象的能力,因而在同等条件下,较之国内企业,外资企业的国外市场的进入障碍要少得多;FDI还可以焕发当地劳动密集型产品的贸易活力, 通过加大技术投入可将其转换为附加值高的技术密集型产品出口。第四,FDI 与当地资本的结合,使东道国相关产业纳入了跨国公司的垂直和水平分工网络,增加了高附加值产品出口的机会,对于东道国优化出口结构、改善国际分工地位意义重大。

除上述直接影响外,FDI 还会通过如下间接渠道影响东道国的出口绩效:首先,经由FDI,国内企业会同外商建立起广泛的供应关系, 这一方面可以使更多的国内企业成为间接出口者,另一方面又会使其在同外商的合作中逐渐成长为独立的出口企业。其次,外商在东道国的经营必然要在营销技术和生产技术等方面发生外溢,从而为国内企业所吸收,进而形成持久的示范效应,这对于提高国内企业的出口竞争力是十分重要的。 再有, FDI 还可以产生所谓的“市场进入外溢”(marketaccess spillovers), 诸如国内企业可以分享外商贸易自由化的游说成果,减少进入外国市场的障碍;外商熟悉国际市场,可以成为国内企业获取国际市场信息、同国外贸易团体和产业组织建立联系的渠道;国内企业也有可能以较低的成本来使用跨国公司的分销和营销设施。世界银行专家埃肯等人在对2000家墨西哥工业企业的实证分析表明,在区位和经营上与跨国公司接近的企业,其出口能力的提高较快,外资企业活跃的出口活动有利于降低相邻或相关企业的外国市场进入成本,因此,“外资企业是有关外国市场和技术信息的天然渠道,当地企业可以利用这一渠道分销货物。从外国投资者直接或间接提供信息和分销服务这个意义上说,它们的活动促进和改善了当地企业的出口前景。”(Aitken,Hanson和Harrison,1994)。外资增加了东道国企业进入世界市场的可能性。

总之,从理论上讲,在其他条件不变情况下,FDI 不仅可以直接和间接地带动东道国出口规模的扩大,促进其出口额的净增,而且还会对东道国出口结构的优化产生积极影响。

三、外资对中国出口贸易的影响

中国是目前民办吸引FDI的第二大国, 也是世界贸易增长最快的国家之一,80年代以来的十几年间,全国出口贸易增长了10 多倍。 整理1988~1996年《中国统计年鉴》、1997年《中国统计摘要》等资料可知,出口贸易的高速增长与外资的超高速流入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近10年来,外商投资企业日益活跃的贸易活动是中国对外贸易的主要增长点,其出口额占全国出口总额的比重从1987年的3.1%上升到了1997 年的41%。外资对中国出口增量的贡献极为突出,10年内的最低贡献率在15%以上,一般贡献率在30~40%之间,其中有7年的贡献率超过了40 %,最高贡献率竟高达638.9%。外资企业出口贡献率超过100%,以至达到了6倍以上,这种惊人的指数意味着,在总体上, 外资企业不仅包揽了当年全国的出口增长,而且弥补了其他企业导致的严重的出口下降。另据我国第三次工业普查资料,截止到1995年底,“三资”工业企业产品的平均出口率已达到38.18%的水平,在其涉足的40 个大类行业中,产品出口比重达到或接近一半的行业已有十来个(王振中,1998),足以见其极强的外向拓展能力。可以说,没有外资企业惊人的出口绩效,我国就难以实现对外贸易的平稳和高速增长,外资企业已成为我国出口贸易数量增长的中坚力量。

FDI对中国出口贸易增长的重要性, 还可以通过回归分析得到定量验证。我们以1983~1997年的FDI与贸易数据为样本区间, 由回归分析得到:

出口总额=449.0993+2.6243 ×实际利用外资额+[ MA( 1) =0.396111]

(6.99076) (10.49428) (1.3395162)

R[2]=0.9614442D-W=1.440563

分析结果表明,在华外资的迅速增长的确明显促进了我国出口贸易的增长。

再从结构效应看,FDI 对我国出口贸易结构的优化产生了积极的影响。追寻我国出口结构演变的轨迹,可以清晰地看到这样一种相随的现象,即从80年代末以来,在外资企业出口迅猛增长的同时,我国的出口结构也实现了从以初级产品为主向以制成品为主的根本性转变,“七五”和“八五”期间制成品出口所占比重的增加幅度均超过了30%,从而使我国目前制成品出口的比重达到了85%以上。在这一结构转变中,机电产品、服装纺织和皮革、文化用品、家用电器、塑料及金属制品和电子通讯设备等行业出口的迅速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而这些行业也正是外资进入比较密集,且外资企业出口比重高、增长快、贡献率大的行业。根据海关总署1991~1996统计数据,完全可以断定,外资企业平均高达93%以上的制成品出口占总其出口的比重,是我国现阶段出口结构优化的直接而重要的因素。如果再进一步考虑FDI的间接贸易效应, 即经由生产技术和营销知识的外溢、市场网络的转移和示范效应,所带来的国内企业制成品出口状况的改善,那么,FDI 对我国出口贸易结构优化作用就更大、意义也就更为深远。

然而,深入的分析还会使我们发现一些问题。首先是外资对我国出口结构的深层次优化,即在促进技术密集型产品出口方面的作用尚不十分明显。目前劳动密集型产品仍是外资企业出口比重较大的产品,像外资比较集中的塑料制品、家俱制造、金属制品、纺织、服装及其纤维品、文化用品、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等行业,其产品出口比重增多已超过了40%;而新产品出口在新产品销售收入中的比重则偏低,平均仅为14.3%,大大低于其平均出口水平;技术出口收入在出口收入中的比重更低,平均仅不到5%(王振中,1998)。这说明, 由外商产品生命周期和我国特定要素禀赋状况所决定,外商在华投资的首要战略指向,是要建立稳固的生产基地和销售基地,而不是我们所期盼的研究与开发基地,因而,较低的技术知识密集型产品出口也就成为必然。这就也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在华外资出口迅猛增长的结构优化效应只能是初步或低层次的。当然,可以预期的是,随着我国产业技术水平和国际竞争力的提高,以及外商在华生产经营设施的完善与扩充,外商技术投入和新产品开发活动必然逐步增加,由技术密集和高附加值产品出口增加所带来的贸易结构优化效应也必然随之逐渐显现。

隐藏在外资较强的出口促进效应背后的另一问题是,外资企业进口增长过快,以及进入成熟期的外资企业利润汇出的逐步增加,给国际收支平衡带来压力。实际上,近10年来,外资企业进口额占全国进口额的比重一直明显高于其出口额占全国出口额的比重,1996年竟高出近14个百分点,达到54.5%。从外资企业投资初期需要进口大量资本货物和中间投入物的实际出发,也基于只有先期大量先进的资本货物进口,才有后来积极的结构优化与贸易增长效应的客观规律,在短期和中期内,外资企业进口保持略高于其出口的状况,是可以接受的,但如果长期保持进口明显大于出口的状况,则不应属于正常范围。仔细分析起来,外资进口增长过快的主要原因不外以下几点:一是大量外资企业具有“三来一补”和CKD或SKD组装的特点,对进口依赖过重,而同时又有相当一部分进口料件转为内销,而不是用作出口;二是非工业外资企业进口增长过快,因为从总体上看,“三资”工业企业的外汇收支状况是良好的;三是个别行业(如小轿车制造、空调器制造、食品植物油加工、摩托车制造、火力发电、味精制造和电真空器件制造等)的“三资”工业企业的进口成本过高,外汇逆差明显;四是国家对外资企业作为实物投资的二手设备进口管理有漏洞,既增加了低效进口,又不利于附加值产品的出口。从进口与出口的对应关系出发,上述因素不仅不利于贸易平衡,而且也会制约出口质量的提高。因而,要充分发挥FDI 的出口贸易效应,还必须在与FDI有关的进口贸易上做文章。

四、提高FDI出口贸易效应的若干政策建议

以上分析表明,FDI 对我国出口贸易的数量促进效应是比较明显的,但从长期看,要继续保持外资企业出口贸易高速、稳定的增长,关键在于提高其出口质量,即增加技术和资本密集型产品的出口,同时要对其进口实施更为有效的管理。各种旨在提高FDI贸易效应的努力, 都应以促进结构优化为核心。为此,试提出以下若干政策建议:

1.进一步完善外资行业准入政策,强化外资政策的产业导向。从根本上讲,出口结构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FDI的产业结构, 要逐步改变外资企业技术和资本密集型产品出口比重过低的状况,有必要加大政策引导和项目管理力度,以完善的产业政策,实施对外资行业市场准入的更有效调控。1996年修订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已将外资项目分为鼓励、允许、限制和禁止四类,但实际结果却与政策导向不甚一致,限制进入行业外资较密集,而鼓励进入行业(农业和高新技术行业)的外资却较稀少。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受我国的要素禀赋和比较优势的制约;另一方面,则与政策实施力度低,投资环境欠完善,以及审批条件、优惠或限制措施、监管方式等不配套或欠具体有关,因而需要进一步完善措施,强化管理。在此,应予以明确的是,实施贸易与投资自由化,对外资实行国民待遇,并不意味着要放弃一切对外资的优惠和调控手段,基于产业政策而实行的各种税收和信贷等优惠措施,以及必要的投资限制,是政府经济调节的必要手段,符合国际规则和投资双方利益,应加以更精到和更适度地运用。对那些生产技术水平高和出口质量高的项目,应在国民待遇原则下继续给予较高的优惠;而对那些低水平重复和出口成本过高的项目,应予以必要的限制或调整,要配合区域导向政策,逐渐减少对沿海发达地区低水平出口加工性质的外资项目优惠,促使其进行产业升级或地区转移,以在产业政策指导下,提高沿海地区的国际比较优势。

2.采取措施,促进外资企业新技术与新产品的引进,鼓励在华开展研究与开发活动,以提高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在项目前期管理中,要对某些行业的外资规定最小投资规模,并进行研究与开发能力审核;加强对仅提供CKD、SKD组装技术和后工序生产技术项目的审查,引导其更多地利用关键技术和前工序生产技术来组织生产和出口活动,尤其要对零部件进口成本过高、产品价格和质量优势低下的类似项目加以更严格的控制;对重要的“嫁接”改造项目要实行政府技改投资补贴制度;要实行统一的外资企业新产品出口奖励制度;完善“以市场换技术”政策,以当前的市场让度换取长远的高附加值产品出口市场;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规并强化其实施,给外商的创新活动和技术贸易创造安全的法律条件;在宏观和微观层次上建立起合资企业商标品牌的审查和管理制度,同时鼓励外资企业创造新品牌,以无形资产促进出口质量的提高。

3.加强对外资企业进口的管理,对其实物投资进行较严格的监管,以利于实现以先进的资本货物进口促进产业结构升级,进而带动出口结构优化的良性循环。低水平的进口料件和设备必然带来低层次的产品出口。为逐步改变我国主要作为外资低成本加工基地的面貌,使更多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向高附加值或技术密集型产品出口转换,必须从源头抓起,把住进口料件关;尤其对以实物投资方式进口的二手设备要加以更加严格的审查,依法进行商检。

4.加快国内经济体制特别是外贸体制的改革步伐,逐步创造内资和外资企业能够公平竞争的环境,以期通过适度、有序的出口市场,来最大限度地发挥FDI的间接贸易效应,促进出口贸易的增长和结构优化。 以往外资企业的高出口增长率,是在国内市场体系不健全、国内企业竞争乏力、专业外贸公司绩效大幅度下滑的条件下实现的,有着深刻的体制和政策背景。但随国内体制改革的深化和贸易自由化进程的加快,外资企业凭身份而独享的优越的竞争地位,以及与生俱来的高效的市场运作机制等优势效应必然会逐渐相对减弱,而相应地,经过大规模战略重组的国内企业和专业外贸公司的出口竞争力必然会逐渐恢复,由此也就会在较高层次上引发内外资企业的出口竞争,竞争则必然会带来高效率和高质量。因而,继续深化改革,使国内企业的经营机制更灵活,贸易环境更自由,竞争规则更完善,才是根本之策。此外,国内企业、行业协会和政府要在加速改革的同时,在政策和行动上积极配合外资企业的“国产化计划”,努力同其建立广泛和稳固的供应关系,以期逐步纳入跨国公司全球一体化的生产与交换网络,最大限度地分享国际分工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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