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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宗教信仰是公民个人私事。在中国,任何人、任何团体包括任何宗教都应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宗教徒爱国爱教,和全国人民团结一致,共同致力于国家的改革开放建设。总之,在中国,宗教信仰自由受宪法保护,同时也要求信教教徒在遵守法律下从事宗教活动。这是中国国务院宗教事务局局长叶小文今年2月在美国答记者问时, 再次强调中国长期的、一贯的宗教政策。
中国宗教概况与现状
中国是一个多种宗教共存的国家,主要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5种。最新统计,中国逾1亿人信仰宗教。至1993年,共有中国佛教协会、中国道教协会、中国伊斯兰教协会、中国天主教爱国会、中国天主教教务委员会、中国天主教教团、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中国基督教协会等8个全国性宗教团体和2000 多个地方性宗教团体,共有宗教活动场所7万处,宗教教职人员20多万人, 宗教院校48所,参加宗教活动的信教人数3000多万。这些宗教团体在国家宪法和法律的保护下,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原则,坚持“自治、自养、自传”的方针,独立地组织宗教活动,办理教务,开办宗教院校,培养年轻宗教职员;同时,开展同外国宗教团体及宗教界人士之间的友好往来,出席国际宗教会议和宗教学术会议。
佛教已有2000年的历史,按语系可划分为汉语系佛教、藏语系佛教(俗称喇嘛教)和巴利语系佛教。现在全国共有寺庙9500余座,僧人约17万人。成立于1953年的中国佛教协会是中国各民族佛教徒的联合组织。全国有佛学院14所。道教有1700多年的历史,是中国土生土长的宗教。在汉族地区和一些少数民族地区的农村中有较大的影响,分为全真道和正一道两大教派,信徒难以统计。现有住观道士、道姑6000 余人, 宫观600余座。成立于1957年的中国道教协会是道教徒的全国性组织。 道教协会开办了中国道教学院。伊斯兰教有1300多年历史,为回、维吾尔、哈萨克、乌孜别克、柯尔克孜、塔吉克、塔塔尔、东乡、保安、撒拉等民族中的大多数民众所信仰。这10个民族的总人口1700万人,全国有伊玛目4万余人,清真寺2.6万余座。成立于1953年的中国伊斯兰教协会是伊斯兰教界的全国性组织,全国有伊斯兰教经学院9所。 天主教传入中国较早,在1840年鸦片战争后得到较大发展。目前全国有天主教堂4000余座,天主教徒380万人,神职人员2700人。 天主教的全国性组织有成立于1957年的中国天主教爱国会和成立于1980年的中国天主教教团。天主教开办的神哲学院有11所,修女院数十个。基督教在中国是指基督教新教,19世纪传入中国,鸦片战争后,基督教在华的传教活动大大增加,建立了大批传教机构。据教会统计,全国现有基督教堂8000余座,简易活动场所2万余处,基督教徒近1200万人,教牧人员5000余人。 基督教的全国性组织有成立于1954年的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和成立于1980年的中国基督教协会。全国开办的基督教神学院有13所。
中国始终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中国政府对待宗教问题的一项长期的基本政策。宗教信仰自由作为公民的一项权利,得到了宪法和法律的保障。每个公民既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在同一教派里,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信教与不信教的公民,在政治上是平等的,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公民在行使宗教信仰自由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集体的利益,不得妨碍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要彼此尊重,互相团结。
在中国,各宗教之间平等相待,和睦相处,没有占统治地位的宗教。政府对各宗教一视同仁,不加歧视。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宗教不得干预国家的行政、司法和教育。在宗教活动场所内和按宗教习惯在教徒自己家里进行的正常宗教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加以干涉。国家保护宗教团体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教务的权利。同时,同其他社会团体一样,宗教团体也要在宪法、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活动,承担法律所规定的义务。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利用宗教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中国各宗教都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方针。各宗教组织和宗教界人士在平等友好的基础上同国外宗教组织和宗教界人士进行交往、交流和合作。中国的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中国政府、中国的宗教团体不会干预外国的宗教事务,同时也绝不允许外国势力插手和干预中国的宗教事务。
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反对利用宗教搞分裂
近年来,随着宗教政策的进一步落实,巩固和扩大了爱国统一战线,1万多名宗教界爱国人士进入各级人大、政协,参政议政, 调动了他们的积极性。爱国的团体和宗教界人士通过各种形式开展爱国主义和遵纪守法的自我教育,积极协助政府贯彻宗教政策,在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促进祖国统一等方面,做了大量有益的工作。
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热地在“两会”期间发表自己对宗教的看法。他说,作为藏传佛教的发源地,近年来西藏认真落实中共的民族宗教政策,使“文革”前已有寺庙和宗教活动场所300多所发展到现在1700多所,喇嘛和尼姑4万多人。中央政府用于修复保护寺庙的专项拨款累计3亿多元人民币。在这一过程中, 由于管理缺乏秩序,因而出现乱建寺庙、乱收喇嘛尼姑等现象,甚至搞封建迷信活动,引起了社会的混乱。鉴于此,西藏决定对寺庙进行爱国主义教育、进行整顿,其目的是为了建立正常的秩序, 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 从1996年开始实施这一做法,效果很好。热地强调,正常的宗教活动得到法律保护,但是,利用宗教来搞分裂、搞破坏,是绝对不允许的。
第九届全国政协委员、西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金中·坚赞平措在“两会”期间谈及达赖。他说,14世达赖丹增加措自1959年叛逃国外至今,一贯坚持其分裂祖国的立场。近年来,他变本加厉地一面在自治区策划、煽动骚乱,另一方面同国际反华势力相互勾结,甚至与“台独”和流亡国外的叛国分子沆瀣一气,同流合污。事实证明,达赖是图谋“西藏独立”的分裂主义政治集团的总头子,是国际反华势力的忠实工具,是阻挠藏传佛教建立正常秩序的最大障碍。当前,达赖主要利用宗教进行政治渗透,具有很大的欺骗性。众所周知,藏传佛教在西藏流传已有1000多年历史,宗教影响很深。达赖以观世音菩萨化身自居,采用讲经、摸顶、认定活佛等来兜售分裂主义主张,笼络信徒,收买人心;以暴力事件制造混乱,恐吓民众;以寺庙僧尼集体闹事,增加轰动效应;拼命宣扬西藏的民族文化被消灭了,宗教被消灭了,藏民族面临着被毁灭的危险,以此制造民族隔阂,反对民族交流。因此,同达赖集团的斗争,是帝国主义入侵西藏以来长期存在的统一与分裂斗争的继续,是广大民众同封建农奴主复辟势力的斗争。这场斗争关系到国家与民族的根本利益,没有任何调和的余地。
对中国宗教现状不够了解是造成偏见的主因
美国部分媒体或个人不时渲染所谓“中国迫害宗教”的观点,其主要原因是对中国宗教现状不了解;当然,也不排除个别人还有“冷战思维”,人为制造一些中国的问题以误导舆论,把中国看成后冷战期美国的潜在敌人。这是中国国务院宗教事物局局长叶小文在美国访问期间所说。
这位国务院宗教事务最高官员谈及一个有趣的实例。他说,一位刚从华盛顿参加一个研讨所谓“中国迫害宗教”会议归来的朋友告诉他,那个朋友在会上向与会者提出了如下几个问题:
有谁知道中国目前有多少人信仰宗教?无人举手。 (答案是:逾1亿人信仰宗教)。
有谁知道西方传教士在中国一个半世纪传教才发展了70多万教徒,现在中国却有1000多万基督教徒?(无人举手)。
有谁知道新中国已经先后为1000万基督徒印刷出版了2000万册《圣经》?(无人举手)。
从这一事例可以看出,西方部分媒体与个人对中国宗教情况并不了解,这是他们在此问题上存在偏见的主因。叶小文说,美国或者说西方对中国宗教问题的确存在很大偏见,其中第一个原因便是彼此社会制度、意识形态不同,认为中国由无神论者治理便会排斥宗教,把中国教会分为“合法”与“地下”。其实正是新中国成立后不到半个世纪,中国的基督教徒猛增到近1200万人,而新中国成立前西方到中国传教一个半世纪也只有70多万基督徒。第二是受一些“个案”影响。比如前两年美国国务院关心中国宗教自由的报告中曾拿出“吴扬明事件”大肆攻击中国逮捕迫害神职人员。后来中方公布吴扬明牧师以布道为名先后奸淫17名妇女,其中最小者仅14岁,美方才改口风。此外还有西藏问题、梵蒂冈与中国的关系问题。这些方面中美均需沟通。
叶小文说,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美国是最大的发达国家,我们常常用望远镜把他们的优点看得很大。不幸的是,他们有些人却把望远镜拿反了,常常把中国的进步和优点看得很小。他说,中国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宗教信仰是个人私事,不受任何人、任何组织的控制和干涉。由于中国的历史传统、文化背景以及社会结构关系,中国的宗教与人们的社会生活有着密切的关系,希望并欢迎西方媒体及个人多对中国宗教现状进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