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前,先问自己四个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先问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多年的谈判课中,我常常提醒学员,要做一个好的谈判者,不要急着跳上桌,一定要先沉住气,把视野拉高,看清楚整个谈判的局,这样才会谈得有章法,也才晓得自己从那个角度切入。
这种功夫有点像“庖丁解牛”。我们所面对的“问题”,不管有多棘手,都像眼前的“牛”。我们就是庖丁,想着如何借力使力,谈笑之间,游刃有余地把牛给肢解了。
现在我们就盯着谈判这条牛看看它的骨骼、肌理,研究该从哪里切第一刀……
问题一:我们想谈什么
首先要弄清楚的是,我们到底想谈什么。我们想要的是“价钱”?是“关系”?是“市场”?是“宣传”?还是“面子”?目的不同,谈判的方法与力度就不一样。
有一次我想送父亲一个父亲节礼物,就陪他去买东西。我是去买什么?买那个“商品”吗?其实不是,我是买“孝心”,想让父亲知道,我们子女很关心他的健康。既然是买孝心,就不能杀价杀得太“用力”,因为那会给人一个感觉,好像我嫌贵,或者我买得不情不愿。所以,我再怎么认为店家价钱开得不合理,也不能杀得太猛,因为那样一来,“孝心”就买不到了。
决定谈什么了才能接下来决定问题的定义。比如劳资谈判,我们和老板谈什么?谈工资或薪水吗?这样太窄,也没有谈判空间。应该谈“待遇”。“待遇”可谈的东西就多了:薪水、福利、津贴、贷款、宿舍、交通、训练机会等,都可以谈。把议题作广义解释,就可以挂进来许多相关议题,可以交换的空间就大了。对老板也好,对伙计也好,都能找到一些协议区。
把议题挂进来,叫做“挂钩战术”。采用挂钩战术通常有几个目的:
第一,创造谈判的空间。谈判本就是一种利益的交换。要交换就得有空间,不然怎么换?
第二,增加谈判的筹码。在谈判桌上,一向是“强者不恒强,弱者不恒弱”。有的议题我有求于你,有的议题你有求于我。而根据谈判理论,谈判的权力本来就是“议题权力”(issue-specific power),而非“整体权力”(overall power)。所以才有议题挂钩与交换的空间。
但有学员问我:“我谈判时用了这招,但是挂不上去。对方说:‘一样一样来谈!’这时该怎么办?”这就是没有把谈判学精才会发生的状况。把“他有求于我”的议题挂上去,一起谈,这里面有“时间”的维度,一定要在“他有求于我”的那个当口,把议题挂上去,才能发挥作用。挂早了,他不认为自己有求于我,挂了没用;挂晚了,大势已去,木已成舟,也一样没用。所以时机非常重要。
谈判桌上,还有所谓隐藏在内心的议题——一种内心深处的顾虑。有时我们自己知道,有时连自己都不清楚,要到夜深人静、自己仔细思量整个事件时才发现自己犹豫的是什么。
一次一家公司找我合作,出版谈判课程的教育光盘。来访的年轻人给我看他们的产品目录:“老师你看,那么多人都在我们这里出光盘!”他讲得兴高采烈,我心里却觉得有疙瘩,但当时也讲不出来哪里不对劲,回来后仔细想才弄清楚问题卡在哪里。
原来那本目录里的讲师良莠不齐。有些我很钦佩,有些人我则不敢苟同。所以我在心里问自己:我愿意和这些人的名字摆在一起吗?还有,他说那么多人都在他那里出光盘。可是我心里想的是:出了以后呢?你会不会只管“生”不管“养”?现在你联系我出光盘,出了以后没人管,没人特别包装促销不说,到时路边一大堆盗版出来,影响到我的现场课程,这怎么办?
这些顾虑,有些是我不方便当面说的,有些是我自己回家以后才逐渐浮现的。如果你是那个年轻人,你怎么和我谈判?你知道桌上摆了什么东西吗?你当然不知道,因为连我自己都不是当场清楚。
所以谈判一定要耐心,要贴着对方,慢慢弄清楚对方心中的感受,才能找到问题症结。光凭自己想当然是没用的。有时还可以找第三者去接触,旁敲侧击。比如,请我们的财务顾问,或者律师去看看,他们有责任了解我们的财务状况、应付与应收账款,待签或未执行的合同等等。
问题二:议题的优先顺序是什么
弄清楚要谈什么之后,我们把它排在桌上。可是这些东西我们不可能全都得到,必要的时候,势必要放弃一两个,换取其他的。要放弃哪一个?
其实,这些议题的比重是不一样的。有些是我们一定要的,没有它我们不会签字。这类议题叫做“must”。
第二类议题是“可要可不要”的,我们拿它来交换别的东西。这种议题叫“want”——拿到很好,没拿到,能换来别的东西也不错。
第三类是可以丢出去做人情的,这种议题叫“give”。但是要注意,我们在丢出这些give的议题时,不能真把它当成give。像没人要的废物一样丢出来,人家怎么会要?所以至少要让它像个want。
must、want、give,三者可能因时间不同而转变。比如一个议题,本来是非要不可的must,但是因为谈太久谈不下来,替代商品逐渐出现,加上环境改变,可能就变成了want。反过来,want也可能因为情势变迁而变成must。所以在谈判桌上的东西是鸡肋、鸡翅还是鸡腿,其实是经常变动的。
需要注意,我们的must不见得也是人家的must,可能只是他的want。也正因为这样,才有谈判交换的空间。所以谈判过程中,有的时候“求同”,有的时候“求异”。求“同”时,找的是双方(或各方)立场的最大公约数;求“异”时,强调利益交换,找的是双方立场的最小公倍数。找最大公约数用的是交集法;找最小公倍数用的是切割法——把议题切成好几块,这一块对你比较重要,可以给你,但是那一块是我的must,你要给我。这就是交换。所有的交换,都建筑在“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之上。
问题三:谈判桌上桌下,究竟有几个人
先看一个例子,有一个客户,想买一件S公司生产的产品。B1、B2、B3三家都想做这笔生意,所以都向S公司进货。S公司给三家的报价也都相同。但是其中B2特别想做成这笔生意,所以他主动对客户降价,然后反过来希望S公司减价成全。就谈判战术而言,这是一种“造成既成事实”的战术。而B1是S的主要客户,每个月给S不少订单。如果B1看到B2抢到生意,会认为是S不够意思,在价格上歧视B1,那B1和S的关系就很危险了。
这个谈判本来是谁在谈?S和B2。但还有一个B1,没有在谈判桌上,却直接影响到谈判的结果(见图1)。
图1
而S公司的业务经理告诉我,他当年刚进S公司时的上司现在退休在B2当顾问。老上级来找他,希望他在B2的生意上多帮忙。这样一来,谈判有几方?S、B2、B1,还有业务经理的老上级。谈判就是这样复杂,所以才要先看清楚整个谈判的局。
上面是我们不情愿(或者不主动)的情况下,谈判成员增加的例子。有时恰好相反,是我们主动引进更多的人来,把死水变成活水。
比如我们是生产厂商,客户会要求我们卖东西给他时,要备库存,而备库存会让我们押上大量成本。怎么办呢?一个办法是找第三者,找个代理商,让他直接面对客户。代理商不只卖给一个客户,他可以卖给好几个客户,所以有可能备库存,而且成本对他来说也相对低了,这就解决了原先厂商和客户的问题。这时,谈判就由两元变成了三元(见图2),改变了谈判成员结构,回旋空间就出来了。
图2
谈判还会涉及到观众,包括单纯的观众或者将来会变成谈判对象的观众。比如A和B谈判,但是谈完之后还要和C、D、E谈,这时谈判的局就比较复杂。A在和B谈的时候,还想着C、D、E,生怕让得太多,到时C、D、E都要求同样的条件。如果我们是B,很容易想到A在和我们谈的时候一定非常强硬。
这时我们怎么办?我们要使得A让给我们的优惠不会变成先例,也就是别人不会用要求依此办理,因为那是“特例”。如果能为对方想一套理由,让他认为这次让步是合理的,他就敢让步。
西方有些谈判者认为,谈判不要管对方回不回得了家,尽量争取我们所想要的就行。我认为这不对。谈判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则:“要让对方敢上桌、敢下桌。”敢上桌,就是不要把退路封死,让他知道如果他不想谈,随时可以下桌。当对方知道他出得去的时候,就比较敢上桌来谈。
举个例子;假设你去地摊买东西,看到一个杯子很漂亮。问老板:“这个杯子多少钱?”老板说:“你是不是真的要买?如果真的要买,我们再讨价还价。如果不是真的要买,浪费一大堆时间讨价还价,这有什么意思?”这时你会怎么办?大概就走了吧。为什么?因为我们通常是先把价钱谈好,再决定买不买。如果先承诺要买,万一将来价钱谈不拢,我们退都退不出来,这怎么办?
所以这个地摊老板犯的错误,就是太早“关门”,让我们不敢上桌。像我们到店里面买东西,店员老盯在旁边看,我们也会觉得很不自在,草草看看就出来了,也是同样的道理。
当然也有例外。比如我们去买一款很贵的进口名车。我到展示中心看了半天,销售人员理都不理我,我会怎么想?我大概会认为他狗眼看人低,料定我买不起这款车。像这种高档的商品,代表身份的,店员就必须盯在旁边陪着解说,我才有被尊重的感觉。这和前面的“关门”就不一样了,因为商品的性质不同。
此外,谈判桌上还有一种观众,还没进到谈判局里来。比如A和B谈判,其实是谈给C看,想吸引C进来谈。C可能是一个人,也可能是好几个人。
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们是B,就可以借力使力去要很多东西。这是因为,既然人家拿我们做样板,想表现自己很温和、很会让步,我们就“不要白不要”。否则以后对方不拿我们当样板,就要不到了。所以上桌前一定要拉高角度,审视一下整个局,看看有没有人可以让我们借力使力的。
还有一种观众,他们真的是观众,不会进到谈判的局里来,但是会对我们品头论足,也可能让我们丧失回旋的空间。
一家在上海的外资快餐厅的总经理告诉我,一次有个客人吃汉堡时,里面有个小石子,把牙齿磕掉了半个。为了处理这个客户抱怨事件,他们赶快约客户在外滩自己的快餐厅见面。要知道那是十几年前,有人要和外资快餐厅理论,这是多重大的事情啊!结果客人的亲戚都赶来助阵。这家餐厅的客服人员赶到外滩一看就傻子,那么多人挤在餐厅里,黑压压一片。像这种谈判,就算当事人想息事宁人,旁边吆喝抬轿的人也不会让他下台。因此客服只能请大家喝可乐,吃汉堡,然后把要求带回去,下次约在办公室里面再谈,这样观众的压力就不会那么大了。所以,谈判时选择地点非常重要。
看清楚谈判桌上和桌下有哪些人之后,还要琢磨哪些人可以作为结盟的对象。结盟的对象有两种:一种是与他结盟,我们可以加分。另一种是不和他结盟,他会投到对方阵营去,所以我们先拉着他;就算不加分,至少别让他给我减分。这叫做将对方中立化。
可是我们想找这个人结盟,对方也会找他结盟,或者至少叫他不要和我们结盟,所以谈判就有了很多层:我们是B,去找A谈判,这是第一个层次;我们想找C结盟,以增加和A谈判的筹码,这是第二个层次;可是A也会想去争取C,这是第二个层次(见图3)。
图3
第二个层次的谈判,我用虚线画,是表示他不一定真的有结盟。只要在A眼里,好像B和C有结盟,就可以达到同样的结果。从A的角度,他都会想办法阻止B和C结盟,所以会去拉C加入自己的阵营,这就是第三个层次。
在这样的谈判局面里面,C是最神气的。因为他占据了关键的位子,他可以向A和B同时伸手,看谁给得多,再决定加入哪一个阵营。
如果我是B,该怎么办?你要想透:C为什么能如此神气?因为他知道只有一个C。如果他没有把握是否还会有D、E,甚至F,他就不敢那么得意。所以B需要控制信息,不要让C知道太多东西,比如,不要让C知道只有一个C。
需要指出的是,B和A谈判,与B和C谈判,是两种不一样的谈判。B和A谈判,很可能是在分配一些资源,这属于“分配型”谈判。而和C谈判则是在结盟,这属于“整合型”谈判。
两种谈判的差别在哪里?分配型谈判,是在分一些资源、金钱等一些可以分配的东西。分配时可能有冲突,但希望透过高超的谈判技巧得到一个双赢的结果。分完之后,大家握手、走人。这种谈判,是“离开冲突的旧关系”,是“谈出去”。
整合型谈判,是大家本来没关系,但经由谈判,开始合作或合伙,想共同达成一个目标。这种谈判是“进入合作的新关系”,是“谈进去”。
分配型谈判,必须降低对方对谈判结果的期待。如果对方期待他可以分到比较多的东西,那他的要求就会升高,加在我们身上的压力就会加大。所以谈判时的讲话就很重要。可以就可以,不可以就不可以,你模棱两可,对方就认为你防守的意志不坚,就会开始使劲推你让步。
整合型谈判则恰好相反,必须提高对方对谈判结果的期待。比如你邀对方合伙做生意(进入合作的新关系),一定要对他说,和你做生意会很赚钱。这样人家才会愿意合作。如果你和人家说:“老实说,跟我做生意也赚不到什么钱。”那人家和你还谈什么?
为了提高对方的期待,你必须表现出来自己很好讲话,“虽和对方有些分歧,但也不是那么棘手,我们是很有弹性的”。于是你就必须选什么时候或多快讲出哪一句关键的话。
有美国学者研究发现,如果谈判者说要“成立委员会研究一下”,那极有可能暗示他的立场有弹性。原因是,他现在虽碍于面子无法让步,但一旦委员会成立并且建议让步时,他就可以用“从众”或“尊重委员会的专业”的理由,替自己找到让步的台阶。
所以,如果你想要暗示自己有弹性,就要早把类似“成立委员会”这种话抛出来。反过来,如果你把谈判定位成“分配型”谈判,那么类似“成立委员会”这种话就要等到最后再说,以免对方对谈判结果有不切实际的期待。
除了谈判对手、观众和潜在谈判结盟对象以外,还要考虑:万一我和对方陷入冲突,有没有人来调停?他的介入,对我而言,是好还是不好?如果我想要他介入,那就要设计一个机会把冲突升高,然后让他介入。他介入后谈判桌上的形势又不一样了,很多死棋也可能活过来。
问题四:对方的决策流程和关键人是谁
晓得桌上桌下有哪些人之后,要搞清楚对方阵营里,到底谁说了算。有的决策者是没有真正官衔的,有的连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决策者。
有这样一个故事:芝加哥大学的球探到洛杉矶去挖一名球员。球员愿意去芝加哥发展,球员的教练、父母都放人……几乎都讲好了,球探向俱乐部经理报告,一行人到了洛杉矶举行酒会,准备宣布这个球员转会了。
在酒会上,经理看到一个很漂亮的女孩,原来是球员的女朋友。经理问她读什么专业,她说学习表演艺术的;问她将来打算作什么,她说演电影。于是经理告诉球探:“那个球员不会来了,我们回去吧。”球探问为什么。经理说:“那个女孩那么漂亮,他怎么舍得放弃?如果女生学的不是表演艺术,洛杉矶有的,我们芝加哥都有。可她偏偏是学表演的,想当电影明星,我们芝加哥没有好莱坞啊!”结果果然如此。这个谈判过程里谁是真正的决策者?是球员的女友!但当初谁能想到呢?
有时,公司内部的权力斗争,也影响到谈判决策。比如,“采购”和“使用部门”的冲突。一家电脑公司(假设是A)的经理告诉我,他有一个客户,采购部门和技术部门(就是使用部门)互相不信任。技术部门要买这家的产品,采购部门就去买那家的。
有一回A了解到客户要买一个产品,这个产品A和竞争对手B公司都有。所以他就把这个消息告诉B公司:“我听说某某公司有一个大项目,你们要不要试试看?”B公司很高兴,开始和对方科技部门接触。而A公司得知他们开始接触后,去找客户的采购部门:“我听说你们公司技术部门正在和B公司接触,想买某种产品。这个产品其实我们也有。”客户的采购部门赶紧跑去打听,发现果然技术部门想不经过采购部门买B公司的产品,就大为不满,立刻决定向A下单。A于是迂回地得到了这笔生意。在这个例子中,B之所以没拿到这个项目,是他不了解对方的内部结构与决策模式。
另一家电脑公司告诉我,他们要卖电脑给A公司。A公司的承办人a都说好了,没问题,但订单老是不来。经过打听,原来A公司财务不佳,被B公司买了。现在决策的关键人物变成b了。电脑公司的销售经理再去和b接触,发现b对这种产品也有兴趣,并且表示还是会买他们的产品。可是订单还是没下来。
电脑公司再去打听,原来B公司准备先建厂房,等厂房建好了,再买电脑设备。也就是说,电脑还是会买,但优先顺序已经随着新东家的入主而改变。这就是谈判的“人”改变,导致“议题优先顺序”与“决策流程改变”的典型例子。
电脑公司的经理问我:“老师,我怎么知道b讲的是真的还是假的?”我的回答是:“你问我?我怎么知道?”这种问题在家里想是想不出答案的,一定要亲自出马,从对方那里问到情报。
所以电脑公司的销售经理每过一阵就要去“搅拌”一下这潭好像沉寂的死水,让谈判动起来。比如,他可以说要再给一次报价,因为以前的报价已经失效,或者现在规格改变,加上欧盟的环保要求变得更为严格,等等。实际上这些都是想看看对方的反应。或者,他请第三者去实地看一下,比如前面提到的律师或会计师。
再举个例子,是台湾两家很有名的KTV餐厅——A和B。F是一家大集团,F的资金进到了A,所以A变成F的关系企业。他的资金也进到了B,但只是大股东。本来F的意思,是想让A、B两家合并,但后来因为某种原因,没有合并,只是合作。
当他们一起对外采购的时候,是A负责出面谈,但是因为A、B背后的大金主都是同一集团,所以两家公司同进同退。也就是说,A谈完之后,如果条件不错,B也一起买。如果B觉得不好,那两家一起都不买(见图4)。如果你不了解这个局,只一心做A的功夫而忽略了B,结果可能就因为B的反对而失去生意。
图4
决策流程引出了另一个重要概念——谈判的“阵营结构”。有几个人在谈判桌上?这是“成员结构”。成员内部有哪些不同派系,包括前面说的部门对立或者KTV的采购决策方式,都是“阵营结构”。
比如我是A,今天出去谈判。可是我后面还有我的上级,这是A+。A+和我的想法一样不一样?如果不一样,我该怎么取得A+的授权或信任?或者说,我怎么知道A+心里到底在想什么?比如我是外交官,我重视专业,可是我的老板是政治人物,他重视的是民意或政治风向。他的想法和我的想法就不一样。有时,A+还不只一个人。美国外交官在贸易谈判时,常有这种困扰:贸易谈判的权力,总统有一部分,国会有一部分。做一个执行谈判的外交官,在总统与国会拔河时,到底听哪一边的?
企业中也有类似状况。一家科技公司的工程师是A,在组织上,他报告给A+,但是在业务上,他奉命支援B+。所以他等于有两个领导,这时的工作表现和精力分配,就必须非常小心地拿捏分寸。
那我们该怎么办呢?可以把“前置谈判”的时间拉长,去多争取一点内部的共识与支持。过去讲谈判就关注谈判本身。后来人们发现在这之前还有前置谈判。在这个阶段,双方先表达谈判意愿,放出一点东西,看对方会不会回报,然后决定我要不要正式上桌,同时还要确定谈判的时间、地点、人数以及议题范围等。如果是国际多边谈判,比如国际海洋法会议有一百多个国家参加,前置谈判阶段就可能拖上好几年。这个阶段还可能先谈一点小的议题,让内部某些派系取得好处,以便他在后面谈主要议题的时候不要掣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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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谈判的“局”是很重要的功课。它既需要理论,也需要经验。但是光了解局还不够,我们还得进一步把握:我有哪些筹码?每一条人际关系的线,都有一个权力关系。我们只有抓到这条关系线,才能找到谈判的杠杆。比如A对B没有筹码,一筹莫展的情况下,B最好再去看看,谁能影响B。如果发现C能影响B,A可以开始想自己对C有没有牌。如果有,那透过C去影响B,结果是一样的。
所以谈判前,一定要设法弄清“人”与“事”的每一根轴线,并根据这些轴线,去思考自己在什么时候、针对哪一件事或哪一个人、有什么筹码,然后去设计谈判策略。要谈判成功,这个起始工作千万不可轻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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