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的问题与对策论文_候振祥

探析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的问题与对策论文_候振祥

拜泉县房屋征收中心 黑龙江齐齐哈尔 164700

摘要:近几年,由于我国的经济飞速发展以及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平稳推进,全国几乎各个城市均面临着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的问题。由于其中牵扯到投资商、居民、政府部门等各方的利益,而且各方关系错综复杂,所以在整个工程体系的进程中,普通居民作为土地与房屋的所有者却往往是处于利益的弱势一方,经济诉求不能得到伸张,甚至利益被侵犯。截至现在,我国暂时并无具体的关于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的安置补偿的统一标准,这导致在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过程中安置补偿工作的展开依据不足,补偿标准规范不统一,导致补偿安置费用发放不公,激化征收拆迁过程中利益双方的矛盾,从而拒绝拆迁与暴力拆迁的问题频频发生。这些问题已经上升到社会安定问题的层面,如果这些问题不能得到有效地解决,将会一直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隐患。因此,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的问题是值得探析深究的。

关键词:土地征收;房屋拆迁

引言: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的补偿问题是整个社会所面临的共同问题,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各个阶层包括国家政府、拆迁施工人员、居民的共同努力协作完成,我们有理由相信,这一社会问题在以后一定会被解决。

1.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的现状

所谓土地征收指的就是由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与权限,对权利人进行依法的补偿后,再把权利人的土地所有权或者其它土地权利归为国有。其中,最大的特征就是具有法定性,必须要依法行使,应具有合法性,同时要遵守法律的相关程序。所谓房屋拆迁指的就是必须要按照相关的法律程序对建筑物进行拆除,再根据规定要求,对被拆建筑物的权利人进行补偿和迁移安置,在这一过程中都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在相应的工作实践过程当中,很多人都会把拆迁与房屋拆迁混在一起,他们认为拆迁就是房屋拆迁,其实在拆迁当中指的只是建筑,并没有房屋,所以必须要分清概念。纵观我国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的现状,发现我国的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的法律制度尚不完备,安置补偿标准尚不统一,相关的标准主要掌握在地方上面,各地规定不一,甚至出现规定有严重漏洞和相互矛盾的情况。综上现状导致整个工程体系在实施过程中矛盾与问题不断涌现,例如钉子户拒迁、拆迁户强制拆迁以及其他以暴制暴的震惊事件。分析以上种种现状,发现主要有以下问题:(1)地方官员为了政绩效果,往往想要加快工程推进速度,而且减少财政支出,导致补偿款以及施工费用难以到位或者不够,所以直接或者间接地带来了衍生出的一系列问题。(2)作为施工方,从上接受地方政府工程任务的施压,从下则是面对众多被拆迁户的各种利益诉求,所以施工方需要在各方游走,寻求各方平衡。(3)被拆迁户是土地与房屋的直接所属,为寻求自己的经济利益,保护自己的经济财产,拆迁户会通过各种方式进行财产保护。以上三方通过各种博弈寻求自己的最大利益,但是作为独立的三个团体,在相互竞争中,总有一方甚至两方会遭受利益相对损失甚至是牺牲,而这一方往往就是作为弱势群体的被拆迁方。

2.征地和拆迁的相关制度

首先,从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国民经济发展得到了稳定的增长,并且进入了快速的增长期,随之而来的就是土地建设,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条件。当前,我国生产力水平已经得到了一定的发展,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当中,也就是集体所有制与全民所有制均在法律形式上有所体现。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经济发展体现在了扩建公共利益方面,并且依照法律法规可以征收集体所有土地以及个人房屋等其他不动产。但需要说明的是,征地拆迁是国家公共利益所需求的,必须要经过法律批准才可行。另外,如果需要征收集体所有土地,必须要给予一定的补偿,维护好被征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另外,对于国有土地的建筑物在进行拆迁时,该建筑物属于房屋拆迁范围内,必须要按照相应的规定进行拆迁。如果是拆除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建筑物时,必须要符合房屋拆迁的有效范畴,并且国家要给予相应的安置和补偿。如果是进行房屋拆迁,必须要按照市场价值完成评估后给予一定的补偿。如果是进行集体土地征收时,其估算价值时必须要按照地区价为主。

3.对相关安置补偿的完善建议

由于拆迁户是处于相对弱势的群体,所以其经济财产利益更容易遭受侵害与损失。对此,本文做出如下建议:(1)地方政府作为工程体系的建立者与开展者,需要主动负责补偿款。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主要是用于城镇化的建设,是以公众集体的后续发展与建设为出发点[1],从而改善城市建设的基础设施。这是我国发展的一个长远战略,因此引起的一系列的经济责任必须由国家政府来承担。另一方面,所有责任涉及到的整笔补偿款并不全由政府承担,大部分是来自开发商、投资商,但其间势必会存在各种各样的矛盾,而国家则需要在此时做出回应,出来调节,对现有的安置标准做出补偿,以平息安抚各方。补偿问题直接涉及到经济利益问题,核心问题就是补偿的力度能否满足弱势群体的利益需求。(2)既然国家进行补偿,就需要有一个具体的安置补偿的标准与原则。如若要从根本上解决就需要有相关立法。宪法作为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有必要在其中加入相关的条文。许多发达国家都在宪法中对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的相关安置补偿都做出明文规定,但是我国的宪法中暂时还没有与之相关的基本原则。只有在法律中明确了相关的安置补偿原则、补偿标准以及补偿对象及范围等,才能更好地维护弱势群体的相关经济权益。(3)作为弱势群体的拆迁户,必须具有相当的法律意识。土地征收以及房屋拆迁是在城市建设中必当遇到的实际问题,同样许多矛盾也是从这中而来,现状正成为社会的焦点问题之一。由于被拆迁户对于法律和政策规定了解相对较少,加上各个地方的安置补偿等条例政策不尽相同,从而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有很多差异,这导致拆迁户产生不平衡的心理,加上有部分拆迁户想通过拆迁获得巨款,于是蛮横无理、漫天要价,这直接促成了双方的矛盾。所以作为居民需要有一定的法律意识,国家政府承担了相应的责任,居民也应该履行相应的义务与责任[2]。

结论

简而言之,近年,我国的经济飞速发展,城镇化的建设也在不断跟进,随之带来了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的各类利益问题。但是这些问题中涉及到各方面的利益,各方关系错综复杂,由此带来的利益冲突是目前较为棘手的社会问题。对此,国家对出台了各项法律规定,但是即便如此,仍然没有对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过程中涉及到的安置补偿等利益问题做出详尽统一的明文规定。由于相关的法律中缺乏此类说明,所以在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过程中还是很难规范利益标准,由此引发了一系列利益纠纷。本文主要探析了我国现阶段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的现状,对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论述,探求理论上的解决方法。同时本文主要针对各个地区的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的相关政策进行并列对比,最后对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给出完善的提议。

参考文献:

[1]付丽洁.论土地征收制度的完善与建设用地使用权制度改革的统筹协调[J].中国农业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5).

[2]徐勇.破解城市征地拆迁难题的对策[J].科学发展,2017(5).

论文作者:候振祥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2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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