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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龙族研究是民族研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有关这个问题的研究,颇受学术界关注,研究成果层出不穷。本文拟就独龙族研究作一专题综述,以展示这些问题的新进展与新成果。
一、源流研究 王叔武先生《云南少数民族源流研究》(《民族研究文集》云南民族出版社1987年)一文认为,独龙族源流为云南古代三大族群之一,即氐羌族群,独龙族先民族属与古代昆明族有关,后来演变为乌蛮分支的路蛮。马曜先生主编《云南古代各族史略》(云南人民出版社1977年)认为,独龙族是从路蛮分化出来的,是居住在云南境内的最早居民之一。
《独龙族简史》(《独龙族简史》编写组编,云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一书认为,独龙族是独龙江、怒江一带最早的居民。《云南丛书·云南少数民族》(云南人民出版社1980年)、茶琳《云南怒江地区的少数民族源流》(《云南民族学院学报》1998年第3期)、 云南省地方志丛书《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民族志》(云南人民出版社1993年)等书也持此观点。洪俊《独龙族族源初探》(《怒江州文史资料选辑》上卷,德宏民族出版社1994年)认为独龙族与贡山怒族同源。独龙族的果罗龙氏族,是独龙江较大的氏族,其家庭遍布独龙江各地。杨毓骧《藏彝“走廊”僜人、独龙和景颇的族体初探》(《民族调查研究》1985年1、2期合刊)从语言、族称、族源、居住地域、心理素质和宗教、丧葬等方面对独龙族进行了考察。认为,独龙族与僜人、景颇族在公元前同属氐羌族系,后经过不断地演变、融合或分化,而成为各个不同的人类共同体,有的族体则存在着分而未化、融而未合的情况。持此观点的有关专著、论文还有:尤中《云南民族史》(云南大学出版社1994年)、王文光《中国古代的民族识别》(云南大学出版社1997年)、龚佩华《浅谈族称》(中国民族学研究会编《民族学研究》北京民族出版社1982年)、云南省历史研究所编《云南少数民族》(云南人民出版社1980年)等。
二、社会形态研究 吕光天《论原始社会形态研究在民族学中的地位和作用》(《民族学研究》第2 辑)认为独龙族的社会形态应属家庭公社的晚期,这种家族公社已把非自由人和多妻制结合在一起,体现了父权制家族公社晚期的特点。
杜国林《论西南边疆诸民族中氏族公社和农村公社的历史演变》(《民族学研究》第2辑)、 刘达成《试论独龙族的家族公社》(云南省历史研究所《研究集刊》1984年第2期)认为, 独龙族家族公社是处于原始公社末期的解体阶段。
宋恩常《独龙族家族公社及其解体》(《云南少数民族研究文集》云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认为,独龙族社会里既存在着公社式的家庭,又存在着个体家庭,还有处于公社式家庭与个体家庭之间的形态。
杨鹤书、陈启新《独龙族父系氏族中的家庭公社试析》(《文物》1976年第8期)认为, 独龙族的氏族社会曾经经历过母系氏族和父系氏族公社衔接的两个历史阶段。独龙族一个家庭公社成员约有数10人,这种家庭公社在20世纪初仍遍布独龙江河谷。
力兵《近代云南民族历史概述》(《研究集刊》第36辑)认为,独龙族处于原始公社制社会。
宋恩常在《试谈独龙族私有财产的产生》(《思想战线》1977年第3期)、 《独龙族私有财产的起源的探索》(《云南少数民族研究文集》云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两篇文章中认为,独龙族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及交换的发展,交换品直接属于家庭公社中各个火塘的结果,从各个方面导致了原始公有制的解体和私有制的产生。随着私人占有土地产生,在采集和渔猎的集体经济领域里,也先后产生了私有制。
李文潮《试论解放前我国存在原始公社残余的少数民族地区私有制的产生》(《民族学论文选》,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85年)认为,独龙族社会生产力与交换的发展对私有制的产生起了促进作用。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概况》(《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概况》编写组编,送审稿1985年)一书认为,独龙族私有制已确立,但在独龙族社会中还有一些原始公社残余。目前独龙族的土地所有制形态有三种:个体农民私有制、家族共耕伙有、家族与村寨公有,其中个体农民私有制是主要的。
三、民族经济研究 1、伙有共耕制研究:田继周《略论独龙族、怒族、佤族和傈僳族的共耕关系》(《云南社会科学》1983年第6 期)认为,解放前独龙族尚处于父系家族公社没落、并向原始农村公社过渡的社会发展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低,个体生产相当脆弱,组成共耕关系以克服生产困难和弥补某些物质条件不足。共耕关系大多为同一家族成员或具有姻亲关系的人组成。共耕组占有和使用的土地不是私有的,而是家族公社所有的。
许鸿宝《土地公有制向私有制转变的中间阶段——略论云南怒江少数民族的土地伙有共耕制》(《民族研究》1981年第3期)认为, 独龙族的共耕有两种形式:公社公有共耕;家族成员伙有共耕。
刘龙初《略论怒江地区土地所有制形态及其演变(《中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7年第3期)认为, 独龙族土地所有制形态经历了公有、伙有和私有三个发展阶段。
杨毓才《云南各民族经济史》(云南民族出版社1989年)认为,独龙族有三种原始土地所有制:家族公有共耕制,即土地属于整个大家庭公社所有;家族伙有共耕制,即由几户成员共同占有一块耕地,共出籽种,平均出劳力,共同耕作,平均分配产品;私有伙耕和私有私耕。其中家族伙有共耕具有较明显的特点,在这种土地所有制形式下,类似土地入伙形成共耕组,共耕组既可由同一家族成员组成,也可有其他家族成员参加。同一户可以加入一个以上的共耕组。可以退出共耕组,但耕地不能随人转移。
刘荣安《云南少数民族商品经济》(云南人民出版社1989年)一书认为,解放前独龙族还保留着浓厚的原始公社残余,在现实生活中起主要作用的是氏族和家族。每氏族都有公有的山林、猎场、渔口子和祭祀场,也有一定的公共耕地,家族长同样参加劳动,其职能是:对内领导生产,主持祭祀,排解纠纷;对外负责纳贡,指挥作战和订立盟约等。家族公社内部包括二至三个以父系家长为主的原始共产大家庭,大家庭中有几个火塘便象征着几个小家庭。家族内部保留着主妇管仓、分食等古老的遗俗。
2、扶贫攻坚问题研究:张惠君《怒江傈僳族、怒族、 独龙族贫困问题研究》(《云南社会科学》1997年第3期)认为, 建国前独龙族的绝对贫困人口几乎是100%,人均寿命不到36岁。 建国后绝对贫困人口的比重每年都有下降,形成了绝对贫困与相对贫困并存的局面。但由于各种原因,贫困问题仍十分严重。
肖迎《元、明、清时期怒江地区民族社会生活概说》(《思想战线》1996年第5期)介绍了此期独龙族原始的社会生活, 各个方面都处于比较落后的阶段。和国治等主编的《改革开放中的云南少数民族》介绍了独龙族的新变化发展状况(云南民族出版社1996年版)。
周建明等《民族贫困地区对策研究》(福特基金会资助项目《贫困——人类面临的难题——云南民族地区贫困类型研究》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1992年)认为独龙、怒等民族贫困区的基本特征为:高寒边远山区、区域封闭度大、自然条件差、社会发育程度低。主要对策:制定“民族、边疆、贫困”三位一体的区域优惠政策;加强横向联合,走改革开放之路;充分利用区位优势;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调整产业结构,优化生产布局;建立相应的经济中心。
陈国先《云南刀耕火种农业分布的历史地理背景及其观光农业和旅游业的利用》(《民族研究》1998年第1期)认为, 独龙族农业生产地即将刀耕火种这一“天然实验室”作为一种特殊的农业类型,具有极大的旅游开发价值。观光农业是当今世界上最流行的一种旅游方式。旅游经济“反向发展”模式是滇西南地区脱贫致富的历史选择。文中还指出:云南省政府已将旅游业作为支柱产业,那么应重视并突出刀耕火种农业特色,发展特色旅游,为此要尽快改善刀耕火种旅游环境、培养旅游服务人才等。
四、原始宗教、婚姻家庭、丧葬研究 1、 原始宗教研究:蔡家麒《独龙族的鬼魂观念》(《中国少数民族宗教初编》云南人民出版社1985年)、《论原始宗教》(云南人民出版社1988年)认为,独龙族的原始宗教建立在极为落后、贫困的生产生活方式之上。其特征以自然崇拜为主体。主要内容有灵魂观念、鬼的观念、天的观念、巫师及其活动、仪俗、祭鬼护谷魂、祭鬼保命延寿、丧葬、占卜等。最为全面系统介绍独龙族原始宗教情况,参见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1月出版, 吕大吉、何耀华、蔡家麒主编的《中国各民族的原始宗教资料集·独龙族卷》。
杨毓骧《独龙族原始宗教调查》(《民族学研究》1993年第1 期),主要内容是对独龙族的原始宗教信仰和葬礼进行的考察记录。
覃光广等《中国少数民族宗教概览》(中央民族学院科研处1982年)详细介绍了独龙族的鬼魂信仰及其功能。
2、 婚姻家庭研究:罗荣芬《独龙族婚姻家庭风俗及其调适》(《民族学》1990年第1期)认为, 解放前独龙族的婚姻基本上为一夫一妻制,但原始的婚姻制度仍有不同程度的延续,与一夫一妻制同时存在的有氏族外婚制、转房制、家长多妻等各种婚姻形式。氏族外婚在各氏族之间互相联姻,形成比较固定的婚姻集团;转房制是男方家族为使父系大家庭的财产不外溢而实行的一种婚姻制度。夫死妻要嫁给夫家的同辈,亦可嫁给夫家的长辈或晚辈;独龙族的多妻是伴随着父权制的确立而相应产生的一种婚姻形式,由妻姐妹而发展而来。当代婚姻及个别现象表现为:独龙族社会仍保存出嫁的女儿领女婿回娘家小住的习俗;由于严禁教徒与非教徒通婚,打破了独龙族原有的联姻集团关系;独龙族历史上曾有夫妻不和妻妹可来顶替,妻子又重新出嫁之俗。
龚明华《独龙族的婚姻、姓名和历法》(《民族文化》1980 年第2期)认为,独龙族的婚姻习俗直到解放前夕还保留着原始的群婚和杂婚的明显痕迹。盛行着严格固定的家族外婚制,即男子只固定与舅方家族联姻,形成固定的婚姻集团,构成单面循环的婚姻关系;保留着众姊妹先后分别嫁给众兄弟或共嫁一夫的妻姊妹婚;保留着兄死弟娶其嫂或弟死兄娶其弟媳的夫兄弟婚,即使弟兄均在,诸妻只要取得诸兄弟的同意,也可互相交换。父死父之小妻归长子所有,儿死如无兄弟时儿媳归公公所有。有时亲姊妹可分嫁父子,姑母和侄女也可共嫁一夫。
罗荣芬《独龙族——自然怀抱中的纹面女》(《云南女性文化丛书》云南教育出版社1995年),该书侧重反映了独龙族女性的婚姻习俗,描述了她们的恋爱及独特的表达方式,以及传统的联姻规则、婚嫁程序和隆重、庄严、古朴的婚礼场景。
有关文献除上述外还有:蒋文中《独龙族早期婚姻形态研究》(《研究集刊》1992年合刊本)、《论婚姻与云南少数民族人口对社会的发展的关系》(《研究集刊》1993年合刊本)、毕坚《云南少数民族婚俗录》(天地出版社1998年)等。
3、 丧葬研究:余新《独龙族的“房葬”》(《怒江文史资料选辑》下卷,德宏民族出版社1994年),与西藏接壤的独龙江上游迪政丹一带,还有“房葬”的习俗,这种特别的葬俗是为巫师或巫婆举行的。
王国梁《云南少数民族非正常死亡丧葬研究》(《民族学与博物馆》云南民族出版社1996年),该书介绍了独龙族对非正常死亡的分类、对非正常死亡者的葬法,以及正常死亡的丧葬与非正常死亡的比较等。
和志祥《独龙族丧葬习俗》(《民族调查研究》1986年3 期)介绍了独龙族丧葬习俗和丧葬过程。
五、语言文字、文学研究 1、 语言文字研究:孙宏开《独龙族语言简志》(北京民族出版社1982年)认为,独龙族没有代表自己语言的文字。独龙语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该书以云南省贡山独龙江乡龙拉村的独龙语为代表,从语音、语法、词汇、方言土语四个方面进行介绍。孙宏开《谈谈怒族和独龙族使用的语言》(《民族研究动态》1986年第1期)认为, 贡山四区独龙族使用的语言和贡山一区怒族使用的语言是同一语言的两种方言。贡山独龙族使用的语言,特点与景颇语接近,应属景颇语支。
云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云南省志·卷五十九·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志》(《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志丛书》云南民族出版社1998年)认为,独龙语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语支未定。独龙语在同语族诸语言中与景颇语比较接近。独龙语有两个方言,即独龙江方言和怒江方言。分布在贡山县独龙江乡的独龙族使用独龙江方言,分布在贡山县丙中洛乡和西藏自治区察隅县察瓦龙一带的独龙族使用怒江方言。两种方言之间差别不大,可以相互交际。该书同时以贡山县独龙江乡孔目村独龙语为代表,从语音、语法、词汇、文字、方言等方面作了介绍。
戴庆厦、刘菊英《独龙语的弱化音节》(《云南民族学院学报》1987年第1期)认为, 独龙语的弱化音节大多属于双音节词的前一音节,后一音节为非弱化音节。该文以云南省贡山县木力王话为例,对独龙族弱化音节的现状及其来源等进行了初步分析。
龙乘云《独龙语拼音方案的产生及其试教情况》(《民族调查研究》1987年第2、3期合刊)介绍了独龙语的拼音方案,它是借用外国传教士创制的日汪文,并作了一些增删,用来拼写贡山县独龙话。
2、 民间文学研究:刘达成《独龙族民间文学概况》(《怒江文史资料选辑》第6辑)介绍了独龙族丰富多彩的民间文学作品, 这些文学作品有反映古代人类服征自然的神话传说,有讲述民族族源、迁徙的创世史诗,有反对包办婚姻和描述爱情的民歌和长诗,有反映近代反帝反封建的武装起义斗争的歌谣和故事,也有许多美妙奇特的动物寓言故事,解放后还出现了一批歌唱党和社会主义的新民歌。这些作品不仅是民族社会历史的宝贵资料,而且是民族文学宝库中的珍品。
中国少数民族歌谣选编组编《中国少数民族歌谣》、《中国少数民族神话传说》(四川民族出版社1985年)、李子贤《云南少数民族神话选》(云南民族出版社1990年)都收录了独龙族的民歌、神话等。
六、民族教育、民族文化 1、 民族教育:陶天麟《独龙族教育发展史略》(《民族学调查研究》1996年第1期)一文认为, 独龙族的原始教育内容就是其社会生活的全部。同其他没有文字的民族一样,“口传身授”是独龙族最常用、最主要的形式。独龙族的教育具有较强的社会性。文中还介绍了清末、民国时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的独龙族教育。陶天麟《独龙族教育史》(《云南教育出版社1999年),全书由概况、原始教育、学校教育的产生、民国时期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的教育及独龙族与其它民族的文化教育交流等几个部分组成。陶天麟主编《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教育志》(云南民族出版社1995年),从大事记、概述、幼儿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社会教育、教育管理、教师队伍、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经费、勤工俭学等方面介绍了1910年以来贡山县教育的发展情况,其中包括了独龙族教育的细节。
李月英《独龙江学校教育研究》(《民族学与博物馆学》云南民族出版社1996年),该文作者根据对独龙江流域学校教育的实地调查,对学校教育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教育发展方向以及教育措施等方面作了探讨。
2、民族文化、 文化史研究:杨炼《独龙族文化史》(《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史》辽宁民族出版社1994年),主要从独龙族的刀耕火种文化、手工业、产品交换、科学文化、物质文化、人生礼仪、节日、思想道德、宗教信仰、民间文学及艺术等方面进行了介绍。
蔡家麒《神秘的河谷考察散记》(《民族文化》1983年第2 期)介绍了独龙族的房舍、服装等,并反映了独龙族淳善、憨厚而古朴的美德。《独龙族社会历史综合考察报告》(《民族调查研究》专刊第1 辑),这次调查是在50、60年代调查资料的基础上进行的,除对以前的调查进行了充实和补正外,还对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语言和方言、心理素质以及解放后20年来的社会变化和民族经济的发展等情况进行了专题考察。
洪俊《独龙族的原始习俗与原始文化》(《怒江文史资料选辑》第6辑),介绍了独龙族的原始习俗和道德,其中包括习惯法、节日、 刻木结绳记事、原始艺术、历法等。
约翰《独龙人的手工织品——独龙毯》(《怒江文史资料选辑》第13辑)介绍了独龙毯的制作及用途。
余新《独龙人狩猎活动纪实》,刘开地、李凡等《独龙族的“搭古”》(《民族文化》1982年第5期), 阿南《独龙族风情二题》(《民族文化》1981年第3期),宋林武等《独龙族长竹楼》、 《独龙族的包谷楼》、《独龙江上的藤网桥》(《怒江文史资料选辑》第13辑,分别介绍了独龙族的狩猎、节日的装饰品、节日习俗和独龙族的建筑艺术及居住特点等。
王懿之《论云南古代的文化艺术》(《中国西南文化研究》云南民族出版社1996年)一文认为,独龙族的原始历法在总结生产经验的基础上又迈进了一步,使自然历法显得更加完善。
毕坚《西南少数民族风味集锦》(天地出版社1998年),介绍了独龙族的饮食文化。
和国才《独龙人的姓名》(《民族文化》1983年第3期), 介绍了独龙人的命名方法和姓名特点。
夏光辅《独龙族、彝族等民族的医学遗产》(《研究集刊》1988年第1期)认为,独龙族医药源于原始社会, 随着时代的前进而日益进步。独龙族大多数人都具有一定的医药知识和技能,在独龙族社会中往往是医药治疗和求巫驱鬼拜神并用。同时独龙族还发现了一些独特的具有奇效的药物。
【收稿日期】1999—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