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落政治与利比亚民族国家重构,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利比亚论文,重构论文,民族论文,政治论文,部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利比亚是中东和非洲最富裕的国家之一,人均年收入高达1.7万美元,而且利比亚社会具有很强的同质性,①但在阿拉伯国家爆发的政治动荡中却未能幸免,统治利比亚长达42年的卡扎菲因此战败身死。2012年4月和2013年1月,先后发生利比亚塞卜哈与塔布部落、苏莱曼和卡扎法部落之间的冲突事件,部落问题和部族主义也渐为国内学者所关注。那么,部族主义在利比亚的民族国家构建中发挥着什么样的作用?对于卡扎菲政权的倒台产生了怎样的影响?鉴于此,本文以国家与社会(家族和部落)的关系为切入点,从历史角度考察不同时期利比亚民族国家构建的特点,并在此基础上分析卡扎菲政权倒台的原因。这不仅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而且有一定的学理价值。
“部落等级制”与利比亚民族国家的初步构建
民族国家构建是指,“从各个方面打破国内各个地区、各个族体间的壁垒,建立和健全全国集中、统一的国家权力系统,建立和发展统一的国民经济体系和商品流通市场,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和传播统一的语言以及能够促进社会、经济现代化的统一的文化模式”②。民族国家构建的逻辑起点是主权国家,是有意识的政治行为。利比亚早期民族国家构建具有如下特点。
(一)分裂型的地缘历史遭际与部落化的社会结构
利比亚由西部的的黎波里塔尼亚、东部的昔兰尼加和南部的费赞3个地区构成。但三者之间有沙漠阻隔、交往不便,而且各自分立,历史上从未形成统一的政治实体。公元前9~前2世纪,利比亚的东西部分别被希腊人和迦太基人统治。公元前2世纪,利比亚被罗马帝国征服后,其东西部仍然分属于不同的行省。公元4世纪,罗马帝国分裂后,利比亚的东西部又被分别纳入到拜占庭帝国和西罗马帝国之中。而费赞地区除与利比亚西部存在一定的贸易联系之外,保持着独立状态。阿拉伯人征服后,利比亚开始了伊斯兰化进程。公元11世纪,埃及境内20万~30万的阿拉伯人向西迁徙,其中萨利姆部落(Bani Salim)和希拉尔部落(Bani Hilal)分别迁徙到利比亚的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他们与柏柏尔人通婚,推动了利比亚的阿拉伯化和伊斯兰化。③但昔兰尼加地区隶属于东方的阿拉伯帝国;而的黎波里塔尼亚地区则属于西班牙的后倭马亚王朝。奥斯曼帝国于16世纪征服利比亚,并未对其实现直接统治,地方和部落势力仍然在利比亚占据主导地位。利比亚自此形成了3个各自独立的亚文化区域,利比亚西部受到西方文化的影响,与马格里布地区联系紧密;东部地区的伊斯兰色彩浓厚、较为保守,与马什里克地区交往广泛;南部地区则属于黑非洲文化圈。
利比亚由此也形成了三大部落体系。利比亚有140多个部落,其中影响较大的有30多个。在东部地区,源自中世纪萨利姆部落的萨阿迪部落联盟(The Sa'adi Confederation)占据主导地位;在中部地区,阿瓦拉德-苏莱曼部落联盟(The Saff Awlad Sulayman Confederation)占据主导地位,卡扎菲所属的卡扎法部落(Qadadfa)和利比亚最大的部落瓦法拉部落(Warfalla)就属于该部落联盟;西部和南部地区属于巴哈尔部落联盟(The Saff al-Bahar Confederation),马加哈部落(Maqarha)是利比亚西南部最有影响的部落。利比亚中、西和南部的部落主要源于11世纪的希拉尔部落(Bani Hilal)。尽管绝大多数部落属于阿拉伯人或阿拉伯化的柏柏尔人,但无论是部落联盟、部落,还是家族之间都存在着非常大的矛盾。由于利比亚在历史上并未形成国家层面的公共权力,因此,以血缘关系和共同祖先凝结而成的家族和部落,以及伊斯兰传统始终是处理政治和社会问题的主要方式和依据,致使利比亚在历史上有部落而无国家(statelessness),呈现出“碎片化”的政治地理特征。利比亚民族国家构建的主要矛盾便在于此,即国家在权力和民族认同上与传统的社会组织(家族、部落和伊斯兰宗教势力)的博弈。
18世纪以来,利比亚3个地区出现了一些政治联系。1711年,卡拉曼利王朝(Qaramanli)在西部地区建立,前者组建了一支强大的军队,④并逐渐加强了对费赞和昔兰尼加的控制。⑤1835年,奥斯曼帝国第二次征服利比亚,开始推行改革。经济方面,奥斯曼帝国实行土地改革,鼓励土地私有制和游牧民定居,以便打破部落的血缘关系,并以税收制度取代贡赋制;政治方面,建立地方的行政和司法机构,加强对地方的控制。⑥奥斯曼帝国的改革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对利比亚的直接统治,后者形成一个“模糊的版图单元”⑦。19世纪中期以来,在东部地区,赛努西教团作为一股本土的伊斯兰主义力量日益崛起,成为影响利比亚政治发展的重要力量。1911年,意大利的殖民征服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利比亚的民族意识,加强了赛努西教团的地位。但是,这些因素并不能构成利比亚形成主权国家的充分条件。利比亚作为一个主权国家出现并非源于民族独立运动,而是外部力量作用的结果。1951年,联合国一纸决议缔造了利比亚联合王国,后者成为二战之后非洲独立的第一个国家。利比亚由此开启了民族国家的构建进程。
(二)以“部落等级制”为基础的威权主义的初步构建
利比亚在历史上并没有“国家”的经历,利比亚独立之后首要面对的是构建一套现代国家制度。根据1951年宪法,利比亚是一个由昔兰尼加、的黎波里塔尼亚和费赞3个省组成的联邦君主制国家,⑧赛努西教团的领袖伊德里斯出任国王。利比亚政治制度主要包括由国王、内阁、两院制议会组成的联邦政府,以及由内阁和议会组成的省政府,首相由各省代表轮流担任。⑨国王除了有行政权和立法权之外,还有权任命内阁和省级最高行政官员(wali)。利比亚由此构建了一套独具特色的政治体系。但利比亚仍然是一个松散的传统国家。联邦政府既无法直接统治地方民众,也没有征税权,各省之间遍布关卡,民众跨省旅行甚至还需护照。联邦政府的权力非常有限。为了安抚各省,利比亚在的黎波里和班加西设置了两个首都(后来增加到3个),导致行政机构臃肿、效率低下。据统计,1959年,利比亚联邦政府有雇员1200人,而的黎波里塔尼亚和昔兰尼加分别达6000和4000人,这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GNP)的12%。⑩当时,利比亚总人口只有100万。
利比亚的联邦制建立在特殊的政治地理基础之上,伊德里斯王朝依靠的是地方的家族、部落和贵族,特别是东部地区的萨阿迪部落联盟。(11)由后者组成的“迪万”(即顾问团,“diwan”)在联邦政府的决策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利比亚又以联邦制的形式保留了各地区的传统权力。事实上,联邦制只是不同地区之间妥协的一种政治制度,只是为具有分裂性的3个地区披上了“国家”的外衣。因此,联邦制是利比亚国家构建的过渡形态。即由“无政府”的自组织状态向具有公共权威的民族国家过渡的中间产物。从根本上讲,利比亚国家构建的独特性源于利比亚国家产生的特殊方式,利比亚既不是从西方式的绝对主义国家发展而来,也不是如其他中东国家那样源于民族独立运动,而是外部强加的产物。这便造成了伊德里斯王朝极其虚弱,缺乏整合国家的行政资源和社会动员的能力,从而只能实现形式上的统一。因此,尽管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联邦政府试图废除联邦君主制,建立单一共和制,但由于各省强烈反对未能成型。石油开发成为推动利比亚由松散的联邦制向单一制转变的直接原因。(12)
20世纪40年代,美国的石油公司就已探明利比亚石油储量非常丰富,但联邦制严重制约了利比亚的石油开发。1951年宪法规定,地下矿藏的开发由各省政府负责,联邦政府只起监督作用。然而,利比亚很多油田却处于各省的交界处,这严重阻碍了利比亚的石油开发。因此,1955年,利比亚建立了由各省代表组成的石油委员会,以统一各省在石油开发上的政策。在石油收入分配上,70%用于利比亚经济发展,联邦政府和省政府各占15%。(13)这些举措削弱了地方统治者,加强了联邦政府的能力。(14)随着石油财富剧增,联邦制在利比亚经济发展和国内治理等领域的缺陷日益明显,废除联邦制,建立单一制的呼声逐渐高涨。1963年,利比亚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废除联邦制建立单一制,废除各省的议会和司法体系,国王有权任命地方官员和全部参议员。原来的3个省被划分为10个行政区。(15)此外,利比亚改组地方政府和银行,使之直接向中央政府负责,扩大和强化地方的政治机构。中央政府直接管理石油收入和有权向地方征税。利比亚基本建立了中央集权的政治体系,同时也削减了一些重复的官僚机构,提高了行政效率等。
随着联邦制向单一制的转变,利比亚基本实现了政治资源的纵向整合,完成了单一的政治制度、司法和财税制度的构建。安东尼·吉登斯将之称为“官僚式融合过程”(16)。但是,伊德里斯王朝集权化的过程非但没有破坏利比亚的部落体系,反而更加依赖昔兰尼加的部落体系,从而形成了“部落等级制”(17)。政府的高官大多来自于萨阿迪部落联盟,他们组成的迪万在国家的财富分配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地区之间的财富分配严重失衡。而的黎波里塔尼亚的部落力量则成为打击的对象。因此,与伊德里斯王朝的集权化实践相伴随的是以“部落等级制”为基础的传统威权主义政治体系的构建。其中,部族和政治制度合二为一,从而形成了一种极具排他性的制度。利比亚成为建立在少数家族和部落基础上的部落国家。
(三)传统伊斯兰主义日益受到阿拉伯民族主义的挑战
利比亚独立之后,家族和部落认同仍然占据着主导地位,国家认同淡漠。因此,对于利比亚来说,民族认同的构建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这需要通过国家的力量来整合地域文化,创造一种具有共同性的文化特征。(18)利比亚当时存在两种实现民族认同整合的政治资源:昔兰尼加的伊斯兰主义和的黎波里塔尼亚的世俗民族主义。(19)伊德里斯王朝时期,前者成为占据主导地位的意识形态。然而,传统的伊斯兰主义在利比亚民族认同的构建中存在着严重的缺陷。其一,利比亚的伊斯兰主义具有明显的地域性特征,社会动员能力较弱。与利比亚东部地区浓厚的伊斯兰传统文化相比,西部地区受西方文化的影响很大,具有很强的世俗化倾向。因此,伊斯兰主义的影响力仅限于利比亚的东部地区,西部地区只接受伊德里斯国王是利比亚的政治领导人,而非宗教领袖。(20)连利比亚当时的国旗也仅仅体现昔兰尼加的地区属性。(21)与此同时,伊斯兰主义与利比亚的家族和部落认同兼容,并不是一种打破狭隘认同观的革命性力量。因此,利比亚的伊斯兰主义无法在全国范围内实现社会动员,构建一种独特的民族性认同。其二,利比亚统治者缺乏民族认同构建的自觉性。民族构建本身是一种有意识的政治行为,执政者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但伊德里斯王朝仅认同于狭隘的部落和宗教共同体,对国家民族缺乏感情。伊德里斯国王曾多次表示对的黎波里塔尼亚并无兴趣,只想当昔兰尼加的埃米尔,当国王是为了防止国家分裂。(22)伊德里斯国王并没有着力构建利比亚的民族性,反而沉迷于宗教典籍之中。事实上,伊德里斯王朝所奉行的伊斯兰主义本身介于传统的伊斯兰文化认同和现代的民族认同之间,并不具有明确和自觉的民族主义指向。因此,在传统的伊斯兰文化中并不具备产生民族认同的充分条件。其三,伊斯兰主义受到阿拉伯民族主义的挑战。20世纪50年代,阿拉伯民族主义风行阿拉伯世界,并对利比亚的一些学生和军官产生了非常大的影响。他们代表着新的政治力量的崛起和大众政治时代的到来,同时也是塑造利比亚民族国家的一股新的政治力量。利比亚民族主义者倡导阿拉伯统一和社会公平,希望强化民族认同,反对帝国主义等。(23)这些政治和社会主张与伊德里斯王朝所奉行的亲西方和反对阿拉伯统一的外交政策,以及国内严重的政治腐败相矛盾。伊德里斯王朝最终为阿拉伯民族主义者所取代。
总的来看,伊德里斯王朝时期,利比亚实现了政治制度的初步创设和完善,并且加强了国家的权威。在这一过程中,利比亚的国家构建和民族构建分别表现出“部落化”和“伊斯兰化”的特征,但两者却存在着错位的现象。就前者而言,伊德里斯王朝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国家和社会关系的重构和威权主义的构建,但却是以打破利比亚国内的部落权力平衡、以一部分社会集团地位提升为代价,造成了国家和社会关系的紧张(24)。在利比亚民族构建的过程中,传统的伊斯兰主义存在着内在缺陷,伊德里斯王朝也并未积极的利用伊斯兰主义进行民族构建,从而造成了民族构建滞后。这便导致国家构建在打破原有的地区间平等、自由和自治等传统政治原则的同时,并没有整合出新的政治认同,从而危及伊德里斯王朝的政治合法性,在一定程度上成为阿拉伯民族主义攻击的对象。
革命民族主义对“部落等级制”的超越
1969年,卡扎菲领导的自由军官组织发动的政变推翻伊德里斯王朝,从而实现了阿拉伯民族主义对于伊斯兰主义的超越。尽管该组织绝大部分成员来自于利比亚中西部的部落,但他们希望通过对利比亚民族国家的改造以实现阿拉伯民族主义所提倡的自由、平等、公正和阿拉伯统一等政治理想,因此具有相对独立性。卡扎菲上台之后开始利用“革命民族主义”(25)这一独具特色的阿拉伯民族主义来改造利比亚民族国家。(26)卡扎菲时期的利比亚民族国家构建具有如下特征。
(一)打破“部落等级制”,削弱部落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影响
伊德里斯王朝时期,利比亚地方的行政区划和部落边界重合,部落首领往往成为地方的统治者。卡扎菲上台之初就打破了这种局面,重新划定地方边界,规定新的地方政府必须包含不同的部落,只负责管理地方和执行中央政府的政策。(27)同时,原来的地方政府首脑也陆续被清退,代之以那些与卡扎菲具有共同的价值取向,并且与地方没有联系的受教育者。(28)这些举措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部落等级制”,削弱了部落的影响力,并为利比亚的进一步改革奠定了基础。然而,卡扎菲对于“部族主义”认知本身存在着矛盾,他一方面认为“部族主义削弱了对民族的忠诚”(29),反对伊德里斯王朝时期奉行的以部族主义为基础的地方民族主义;另一方面又承认部落在社会保障和公民教育等方面有着积极的作用,将民族(nation)形容为一个大部落、大家族。(30)卡扎菲对于部族主义的打击并不彻底。
(二)建立直接民主的政治制度,实现“行政权”和“革命权”的分离
卡扎菲废除了伊德里斯王朝时期的政治制度,而代之以人民大会和人民委员会制度,分别行使政府和议会的职能。人民大会包含基层、市镇和总人民大会3个等级,负责选举和监督各级人民委员会,讨论地方和国家事务。人民委员会分设多个专门委员会负责管理和实施人民委员会的决议。(31)成年人都需直接参与基层的政治组织。利比亚也成为当时为数不多的实行直接民主制度的国家,卡扎菲将其称为“民众国”(Jamahiriyya)。此外,卡扎菲还在各级政权、军队、工厂和学校中建立革命委员会,负责动员民众参与政治、巩固国家政权、监督各级政权等。(32)革命委员会大多由来自于社会中下层的青年学生组成,实行垂直管理,不同的革命委员会之间并无隶属关系,直接由卡扎菲领导。利比亚也由此形成了“行政权”和“革命权”的特殊的分权模式。(33)革命委员会的设置极大地加强了卡扎菲对于国家的控制。
(三)限制正规军的影响,使安全部门多样化
卡扎菲虽通过军事政变方式上台,但与其他阿拉伯国家不同的是,军方并未成为卡扎菲政权的支柱,反而多次密谋政变。(34)卡扎菲通过控制高级军官任命,加强革命委员会对军方的制衡,从而削弱了军方对于自己的威胁。另一方面,卡扎菲建立了许多正式和非正式的安全机构,以维护自身的统治。例如,推动社会军事化,形成全民皆兵的社会,建立情报机构、革命卫队、人民卫队、清洗委员会等安全机构。卡扎菲的个人安全则由驻扎在阿齐齐亚兵营的卫队负责,后者由革命委员会领导,获得了大量的先进武器装备。这些相互重叠而又呈现碎片化特征的安全机构相互制约,直属于卡扎菲,从而形成了独特的安全网络。
(四)削弱旧伊斯兰教势力的地位,加强国家对宗教的控制
伊德里斯王朝源于赛努西教团,伊斯兰教势力成为前者的支柱。卡扎菲着力铲除伊德里斯王朝的残余势力,加强对宗教的控制。如重新审查和制定法律,使其符合伊斯兰教法;改革历法,突出伊斯兰历的地位,将纪元从希吉拉改为穆圣归真的632年;削弱圣训的地位,提倡创制(伊智提哈德);否定乌莱玛解释伊斯兰教的权利,认为个人可以和真主直接对话;将宗教地产(瓦克夫)收归国有,基督教堂改为清真寺等。(35)乌莱玛在教育、司法和经济方面的特权被剥夺殆尽,支持伊德里斯王朝的宗教势力遭到镇压。这些举措推动了利比亚社会和法律的伊斯兰化,使国家成功地控制了宗教。此外,卡扎菲还利用伊斯兰教来解释革命民族主义,认为“伊斯兰教、社会主义和自由三者统一”,但并没有改变利比亚世俗国家的特征。(36)
(五)推行经济国有化政策,强化国家在经济发展和收入分配中的地位
卡扎菲认为国有经济和私有经济都存在雇佣关系和剥削,以及贫富分化,但社会主义制度不存在这些问题。(37)因此,卡扎菲实行了一种独特的国有化政策。利比亚的制造业、零售业、进出口贸易、金融业都被国有化,工人组成的人民委员会成为经济部门的管理者,从而形成了所谓的社会主义所有制。同时,利比亚还将外国石油公司国有化,没收意大利移民和犹太人的土地,制定经济发展计划。利比亚的私有制完全被消灭,国家控制了整个经济部门。1987年,约有70%~75%的利比亚人为政府雇员。(38)利比亚政府加大了对住房、医疗、教育和社会保障等公共领域的支持力度,提高工人的最低工资,授予农民土地,提供住房和农具补贴,从而实现了财富的相对公平的分配。伊德里斯王朝时期严重的贫富分化问题得以缓解,利比亚民众的生活水平大幅提高。据统计,1969年,利比亚人均年收入为2200美元,1979年猛增至1万美元。(39)从理论上讲,利比亚的公民都可获得免费医疗和教育,拥有自己的汽车和房屋。(40)
(六)利用阿拉伯民族主义建构民族认同
卡扎菲上台之初不遗余力地推动阿拉伯民族的统一,先后与埃及、突尼斯、阿尔及利亚、苏丹等国签订合并协议,将国旗改为象征阿拉伯统一的红白黑三色横旗。(41)卡扎菲倡导的阿拉伯统一方案是以利比亚为基础,随着70年代末阿拉伯世界的分裂,泛阿拉伯主义已是日暮西山。因此,卡扎菲开始转向利比亚,构建利比亚的民族性。他认为,共同的起源和共同的命运是民族(42)的两个历史基础,民族的形成最终要决定于后者;民族认同和民族主义是影响民族国家构建的最主要因素,而非宗教、军事和经济因素。(43)因此,利比亚反抗意大利殖民统治的历史成为提升利比亚民族认同的重要资源。(44)1978年,卡扎菲政权建立了“利比亚研究中心”,重点研究利比亚反抗意大利殖民统治的历史,并且以革命民族主义为意识形态重新撰写利比亚的历史,“认为利比亚社会是一个具有内聚力、民族主义者的、反帝国主义的政治实体”(45)。与此同时,卡扎菲政权还赞扬反抗意大利殖民统治的英雄穆赫塔尔(Mukhtar),并筹拍反映后者事迹的历史剧《沙漠雄狮》(Lion of the Desert),以追忆殖民者的残暴统治,激发民族情感。此外,卡扎菲废弃了之前象征阿拉伯统一的国旗,改为象征“绿色革命”、利比亚的伊斯兰性,以及的黎波里塔尼亚地区特性的纯绿色国旗,普及标准阿拉伯语,规定所有广告和护照只能用阿拉伯语书写等。
卡扎菲试图构建一种新的政治、认同和分配模式,以使利比亚摆脱民族国家构建所面临的国家与社会(部落)的矛盾(46),从而超越伊德里斯王朝时期利比亚民族国家存在的缺陷,即“部落等级制”和虚弱的民族认同。事实上,卡扎菲在执政初期确实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部落势力。卡扎菲的革命民族主义加强了利比亚社会的政治动员,并在此基础上建构了直接民主的政治制度。这些举措打破了利比亚部落和家族的狭隘认同的垄断地位,提升了对于国家和阿拉伯民族的认同。卡扎菲被贴上了“奇里斯玛”的标签,成为利比亚和阿拉伯民族的一面旗帜。利比亚由此建构出基于革命民族主义的新威权主义政治制度。此外,卡扎菲实行的平均主义分配制度也改变了利比亚以往以地域和部落为单位的分配模式,使利比亚民众的利益不仅取决于所属的部落和家族,而且更加依赖于中央政府。这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地方传统社会组织对于社会权利的垄断,加强了国家的能力。
但是,卡扎菲只是将伊德里斯王朝时期“同心圆式”的“部落等级制”改变为具有平等色彩的“金字塔形”的权利结构,而福利社会和“革命激情”成为维系“金字塔”中不同社会阶层和部落的纽带。换言之,卡扎菲具有平等色彩的民族国家实践并不是建立在高度制度化和民主化的基础之上,而是建立在具有理想主义色彩的“魅力型”强人政治基础之上。从本质上讲,它与利比亚历史上长期存在的部落和地区的自治传统并无二致,是“贝都因人不信任中央权威的体现”(47)。因此,卡扎菲政权并没有从根本上铲除部落这一利比亚政治和社会的基本单位,部落认同仍然是利比亚最基本和最重要的政治认同。根据民调,90年代末,96%的利比亚民众存在部落认同,在城市中也有90%的民众存在部落认同。(48)卡扎菲政权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利比亚民族国家构建中的部落问题。
利比亚部落政治危机与民族国家的重构
2010年末,始于突尼斯的政治动荡席卷阿拉伯国家。2011年2月,利比亚东部城市班加西的民众抗议阿布·萨利姆监狱(Abu Salim)大屠杀(49),并迅速波及利比亚全境。在北约的“人道主义干涉”下,统治利比亚长达42年的卡扎菲战败身死。卡扎菲的民族国家构建以失败告终。
(一)部落政治的困境与利比亚政治危机
卡扎菲推行的现代化改革在抵制西方控制、提高民众生活水平和强化民族认同方面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20世纪80年代以来,其存在的问题日益凸显,并最终引发政治危机。
第一,利比亚“地租型国家”的特征阻碍民族国家构建。利比亚政府收入的90%以上来自于能源出口,是一个典型的“地租型国家”(Rentier state)(50),具有一些独特之处:经济上完全依赖外部世界,国内产业结构单一,政府成为经济运行的中心;政治参与低下,国家的社会职能只限于财富的分配,国家与社会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被割裂,国家可以通过石油财富镇压和收买政治反对派。(51)这便导致经济发展低速和政治上的威权主义,即所谓的“石油的诅咒”。这些特征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利比亚的民族国家构建。从短期来看,石油收入确实维系了卡扎菲的统治,但由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疏离,国家无法通过制度化的手段实现与社会的互动,导致国家的制度化水平低下,社会的独立性增强,国家难以对社会实现有效的控制。这也是卡扎菲“去国家化”、“去制度化”政治实践,家族和部落的影响难以根除的客观原因之一,并且迟滞了利比亚的民主化进程。与此同时,石油经济又使利比亚的政治、经济发展严重依赖外部世界。20世纪80年代后,国际油价下跌和国际社会的制裁引发了利比亚国内的政治、经济危机,导致卡扎菲具有平等主义色彩的福利国家构建方案破产,加剧了利比亚不同地区在财富分配上的矛盾。
第二,利比亚的城市化并未削弱部落的影响。城市化是一个伴随着人口迅速集中,城市的产业结构、价值观念、社会结构、生活方式等逐渐转变的过程。利比亚与其他发展中国家一样,也经历了迅速的城市化。1970年,利比亚的城市化率为50%,2010年已增至77%。(52)但利比亚城市化并没有改变传统的社会结构,部落仍然是最重要的社会组织。大部分利比亚人仍然认同自己所属的部落,一些学者将这种独特的现象称为城市的“乡村化”(Ruralization)。(53)这主要是因为,利比亚的城市化源于农村的家族和部落向城市的整体性迁徙。(54)正如一位利比亚学者所言,利比亚“大多数城市街区的开发是农民迁徙的结果,而非源于人口的自然增长”(55)。利比亚社会结构并未出现严重分化,家族和部落组织也并没有解体。来自于同一部落的人往往居住在相同或相近的街区,他们在安全和就业等方面相互帮助,邻里关系只是部落关系的延伸。在一些城市的基层人民大会的选举中,部落认同仍然对选举结果起着决定性的作用。(56)1993年,卡扎菲建立了由部落领袖组成的“人民社会领袖委员会”(People's Social Leadership Committees),负责维护国内的稳定和分配财富,卡扎菲政权事实上放弃了对部族主义的打压。
第三,卡扎菲开始寻求家族和部落的支持,回归“部落等级制”。20世纪80年代末,利比亚民族国家存在的问题已初步显现,基于东部地区的伊斯兰主义作为一种反政府力量日益强大,并且多次刺杀卡扎菲。卡扎菲不得不对之前的民族国家构建方案进行调整,最终还是回归“部落等级制”当中。其中,卡扎菲家族、卡扎菲所属的卡扎法部落,以及由西部和南部的瓦法拉部落和马加哈部落组成的联盟成为维护卡扎菲统治的3个同心圆。这些部落控制了利比亚政府的主要机构和安全部门,在国家财富的分配上占据主导地位。(57)利比亚东部地区的部落和少数民族则备受打压。例如,政府对利比亚东部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投入非常少,少数民族的地位得不到承认,无法获得公民身份。(58)利比亚政府对第二大城市班加西的投入比其他地区少得多,班加西市政设施年久失修。
第四,卡扎菲的经济自由化改革引发了严重的社会问题。受到国际油价波动、西方国家制裁和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利比亚的经济发展不仅严重依赖国际社会,而且还存在着通货膨胀、效率低下、商品匮乏和经济管理混乱等一系列问题。(59)利比亚的经济自由化改革经历了两个阶段,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利比亚政府通过了一系列的法令试图引进市场机制、放松对外贸易、改革金融体系、减少国家对企业补助、鼓励引进外部资本和私有经济的发展。但卡扎菲担心自由化改革可能危及自身的统治,这些法令因此大多停留在纸面上,并未付诸实施。(60)2003年之后,卡扎菲政权内的改革派(61)逐渐得势,再次启动经济改革。这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利比亚经济的发展,但也造成了严重的社会问题。2003年,利比亚宣布将360个国有企业私有化,2006年,已有66个企业完成私有化。这一政策造成了工人大量失业。据统计,2004年,利比亚仅有86.2万人(约13%)靠政府维持生计。(62)2007年,利比亚又辞退了40万人,全国失业率高达30%。(63)与此同时,利比亚民众的生活成本却在提高。例如,2005年,利比亚国内石油价格和电价分别上涨30%和100%,国家取消了对居民的财政补贴。即便是在国企中工作的利比亚人也很难负担城市中高昂的生活费用,而这些问题在富有石油的东部地区更加突出。失业的利比亚人还要面对从中东和非洲国家移入的廉价劳动力(约200万人)的竞争,一些人沦落到贫民窟。另一方面,经济改革导致利比亚腐败问题丛生,根据“透明国际”的一份报告,利比亚的腐败指数位列182个国家的第168位!(64)卡扎菲家族控制了能源、通讯、服务业等利比亚的经济命脉。利比亚的贫富分化非常严重。
第五,利比亚与西方国家存在着深层的矛盾。卡扎菲统治时期,利比亚支持中东的极端组织和输出革命,干涉非洲国家的内政,利比亚也因此与西方国家交恶不断,并招致国际社会的孤立。90年代后,利比亚加强了对非洲国家的援助,大力支持泛非主义,从而打破了孤立无援的困境。进入21世纪,利比亚通过交出“洛克比空难”嫌疑人、赔偿遇难者家属、放弃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从而与西方国家实现了关系的正常化。但其中却存在着很大的问题。在双方关系缓和的过程中,利比亚几乎接受了西方国家的所有条件,而西方国家并不认为利比亚会接受。双方关系的缓和具有一定的偶然性,西方国家仍然认为利比亚是一个“无赖国家”。另一方面,与西方关系缓和也并不能代表卡扎菲政权对西方国家的态度出现了逆转,这只是卡扎菲重新融入国际社会以解决国内问题的手段。利比亚反对西方“帝国主义”的立场并没有改变,西方国家也一直试图推动利比亚的“民主化”,双方的矛盾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卡扎菲在联合国大会上对西方国家的抨击不仅仅是作秀。近年来,非盟在非洲一体化和解决地区冲突中的作用日益加强,作为非盟的主要支持者,利比亚在非洲的影响日益增强。这成为西方国家、特别是美国和法国在非洲渗透的阻力。利比亚仍然是西方国家的眼中钉。
第六,革命民族主义逐渐褪色,卡扎菲政权出现合法性危机。20世纪80年代以来,利比亚国内的各种矛盾逐渐爆发。贫富分化、卡扎菲政权的“部落化”和“集权化”、与西方关系的缓和等与革命民族主义相背离。同时,作为“革命权力”的象征,革命委员会的地位也有所下降,其动员民众参与革命的职能弱化,转而成为打击伊斯兰主义、走私贸易和反腐的主要力量。(65)此外,利比亚的青年逐渐成为社会的主力,他们接受较高的教育,具有多样性的价值观念,比其父辈的思想更为独立。革命民族主义在他们眼中已成为昨日黄花。尽管卡扎菲在公开场合仍不时高呼革命口号,但革命民族主义已日暮西山。在利比亚的街头,以往的革命标语和领导人画像已为商业广告所取代。(66)因此,随着革命激情的消退,卡扎菲又没提出一套新的意识形态,卡扎菲政权出现合法性危机。
哈贝马斯认为:“当社会系统结构所能允许解决问题的可能性低于该系统继续生存所必需的限度时,就会产生危机。”(67)换言之,危机的产生源于政治结构无法容纳社会变化。尽管卡扎菲政权和伊德里斯王朝在政治和经济制度上存在差异,但面临的挑战却如出一辙,即超越民族国家建构中国家与社会的矛盾。卡扎菲试图通过革命民族主义的社会动员、直接民主的政治制度,以及平均主义的分配模式解决这一矛盾。从20世纪七八十年代利比亚,乃至整个阿拉伯世界的政治现实来看,卡扎菲推行的政治和经济制度在实现国家独立和民族整合方面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然而,在利比亚社会急剧变动的情况下,卡扎菲推行的这套制度逐渐过时,在社会经济的某些方面甚至出现了严重的衰退。例如,从1970年到2010年,利比亚的人口增长了3倍以上,石油产量却削减了50%。卡扎菲想要在复杂和剧烈变动的社会环境中得以生存,就必须改变“系统因素”(威权主义政治结构)或“理想价值”(革命民族主义),或两者同时改变,以便使其“维持在一个新的控制水平上”(68)。从根本上讲是要因势利导的推进政治制度化和民主化,实现在民主制度基础上的国家建构和民族整合,从而超越部落政治。但卡扎菲却走了回头路,再次落入“部落等级体制”的巢窠。这是卡扎菲政权倒台的深层原因。
(二)利比亚民族国家重构:超越部落政治的第三条道路
2011年8月,利比亚过渡委员会公布了《宪政宣言》(Constitutional Proclamation),框定了利比亚政治重建的路线图。(69)利比亚已于2012年7月7日举行制宪议会的选举,制定宪法;2013年初将举行立法议会的选举,组建民选政府。利比亚政治重建为其民族国家的重构带来了契机,但也面临着诸多挑战。
对于利比亚民族国家重建来说,基于不同部落体系的地域矛盾仍然是最大的挑战。利比亚政治危机肇始于东部城市班加西的抗议运动,但随着局势的发展,反对派的主导权最终还是由西部地区掌控。由于利比亚西部地区在人口(约占总人口的60%)和政治影响上占优势地位,利比亚东部地区不可能在政治重建中发挥主导作用。曾为卡扎菲政权臂膀的瓦法拉部落和马加哈部落已在新政权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当然,利比亚也不大可能恢复联邦制,或是出现国家分裂。利比亚国内具有很强的同质性,加之建国已有半个多世纪,已形成了稳定的国家认同。而且利比亚人口主要集中在西部地区,东部地区只占总人口的20%。(70)根据民调,利比亚东部地区仅有7%的人支持联邦制度。(71)随着代议制民主制度的建立,利比亚长期存在的“部落等级制”势必被打破,已不可能出现一个家族或部落垄断国家权力的局面。不过,地区和部落的矛盾可能内化为政治体系内部的党派之争,利比亚将走上除“部落等级制”和以“革命激情”为纽带的威权主义制度之外的第三条道路。即以代议制民主和政治制度化为基础的民族国家的整合道路。但家族和部落不仅是一个社会现象,还是文化现象和心理结构,它们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仍将是不可替代的社会力量。利比亚仍然面临着重新平衡部落在未来政治体系中的作用,避免政党和公民社会的部落化等挑战。利比亚民族国家的重构仍是一个国家与社会长期博弈的过程。
另外,宗教与世俗的矛盾也是影响利比亚政治重建的重要因素。在推翻卡扎菲政权的过程中,伊斯兰主义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利比亚存在着很强的家族和部落认同,伊斯兰主义的影响力在一定程度上被削弱,而且其内部存在着很大的矛盾,如萨拉菲主义与苏菲派的冲突,穆斯林兄弟会长期流亡海外,在利比亚没有组织基础。因此,伊斯兰主义不可能成为压倒性政治力量。利比亚的世俗主义仍然占据着主导地位。不过,利比亚的宗教与世俗的分际同样带有地域色彩。一直以来,伊斯兰主义在利比亚的东部地区影响更大,西部地区具有较强的世俗化倾向。2012年7月,在利比亚举行的制宪议会选举中,(72)这些特征体现得非常明显。贾布里勒(73)领导的具有世俗主义倾向的“全国力量联盟”(National Forces Alliance)赢得39个席位,其在的黎波里和班加西的得票率分别为80%和60%。而穆斯林兄弟会领导的“公平与建设党”只赢得17个席位。但以个人名义当选的议员的政治态度并不明了。事实上,穆斯林兄弟会和世俗力量在利比亚的政治发展方向上并无本质的区别。双方都反对恐怖主义,强调沙里亚法的地位,支持温和的伊斯兰主义。利比亚未来可能走的是一条介入伊斯兰主义和世俗主义的第三条道路。
结论
利比亚存在着政治地理和文化上的分裂,在历史上并没有形成统一的国家。部落和家族构成了利比亚基本的政治和社会单元。利比亚民族国家构建就是在这种“形神具散”的背景下,利用伊斯兰教、阿拉伯民族主义、石油财富和共同的殖民遭遇构建出有效的政治治理模式和对于国家民族的认同,从而打破地区之间的隔阂和家族与部落对于国家权力扩展的制约。在伊德里斯王朝时期,利比亚的国家建构不是以削弱部落和家族的社会权利为基础,而是通过扶植东部地区的部落,打压中西部地区部落的方式强化国家的集权程度。这便形成了“部落等级制”。尽管卡扎菲在执政前期致力于削弱部落的影响力,打破“部落等级制”,实现地区间的平等发展。但是,这些政治实践并非基于制度化和民主化的政治体系,而是基于“魅力型”的政治认同和平均主义的分配模式。当革命民族主义日益褪色,平均主义难以为继之时,卡扎菲并没有因势利导地推进改革,反而走了回头路,掉入“部落等级制”的巢窠,最终导致政权垮台。因此,利比亚民族国家建构的成功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能否超越国家和社会(部落和家族)之间的矛盾。事实上,部落作为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不仅是一种社会组织,而且还是一种深层的心理结构和历史文化。那么,国家与部落的矛盾不宜简单地理解为“零和博弈”。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部落认同和民族认同是兼容的,部落在社会救助、就业、个人的安全等方面仍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国家和社会矛盾的化解取决于能否建构一种具有包容力和有效性的制度文明,以实现权利相对公平的分配和逐步削弱部落的社会和政治职能,而不是简单照搬“西方民主制度”。因此,利比亚如今只是走上了政治变革的第一步,国家和社会关系的协调仍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注释:
①利比亚独立之初人口约有100万,如今增至670万,其中97%为阿拉伯人和阿拉伯化的柏柏尔人,绝大多数国民信仰伊斯兰教逊尼派。除此之外,利比亚南部和西部山区还有一些操柏柏尔语的柏柏尔人和黑人。西部山区的柏柏尔人信奉伊巴迪亚派。
②宁骚著:《民族与国家》,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203~204页。
③Ali Abdullatif Ahmida,The Making of Modern Libya,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2006,p.46.
④Ali Abdullatif Ahmida,op.cit.,p.26.
⑤Majid Khadduri,Modern Libya:A Study in Political Development,The Johns Hopkins Press,1963,p.7.
⑥[美国]圣约翰著;韩志斌译:《利比亚史》,东方出版中心,2011年版,第40~42页。
⑦韩志斌:《利比亚早期现代化的两条道路之争》,载《世界历史》2008年第2期,第99页。
⑧Dirk Vandewalle,Libya since Independence:Oil and State-Building,Cornell University Press,1998,p.46.
⑨Majid Khadduri,op.cit.,pp.203-204.
⑩Dirk Vandewalle,A History of Modern Libya,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6,p.48.
(11)Areal Obeidi,Political Culture in Libya,Routledge,2001,p.161.
(12)参见韩志斌:前引文,第103~105页。
(13)Majid Khadduri,op.cit.,p.329.
(14)Dirk Vandewalle,A History of Modern Libya,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p.57.
(15)[美国]圣约翰著;韩志斌译:前引书,第100页。
(16)[英国]安东尼·斯密斯著;龚维斌等译:《全球化时代的民族与民族主义》,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年版,第106页。
(17)[美国]菲利克斯·格罗斯著;王建娥、魏强译:《公民与国家——民族、部族和族属身份》,新华出版社,2003年版,第151页。
(18)王建娥著:《族际政治:20世纪的理论与实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68页。
(19)Jacques Roumani,"From Republic to Jamahiriya:Libya's Search for Political Community",The Middle East Journal,Vol.37,No.2,1983,pp.159-163.
(20)Marius K.Deeb,Mary Jane Deeb,Libya since the Revolution,Praeger Publishers,1982,p.96.
(21)Saskia van Genugten,"Libya after Gadhafi",Survival,Vol.53,No.3,2011,p.64.
(22)Majid Khadduri,op.cit.,p.319.
(23)Majid Khadduri,op.cit.,pp.330-333.
(24)Philip Shukry Khoury,Joseph Kostiner,Tribes and State Formation in the Middle East,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90,p.297.
(25)参见韩志斌、李铁:《利比亚“革命民族主义”与国家现代化》,载《世界民族》2009年第3期,第12-19页。
(26)Philip Shukry Khoury,Joseph Kostiner,op.cit.,p.300.
(27)Dirk Vandewalle eds.,Qadhafi's Libya,1969-1994,p.160.
(28)Omar I.El Fathaly,Monte Palmer,Political Development and Social Change in Libya,Lexington Books,1980,p.58.
(29)Philip Shukry Khoury,Joseph Kostiner,op.cit.,p.299.
(30)See M.Al Gathafi,The Grean Book,Ithaca Press,2005,pp.3-27.
(31)参见潘蓓英编著:《列国志·利比亚》,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版,第79~84页。
(32)See Dirk Vandewalle eds.,Qadhafi's Libya,1969-1994,pp.90-96.
(33)Dirk Vandewalle eds.,Qadhafi's Libya,1969-1994,p.92.
(34)Dirk Vandewalle,A History of Modern Libya,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6,pp.147-150.
(35)See Lisa Anderson,"Religious and State in Libya:The Politics of Identity",Annals of the American Academy of Political and Social Science,Vol.483,1986,pp.69-71.
(36)See John Davis,Libyan Politics:Tribe and Revolution:An Account of Zuwaya and Their Government,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87,pp.44-68.
(37)See M.Al Gathafi,The Grean Book,Ithaca Press,2005,pp.31-49.
(38)Dirk Vandewalle,A History of Modern Libya,p.192.
(39)[美国]圣约翰著;韩志斌译:前引书,第148页。
(40)Saskia van Genugten,"Libya after Gadhafi",Survival,Vol.53,No.3,2011,p.64.
(41)埃及、叙利亚、伊拉克、也门的国旗如今仍以红白黑三色为基底,只是一些图案不同。
(42)在阿拉伯文版《绿皮书》中,“民族”一词相当于英文中的“nation”,不同于伊斯兰教中的“乌玛”。
(43)See M.Al Gathafi,The Grean Book,Ithaca Press,2005,pp.60-64.
(44)John Davis,Libyan Politics:Tribe and Revolution:An Account of Zuwaya and Their Government,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87,p.44.
(45)[美国]圣约翰著;韩志斌译:前引书,第146页。
(46)Philip Shukry Khoury,Joseph Kostiner,op.cit.,1990,p.300.
(47)John Davis,op.cit.,p.179-222.
(48)对于个人而言,可以同时具有家族、部落、民族、教派等多种认同。See Amal Obeidi,Political Culture in Libya,Routledge,2001,pp.121-125.
(49)1996年,被囚禁在的黎波里市郊的阿布·萨利姆监狱的伊斯兰主义者和政治犯越狱,遭到卡扎菲的镇压,1200多人遇难。
(50)20世纪70年代,西方国家的一些学者提出了“地租型国家”的概念,后来成为研究中东产油国的再要范式。“地租型国家”是指,政府收入严重依赖外部租金(rent)的国家。see Douglas A.Yates,The Rentier State in Africa:Oil Rent Depenency and Neocolonialism in the Republic of Gabon,Africa World Press,1996,pp.12-36.
(51)Garrett Arwa,Oil Vs.Democracy:Oil Rent,Social Group,and Democratization in Middle East Monarchies,UMI Dissertation Publishing,2009,pp.19-26.
(52)Wolfram Lacher,"Families,Tribes and Cities in the Libyan Revolution",Middle East Policy,Vol.XVIII,No.4,2011,p.145.
(53)Youssef Mohammad Sawani,"Post-Qadhafi Libya:Interactive Dynamics and the Political Future",Contemporary Arab Affairs,Vol.5,No.1,2012,pp.3-4.
(54)Wolfram Lacher,op.cit.,p.146.
(55)Youssef Mohammad Sawani,op.cit.p.4.
(56)See John Davis,op.cit.,p.137-187.
(57)See Dirk Vandewalle eds.,Libya since 1969:Qadhafi's Revolution Revisited,Palgrave Macmillan,2008,pp.70-77.
(58)"Libyan Minority Rights at a Crossroads",UN Integrated Regional Information Network,June 2,2012.
(59)参见刘云:《利比亚经济改革:背景、进程与效果》,载《西亚非洲》2011年第1期,第43~45页。
(60)See Dirk Vandewalle,op.cit,pp.161-166.
(61)主要包括利比亚总理加尼姆(Shokri Ghaem)和卡扎菲次子赛义夫。
(62)Dirk Vandewalle,op.cit,p.192.
(63)Dirk Vandewalle eds.,Libya since 1969:Qadhafi's Revolution Revisited,pp.144,226.
(64)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Corruption Perception Index,Berlin,2011.
(65)Dirk Vandewalle eds.,Libya since 1969:Qadhafi's Revolution Revisited,p.68.
(66)Dirk Vandewalle eds.,Libya since 1969:Qadhafi's Revolution Revisited,pp.230-231.
(67)[德国]尤尔根·哈贝马斯著,刘北成、曹卫东译:《合法化危机》,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4页。
(68)同上书,第5页。
(69)See Youssef Mohammad Sawani,"Post-Qadhafi Libya:Interactive Dynamics and the Political Future",Contemporary Arab Affairs,Vol.5,No.1,2012,pp.9-13.
(70)Chris Stephen,"Libyan Leader Vows to Use Force to Stop Breakaway by Oil-Rich Region:Cyrenaica Council Declares Autonomy from Tripoli Divisions Re-Emerge after Fall of Gaddafi",The Guardian,March 8,2012.
(71)International Republican Institute,Survey of Public Opinion in Eastern Libya,October 12,2011.
(72)制宪议会共有200个议席,其中80个由政党竞选产生,120个由个人竞选产生。其中,东部、西部、中部与南部地区分别占60、100和40个席位。
(73)贾布里勒来自于利比亚的第一大部落瓦法拉部落,曾在卡扎菲政权中任职。利比亚政治危机爆发后曾任“过渡委”的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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