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税收筹划的艺术,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税收筹划论文,艺术论文,企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我国税制的日臻完善,企业的经营形态、收益时点等要素决定和影响的应纳税额,对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现代企业来说,逾发显得重要。而如何使企业在税法许可条件下实现税负最低或最适宜,又是企业税收筹划的重心之所在。因此,税收筹划就理所当然地成为企业经营管理,特别是财务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本文拟就企业税收筹划的内涵、原则和方法作一初步探讨。
一、企业税收筹划的内涵
企业税收筹划,是指在税法或法令许可的范围内,企业利用政府在税法中赋予的税收优惠或选择机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活动的特点,通过事先筹划和安排企业的投资、经营等理财活动,尽可能取得节税的过程。其实质就在于当存在多种应税方案的抉择时,企业力求采用应纳税负最轻方案以达到减税、缓税或免税的目的,因此,又称为企业节税。
据此,企业税收筹划的特征可概括为:
1、政策导向性,是企业税收筹划有别于企业避税、 逃税的根本。税收是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经济杠杆,国家的产业政策、生产规划布局无不体现在税法的具体条款之上。属国家鼓励的,往往少征或免征税款;需要限制的,则大多加重征税。税收筹划则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的,是以税法为依据,深刻理解税法精神,在有多种应税方案可供选择时,作出的缴纳税负最低的财务决策,合法又合理,甚至是税收政策予以引导和鼓励的。这里必须明确,避税虽不违反法律规定,但违背了税法宗旨,有悖于社会公共道德观念,往往是税收政策制止和反对的不合理行为。
2、预见性。纳税义务履行的滞后性, 决定了企业可以通过对自身应税经营行为进行事先的预见性安排,利用税收优惠的规定、纳税时点的掌握、申报方式的配合及收入和支出的适当控制等途径获得节税利益。而在经济行为已经发生,纳税项目、计税依据和税率已成定局之后,就不存在税收筹划的问题了。税收筹划必须在应税经济行为发生之前进行,并指导该经济活动的进行,这是企业税收筹划区别于企业逃税、避税的又一个关键。
3、择优性。企业经营、投资和理财活动是多方面的, 如针对某项应税经济行为的税法有两种以上的规定可供选择,或者完成某项经济活动有多种方法可供选用时,就存在税收筹划的可能和必要。通常,税收筹划是在几种合法方案中,选择节税效益最大的一种。同时,不能否认,税收筹划只是一种预见性决策,由于环境因素及其他参考变数的错综复杂,涉及许多不确定性,故其成功与否也存在一个概率。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过程中,则尽量选择成功概率较大的一面做出决策。择优性是企业税收筹划特有的,企业逃税、避税不需进行择优判断。
二、我国企业税收筹划的基本原则
纳税,对任何一个纳税人来说,无论纳税如何公正、合理,它都是对其劳动的一种社会占有。所以,许多纳税人不愿意履行纳税义务,或只愿负担“少而精”的税负。然而,当存在多种纳税方案可供选择时,由于种种原因,纳税人未必能选择最有利于自己的方案。一个有效可行的税收筹划,应遵循其特有的决策原则:
1、保护性原则,又称为帐证完整性原则。企业进行税收筹划, 保证帐证完整是其最基本且最重要原则。税收筹划是否合法,首先必须通过纳税检查,而检查的依据就是企业的会计凭证和业务记录。如果企业不能依法取得并保全会计凭证或记录的健全,税收筹划的结果就会无效或大打折扣。
2、时效性原则。无论是哪一国家的税收法律、 法规都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总是不断修订完善、不断变革的。对同一纳税人而言,在不同年度,往往会由于主观条件及客观环境的变化,使原先所选择使用的节税策略失去原有的效用,甚至与法律相抵触。这就要求纳税人(或税收筹划者)随时掌握所在地的会计、税务等相关政策法令的变化情况,参考有关资料,做到主客观相配合,针对每一项新的税收法规,制定相应的税收筹划策略。
3、综合衡量原则。 企业税收筹划不能只注重某一纳税环节中个别税种的税负高低,而要着重于整体税负的轻重;同时,税收支付的减少并不等于资本总体收益的增加,应衡量“节税”与“增收”的综合效果,考虑筹划成本。
三、企业税收筹划的基本方法
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方法很多,而且都不是独立存在的,往往是相互交叉同时并存的。根据企业税收筹划的三个基本原则,在实践中我们大至总结出以下几种节税方法,仅供参考。
1、筹资法和优化投资结构
筹资是纳税人获利的前提和基础。如何使企业筹资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除了要采用一定的科学方法进行预测、决策外,还必须考虑筹资活动所产生的纳税因素。企业经营资本通常分为自有资本和借入资本,无论在我国税法,还是在国际税法中,不同资本均带来不同的税负。筹资过程中的应纳税款,不仅会影响现金流量,而且影响资金需要量和资金成本,如债券的利息费用允许税前列支,股票股利在税后列支。由于筹资方式不同,形成不同的税前、税后资金成本,这是筹资必须考虑的一个因素。
企业投资是指资产负债表右边的项目,包括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企业扩大投资,可以建厂房、买设备;也可以收购亏损企业。如果税法规定,企业允许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盈亏互抵,那么利用亏损企业累积亏损抵消盈利企业的利润,从而少缴所得税。这种扩大投资的方法已被企业广泛应用。合理的投资结构无疑会降低企业税负,最大限度地提高企业收益。
2、调整成本法的运用
调整成本法是指通过对企业成本的合理调整,抵减收益,减少应税所得额以减轻企业税负的节税方法。成本的调整应根据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和规定进行适当处理,决不能乱摊成本、乱计费用。调整成本主要通过四条途径来实现:
①存货计价法,通过存货计价方法的不同,达到节税目的。在永续盘存制下,有关进货(商品或原材料)的购买直接反映在存货帐户上。通常,企业存货价格随着市场价格波动而变化,存货如何计价和进入成本,直接影响到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大小,影响企业利润和应纳税额。税法规定,可分别采用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等,不同计算方法对企业纳税多少影响不一样。例如,在通货膨胀条件下,采用“后进先出法”,存货成本就高,相对利润低,应交所得税也就低。即使价格最终持平,也起到缓交所得税的作用;另一方面,企业始终以较少的资金占用较大的存货。
②折旧的计算,选择最有利于企业自身的折旧制度和标准。通常加速折旧对所得税缴纳会产生时间性差异的影响,可推迟纳税,因而在税收筹划中得到广泛应用。但需注意,如果存在税收减免政策,比如税法规定,对新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期在十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年度起,头二年免征所得税,后三年减半征收。在这种情况下,加速折旧法要慎用。
③费用充分列支。在企业税收筹划中,凡税法规定可列支费用、损失及扣除额应充分列扣,减少课税净额,降低企业税负。主要表现在:一是适当缩短以后年度必须分摊列支的损失费用的期限;二是以公允的会计方法和准则增加损失和费用;三是改变支出方式以增加列支损失和费用;四是增加或避免漏列应扣除项目数额。
④技术改造时间的选择。从纳税角度讲,企业选择技术改造时间,会对企业税收产业影响,最优时机的选择能使企业获得节税利益。例如,财会制度和税法规定,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费用,平均摊销进入成本。
3、收入控制法
收入控制法是通过对收入(或收益)的合理控制,相应减少所得、减轻或拖延纳税义务以减轻企业税负的节税方法。这里必须明确,收入控制是根据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及规定进行的合理财务技术处理。主要由四条途径来实现:
①利用公允的会计方法或准则设定收入时点。如以直接收款方式销货收入的认定,以实际收到货款或收到凭证时为准,因而可对取得货款时间稍加控制,相应影响损益;又如分期付款销货收入,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作为收入的实现,也可做适度控制;工程收入实现采用全部完工法等可达到递延收入的效果。
②利用税收优惠,控制所得实现时间。如尽量把利润提前或集中于减免税期,而把亏损或缴利提早到或推迟于征税期。又如,把所得规划在亏损年度,以达到盈亏互抵,少缴税款。
③控制应税所得额,以合法降低累进税累条件下的应纳税额。如税法规定,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仍实行超额累进税率;目前部分国营小型企业仍保持累进税率制。因此,企业通过适当的税收筹划,把收入控制在一定范围,避免由于所得级距的忽然爬升,导致税负骤增。
4、低税环境的选择
低税环境指税率较低、税负较轻的区域、行业和产品种类。选择低税环境的运用主要是:
①选择相对低税率的经营方式。在整个社会再生产过程中,企业所处环节不同,所担税负往往也不同。例如,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的营业税负不同。又如我国税法规定,对一些用于各种锅炉及工业窑炉作燃料用原油、重油的单位征收烧油特别税。对一个企业来说,烧油和烧煤就存在两种纳税情况,有必要进行筹划。
②选择低税区。在我国低税区,包括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技术开发区。低税区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内容之一是降低税率,减少纳税环节、优化税收环境。因而利用低税区,不仅给企业提供良好的税收条件,而且为企业创造了税收筹划的便利。利用低税区进行节税主要表现:一是在低税区创办企业,即利用低税区的各种优惠政策,其业务活动自然也可以扩大到非低税区;二是在低税区设置关联机构,将更多利润留在低税区,以降低总体税负。
③运用产业倾斜政策。我国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一样,也实行产业倾斜政策,主要体现在一些行业性税收优惠上。在我国,如税法规定,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设立的高新技术产业企业税率15%,并从获利年度起享受所得税“二免三减半”优惠。政策倾斜,给企业投资提供了政策选择和税收筹划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