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理论与生产劳动——关于价值生产劳动的范围,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价值论文,理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经济学大体可以分为两种,庸俗经济学和政治经济学。众所周知,其中的一方,即以构建“政治经济学的批判”体系为目标的马克思,对另一方的庸俗经济学的潮流提出了非常辛辣的批判。这是因为在马克思眼中,“庸俗经济学所做的事情,实际上不过是对于局限在资产阶级生产关系中的生产当事人的观念教条式地加以解释、系统化和辩护”。①然而正因如此,一般大众更容易理解庸俗经济学者的“观念”、“教条”和“论辩”。对生活在这样的世界——笼罩于市场经济的大网,被它的意识形态洪水冲刷,每天囚禁于常识性的思考——的我们而言,既有可能容易地理解(或者说可能了解更恰当)庸俗经济学者鼓吹的“教条”,而且不仅如此,在肤浅的观察者看来,这种更好地解说了现实的教条还是智慧的表现。与此相对,政治经济学的传统正处在这种庸俗经济学的对立极。对肉眼可见的现象世界而言,它是批判的;在挖掘隐藏在背后的本质上,它是启发性的;而对日常的知识而言,它甚至是敌对的。其理由在于,政治经济学最重要的目的在于挖掘在“各种经济关系的异化的表现形式”下隐藏着的本质,在于暴露“经济关系之间”的内在关联,揭示“资本主义生产的自然规律所引起的社会对抗”的实态。②由此,理所当然地,下面的名言对确立政治经济学的立场具有极大意义,即“如果事物的表现形式和事物的本质会直接合而为一,一切科学就都成为多余的了”,③“(既然把可以看见的、仅仅是)表面的运动归结为内部的现实的运动是一种科学工作”,④“一般劳动是一切科学工作,一切发现,一切发明。”⑤也就是说,如果政治经济学是以科学为目的的智的行为的话,庸俗经济学就不过是停留在陈腐常识上的表面的观察。但是对我们而言,科学依然是一定要达到的遥远目标,而常识是身边的日常现实。 价值的概念,就是区别政治经济学与庸俗经济学的分歧点之一。本来,“价值论的存在理由就在于,赋予货币—价格的现象世界以立足点,对经济的直接、日常的世界进行批判地再建构的本质原理予以支持。”⑥ 从政治经济学来看,“货币—价格的现象世界”不过是研究的出发点,它并不打算在这一层面停留太久。这是因为,“虽然要理解供求之间的不平衡,以及由此引起的市场价格同市场价值的偏离,是再容易不过的了”,但是“真正的困难在于确定,供求一致究竟是指什么”,⑦“如果供求一致,它们就不再说明任何事情,就不会对市场价值发生影响,并且使我们完全无从了解,为什么市场价值正好表现为这样一个货币额,而不表现为另外一个货币额。资本主义生产的实际的内在规律,显然不能由供求的互相作用来说明”。⑧ 然而,不过是日常意识的再生产的庸俗经济学,最初就没有对这一科学课题的问题意识。这是由于庸俗经济学将发现“一定货币额下供给和需求一致”这种每日不断重复的事实视为自己最大的乐趣。另外,从政治经济学的立场来看,因为供给和需求是竞争层面上永不停歇的运动,那么在这一运动背后一定存在社会过程。若要分析这一社会过程,就必须挖掘并暴露出交换过程内隐藏着的生产关系。这就是政治经济学的课题。然而,就像我们回顾经济学的历史并从中得到的那样,达成了这一点的只有政治经济学的批判者——马克思。事实上,即使是效用价值论这样粉饰政治经济学的最后潮流的价值论,也没能将价值的本质还原为社会过程,而是试图寻求在个人与物质的心理关系中,将交换本身理解为这种心理关系的实体化。因此,在理论层面上,从有意识的主观使用价值向客观的交换价值的上升旅程仅仅止步于形式的图式,最终没能建立真正的价值论。作为社会科学的效用价值论已经山穷水尽的后果就是,资产阶级经济学撤离了价值论(将价值论视为形而上学并舍弃),在“货币—价格的现象世界”里固步自封直至今日。结果,没有价值论的庸俗经济学支配了经济学的世界。 然而,唯一坚守价值论孤岛的劳动价值论,也免不了淹没于庸俗化的浪潮。本来,劳动价值论的要点就应该是以下两点:第一,劳动是价值的源泉,从而是价值的尺度以及价值实体。第二,劳动价值论的课题在于,明确联结货币流通、商品生产和价格变动这三个世界的内在统一原理。马克思曾在《资本论》的全部三卷中,步入当时的资本主义生产的现实并着手这两个课题。在那以后,经过了150年的发展,今日的资本主义生产已经远远超过了马克思的想象。资本驱使着生产层面的扩张以前所未有的规模和强度进行着,同时,流通、分配、消费的各层面也成了资本主义式的巨大部门,支持着资本主义生产。市场覆盖了社会的每一个角落,将一切人类活动罩于市场原理的网下。不得不说,在这种状况下将一切劳动都看做生产活动,对这一庸俗经济学观点拥有越来越强的同感,并将它视为现实的思考并接受可以说是当然的。马克思慎重的方法论,即以劳动的功能和特性为基础区别劳动,以及试图基于劳动的本质差异将价值论作为媒介这一方法,越来越成为少数派。这也是因为,比起以价值概念为媒介探求流通、生产、竞争这三个世界的内在统一原理,用以价格概念为基础的市场原理一刀两断地解释经济现象更加简单而且便利。于是,最近就出现了只要有了价格论,价值论根本就是不必要的这种主张放弃劳动价值论的观点。在复杂的现实面前,比起内在的统一的原理,单纯的市场原理被选择,这一知性的失败正表现在这里。这一点,只要看看政治经济学者围绕生产劳动的争论、他们在第三产业以及服务(Service)部门和服务劳动的迷茫和混乱就十分清楚了。 战后,第三产业、或者被称为服务部门的经济部门在众多发达国家发展了起来,这已经是众所周知的事实。恐怕谁也无法否定,这一显著的倾向展现了与马克思的时代在质上相异的、现代资本主义的特征。下面是三个事实,即经济统计学分别地计量并测定第三产业与第一产业(农业)和第二产业(工业)、在理论上服务部门被假定生产出与物资不同的服务商品、在雇佣关系中服务业劳动者直观地认为自己的服务劳动是收入的源泉——这三个变化也强烈地决定了对这一问题的关注。在这一新的现象面前,大多数政治经济学者当然苦恼于如何让劳动价值论适用于这种新情况。与时代同步,众多持有劳动价值论立场的人也开始转而主张,这一新出现的服务劳动、部门、产业也是价值生产的。在这些人看来,服务劳动、部门、产业是直接地价值生产的,即认同资本主义生产的现代发展;不赞同这种主张的则被认为是顽固地否定现代资本主义得到了发展这一现实。于是,即使在劳动价值论的世界中,这种“服务劳动=价值生产”说也开始居于支配地位。 当然,任何人也不会否定,这些服务劳动、服务部门和第三产业与价值生产之间有一定关系;但是,这并不一定意味着这些产业、部门和劳动是直接价值生产的。说它们是间接价值生产的倒还有一定可能性。这一直接和间接有天壤之别,这是因为,价值论包含的媒介意义潜藏于其中。劳动价值论的最大意义正应当是,确立了是不需要媒介的生产还是需要媒介的生产这一区别。我希望读者们一道回忆起,劳动价值论的第一个命题,即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服务劳动=价值生产”说正是基于(然而却只是在表面上理解了)这一命题,认为所有的劳动都是价值生产劳动。但是,这是一种(认识上的)短路。这是因为,虽然价值的实体是劳动,但这并不是说所有的劳动都能成为价值的实体。接下来,劳动价值论的第二个命题,即价值论解明了生产、流通、竞争(市场)的内在统一原理;然而,“服务劳动=价值生产”说只能在竞争(市场)层面处理这一问题,因而无视了内在统一原理。不是世间的一切劳动都与统一原理直接相关。问题应当在于在内在统一原理中,与其建立了直接关系的劳动和与其间接相关联的劳动是以怎样的结构得到区别的。将复杂的、立体的经济结构还原为单纯的、平板化的市场原理,带来的结果只能是劳动价值论的庸俗化。 那么,现在我们试图阐明的是哪些种类的劳动呢?广义上可以说是以下三种:第一种,是随着资本主义生产巨大化和现代化逐渐引起人们关注的生产活动以外的经济活动。具体而言,这是作为流通、分配、消费媒介的劳动。第二种,是承担公共或者社会功能——例如教育、福利、防灾、医疗等——的非经济活动。第三种本来是艺术、科学、宗教这些精神活动,但在它们创造了精神成果这一层面上,也可以称它们是精神的生产劳动。 本文的目的,正是讨论这些不属于物质生产、履行形形色色功能的现代劳动的价值生产性。但是在这之前,先让我们看看庸俗经济学研究这些劳动的时候的一种典型方法。 二、社会功能在何种程度上是生产的? 庸俗经济学认为,无论什么社会功能都是创造出某种“持久的结果”的“生产”。例如,“施托尔希认为,医生生产健康(但他也生产疾病),教授和作家生产文化(但他们也生产蒙昧),诗人、画家等等生产趣味(但他们也生产乏味),道德家等等生产道德,传教士生产宗教,君主的劳动生产安全,等等。但是同样完全可以说,疾病生产医生,愚昧生产教授和作家,乏味生产诗人和画家,不道德生产道德家,迷信生产传教士,普遍的不安全生产君主”。⑨ 这种绵延到现代的“美文学式的废话”的特点是:庸俗经济学家想用“这种说法”表达的是,“这些活动,这些‘服务’,都生产现实的或想象的使用价值”。⑩ 现代流行着一种代替“持久的结果”的更为便利的“说法”——“服务”。只要拿出作为“现实的或想象的使用价值”的“服务”这一概念,就能立刻将一切活动转换称为“生产”活动。因为(这样一来)所有的劳动都可以瞬间变身为生产劳动,对庸俗经济学者而言,没有比“服务”更便利的话语了。 那么(庸俗经济学者)为什么即使做到这一步,也希望将社会功能的一切都看做生产活动呢?其理由在于,“这种说法事实上是说,所有这些活动,这些‘服务’,都生产现实的或想象的使用价值;后来的著作家不断重复这种说法,用以证明上述这些人都是斯密所谓的生产劳动者,也就是说,他们直接生产的不是特殊种类的产品,而是物质劳动的产品,所以他们直接生产财富。”(11) 显然,这种“社会功能=生产活动”说是没有道理的。但是,(这些人)对此明知故犯是有相应的动机的。马克思将其总结为以下四点: (1)在资产阶级社会中,各种职能是互为前提的; (2)物质生产领域中的对立,使得由各个意识形态阶层构成的上层建筑成为必要,这些阶层的活动不管是好是坏,因为是必要的,所以总是好的; (3)一切职能都是为资本家服务,为资本家谋“福利”; (4)连最高的精神生产,也只是由于被描绘为和被错误地解释为物质财富的直接生产者才得到承认,在资产者眼中才成为可以原谅的。(12) 无论怎样,这都不过是诡辩罢了。而且,其最大的难点正在于,他们被囚禁在一切劳动都与资产阶级财富的生产直接相关这种自以为是上,从而无法理解事实上它们是间接相关的。 还有一位庸俗经济学者纳骚·西尼耳也主张这种诡辩。但是在西尼尔那里,“产品”的概念上新加入了“持久的结果”这样的概念,由此,“社会功能=生产活动”说的范围无限制地扩张到了一切人类活动。例如,他这样描述医疗行为:“一个医生开药方把病孩治好,从而使他的生命延续好多年,这个医生难道不是生产持久的结果吗?”(13) 如果能带来“持久的结果”,那它也是出色的“生产活动”,西尼尔这样主张。“胡说八道!如果孩子死了,结果同样是持久的。如果孩子的病没有治好,医生的服务还是要得到报酬的。照纳骚看来,医生只有把病治好,律师只有把官司打赢,士兵只有把仗打胜,才能得到报酬了。”(14) 即便如此,西尼尔的庸俗论调还没有结束。 “起来反抗西班牙人的暴政的荷兰人,或者起义反对有可能变得更可怕的暴政的英国人,难道只生产了短暂的结果吗?”西尼尔之所以这样反问,其意图在于主张荷兰人和英国人在历史中“生产”的应该是“持久的结果”而非“短暂的结果”,因此,他们的军事、政治、历史行为(叛乱)都是生产活动。只要能被当做“生产”,任何行为都是生产活动。这就是庸俗经济学的论证。 与此相对,马克思批判道:“真是美文学式的废话!荷兰人和英国人举行起义是靠自己负担费用。谁也没有为了他们‘在革命中’劳动而给他们支付代价。在关于生产劳动者或非生产劳动者的问题上涉及的始终是劳动的买者和卖者。多么愚蠢!”(15) 马克思指出,问题在于劳动者——“所谓‘高级’劳动者,如国家官吏、军人、艺术家、医生、牧师、法官、律师等等”——其本质是“非生产费用”的。“如果上述‘非生产劳动者’不生产享受,因此对他们的服务的需求不完全取决于生产当事人想如何花掉自己的工资或利润;相反,如果他们成为必要,或自己使自己成为必要,部分地是因为存在肉体上的疾病(如医生)或精神上的虚弱(如牧师),部分地是因为个人利益的冲突和民族利益的冲突(如政治家、一切法学家、警察、士兵);如果这样,那么在亚·斯密看来,就像在产业资本家本身和工人阶级看来一样,他们就表现为生产上的非生产费用,因此必须尽可能地把这种非生产费用缩减到最低限度,尽可能地使它便宜。”(16) 即便事已至此,庸俗经济学者或许还打算抗辩。从整体上看或许是非生产费用,如果把非生产费用作为本钱,个别资本家的利益又得以扩大的话,对个别资本家而言,他们这些“高级”劳动者就是被雇佣的生产劳动者,他们不也是创造价值的吗?等等。(17)然而,只要属于社会非生产费用的各种费用是本钱,无论它怎样成为个别资本家的致富源泉,这一费用的非生产特性也不会消失,被这一费用雇佣的劳动的价值非创造性也不会改变。从下面讲到的流通费用、保险费用以及消费费用来看这一事情的话就容易理解了。 三、关于承担了生产以外的经济职能的劳动 (一)流通劳动 第一种履行生产以外的经济职能的劳动是流通劳动。当流通劳动因为社会分工历史性地从产业资本那里分离,被商业资本雇用、被分类为特殊的劳动者时,它就成了商业劳动。 马克思关于流通劳动——以及其发展后的形态商业劳动——不创造价值的论述广为人知。马克思在论证时举出的根据首先是处于流通过程中的资本及其职能本质上是不创造价值的,也就是资本职能的问题。“资本在流通领域内的纯粹职能,——产业资本家首先为了实现他的商品的价值,其次为了把这个价值再转化为商品的生产要素所必须进行的活动,对商品资本的形态变化W'—G—W起中介作用的活动,也就是卖和买的行为,——既不生产价值,也不生产剩余价值。相反,那里已经说明,为此所需要的时间,客观上对商品来说,主观上对资本家来说,都对价值和剩余价值的生产形成界限。”(18) 但是,如果我们继续追问,为什么承担不创造价值的资本职能的劳动在作为劳动职能时也不创造价值呢,仅仅指出资本职能的非生产特性会给人一种回答不充分的感觉。因此我们必须针对流通劳动的劳动职能,指出它的价值非生产性。这样的话,马克思对包含进商业资本的商业劳动的实态的论述,对思考这一问题是相当有启发的。 现在我们来考察商人资本。首先看看纯粹的商业劳动。计算大额数字并不比计算小额数字多花费时间。十次100镑的购买所花费的时间,等于一次1 000镑的购买所花费的时间的十倍。和十个小商人通信时信件、纸张和邮费方面的支出,等于和一个大商人通信时的支出的十倍。商业工场内的严格规定的分工,一个人管簿记,另一个人管出纳,第三个人管文书,这个人管买,那个人管卖,另一个人管推销等等,会节省大量劳动时间,所以,批发商业所使用的商业工人的人数,和营业的相对量是完全不成比例的。这是因为,在商业中比在产业中会更多地出现这样的现象:同一职能,不管是大规模地完成还是小规模地完成,都要花费同样多的劳动时间。(19) 在此,马克思第一次阐明了承担资本流通职能的流通劳动具备怎样的功能性特质。所谓“同一职能,不管是大规模地完成还是小规模地完成,都要花费同样多的劳动时间”,也就是说,即使向这一过程投入两倍的流通劳动,也不代表流通量就会变成原来的两倍。在物质生产中,只要“劳动量的生产率”是一定的,要想将生产出的产品的量增加到原来的两倍,就必须投入原来两倍的劳动量。(20)与此相对,在节约非生产费用的场合,投入比较多的劳动并不会带来相应大的成果。(21)因此,当资本试图扩张并包括流通层面时,遭遇了与它在生产过程的情况下遇到的根本不同的情况,它导致了这一领域的特殊性。 (二)分配劳动 接下来,第二种履行生产以外的经济职能的劳动是分配劳动。在此,让我们关注其代表性的例子——保险劳动。 柯贝特(以及拉姆赛本人)说过,补偿风险的保险费,只是把资本家的损失平均分摊,或者说更普遍地在整个资本家阶级中分摊。这个平均分摊的损失必须扣除保险公司的利润,即扣除投在保险事业中并担负这种平均分摊职能的资本的利润。这些保险公司以和商业资本家或货币资本家同样的方式取得一部分剩余价值,而不直接参加剩余价值的生产。(22) 保险劳动是分配剩余价值的劳动(“而不直接参加剩余价值的生产”)。保险劳动的本质是平均地分配损失,而且有意思的是,投入保险公司的资本从中得到了利润(“在保险事业中并担负这种平均分摊职能的资本的利润”)。这一机制没有任何神秘之处(约定了“和商业资本家或货币资本家同样的方式”的利润获得)。 因此,“这是一个如何在不同种类的资本家中间分配剩余价值以及因此对单个资本进行扣除的问题。它既同剩余价值的性质无关,也同剩余价值量无关。工人当然不可能提供比他的剩余劳动更多的东西。他不可能再另外付给资本家一笔钱,为资本家占有这种剩余劳动的果实保险。至多可以说,即使不谈资本主义的生产,生产者在这方面也会有一定的支出,就是说他们必须支出自己的一部分劳动或者说一部分劳动产品,以防自己的产品、财富或财富的要素遇到意外等等。”(23) 马克思指出,正是在此,社会预先形成了保险基金。在保险业尚未进行资本主义经营前,社会上就形成了“用来应付不幸事故、自然灾害等的后备基金或保险基金”。(24)正是因为理论上这一事实先于保险业的资本主义经营,所以保险劳动在现象层面上为保险资本带来了剩余价值,不仅如此,其劳动功能在本质上并不参加剩余价值的直接生产。(25) 代替每个资本家自行保险的是[总]资本的一定部分专门负担这项业务,这样就更可靠、更便宜地取得相同的结果。保险费以一部分剩余价值支付;剩余价值在资本家之间的分配和剩余价值的保险,跟剩余价值的来源和数量无关。(26) 正如马克思所言,“即使不谈资本主义的生产,生产者……必须支出自己的一部分劳动或者或一部分劳动产品。”但下面(27)的事实是重要的:如果“用来应付不幸事故、自然灾害等的后备基金或保险基金”并未社会地形成,那么就不可能有在这之上的资本主义运营或运用。(28)进一步地,如果缺少了它,社会本身就不可能持续地存在。资本主义这种经济体制只能是以资本主义的方法,也就是在敌对的阶级关系下承担它的(29)人类史的条件。正因为保险制度只是通过资本主义的形态被继承下来的,所以保险劳动的本质(非生产职能)不可能变得具有价值生产性(就社会总资本考察,这样平均化的损失仍然是损失)。(30) 每一个资本家都不得不通过自然灾害保险防备灾害损失。“对于由异常的自然现象、火灾、水灾等等引起的破坏所作的保险,和损耗的补偿及维修劳动完全不同。保险必须由剩余价值补偿,是剩余价值的一种扣除。或者,从整个社会的观点来看,必须不断地有超额生产,也就是说,生产必须按大于单纯补偿和再生产现有财富所必要的规模进行,——完全撇开人口的增长不说,——以便掌握一批生产资料,来消除偶然事件和自然力所造成的异乎寻常的破坏。”(31) 如果一方面,将自然灾害保险作为资产阶级的最大关心事,那么另一方面,对于不得不独自确保生活保障的劳动者阶级而言,他们个人关心的事就是生命保险了。然而,连这里也成了资本主义的营利场所。“每人每天都死掉生命的24小时。但无论从谁身上都不能确切地看出,他已经死掉了生命的多少天。然而,这并不妨碍人寿保险公司从人的平均寿命中得出非常准确、非常有利(这重要得多)的结论。”(32) 在历史中积累起来的、数量庞大的这种“非常有利的结论”,为一门独立的学科领域——保险精算学提供了丰富的材料。 然而,无论保险公司的利益上升了多少,不用说,它也不会改变保险费用非生产的特性。“使商品变贵而不追加商品使用价值的费用,对社会来说,是生产上的非生产费用,对单个资本家来说,则可以成为发财致富的源泉。另一方面,既然把这些费用加到商品价格中去的这种加价,只是均衡地分配这些费用,所以这些费用的非生产性质不会因此而消失。例如,保险公司把单个资本家的损失在资本家阶级中间分配。尽管如此,就社会总资本考察,这样平均化的损失仍然是损失。”(33) 这一非生产费用将转嫁到个别商品的价格上。“一旦资本主义生产和与之相连的保险事业发展起来,风险对一切部门来说实际上都一样了(见柯贝特的著作);风险较大的部门要支付较高的保险费,但会从它们的商品的价格中得到补偿。”(34) 但是,无论个别资本如何将自己的保险费用转嫁给消费者,通过涨价进行补偿,它也只是展现了保险劳动者如何成功地在对它——从社会整体准备好的“保险、预备资金(Assekuranz und Reservefonds)”或者说“保险资金(Assekuranzfonds)”流出的东西——的分配的竞争上脱颖而出。虽然在资本主义的意义上也可以说,这种财源的形成构成了“积累”本金的一部分,(35)如果“不谈资本主义的生产”的话,它不过构成了福利本金或者社会保障本金的一部分。 (三)消费劳动 第三种履行生产以外经济职能的劳动是消费劳动。让我们来探讨其代表——家庭内主妇(主夫)的家务劳动。 家务劳动之所以特别引起我们的关心,不是因为别的,正在于它提供了庸俗经济学“美文学式的废话”的活跃场所。为了主张家务劳动也履行生产职能,庸俗经济学着眼于家庭内再生产出的劳动力。他们假定主妇(主夫)的家务劳动在家庭内生产出了丈夫(妻子)的劳动力,把家庭当成劳动力商品的生产工厂。既不是比喻,也不是修辞手法,照字面那样一本正经地主张家务劳动生产了劳动力这种做法,正是施托尔希和西尼尔以来庸俗经济学的传统。即所谓主妇(主夫)越是从事家务、越是辛劳于内助之功,这一劳动就会计入丈夫(妻子)的劳动力价值,由此丈夫(妻子)的劳动力价值就会提高;也即因为主妇(主夫)的家务劳动构成了劳动力价值的一部分,在这一意义上,主妇(主夫)的家务劳动是创造价值的劳动。 之所以产生了这种让人愕然的谬论,是因为它们混同了劳动力再生产中使用价值的视点和价值的视点。马克思如此批判当时的通俗议论:“在一本也许已经出到20版的美国教本中,有这样的话:‘资本以什么形式再现是无关紧要的。’该书在罗列了一切可能在产品中再现自己价值的生产成分之后,得出结论说:‘人们生存和安乐所必需的各种食物、衣服和住房同样会发生变化。它们时时被消费掉,而它们的价值则作为它们给予人的肉体和精神的新力量再现出来,从而形成新的资本,再用于生产过程。’(36)我们撇开所有其他的奇怪说法不谈,只须指出,例如在新力量中再现的,并不是面包的价格,而是形成血液的面包的实体。相反,作为这个力量的价值再现的,也并不是生活资料,而是生活资料的价值。同样一些生活资料,如果它的费用减少一半,仍然产生同样多的肌肉、骨骼等等,总之,仍然产生同等的力量,但不是同等价值的力量。这种把‘价值’换成‘力量’,以及全部伪善的含糊其辞,掩盖着这样一种显然徒劳的企图:想从预付价值的单纯再现中得出剩余价值。”(37)考虑一下劳动力的价值是如何被规定的吧。与其他商品的价值一样,劳动力的价值是由在这一独特商品的生产以及再生产中必要的劳动时间规定的。因为“劳动力首先又是已转化为人的机体的自然物质”,(38)所以再生产所必需的是平均的生活资料。“就生产资料来说,被消耗的是它们的使用价值,由于这种使用价值的消费,劳动制成产品。生产资料的价值实际上没有被消费,因而也不可能再生产出来。这个价值被保存下来,但不是因为在劳动过程中对这个价值本身进行了操作,而是因为这个价值原先借以存在的那种使用价值虽然消失,但只是消失在另一种使用价值之中(从而被保存了下来)。因此,生产资料的价值是再现在产品的价值中,确切地说,不是再生产。所生产出来的是旧交换价值借以再现的新使用价值”。(39) 在通俗经济学者(弗·威兰德)和现代庸俗经济学者们看来,作为消费对象的生活资料转变为被人类有机体摄取的新的活力(劳动力),同时,这些生活资料的价值也在人类有机体中被再生产为劳动力的价值(也就是说,与生活资料的使用价值一样,其价值也被再生产)。但是,如马克思所言,这是错误的。转变为人类有机体中新的活力(劳动力)的,是生活资料的实体(使用价值)。在使用价值(实体)的意义上,两者间存在“再生产”的关系。然而,在价值的意义上,两者间并不存在这样的关系。(40)毋庸说,价值“原先借以存在的那种使用价值虽然消失,但只是消失在另一种使用价值之中(从而被保存了下来)”。回顾(41)这一状态变化过程,马克思如下说道:“因此,生产劳动力所需要的劳动时间,可化为生产这些生活资料所需要的劳动时间,或者说,劳动力的价值,就是维持劳动力所有者所需要的生活资料的价值。(42)” 重要的是下面这一点,即作为个人消费的结果被创造出来(并每日不断更新)的劳动力的价值,如马克思所言,“这个价值被保存下来,但不是因为在劳动过程中对这个价值本身进行了操作”。庸俗经济学者认为,与在生产单位中同样,在家庭这种消费单位中,通过“劳动过程中对这个价值本身进行了操作”,生活资料的价值就作为劳动力的价值被保存(再现)下来(也就是说,被再生产出来)。正是基于这种考虑,他们才会主张,家务劳动正如生产劳动那样,在劳动过程中对这个价值本身进行了操作,(从而)构成了劳动力价值。 当然,对应于不同的历史与社会、文化的阶段,生活手段中加入的费用和项目也形形色色。“生活资料的总和应当足以使劳动者个体能够在正常生活状况下维持自己。由于一个国家的气候和其他自然特点不同,食物、衣服、取暖、居住等等自然需要也就不同。另一方面,所谓必不可少的需要的范围,和满足这些需要的方式一样,本身是历史的产物,因此多半取决于一个国家的文化水平,其中主要取决于自由工人阶级是在什么条件下形成的,从而它有哪些习惯和生活要求。因此,和其他商品不同,劳动力的价值规定包含着一个历史的和道德的因素。但是,在一定的国家,在一定的时期,必要生活资料的平均范围是一定的。”(43) 在达到了国民的规模上致力于社会保障的“福利国家”的阶段,工人阶级的必要生活资料的平均范围扩大到将教育、医疗、福利、防灾等多种经费也包含在内。提供福利的既有中央政府(国家)和地方政府(地方公共团体),又有代替国家进行补偿的市场、中间团体、家族等。劳动者不得不用自己的工资花在除满足自然欲望以外,满足种种社会的、共同的欲望的支出上。“支出增多,收入也得增多。劳动力所有者今天进行了劳动,他应当明天也能够在同样的精力和健康条件下重复同样的过程。”(44) 工人的工资必须按照能够负担这些支出的程度增加。税金以及社会保险费从工资里先行扣除。除这以外,居住费(房租、住房贷款)、水电气费、电话费、保险费、教育费等构成家庭支出的固定费用,餐费、交际费、娱乐费、旅行费、杂费、婚葬庆典及成人仪式的费用等,构成家庭支出的流动费用。这些支出构成了个人消费生活的内容。第一,伴随着这些支出,劳动力的实体在个人消费中作为使用价值再生产了出来。劳动力是作为消费生活的结果被再生产出来的,这不是说因为有了以(生产)劳动力为目的的过程,结果劳动力就被(再)生产出来了(因此,不能将消费当成是生产)。第二,虽然这些再生产出来的劳动力储藏了新的价值,但它的价值额要归结到为再生产(劳动力)所必要的生活资料的价值额上(生活资料与劳动力之间只存在这种归结的价值关系,而不存在再生产的价值关系)。 无论如何,工人必须为劳动力的生产支出一定的价值额。上述的费用构成了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中,作为必要生活资料的支出的增加额。考虑一下这种费用具有什么样的意义吧。 第一是家族抚养费。因损耗和死亡而退出市场的劳动力,至少要不断由同样数目的新劳动力来补充。因此,生产劳动力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总和,要包括工人的补充者即工人子女的生活资料,只有这样,这种特殊商品所有者的种族才能在商品市场上永远延续下去。(45) 第二是劳动力的培养费、进修费或者说教育费。要改变一般的人的本性,使它获得一定劳动部门的技能和技巧,成为发达的和专门的劳动力,就要有一定的教育或训练,而这就得花费或多或少的商品等价物。劳动力的教育费随着劳动力性质的复杂程度而不同。因此,这种教育费——对于普通劳动力来说是微乎其微的——包括在生产劳动力所耗费的价值总和中。(46) 现在,除了这些家族抚养费以及劳动力培养费之外,教育费、医疗费等等社会保障、福利费用也从公私两面成了强制性的。与马克思生活的时代有着极大的不同,这正是现代资本主义向我们展示的被称为福利国家的结构特征。理解了这一本质的意义,就能明了当时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对“全部劳动所得”(拉萨尔)论进行的不可忽视的重要批判。与说教“社会总生产物必然为劳动者分配尽净”的“全部劳动所得”论相对,马克思举出了在任何社会都“现在应该从它(社会总生产物)里面扣除”的部分,即“第一,用来补偿消费掉的生产资料的部分;第二,用来扩大生产的追加部分;第三,用来应付不幸事故、自然灾害等的后备基金或保险基金”。虽然扣除了这些后剩下来的剩余产品是“用来作为消费资料的”,但马克思进一步指出了应当注意的一点,“在把这部分进行个人分配之前,还得从里面扣除:第一,和生产没有关系的一般管理费用。……第二,用来满足共同需要的部分,如学校、保健设施等。和现代社会比起来,这一部分将会立即显著增加,并将随着新社会的发展而日益增加。第三,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等等设立的基金,总之,就是现在属于所谓官办济贫事业的部分。”(47) 今日恰如其分地表现了社会保障费、社会福利费的本质意义的,正是“用来应付不幸事故、自然灾害等的后备基金或保险基金”,“现在属于所谓官办济贫事业的部分”,以及“用来满足共同需要的部分,如学校、保健设施等”诸如此类的规定。也可以说由国家承担这些共同事业是福利国家的历史步伐吧。虽然现在其中的一部分被私营化,成了提供私人营利活动的场所,这种把共同的事业转为私有资本营利活动场所的情况,与保险业的情况没有任何不同。不管怎样,社会福利以及社会保障的本质正在于此。 无论是国家也好,地方政府也好,或是私营化后由营利性企业承担也好,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费用在本质上是非生产费用这一点不会有任何改变。它来源于基金的基本性格。马克思也说过:“在任何情况下,医生的服务都属于生产上的非生产费用。可以把它算入劳动能力的修理费。……很明显,医生和教师的劳动不直接创造用来支付他们报酬的基金,尽管他们的劳动加入一般说来是创造一切价值的那个基金的生产费用,即加入劳动能力的生产费用。”(48)结果,这些非生产费用的支付主要通过税金或社会保险费,剩下的通过市场由工人自身(家务)负担。在这一意义上,这些基金才“包括在生产劳动力所耗费的价值总和中”,构成作为工人必要生活资料的支出的增加额。于是,由于“支出增多,收入也得增多”,工人的名义工资也必须变为增加了的收入。这样,对这些生活在将福利和保障社会化了的“福利国家”中的劳动者而言,他们的“必要生活资料的平均范围”变得远比非福利国家的劳动者广泛。 既然福利劳动者、教育劳动者、与社会保障有关的劳动者或者与灾害对策有关的劳动者(的生活)都经由上述的基金供给,那么此处就应该适用于同劳动生产性原则不同的另一原则(节约非生产费用(49)的原则)。把资本吞噬物质生产的原则(劳动生产性的原则)带进这一劳动现场,既没有意义,毋庸说还是破坏性的。 四、关于精神性生产劳动和物质生产劳动 我们最后探讨的是精神性生产劳动。它指艺术劳动、科学劳动、宗教活动这些脑力劳动或者脑力活动。的确,在它们孕育了某种成果的意义上,称它们为生产劳动也并不算错。然而,庸俗经济学又在这里,如下面的例子那样,将这种活动领域看做物质的生产过程,打算又要向“美文学式的废话”提供素材了。照他们所说,这些活动孕育了有形无形的成果。而且,若是这些成果作为商品在市场上贩卖了的话,他们就更能一副自信满满的样子继续他们“美文学式的废话”的说教了。对庸俗经济学而言,马克思的讽刺——“雇佣劳动的积极方面”是为他们的“废话”的真正性找到根据的贵重的只言片语。 旧社会的一切关系一般脱去了神圣的外衣,因为它们变成了纯粹的金钱关系。同样,一切所谓最高尚的劳动——脑力劳动、艺术劳动等都变成了交易的对象,并因此失去了从前的荣誉。全体牧师、医生、律师等,从而宗教、法学等,都只是根据他们的商业价值来估价了,这是多么巨大的进步啊。(50) 本来,人类进行的精神性生产活动,就是同创造生活资料的物质生产活动异质的劳动。精神性的生产劳动的本质是“自由的”活动。艺术(劳动)的场合生产出的是(艺术)作品,(自然)科学的场合发现出来的是(自然)规律,宗教的场合创造出来的是(宗教的)观念。当然,说这些成果是通过自由的活动创造出来的,并不意味着脑力劳动是一种轻松的劳动。“真正自由劳动,例如作曲,同时也是非常严肃、极其紧张的事情。”(51) 虽然同样都是生产,要说脑力劳动和物质劳动间有什么差别的话,那应该是它们遵循不同的规律。与物质劳动必须遵循物质生产的规律(劳动过程的规律)相对,脑力劳动遵循精神性生产的规律(例如,“美的规律”)。因此,虽说人类能从事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这也不意味两种努力(劳动)间不存在质的区别。马克思说:“诚然,动物也生产。……动物的生产是片面的,而人的生产是全面的……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建造,而人却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怎样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到对象上去;因此,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52)支配人类劳动的两种原理在根本上是不同的。 因此,一方面存在一个作为“个人的自我实现”的“自由的”劳动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进行的人类劳动遵循着美的规律、科学的规律、观念的规律(原理)。另一方面,作为“外部强制劳动”的“物质生产劳动”的世界也存在着,它遵循着自然的规律,这是一个为实现人类的目的而发挥人类潜在的自然力的世界。若把两者混在一起,将会发生奇妙的事情吧。遵循美的规律制作出来的艺术品的价值,将变成按照劳动生产性的原理来衡量。 物质生产的劳动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才能获得这种性质:(1)劳动具有社会性;(2)劳动具有科学性,同时又是一般的劳动,是这样的人的紧张活动,这种人不是用一定方式刻板训练出来的自然力,而是一个主体,这种主体不是纯粹自然的,自然形成的形式出现在生产过程中,而是作为支配一切自然力的那种活动出现在生产过程中。(53) 如上文所言,用一句话概括脑力(精神)生产劳动的本质的话,就是“(人的紧张活动)作为支配一切自然力的那种活动出现在生产过程中”;(54)同样,若用一句话概括物质生产劳动的本质,那就是“以纯粹自然的,自然形成的形式出现在生产过程中(的人的紧张活动)”。 马克思最大的思想理论功绩,正是明确了这两个世界的相互关系。恩格斯在为追悼马克思逝世的而发表的记事中这样称赞他:“马克思发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即历来为繁茂芜杂的意识形态所掩盖着的一个简单事实: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所以,直接的物质的生活资料的生产,因而一个民族或一个时代的一定的经济发展阶段,便构成为基础,人们的国家制度、法的观点、艺术以至宗教观念,就是从这个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因而,也必须由这个基础来解释,而不是像过去那样做得相反。”(55) 无视横贯在物质生产劳动与脑力(精神)生产劳动之间的本质区别和关联,把两者混同在市场关系中,这正是庸俗经济学的传统和作风。这时,价值论取得的科学意义就为一切价格关系解消,这一科学意义也就消失了。庸俗经济学之所以庸俗,正在于此。 五、关于价值生产劳动的范围 我们已经探讨了随着资本主义生产的现代发展引起人们注目的三种劳动。第一种劳动是生产以外的经济活动,即流通劳动(具体而言商业劳动)、分配劳动(例如保险劳动)、消费劳动(典型如家务劳动);第二种劳动是为满足共同需求的社会活动,例如教育、福利、防灾、医疗等承担社会功能的劳动;第三种劳动是伴随着市场的社会扩张,引起人们关注的精神生产活动,例如艺术、科学、宗教。在考察这些劳动与价值生产的关系时,需要注意几个基本概念带有的重要意义。 (一)非生产费用与分工 在资本主义生产下,流通费用是非生产费用。分配费用,如我们从保险费中看到那样,仍然是一种损失、一种非生产费用。家务,其大部分也是“消费物品时绝对必要的并且可以说是属于消费费用的一部分”,(56)是“同商品的消费有关的费用,如女厨师、女佣人等等的服务”,(57)或者是“做饭,打扫房屋,甚至在大部分情况下各种各样的修理工作”。(58)“真正的生产工人必须自己负担这些消费费用,自己替自己完成非生产劳动”。(59)——这样的非生产费用。不管由这些非生产费用雇佣的劳动(流通劳动、分配劳动、消费劳动)怎样通过分工自立化,而且即使“分工使非生产劳动变成一部分人的专门职能,使生产劳动变成另一部分人的专门职能”,也“决没有消除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区分”。 本来,“如果一种职能就其本身来说,也就是在它独立出来以前,不形成产品和价值,那末,分工,这种职能的独立,并不会使这种职能形成产品和价值”。(60) 因此,无论属于非生产费用的劳动怎样经过社会分工后自立化,或者在某种特殊的资本的支配下怎样雇佣劳动化,它的价值不生产的本质也丝毫不会改变。在这里重要的是,比起分工,非生产费用才具有根本的规定性。 (二)基金 分工和非生产费用的上述关系,也适用于作为社会职能的劳动。请读者回忆马克思下面的论述:“因此,很明显,医生和教师的劳动不直接创造用来支付他们报酬的基金,尽管他们的劳动加入一般来说是创造一切价值的那个基金的生产费用,即加入劳动能力的生产费用。”(61) 在今天,提供了社会保障一环的医疗劳动和教育劳动,虽然从价值的层面看属于“非生产费用”,然而,从使用价值(实体)的面上说,它们是用来满足共同需要的部分,由总生产物中扣除的消费手段提供。为防灾付出的劳动,是社会“用来应付不幸事故、自然灾害等的后备基金或保险基金”,它也是由社会总生产物中扣除的基金提供的。 的确,“通过分工使非生产劳动变成一部分人的专门职能,使生产劳动变成另一部分人的专门职能,从而促进一般劳动生产率的发展”(62)是可能的。然而,就算如此,非价值生产的劳动者依然不会创造价值,这从雇佣他的基金的特性上就能明了。马克思主张的正在于,社会分工不会改变这种根本的规定性。 (三)精神(脑力)生产 让我们抛弃混同脑力生产劳动和物质生产劳动的没道理的言论,以科学劳动为例思考一下吧。因为“表面的运动归结为内部的现实的运动是一种科学工作”,(63)所以“一般劳动是一切科学工作,一切发现,一切发明。这种劳动部分地以今人的协作为条件,部分地又以对前人劳动的利用为条件。”(64) 若是支配物质生产劳动的劳动生产性规律也能支配科学劳动的话,两倍科学劳动的投入就应该能带来两倍的发明或发现。相反,因为“电流作用范围内的磁针偏离规律,或电流绕铁通过而使铁磁化的规律一经发现,就不费分文了”,(65)若是没有专利制度的保护,资本恐怕就没有踏入极其危险的研究开发世界的动力吧。 艺术劳动也是如此。“必须牢牢记住,那些本身没有任何价值,即不是劳动产品的东西(如土地),或者至少不能由劳动再生产的东西(如古董,某些名家的艺术品等等)的价格,可以由一系列非常偶然的情况来决定。要出售一件东西,唯一需要的是,它可以被独占,并且可以让渡。”(66) 在精神生产的世界中,即使精神(脑力)劳动的成果带上了市场价格,它也不具备价值。理由很简单,因为在这一世界中,像物质劳动那样,劳动生产性的规律并不适用。资本若是非想要支配这一精神生产的话,就只能从根本上改变、重塑这一世界的支配原理。这样,就必须将劳动从自由劳动改变为强制劳动,将劳动生产性的原理固定于精神生产的生产过程中,从而使规模与时间的经济也通用于精神世界。这在某种程度上,从表面上来看似乎是可能的;然而,如果真成了那样,精神生产就变得无限接近于物质生产,我们就会碰上精神生产的自我否定这种不合逻辑的现象。 如以上所见,政治经济学提出的,是幻惑于市场原理的庸俗经济学连想都没想过的价值论的问题。如果庸俗经济学是建立在拒绝这种被政治经济学提出的价值论上的话,政治经济学只有继续不断提出价值论,才能称得上是科学(经济科学)。 ①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923页。 ②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923页,以及《第一版序文》,《资本论》(第1卷),第8页。 ③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923页。 ④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349-350页。 ⑤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120页。 ⑥高島善哉:《価値論の復位》,《経済評論》1946年8月号;转引自高島善哉著、渡边雅男编、解说:《価値論の復位》,日本:こぶし書房,1995年,第9页。 ⑦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211页。 ⑧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211~212页。 ⑨马克思:《剩余价值学说史》,《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MEGAII版,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298页。 ⑩马克思:《剩余价值学说史》,《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MEGAII版,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298页;另参照马克思:《剩余价值学说史》,《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MEGAII版,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311页。 (11)(12)马克思:《剩余价值学说史》,《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MEGAII版,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298页。 (13)(14)马克思:《剩余价值学说史》,《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MEGAII版,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299页。 (15)马克思:《剩余价值学说史》,《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MEGAII版,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299-300页。 (16)马克思:《剩余价值学说史》,《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MEGAII版,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167-168页。 (17)原文略微有一些歧义。这段话的意思是,一部分所谓的“高级”劳动者(他们的收入是非生产费用)可能间接使个别资本家的利益有所扩大,例如警察可能通过抓住了小偷使某些资本家减少了损失等,这一事实在一些庸俗经济学家眼中成了这样:这些所谓的“高级”劳动者被这些得到了收益(这当然是因果倒置)的个别资本家以非生产费用雇佣,因此他们就成了雇佣劳动者,他们的劳动就成了生产劳动。——译者注 (18)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313页。 (19)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329页。 (20)相关论述参考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842页。 (21)原文直译为“像这样比较大的劳动投入并不存在与它的成果的关系”。——译者注 (22)(23)马克思《剩余价值学说史》,《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3分册,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394页。 (24)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MEGAII版,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19页。 (25)请注意,本文作者这里并没有说保险劳动在现象层面上为保险资本“创造了”剩余价值,它只不过创造了保险资本对剩余价值的获取,因此这里并非作者的前后矛盾。——译者注 (26)《剩余价值学说史》第22章第3节,《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3分册,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394页。 (27)原文直译为“这里”,由于原文在此句话前面是逗号,而后面是句号,容易引起误解。——译者注 (28)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19页。 (29)联系上下文,此处应该指保险制度。——译者注 (30)马克思:《资本论》(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155页。译者为使译文的表达更准确,根据前后文的作者意图对原文稍作了一定修正。——译者注 (31)马克思:《资本论》(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198页。必须按更大规模进行生产也意味着资本家使用追加生产的部分支付保险劳动的,它是一种剩余价值的扣除。——译者注 (32)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230页。 (33)马克思:《资本论》(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154-155页。 (34)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233-234页。 (35)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925页。 (36)弗·威兰德《政治经济学原理》1843年波士顿版第31、32页。 (37)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234页。 (38)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242页。 (39)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234页。下划线为本文作者所加,由于中、日文《资本论》译文的差异,将作者在日文版中强调而中文版省略的部分放在了括号内。——译者注 (40)即是说,虽然劳动力由家务劳动再生产出来,但劳动力的价值并不是被再生产出来的,这一价值只是从生活资料上转移到了劳动者身上,这一过程没有任何价值消失,同样也没有任何价值产生。——译者注 (41)作者的意图是,家务劳动根本就没有“再生产”出“新的”劳动力价值因为家务劳动只不过是完成了价值从一种使用价值载体到另一种使用价值载体的运输。这一过程虽然参与了劳动力的再生产,但是并没有生产劳动力的价值,因为它没有直接作用于生活资料的价值上。或许有一个判断某种劳动是否为生产劳动的原则,那就是少了这种劳动,不仅仅是使生活变得不便利(如少了家务劳动会让劳动者生活品质下降),而且将会危及到整个社会的生存,因为生产劳动是创造了社会延续的物质条件的。——译者批注 (42)(43)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194页。 (44)克思:《资本论》(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194页。 (45)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194-195页。 (46)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195页。 (47)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19-20页。 (48)马克思:《剩余价值学说史》(第3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a),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159-160页。 (49)强调为译者所加。 (50)马克思:《工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6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1年,第659-660页。 (51)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草稿)1857~185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b)MEGAII版,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113页。 (52)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195页。 (53)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草稿)》(第2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b),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113页。 (54)从上下文来看,这里中文译文似乎有些指代不明,按照汉语语法,中译文里这句话的主语应是“这种人”,但这与“作为……活动”不符,因此按照日文版补充为“人的紧张活动”。——译者注 (55)恩格斯:《卡尔·马克思的葬仪》,《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MEGAII版,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374-375页。 (56)马克思:《剩余价值学说史》(第1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46卷a),第178页。 (57)马克思:《剩余价值学说史》(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210页。 (58)马克思:《剩余价值学说史》(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311页。 (59)马克思:《剩余价值学说史》(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437页。 (60)马克思:《资本论》(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152页。 (61)马克思:《剩余价值学说史》(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159-160页。 (62)马克思:《剩余价值学说史》(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311页。原文为“促进一般劳动生产率的发展,因为分工使非生产劳动变成一部分人的专门职能,使生产劳动变成另一部分人的专门职能”,出于上下文连贯需要,参照日文译本调整了语序。——译者注 (63)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349-350页。 (64)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120页。 (65)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424页。 (66)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714页。标签: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论文; 剩余价值理论论文; 劳动经济学论文; 资本有机构成论文; 资本主义制度论文; 政治经济学论文; 商品价值论文; 社会经济学论文; 价值理论论文; 剩余价值规律论文; 经济学论文; 资本主义社会论文; 经济论文; 劳动价值论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