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化建设中的继承与借鉴_文化论文

论文化建设中的继承与借鉴_文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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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建设是“五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中的一个方面,关系弘扬中国精神、铸造凝心聚力的兴国之魂和强国之魄,至关重要。文化建设中的传承与借鉴又是这一工作中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的一大问题。本文试图就这一问题提出个人的理解,就正于学术界同仁。

为避免枝蔓,我想先说明两点:(1)中外学术界对“文化”这一概念的理解多种多样,定义纷繁。其外延可以宽到囊括人类创造的一切物质成果和精神成果,包括器物、制度、知识、信仰、风俗、习惯等等;也可以窄到专指精神生活过程及其成果。我以为不必去评论这些定义的是非,只要作者在论述中首尾一贯地坚持自己的定义,不自相矛盾,让人们懂得他说的是什么,有可能去评论他的思想,这就行了。不过,这些定义虽然歧异很多,还是至少有三点是共同的:第一,都把文化理解为人类活动的产物,而不是与人的活动无关的自然物;即使有时也指似乎与人类无关的自然物,实际上则是指经过人类的观察、体验并赋予了意义的自然物。说文化的内容是“人化”,文化的作用是“化人”,大体上还是属于共识。第二,即使是指物质的东西,无论是人造的还是自然的,人们关注的也不是这些物质事物的物理的化学的属性,而是体现在其中的精神内容。第三,尽管都把文化理解为与经济、政治、社会、生态不同的概念,但都没有把它们看成互斥的关系,更没有理解为逻辑上的上位概念与下位概念的关系。这三个共同点使得对文化概念持不同定义的学者和学派之间可以有实质性的交流。本文论及的文化是“小文化”,专指精神生活过程及其成果。(2)本文探讨的仅仅是文化的共同性的问题,对不同文化门类的特殊规律没有分别论列。

一、传承与借鉴的重要性

文化是人们在改造世界的实践过程中、首先是在谋取物质生活资料的实践过程中产生的,是人们生活条件的产物。其所以有这种产物,一是由于人类生活本身的需要。人类生活不是免于冻馁、吃饱穿暖就完事,也不只是追求物质享受的提高,还需要有精神生活,从原始人群到现代社会莫不如此。这是人类区别于其他动物的特征之一。二是由于文化与物质生活和经济政治活动等等之间有巨大的交互作用。没有文化,社会成员就无法交流和共处,就不能延续和发展。没有人类社会固然不可能有文化,但没有文化也不可能有人类社会。一句话,没有文化,人就不成其为人。

文化乍看起来似乎最“软”,其实最“硬”。这不是指钢铁或钻石的那种硬,而是指坚韧的生命力、广泛的覆盖力和强劲的渗透力。文化是维系人类共同体(包括民族和国家)的精神支柱,也就是人们通常说的灵魂。任何共同体的文化都会随着生活环境和社会制度的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但总有大量的东西会积淀下来而形成相对稳定的特色。一个民族在世界上能不能留下足迹和留下什么样的足迹,能不能对人类有所贡献和有什么样的贡献,归根到底要看它的文化成就和文化特色。我们中华民族几千年来不知经历过多少艰难困苦和惊涛骇浪,然而我们的文化一直没有中断,而且还承先启后、发扬光大、历久弥新,在历史上留下了光辉的足迹,这有力地显示了文化的伟力。

文化是千姿百态的精神花朵,但归根到底都是人们生活条件和生活式样的创造性的反映。多种多样的文化实际上是两个过程共同作用的结果:一个过程是人们在既定的物质生活条件的基础上自发地生成的过程;另一个过程则是社会的强势群体(在阶级社会里就是统治阶级)为了维护自身利益而自觉地建构的过程。这两个过程虽然最终都受物质生活条件的制约,不能随心所欲地“创造”,但后一过程往往更具有影响力,更能在整个社会中起引导作用。历代的统治阶级都把建构主流文化作为维系统治、凝聚人心的生死攸关的大事,为的是使人们认同对他们有利的制度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安于和乐于在这种环境中生活。他们有许多成功的经验。西方资产阶级就是以普遍性的形式建立自己的文化霸权的,到现在也还在全世界扩张这种霸权。这些历史的和现实的情况告诉我们,我们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维护中国各族人民的利益,增进各族人民的福祉,也必须强调民族文化的自觉建设。

我们现在要建设的是当代中国需要的文化,是与世界潮流一致而又符合中国国情的文化,也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建设这样的文化当然必须从中国实际出发,但对“实际”不应作狭隘的理解。要看到不仅现存的物质生活条件以及经济政治状况等等是实际,现存的文化本身也是实际,造成现存文化的历史也是实际。任何文化都不可能在“空地”上另起炉灶,而只能在已有文化的基地上建立。文化传统并不是“明日黄花”,而是现实存在,它就是在我们民族的血管里流淌着的血液,就是每天在我们生活中起作用的实际。离开传承和借鉴而白手起家,文化建设就无异于空中楼阁。问题不在于文化建设要不要传承与借鉴,而在于传承什么与借鉴什么,怎样传承与借鉴。

二、关于中国传统文化

中国传统文化是人类文明史上的奇葩,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具有极伟大的凝聚力和极持久的生命力。先秦的夏商周和春秋战国时期的文化与古希腊的文化东西辉映。秦代以后,乃至在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后,中华文化也仍然灿烂辉煌。在欧洲长达近千年的经济文化相对停滞、以致被某些史学家称为“黑暗时期”的中世纪,中国却处在从南北朝到明朝中叶(中经隋、唐、宋、元各代)的社会高度繁荣时期(唐代的首都长安曾是全世界最大的城市)。即使在原来被视为夷狄的民族靠武力“入主中原”的时候,他们的文化也融入了原有的中华文化并为它增添了新的成分,这些民族本身也成了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成员。中国传统文化不仅没有中断或消亡,而且越来越繁荣丰富,深入人心,始终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家园。这不能不说是奇迹。这个奇迹有力地表明了中国传统文化确实是中华民族的母体。中华民族脱离不了这个母体。外来文化要在中国立足,也必须尊重、适应乃至融入中国传统文化,否则不能得到中华民族的认同。以佛教为例,佛教自东汉传入中国后经历了漫长的中国化的过程。我国的许多学者都论述过这个过程。佛教要在中国生根落脚,争取地位,扩大影响,当然不能不与原有的中国传统文化竞争,首先是与儒家和道家竞争。但正因为要竞争,就不能不适应中国的土壤,改造自身,转换理论内容和社会功能,既保持自身独有的特点,又与中国传统文化的共同精神不相抵触,与儒、道互补。佛教在中国也曾多次遇到过“辟佛”的危机。辟佛者最“过硬”的理由就是指责它与中国传统文化、特别是儒家文化的根本宗旨不相容。而佛教为自身辩护的理由则是极力证明它不仅不违背中国传统文化,而且还能与中国传统文化互相发明,相得益彰。东晋的佛教领袖慧远给朝廷写的《沙门不敬王者论》,就极力论证儒以治世、佛以治心的道理,他说:“道法之与名教,如来之与尧孔,发致虽殊,潜相影响;出处诚异,终期则同。”即所谓“内外之道可合而明”,“虽不处王侯之位,固已协契皇极,在宥生民矣。是故内乖天属之重而不违其孝,外阙奉主之恭而不失其敬也”。中国的许多皇帝很尊重佛教,许多高僧,例如北齐的法常,陈隋之际的智顗,唐代的玄奘、神秀、慧忠、知玄,五代时后蜀的光业、吴越的德韶、南唐的文遂等,都曾时号“国师”,或者被敕封为“国师”;许多大儒也推崇佛学、出入佛老,就是由于这个原因。再以基督教为例,明朝万历年间意大利的耶稣会传教士利玛窦来中国传播基督教取得很大的成功,除了依靠近代科学技术知识博得人们的信任之外,还与他特别注意与中国传统文化的协调有关。他推崇中国文化,赞扬“中国的伟大乃是举世无双的”,“中国不仅是一个王国,中国其实就是一个世界”。他花费了大量精力学习汉语和中国的礼节习俗,不仅身穿中国儒士的服装,而且运用五经四书来解释基督教的教义,以中文写成了《二十五言》这样的著作。甚至连一些似乎无关紧要的细节他都非常注意,包括回避一些与儒家传统明显抵触的教义,把拉丁文“Deus”(英文God)这个最关键的名词翻译成中国的《尚书》和《诗经》中就出现过的“上帝”。这是他至关重要的策略,也是他得到许多儒士公卿(如徐光启这样的翰林)的支持和皇帝的信任的原因。

但是,新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从欧洲开始发展起来并扩展到全世界之后,中国传统文化确实遇到了残酷的挑战。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抵挡不住资本帝国主义列强的血与火的冲击,接二连三地挨打,沦为半封建半殖民地。深重的灾难迫使中国人不得不前仆后继地救亡图存。当时先进的中国人千辛万苦地寻找中国落后挨打的根源,由西方的“船坚炮利”想到他们科学技术的先进,再想到他们经济政治制度的先进,再想到他们文化的先进,终于把中国落后挨打的根本原因归结到了中国传统文化的落后。“国粹不能保国”似乎已是不争的事实。五四运动的实质是新文化运动。这场新文化运动是不可避免的,而且对中国确实发生了起死回生的伟大作用。道理很明显:中国传统文化无论怎样博大精深,无论有多么灿烂辉煌的历史,毕竟是中国前资本主义社会的上层建筑,它的核心观念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无法充当观察世界形势和中国命运的思想武器。现在有些人指责五四运动造成了中国文化“断裂”,遗祸至今,那是忘记了历史,或者曲解了历史。但是,那时的先进分子对旧文化的批判也不是没有缺点。毛泽东在充分肯定五四运动的伟大功绩的同时,也指出过“五四运动本身也是有缺点的”。他批评当时的许多领导人物使用的方法一般的还是形式主义的方法,没有历史唯物主义的评判精神:“所谓坏就是绝对的坏,一切皆坏;所谓好就是绝对的好,一切皆好。”(《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831-832页)他们往往把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最明显的糟粕集中起来加以突出渲染,证明中国传统文化只是我们祖宗留下的“罪孽”,几乎一无是处。例如胡适,就曾把“八股,小脚,太监,姨太太,五世同居的大家庭,贞节牌坊,地狱活现的监狱,廷杖,板子夹棍的法庭”等等,挖苦为“我们所独有的宝贝”,甚至还殃及骈文、律诗,主张我们要“认错”、“知耻”,承认“百事不如人”。还有人对中医、中国戏曲乃至汉字也大张挞伐,全盘否定。鲁迅对“国民性”的针砭是有很多非常深刻独到之处,但现在看来也不是很全面。

当然,对上述现象我们现在也要历史地看。他们是从中国传统文化里走过来并且深知传统文化的,他们有资格批评中国传统文化。他们的这些说法在当时甚至是故意矫枉过正的,有片面性也可以理解,我们不必苛求先贤。何况他们事实上也并未全盘抛弃中国传统文化。胡适写过中国第一部哲学史(虽然没有写完),他主张“研究问题,输入学理,整理国故,再造文明”。(《胡适文选》,第55页)鲁迅写过《中国小说史略》,他写的诗是完全合乎格律的旧体诗,有的还是标准的律诗。他们当时的一些极端的说法后来也逐步改变了。胡适在1935年表示他1929年发表的《中国今日的文化冲突》一文中全盘西化的说法不妥,应当改为“充分世界化”。(《胡适论学近著》第1集,第437页)鲁迅则指出:“我们从古以来,就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拼命硬干的人,有为民请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虽是等于为帝王将相作家谱的所谓‘正史’,也往往掩不住他们的光耀,这就是中国的脊梁。这一类的人们,就是现在也何尝少呢?他们有确信,不自欺;他们在前仆后继的战斗,不过一面总在被摧残,被抹杀,消灭于黑暗中,不能为大家所知道罢了。”(鲁迅:《中国人失掉自信力了吗》)至于毛泽东,则更明确地指出:“今天的中国是历史的中国的一个发展;我们是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主义者,我们不应当割断历史。从孔夫子到孙中山,我们应当给以总结,承继这一份珍贵的遗产。”(《毛泽东选集》第2卷,第534页)切断了自己的传统文化的民族不可能创造属于自己的新文化,只能是无家可归的流浪儿。

我们说中国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母体,与张之洞主张的“中学为体”的意思是不一样的。张之洞和当时的一批官员对“西学”的长处是有认识的,他们学习西方资本主义世界的科学技术、教育制度乃至政治制度中的某些实施方法可谓不遗余力,力图“为我所用”。但他们认为中国的封建制度及其意识形态这个“体”是万万不能动的。我们则清晰地意识到,几千年的中国传统文化毕竟是前资本主义社会的产物,其中有不少还是统治阶级有意识地精心建构的产物,有精华也有糟粕,并不全是优秀的成果。即使在当时是符合需要的东西,原封不动地搬到现在也未必仍然符合需要。世界上任何民族的文化其实也都如此,并非只有中国传统文化为然。承认这个事实丝毫无损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光辉。正如我们热爱养育自己的母亲,但并不需要把母亲看成毫无缺点的完人,连她实有的缺点也一起学来;也不会因为母亲有缺点就不承认与母亲的血缘关系,更不会因为我们没有继承母亲的缺点就成了数典忘祖的不孝之子。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正确态度只能是根据现代世界的全局和中国的实际情况和需要,采取分析的态度,取其精华而去其糟粕,弘扬优秀的成分,摒弃腐朽的成分,也就是批判地继承。这丝毫没有“贬低”中国传统文化的价值,相反恰恰是充分发挥它的真价值的必由之路。

批判地继承为什么可能,需要从学理上澄清。一切文化现象,无论是以学理的形态或形象的形态出现的东西,无论是哲学、宗教、科学、文学艺术乃至风俗习惯等等,都是具体的。而具体的东西都是一般(普遍)与特殊的统一,因此是可以用抽象和舍象的方法,把普遍的东西与特殊的东西从具体的东西中区别开来、剥离出来,分别加以处理的。这是思想史、文化史上常见的事实,正因为如此,人类思想史、文化史才可能既有变革性又有连续性,才可能形成文明发展的大道。如果不承认这一点,那就连马克思对黑格尔的批判继承也是不合理的了。否认批判地继承中国传统文化的可能性和必要性,必然导致全盘肯定或全盘否定的错误结论。

这种情况在学术界是存在的。我以为有两种看法失之偏颇:(1)认为中国传统文化几乎囊括了人类一切最优秀的东西,天下之美无不在我,西方近代和现代的哪怕是最先进的思想,中国也早在古代就一应俱全了;一部《周易》就可以解释一切,中国古代的辩证法比马克思的唯物辩证法高明得多。有的人甚至认为峨冠博带和三跪九叩也是必须复兴的国粹,吸收外域文化一概是数典忘祖,捧着金饭碗讨饭。这是遗老心态。这种心态既不能促进中国文化本身的繁荣,更不能使中国文化在人类文明发展大道上产生影响,只能使中国文化在故步自封甚至抱残守缺中走向萎缩。这其实是比“中学为体”还要落后的国粹主义的中国现代版,或者叫新国粹主义。(2)认为中国传统文化全是过了时的老古董,而这个古董又是一个整体,不可能像用刀子分割物体那样区分“精华”和“糟粕”;脱离了整体的所谓“精华”其实已不是中国传统文化,至多不过是借用它的一些语词而已,故现在还谈论弘扬中国传统文化的优秀成分有害无益,应该干脆抛弃这个口号。这种人对中国传统文化视同敝屣,毫无自信,骨子里有一种民族自卑感,在西方文化面前自惭形秽,总觉得自己皮色欠白,鼻梁欠高,头发欠黄,觉得过“洋节”也比过“土节”“先进”,是国产货也要取个洋名字才显得“时髦”。这是“西崽”心态,其实是文化虚无主义的中国现代版,或者叫做新全盘西化主义。我认为这两种看法仍然是持续多年的对中国传统文化全盘肯定和全盘否定的两种倾向的重现。

但是,批判继承的工作确实非常艰难:

一是因为精华与糟粕的区分虽然可能,但实际做起来并不容易,从具体的命题中抽象出普遍的东西与特殊的东西确实不像以刀切物那样简单。例如中国的“民本”思想、“大同”思想、“和合”思想、“天人合一”思想、“中庸”思想、“和为贵”思想、“大丈夫”精神、“自强不息”精神、“己立立人,己达达人”精神、“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精神、“修己以安百姓”精神、“杀身成仁,舍生取义”精神等等,都是有特殊的阶级内容和时代内容的。所以,要保证剥离出来的东西确是在今天还有积极意义的真正的精华,会遇到许多困难。何况对什么是精华和糟粕还有见仁见智的问题。例如“三纲五常”,一般认为是糟粕,但仔细琢磨一下,“仁义礼智信”能说是糟粕么?我们今天就不要讲“仁义礼智信”了么?

二是因为即使把精华与糟粕区分清楚了,也还有如何做出现代诠释的问题:既不能照搬原意,把古人的思想重复一遍,又不能过度诠释,把古人没有的东西硬安在古人身上,让古人穿上现代服装。

克服以上两种困难,正是我们的任务。

三、关于外域文化

吸收和借鉴外域文化是已经存在了几千年的事实。除了极端的国粹主义,在理论上也几乎没有不主张吸收和借鉴外域文化的。我国学者多年来对外域文化的研究和介绍做了大量有成效的工作。但对如何吸收、如何借鉴,仍有不同的看法和做法。这正是需要探讨的问题。

1.对吸收和借鉴外域文化的重要性需要做更充分的估计,不必顾虑多端。中国是世界的一部分,吸收外域文化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来说不是可有可无的条件,而是必不可少的条件。从历史上看,中华文化本来就是现在中国境内多民族文化长期交融的产物。在以汉族文化为主体的很长的时期里,现在的许多少数民族地区也是当时的“外域”,然而这些文化与汉族文化在当时就有不断的交融,而且在历史的长河中与汉族的原有文化逐渐汇成了异彩纷呈而又有共同精神的中华文化。不仅如此,远在中国人还不知道什么是地球、还没有准确的世界地图的时候,就有了与外国的文化交流。我们的汉唐盛世就是典型。这是中华文化繁荣发展的一个不可缺少的重要条件。凡是中国强盛的年代,就有魄力和眼光敢于和善于吸收和借鉴外域文化,不怕被别人“吃掉”。越是这样做,中国也越是强盛,中华文化也越是繁荣。与此相反,凡是国力比较衰弱的年代,就相对封闭,害怕外域文化的进入会“用夷变夏”,丧失了自己的传统。这时候的中华文化也就相对地停滞落后。近代资本主义发展起来以后,中国的统治者还基本上固守着闭关锁国的国策,愚昧地以“天朝”自居,结果是被列强的炮火打得国破家亡,危如累卵。这时先进的中国人才痛切地体悟到不吸取世界的先进文化就不能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是要亡国的。也就是在这种觉醒的推动下,中国人学习了西方文化中许多先进的东西,最后经过千辛万苦才“找”来了马克思主义这个救国救民的真理。现在的时代已经进入《共产党宣言》中所说的“世界史”的时代,一切国家、地区、民族在政治上经济上文化上都不可能孤立地存在和发展,而只能在这个大潮中竞长争高。在文化领域也是如此。文化上的冲突固然客观存在而且往往非常激烈,但文化上的国际交流、民族交流、地区交流也同时客观存在,甚至冲突本身也蕴含着交流。看不到这种趋势,逆潮流而动,将不仅不能繁荣和发展自己的文化,而且还必然不能自保。任何文化都有民族性,同时也必然都有世界性;既不能脱离本民族的土壤,也不能自外于世界文明发展大道。我们的文化建设离不开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的指导,离不开中国传统文化的继承,同时也离不开对外域文化的吸收和借鉴。以拒斥外域的文化为“爱国”,恰恰不是爱国而是误国。

2.与对待中国传统文化一样,对外域文化的吸收和借鉴必须有科学的分析,有我们自己的“坐标”。即使是西方发达国家的文化,无论它显得多么先进,在世界上有多么强势,也是在一定的具体条件下的产物,也有局限性,也是精华与糟粕并存,绝不是人人必须无条件地一体遵奉和全盘照搬的模范。即使在彼时彼地是好的东西,原封不动地搬到中国也未必就好,因为各国的具体情况有所不同。春秋时期的晏婴说:“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叶徒相似,其实味不同。所以然者何?水土异也。”(《晏子春秋·内篇杂下》)他的话是有道理的。有人以为鲁迅主张的“拿来主义”就是不分青红皂白地把外国的东西都照搬过来,其实这是极大的误解。鲁迅的《拿来主义》这篇短文是1934年6月写的,那时他已学会了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对问题的分析是很精彩的。他以一个穷青年得了一所大宅子为譬喻,形象地说明了应该怎样“拿来”的道理:首先是要大胆地把宅子拿来,不要因为害怕它“染污了”自己而不敢进门(那是孱头);也不要为了表示自己的清白而勃然大怒地放火把宅子烧掉(那是“昏蛋”);更不能接受一切,欣欣然蹩进卧室大吸剩下的鸦片(那是废物)。正确的做法是分别处理:把鱼翅当萝卜白菜吃掉,把鸦片送到药房去治病,把烟枪和烟灯送一点进博物馆,其余的毁掉;让姨太太们各自走散。总之是要“运用脑髓,放出眼光,自己来拿”,要“占有,挑选”,“或使用,或存放,或毁灭”。这样,“主人是新主人,宅子也就会成为新宅子”。这才是鲁迅主张的“拿来主义”。我们现在对外域文化的“拿来”,也应该遵循这种以我为主、取我所需、为我所用的辩证分析的态度。对自然科学和技术的东西,可以见先进的就学。没有人会为了表示“爱国”,就用子丑寅卯和甲乙丙丁代替世界通行的数学符号。但是学来之后也还要在此基础上自主创新,赶超别人。艺术的东西如音乐、舞蹈、绘画、建筑等等,当然也可以与中国原有的好东西或并行不悖,或融会交流。对具有强烈的意识形态性质的东西也不必望而生畏或望而生厌,要看到其中也有值得借鉴的成分,但是更应当细致地予以鉴别,站在我们的立场予以评论和取舍,而不能盲目崇拜,奉为圭臬,随声附和,唯马首是瞻。若以这种自卑心态对待外域文化,去“与国际接轨”,其结果就将如邯郸学步,丧失自我,不是把别人的好东西“拿来”,而是连自己的根基也被别人“拿去”了。

3.在对待各种外域文化的问题中,对当代西方文化的态度应当着重关注。这是因为它是在资本主义充分发展、现代化已经实现了多年的发达国家产生的东西,是经过“转型”而具有“后现代”特征的东西,比古典的和近代的西方文化更具有时代内容,更能反映当前世界的文化动向和当代西方人的精神和情趣,而且其中也确有合理的成分,有可以启发我们思考的东西,有特别值得研究的价值。但也正因为它们五光十色的新奇,就更容易引起人们无分析的崇拜。我认为应当看到两点;第一,晚出的东西是不是必定比早出的东西先进?对先行的东西的“颠覆”、“超越”是不是必定有更多的真善美?这是一个需要具体分析的问题,没有根据做当然肯定的答案。第二,即使这些东西确比原有的东西先进,对中国来说也毕竟是外域的东西,它们产生于与中国不同的“语境”,它们遇到的问题和对问题的回应与我们的也大有差别,因而是否适宜于为我所用,如何为我所用,都还大成问题。所以,我们不能仅仅因为它们显得特别新奇而把它们视为当然先进、处处先进,而应当以当代中国人的立场来解读它们,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来检验和评判它们,由中华民族的亿万群众来鉴别它们。在西方资本主义发达国家极力扩张他们的文化霸权的今天,我们还要有文化安全的意识,警惕在眼花缭乱中丧失了“自我”。我并不反对原汁原味地介绍现代西方文化。但对中国的文化人来说,仅仅这样做是不够的。更重要的工作是创造自己的文化,传承与借鉴都是为了创造。这种文化是我们民族特有的,又是世界共有的。如果只是拾人牙慧,食而不化,当运输员,办进口商品展销会,不能算有出息,对世界、对人类也没有什么贡献,人家也有理由看不起我们:中国人要对世界说中国话,要提供外国没有的东西,拿这样的东西去与国际“接轨”,为世界文化的总宝库增添新的财富。

四、关于马克思主义的指导

以千百万先烈的生命换来的斗争经验证明,正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道路把中国从灾难深重的半封建半殖民地变成了屹立于世界东方的伟大社会主义国家。马克思主义在中国有这么“灵验”,就因为它完成了思想史上最伟大的革命,第一次找到了人类社会历史这个“千古之谜”的“谜底”,为人们提供了正确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给了在暗夜中苦求出路的中国人民一盏指路明灯。今天中国的文化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有机部分,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离开了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中国的文化建设将如无舵之舟,不可能扬帆济海,实现我们的目的。关于如何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我有几点看法:

1.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文化领域的指导,与承认中国传统文化是中国文化的母体是统一的。这里的关键是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原本是产生于西方的理论,但它不是地域性的理论而是世界性的理论,它揭示的普遍真理也适用于中国。当然,这些普遍真理不可能对如何解决中国问题提供现成的具体答案,必须与中国实际正确地结合起来才能解决中国的问题。第一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者就懂得这个道理,所以他们确定了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方针,开始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事业。这个极其艰苦的事业一直进行了90多年,在这个过程中也发生过很多失误,走过许多弯路,付出过许多代价,但毕竟取得了伟大的成功,“走”出了一条中国道路。这个过程恰恰没有离开中国文化的母体,而是在这个母体中进行的。在这个过程中锤炼出来的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也已经不是外来的东西,而是中国人在自己的土壤里创造的东西,它本身就是中国文化母体的新的有机部分,而且是最先进的部分。以与时俱进的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才能使这个母体在世界文化的百花园里展示健美的姿容,为人类文化的宝库增添异彩。

2.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文化领域的指导,与肯定中国文化的多样性也是统一的。任何民族的文化都有处于指导地位的主流文化,同时也有多样的色彩。没有多样性也就无所谓指导地位。中国也不例外。现在的中国是由56个民族组成的大家庭,是有13亿人口的大国,各个民族、地区、社会群体乃至个人的文化背景、文化要求、文化情趣等等都各有特点,又处在改革开放的新时期,文化产品和文化生活的内容和形式都必然有如百花园里的花朵,五彩缤纷,各具风格。这不仅是事实,而且正是文化繁荣的表现。单调的“清一色”则不仅不可能,而且不是好事。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只能是在方向上引领,而决不能是包办代替。为文化的多样性提供广阔的空间,创造优良的条件,正是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的题中应有之义,这与指导思想的多元化是截然不同的两回事,不能混为一谈。

3.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文化领域的指导,要遵循文化发展的规律。文化发展的规律说到底就是精神生产的规律,精神世界的规律。文化的不同领域、不同门类有各自的特殊规律,不能混同;但也有共同的普遍规律,不能违背。这种普遍规律不止一条,但我以为最应当注意的是不能以强制的办法解决精神世界的问题。人们对某种东西相信不相信,认可不认可,喜欢不喜欢,都只能通过自己的思考和体验,自己做主,别人不可能代庖。外力的强制可能造成婚姻,但不可能造成爱情。真善美的东西也只能靠说服、示范和引导,使人们自觉自愿地接受,而不能靠强制。靠强制来解决精神世界的问题,结果只能是适得其反,或者引起逆反心理,或者迫使人们说假话。

4.坚持马克思主义在在文化领域的指导,要加强和改善马克思主义的宣传教育。作为指导思想的马克思主义不能“边缘化”,不能被“架空”,而必须通过有成效的宣传教育落实到尽可能多的群众的心灵之中。不能把这与强制混为一谈。这里有必要对“灌输”的涵义做些澄清。有人不加分析地把“灌输”完全当成了贬义词,我认为这是误解。灌输是把人们未知的东西教给人们的必要手段之一。实际上我们从呱呱坠地的时候起就在接受灌输。没有灌输,孩子们怎么会识字?怎么会懂得加减乘除?不看书,不听老师讲课,不接受“传道授业解惑”,怎么能在脑子里自发地产生历史学、物理学和化学的起码知识?怎么能掌握音乐绘画舞蹈的技术?“举一反三”、“闻一知十”也要教者有所“举”、受教者有所“闻”才有可能。马克思主义是精湛的科学理论,不经过灌输是不可能“掌握群众”的。反对灌输的人们的一个误区,就是把符合认识规律的灌输与那种不讲道理的硬灌画了等号,又把灌输与启发看成互斥的两极。有人把教学上的“启发式”与“灌输式”看成互不相容的“模式”,似乎只能两者择一,也是由于这种误解。为什么不可以有富于启发性的灌输和以灌输为基础的启发呢?硬灌当然必须坚决反对,因为这是变相的强制和压服。但不应当连正确的灌输也反对。当然,即使是正确的灌输也要讲究方法。关键的一条是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那种脱离实践照本宣科的空话套话、艰深晦涩故作高深的洋腔洋调、只有论断没有论证的枯燥说教,是不可能为人们喜闻乐见,使人们信服的。只有下工夫探索并解决了这个问题,才能使马克思主义掌握群众、深入人心,得到越来越多的社会成员的认同。营造一种“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环境,发挥潜移默化的功效,也是必不可少的。

5.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文化领域的指导,要对人们的文化要求把握合理的幅度。我们不能要求13亿人民都是马克思主义者,也不能要求每个文化产品的内容都体现马克思主义。如果这样要求,反倒违背了实事求是的原则,违背马克思主义了。凡是有利于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繁荣发展、有利于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人民幸福、有利于社会和谐的作品和行为,无论其世界观是马克思主义还是非马克思主义、唯物主义还是唯心主义、世俗观念还是宗教信仰,都应当得到包容。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中国社会主义文化的灵魂,它应当既具有先进性,又具有广泛的包容性,让社会成员都能遵循,都能做到。只有这样,它才可能实际上成为凝心聚力的向导。我们当然应当力求文化作品的高雅,但也不必要求一切文化产品都十分高雅。通俗不等于低俗、庸俗和恶俗。人们的生活环境不同,文化水平不同,趣味爱好不同,文化需要也不同。我们要有“阳春白雪”,也要有“下里巴人”。我们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活动应当各有个性,色彩斑斓,姿态横生,生机盎然,这才叫“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但是,真善美与假恶丑的区别是不能抹杀、不能颠倒的,弘扬真善美、抵制假恶丑的原则是不能放弃的。这是“底线”。现在有人鼓吹“反叛主流”,“消解崇高”,把崇高的东西一概说成假大空,说毫不利己专门利人是虚假的口号,而自私自利损人利己才是人的真实本性。这些人动辄“恶搞”,把是非、善恶、美丑故意颠倒过来,歪曲历史,歪曲现实,把本应作为楷模的历史和现实中的优秀人物拿来“解构”、“颠覆”、糟蹋、丑化,作为侮辱嘲弄的对象,甚至自我作践,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美其名曰这种文化那种文化。有的人把宝贵的优秀作品改编成恶俗的文化垃圾,或者从中“解读”出鄙俗不堪的“深意”。这种“创作”还居然上网、出版,成了一种时髦。这种烂泥污水毒化了人们的心灵,玷污了我们的精神家园,超越了“底线”。当然,13亿人口的大国,有一些“嗜痂成癖”的人和“逐臭之夫”也不足为怪。但对这种现象不能熟视无睹,听其泛滥。这不是说要用行政命令的方法予以禁止,而是说要用批评的方法予以揭露。在文化问题上讲宽容是必要的。文化建设是精神世界的建设,要让专家和群众、创造者和享受者都有纵横驰骋的广阔空间,所以要讲宽容。但宽容不等于无原则的放纵,不等于不能批评。不许批评倒是对真善美的不宽容,也是对批评本身的不宽容了。只要通过准确细致的批评,让人们认识了这些东西的假丑恶,对它们掩鼻而过,它们也就成不了气候,造成不了多大的危害了。

6.文化的繁荣发展离不开创新。但对创新要有正确的理解。第一,不是弄出一种前所未见的东西就一定是创新。不能让假恶丑的东西打着“创新”的旗号招摇过市,也不能鼓励那种并无实质内容的廉价的“创新”(例如把生造一个稀奇古怪的名词叫做“创新”之类)。第二,不一定要把已有的东西“颠覆”了才是创新。根本性的变革和一点一滴的改进如果确有高明之处,都可以是创新。第三,不同领域(科学、文艺等等)的创新有各自的特点和规律,不要一锅煮,一刀切。

7.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文化产品的生产和传播越来越离不开市场,市场越来越成为扩大文化消费、满足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当前正在进行的文化体制改革是完全必要的。但是,把这种体制改革简单地理解为产业化、市场化却是误解或曲解。市场对文化的发展有巨大的作用,但发展文化不能完全依靠市场,更不能被市场牵着鼻子走,而必须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促进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统一,努力做到两个效益双丰收。(参见云杉)文化产品是“体”和“魂”的统一,不可能“魂不附体”,也不可能“有体无魂”,问题在于以什么样的“体”附什么样的“魂”。现在已经出现了所谓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说法和做法,实际上把赚钱放在高于一切的地位,而不顾文化产品的精神内容和社会影响。有的地方甚至耗费巨资把低俗的东西、伪造的“古迹”也冠以“文化”的美名招徕生意,谋取利润,还自诩为“创新”。这种不良的现象应该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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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化建设中的继承与借鉴_文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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