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词的语言意义特征_模糊理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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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学里经常所说的词义,指的是词的语言意义。这种意义是脱离具体语境而存在的,是在词的聚合状态下贮存着的,所以,我们称之为“无语境义”或“贮存义”。没有哪一个人说话可以全面体现一个词的语言意义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但是,任何人说话都不能违背这个词的语言意义。词的语言意义是词的言语意义的集中和综合。这种意义被记录在词典里,已经含有了编者的主观理解,由于这种主观理解的动机是尽量向语言实际靠拢,而且也可以按照语言实际去检验,所以辞书的释义尽管并不等于词义本身,却还是带有客观性的。对于这种不同于言语意义的语言意义,很多论著受逻辑语义学的影响,用逻辑学的概念内涵去比附词义,经常称之为“概念义”。“概念义”这个术语是不准确的,会引起一系列的误解。逻辑概念是用词来表示的,词义与概念的内涵当然也有——起码有一个义位是重合的;但是,词与概念在本质上应当不是同一的关系。在语义学里,语义的基础单位是词,词义究竟是什么,应当是讨论问题的起点。只有弄清楚语言意义的特性,才能在讨论词义关系和词义系统的时候不出差错。本文试图对这个问题加以论证。

一、社会性是语言意义的本质特征

语言意义是使用同一语言的社会集体在相互交际的过程中经过磨合而形成的,这种磨合以相互理解为前提,是不经公开商榷地暗中进行的。只有社会成员对同一个词的词义有着共同的理解,人们彼此间的交际才有可能顺利进行。随意更改或歪曲词义会造成意义传递上的混乱,使语言这一交际工具的作用受到影响,甚至导致交际的失效,也就必然造成社会语言的被破坏。

由于语言意义的社会性而产生它的广义性。语言意义的广义性表现在词所指对象有限的广泛性。我在1987年谈到词的贮存义和使用义(即言语意义)时,对词的广义给予了如下说明:“所谓词的广义,是从两个方面来说的:一方面,词的某一义项所能适用的物类和事类往往不止一种……另一方面,某一义项能适用的是这一物类和事类的全体,而不单指其中的某一个。任何词在贮存状态时,都具有这两种广度。但是当他一进入使用状态,这两种广度都要受到一定的限制,指向单一了,有的甚至具体到某一特指上去。”① 我们可以换一个角度说明广义性:任何言语的词,指向都是单一的,而语言的词是把全社会所有具有现实性的言语意义综合在一起而具有了广义性。所以,词的广义性更准确的说,应当是社会的词在它所适应的全部语境中指向的广泛性。

这种广泛性是有限度的。以形容词“粗”“细”为例,我们可以在大量的语料② 中统计出他们指向的对象:

“粗”和“细”相对而言,①可以用在圆柱或圆条的物件上,形容它们横切面的大小程度,意思是“粗大—细小”;②可以用在材质上,说明它们内部元素结合的紧密程度,意思是“粗糙一细密”;③可以用在呼吸和出气上,说明呼出气流的用力轻重与气量多少的程度,意思是“粗重一轻细”——上述这些都指向名词;④也可用在说话上,说明态度和内容低俗,意思是“粗鲁”,对立的意思不用“细”,而用“雅”——上述这些都指向动词;⑤可以用在行为上,说明操作过程周到完满的程度,意思是“粗疏一细致”;⑥可以用在工艺上,说明操作方式详略的程度,意思是“粗略一详细”;⑦“粗”可以用在认识上,意思是“稍微”,对立的意义不用“细”,而用“精”。这些从言语中总括起来的词义,都是语言意义社会性的表现。词可以指向的范围是汉语母语的人群共同认可、在共同使用过程中巩固下来的。一个词只要还在被使用,它的广义度就会随时发生变化,所以是开放的。

词的广义度只能搜集、描写,不能全然采用逻辑推论去确定。也用上面举到的“粗”与“细”来说,我们在语料搜索中可以发现:用在材质上的粗、细具有“粗糙-细密”的意义,可以经过联想引申到行为动作上,这个意义的指向可以扩大到思想感情等精神层面上。由外部触觉上的感觉到内在的心理感受,这可以说是合乎广义扩展规律的。除了“粗心”“细心”外,我们还可以说“心硬”“心软”、“硬道理”“软道理”,可以说“热心”“心凉了”,可以说“心宽”“心胸狭窄”等等,但“长”“短”用来指向心理活动的例子却很罕见。这是很难用逻辑性来解释的。

词义的理解不能完全依靠逻辑类推,还因为意义有时要服从语用的习惯。例如:同样是物件的直径大,汉语只说“肥裤腿”“袖口宽”不能说“*粗裤腿”“*袖口粗”;同样是材质的粗细,汉语只说“细木家具”“细瓷器”,不说“*粗(细)铁家具”“*粗(细)玻璃窗”,能说“粗话”,对应的不是“细话”而是“雅语”,能说“粗通”,对应的不是“细通”而是“精通”。又如:同样是金属的名称,“金”“银”在现代汉语中已经沦为半自由语素,一般情况下不能单说,只能说“金子”“银子”,而“铜”“铁”“锡”“铅”仍可以单说,组句的功能相当自由……这种伴随着语用习惯产生的状况,都不是逻辑推理所能覆盖的。

正因为词义社会性造成了它的广义,所以释义需要适当概括。有人把释义需要适当概括说成是词义的概括性,这是不妥当的。用逻辑概念的内涵来代替词义,一般的生活用语是很难适应的。

二、经验性是词义有别于概念的重要特征

意义在最初被词形也就是语音所负载,是人们体验或观察某一事物或事件后所获得的感知成果,也就是一种经验,经验是人在实践过程中对外在世界的心理反映。与构词有关的经验往往只是对事物表层的可观察现象的感知。词义不同于概念,正是由于它来源于人的感知经验,并不都是或大部分不是经过抽象思维提炼本质属性的结果。例如“水”:

①《说文解字·水部》:“水,凖也。”

②《白虎通·五行》:“水之为言毕也,养物平均有准则也。”

③《尚书大传》:“非水无以毕万里之平,非水无以转远道之重任也。”

④《管子》:“水者,地之血气如筋脉之通流者也。”

⑤《孟子·离娄下》:“孟子日:原泉混混,不舍昼夜。盈科而后进,放乎四海,有本者如是,是之取尔。苟为无本,七八月之间雨集,沟浍皆盈;其涸也,可立而待也。”

⑥《易·说卦》:“坎为水。润万物者,莫润乎水。”

⑦水:最简单的氢氧化合物,化学式无色、无味、无嗅的液体,冰点0度C,沸点100度C,4度C时密度最大,比重为1。

这7条关于“水”的知识,前6条都来自人在近距离接触水或直接运用水产生的经验。我们来分析这些感知和认识与词义的关系:

①②和③的前一句,反映了人对自然水“平凖”③ 特性的感知,水和农业生产实践有着密切的关系,在农田的浇灌中,最容易体会到水的平凖特性,浇灌必须整地,低洼的地方水满了才能再向前流动,高出的地方水总是最后到达,这就是“盈科而后进”。人对水独特的特点的感受,又是从生活经验中与相关参照物的比较中得来的。水的参照系是金、木、火、土这些固态、气态的自然物。水与这些参照物的差别在于它不论是流动还是静止,都能保持表面的平辈。“水”古音在“书”纽“旨”韵,“凖”,古音在“章”纽“文”韵,《说文解字》和《白虎通》以“凖”训“水”属于声训,不论是经验事实还是语言关系,都说明“水”和“凖”是同源词。也就是说,“水”是以它在自然状态下表面永久保持平凖而命名的。因为平凖这个特征被凝固到语音中,所以“平凖”成为词义的一种“内部形式”,也就是它的词源意义。

③的后一句和④⑤,是人对地面上的水和地下水的流动状态和天上雨水落到地面的状态的认识。地面上的水和地下水都是流动的,所以“流”是水的必要属性,在双音合成词“水流”里,这个“流”被作为义素析出。天上的雨水则是落下的,《说文解字》:“雨,水从云下也。”“雨水”即“落下的水”,“下雨”的“下”,也是从单音词中析出的必要属性。这些都说明人的经验已经凝聚在词义里,属于语言意义。

⑥是对水能够浸润万物的功能的认识,这种认识与靠天吃饭的农业有直接关系。在实践中,人们还可以通过观察对水的功能作出很多判断,例如:水能载舟,又能覆舟;水能养鱼,水能洗涤,水涝可以成灾……这些认识都准确地反映了水的某一种实际情况,但是这些经验没有被“水”的语音承载;也就是说,在“水”的词义里,没有将这种认识注入,因此,它只是一种认识,要用句子来表达,而不是词义。

唯有⑦,才是化学和物理研究的成果,这里给水下的定义是经过科学实验、运用抽象思维概括出的概念定义,反映的是水的本质属性。只有“水”作为化学或物理学的科学概念时,这种完全脱离感性的定义,才能存在。科学概念是世界通用的,科学概念没有下面我们将要讲到的民族性。

如果我们再仔细考察①-⑤那些已经被凝结在“水”的词义里的认识,就会发现它们都没有经过逻辑推理,只是一种感知经验。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经验不是个人的经验,而是语言使用的群体通过交流,凝聚在词义中的智慧。这种经验属于民族,属于社会。经验性才能说明词义是主观和客观的统一,只有经验性能够解释虚幻的词——如鬼、神、魔等——的意义和非科学的词——如人用大脑思维而汉语都用“心“表示思维——的意义的客观性。阐明词义的经验性,才能真正建立起辩证唯物主义的语义观。

三、民族性是词汇意义不可或缺的特征

词义的社会性和经验性必然带来的又一个特点是词义具有显著的民族性。民族性的主要表现首先是词汇意义及其关系中反映出的历史文化特性。由于词义是经验的,在词义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势必要受到使用它的民族条件的制约和影响,不同民族生存的地理环境、历史文化传统、心理状态以及民俗风情的不同,必然导致认识上的差异,这种差异反映到词义上,造成了词义的民族特点。如果我们把词义和概念混淆,对词义的民族性就会完全忽视。认知语义学在总结词的意义关系时,将词义的产生、发展中显示出的相关关系,用“隐喻”和“转喻”来解释。“隐喻”是指由于事物的“像似性”引起的联想导致词义的相关;“转喻”是指由于事物的共现性引起的联想导致词义的相关,这是一种很符合事实的概括。但是我们必须看到,事物的相似性和共现性,不是纯粹客观事物的客观关系,而是客观事物在人的心理中的反映。因此,相似性与共现性必然带有民族的特色。所以,汉语的隐喻和转喻,只能从汉语的语言事实中去寻求,而不能完全套用其他语言的现成规律来解释。

我在这里转引陆宗达先生与我合写的《训诂方法论》中所谈到的“同状的引申”④ 来说明“隐喻”的民族性:

同状的引申

两种事物本质不同,形状、性质、用途、特征相似,可以引申,即可以同词或同根。

(1)同形

例如,“互”的本义是绞绳的工具,形状象抖的空竹,挂肉的架子形状与它相似,所以也叫“互”。《周礼》:“牛牲之互”,注:“悬肉格也”。“鍪”,即是“鍑属”(锅),又当“盔”讲(兜鍪),是因为锅与盔形状相同。“瓢”与“勺”一大一小,形状相同,二字同源。章太炎先生在《文始》里将“荚”(渔人夹鱼的器物),“箝”(夹箭的器物)、“籋”(即箝,后引申为燕子的嘴)、“翘”(古代笛子的吹嘴儿,与燕子的嘴同形)、“敖”(蟹箝的假借字),都定为同源词,有人讥其“联系太广”,其实,他正是根据同形可以互相引申的规律而言的。

(2)同态

例如,劈柴叫“斯”,瓮破称“斯瓦”,声音散裂叫“嘶”,流冰称“斯”,后来把东西扯裂叫“撕”。这些词都同根,都是由于它们破裂的状态一致而同源的。

(3)同用

例如,划船叫“鋘”,后作“划”,犁地叫“铧”,二字同源,因划船破浪而行,犁地破土而进,其用一也。又如,《说文·十四上·金部》:“铣,金之泽也。”意思是把铜器擦亮,去其污锈。“洗”是刷洗去垢,两义因同用而相通。

这里所说的“同状的引申”,就是认知语义学所说的“隐喻”,但是,绞绳的工具与悬肉的架子同形而共名、划船破水与犁地破土同一功能和状态而同源……等等,不但是中国的事物,而且是因为华人的特殊观察和感知才反映在语言造词的社会行为中的。事实说明,在不同的语言里,哪些事物同状,事物之间哪些特征相似,也就是具有像似性,是受使用这种语言的民族历史文化和社会生活限定的,也要受到这个民族观察事物的方法和习惯的影响,普遍的概括是建立在不同民族的差异性基础上的。

下面再引用《训诂方法论》中所谈到的“同所的引申”⑤ 来说明“转喻”的民族性:

同所的引中

在同一事物身上,具有多种不同的性状,这些性状因为同时在一个事物中出现而发生联系,便能互相引申。而这些性状与它所存在的事物之间也有必然的关联,也可以互相引申。

第一种情况,是在同一事物中,不同性状的联系。如“横”,《说文·六上·木部》“横,阑木也。”段注:“阑,门遮也。”古“横”多写作“衡”。《诗经·陈风》传:“衡门,横木为门也。”《周礼·考工记》:“衡四寸。”可见“横”的本义是拴门的插关。统一在这个事物上发展出两个意义:一是纵横义,因为门插关是横置的;另一义是阻挡、蛮横,如《孟子》:“待我以横逆”。《汉书·吴王濞传》:“吴王日益横”。因为门插关是挡住门不让开的,所以有此义。这两个意义都在“门插关”上相联系,同所而引中。又如“阶”,《说文》训“陛也”,是台阶。台阶也有两种特点:一是一层层地高上去,所以有“等级”之义;另一是登堂必由之路,所以有“通道”的意义,《易·系辞》:“乱之所生也,则言语以为阶。”《诗·大雅·瞻印》:“妇有长舌,维厉之阶。”“阶”都当“通道”讲。这个意义由静至动,可以发展出“导致”、“沿着”的意思。《左传·隐公三年》“阶之为祸”,《成公十六年》“多怨而阶乱”,都当“导致”讲。“等级”与“通道”、“导致”也是因同所而相关。

第二种情况,是性状与其所存在的事物之间的联系。如“方”是“併船”,也就是两个船连在一起。《尔雅·释水》:“大夫方舟。”郭注:“併两船。”因这种船的形象而发展出“比方”,孳生出“相仿”的“仿”字,正是事物与其性状之间的引申。又如“钢”,是一种质地坚硬而不易折断的金属,所以能发展出“刚强”之义。车辅的“辅”是停车时防止车倾倒的,所以有“辅助”之义。……这些都属同所的引申。

这里所说的“同所的引申”,因同居一所而具有共现性,人们经常同时感知这些事物和性状,就很容易引起以此及彼或以彼及此的联想,这就是认知语义学的“转喻”。但是,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独特的生活,常见的事物也是有差异的,经常同时出现的事物和性状很多,不同民族的关注点也是不同的;所以,同所的引申便不能不带有本民族的特点。例如“纵横”义与“横逆”义因门插关而相联,“比方”之义与船有关,划船与犁地有关……便与中国国内华人的特殊生活分不开。

词义的民族性与社会性和经验性直接相关。正因为意义没有经过抽象思维的概括,它的内涵必然存有历史文化的积淀,在语言的运用中,这些隐含着的历史文化内涵常常被自然而然地揭示出来。

首先,礼俗习惯带来词义的民族特性。人类生存在不同的时空之中,形成了不同民族各异的风俗——风是自然界给某一地域的人群带来的生活习惯;俗是社会制度和教化给某一地域的人群带来的生活习惯;礼是为了教化和秩序所做的制度的规定。这些生活的习惯和礼制的规定一旦形成,就具有共同的、长期的、不断重复的特点,所以能直接通过心理反映在词义的内涵里。例如:

中国的地势是西面高,东面低,黄河、长江两大水系都是由西向东入海。山脉与水系相间,也呈东西状。《周礼·考工记》说:“天下之地势,两山之间必有川焉,大川之上必有涂焉。”这一说法反映了古人已经认识到山与川的相互依赖关系和人的居住与山川的关系。中国的这一地理特点,熔铸在很多词的词义里,例如:山水相夹,山之南必为水之北,山之北必为水之南。太阳从东方升起,白天正午在北面,照到山之南,因此,汉语称南面是阳面,北面是阴面。北面不见太阳,所以不论是窑洞还是房屋正常的建筑都坐北朝南,“北”有“背”义由此而来。战争失败逃跑是背对追逐者的,所以称“败北”。地方名称“山名+阳”在山之南;“山名+阴”则在山之北——衡阳地处南岳衡山之南,华阴在中岳华山的北面;“水名+阳”在水之北,“水名+阴”则在水之南——洛阳位于洛河北面,江阴位于长江南面。

古代以服饰辨别等级,很多词义与这一礼制有关。例如:用“大红大紫”形容人的发达、显赫,用“白丁”“布衣”表示平民等。

其次是特殊的思想观念带来词义的民族性内涵。词义与直接经验相联系,不等于经过抽象思维概括出的概念;但词在产生后不但可以负荷抽象的概念,还可以含有评价的内涵。中国古代很多抽象的有关道德的词语,都来源于直接经验产生的一般词义。但在发展中,逐步扩展了它的广义,产生了关于道德修养的义位。这些义位中含有价值观的成分,因而与民族文化发生了密切的联系。例如:

古代以“让”为“礼之主”,《魏武杂事》⑥ 对“让”的解释是“辞爵逃禄,不以利累名,不以位亏德之谓让。”《国语·周语下》:“让于德也。”韦昭注:“推功曰让。”古代关于“让”的故事都反映对应得的地位和钱财辞去不要。最典型的是伯夷、叔齐的故事。“让”的本义是“推让”,也就是用力将客体推向离主体远距离的地方,推让的让是中性的,不含评价在内。“辞让”“礼让”“让贤”都与“推让”最原始的意义有关,但由于它指向了历史上已经发生的典型的道德行为,因此具有了褒义。

数字本是最抽象的词,但汉语的数字内涵丰富:“一”与宇宙发生的观念相关,“唯初太极,道立于一”,古人认为世界初生时在混沌未分之际,故一有“整”义、“初”义、“首”义。“二”是造分天地的结果,它的同源词“耳”“而”都取两端分离的意象,故“二(贰)”有“背离”义。“三”代表天地之间产生的人类,有人则有万物,故“三”有“集合”义、“多数”义。“五”是天地气息对流的交点,也就是中点,故五有“均衡”义、“相交”义,“九”为个位数的终结,所以有“终结”义、“穷竭”义,“十”是第一个循环与另一个循环的界限所在,既含终结,又含开始,古人以之为“全数”,所以有“周全”义。只有了解了数字的民族文化内涵,才能理解“十全十美”为什么用“十”表示“全”,“三教九流”为什么用“三”“九”表示多数,“正午”的“午”与“五”同源而在一天的时间里居中……这些用法都是数字文化内涵的释放,不是数字的数学抽象概念所能涵盖的。

上述例证反映的意义都是古人最初的理念,它们一直传承到今天,不论科学发展到什么程度,都不会消失,当他们在使用中释放出来时,这种民族性是可以被证明的。当我们用现代科学概念来看待词义的时候,这些民族性的内涵便被掩盖了。

最后,文献典籍中历史故实特殊传承带来的词义民族性内涵。词义具有再生的性能,典籍文献中特殊的历史故实,产生了词义特殊的语用习惯,一旦传承下来,便在书面语里生成了特殊的义位。例如:

“跳”有独出义。《汉书·高帝纪》:“汉王跳。”晋灼:“跳,独出意也。”下文“独与滕公出成皋玉门”可证。《汉书》颜师古注也说“汉王跳”为“轻身而独出。”并说:“晋说是也,音徒彫反。”《史记·荆燕世家》:“遂跳躯至长安。”司马贞《索隐》:“跳,他彫反,脱独去之。”清任大樁《列子释文考异》:“跳往助之”为“独往助之”。现代人熟悉的《列子》名篇《愚公移山》中“邻人京城氏之孀妻有遗男,始龀,跳往助之。”其中的“跳往助之”也应当理解为“独往助之”,说明移山之人极少,衬托愚公决心之大。

“捷径”一词义为便捷之路,从字面看没有贬义。但在汉语使用中常常含有“不走正道”或“不按程序办事”的意思。这些内涵是与历史上与其有关的故实分不开的。《左传·成公五年》:“梁山崩,晋侯以传召伯宗。伯宗避重,曰:‘避传。’重人曰:‘待我,不如捷之速也。’”杜注:“捷,邪出。”孔疏:“捷亦速也。方行则迟,邪出则速。”周代施行井田制,田亩、道路呈纵横直交的状态。想快捷通过,只能不走正路,从耕田中斜穿,也就是邪出。《文选·东京赋》:“回行道乎伊阙,邪径捷乎缳辕。”也以大道与捷径相对。正是因为周代的捷径必邪出,才含有了不走正道,不合道义的文化内涵。这一涵义通过脍炙人口的《离骚》名句“彼尧舜之耿介兮,既遵道而得路,何桀纣之猖披兮,夫唯捷径以窘步”被现代人吸取,因而使“捷径”有了贬义。

词义的民族性与经验性是分不开的。命名来源与同一民族共同生活的经验。事物的命名基于对事物特点的认识,而对事物特点的捕捉则基于比较,比较必须有参照物,选择参照物总是从生活经验出发的。选择近距离或同类的事物作参照物,是造词的基本规律。一旦造词成功,历史文化内涵便固化在词义里,是可以探求与阐释的。⑦ 这种与历史文化相关的词义特点,不但会影响词义的引申,还对词的再造和使用直接起作用。例如:

在汉语里,草的“粗疏”义与禾“和”的“和谐”义,是互为参照的。种禾苗(草本)曰“种”,取其“莳中”之意;种树(木本)曰“植”,取其“直立”之意。二者互相参照,以不同的特点区别。这些都是农耕和林业生产带来的历史文化内涵。

汉语的“桌”来源于“卓”,也就是高,这是以“几”为参照物而命名。几发展为桌,有了高度,姿势也从跪(古人的“坐”)到坐(后来的“坐”),“卓(高)”是最容易通过比较感受到的特点,因而以“卓”给“桌”命名。

词义的民族性不仅仅表现在深层的内涵里,还表现在不同民族的广义指向是不同的。有些词语虽可以对译,但它们所指的范围并不完全相应。最明显的例子是亲属称谓,中国古代经历了宗法社会制度,在称谓上表现出严格的血统关系区分:父系、母系和妻系的划分,形成了内外的不同;长子继承权带来大宗与小宗的严格区别,形成了长幼的藩篱。宗法制度消亡后,亲属称谓仍然凝聚着那些历史的遗迹,与欧洲民族的语言形成不对应的状态。

四、系统性是词汇意义总体表现出来的特性

词汇意义的系统性表现为词义关系的普遍性与有序性。总体看,词汇意义是一个网络状的巨系统,个体的词与词之间存在着类型不同、距离不同、亲疏不同的关系。由于词汇的总量越来越多,描写词义的巨系统难以做到,但词义系统性是可以从局部得到证明的。以下举例说明:

首先,在共时层面上的词,其小类的系统关系,是可以用层次分类的方法去描写的。

我们从表示动作的词汇中,拿出一组放置类动词来讨论它们关系的有序性。动作是与行为相对的,动作可以计量,行为带有综合性,只能进行分程序的计量。放置类动词表示的动作是施于客体的(与自我处置相对),这类动词使客体发生位移现象。以下条件决定这类动词意义的区别,也就成为下位划分的依据:(1)以主体对客体是否具有强制性为区别;(2)以如何放置为区别;(3)以放置的空间状态为区别。从这三点出发,可以看到这类动词关系的有序性⑧:

从上面的描述可以看出,层次分类是描写共时词义局部系统的有效方法。通过系统的层次分类,可以看出词义在类聚中有层次的关系。将语义场理论纳入系统中,对克服语义场操作中的无序性和任意性的局限,是很有好处的。

其次,处于同一系统中的词,在意义上是互相关联的,词义的模糊性很大程度上是词义的系统性产生的必然结果。

模糊数学的集合论认为,经典集合论对事物只作明确的划分,元素对所从属的集合的隶属度除了用传统方法中的[0,1]两个真值来表示之外,还可以取两值之间的任意实数来表示。⑨ 模糊语言学同时也指出语义的模糊性,波兰语言学家沙夫(1961)认为模糊性是所有词的特性,他说:“在客观现实中,词所表达的事物和现象的各种类别之间是有过渡状态的。这些过渡状态,这些‘边界现象’可以解释我们称作词的模糊性问题”。⑩ 这一说法明确了词义模糊性来源于词义集合的连续统中,不论成员如何让密集,相邻的成员之间都会有过渡状态,界限是模糊的。这一论断已经被很多语言事实证明,这里仅举中国古代的记时词语系统为例:

中国古代的记时系统。将一整天划分成12个时段,分别以“日中”“日昳”“晡时”“日入”“黄昏”“入定”“夜半”“鸡鸣”“平旦”“日出”“食时”“隅中”十二个名称来命名。如下图:

这十二个名称,都是根据每一时段的情境来命名的,是生活感受经验的反映,按照这样的命名,每一个时段之间的界限必然是模糊的。这是因为时间的流逝没有停顿,没有界限,而人对时间的感觉不可能精确,只是在这一时段的核心部分,人可以把握。直到有了日晷等测量器具,依靠精确的刻度,才可以用数字来精确划分时段。

从这个例子可以看出,词义的模糊性,源于在同一集合中个体成员的相互依存性,也就是词义关系的有序性,这就是系统性的表现。同时,模糊性又是与词义的经验性有关的。

在历时层面上,也可以看出词义系统在词汇意义演变中的作用。众所周知,在多义词的引申义列和同源词的孳乳关系里,可以看到词义关系的有序存在。(11) 词汇意义的历时演变,不是单个词义的孤立演变,存在着词语之间位置的互相顶替与领域转换的关系。这里只举一个例子说明词义演变中个体词的演变是相互制约的。例如:

行、走:

“行”与“走”在先秦古代汉语中意义对立,各有各的位置,“行”为一般走路,“走”为快跑。现代汉语产生新词“跑”,替代了“走”,“行”与“走”职能合流,“行”不能单独造句,产生了依附性,进入双音构词法,产生了“行车”“行船”“行驶”“行人”“行事”“行程”“行踪”,以及“步行”“夜行”“航行”“飞行”“流行”“游行”等双音词。

“走”的“快跑”意义被“跑”取代,产生了依附性,凡是这个意义的语素构成的词组,都凝固成词,产生了“走笔”“走卒”“走狗”“走穴”“走马灯”等双音或三音词。

需要说明的是,词义的系统性与概念的系统性有时具有一致性,但更多情况下则不是完全一致的。一般说来,在科学性比较明显的专业领域里的专科词语,词义系统与知识本体系统切合的程度较大;而在日常生活用语中,特别是常用词中,受词义经验性的影响,是很难用知识本体系统来切合词义系统的。

五、正确认识词义特征的重要意义

以上四个方面,是用辩证唯物观点看待词汇意义的基本观点。概括起来,我们是否可以这样给词义做一个注解:词义是一种经过社会长期使用,含有社会共同经验,产生时注重外象感受,产生后以词形(音)作为载体而存在的语言内容。

这四个方面的特征是密切相关的:词义与逻辑概念的区别主要在社会性与经验性。经验性又是建立在社会性的基础上的;因此,词义具有民族性,在它的深层结构里,有一部分内容是各民族不同的。不同语言的词语对译都难以准确、完满,就是这种非共同性在起作用。词义系统受到社会性和经验性的直接影响,与从属于逻辑概念的知识本体系统不可能完全重合;所以,双语词典不可以反向应用,也就是不可以倒着读。那种编写汉语词典反过来抄英汉词典的做法不可取,原因就在于此。在第二语言学习中,由于学习者的母语与目标语文化的差异,会产生用母语类推目标语带来的“负迁移”,也是由于词义经验性与民族性的缘故。

语义学借鉴逻辑学的相关方法来研究词义不是不可以;但是,把词的语言意义等同于逻辑概念,就会丢失词义中大量的信息。这种由于理论缺欠带来的做法,对应用领域更为有害。在机器翻译的试验中,忽略意义的经验性内涵,把词的广义性等同于逻辑概念的概括性,会造成译文的失真或对译中的失误。在知识网络的建设中,将知识本体系统误认为就是词义系统,也会由于描写上的误失从而产生解释上的误失。

逻辑与语义的关系非常复杂,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讨论。不过,在理论上厘清词义的特征,不把二者混为一谈,应当是研究这一问题的起点。

注释:

① 王宁:《文言字词知识》,北京:北京教育出版社,1987年版,第69页。

② 统计的语料来自人民网(http://search.people.com.cn/rmw/GB/bkzzsearch/index.jsp)2001-2009年报刊。

③ 《说文解字》:“水,凖也。”“凖,平也。”这里的“凖”是表面呈水平状态的意思。古代的水平度量器就是利用这个原理制作的。《史记》有讲古代经济的“平凖书”。

④ 陆宗达、王宁:《训诂方法论》,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版。此处引用的部分见“谈比较互证的训诂方法”一节,第155-156页。

⑤ 此处引用的部分见《训诂方法论》“谈比较互证的训诂方法”一节,157-158页。

⑥ 《魏武杂事》录曹魏时代历史琐事,全书未见,后文所引见《艺文类聚》二十一,《太平御览》四百二十四。

⑦ 我在《汉语词源的探求与阐释》(见《训诂学原理》144-158页,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96年版)一文中专门论述了文化历史背景对词源阐释的作用。这里不再详述。

⑧ 放置类动词的分类,参考了吕云生《〈礼记〉动词的语义分类研究》(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9年10月版)但例证、层次关系和论述均有改动。

⑨ 这是模糊数学的创始人L.A.札德于1965年提出的模糊集合论的核心思想。

⑩ 转引自伍铁平:《模糊语言学》,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170页。

(11) 关于汉语多义词词汇意义的引申与同源词的意义关系,参见陆宗达、王宁:《训诂方法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版)“谈比较互证的训诂方法”一文,这里不再详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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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词的语言意义特征_模糊理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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