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构中国影子银行,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论文,影子论文,银行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策划/执行 张成龙
中国式影子银行
2013年,中国金融界被“影子银行”(Shadow Banking System)这一舶来概念搅得颇不平静。围绕着哪些业务算是“影子银行”,风险究竟有多大,金融界和监管层莫衷一是。
究竟什么是“影子银行”?
按FSB(Financial Stability Board,金融稳定理事会)的定义,影子银行是由(部分或完全)在正规银行体系之外的实体及业务活动所构成的信用中介。以此为基础,基于不同统计口径,业界对中国“影子银行”的规模统计从5万亿元到40万亿元不等,而不同的规模意味着可能存在本质差异的风险分类和监管挑战。
如今,银行监管部门对影子银行的存在明确否认,业界则存在差异巨大的各种规模统计,在部分专业人士看来,这极有可能产生更多监管套利和风险隐患,导致相关政策取向无所适从。
而在中国央行和金融业研究领域,虽然多数人也认同中国不存在国际上所定义的影子银行,但却认可“中国式影子银行”的客观存在。
他们倡导对“影子银行”词义中性理解,切勿简单妖魔化,尤其要考虑到中国并不健全的金融体制和日益多样化的金融服务需求,正视“中国式影子银行”发挥的正反两面作用,由此研究应对政策,承认其中合理的业务创新,并推进金融监管改革。
在中国社科院金融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看来,从事金融中介活动,创造信用,并具有与传统银行相类似的信用、期限和流动性转换功能,但未等同于正常银行监管且具有系统性影响的实体或活动,即为“中国式影子银行”。业界测算,2013年在“稳货币、宽财政”宏观基调下,全年社会融资总额将保持20%左右增速,随着城镇化政策导向最终明朗,投资热潮必将再度加码。巴曙松认为,2013年非银行信贷以外的多元化融资需求依然强烈,规模将进一步扩容。换句话说,“中国式影子银行”的规模将继续膨胀。
不可否认的是,“中国式影子银行”的伺机扩张,与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导向密切相关,带有较强的规避监管的色彩。其本质为信用中介,信用扩张带来了社会信贷供给膨胀,借短融长,融资成本走高,企业总负债率提升,若长期积累,不排除潜在金融风险传导至实体经济的可能。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权威人士坦言,对“中国式影子银行”风险的关注,不能停留在微观层面,而应该更多关注由此带来的企业整体负债率上升。部分业界人士进一步分析认为,监管部门和决策高层应考虑相应金融体制改革和监管优化,毕竟“中国式影子银行”所拓展的诸多业务领域,与中国金融领域放松管制、深化改革的下一步诸多思路相暗合。
中国银监会专家顾问巴曙松认为,对中国的“影子银行”的范围界定不宜过大,严格意义上只有一小部分有国际上所谓的影子银行的特征,比如小额信贷、PE投资基金等,规模约为2万亿至3万亿元。亦即,“中国式影子银行”的隐含风险并不大。
上述观点与银监会较为接近,在他们看来,银行表外业务被称为影子银行显得颇为牵强。因为,按照国际定义的基本特征,中国的“影子银行”不具备多次证券化、批发融资的特性,以及监管缺位等基本特征。
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分金融研究人士看来,中国是否具备国外意义上的影子银行这一讨论并不重要,应在对影子银行中性化认识的基础上,摆脱影子银行局限于金融稳定的单项理解,从本土金融的实际出发,明确“中国式影子银行”的概念。从这一概念出发,观察和审视近几年来快速膨胀的银行表外融资这一金融现象。
之所以称之为“中国式影子银行”,是因为其与国际上的影子银行的概念和功能也有相近之处。
国际上定义的“影子银行”的主体,由银行以外其他金融机构所主导,其最初目的,是跨越监管体系给传统银行形成的保护而开展竞争。而在中国,该业务主要仍由银行主导,其动因在于,银行试图规避现有监管政策的约束或额外成本。
国内外“影子银行”的运行机制也不相同,国外的影子银行以证券化为核心,而中国目前影子银行的主体更多充当补充银行融资的角色,信用创造是其功能的主要方面。
从融资模式上看,国内影子银行以零售融资为主,国外影子银行以批发为主。
在多数研究看来,“中国式影子银行”依附于银行体系,隐含银行信用,资金最终流向实体经济,尚未脱离实体经济进入自我实现的阶段,其微观层面产品、行业风险不足为虑。“应重点关注信用扩张带来的信贷膨胀,以及由此带来的实体经济负债率上升。”央行研究局权威人士表示。
瑞穗证券亚洲公司研究报告称,“中国式影子银行”业务的资金提供方所获年息大都在10%左右。更有信托贷款利率在20%左右,远高于一年期银行贷款6%的基准利率。2012年中国企业500强的收入利润率才为4.67%,工业企业利润2012年三季度才首度由负转正,对比动辄10%以上的利息,实体经济根本承受不了这样高的资金成本。
该公司首席经济学家沈建光进一步解释道,如此高的融资成本无异于饮鸩止渴,借新还旧和债务展期成了那些依靠“影子银行”的企业的唯一选择,企业资金链一旦遭遇严重冲击,整个链条上的参与者都会受到波及,中国式“庞氏骗局”也将出现。
在央行相关人士看来,“中国式影子银行”面临的风险和商业银行在本质上是一样的,即流动性错配、期限错配、风险错配和使用杠杆。若没有足够监管,风险会过度积累。而由于最后贷款人和处置机制缺失,风险一旦暴露,很难在短时间快速遏制和有序处置,容易造成风险扩散。
不过,央行相关人士跟踪研究了银行理财产品的发行、数量和资金运营,发现“中国式影子银行”具有很强的周期性特点,其规模膨胀与宏观经济周期密切相关。虽然尚难判断相关性是顺周期、逆周期,还是部分顺周期、逆周期,但基本可将其视为周期性产物。
无论是微观层面的产品风险和操作风险,还是对宏观领域金融、经济增长的潜在影响,都局限于影子银行本身风险的讨论,即金融稳定层面,这是国际上评估影子银行风险的主要切入点。
在中国,研究者尝试界定一个新的“中国式影子银行”概念,是因为他们发现,其对中国金融经济的潜在影响远非止于金融稳定层面,而具有更全面的经济影响和更深层的体制牵连。
从“中国式影子银行”本质出发,其绝大多数为银行信贷的替代产物,是中国社会资金的重要供给渠道,充当了宏观货币政策急速转向的润滑剂。
一位央行人士在内部讨论上认为,当前中国正规金融体系发展不足,金融压抑长期存在,利率等管制尚未完全放开,当实体经济无法从正规的金融体系获得资金时,变相派生的庞大“影子银行”体系既是必要补充,亦隐含多重挑战,并对相对滞后的金融监管体制提出了迫切的改革要求。
“影子银行”膨胀之谜
近日,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国际金融研究中心课题组发布的《中国影子银行体系发展状况研究》报告指出,影子银行系统的兴起,主要来自融资方、投资方以及投融资中介三方面的旺盛需求。
“从影子银行融资方来看,源自宏观调控方向转变背景下重点调控行业(房地产与地方投融资平台)与中小企业的旺盛融资需求;从影子银行产品投资方来看,源自金融抑制环境下居民部门的旺盛投资需求;从投融资中介来看,源自商业银行通过金融创新来规避贷存比、资本充足率与贷款限额等监管指标的行为。”报告指出。
而从更深层次看,影子银行的兴起和扩张,则是长期利率管制导致的必然结果。业内人士指出,只有推进利率市场化,放松金融管制,让资金价格“随行就市”,才能解决“影子银行”产生的根源性问题。
规模膨胀
根据中国社科院研究,中国影子银行体系自2010年起迅速扩张,目前已具备相当规模。
如果采用最窄口径,即认为中国影子银行体系只包括银行理财业务与信托公司,则2012年底中国影子银行规模达到14.6万亿元(基于官方数据)或20.5万亿元(基于市场数据)。前者占到GDP的29%与银行业总资产的11%,后者占到GDP的40%与银行业总资产的16%。
影子银行的发展壮大与社会融资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从社会融资总量及其非银行信贷的对比数据中,业界捕捉到了影子银行悄然爆发的踪迹。
而央行近期公布的2013年一季度金融统计数据以及社会融资规模统计数据,再次暴露了影子银行跨越式增长的身影。
该数据显示,当季社会融资规模为6.16万亿元,比上年同期激增2.27万亿元。其中,人民币贷款增加2.76万亿元,人民币贷款占同期社会融资规模的44.7%,同比大幅降低了18.6个百分点。
相比之下,委托贷款、信托贷款、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和企业债券净融资则分别多增加2426亿元、6443亿元、4381亿元和3560亿元。
这意味着,在新增人民币贷款相对平稳的情况下,社会融资规模又出现了大幅增长。而其主要原因就是信托贷款、委托贷款等影子银行渠道资金的快速增长。
另外,从信托和银行理财产品这两个影子银行主要“领地”的扩张中,也能窥见影子银行的迅速壮大。
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底,信托业全行业65家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资产规模达7.47万亿元。事实上,近三年来,信托资产已经步入爆炸式增长阶段——2010年底,这一数据是3.04万亿,2011年底就达到4.81万亿——三年间几乎以每年2万亿的规模飙升。至2012年,信托资产已经超过保险业资产总额,成为中国金融业中第二大金融体。
同样,银行理财产品发售的规模也在高歌猛进。仅2012年,商业银行针对个人发行的银行理财产品数量就高达28239款,较2011年上涨25.84%,而发行规模更是达到24.71万亿元,较2011年增长45.44%,发行数量和发行规模继续创下历史新高。
需求驱动
传统信贷渠道远远无法满足的旺盛的社会融资需求,被认为是影子银行迅速做大的重要动因。
“中国式的影子银行产生的主要原因,是央行信贷额度管制和宏观经济增长放缓的背景下,信贷资源难以通过传统银行中介渠道在经济主体中形成均衡分配,导致资金供需双方通过影子银行这种非传统方式建立联系。”瑞穗证券亚洲公司首席经济学家沈建光指出。
中国社科院的研究报告则指出,影子银行的融资主体,主要来源于宏观调控方向转变背景下重点调控行业,即房地产与地方投融资平台以及长年被融资难题困扰的中小企业。
2010年后,地产调控和融资平台清理使二者均出现资金链紧张,被迫寻求外部融资。而众所周知,中小企业如今在经济活动中所占比重超过了国企。但相关数据显示,它们仅能获得官方融资的30%至40%,因此,不得不在正规渠道贷款之外付出更高代价来获得资金。
甚至,在银联信分析师朱青松看来,影子银行正是为弥补近年中国巨大的社会融资缺口的需要而产生的。
中国社科院研究报告还认为,“中国式影子银行”的产生与成长具有合理性。中国式影子银行的产生实质上是中国商业银行在金融抑制环境下自发实施的一种金融创新行为,既扩展了传统金融服务的边界,又缓解了金融抑制的程度,有助于提高金融体系的储蓄投资转化能力与资源配置效率。同时,也能够为各类型企业提供必要的流动性缓冲,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宏观调控的不确定性对企业生产经营的负面冲击。
值得注意的是,“影子银行”推高了企业整体负债率。
中国农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向松祚则向记者表示,容易拿到信贷的大型国有集团在某种意义上成了资金的“二道贩子”。他们拿到信贷之后并没有做产业升级更新换代,而是去买一些理财类的产品。这种行为导致了各种委托贷款、信托贷款增长很快,也是推高企业负债率的一方面原因。
利率管制后果
影子银行的兴起和扩张根源于金融管制,尤其是利率管制,而影子银行体系的膨胀实际上是各方对当前利率管制的一种突破。目前,这一观点正逐渐成为金融业界的一种共识。
业内人士分析,影子银行体系得以发展壮大,是因为正规金融领域的利率受到严格管制,并保持在狭窄的区间内。
从银行角度看,这一管制的后果是其几乎没有贷款给私企的动机,因为除了风险考量外,它们无法收取更高的利息,所以贷款给还款能力更强的大型国企成了所有银行共同的选择。前述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的原因之一也由此而来。
而从投资人角度,拥有过多储蓄的企业家和其他富裕个人数量正在不断增多,但金融抑制环境下居民部门的投资需求无法从正规渠道得到满足,影子银行则顺应了居民对更高回报率需求。
朱青松指出,2011年~2012年,高通胀率导致存款负利率,理财产品收益率远超出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这就促使居民存款大量向表外转移,逐渐脱离了传统银行信用渠道,被投入到高收益的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去。
中国社科院的研究报告指出,从投融资中介来看,商业银行通过金融创新来规避贷存比、资本充足率与贷款限额等监管指标的需求,也推动了影子银行的发展。
因为对于银行来讲,通过理财产品这种表外业务的创新,银行可以在不用计提拨备、少占用资本的情况下,变相发放贷款,并且同样能够实现接近于传统存贷业务的收益。
有分析人士认为,影子银行对于推进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是有益处的。
“中国式影子银行连通了官方管制利率市场和自由利率市场。”有业内人士指出,在中国,不同金融机构资金的成本、收益差异是很大的。所以通过这种产品创新来拉平不同产品之间管制带来的收益差异,对中国的金融市场深化是有积极作用的。当影子银行膨胀到足够大时,利率管制效果就可能大打折扣。从这一逻辑出发,与其限制影子银行体系的发展,不如加速推进利率市场化。
“在中国讨论影子银行,更多的是要从中看到市场对利率市场化强烈的需求。”巴曙松指出,因为金融管制导致不同金融市场隔离,产生不同金融产品收益巨大差异这种现实。
巴曙松表示,当前要针对影子银行问题,不是重新加强审批让它回到传统的、单一的存贷款业务模式,而是要推进利率市场化,放松金融管制。让资金价格“随行就市”,这是在解决“影子银行”产生的根源性问题。
中国社科院研究报告也建议,监管当局应该加快金融改革的步伐以降低影子银行体系存在的机理,例如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改变分业监管格局以应对金融机构综合经营的新趋势,将数量型调控方式转变为价格型调控方式等。
影子银行风险何在
近两年我国“影子银行”的快速发展,已经引起了广泛的关注。极度担忧者有之,认为属正常发展者有之,而各种意见的分歧也来自于对“影子银行”定义和规模的不同理解。
笔者按国际公认的金融稳定理事会的宽泛定义,估算我国影子银行规模约占GDP的40%之多。这一规模比常规银行系统的资产来说较小,当然也远小于金融市场发达国家的影子银行。
考虑到我国整体杠杆水平相对于我们的高储蓄来说尚可承受,也考虑到银行体系的流动性相当充裕,在银行信用受到国家信用的隐性担保、资本账户也大体封闭的情况下,我们认为影子银行目前可能出现的问题还不至于造成系统性风险,带来金融危机。
然而,影子银行的快速发展给近期带来两大风险,那就是宏观风险和流动性突然紧缩的风险。当然,如果不加强监管,影子银行的持续快速扩张长期来说也会带来系统性风险。
快速发展的背景和利弊
目前,虽然我国影子银行的规模还不是特别大,但近来发展速度惊人。而且,虽然大都是在监管之下的金融机构所为,并不等于这些金融活动和普通银行贷款所受到的监管一样严格。恰恰是因为一般银行贷款在规模和投向上限制比较大,监管部门对银行表内的资本充足率、流动性要求更加高,才促使了银行或者利用表外信贷,或者与其他金融机构合作,积极扩大影子银行的信用活动。
在这个过程中,规避更严格的控制和监管是一个明显的特点:
1.对银行来说,高企的存款准备金率是一种负担,将存款转移到表外业务中(比如理财产品)则可以减少这一负担。
2.贷款额度和贷存比上限制约了银行直接进行信贷扩张的空间,促使银行将贷款证券化或者将其转移到表外。
3.政府严格限制银行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房地产等部门的贷款,但这些部门又需要大量借贷,并且政府也鼓励金融创新、对银行购买这些部门的债券和其他证券化产品限制不如一般贷款严格。
4.除此之外,影子银行发展的另一大推动因素是存贷款利率受管制而且很低。这里说的利率低当然不是相对于面临经济衰退的发达国家的零利率而言,也不是相对于过去我们出现过的实际负利率而言,而是相对于我国的经济活动速度和正常的投资回报而言。低利率使得存款人积极寻找存款以外的更高收益,也使得信贷需求总是远远大于银行贷款额度,尤其是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需求。影子银行的信贷活动则可以满足这样一个双向的需求。
5.我国的影子银行发展的另一个特点,是隐性的政府或银行担保比较普遍。许多产品由银行承销或发起,而负债方许多是有地方政府背景的公司或机构,到目前为止违约率极低,即使出现资不抵债也都是由银行或者地方政府背着,让投资者感觉安全而忽视风险,但大大增加了道德风险。
6.当然,即使没有利率的控制,金融部门也会不断创新,各种影子银行活动也会伴随着整体经济发展,成为另一条融资渠道并为经济提供更广泛的服务。从某种程度上,近两年我国影子银行的扩张在政府收紧银行贷款规模的时候,为急需资金的地方平台、房地产,也包括一些其他企业提供了生存和发展的资金,减轻了宏观调控对经济的负面影响,减少了坏账的大量出现。
7.但是这样也有其负面影响:金融杠杆在货币信贷名为稳健甚至收紧的时候,继续大幅上升;企业部门重组和淘汰过剩产能的压力减轻,低效产业得以继续苟延残喘,拉低了整个行业利润率;地方债务风险继续堆积等等。
现阶段风险有多大?
那么,现阶段我国影子银行的风险到底有多大呢?
如上所述,我国的影子银行大多由受到监管的机构或信贷活动组成的,并且与发达市场影子银行以及中国自身正统的银行体系相比,规模仍然较小。
另外,虽然我国的整体杠杆率(债务水平)可能看起来比其他同等收入的国家都要高,但其中大多用于投资而非消费,而且我国的储蓄率也非常高。金融系统仍然是银行独大,影子银行也主要是由银行的表外业务组成,或间接由银行提供流动性。而银行目前的不良资产相较于十年前大幅降低,基本上仍享受隐性的政府担保,如有必要,政府有财政能力对银行实施救助。
更重要的是,中国银行业的流动性充裕——银行体系整体贷存比约为70%,而大银行的贷存比更是低得多。关于最后一点,当前资本账户仍然封闭,经常账户盈余规模仍然巨大,再加上庞大的外汇储备,这些都有助于限制银行业潜在问题所带来的影响。也就是说,我们并不担心目前我国的整体负债水平,或者短期内影子银行问题会让我们面临重大系统性风险或者金融危机。
但是,金融系统不会崩溃并不等同于其没有风险,也不意味着决策者可以忽略那些明显不健康、不可持续的影子银行扩张。短期内,我们认为宏观风险及流动性风险是影子银行活动快速扩张所带来的两大风险。
宏观风险方面,自2012年中期以来,影子银行信贷活动快速增长,导致整体信贷环境显著放松。这虽然有助于推动经济增长复苏,但是,关注传统的广义货币及银行贷款指标的人们(包括决策者在内)可能会误判真实的信贷条件。在这种情况下,政策反应可能会滞后,直到杠杆大增加导致过度投资、通胀及资产泡沫时,政策调整才姗姗来迟。届时,政府可能不得不突然收紧信贷,从而给经济造成更大冲击,引发不良贷款攀升。
另一主要风险是流动性意外收紧所造成的经济波动。与有存款支持的普通银行贷款相比,影子银行的流动性整体上不是十分稳定,很大程度依赖于市场信心。局部的偿付问题(如理财产品或地方政府贷款平台)可能会动摇整个系统的信心,从而使流动性突然枯竭。加强对“影子银行”的监管或禁止一些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违规集资行为,也可能导致一些影子银行活动迅速萎缩。
在这些情况下,最有可能的情景是,银行将标的资产(与存款一道)重新转回其资产负债表,或开发其他新产品来扭转局面。但这都需要时间,在银行面临信贷额度控制和其他监管限制的情况下,其资产负债表无法立刻扩张来彻底弥补影子银行信贷活动的下降,那就可能造成流动性和信贷收缩。虽然政府可能并无意这样做(因此随后可能会放松政策),但破坏已经造成,从而导致经济运行出现波动。2011年夏季和三季度就出现过类似的情况。
从更长远来说,影子银行的迅速发展,使得我国整体杠杆率持续攀升。加上全球金融危机后的4万亿元刺激政策带动的信贷扩张,在过去五年中整体信贷占GDP的比重增加了40多个百分点。而世界上其他国家经历过类似信贷扩张的,一般都会出现相当大的问题甚至金融危机。
因此,我们必须密切关注整体信贷的扩张,而不能简单把影子银行看作金融创新的必要结果,因为暂时没有系统性风险而忽视了其对宏观经济和金融系统可能造成的长期危害。
业内人士“正名”影子银行功与过
3月23日举行的“中国发展高层”分论坛“影子银行的功与过”上,“影子银行”这一颇具争议的话题也再次打开了与会人士的“话匣子”。影子银行究竟功大于过,还是过大于功?影子银行究竟隐含了多大风险?影子银行该如何被监管?就以上话题各位与会人士发表了各自的观点。
“影子银行”不该被全面否定
“影子银行”(Shadow Banking)的概念由太平洋投资管理公司在2007年首次提出,极短时间内便得到了广泛的认可。虽然由于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发展阶段和金融监管环境不同,各国影子银行的组织形式有所区别,但一般都认为是指游离于银行监管体系之外、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和监管套利等问题的信用中介体系。目前,美国市场上影子银行产品主要是基于证券化,基于提供流动性和杠杆放大的产品,欧洲市场上主导的产品是基于对冲基金的产品。
“大家对影子银行存在极大误解,并有很负面的联想。实际上这是不对的,在全球资本市场转型的过程中,在帮助实体经济发展过程中,影子银行正在扮演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贝莱德集团董事长、首席执行官劳伦斯·芬克指出,中国经济在从出口拉动转向消费推动的过程中,需要有大量资金投入,而目前很多资金闲置在银行储蓄账户中,这就需要形成一种透明、有效的机制,引导资金投入到高收益、高回报的投资产品当中。“中国需要发展影子银行体系。”芬克说。
30人集团主席、摩根大通国际董事长雅各布·弗兰克尔也表达了类似观点,他直言,“shadow”就是藏在暗处的,翻译成“影子”会让人有比较黑暗和邪恶的联想,但应该能找到更加贴切的对应词。他指出,影子银行并不是“坏”东西。影子银行的功能是在银行体系之外通过资本市场提供资金融资渠道。在正常时期影子银行作用不够那么明显,但是影子银行具有顺周期的特点,它能放大一些问题:当市场有乐观情绪时,他会放大这种乐观情绪,增加杠杆率,使得信贷增量变得更加不可控制:但当人们失去了信心,它也会加重这种情绪,促使大家赶紧把钱撤出市场,使得系统崩溃的可能性大大上升。“我们需要找到一个解决方案来为影子银行正名,而不要由于它可能产生的不好的后果,而直接否定它。”他指出。
巴曙松也指出,从国内市场看,“影子银行”是随着国家金融管制逐步放松、金融产品进一步增多而出现的说法,狭义来说一般指包括银行理财业务和信托公司、财务公司、汽车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他表示,中国“影子银行”在现阶段的主要动力在于实体经济融资需求受到特定环境限制时的市场选择。银行理财、信托、财务公司等中国“影子银行”的存在,在为企业提供了更多融资途径的同时为居民提供了重要的投资工具,发挥了商业银行的专业投资管理能力,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合理的领域,在更为市场化的资金运作链条中,资金实现更为市场化的配置。
中国“影子银行”不具引发系统性风险特征
巴曙松指出,影子银行的概念在不同的金融结构下具有不同的含义,虽然中国“影子银行”体系具有流动性转换和信用风险的特征,但是总体上其已经被纳入正规的监管体系内,并不具备引发系统性风险的特征。
中信证券董事长王东明根据一些统计指出,我国影子银行总规模大概是23万亿到25万亿元,占到国家金融总资产的四分之一左右。
巴曙松认为,在中国目前的金融体系里面,银行占绝对的主导地位,而在金融管制、利率没有市场化、信贷投放存在严格管制、不同金融市场存在严格分割的情况下,影子银行是市场适应这一环境,发挥了聪明才智所开发出来的产品。他指出,影子银行有四个特点:期限的错配、流动性的转换、信用的转换、高杠杆。要界定一项业务为影子银行,首先要确定其是否具有上述特征,其次看其是否被纳入正规金融监管体系,最后判断其是否有关联性和传染性从而带来系统性风险的可能。
“中国市场上的这些影子银行产品和我们通常所说的美国市场上、欧洲市场上的影子银行产品相比,其特性和主要构成都存在非常大的差异。”巴曙松说,与欧美市场上大部分影子银行不受监管不同,中国绝大部分都是受到监管部门的严格监管,比如银行的理财产品其产品设计、结构和收益率都需报备,信托公司所做的被视为影子银行的产品,都要受到净资本的约束。不仅如此,产品整体的期限分布短期化,基本上没有什么杠杆,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准信贷产品。
化解影子银行风险需利率市场化
影子银行不必也不能被“禁止”或“停止”,关键是如何监管并化解其风险。在论坛上,各位与会人士对此也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野村控股株式会社常任顾问氏家纯一则强调了信息对称的重要性。“金融中介的很多行为都是非对称的,所以要有系统性的应对。比如说信息的不对称,我们应该有一种机制来保证这种不对称性能够得到一定程度的纠正,另外要把钱更好地用在他们应该投入的领域。”他指出。
雅各布,弗兰克尔也指出,影子银行之所以从非影子银行分离出来,是因为它们偶尔带有更多风险。而最好的也是最重要的解决风险方式,就是信息披露。英语中我们有句谚语讲的就是这个意思,“你看到的就是你拿到的,但是你看不到的可能就会让你翻船”。所以披露信息是关键。“受到监管的机构,像银行,一般来说需要提供更多的信息给投资者,这是法律规定。但是不受监管的机构也要提供信息,因为这样他们才能有竞争力,所以信息披露是第一位的。”弗兰克尔说。
“现在在中国讨论影子银行,更多的是要从中看到市场发出的对利率市场化强烈的需求,因为金融管制导致不同金融市场隔离,产生不同金融产品收益巨大差异这种现实,因此,解决影子银行问题不是重新加强审批使其回到传统的、单一的存贷款业务模式,而是要推进利率市场化,放松金融管制。”巴曙松说。他还指出,从金融机构的发展趋势来看,应该逐步淡化“影子银行”概念,更多将其看作是非传统融资市场和非银行信用中介的创新,对这些金融创新的风险特征和功能效率分类讨论,采取不同的监管政策,在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同时最大化其促进金融结构改进的作用。
经纶国际经济研究院院长沈联涛认为,从法律上厘清影子银行相关方目前产权不清的问题,裁定风险由谁承担,是中国发展影子银行体系、防范风险的关键。他表示,传统上而言,放在银行里的钱是低风险、低回报,放在资本市场里的钱是高风险、高回报,但是影子银行恰恰就在这中间。他提出,投资者把钱交给银行,银行代表投资者去委托第三方或者放在表外业务,如果出了问题,风险由投资者承担还是由银行或政府承担?他建议,可以尝试用建立仲裁委员会来仲裁的方式来决定最终的责任由谁承担,逐步厘清产权关系,而如果这个关系厘不清,金融市场就难以发展。“这不仅仅是一个监管部门的事,它已经上升到了法律的层面。”沈联涛告诉记者。
如何监管
影子银行的存在,有其合理性,不必对影子银行全盘否定。它在一定程度上成为银行融资渠道的一种补充,提高了社会整体资金使用效率。而影子银行的监管,首先涉及影子银行的界定,如果采取过于宽泛的定义,可能会制约金融创新,同时使得监管部门权力过大。事实上,不管是国际经验还是从中国的实际来看,监管套利的根源就是过于严厉的金融监管本身。
只有在两种情况下,才有对影子银行业务实行监管的必要。一是涉及公众利益,也就是说当影子银行产品被包装成安全的定期存款时,需要适当监管。二是涉及金融行业的系统风险,也就是说当某种影子银行产品可能引发金融体系的不稳定,从而影响经济的正常运行时,需要适当监管。从公众利益和系统风险这两方面出发,当前影子银行业务的监管目标应该集中在银行理财产品和高收益信托产品之上。
一是理财产品。近期媒体报道有些银行出售的理财产品到期无法兑付事件,将银行理财产品兑付风险、资金池乃至销售环节风险问题推到聚光灯下。事实上,由于各个银行都在大力向其客户销售理财产品,这就牵涉到公众利益。
其实,存款理财化是利率市场化过程中一个必然现象,而从理财产品的投资标的来看,风险较低的利率产品和债券占比达60%,另外的部分资金也大致运用于同业拆借等货币市场,这些理财产品本身的风险并不大。但是,多个理财产品的资金形成一个庞大的资金池,然后对应由债券、票据、信托计划等共同组成的资产池,导致单一的短期理财产品难以明确对应到相应的长期投资标的,无法明确核算盈亏。可见,从理财产品资金池与资产池的匹配来看,存在不确定、不透明的地方,需要加强监管。
二是高收益信托产品。天底下可真有免费的午餐?至少现在看一些高收益信托产品是这样。2011年银行贷款收紧以来,信托行业资产规模快速扩张,无论是房地产信托还是政府平台信托,至今都保持了零违约的纪录。
2012年城投债火爆登场,成为市场投资者竞向追捧的宠儿。然而10%以上的无风险收益率神话能够持续多久?这些高收益率的资金狂欢都是建立在房地产和土地信用之上,中央继续推行房地产调控,加上信托公司的风险管控水平难以适应这类业务的扩张,随着这类产品规模的膨胀,有可能演绎出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这就构成了需要加强监管的理由。影子银行业务的规范清理,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原本认为这一工作的推进将在“一行三会”新的领导人上任之后推进;但由于近期媒体报道的理财产品违约事件增多,社会公众的关注度迅速提升,银监会和央行可能会加快整治的步伐,同时完善相应的监管制度。
其实,问题远没有想象的那么复杂。影子银行基本上是一个伪命题,不管是负债端的理财产品还是资产端的高收益信托产品,都与传统的商业银行业务脱不了干系。所谓“影子”,只是传统银行大堂里的“歌声魅影”而已。进一步说,监管影子银行的落脚点,不在那个看得见却摸不着的黑色影子,而要追本溯源到银行体系本身,所谓“身正不怕影子斜”是也。
疏堵并举
对影子银行来说,加强监管来堵上风险的漏洞固然必要,但放松表内信贷管控来疏导实体经济流动性压力也同样重要。
只堵而不疏,实体经济有可能因为流动性紧缩而受到严重打击。资金也有可能在更加远离监管者视线的地带运行。这都不是各方所乐见的状况。
不过,对影子银行仅仅通过加强监管来堵是不够的。放松表内信贷管控,疏导实体经济对资金的需求也是同样重要。
影子银行确实有不小的风险,需要通过加强监管来控制。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为例。根据估算,这些融资平台以仅为3%的总资产回报率,发行了收益率超过6%的债券。它们从影子银行拿到的资金成本估计还会更高。由于底层资产收益率远低于上层资产,整个金融产品链条就像建立在流沙上的城堡,有崩塌的危险。这种状况在影子银行中应该不是特例。除此之外,影子银行因为距离监管者的视线更远,操作层面的风险也大于正规银行业务。这些微观层面的风险累积起来,一旦集中爆发,有可能对金融体系、乃至整个宏观经济构成巨大冲击。
不过,风险只是影子银行的一面。影子银行对宏观经济的贡献也不能抹杀。影子银行所提供的流动性是稳定经济增长的重要保障。2012年下半年基建投资明显加速,带动了经济企稳回升。这背后就有影子银行的功劳。而像银行理财这样的影子银行产品更是利率市场化的急先锋,推动了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
考虑到影子银行存在的风险,以及为宏观经济做出的贡献,对它既不能放任不管,又不可全盘否定。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继续发挥它对实体经济的积极作用,应该是大方向。因此,加强监管是应有之义。不过,如果在加强监管的同时,没有其他宏观政策的配套,特别是没有辅以正规银行业务监管的放松,那么恐怕会适得其反。
事实上,近些年来我国影子银行的快速发展,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我国宏观政策与金融政策之间的不协调所致。次贷危机之后,因为外需走弱,同时国内消费又难以明显走强,投资作为稳增长的法宝,重要性进一步凸显。但最近两年,包括房地产商、地方政府在内的重要投资主体却被金融监管者打入另册,获取银行信贷变得非常困难。而为了发挥它们稳增长的作用,监管者又有意或无意地放任它们向影子银行融资。所以,近期影子银行的快速发展可算是宏观稳增长与金融控风险这对矛盾的一个产物。
未来几个季度,宏观政策总基调将因为政府换届的完成而变得更加积极。在这样的背景下,加强影子银行的监管会进一步加剧宏观与金融政策之间的矛盾。在一种极端情况下,金融控风险胜过宏观稳增长,监管的加强令包括房地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在内的“高风险”领域资金枯竭,从而引发金融市场倒逼的实体经济调整,令经济增长大受打击。201 1年3季度就是一个可资参考的先例。当时,监管者严查票据业务,引发了明显的流动性紧缩。另一种极端情况是稳增长政策再次占据上风。实体经济对资金的需求倒逼金融市场提供流动性。因此,堵死现有的影子银行,金融系统会在更加边缘的地带产生出新的资金通路,催生出“影子银行的影子银行”。这将是近两年来影子银行发展状况的重演。
所以,对影子银行除了堵,还得疏。为了避免不利状况产生,决策者应该增强宏观政策与金融政策之间的协调。在加强影子银行监管的同时,放松对银行贷款的管控,疏导实体经济带给影子银行的压力,让资金需求更多通过风险相对较小的表内贷款来满足。
站在投资者的角度来看,影子银行监管的加强可以是好消息,也可以是坏消息。如果监管者在堵的同时,还在通过放松信贷管控来疏导实体经济的流动性需求压力,那么资金运动有望更多回到正规银行业务中,在降低整体金融风险的同时支持经济增长。但如果贷款控制仍然严厉,那么堵上影子银行这条路,或许会让经济增长因为流动性紧缩而陷入困境,又或许会迫使资金取道更加远离监管的途径运行,带来更高的风险。这都不会是投资者乐于见到的状况。
最新政策
利率市场化又迈出重要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7月20日起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取消金融机构贷款利率0.7倍的下限,由金融机构根据商业原则自主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多位专家和银行业内人士认为,央行决定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虽然此举并不能彻底解决目前影子银行的一些问题,但是传递了监管层整顿影子银行的重要信号。分析人士认为,在各界越来越担忧僵化的利率管制或导致影子银行问题日益严重的情况下,央行此举是利率市场化迈出的重要一步。利率市场化再提速,将削弱影子银行在部分信贷领域作为融资中介的比较优势,并促使影子银行不断在新领域进行业务创新。此前,影子银行利用自身独有的融资中介优势,通过高利率的金融商品或银行理财产品募集到资金,投向许多房地产项目以及实体经济之外的许多领域,埋下了众多隐患。随着未来利率管制不断放开,影子银行作为融资中介的优势将逐步消失,其一定程度上得以存在的“温床”——利率管制将不复存在,这一系统生存的生态环境将剧变,迅速膨胀的影子银行或走向“穷途末路”。
他山之石
在美国,影子银行体系包括投资银行、特殊目的机构(SPV)、货币市场共同基金(MMMF)、结构化投资载体(SIV)、对冲基金、资产管理公司、私募股权基金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资产支持证券(ABS)、担保债务凭证(CDO)、信用违约互换(CD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CP)等金融衍生产品。
美国2010年通过了《多德-弗兰克华尔街和消费者保护法案》,使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管范围扩大至资产证券化市场、私募股权基金(PE)、对冲基金和信用评级机构等,并将之前缺乏监管的场外衍生品市场纳入监管。
除此之外,美国、欧盟等按照“巴塞尔协定”以及20国集团的共同协定,首先将对冲基金、私募等影子银行机构纳入国家监管体系,将其创造的衍生产品尽量统计到机构的资产负债表中;其次,将这些衍生产品重新计值后,提高机构的资产充足率,以满足“巴塞尔协议”的资本要求。
2009年3月18日,英国金融服务局(FSA)发布报告,计划改革英国现有金融监管体系,其中明确提出要加强对对冲基金等影子银行的监管。
报告表明,FSA可能直接监管抵押贷款和信贷衍生品等金融产品,而不仅仅是监管相关金融企业。FSA正在考虑按照地产价值的一定比例直接限制客户可借入的抵押贷款数额。报告呼吁限制信贷衍生品市场并确保投资者了解这些市场的运作情况。报告还建议对信用违约掉期市场的大部分交易进行集中清算,以提高市场透明度,降低交易对手风险的不确定性。
加拿大
2012年11月,G20集团发起的金融稳定委员会(Financial Stability Board)FSB的新任主席、加拿大央行行长马克·卡尼(Mark Carney)一上任就提出:必须将影子银行“暴露在阳光下”,迫使影子银行与正规银行一起“为全球实体经济服务”。
卡尼之所以提出如此旗帜鲜明的针对影子银行的口号,来自于G20集团首脑间达成的一个共识:2008年的金融风暴与影子银行的作用密不可分,在扩大银行监管网的同时,必须将影子银行纳入监管范畴,否则全球金融监管将功亏一篑。卡尼认为,目前全球影子银行的规模已经达到60万亿美元(370万亿元人民币)规模,大致相当于全球传统银行业规模的一半。
2013年3月6日,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表示,需要建立对影子银行进行监管的国际框架。据了解,德国经济部长罗斯勒(Philipp Roesler)起草了一份文件,计划对诸如对冲基金、私人股本公司和货币市场基金这类影子银行进行监管。与此同时,罗斯勒想把计算机程序交易也纳入监管,控制高频交易,并计划削弱评级机构在评估主权债务中的影响。
德国联邦政府还希望通过管理期货交易,来减少粮食和其他商品市场中的投机行为。
资料来源:
《财经》20134、11 王培成 赵静婷 董欲晓 由曦 汪涛
《财经国家周刊》201311 曲瑞雪 张冉汤 雅婷
《经济参考报》20133.25 张莫 李唐宁
《资本市场》20134 丁安华 徐高
标签:银行论文; 影子银行论文; 银行风险论文; 银行监管论文; 银行信贷论文; 银行融资论文; 信贷规模论文; 银行信用论文; 融资风险论文; 信贷业务论文; 金融论文; 资金监管论文; 企业贷款论文; 融资监管论文; 信用政策论文; 巴曙松论文; 经济论文; 融资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