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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预算会计国际化进程中亟待解决的几个问题_预算会计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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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变更预算会计的称谓。在我国,预算会计是以预算管理为中心的宏观管理信息系统和管理手段,是核算、反映和监督中央与地方政府预算以及行政事业单位收支预算执行的一门专业会计。而在国外,预算会计一般是指记录法定预算及执行情况的会计,政府会计则是指以政府作为核算范围,全面反映政府各种受托责任的会计。加入WTO后,我国会计的最终目标是将我国会计融入世界会计的发展轨道。鉴于此,笔者认为我国的预算会计应更名为政府会计。

二、完善预算会计的组成体系。我国现行的预算会计包括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三大主体会计,另外还包括执行政府总预算出纳保管业务的金库会计,执行政府总预算收入业务的收入征解会计;执行政府总预算的基本建设支出业务的基建拨款会计三大关系会计。这种体系的构成类似于国外的政府和非营利组织会计,但又有所不同。国外的政府会计包括国有企业会计,我国的政府会计不包括国有企业会计。我国的国有企业会计与私有企业同属企业会计系列,与政府会计并列,这是预算会计体系适合我国具体情况的表现。而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由于其不以盈利为目的,可借鉴国外非盈利组织会计的称谓,改事业单位会计为非盈利组织会计。

三、健全预算会计的规范体系。在1993年企业会计改革以前,无论是企业会计还是预算会计,我国都是采取“科目+报表”的制度规范形式,没有会计准则。而在西方却普遍采用准则规范的形式。1998年1月1日预算会计实施新制度时,事业单位会计同时试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也开始采取了“准则+制度”的规范形式,但是没有规范全部预算会计的《预算会计基本准则》。因此,从发展趋势看,为了完善我国的会计体系,应借鉴《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成功制定和试行的经验,制定《预算会计基本准则》。考虑到已有《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以及预算会计改称政府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只制定《政府会计准则》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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