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学民企“反腐败”,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民企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佛山某民营企业质检部的一名女主管,为自己的小孩摆满月酒。其所在企业指出,前往祝贺的客人中有客户人员,还向女主管送了礼和钱。为了杜绝可能出现的腐败现象,企业根据规章制度将她除名。女主管不服,将企业告上法庭,法院判企业胜诉。
“找个名堂摆酒席,趁机捞钱宰下级”,这在有些机关、有些单位算个啥?简直太平常了———平常得已经被视为“正常”了。只要不扯着嗓门超大规模地大操特办,闹得地球人都知道,有谁因为摆了酒席而被开除?其实,这是一种视而不见、习以为常的“腐败病”。
反腐败反了这么多年,确实反出了累累战果:揪出的贪官越来越多,揪出的贪官的级别越来越高。不过,如果从另一个方面去看,这恰恰表明:反腐败的形势相当严峻———没有贪官,你去揪谁?反腐败呈现这种局面,因素固然很多,但笔者以为,“架空”制度,也就是制订制度而不严格执行,却是一个极其重要的原因。记得一位专门研究腐败的专家说,在反腐方面,我们成册成册地制订了不少规章制度,浩如烟海,蔚为大观,但执行却远远没有跟上,制订制度与执行制度明显脱节。对此,笔者深以为然。上面提到的民企,如果仅仅拿其规章制度与某些机关、某些单位的规章制度相比,恐怕微不足道,不值一提。但这家民企对制度的执行却是认真的、严格的,就是被告上法庭,也要按章办事!笔者想,正是这家民企在制度执行上的较真,才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制度制订的不足,才使制度显现出了威力。反观一些机关和单位,制度纵使再多,如果不严格执行,一切也都白搭———要知道,制度制订了而不执行,等于没有制度!在这家务实的民企面前,不少机关和单位应该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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