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命名四忌,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品牌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众所周知,品牌的命名非常重要,它有时关系到一个企业的生死存亡。品牌的命名必须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如果步入误区,很可能导致失败。品牌命名要注意忌讳,绕过这些忌讳起个好名对企业十分重要。
一忌名称冗长,没有特色。品牌的命名不能过于繁杂,过于冗长。要给人简洁、易读、易记的形象,如果命名过长,则不容易被呼叫,也不利于广泛传播,人们记忆它不会太长久,更不要说宣传产品、树立企业形象了。
二忌与其他品牌相仿。两个品牌有时会有相近性,这有偶然因素也有人为的故意模仿,但如果太相似,有时会使双方两败俱伤。如美国的“固特立”和“固特异”,两家公司不但名字相似,而且都生产销售汽车轮胎。二者在市场上竞争时,“固特立”有一些不利,为扭转局面,他们推出引人注目的广告来加强品牌———“我们是另外一类人”,广告虽然得到注意,然而并没有得到用户的实际认同与支持,因为其名称“固特立”已注定永远要居于比它更强的竞争者的下风。
避免名称相近这一个误区,就是要标新立异。企业设计品牌时要广泛收集相同产品的信息,以避免与别家品牌类似的情况。
三忌品牌名与产品属性太接近。一些品牌喜欢强调产品的属性,于是取名时尽量靠近,这样的命名究竟好不好呢?我们要一分为二地来看,虽然强调属性的命名对消费者而言比较直观,但如果品牌名称与产品性能、属性、用途太接近,它就有可能失去品牌独占的资格,同时也不利于品牌的延伸,例如:Sony公司的walkman(随身听)是该公司的注册商标,结果这一品牌很快演绎为微型立体收录机的通用商品名称。
四忌随便使用缩略语。我们常见到一些品牌以缩略语形式出现,如IBM、HP、AT&T、GE、3M等,于是有一些企业就可能产生喜爱使用缩略语的偏好。殊不如,这样的命名是有一定条件的:你的商品必须要有较高的知名度并取得了较大的成功,别的商家不具备而消费者又迫切需要和认知,这些商品才可使用缩略语。
缩略语可能会导致认知上的混乱,如果都用同一缩略语,消费者可能无法理解和识别。如“HH”,按拼音可以理解为“黄河”,也可理解为“黄海”、“红河”、“红海”;“CH”可以理解为“长虹”,也可以理解为“彩虹”;“HG”可以是“华光”,也可以是“华钢”等。因此,为了增强品牌的认知度,就应尽可能避免使用缩略语,如果感到自己的公司品牌知名度较高,可以使用缩略语,但要尽量考虑全面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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