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蔬菜产销模式,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日本论文,产销论文,蔬菜论文,模式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日本蔬菜的生产和零售单位散而小,解决蔬菜产销问题有相当难度。但日本正确地实行了"分散生产、分散供应"的流通模式,使蔬菜产销问题得到较好解决。
一、日本蔬菜的流通形式、规格标准及运输。
流通形式:日本蔬菜从生产到消费要经过5个阶段,即生产、上市、接受货物和批发、零售、消费。生产阶段由分散的农户完成,上市阶段有个人上市和共同上市两种形式:个人上市指农户将蔬菜直接运到市场上出售;共同上市指由农协组织的蔬菜上市。接受货物与批发阶段主要由批发市场承担,集货批发商把蔬菜发给中间批发商、零售商、加工业者和大宗需求者。零售阶段主要是零售店把蔬菜出售给食堂、学校、医院和一般家庭。
规格标准:概括起来主要是要求所有蔬菜都必须具有该品种固有的形状、色泽,无腐烂变质,无病虫伤害,干净、无沙土等杂物。大小标准一般分为L(大)、M(中)、S(小)三级,分级标准因种类不同而异。
运输:日本蔬菜的物流运输有以下特点:一是"冷链"运输,包括贮藏运输车-批发市场冷库-超市冷柜-消费者冰箱。二是以汽车运输为主。专门运输公司根据货主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运输任务。
二、蔬菜产销中的政府行为
管理体制:日本从中央到地方普遍实行一体化的蔬菜管理体制,其管理机构全部设在农业系统。中央在农业水产省食品流通局设有蔬菜振兴和蔬菜计划科。前者负责蔬菜生产、流通过程中的宏观调控及科研推广的协调,后者负责蔬菜统计年报,安排基金发放等。各县则根据蔬菜种植面积的大小,在农林水产部或农政部内设置蔬菜科或蔬菜系,负责管理本地区的蔬菜产销工作。
法律、法规:日本政府至今已正式颁布实施了《批发市场》、《蔬菜生产上市安全法》、《商品商标法》等近10项法律、法规,对蔬菜的生产和市场的稳定起到了重要的保证作用。
产销计划:日本每年向各都道府县下达一次蔬菜产销计划,对蔬菜实行"三指定"。一是指定品种,对人民生活需要较多的甘蓝等蔬菜实行指定性生产,其上市量占流通总量的71%。二是指定产地。分别规定成片种植同一品种蔬菜面积,叶菜类、根菜类2500平方米,夏秋上市的露天果菜类1500平方米,冬春上市的保护地果菜类1000平方米。三是指定消费地。拥有2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或县政府所在地的城市及其周边地带为指定消费地。
信息系统:全国由农林水产省信息系统、农协信息系统、农林统计协会信息系统和经济新闻信息系统四大信息系统形成一个自上而下,纵横交错、相互配套的 蔬菜信息网络,为蔬菜产销的宏观和微观经济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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