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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农业有关的地方税收政策的问答_农民论文

涉农地方税征收政策问答,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地方税论文,涉农论文,问答论文,政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农民从事哪些业务免征营业税?

涉农营业税免税项目主要有:

(1)农民个人举办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

(2)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

(3)农民个人经营的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自其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至2003年7月止免征营业税。

(4)农民举办的经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同级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国家承认学员学历的普通全日制学校提供的教育劳务。

(5)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业务。

(6)农民个人自建自住房,销售时免征营业税。

(7)对农村电网建设(改造)工程中农民自筹资金改造部分,即下户线以下部分的建设改造工程,不征收营业税。

农民拥有的拖拉机是否应缴纳车船使用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犤86犦财税地字第008号通知规定,拖拉机主要用于农业生产的免征车船使用税,主要从事运输业务的应征收车船使用税。

农民个人拥有的摩托车是否要缴纳车船使用税?税额是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并且使用车船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船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都应按规定缴纳车船使用税。因此,农民个人拥有的摩托车应按规定缴纳车船使用税。我省规定,摩托车的车船使用税税额为二轮摩托车每辆每年50元,三轮摩托车每辆每年60元。

农民个人出租房屋如何征收营业税?

对农民个人出租的房屋用于居住的,其应缴纳的营业税暂减按3%的税率征收。

农民将承包的土地、山林、水塘转包(租)给他人是否缴纳营业税?

农民将承包的土地、山林、水塘转包(租)给他人继续从事农业生产的,取得的转包(租)收入免征营业税;转包(租)给他人用于非农业生产取得的收入,应照章缴纳营业税。

联系电话:0551-2832595

本文来源: https://www.lw33.cn/article/0de341c636f8dc56674797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