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佛教协会西藏分会声明,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西藏论文,分会论文,中国佛教论文,声明论文,协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九九五年五月二十二日通过)
5月14日,达赖喇嘛在印度突然宣布西藏境内的一名儿童为“班禅转世灵童”。对这一涉及藏传佛教的重大事件,我会特郑重发表如下声明:
一、藏传佛教格鲁派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的名号,是由清朝中央政府册封的,历来认定达赖和班禅的转世灵童须报中央政府批准。1653年清顺治年间,中央政府正式册封了第五世达赖喇嘛。1713年清康熙年间,中央政府又正式册封了五世班禅,确认了班禅在格鲁派中的地位。到清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中央政府颁行“金瓶掣签”制度以来,达赖、班禅转世灵童的产生要按宗教仪轨寻访出几名候选灵童,在释迦牟尼像前“金瓶掣签”认定,最后报请中央政府批准。这一历史惯例和定制已延续了二百多年,至今我们仍然认为这是寻访认定达赖、班禅转世灵童的唯一有效方式。
二、寻访认定十世班禅大师的转世灵童,必须采用上述历史惯例和定制,报请中央人民政府批准认定。达赖喇嘛在境外擅自宣布所谓“十世班禅转世灵童”,违背了宗教仪轨和历史惯例,我们认为是非法的、无效的,坚决不予承认。
三、达赖喇嘛严重干扰十世班禅大师转世灵童的寻访和认定工作,亵渎宗教仪轨和历史定制,藐视西藏佛教界的应有权力和尊严,践踏僧尼和信教群众的宗教感情,违背了班禅大师生前的一贯意愿,企图败坏班禅大师爱国爱教的光辉形象,是要承担历史责任的。
四、我们希望全区的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班禅灵童转世工作的方针和政策,坚定地站在爱国爱教和维护祖国统一的立场上,旗帜鲜明地抵制一切践踏宗教教规的不法行为和现象,维护佛法、教规的尊严。
五、十世班禅大师转世灵童的寻访认定,是我们佛教界和信教群众的一件大事,也是国内外十分关注的一件大事。我们相信,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在藏佛教界人士的共同努力下,一定能排除各种干扰,早日圆满完成第十世班禅大师转世灵童的寻访认定这一佛门盛事。(新华社拉萨5月2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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