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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有了依靠信贷的新途径_信用贷款论文

农民凭信用贷款有新办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新办法论文,贷款论文,农民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国人民银行日前下发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户联保贷款管理指导意见》,就是为简化农民贷款手续,方便农民贷款而采取的新举措。

《意见》指出,没有直系亲属关系的农户在自愿基础上组成联保小组,信用社对联保小组成员提供的贷款称为农户联保贷款。农户联保贷款的主要用途及安排次序先是种植业、养殖业等农业生产费用贷款,然后是加工、手工、商业等个体工商户贷款;贷款的基本原则是“多户联保、按期存款、分期还款”;贷款期限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活动的周期确定,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贷款利率和方式及结息的办法由信用社在适当优惠的前提下,根据小组成员的存款利率、费用成本和贷款风险等情况与借款人协商确定。

《意见》规定,联保小组由居住在信用社服务辖区内有借款需要的5至10户借款人自愿组成。联保小组成员责任包括:负责小组各成员贷款的申请、使用、管理和归还;在贷款本息未还清前,成员不得随意转让用贷款购买的物资和财产;联保小组成员对借款人的借款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在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时,代为还款;在小组全体成员还清所欠款项的前提下,成员可以自愿退出小组;经小组成员一致决定,可以开除违反联保协议的成员,小组应责令被开除者在退出前还清一切欠款。

按照《意见》,与联保小组成员签订借款合同后,信用社应将贷款发放给联保小组成员的借款者本人。贷款时,按借款额的1%设立小组互助金。小组成员的活期存款和小组互助金存入信用社专户,归小组成员所有。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后,小组成员可自主决定处理存款和小组互助金。贷款实行分次偿还本息的方式。

本文来源: https://www.lw33.cn/article/1c74f8c861fec2dedf8f3d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