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署发布第八号署长令《图书质量保障体系》颁布实施——努力促进出版业繁荣 切实推进“阶段性转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新闻出版署论文,署长论文,出版业论文,阶段性论文,保障体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本报讯 (记者杨为民)为实现图书出版工作的阶段性转移,提高图书出版整体水平,促进我国出版事业的长期繁荣,近日,新闻出版署发布第8号署长令,向全国颁布实施《图书质量保障体系》(以下简称《体系》,全文另发)。8月13日,新闻出版署在京召开座谈会,杨牧之副署长到会并就此讲了话。
据悉,该《体系》是在全面总结和吸取了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图书出版、行政管理工作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第一次全方位、系统地从图书出版、行政管理、社会监督的全过程,对有关保障图书质量的法规、规定、制度、办法等进行清理、归纳,使之更趋规范化、科学化和系统化的重要文件。该《体系》既大量提炼、吸收了已有的行之有效的管理经验,又根据新形势、新情况,作出了全面的补充和完善;既注意紧密结合出版工作的实际,具有较强的现实操作性,又充分考虑了出版事业长远发展的要求,具有长期稳定性和战略指导意义。
杨牧之在座谈会上,肯定了这几年图书出版业取得的成绩。他说,几年来,图书出版工作在中央的具体指导下取得了显著的成绩,1995年实现全国图书品种总量控制首次下降,图书重版率上升了10%,图书发行量达63亿册;1996年重印书品种增长是新书品种增长的四倍,总印数达到创历史最高纪录的72亿册。他还说,该《体系》是在各个出版社管理经验基础上的总结,是大家共同智慧的结晶,是为基层服务的一个文件。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社会的发展,该《体系》还将不断修订完善。落实该《体系》的工作是包括出版行业各个环节的一项整体性工作,只有抓住图书质量这一中心环节,才能带动整个出版行业健康、繁荣地向前发展。他希望各地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这一文件。他介绍说,下一步还将对出版社的社长、总编辑、编审、副编审等,包括发行、校对、印制人员进行考核、考试和检查。要一步步形成出版行业抓图书质量的良好风气。
出席座谈会的出版界有关专家和部分出版社社长也认为,该文件是一个为基层、为出版社服务的文件,是一个建设性文件。他们表示,要认真贯彻落实《体系》,并根据《体系》制订出一些适合自己出版社的具体要求和措施,将该《体系》具体化,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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