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int

退耕还林还草有哪些优惠政策?_退耕还林补助政策论文

退耕还林还草有什么优惠政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有什么论文,优惠政策论文,退耕还林论文,还草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为了鼓励退耕还林还草,国家无偿向退耕户提供粮食和现金补助。粮食和现金补助标准为:长江流域及南方地区,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粮食(原粮)150公斤;黄河流域及北方地区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现金20元。粮食和现金补助年限,还草补助按2年计算,还经济林补助按5年计算,还生态林补助暂按8年计算。

国家向退耕户提供种植和造林费补助。种苗和造林费补助标准按退耕地和宜林荒山荒地造林每亩50元计算。退耕地还林的农业税征收实行减免政策。凡退耕地属于农业税计税土地,自退耕之年起,对补助粮达到常年产量的,国家扣除农业税部分后再将补助粮发放给农民;补助粮食标准未达到常年产量的,相应调减农业税,合理减少扣除数量。退耕之前的常年产量,按土地退耕前5年的常年产量平均计算。补助给农民的现金不计入补助粮食标准。在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基础上,实行“谁退耕、谁造林,谁经营、谁受益”的政策。退耕还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延长到50年。其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继承、流转。承包经营权到期后,退耕还林者可以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承包。

联系电话:0371-5724565

本文来源: https://www.lw33.cn/article/21f19391990e20f990e1c168.html